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

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
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

清平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工作制度

1、为加强对学校工作的督导管理,促进全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乡党委政府副科级以上主要领导干部,要定点联系中学或小学,定期到学校进行工作指导,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学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学校自身无力解决的重大问题,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处理。

3、定点联校干部加强对学校工作的督导,包括学校行政管理、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学校财务管理、学校安全、卫生等各方面。

4、为把这项工作做好,定点联校干部必须与所联系学校的校长、主任等各口基层干部建立密切的业务联系,及时掌握学校的工作制度,以便有的放矢地进行指导。

5、乡党委政府定期组织考评组,对包校干部督导学校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把考评成绩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

6、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教师队伍的状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帮助指导学校做好近期和远期规划;

7、深入学校指导教学工作,整体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快新课程实验改革步伐,对教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采取

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保证教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8、对学校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指导,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9、深入学校,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组织教职工及学生召开座谈会;

11、及时总结学校的好经验、好做法,撰写调研报告,推动工作开展。

12、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二0一三年三月

党委班子联系点工作制度

顶委发[2012]10号 中共顶云乡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各村党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特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一、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重要意义 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联系,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等制度,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课题。做到自觉坚持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党建工作第一线,注重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以点带面,层层推进,不断促进全局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工作方法 (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要联系一个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少于3次,每年切实帮助解决2个实际问题。 (二)每年应撰写出1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三)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应记入工作笔记备查。 (四)联系方法可灵活多样,可以定期到点上了解情况;可以集中一段时间蹲点调查研究;可以直接参加基层的有关重要活动。帮助联系点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及各联系点的实际情况,理清党建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规划,并经常督促检查联系点上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分析联系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切实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问题。指导联系点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将新时期新阶段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设想在联系点上进行试

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制度

为加强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学校班子成员思想、道德和业务水平,特制订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制度。 一、校长要加强班子心理建设 由于班子成员在知识、能力、气质、分管“条”“块”等因素上 的不同,作为核心人物的校长,重视领导班子的心理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学校领导班子心理建设的基本原则:认同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和-谐性原则、相容性原则、互补性原则。 二、建立领导班子自我完善制度 学校领导的教育思想和领导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办学方向、办学目标、办学理念,决定着学校的传统、特色。因此,抓办学质量必须重视领导班子的建设、培养和提高,实现自我完善。 1.建立领导班子学习制度。 学校领导除按学校规定时间和教师一起学习外,还应另行安排时间,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还要分批分期地参加培训,提高领导班子群体结构的政治业务水平。班子成员必须做到十个一:每天一次网上业务学习、文件学习;每天一次校园巡视,每 天一次分管工作督察;每周一次听课或常规检查,每周一次组内 活动;每月一次专题会议,每月一份工作简报,每月与上级主管 领导进行一次工作汇报或外出学习交流;每期阅读一本管理专著,

每期一次岗位示范及工作创新总结。在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中,要敢于接触难点,善于集中热点,以大量的信息提供构筑一个较高层次的理论学习积极班子。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和教育教学管理相结合。通过学习使领导干部首先牢固树立为学生、为教师服务的思想。通过学习,使领导班子的思想观念不断更新,工作方法更科学,指挥和管理不断创新。 2.完善领导班子自我调节制度。 要定期发动师生对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做出客观评价;在学期末,班子成员向职代会做述职报告,接受大家的批评,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一系列活动,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完善领导岗位责任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产生不团结现象往往来自工作上的分歧,而工作上的分歧,又往往与分工不明、职责不清有关。因此,领导班子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使分工明确。职责清楚,人人有职、有责、有权。在分工的基础上,强调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不断增强集体意识,树立整体观念,促使学校工作整体优化。 三、树立领导班子务实作风 务实,是指朴实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工作行为、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树立务实作风,就要扎扎实实为师生服务。在一个时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同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是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保护教育干部的目的出发,对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廉政谈话的对象:县委新任命提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和岗位交流任职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均为廉政谈话对象。 第四条廉政谈话的内容: 1、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明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 3、明确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的要求; 4、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明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 5、听取新任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认识和打算,并作出廉政承诺; 6、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认为应该谈话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廉政谈话的形式: 廉政谈话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两种形式,可视实际情况选择谈话形式。

第六条谈话制度的实施: 谈话制度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具体实施,可根据情况由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或委托副书记、副部长进行谈话,廉政谈话可专题进行,也可与组织部门的任职谈话同步进行。 第七条谈话的程序及要求: 1、凡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在任职通知下达后到上任前,必须接受廉政谈话; 2、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3、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4、谈话结束后,应当做好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等基本情况。 第八条廉政谈话的监督管理: 1、凡属任前廉政谈话的对象,要全部进行谈话,对因故没有参加谈话的,要进行补谈,对无故不参加谈话的,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2、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谈话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落实谈话内容,再次进行谈话,限期改正;对拒不执行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谈心谈话制度

xxx谈心谈话制度 为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对象 1.领导班子成员 2.xxx负责人 3.普通干部职工 二、谈心谈话的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 3.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评价,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

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1.组织约谈。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干部的个性问题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四、谈心谈话的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

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

为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学院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院系二级管理改革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江西青年职业学院领导联系基层系(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 《规定》中要求:一是院领导按分工分别联系一个系(部)、一个班级和一个支部。做到四个一,即:每个月参加一次所联系系(部)的活动;每学期参加联系系(部)的一次调研活动;每学期参加联系班级的一次班会;每学年分析一次联系系(部)的教职工思想状况。二是院领导要坚持听课制度,每人每学期至少在联系的系听4节课。三是院领导要经常深入到教职工中去,同教职工、学生特别是所联系系(部)的主要领导干部谈心,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工作、总结经验。四是联系基层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年终由组织人事处负责汇总,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向党委汇报。 作者:周士权 来源:办公室 点击次数: 345 为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所谓过双重组织生活,就是公司党委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公司党委组织生活外,还要积极主动参加综合党支部、及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各职能室主任中的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综合支部的组织生活外,还要积极主

动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据介绍,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自身党性修养、增进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加强广大党员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公司综合党支部要求,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活动,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并要严格执行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和党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出国或者外地出差十五日以上,回单位后要向支部和党小组汇报思想,以及出差期间遵章守纪情况。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要按时填报“勤政廉洁记实卡”,并交所在党小组组长签署审查意见,再由支部书记签署审查意见后报公司党办。 为强化对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管理与考核,公司综合党支部每半年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讲评。对执行制度较好的人员进行表扬;对执行制度较差的人员进行批评,并督促其整改。(马凤英) 荣成联通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一项要求,是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内监督的必要形式,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组织观念强弱的标志。所有党员领导干部要无条件地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二、所谓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学校制度征求意见稿.4.10doc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征求意见讨论稿) 校长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可以法指挥学校行政和教育工作。受董事会的委托,对内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对外代表学校。校长的具体职责为: 1、执行董事会相关决定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执行董事会的决定,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确定全校性工作,纲要及措施,主持校长办公会议。 2、组织和负责全面工作 根据教育目标的要求,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和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计划完成的情况。 3、审批教学招生等计划 负责审批各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等计划,督促与指挥各职能部门工作。 4、管理好学校人事工作 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定确定学校机构设置、人员聘用、调配,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形成一支以骨干教师为中心的教职工队伍;统筹安排好部门及教职工工作,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发挥干部及教职工的作用,并不断实施与完善工作岗位责任制与考核制度,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办事有标准,检查有依据,勤有奖,怠有罚,赏罚分明。 5、管理好校舍设备经费 组织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经费。审定经费的预算与决算,监督学校经费与校舍、设备的合理使用。 6、完成好其它临时性工作 副校长职责 1、主持校务会议及其它事宜。 2、重大问题提请校长讨论决定。 3、按照分工答复与处理问题。 4、经常检查部门执行任务情况。

办公室主任职责 1、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督促检查各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协助校领导抓好全校的管理工作。 2、起草全校的计划报告 负责组织起草全校的工作报告、总结、规划和决议等文件, 负责全校公文的审核工作。3、组织各种会议涉外活动 负责并组织安排全校各种会议、学习及重要活动,做好学校各项决议、决定、通报、通知等的传达、贯彻及检查、督办落实工作。根据学校有关会议决定,组织草拟和发布通告、通知、会议纪要及其它文件;及时处理各类上报下发、传阅的文件。负责和指导学校外事、档案、统计、收发工作,组织接待来宾的参观访问和校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4、协调部门的综合性工作 根据校领导的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注意调查研究,掌握校内外信息,主动了解与全局有关的情况和问题,积极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5、完成好其它临时性工作 保卫组人员职责 1.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组织和依靠群众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同一切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学校安全的破坏分子作斗争,保卫学校内部安全。协助有关部门,维护重大活动的秩序和安全。 2、加强经常性的校园巡视 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经常检查落实,加强经常性校园巡视,制止外人闯入校园闹事生非。加强重点部位和发案较多地段的巡逻值班,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尤其是实验器材、财务室和考试期间试卷保卫工作。 3、做好防火防盗防特防灾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教育,防火、防盗、防特、防自然灾害的“四防”教育。 4、执勤值班和节假日保卫 认真执勤值班,建立健全节假日和“双休日”时间的值勤保卫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激发全县各级各类干部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工作热情,切实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我县采取三明确措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明确谈心谈话范围。县委书记每年对县四套班子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党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分别谈话一次;政府县长每年对政府班子成员、各乡镇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至少谈话一次;人大常委会主任每年对人大班子成员、各乡镇人大主席至少谈话一次;其他县级领导负责对各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谈话一次;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每年与乡镇、部门内所有干部至少谈话一次;县委组织部不定时、不定人进行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学习状况、廉洁自律以及家庭生活等情况。谈心谈话可专题进行,也根据实际情况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诸如利用下基层了解情况、检查指导、听取汇报等时机,有针对性地进行谈心谈话。 明确谈心谈话内容。思想交流。了解干部在政治理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保持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思想上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并对干部生活上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给予一定帮助。工作沟通。了解干部一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掌握了解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下一阶段工作的打算和设想,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和亟需解决的矛盾进行讨论和研究,帮助干部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提高干部驾驭本职工作能力,提升工作层次和水平。听取意见。听取和了解干部呼声和要求,倾听干部对全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摸清干部思想动态和心里呼声,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有针对性地实施,收到预期效果,也使干部真正成为领导的参谋助手。警示诫勉。对政治观念淡薄、思想意识松懈、工作要求不高、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与班子成员或同事相处不融洽甚至造成不团结、生活作风或廉洁自律存在问题、群众有反映问题的干部,在严肃批评的基础上,帮助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所在,警示诫勉、及时整改。退休谈话。充分肯定干部过往工作成绩,认真听取他们的要求和意见建议。 明确谈心谈话要求。把开展谈话谈心活动作为各级领导了解干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同时,把干部谈心谈话活动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举措。既对干部所反映的情况内容,进行客观分析,又正视干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真心实意地思考问题;既肯定干部的工作与成绩,积极鼓励、增强信心,又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使干部能正确认识自己,找准目标定位。每次谈心谈话均要求作好记录,涉及有关警示诫勉谈话必须2人以上参加,实事求是填好干部谈心谈话登记表。县委组

市委统战部交心谈心制度

市委统战部交心谈心制度 篇一:交心谈心制度 交心谈心制度 为切实加强全办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工作环境,实施“以人为本”管理方式,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意义 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把严格要求与悉心关怀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发挥作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交心谈心,从不同侧面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帮助解决思想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思想交流,形成思想共识。通过交心谈心,细致了解干部职工的工作情况和现实表现,主动交流工作心得体会,帮助解决工作上的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共同探讨做好工作的方法和途径。通过交心谈心,了解、关心干部职工的家庭、生活、子女、感情等方面的问题,尽量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具体措施 在具体运作中,要做到:把握“五大原则”、坚持“四个必谈”、做到“十个及时谈”。 (一)、把握五大原则 1、互相尊重。办班子成员要以平等的心态积极面对下级的“谈心”活动,一般干部要正确对待谈心,在谈心中及时汇报自己近阶段

的思想动态,实施互动沟通方式,解决“不愿谈、不想谈、不好谈”等问题带给工作上的不便。 2、互相理解。在交心谈心活动中,双方应积极应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换位思考,正确区分是思想觉悟问题,还是实际困难和自然心理反映,通过自己找,他人帮来解决问题。 3、互相帮助。在谈心时,要切实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真心实意帮助对方排忧解难,做到在谈心中交心,在交心中知心,在知心中融心,在融心中同心。 4、互相信任。在交心谈心时,要坚持坦诚布公、保守秘密、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在和谐宽松的环境中交流认识、互亮思想,互讲真话,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5、注重引导。副股级以上干部要带头说出心理话,带头亮出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坚持正面教育和引导,突出用真心换真情,以情动人,以情感人。解决好“怕暴露思想、怕丢面子、怕抓辫子”的思想顾虑, (二)、坚持“四个必谈” 1、办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必须谈:由办党政主要领导逐一找班子成员进行谈心,班子成员也可主动找主要领导谈心。必要时,主要领导也可召集班子成员集体进行交心谈心。 2、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之间必须谈:由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逐一找分管部门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时,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定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下属单位负责人

学生工作部(处)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制度

学生工作部(处)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部(处)与二级学院之间的联系,强化服务意识和指导职能,及时掌握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动态和服务需求,提高学生工作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学生工作部(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工作任务 1.了解情况,深入调研。围绕学校学生工作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及时掌握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动态,认真听取二级学院对学校学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深入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加强联系,促进交流。加强学生工作部(处)领导班子成员与二级学院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研究解决二级学院学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帮助二级学院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推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有效开展,帮助二级学院提升学生工作管理水平。 3.精心指导,推广交流。积极为二级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指导,做好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宣讲和解读工作,检查督促学校学生工作在二级学院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及时发现二级学院在学生工作中的亮点和典型事例,推广先进经验,注重发挥示范导向作用。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学生工作部(处)领导(联系人)联系二级学院实行每年轮换制; 2.联系人不定期深入联系学院,积极开展“六个一”的工作,即: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参加一次学生工作例会、召开一次师生座谈会、参加一次学生活动、与学生进行一次谈话。 3。联系人在联系学院的工作过程中要深入思考,掌握实情,要将调研了解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督办,切实解决好联系学院学生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4、联系人在联系学院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学校相关制度,不得干预二级学院正常工作安排。 三、其他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党发50号(天津大学关于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

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文件 津大党发〔2006〕50号签发人:刘建平 ★ 天津大学关于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关心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加强和改进对学校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处级党员领导干部。 学校处级非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工作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根据工作职责,党委组织部、纪委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根据具体情况,与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谈话工作也可以委托其所在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 第四条根据具体情况,谈话包括任职与廉政谈话、日常谈话

和诫勉谈话等几种形式。 第二章任职与廉政谈话 第五条凡新任职(含提任、转任、调任、连任)领导干部,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由学校领导对其进行任职谈话,并在任职后一年内接受廉政专题谈话或培训。 第六条任职谈话可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两种方式进行。 第七条任职谈话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组织部负责为谈话领导准备谈话对象的有关情况,确定和落实谈话的时间、地点,通知谈话对象,做好谈话记录。 第八条任职谈话的主要内容为: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有关要求; (二)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要求; (三)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 (四)向谈话对象反馈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 (五)向谈话对象介绍其新任职岗位领导班子的情况; (六)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需要谈话的内容。 第九条廉政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形式进行,也可以结合任职谈话、干部培训、学习有关教育资料、交流、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

领导干部安全联系点实施细则

领导干部安全联系点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环保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提高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环保平稳运行,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定点联系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管理办法》,结合******厂管理制度及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厂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条生产办是领导干部安全环保联系点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厂HSE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安全联系点实施细则并推进实施,重大节假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联系人到安全联系点进行检查,节后收集汇总联系人检查反馈信息,定期向特修厂HSE委员会汇报。 第三条***厂领导对各单位实行安全联系点归口承包,承包单位由生产办结合年度内领导干部岗位变动情况调整后 公布。 第四条***厂领导每月至少到联系点进行一次安全联系活动,了解、掌握安全环保情况,重大节假日联系人应按有关要求到联系点进行联系活动。 第五条各单位应在联系点悬挂安全联系牌,写明联系点名称、联系人姓名、职务。

第六条联系人主要职责: (一)宣传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二)督促、检查联系点的安全环保工作,了解掌握联系单位基本概况,帮助联系点分析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协调帮助联系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指导联系点加强基础工作,做好岗位危害辨识、风险评估、风险削减和控制工作,检查应急演练效果; (四)对历次安全联系活动检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及时填写安全联系活动记录,重大节假日联系活动信息填写在《领导干部安全联系活动信息反馈单》中,于节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生产办。 第七条生产办负责定期摘录安全联系点检查信息,向特修厂HSE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第八条《领导干部安全行动计划》中应有对联系点的检查计划。 第九条联系人检查内容: (一)安全环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新两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 (二)基层队开展安全环保会议情况,特修厂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完整版)XX镇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XX镇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对象 1、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2、镇机关站所正、副职; 3、其他需要谈心谈话的干部。 二、谈心谈话的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镇党委书记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镇领导班子成员与镇机关中心站所负责人之间,镇领导班子成员与一般党员、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3、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

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1、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四、谈心谈话的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

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

XX人民检察院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广大干部同志的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XX市人民检察院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促进全院干警之间相互了解,沟通思想,交流感情,交换意见,消除误会,增进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院领导和中层干部的领导带头作用,为建设和谐高效的一流团队,加快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原则 坚持平等相待、相互信任、相互尊重。谈话双方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同志式地双向交流互动,注意听取对方的意见。 坚持坦诚相见、与人为善、推心置腹。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讲原则、讲团结。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征求意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正确对待批评意见。 三、内容和方式 谈心谈话的内容应是多方面的,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对全院、本部门和本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相互之间征求意见、沟通思想、说明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对方就某些问题提高认识,或对某些问题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特别是对有些不宜拿到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其他公共场合解决的问题,要注意通过个别谈心交换意见、消除误解,创造有利于解决问题的氛围。 谈心谈话的方式,以面对面的个别直接交谈为主,在必要时也可采取集体谈心、登门拜访等灵活多样的方式。 四、范围和要求 本制度所规定的领导干部系指院领导及科以上领导干部。 谈心谈话活动应在检察长与各副检察长之间、副检察长与分管领域各科室局

领导班子服务师生联系点工作方案

祥谦小学2014-2015学年领导班子 服务师生联系点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高效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建立本制度。 一、联系点的确立 根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联系点情况,重点以各处室、年级作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系点(联系点安排情况 详见附件)。 二、联系内容 (一)指导教育实践活动。 掌握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上级要求,从全局层面指导联系点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二)听取意见建议。 广泛听取联系点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掌握师生的思想状况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指导解决问题。 针对各联系点存在的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因素以及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和剖析,指导联系点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寻求科学对策和解决办法。 三、联系形式

按照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选定时间深入联系点开展联系指导、听取意见等活动,主要形式包括:参加各 联系点的有关活动;参加联系点的民主生活会;参加联系点的的座谈 和谈心活动等。 四、联系点的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学校实践办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联系点领导的指导意见。 (二)主动汇报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情况,及时报送活动有关材料,认真听取联系点领导的指导意见。 (三)及时向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上报联系点领导深入联系点调研的有关情况。 五、联络人的工作要求 联系点设立联络人,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的协 调工作。 (一)与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密切配合,共同协助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及时向联系点领导汇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信息及遇到的问题。 (二)针对联系点开展的活动,做好联系点领导与联系点的协调沟通工作,陪同联系点领导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 (三)做好活动记录,建立档案,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学校班子成员联系学校制度

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班子成员 联系学校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工作效能,及时了解初中学校工作动态,准确把握招生工作推进情况,切实加强对初中学校日常招生宣传,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决定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学校制度,细则如下: 一、联系学校的划分 根据学校招生工作的需要,实行目标责任制,联系领导与成员同考核。 组长:许志强 副组长:郭海生张爱民蔡光杰朱丕志刘峰 常务副组长:蔡光杰 招生处主任:张宏刚 包片领导: 郭海生:实验中学北校区、南校区、树人、修远 张爱民:宜沟、伏道、瓦岗 蔡光杰:任固、五陵、菜园 朱丕志:古贤、白营、韩庄 小组设置:(姓名下划横线者为组长) 1、索水明:冯建国程保山宜沟:(一中、同芳) 2、李日永:栗春燕张凤花实验中学南校:(含修远) 3、耿长亮:李铁勇刘涛实验中学北校:(含树人)

4、李新军:胡国保韩书峰瓦岗:(一中) 5、和保彬:王伟邢利阳伏道:(一中) 6、王青海:张军马彩阳白营:(一中) 7、张宏刚:关治科常好宾韩庄:(一中、二中) 8、申翠娥:袁士军崔艳平五陵:(一中、二中) 9、韩玉龙:秦锋祁军政任固:(一中、育才) 10、王海民:卢明朱万勇古贤:(一中) 11、王会喜:陈马顺余世超菜园:(一中、满江红) 二、主要职责 根据省、市、县有关招生文件规定,依法对联系学校贯彻执行招生政策方针等宣传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促进学校招生宣传日常工作。以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为重点,全方位参与学校的招生管理管理、重大活动和重要决策,经常性深入初中学校调研,及时了解初中学校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情况,监督指导学校认真落实招生工作,确保所联系学校都能保质保量完成好招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从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从满足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出发,认真履行联系学校制度,集中精力督促指导学校完成好阶段重点目标任务,促进区域教育整体提升和全面发展。 2、严守纪律,树立形象。要严格遵守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 领导干部谈话制度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厅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党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纪律检查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 二、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防范关口前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廉政谈话的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与各部门党员、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3)考评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评工作结束后,根据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评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评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人员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四、廉政谈话的形式: (1)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五、廉政谈话的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乡镇领导联系学校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乡镇领导联系学校制度 篇一:20xx年镇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 20xx年***人民政府建立镇领导 挂钩联系学校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实施科教兴镇战略,加快我镇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建立镇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领导干部服务学校、促进教育发展的能力,更好地实施我镇科教兴镇战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同时加强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决定实施该制度。通过这一制度的实行,进一步密切领导干部与学校的联系,帮助学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二、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做好我镇的教育工作,

实现我镇教育事业的发展目标,各挂钩领导干部要做到:㈠熟悉教育的法律法规,按照指导要求及教育教学有关知识,督促、检查、指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确保我镇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实施。 ㈡深入学校调研,充分了解学校发展现状,听取学校领导、教师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 ㈢加强对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帮助学校治理周边环境,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平安校园”的建设。 ㈣加强对义务教育的监督、指导、检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 权利。 ㈤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有关教育工作的其他任务。附件:镇领导挂钩学校一览表 篇二: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 清平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工作制度 1、为加强对学校工作的督导管理,促进全乡教育教学 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乡党委政府副科级以上主要领导干部,要定点联系 中学或小学,定期到学校进行工作指导,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学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学校自身无力解决的重大问题,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处理。

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遵照中央关于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精神,结合我市烟草商业系统实际,本着以思想教育为主和思想教育与严格执纪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体现对领导干部政治上的关怀、爱护,特制定以下谈话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反腐败体系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从关心、爱护干部和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出发,把对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令情况的监督与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结合起来,警诫和勉励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谈话对象 市局(公司)机关在职副科以上干部,各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 三、谈话内容 1、执行政治纪律,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遵守党纪国法和落实各项廉政制度情况;

3、单位开展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对子女、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情况; 5、对有信访反映的一般问题,进行了解核实; 6、领导认为需要了解掌握的其他情况。 四、谈话方法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级管理原则,各级负责本级所管理干部的谈话。根据谈话内容,谈话方式大致可分为日常谈话、任前谈话和诫勉谈话三类。 (一)日常谈话。由单位或部门正职领导提出计划,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部门督促落实。市局(公司)正职领导负责对本局(公司)班子成员和所辖县级局(公司)正职领导进行谈话;各县级局(公司)正职领导负责对本单位班子成员进行谈话;班子成员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进行谈话;部门正职领导负责对副职领导进行谈话。 (二)任前谈话。由人事部门提出计划,并督促落实。市局(公司)正职领导负责对准备任用的所辖县级局(公司)正职和副职领导进行谈话;班子成员负责对准备任用的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和副职领导进行谈话。 (三)诫勉谈话。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计划,并督促落实。市局(公司)纪检组长负责对有一般反映的各县级局(公司)、市局(公司)机关部门正职领导进行谈话;纪检监察部门领

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为了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促进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实行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关键,以改进和完善领导工作机制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第二条凡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级领导干部都要负责联系一个镇、一个村、一个企业、一个项目、一个文化科技中心户。第三条市级领导干部主要是通过深入基层蹲点调研、检查督办、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等方式联系基层和群众。第四条市级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工作的内容和任务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中心工作,抓好督办落实。(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典型,以点带面,指导全市工作。(三)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和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指导和协助联系点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解决突出问题,搞好协调服务。(四)结合开展民情走访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心体察民情民意,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五)指导和协助联系点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第五条对于联系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帮助解决。本人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第六条每个市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联系点,并将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记入“民情日记”,每年写出1—2篇有份量的调查报告。第七条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要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第八条根据全市总体工作安排,市委每年初对市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联系单位进行一次调整和明确。市级领导干部若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其联系点可作相应调整。第九条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坚持每半年对市级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作为市级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党员干部谈话制度实施方案

党员干部谈话制度实施方案按照省委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省纪委《关于对各级党的组织负责人及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和省直机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现就对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实行谈话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谈话的目的、意义 实行谈话制度是纪检机关针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的一种教育和监督工作。谈话的目的是为了了解情况,澄清事实,提醒诫勉,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建立和实行谈话制度,对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对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员干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于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将监督的关口和防线前移,努力减少违纪现象的发生;对于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谈话的对象 谈话的对象主要是省直机关处级及处级以下党员干部,谈话对象的重点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 三、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二)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三)党员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 (四)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 (五)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及问题。 四、谈话的程序 (一)省直纪工委实施的谈话,由信访工作人员根据信访举报线索,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报省直纪工委书记审批(涉及省直各部门处长的谈话要与所在部门纪检组及时沟通)。省直各部门实施的谈话,由机关纪委(未设机关纪委的由机关党委纪检委员)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对科级及其以下党员干部的谈话经机关纪委书记审批(未设机关纪委的部门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审批),对处级党员干部的谈话经机关党委书记审批。 (二)谈话人一般要确定两人以上。省直纪工委直接组织的谈话,主要由省直纪工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进行,必要时也可提请省直工委有关领导同志主持。省直各部门组织的谈话,涉及处长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一般应由机关党委书记主持,也可由机关党委书记委托机关纪委书记主持。副处级及其以下党员干部的谈话由机关纪委书记主持。(未设机关纪委的部门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主持) (三)谈话对象确定后,须提前两天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谈话对象本人。必要时,书面通知谈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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