公租房设计指导性意见

公租房设计指导性意见
公租房设计指导性意见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工程设计规则及主要技术措施

指导性意见

(修改稿)

发布单位: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单位:重庆市设计院

2011年04月8日

前言

为了完善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建设标准,保证和促进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的设计质量和设计效率,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汇总相关现行规范、规定,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技术措施,供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照使用。

本设计规则及主要技术措施编制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

编制单位: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邓小华彭春胡海蒂罗建兵阎光健王志学夏虹龚曼琳李玲黄显奎黎明周强

审查专家:余吉辉谢自强黄建周吴欣邓志刚艾为学

目录

1 总则

2 方案设计

3 . 建筑设计

4 结构设计

5 给排水设计

6 电气设计

7 暖通设计

8 燃气设计

1总则

1.1本措施适用于重庆市行政辖区内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1.2本措施遵守和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规划、消防、节能、市政、人防、园林、教育、环保等现行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对设计中的共性问题加以提示和补充,结合实践经验给出部分建议性的数据供参考使用。未尽事宜详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

1.3本措施编制推行以人为核心的设计思想;遵守‘因地制宜、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能节地,经济、适用、美观’等相关规定的原则;推行标准化、工业化、多样化的原则;合理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统一的原则。

1.4本措施以布局合理,配套齐全,商住分离,户型标准化,装修完善,环境宜居为指导核心。

2方案设计

2.1 设计依据:

2.1.1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

2.1.2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专项规划

2.1.3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2.1.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规,规范,规定

2.2 在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指引下,充分认识并遵循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对地块的要求。

2.3透切掌握用地的现状:地块相关各类控制红线,周边环境、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块周边及内部的市政道路及管网设施。

2.4 依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合理布局,满足城市景观要求、竖向设计合理,交通组织流畅,防火设计合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排水顺畅、土石方自身平衡,尽量避免高切坡、高挡墙。

2.5 遵循政府要求,合理控制住宅面积指标和户型比例;综合考虑建筑整体结构的经济性、合理性;强调户型设计的标准化。

单间配套:建筑面积30~35㎡/户;

1室1厅:建筑面积35~50㎡/户;

小2室1厅:建筑面积50~60㎡/户;

大2室1厅:建筑面积60~70㎡/户;(根据需要设置)

3室1厅:建筑面积70~80㎡/户;(根据需要设置)

套型面积大小和套型比例根据社会需求,具体项目的特点,在遵从政府具体要求的原则下实时调整。

2.6遵循政府要求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的相关规定,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停车位配置标准:住宅0.34辆/100㎡;商业0.5辆/100㎡。

物管用房配置标准:总建筑面积的3‰。(分组团相对集中设置)

社区用房配置标准:15㎡/100户。(分组团相对集中设置)

分组团设置文体活动场所,按组团居住人数和总居住人数分别设置卫生站,按区域人口设置社区医疗中心。

分组团设置垃圾收集点,根据环评要求设置垃圾转运站和污水生化处理池。

按政府和规范要求设置幼儿园,学校,商业,公交车首末站,社会停车场,体育公园,派出所,街道办,公厕等。

商业用房和住宅尽量分开设置,保证高层塔楼的单纯性。

结合商业策划设置商业建筑,临街商铺和集中商业合理搭配,合理配置商业业态,适当设置商业步行街,实现商业价值的最大化。

车库设置人性化,条件许可的前提下设置自然通风,采光;车库尽量直接进塔楼电梯厅。

2.7小区分组团封闭管理,设景观围墙和保安值班室。.

组团内部道路车行道宽度按4米,6~7米分级设置,主要车行道设置1.5米宽人行道,入户道路宽度2.5米。

分组团人车分流。

合理设置人行过街系统。

2.8明确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场地,高层建筑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者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最小宽度4米,高层建筑消防扑救面长度不小于1/4周长且一个长边,2.9 小区绿化率不小于30%,应急消防车道不计入绿化率,架空绿化比例不超过50%。2.10 住宅单体设计参照《重庆市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DBJ50-079-2008,以面积紧凑,功能齐全,体形系数合理,消防设置合规为基本要求。

住宅底层设置门厅,值班室及卫生间、信报箱等,可考虑局部架空或者部分楼栋全架空作文体活动场所。

住宅出入口独立设置。

尽量设置生活阳台。

空调外机按相关规范合理设置。

住宅部分公共走道宽度严格按照《重庆市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

电梯设置应有相应承载人数计算,(参照《重庆市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单台电梯服务人数320人),电梯载重量和速度等性能可适当提高。

2.11 节能按节能率50%设计(渝建发【2010】68号关于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2.12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确定建筑的色彩和外装饰的材质、规格。

3建筑设计

3.1概述:

3.1.1主要设计依据: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规划》

《重庆市保障性住房装修设计标准》DBJ50-111-2010

《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BJ50-113-201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DBJ50-079-2008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50/5031-200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

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发《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

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0-052-2006

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102-2010

3.1.2 各阶段设计报建方确认后再进行深化设计,报建方确认的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1.3 设计图纸深度符合建方要求,各专业设计尽量减少错漏空缺。二次设计的项目在图中注明。选用图集合理(国标,地标)。

3.1.4 电子文档和设计图说一致,原则上设计文件均由建方签收并转施工方,监理方等,保证建方第一时间拥有设计资料。

3.1.5 尽量减少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明确变更原因并取得变更许可。变更部位在图纸上清晰标识。

3.2总图设计

3.2.1 明确建筑物定位坐标、相互间距、标高关系,建筑物、地下(构筑物)室、道路、挡墙(切坡)、放坡等关系。明确小区道路转弯半径及小区相邻道路标高、衔接关系及具体做法。

3.2.2 明确切坡、开挖、回填土等特殊地形,以及相邻建筑高差的专门处理措施;明确挡土墙走向、标高及排水盲沟和集水井等具体做法,注意挡墙脚与相邻建筑的关系,满足相关规范和《重庆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要求。

3.2.3 明确道路两侧及小区内雨水排水系统做法,室外大面积平台、广场组织排水,地下室顶板排水组织,建筑周边排水沟,场地和道路坡道的截水沟及篦子设置。

3.2.4 明确小区内配套设施(公厕、垃圾站、托儿所、居委会、医疗。。。)和地下通风口、排烟口等设备管口出地面的平面位置、标高和具体做法,大样。合理配置体育活动场地。

3.2.5 设备管网综合考虑,注意组团内部管网和用地内部市政管网的协调统一。

3.2.6 明确无障碍设计。

3.2.7 小区入口标志明显,易识别,入口处设置小区消防信息栏,小区公共信息发布栏。

3.3 建筑设计技术要求

3.3.1 明确相关设计依据

3.3.2公共部分:

1)车库

住宅车库净高2.2米,商业车库净高2.4米,保证行车道和出入口宽度

小车位尺寸2.4x5.3米

车库设清洁取水点和排水设施

车库地坪作耐磨地坪

车行坡道明确防滑措施。

车库专用设施有具体做法(停车位后部车档,柱墙阳角,坡道防滑条,车道减速档)

2)配套用房

商业用房和住宅主体结构宜脱开。

结合商业策划要求,配合进行设计,实现商业价值最大化。

各设备房统筹考虑、紧凑布置,变配电室、水泵房不紧邻住户,必要时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变配电室适当放大,减少供电公司变更。冷却塔尽量远离住宅设置。有噪声的设备房采取可靠的降噪措施。发电机房排烟道须用耐火砖砌筑或采用专用排烟道,高空排放。

商业及配套用房出入口和住宅出入口分开设置

商业楼梯最小净宽1.4米,梯段净宽超过2.1米设双面扶手,梯段净宽适当留有余地,避免因施工偏差、装修因素导致净宽度达不到消防要求

3)住宅公共部分

住宅出入口上方设置雨棚。

入口平台宽度不小于2米,设置无障碍坡道,地面铺装防滑(毛面花岗石)。

入户门厅设置成品信报箱,数量满足户数要求。

入户门厅设置公共信息发布栏。

住宅电梯厅净宽不低于1.8米,设计考虑装修厚度。

公共走道端部入户门尽量外开并不得相碰,其余的入户门不外开,以免影响走道疏散;前室、走道等公共部分考虑消火栓、立管,垃圾桶等设置后的影响。电梯厅设置消防立管考虑装饰封闭。防火门开启不影响走道交通。

公共走道上消火栓、立管的安装不影响入户门的开启,建筑图上注明消火栓、立管位置。消防栓箱按半暗装设计。设计明确预留孔洞位置、尺寸、标高及具体做法。

公共过道吊顶后净高不低于2.25米(局部中间管道转换楼层吊顶后不低于2.25米),消防管道在梁上预留套管。结构梁应按水、电要求预留电线管(缆)、给排水管穿梁套管,以保证空间高度。

前室和消防楼梯间外墙窗设置窗眉板。走道窗应考虑防盗。

住宅楼梯梯段最小净宽1.1米,小户型为主的楼栋梯段最小净宽1.2米,楼梯均设置扶手,设计考虑装修厚度。

楼梯间内平台净高不小于2米,梯段净高踏步前沿0.3米处不小于2.2米。

设备管井面积设置适当。

护窗栏杆的高度予以明确,区分窗台高度不同的情况,明确可踏面的概念。

3.3.3住宅户内:

厨房平面布置注明排烟立管、排水立管、灶台、洗涤盆、热水器、天然气立管(表)等位置,厨房内门可考虑滑门,增加通透性。厨房保证通风面积。

尽量设生活阳台,并与其它房间分隔,生活阳台考虑摆放洗衣(大或小)及晾晒。

卫生间平面大样布置注明各洁具名称及定位;综合布置卫生间外窗和排气孔,门窗洞口大小及开启方式结合相邻排水立管及竖向排气道的位置统一考虑。

住宅空调外机位置合理设置,应有利于通风换热,在建筑外立面的竖向凹槽内层层布置室外机时,凹槽的宽度不宜小于2.5米,室外机于凹槽的深度不应大于4.2米。空调室外机间的排风口不宜相对布置,相对时其水平间距应大于4米;空调外机位不占用房间内面积,并方便室外机的安装。

空调冷凝水有组织排放,内外机均考虑排水,主管的布置隐蔽,并方便支管接入,空调冷凝水管宜与相邻阳台排水立管就近合并。

住宅空调穿墙套管如埋在混凝土中的采用DN80钢管,如埋在砌体中的采用Φ75PVC 管。套管长度计入保温层厚度。穿墙套管与相邻墙体水平净距离宜为0.15~0.3米,客厅内穿墙套管距楼板面为0.2米高,卧室、书房等房间内距地为2.2米高。空调穿墙洞应靠近空调外机冷凝水管,以便空调安装。

3.3.4建筑主要构造及装修

1)防水:

地下防水等级:地下车库防水等级二级,地下变配电间和发电机房防水等级一级

屋面防水等级二级

地下室地板,侧墙,顶板变形缝两侧防水混凝土厚度不小于300mm米,附加防水措施地下室作好挡墙迎土面、顶板面防水,处理好变形缝、穿墙套管的防水。挡墙迎土面设盲沟。穿顶板管道预留套管,严禁后开洞。

地下室顶板尽量做结构找坡,建筑找坡材料选用密实度大的并且做相应强度要求,车载屋面和深覆土屋面下的防水刚性保护层厚度不小于80mm,刚性保护层下均应做隔离层地下车库顶板和室内板面高差范围内作防水混凝土挡墙

首层外墙居室内地坪高度500mm范围作防潮层

厨房和卫生间隔墙底部作高度不小于120mm的混凝土翻边,厨房油烟道和卫生间排气道底侧也应作混凝土翻边

厨房防水泛水高度0.3米,卫生间防水泛水高度2.1米(与其它室内空间相邻墙面至少

延伸至吊顶高度以上50mm),卫生间二装回填后作二次防水(泛水高度0.6米)生活阳台作防水

空调机房,水箱间均应做防水

设备用房、管井门洞底部及消防电梯作挡水线

2)楼地面:

住宅阳台结构板,厨房结构板,卫生间结构板均应做降板要求,

住宅厨房,卫生间,阳台示意给排水,燃气立管位置

住宅厨房油烟道和暗卫排气道选用图集合理,板面预留洞明确,油烟道和排气道出屋面高差保证2米以上

3)墙体:(不应使用落后淘汰产品)

外墙砌体:加气混凝土砌块,烧结页岩空心砖,JN空心砖

内墙砌体:烧结页岩空心砖,厨房和卫生间以及设备管井100mm厚的隔墙采用厚壁型烧结页岩空心砖。

内、外填充墙均按规定设置构造柱及卧梁。

凡填充墙体与钢筋混凝土墙柱连接处内外加镀锌钢丝网(¢1,20x20),总宽300mm 填充墙体均砌至梁,板底;设备管道安装后再砌墙,管道上口按规定设过梁。

砌体上予埋件及予留孔洞,应在砌筑时予留,不得事后剔凿.

设备管井应至少预留一个长边待设备管道安装后再行砌筑封闭。洞口上口应加过梁或圈梁详结施,管井内壁应随砌随抹水泥砂浆。水,电管井门洞底部做挡水线设备管道穿越钢筋混凝土墙时,在管道安装完后用石棉水泥填塞密实,若予留墙洞较大,应先用水泥砂浆砌碎砖填塞,厚度同墙厚,再用水泥填塞小缝

所有墙面先用1:2水泥砂浆粉阳角,高1.8米,再作面层.

住宅主要房间与电梯井道间以及风机房间的隔墙作隔音减震措施

住宅成品油烟道应用非燃烧材料制作,以耐碱玻璃纤维为增强材料,使用符合防火规范规定的止回阀,排气道外侧加镀锌钢丝网(¢1,20x20),与周边搭接不小于100mm。

住宅窗台高0.95米。阳台透空栏杆底部净高0.1米的挡水线;栏杆高度以完成面计算,安装高度符合规范要求;

外窗洞口:除特别注明作法外,窗下墙顶部浇筑60mm厚C20细石混凝土压顶,宽度大于1.5米的门窗洞口两侧设置100mm厚钢筋混凝土抱框, 宽度大于2米的门窗洞口两侧设置构造柱。

楼梯间出屋面以及屋面设备用房门洞高2.4米。出屋面门洞上方均设置混凝土雨篷板。

住宅架空层周围除出入口外,其余部位设置不可逾越的绿化作隔断。

户门尽量两边设门垛;单扇入户门洞1米×2.1米(B×H),卧室门洞口0.9米×2.1米(B×H),厨房门洞口0.8米×2.1米(B×H);卫生间门洞口0.7米×2.1米(B×H);水、电管井门洞高2米,门槛高0.3米,管井门高1.8米。厨房门、卫生间门下方应设进风固定百叶,或留有进风缝隙。

外墙若使用面砖时,应符合重庆市的相关规定。

4)顶棚:

凡需作吊顶的房间,其天棚及梁高范围墙体不作抹灰,吊顶作法详精装修设计,吊顶龙骨及顶棚板用料均应为非燃烧材料。

住宅厨房,卫生间均作防潮吊顶

住宅首层门厅及住宅公共走道作吊顶

5)保温:

外墙自保温体系或者外墙外保温体系

室外空调机位设置合理

保证外窗可开启面积及每套的通风开口面积

保温系统防火性能符合相关技术规定

保温构造措施合理合规

6)外门窗:

玻璃幕墙,外墙门窗的抗风压性能,雨水渗透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平面变形性能,保温性能及隔音性能等均应达到相关规范所要求的等级.

玻璃应用及开启面积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外门窗及幕墙分格仅作示意,二次设计时再配合确定门窗及幕墙系列规格及构造,外墙门窗的洞口尺寸均现场量取为准,

门窗立樘位置明确,注意墙体保温对边框位置的影响;注意外门窗边框因保温与结构墙体之间的缝隙处理;

7)电梯设计

设计中明确通用的电梯技术参数,如载重量及载客人数,电梯运行速度,停站的楼层及数量,不停站楼层及数量,明确电梯井道平面净空尺寸(常规2.2米x2.2米)、电梯门洞尺寸(常规1.2米宽x2.2米高)、机坑深度(2.1米)、顶层层高(5.1米)及机房层高

(3.3米);预留洞以电梯公司数据为准。

电梯底坑底板及坑壁做钢筋混凝土且做防水,设计独立的排水系统,不和污水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有直接的管道相连。

电梯井道壁如为砌体时为实心配砖且设钢筋混凝土卧梁(厂家具体要求)。

墙、板预留洞应满足电梯安装要求,应明确呼叫盒预留洞位置、尺寸及预留洞处结构钢筋的处理措施。

机房设置空调位置及吊钩;非消防电梯与消防电梯不共用机房,机房间采用防火墙分隔。

电梯机房满足通风和散热需要。

相邻两层站高度11米内无停靠层站门时,设安全门。

自动扶梯宽度尺寸应预留装饰余量,考虑地面层装饰厚度。

相邻电梯井道之间在顶层和底层隔墙上设风压泄压孔洞。

8)住宅装修:

公共租赁住房住宅均为成品装修住宅

设计依据:《重庆市保障性住房装修设计标准》DBJ50-111-2010

户内配置及选用材料标准:II级

室内装修材料建议如下表

室内装修材料表

备注:以上材料均采用国产品牌。

户内水电管线预埋及孔洞预留设计应在土建设计阶段完成

公共部分装修:

首层住宅入户门厅:地面防滑玻化砖;乳胶漆墙面+部分玻化砖墙面;信报箱,公示牌

首层住宅电梯厅和公共走道:地面防滑玻化砖;玻化砖墙面;花岗石电梯门套;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乳胶漆饰面;

标准层电梯厅和公共走道:地面防滑玻化砖;乳胶漆墙面;花岗石电梯门套;T铝明龙骨硅钙板吊顶;玻化砖踢脚线

3.7 专业协调

3.7.1水、电、暖通专业的管线、桥架预留洞与建筑、结构专业协调一致。

3.7.2 土建专业考虑管道、桥架安装所必要空间及通道。各种管线安装标高相互协调,布置紧凑,减少空间高度的占用。

3.7.3 管线安装平面位置结合立面及装饰需要布置。

3.7.4 位于住宅大堂及主要出入口的管线结合装饰确定位置。

3.7.5 排水管布置结合建筑立面尽量隐蔽。

3.7.6 管线检查井位置尽量隐蔽,不设置在出入口处。

3.7.7 装饰吊顶设置满足管线检修需要的活动检修口,并设置在公共部分天棚上。

3.8现场配合与协作

3.8.1设计现场代表、项目负责人随时到现场收集、了解施工情况,协助解决现场问题,反馈业主意见。

3.8.2 专业(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交底、验槽及各分部、综合验收,并随时解决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

3.8.3 解决施工问题应由业主通知设计总负责或各专业负责人到现场。设计变更由业主许可、签收、确认方可执行,并同时收回旧图。

3.8.4业主委托二次设计内容,如轻钢(结构)、幕墙、塑钢(铝合金)窗、栏杆、雨蓬、强弱电、燃气等均应进行设计审核和确定。

4结构设计

4.1设计原则:

结构设计需满足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的结构设计规范、规程和构造的要求,确保结构设计安全可靠、经济、兼顾美观,结构体系简单传力明确,避免结构平面超限及竖向刚度突变。

4.1.1设计依据:

1 主要规范及规程: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2006年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02

《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BJ50-047-2006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0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2009)

重庆地方规定:

“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2010年版)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

4.1.2 荷载取用:

1 荷载取值严格按照现行荷载规范标准进行取值,按相关构造作法计算确定,不得任意降低或提高,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荷载取值,需经委托方确认。

2 住宅顶层楼板的荷载应按上人屋面考虑。从住宅可直接上去的屋面,按绿化覆土300mm进行荷载设计。

3 首层绿化平台楼板位于消防车道下的部分应考虑30吨消防车荷载,计为绿地面积时,应按绿地面积对应要求覆土深度计算荷载。

4 电梯机房筒体屋面上宜预先考虑安装屋顶水箱的荷载。

5 对于楼板梁上有集中荷载或设备荷载作用的部位,如空调机组、冷却塔、柴油发电机组、高位水箱等,均应在图上表示出荷载的位置及数值。

4.2基础及地下室:

4.2.1基础设计:

1 岩石埋藏较浅时,在比较条形基础、独立基础与桩基础的经济性基础上,选用经济的基础形式。

2 桩基承载力特征值由桩基端阻控制时,且采用人工挖孔桩时,宜采用端承桩,桩最小直径为800mm。对填方区的桩基深度超过15m时,建议不用人工挖孔桩。

3 对深回填场地,设计时,建议进行强夯处理并采用机械成孔桩施工。

4 对于深回填区的桩基础,应结合施工工艺及经济造价进行优选比较确定。

5 地梁、承台梁顶标高应结合下水管、进出户电缆埋设的埋深及底层卫生间管道安装深度确定。

6 当深、浅基础范围不易确定时,宜在图说中同时设计两种基础,供施工现场及时选择,避免工程进展延迟。

7 设计图中应对基础、地下室的回填土提出明确的施工质量要求。

8 选用挡墙图集应标明图集页码、类型及台面高差控制剖面大样。

4.2.2地下室及外墙:

1 地下车库的梁高,应保证在管道安装完后净高满足规范要求。

2 为增加地下车库的净高,其顶板的结构优先采用井字梁或交叉梁系结构;在综合经济更优条件下,可考虑空心无梁楼盖结构。

3 所有穿越防水混凝土侧壁的管道孔洞,应在结构图中注明位置。

4 为满足规范中对混凝土伸缩缝的要求,设计中应采用取合理的技术措施,避免地下室过多出现伸缩缝;并提出有关措施的详细说明及要求。作为无缝地下室的长、宽不宜

超过150米。

5 地下室侧墙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太高,否则易开裂。注意与地下室挡土墙相连的主体竖向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的合理区分或分段考虑,并在图纸中分别注明。

6 地下室结构周边的挡土墙应结合园林景观竖向标高关系,尽量结合地下室外墙结构设置,避免后期单独设置。

7 地下室结构底板及外墙等需要防水的构件,合理采用混凝土外加剂;根据结构特点,合理设置后浇带或伸缩缝,并应考虑防止这些后浇带出现裂缝的措施。

8 车库顶板兼顾排水,有条件时采用结构找坡;车库楼面/地面不考虑结构找坡。

9 地下生活水池、污水池的盖板要考虑承载车重,便于检修,尽可能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并提供图纸大样。

4.3上部结构:

4.3.1结构体系

1 综合考虑上部结构、裙楼商业及地下车库的墙柱布置,尽量不设结构转换层、避免结构超限;严格控制建筑高宽比限制;合理确定建筑物层高和高度。

2 小高层和高层住宅优先考虑剪力墙结构;竖向构件尽量少用短肢剪力墙。

3 在满足规范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墙/柱的数量和截面尺寸,优化结构成本,同时为建筑提供更有效的空间。

4.3.2平面布置

1 结构布置尽可能满足建筑功能、建筑空间、使用舒适性、适宜性、美观性等要求。同时应配合建筑尽可能做到平面及竖向规则,避免采用复杂结构(多塔结构、错层结构、连体结构及转换结构等)。

2 构件布置在满足建筑要求的同时,尽量使室内空间“不露梁露柱”,提升空间利用率和美观。因结构确实需要,梁高应尽量减小,可采用扁梁结构或大板结构形式。

3 卫生间、阳台等地坪作结构降板时,相应梁面在建筑墙、拦水线等设计宽度范围内,不能突出地面。

4 客厅与餐厅等建筑使用空间中,原则上不能现梁。

5 卫生间内避免有梁穿过,有梁穿过时应注意卫生器具楼面留孔与梁的关系,同时需注意给水管、排水管不发生冲突,立管不遮挡排气洞口、不影响开窗。

6 墙、柱的布置,尽量考虑住宅空间可能的重新组合划分。

7 卫生间、厨房等局部有100厚墙体时,能通过暗梁等措施解决时,尽可能少设置

梁。

8 厨房与生活阳台之间的梁不应吊在楼下住户的卧室中,上下层墙体未对齐时,支撑上层墙体的梁建议考虑采用暗梁或在楼板上布设加强筋。

9 对住宅塔楼,需提供墙体构造柱平面布置图,过梁选用除指明图集外,对超出图集选用范围的过梁需另行提供选用图表或大样配筋。

10 尽量取消一些短砌体墙下的小次梁(梁跨≤3.5m)。如:主卧室、卫生间、衣帽间之间的短砌体墙下,梁的布置越少越好,节约结构成本,以减少在空间组合划分使用时的影响。

11 户内主要功能房间不宜现梁,砌体应平齐主要房间梁一侧砌筑,建筑外围梁高按建筑立面要求统一。主要房间优先次序为:客厅〉主卧〉次卧〉餐厅〉过道。

12 结构施工图涉及其它专业预留预埋要求的,应在正式出图前进行图纸专业间汇审,避免各专业间图纸表达出现错、漏、碰、缺等问题。

13 对有消防环管的楼层,尽可能采用穿梁的方式,以获得最大净高。

4.3.3构件尺度:

1 梁宽:住宅梁宽应同墙厚。商业等公建的梁宽可根据结构形式及降低梁高的需要,加大梁宽度。

2 梁高:室内空间的梁(包括阳台梁)应尽量降低梁高,要考虑到采光、视觉效果等功能的需要。建筑外围梁高要结合外立面等设计要求确定。当建筑效果需要加大梁高时,可采用挂(吊)板等形式,降低造价。

3 楼板的厚度,应结合最小配筋率、最大钢筋间距、最小钢筋直径等构造要求确定,尽量在满足刚度等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取用。

4 上部墙厚为100的小梁,梁宽取150;跨度较小的次梁,梁高宜取300~400。

5 住宅户内卫生间结构相对室内降板均为400mm。裙房的临街门面和商业用房的卫生间不考虑降板;阳台结构相对室内降板100,厨房结构板相对室内降板50。

6 电梯井内部尺寸应上下一致,井壁厚度变化台阶应置于井道外侧;电梯的门洞及预留洞的尺寸应满足电梯安装和精装修要求。

7 商铺中,多层框架结构电梯井未采用剪力墙时,可采用砌体(注意荷载取值)墙做为电梯井道侧壁,四角设构造柱、半层高处设圈梁。

8 对可能灵活分隔招租经营的集中商业或大商业,活荷载按不小于1.50kN/m2考虑;并在图中注明。

11 建筑立面装饰构件、构架,优先考虑采用钢筋砼结构。屋面上的建筑装饰结构应优先考虑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如采用轻钢结构及网架结构时,需征得委托人的认可。

12 覆土屋面应注明覆土厚度及容重限值、保护层厚,对临边临洞口处应设覆土支挡及相关处理大样。

4.4结构材料及构造:

4.4.1混凝土强度等级:

梁、板:除大跨度预应力结构等有特殊要求外,C25~C30;

墙﹑柱:C30~C55。

4.4.2钢筋:(应同时满足新《混凝土规范》对材料的要求)

楼板:采用HRB400级(Ⅲ级)或冷轧带肋钢筋;

柱、墙、梁:满足现行规范对材料的要求,优化选用经济用材。

4.5总图、场平及挡墙:

4.5.1小区内边坡的处理,应尽量采用坡率法(自然放坡法)或坡率法与锚钉、锚板支护相结合的结构形式,少采用重力式挡墙或锚索锚杆挡墙,避免采用钢筋混凝土挡墙。

4.5.2室外的各种管沟及井,在满足其功能的要求下,应尽可能将其合并。

4.5.3小区的车行道下,除雨水排水管外不排其它管线,特别是天燃气管道及井不能设置在小区的道路下。

4.5.4设置在车行道下的井及管沟或在行车荷载扩散范围内的井和管沟,应充分考虑行车荷载对其结构强度的影响。

4.5.5挡墙设计尽量避免单独边坡支护;当必须单独边坡处理时,应结合环境景观等协同考虑边坡支护结构形式,力使美观经济。

4.5.6挡墙(地下室侧墙)的设计应充分利用桩、承台、建筑自身墙柱及地下层楼盖等的共同作用,选用经济的挡墙结构方案。

4.5.7挡墙的受力特征一定要与施工工艺相结合,岩石边坡有条件直立切坡的应按实际坡率考虑。

5给水排水设计

给排水设计指导原则:

1.遵守现行国家及地方设计规范,标准。施工技术作法采用各类标准图集。

2.管线及设施合理布置,使用及检修方便,美观适用。

3.材料设备选型遵循技术成熟、安全、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的原则。

5.1综合管网给排水部分:

5.1.1合理布置红线内各种管线(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电信,燃气),并交待市政管线管径大小,接口位置,水源情况等资料。

5.1.2根据项目情况,将需要改造或新建的周边市政道路,市政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及污水处理厂等条件提交业主,由业主上报并协调其它相关市政部门改建。

5.1.3公租房污水处理装置形式,应以环评报告批准书的意见为准。为节约投资,周边有污水处理厂并能接纳本工程污水排放的项目,可采取直接排放的方式;若周边无污水处理厂或公租房建成使用后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的项目,则采用生化池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环评报告要求。生化池(含化粪池)由业主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设计施工,以便满足环保部门的排放要求(设计院密切配合相关工作)。

5.2建筑给排水设计:

5.2.1采用的主要标准及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57:9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 2005年版)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50/5031-200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5.2.2给水设计:

1 水量表计算参数:住宅每户按2~3.2人,用水量标准为150~200L/人.d,时变化系数为 2.5;其余功能水量计算参数详《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2 室外采用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分开设置的管道系统,住宅,商业,消防,绿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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