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环境污染的建议与措施

控制环境污染的建议与措施
控制环境污染的建议与措施

北京朝阳急诊抢救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评证书编号:甲1011

2012年8月

目录

1.项目的由来和概况 (1)

1.1项目的由来 (1)

1.2项目概况 (1)

1.2.1 地理位置 (1)

1.2.2 项目建设总投资 (1)

1.2.3项目建设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1.2.4 年度项目进度使用计划 (2)

1.3评价等级 (2)

1.3.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2)

1.3.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2)

1.3.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2)

1.3.4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3)

1.4评价范围 (3)

1.4.1一般环境现状调查 (3)

1.4.2大气评价范围 (3)

1.4.3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 (3)

1.4.4噪声评价范围 (3)

2 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3)

2.1周边环境概况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3)

2.2占地内现状 (4)

2.3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4)

2.3.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4)

2.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5)

2.3.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5)

2.3.4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5)

3 评价标准 (5)

3.1大气评价标准 (5)

3.2水评价标准 (6)

3.3噪声评价标准 (7)

3.4 固体废弃物评价标准 (7)

4 项目污染源及影响分析 (7)

4.1施工期 (7)

4.2运营期 (9)

5.控制环境污染的建议与措施 (11)

5.1施工期控制环境污染的建议与措施 (11)

5.1.1控制噪声污染措施 (11)

5.1.2控制扬尘污染措施 (12)

5.1.3控制废水环境措施 (12)

5.1.4控制固废环境措施 (12)

5.1.5控制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措施 (13)

5.2 运营期控制环境污染的建议与措施 (13)

5.2.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3)

5.2.2水污染防治措施 (13)

5.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3)

(一)项目区设备噪声的防治 (13)

(二)项目区内交通噪声的控制 (14)

(三)项目区敏感受体降噪措施 (14)

(四)绿化隔离降噪 (14)

5.2.4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5)

6.结论 (16)

1.项目的由来和概况

1.1项目的由来

为配合朝阳区整体医疗规划的实施,按照卫生局规划设置需求,进一步发挥烧伤、骨创伤、颅脑外伤等专业的特色和优势,北京市朝阳区创伤医学研究所特提出建设北京朝阳急诊抢救中心项目。

1.2项目概况

1.2.1 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新村周庄嘉园C区19号配套公建楼。

1.2.2 项目建设总投资

拟建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000万元,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1.2.3项目建设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拟建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有:

1)项目租用周庄嘉园C区19号配套公建楼,利用所在小区现有的市政配套设施,在原有楼座的基础上进行装修、修葺,设立非营利性综合医院,不新建楼座。

2)项目总建筑面积14872m2,使用面积12641m2,建筑层数5层,以门、急诊和住院诊断治疗为主,社区、家庭医疗为辅,设立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设置床位200张,牙椅2张。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表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2.4 年度项目进度使用计划

拟建项目建设期为一年,从2012年10月开始建设,预计于2013年9月竣工。

1.3评价等级

1.3.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施工期扬尘及运营期食堂产生的炊事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有关要求,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3.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建成后所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下游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水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1.3.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不抽取地下水,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市政管网汇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项目排水不与地下水发生联系,因此该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最终确定为三级。

1.3.4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性质为医院,评价区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地区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要求,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

1.4评价范围

1.4.1一般环境现状调查

一般环境现状调查、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是以工程拟建地边界向四周延伸500m的地区,面积约0.312 [km]2。

1.4.2大气评价范围

根据评价等级,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范围以项目为中心,边长为5km的方形。

1.4.3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

本工程排水口至受纳市政下水管有关管段。

1.4.4噪声评价范围

项目拟建地边界及向外延伸100m的有关地段及周围敏感点。

2 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2.1周边环境概况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区未发现重点文物及珍贵动、植物等重点环境保护目标,本次环评的环境保护目标为周围的居民区、小学、医院及地表水体。

表2 拟建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

2.2占地内现状

拟建项目位于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嘉园小区C区内,租用小区19号配套公建楼作为非营利性综合医院,项目地周围市政配套设施齐全。

2.3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2.3.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地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PM10;PM10出现超标现象可能是由于监测区域周边道路较多,监测结果符合北京市首要污染

物为颗粒物的大环境。

2.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为肖太后河,水体功能为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在通州区汇入凉水河中下段;项目区污水经周边市政污水管道进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通惠河下段,水体功能为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凉水河中下段和通惠河下段均为Ⅴ类水体。通惠河下段与凉水河中下段现状水质分别为Ⅴ1和Ⅴ3,超标严重。

2.3.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地下水水质情况一般,主要超标物质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TDS)和硝酸盐。

2.3.4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区域内多为建成小区,无较大噪声源,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噪声监测值均可达标,未超过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相应标准限值。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项目北侧弘燕南一路、西侧西燕东路、东侧西大望南路的噪声监测结果昼夜间出现略微超标现象,超标量为1.4-3.2 dB(A),可见,项目区周边的道路是拟建项目地主要的噪声源。

3 评价标准

3.1大气评价标准

3.1.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该标准中没有作出规定的氨、硫化氢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关规定。

3.1.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本项目设置食堂,食堂共设10个灶头,对应排气罩投影面积≥8m2,属于大型餐饮项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有关标准规定。

(2)污水处理站废气标准

本项目的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院区内的生活污水。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主要有氨、硫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硫化氢0.030mg/m3,氨1.0 mg/m3。

3.2水评价标准

3.2.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地区的主要河流为北运河水系的肖太后河,属“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水质功能分类为Ⅴ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值。

3.2.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GB14848/91)中三级标准。

3.2.3废水排放标准

拟建项目位于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汇水范围,项目医疗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水质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生活污水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3噪声评价标准

3.3.1 环境噪声标准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政发[2004]9号:关于调整朝阳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通告“,本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地区标准。

3.3.2 施工期噪声标准

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2011)。

3.3.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功能区限值,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3.3.4 建筑物门窗隔声标准

建筑物门窗隔声标准执行京环保辐字(1999)564号《关于我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采用隔声窗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即“在现有及规划快速路和主干道红线两侧50m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隔声量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标准中的四级标准(30≤Rw≤35);在现有及规划次干路和支路红线两侧50m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隔声量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标准中的五级标准(25≤Rw≤30)。”3.4 固体废弃物评价标准

拟建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

4 项目污染源及影响分析

4.1施工期

(1)施工扬尘

室内环境污染现状及对策

室内环境污染现状及对策 摘要:室内空气的污染已经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是一种越来越受重视的环境污染类型。本文介绍了有关室内环境污染现状以及应对措施。 关键词:室内空气,空气污染,现状,身体健康,应对措施。 Indoor Environment Pollution Pres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 Abstract:Indoor air pollution has on people's physical health caused great harm.It is a kind of more and more valued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type.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indoor environment pollution status and measures. Keywords:Indoor air,Air pollution,Status,Health,Measures. 一、室内环境污染现状 ㈠、概述 随着社会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买房装修成为时尚,大量新型建筑和装修材料,日用化学品进入住宅和公共建筑物。加之建筑物的密闭化,使室内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一些人出现头痛、干咳、皮肤干燥发痒、头晕恶心、注意力难以集中和对气味敏感等症状,这一被称为“致病建筑综合症”的状况在很多国家都有发生,各在经历了“烟煤型”和“光化学烟雾型”污染后,现代人正在进入以“室内污染”为标志的第三污染时期。 室内环保需重视!人一生中三分之二时间在此度过;现代人生活和工作在室内环境中的时间已达到全天的80%~90%,因此室内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有研究显示,室内并不是安全的场所,有时室内污染反而更加严重。室内环境包括居室、写字楼、办公室、交通工具、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医院病房、学校幼儿园教室活动室、饭店旅馆宾馆等场所。所有室内环境质量的优劣与健康均有密切的关系,直接影响着居民的发病率和死亡率。近年来环境保护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有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室内环境质量对健康的影响。一些老人、儿童在室内停留的时间更长。因此,居室环境与人类健康和儿童生长发育的关系极为密切。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要求规范GB50325-2001

前言 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制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已发布的涉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的有关国家标准,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时,为控制由其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对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检测及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规范性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工程及仓储性建筑工程。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考虑了我国建筑业目前发展水平、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工业现状,结合我国新世纪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并参照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 本规范共分六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材料,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本规范由国家建设部提出。 本规范主编部门:河南省建设厅。 本规范编制管理单位: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本规范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苏州市卫生检测中心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河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 苏州城建环保学院 南开大学 清华大学 本规范编制主要起草人员名单:王喜元、刘宏奎、潘红、熊伟、韩华峰、申建宇、朱军、巴松涛、马良才、朱强华、丁建森、丁建、裴玉仁、戴树桂、周中平 一、总则 1.0.1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环境污染控制。本规范不适用于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民用建筑工程。 1.0.3本规范中实施污染控制的污染物: 放射性污染物氡(Rn-222),化学污染物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1.0.4民用建筑工程按不同的室内环境要求分为以下两类: 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办公楼、医院病房、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建筑工程; 2、类民用建筑工程:旅店、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商场(店)、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医院候诊室、饭馆、理发店等公共建筑。 1.0.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遵守国家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 有关规定,工程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1.0.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三废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某某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固废污染防 治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废水、废气及固废的排放,防止环境污染,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降低“三废”污染,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厂内所有排放废水、废气及固废的单元工艺,规范厂内环境的防治与管理。 3 职责 3.1 环保综合部是废水、废气、固废污染防治控制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厂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分解、下达厂级环保管理任务,负责环保指标的考核。负责查找厂内环保隐患,并组织相关单位提出技术改进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2 环保综合部是废水、废气、固废污染防治控制程序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环保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与园区的管理进行对接,第一时间反映本企业及园区的要求。

3.3 机台生产部负责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环保管理工作 及环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3.4 机台生产部负责厂内废水、废气的处理、排放,污水、废气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及日常的维护、管理,固废分类收集和日常管理。 3.5 维修部负责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全厂的治理设施、管道、设备、电路等的维修和更换,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废水的污染防治控制 4.1.1 废水的来源 4.1.1.1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是指厂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其中包括生产工艺排放废水、机器设备冷却排水、设备和场地清洗水、施工过程中排放废水、化验分析废水、高浓废液和装置区内收集的其它污水等等。 4.1.1.2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指办公楼洗手间、水池、浴池和食堂排放的废水。 4.1.1.3雨水 进入厂内明沟和污水处理场的初期雨水。 4.1.2废水排放的控制管理

室内装修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室内装修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室内装修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提要:涂料、胶粘剂、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使用后及时封闭存放,不但可以减轻有害气体对室内环境的污染,而且可以保证材料的品质。 措施:根据新颁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的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必须满足此规范的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将对氡、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在材料中)等环境污染物进行重点控制。理由是:(1 这几种污染物对身体危害较大,如甲醛、氨对人有强烈刺激性,对人的肺功能、肝功能及免疫功能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会引起肺损伤;氡、氨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中的多种成分都具有一定的致癌性等;(2 由于挥发性较强,空气中挥发量较多,在检测中常常检出,社会上反响较大。 我公司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室内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除了在竣工后的严格验收以外,还将从源头把住建筑材料关,对于有环保要求的建筑材料进场施工现场,必须查验其检测报告是否符合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笨、氨、甲醛、氡等有害气体复试,否则不准用于施工。 由于建筑室内装修工程多次重复使用同一设计,为避免设计不适当造成大批量装修工程污染物超标。我公司拟先做一间样板间,并对

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再展开大面积施工。 (1 环境保护的目的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营造绿色建筑,改善施工环境,防止由于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噪音、粉尘、施工垃圾等污染),保障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身体健康。 (2 环境保护控制目标 1.噪音排放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 2.防大气污染:施工现场扬尘达到国家二级排放规定 3.生产及生活污水:污水排放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防止光污染: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 5.施工垃圾处理:施工垃圾分类处理,尽量回收使用 6.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甲醛释放量:达到《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680-2001 1.石材及墙地砖放射量:满足《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6566-2001 2.涂料苯含量指标:《涂装企业安全管理规则》GB-7691 (3 材料进场的控制措施 1.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岩石材,应对放射性指标加强监督,当同种板材使用面积大于 200 平方米时,应进行复检。 2.每种人造木版及饰面人造板均应有能代表该批产品甲醛释放量的检验报告。当同种板材使用面积大于500 平方米时,应进行复检。具体复检用样品数量,由检验方法的需要决定。 1.建筑材料或装修材料的环境检验报告项目不全或有疑问时,应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 施工过程中的保护措施 1.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场地噪音限值》、《建筑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规范、规定,实施工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2.严格执行"室

环境污染及预防控制

环境因素污染预防控制 一、水污染的控制 A、水污染来源 1、冲洗各种工具、器具(主要指粘上混凝土的工具、器具)产生的污水; 2、工地临时生活设施产生的污水(如工地厕所、食堂、洗涤等产生的污水); 3、设备使用、维护中油和漆的滴漏对水的污染;租赁设备、设备维护、维 修产生的油渍对水的污染。 B、污染控制方法 1、施工场地应建排水沟、污水沉淀池。沉淀池的容积要与排放量相适应, 进行多级沉淀,去掉污水中的泥沙和悬浮物检测达标后才能排放。污水汇 入沉淀池,分级沉淀过滤,确保排水口处泥沙和悬浮物达标排放。每月清掏沉淀池一次,清掏物按固体废物收集和排放。清掏沉淀池后,应填写记录。应使用工业草酸处理呈碱性的施工污水,具体操作方法按《施工污水PH值调节操作规程》的执行; 2、严禁将污染物倒入排水沟,将食堂废油、剩饭剩菜倒入设置的卫生桶内, 严禁将固体废弃物、废机油、废油漆等倒入排水沟,排水沟和沉淀池上面应加栅格或盖板保护,防止泥沙杂物进入排水沟。 3、在进行防锈涂油、涂漆操作时,应使用接油盘,应固定操作空间,并在 操作范围地面加木屑垫层,防止油、漆滴落地面对地表水的污染。木屑垫层应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换下的木屑属危险废弃物的,采用焚烧法进行处 理。 4、砼搅拌站污水主要来源是冲洗砼车箱、车轮、搅拌站产生的污水,应建 立两套多级污水沉淀循环系统,一套“在用”,一套“备用”,经沉淀处理过的清水进入清水池,供冲洗循环使用,基本实现污水零排放。应定期清掏污水沉淀池,清掏是及时转换“在用”和“备用”污水循环系统,确保污水进入循环系统得到处理。 二、废弃污染控制 A、废气污染来源

1、施工工地道路扬尘 2、施工废物清理、运输扬尘、水泥装卸产生扬尘 3、使用易挥发的油漆。化学品 4、隧道掘进及预制件打磨产生扬尘 B、废气控制方法: 1、道路硬化,晒水除尘。 2、施工清扫。清扫施工垃圾时,应洒水防尘,清扫的垃圾应集成小队 小堆,用容器收集小堆垃圾,采用人工或机械搬运的方式转送到垃圾 堆放点,严禁直接将垃圾从高层往低层扫下。有粉尘产生的场所,在 场所内工作的人员应佩戴口罩; 3、使用易挥发的化学溶剂和油漆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泄露污染空气, 用后应加盖保护。使用化学溶剂和油漆的空间应通风,避免操作人员 吸收有害气体,使用场所禁止烟火。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的控制 A、固体废弃物污染的控制 1、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 2、施工和安装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及包装物 3、设备维修、构件制造中产生的固体垃圾 4、办公及生活垃圾 B、控制方法 1、施工现场应有固定的施工垃圾堆放场所,堆放场所应划定界限,不 准施工垃圾超过划定的堆放界限。堆放地应有比要的消防设施、防护 隔离物或防火警示牌,防止木质废弃物等易燃物品失火,严禁在工地 焚烧垃圾。 2、办公及生活垃圾应放入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桶,其他部门设置的垃 圾堆,应划定界限,避雨并及时清运。 四、危险废弃物的控制 A、危险废弃物的来源 1、设备维修、维护产生的稀释剂、油污及不明化学品的废弃容器、废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2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通知》的要求,GB50325-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正式正式施行,其中的强制性条文如下: 3.1.1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为:内照指数和外照指数均不大于1.0。 3.1.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的分类标准(A 类、B类)。 3.2.1 室内用人造木板,必须测定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4.1.1 新建、扩建前必须进行本底氡浓度的测定,并提供检测报告。4.2.4 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3-5倍以下时,应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的一级防水要求,对基础进行处理。4.2.5 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5倍以上时,除按上条进行处理外,还应按《新建低层住宅建筑设计与施工中氡控制导则》的有关规定,采取综合建筑构造措施。 4.2.6 一类民用建筑工程的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5倍以上时,应进行工程点土壤中的镭、钍、钾的比活度测定。当内照指数大于1.0或外照指数大于1.3时,工程地点土壤不得回填。4.3.1 一类工程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材料和装修材料。4.3.3 一类工程的室内装修必须采用E1类人造板材及饰面人造木板。 4.3.10 室内装修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4.3.11 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释放量不应大于0.10%。5.1.2 建筑和装修材料进场检验,不符合设计和本规范要求的,禁止使用。 5.2.1 无机非金属建筑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检测报告。5.2.2 室内装修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释放量检测报告。 5.2.5 装修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TVOC、游离甲醛含量的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和胶粘剂必须有TVOC、苯、

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目的 为了对公司在办公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中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预防,使之得到及时处理,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潜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机关办公区域紧急事故的预测,并制订相应的预案,同时组织公司员工学习应急处理知识,进行必要的预案演练。 3.2质量安全部主控本程序,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3.3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 4、工作程序 4.1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 主要有: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化学品在搬运储存中的泄漏、人身伤害、触电、高温中暑等,具体还要根据《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和《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程序》的规定来确认。 4.2应急准备 4.2.1办公室及项目部根据机关办公区域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和危

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以及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经验,确定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 (公司确立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见《手册》),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质量安全部审批后备案。 4.2.2应急预案的内容要求: (1)对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及其后果的预测、辨识、评价; (2)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3)应急期间特定作用人物名单; (4)疏散程序; (5)内、外部的联系(如电话、警铃等); (6)应急中可用的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 (7)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关人员的应急措施; (8)与邻居和公众的沟通; (9)至关重要的记录和设备的保护; (10)现场恢复 (11)其他 4.2.3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应急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使员工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具备条件时应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试验或模拟演习。应急预案修改后,有关人员应重新培训。 4.2.4各有关部门要在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的场所配备必要的合格的应急设施并做好标识,定期检查和保护,防止失效。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1 总则 1.0.1 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中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房间。 注:本规范所称室内环境污染系指由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民用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后,非建筑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不属于本规范控制范围。 1.0.3 本规范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有氡(Rn-222)、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1.0.4 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以下两类: 1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2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1.0.5 民用建筑工程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1.0.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民用建筑工程civil building engineering 本规范所指民用建筑工程是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结构工程和装修工程的统称。 2.0.2 环境测试舱environmental test chamber 模拟室内环境测试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释放量的设备。 2.0.3 土壤表面氡析出率radon exhalation rate from soil surface 单位面积(㎡)上、单位时间(s)内析出的氡的放射性活度(Bq)。 2.0.4 内照射指数internal exposure index 内照射指数(IRa)是指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 的放射性比活度,除以本标准规定的限量200 而得的商。 2.0.5 外照射指数external exposure index 外照射指数(Iγ)是指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 和钾-40 的放射性比活度,分别除以其各自单独存在时本标准规定限量而得的商之和。 (2.0.5) 式中CRa、CTh、Ck—分别为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 和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贝可/千克(Bq/kg)。 2.0.6 氡浓度radon consistence 实际测量的单位体积空气内氡的含量。 2.0.7 人造木板wood-based panels 以植物纤维为原料,经机械加工分离成各种形状的单元材料,再经组合并加入胶粘剂压制而成的板材,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等。 2.0.8 饰面人造木板decorated wood-based panels 以人造木板为基材,经涂饰或复合装饰材料面层后的板材。 2.0.9 水性涂料water based coatings 以水为稀释剂的涂料。 2.0.10 水性胶粘剂water based adhesives 以水为稀释剂的胶粘剂。 2.0.11 水性处理剂water based treatment agents 以水作为稀释剂,能浸入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内部,提高其阻燃、防水、防腐等性能的液体。 2.0.12 溶剂型涂料solvent-thinned coatings 以有机溶剂作为稀释剂的涂料。 2.0.13 溶剂型胶粘剂solvent-thinned adhesives 以有机溶剂作为稀释剂的胶粘剂。 2.0.14 游离甲醛释放量content of released formaldehyde 在环境测试舱法或干燥器法的测试条件下,材料释放游离甲醛的量。

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污染物,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二、污染物的控制和管理 (1)扬尘控制 a、施工现场的砂石、土等,砌围墙或隔断分类堆放并覆盖,运输车辆轮胎应及时清洗,运输时严密覆盖,防止遗洒、飞扬。 b、对砼搅拌机、水泥库进行遮挡或封闭,在水泥装运卸车过程中作好扬尘处理。 c、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运走,临时堆放的垃圾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分类堆放并严密覆盖。高层建筑清除施工垃圾时必须用容器或包装袋吊运,严禁用电梯口或在楼层上向地面抛洒施工垃圾,防止扬尘。d、房建施工现场必须对地面和主要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并制定清扫洒水制度, 派专人负责洒水、清扫,防止扬尘。 e、道路、桥梁施工,应建立严格的洒水制度,配备洒水车,派专人负责施工路 段的洒水,防止扬尘。 (2)噪声控制 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场界噪声敏感区域的不同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明确使用低噪声设备,对在敏感区的噪声高的小型机械采用围挡措施。 间为 6:00~22:0,夜间为22:00~6:00 b)噪声控制措施 ①施工应安排在昼间进行,若因工艺等技术原因需连续施工,需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合法的夜间施工手续。 ②在城市噪声敏感区域,禁止夜间进行生产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但是应对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有效的噪声措施。 ③尽量选用环保型机器设备,且对机器设备要及时清理,维护保养。 ④模板、脚手架搭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时,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E)施工现场的木工棚、电锯等应进行封闭。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 第6章验收的学习讨论 工程质量检测网供稿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原《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同时废止。作为室内环境检测人员要认真学习这个新标准,是非常重要的。让我们一起首先学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 标准中的第6章验收的21条内容。 笔者经过初步学习,写下这章的逐条“解读”,重点是讨论和检测技术密切相关的内容,愿意和大家一起讨论、交流。 解读的要素是:条文--- 提示--- 术语和符号--- 条文说明--- 重点提要--- 相关内容。 “条文”:新标准GB 50325-2010 中第6章的条目内容。 “提示”:对条文是否为更改内容的注释。 “术语和符号”:条文中的部分术语和符号。 “条文说明”:GB 50325-2010 附的“条文说明”的节录。 “重点提要”:对条文的理解。 “相关内容”:与本条文有关的知识。 关于逐条解读条文的内容,将分条在本网站的《环境标准》专栏里。也希望大参加讨论交流。 GB50325-2010 第6章验收 6. 0. 1 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6. 0. 2 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 1 工程地址勘察报告、工程地点土壤氡浓度或氡析出率检测报告、工程地点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含量检测报告; 2 涉及室内新风量的设计、施工文件,以及新风量的检测报告; 3 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 4 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含量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复验报告; 5 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

室内空气污染控制要点及技术措施

第一节室内空气污染控制要点及技术措施 第一小节室内装修环境污染得来源 【1】部分工程在进行装修时,大量使用大芯板或者油漆,就是装修后室内环境检测不合标准得直接原因。 【2】装修施工所采用得稀释剂与溶剂,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与混苯。 室内施工时采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施工单位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形成新得污染。 第二小节室内装修环境污染得防控措施 【1】材料进场民用建筑工程中采用得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与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 【2】采用得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 【3】采用得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TVOC与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TVOC、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聚氨酯类)含量检测报告。 【4】上述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与规范得规定。检测报告应为有资质得检测机构出具得同批材料检测报告。 【5】当建材与装修材料检测项目不全或对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必须将材料送有资质得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小节施工中控制措施 【1】装修施工所采用得稀释剂与溶剂,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与混苯。 【2】严禁在室内施工时采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施工单位在装修施工过程中不得形成新得污染。 【3】应该对施工完毕后得样板间(不含外购家俱)进行检测,如果样板间检测合格,可减少同批装修得抽样数量,具体数量见表一;采样点设置及取值方法见表二(采样点设置及取值)。 全装修办公室抽样数量(样板房合格后)

采样点设置及取值表二 检测时应在被检住宅外,上风向处设置空白对照点进行检测(氡浓度检测不需要设置空白对照点),检测结果为扣除空白之值。 第四小节检测要求 1、全装修得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在装修工程完工核验合格起7天后、全装修工程交房前进行。 2、进行甲醛、氨、苯及TVOC检测时,被检住宅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检测;进行氡浓度检测时,被检住宅应在对外门窗关闭24小时后检测。检测应满足以下规范要求:

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

室内空气污染成因、危害及控制 室内空气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人的健康。随着人类物质生活的提高,装修 污染和微生物污染的普遍性与严重性已经达到令人震惊的程度。在监测工作的 基础上,对室内空气污染的成因及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进行了分析,进而设法控制。 1室内空气污染成因及特性 由于室内引入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污染源或室内环境通风不佳,导致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无论数量上还是种类不断增加,并引起人的一系列不适症状的现象,即为室内空气受到了污染。就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而言,由于人们生活、工作在室内环境的时间长,室内通风状况不良、不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自净等 原因,室内环境质量比室外环境质量显得更为重要。 室内空气污染与大气污染由于所处的环境不同,其污染特征也不同。室内空气污染具有如下特征。 (1)累积性:室内环境是相对封闭的空间,其污染形成的特征之一是累积性。从污染物进入室内导致浓度升高,到排出室外浓度渐趋于零,大都需要经 过较长的时间。室内的各种物品,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地毯等都可能释 放出一定的化学物质,它们将在室内逐渐积累,导致污染物浓度增大,构成对 人体的危害。 (2)长期性:由于大多数人大部分时间处于室内环境,即使浓度很低的污 染物,在长期作用于人体后,也影响人体健康。 (3)多样性:室内空气污染物有生物性污染物,如细菌;化学性污染物, 如甲醛、氨气、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还有放射 性污染物氡气及其子体。 2室内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1)甲醛的来源及危害 甲醛主要来源于室内装饰装修使用的胶合板、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和 刨花板、木芯板等人造板材。其次是含有甲醛成分并有可能向外界散发的其他 各类装饰材料,比如贴墙布、贴墙纸、化纤地毯、泡沫塑料、油漆和涂料等, 以及燃烧后会散发甲醛的某些材料,比如香烟及一些有机材料。 甲醛在空气中扩散对人眼、鼻、喉、皮肤产生明显的刺激作用,尤其是对 眼睛内膜、咽喉、皮肤刺激作用大。甲醛可经呼吸道吸收,会引起流泪、咽喉

汽车污染途径与及控制措施

汽车污染途径及控制措施 \ 目录 摘要 绪论 第1章汽车污染的主要途径 1.1汽车内部的污染 1.2汽车尾气污染的种类 1.3汽车噪声污染 第2章汽车污染的防控措施 2.1汽车内部污染的防治措施 2.2汽车排放污染物的防治措施 2.3汽车噪声的防治措施 第3章未来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 第4章总结 参考文献

摘要 文主要介绍机动车尾气排放的主要成分,排放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并详细介绍汽车噪声和尾气中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二氧化硫等有害物对环境及人类的危害。以及检测标准、方法,并简要介绍国内外降低气车排放污染的措施。 关键词:汽车尾气污染途径防治措施

绪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成为人类必不可少的就交通工具,在人类社会中占据重要的作用。在20世纪对人类生活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伴随着人类征服了陆地上的每一个角落。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人们已经越来越离不开它,夸张点说,人类已经像需要水一样需要汽车。然而汽车的急剧增加,汽车尾气和噪音产生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对生态环境平衡及人类身体健康都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主要表现在人体患病率增加以及光化学烟雾的产生。

第1章汽车污染的主要途径 汽车污染主要包括汽车尾气和汽车噪声的污染,汽车尾气是空气污染 的主要因素。我国城市大气污染中汽车尾气排放所占比例已超过百分 之七十,同时汽车噪声污染也影响到人类的日常生活,因此加强汽车 汽车排放和噪声的治理刻不容缓。 1.1汽车内部的污染 “私家车”作为突显个人生活品味,身份地位的象征品,车内的豪华装潢更满足了客户的虚荣,但其殊不知这里还有个严重性的问题存在——装潢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制品,其中含有甲醛、苯、TVOC、氨等有害化学物质,以及汽车空调产生的霉菌都在危害着人类的身体健康。 相对而言发达国家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较多。美国人把室内污染作为人类健康的五大危害之一。澳大利亚国家健康和医药委员会在考虑室内环境对健康的影响时,把“室内环境”定义为“一天内度过一小时以上的非工业的室内空间”,除了办公室、教室、购物中心、医院、家庭以外,其中也包括汽车。美国的国际技术评估中心的一篇文章,称车内污染可能是现代社会人体健康的最主要的威胁之一。 1.11汽车室内装饰潜藏的污染 汽车空气污染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种污染源: 污染源一:车辆在生产时,内饰件要使用大量的塑料制品和黏合剂,这些都是产生车内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例如可以引起白血病的“苯”,就

环境保护控制程序

环境保护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满足相关方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确保环保目标的实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办公区域和施工现场产生的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的运行控制。 3、职责 3.1质量安全部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各项目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现场扬尘等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并进行检查,以实现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 3.2办公室负责机关办公区域产生的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水电消耗等控制并进行检查,以实现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 3.3材料设备部负责指导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污染的监督、指导、检查,以实现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 3.4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现场产生的环境污染,能源消耗情况控制、治理、处置和实施。 4、程序 4.1环境因素识别 环境因素的识别应根据《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进行。机关办公区域重点考虑:污水、生活废水、废弃物、节能等方面;施工现场重点考虑:污水、废弃物、噪声、扬尘、光污染等方面。 4.2环境保护 4.2.1污水的管理 (1)新开工的项目部应到所在地的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办理排污手续; (2)有条件的施工项目建立的污水管网,并入所在地的市政管网; (3)含泥沙的污水,应在污水出口处设立沉淀池,经沉淀后的污水可排入污水管网,沉淀池内的泥沙应定期清理;

(4)施工现场经沉淀处理的污水尽量循环使用。 4.2.2生活废水的管理 (1)提倡节约用水,尽量减少生活废水的产生: (2)食堂污水排放应设隔油池或其它隔油设施,以便收集残油,污水应先排入污水井,严禁将残油、剩饭、剩菜直按倒入下水道,应收集在容器中。 4.2.3废弃物的管理 各职能部门和项目部负责管理和处置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其中包括对无毒无害废弃物的保管和处理、对危险废弃物的贮存和委托处置事项。 (1)废弃物的分类 1)按形状分为: a固体废弃物; b液体废弃物; c气体废弃物。 2)按性质分为: a危险废弃物(按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确认); b 可回收废弃物(旧纸、旧书刊、旧报纸等); c一般性废弃物(包括可 回收的和生活垃圾)。 (2)废弃物的标识 按照废弃物的分类,对各类废弃物要进行标识。标明各类废弃物的名称和必要的警示标志,尤其是危险废弃物的标识一定要醒目。 (3)废弃物存放地的管理 1)产生废弃物区域均应设置废弃物临时置放点,并在临时存放场地配备有标识的废弃物容器。 2)对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废弃物均应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场地。 3)危险废弃物要与其它废弃物区分开,单独封闭存放,防止再次污染。 4)对固体废弃物贮存的设施、设备、容器和场所、场地要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的使用性能。 5)废弃物必须按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对不相融而未经处理的危险废弃物禁止混入到非危险废弃物中。 6)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覆盖严密,不得出现飘洒,对已产生的废弃物应尽量采取无害化处置。 (4)对废弃物的委托管理 1)机关办公区域和项目部产生的废弃物,在分清一般或危险废弃物之后再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版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2013年版) 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 付使用前进行。室内环境检测人员现场检测时,室内人数最好不要超过四人,所有现场人 员严禁吸烟。布设监测点时,客户应予以配合,如提供施工图纸,装修工作结束退场后现 场的清理等。 2、所有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或氡析出率检测报告、工程地点土壤天然放 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含量检测报告。 2)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氡、甲醛、苯、氨和TVOC)检测报告; 3)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 4)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复检报告; 5)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 3、民用建筑工程分为以下两类: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

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4、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检测项目为甲醛、苯、氨、TVOC、 氡五项指标。 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5、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 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房间指“自然间”,在概念上可以理解为建筑物内形成的独立封闭、使用中人们会在其中停留的空间单元。计算抽检房间数量时,指对一个单体建筑而言。一般住宅建筑的有门卧室、有门厨房、有门卫生间及厅等均可理解为“自然间”,作为基数参与比抽检例计算。“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指不同的楼层和不同的房

环境污染控制实习报告

环境污染控制实习报告 姓名学号 一、实习内容 本次实习内容是对校园内的生活污染现状进行调查,学习污染现状的调查方法及学习污染控制的措施,并对校园内的生活污染提出污染控制的措施。 二、实习安排 12月30日:讲解实习要求,制定调查方案; 12月31日:对生活污水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参观学校污水中水处理设施; 1月1日:现场调查校园生活垃圾污染状况,制定校园的垃圾清运路线; 1月2日:现场调查校园声环境状况及东三环交通噪声污染状况,提出噪声污染控制技术方案; 1月3日:实习总结,撰写实习报告。 三、具体内容 3.1 校园生活污水 3.1.1污水水量、水质 (1)生活污水水量采用人均系数法得出,污水量的计算公式如下:污水量=C×人数×转化系数×排放系数

其中:C:生活用水定额,L/d; 转化系数:0.8-1.0 排放系数:0.9-1.0 通过查询资料得知生活用水定额为150L/d(DB53 T 168-2006 云南省用水定额标准),校园总人数为18891人(**大学校园网简介),则计算出学校每日的污水排放量为: 污水量=150L/d×18891×0.9×0.95 =2422770.8L/d =2422.7708m3/d (2)水质 对学校污水进行了水质分析,测出以下几个水质参数, PH:8 水温:22.85℃ COD:153.61mg/L, 总氮:39.06mg/L, 总磷:4.83mg/L 氨氮:47.57mg/L 3.1.2评价 校园内用水主要是餐厨用水、洗浴用水和饮用水,用水取自学校后山地下水水源,绿化用水采用生活污水净化后的中水,污水主要来自餐厨污水、洗浴污水和厕所生活污水,有机物含量较大,主要的污染因子为COD,N,P,NH3-N。学校配有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量

环保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设计说明

《环保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专篇》 建筑环保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宗地号: 3.建设单位: 4.使用功能: 5.建筑类别及耐火等级:类层建筑,耐火等级级6.建筑耐久年限:级年 7.总建筑面积:m2 8.建筑层数及总高度:地下层,地上层,总高度M。 二、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规定和标准 2.《建筑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三、设计措施 1.环保“三同时”原则——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2.总体规划——污染项目置于水源的下游及主导风向的下风侧;与居住区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并采取绿化隔离。 3.废气烟气污染防治——柴油发电机房的排烟经净化处理达标后排至屋顶上空;烟囱排烟经除尘、吸收等净化处理后,向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排烟道集中向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DB4427-2001的二级标准。 4.废水污水污染防治——采用雨、污分流制;废水、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密封管道排入城市下水道;废水排放执行DB4426-2001的二级标准。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袋装每天由专人收集,密封清运,集中处理;工业废渣妥善分类,临时堆放贮存,其堆场设防水、防渗漏、防扬散等措施,由环保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理。 6.噪声污染防治——控制噪声源,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风机、水泵、发电机等动力设备机房,按规定采取隔振降噪措施(如吸音墙面及吊顶、隔声门窗等);冷却塔置于隐蔽僻静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制定适宜的施工时间安排,减少对周围居民影响,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90

16工业污染源控制管理程序

LUOYANG CRRC RAIL TRANSIT EQUIPMENT CO.,LTD. PROCEDURE DOCUMENTATION OF ENVIRONMENT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文件编号LYCRRC-HA.GLCX16-2018 文件版本A/0 修订状态0 工业污染源控制管理程序 Control Management Procedures for Industrial Pollution Sources

1 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公司产品、活动或服务中产生的工业污染源,防止和改善废水、废气、噪声、危险废弃物的污染,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对经营、产品生产及服务活动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危险废弃物的污染的防治或改善和对重大环境因素有关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的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 3 引用标准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7-2006 4 职责 4.1项目管理部负责: 4.1.1 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可能产生环境污染工艺提出污染防护措施,并进行环保评审。 4.1.2 对公司各有关单位废水、噪声、危险废弃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及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2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通知》的要求,GB50325-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的强制性条文如下: 3.1.1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为:内照指数和外照指数均不大于1.0。 3.1.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的分类标准(A类、B类)。3.2.1 室内用人造木板,必须测定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 4.1.1 新建、扩建前必须进行本底氡浓度的测定,并提供检测报告。4.2.4 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3-5倍以下时,应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的一级防水要求,对基础进行处理。 4.2.5 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5倍以上时,除按上条进行处理外,还应按《新建低层住宅建筑设计与施工中氡控制导则》的有关规定,采取综合建筑构造措施。 4.2.6 一类民用建筑工程的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5倍以上时,应进行工程点土壤中的镭、钍、钾的比活度测定。当内照指数大于1.0或外照指数大于1.3时,工程地点土壤不得回填。 4.3.1 一类工程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材料和装修材料。 4.3.3 一类工程的室内装修必须采用E1类人造板材及饰面人造木板。4.3.10 室内装修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4.3.11 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释放量不应大于0.10%。 5.1.2 建筑和装修材料进场检验,不符合设计和本规范要求的,禁止使用。5.2.1 无机非金属建筑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检测报告。 5.2.2 室内装修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释放量检测报告。 5.2.5 装修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TVOC、游离甲醛含量的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和胶粘剂必须有TVOC、苯、游离TDI(聚氨脂类)含量检测报告。 5.2.6 材料的检测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有疑问的,必须将材料送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3.3 装修用稀释剂和溶剂,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苯及混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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