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学校实习基地管理制度

学校实习基地管理制度引言实习是大学生接触社会的重要途径,也是大学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为了规范学校实习基地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实习质量,学校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实习基地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学校实习基地的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1. 学校实习基地的选择学校在选择实习基地时应充分考虑实习场所的地理位置、行业背景、设施设备等因素。
首先,实习基地应该位于交通便利的地方,方便学生的出行。
其次,实习基地的行业背景应与学生专业相关,以便学生能够在实践中得到真正的经验。
最后,实习基地的设施设备要完善,能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实践条件。
2. 实习基地的评估与认证为了确保实习基地能够提供良好的实习条件,学校应建立一个评估与认证机制。
这一机制可以包括实地考察、问卷调查、评估报告等环节,以全面了解实习基地的实际情况。
评估与认证的目的是为了筛选出优质的实习基地,以保证学生的实习效果。
3. 实习基地的师资队伍实习基地的师资队伍是学生实习中重要的支撑力量。
学校应确保实习基地拥有一支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
这些教师应具备行业背景知识和教学经验,可以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学生在实习中做好实际操作。
4. 实习基地的设施与资源实习基地的设施与资源直接关系到学生实习的质量。
学校应与实习基地协商,明确实习期间学生可以使用的设施和资源,并确保这些设施和资源的质量和数量能够满足学生的需求。
这些设施和资源可以包括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等。
5. 实习基地的安全与保障学校要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首先,学校应考察实习基地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在实习中不会发生危险事件。
其次,学校要为学生购买必要的保险,以保护学生的权益。
6. 实习基地的监督与指导学校应建立一套监督与指导机制,定期对实习基地进行检查和评估。
监督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实习基地能够按照规定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和条件。
指导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实习基地改进存在的问题,提高实习质量。
实习基地管理制度

实习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习基地的管理,保障实习学生的权益,提高实习教学的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实习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习基地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实习计划,全面开展实习教学工作。
第四条实习基地的管理应本着服务实习学生、服务实习学校、服务本单位的宗旨,加强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其实习能力,促进实习教学的改革和发展。
第五条实习基地应当确保实习教学活动的安全,保证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六条实习基地应当配备合格的实习指导教师,保障实习教学工作的质量。
第七条实习基地应当加强与实习学校的联系,保证实习教学的有序进行。
第八条实习基地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记录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并与实习学校形成实习档案,为实习评定提供参考依据。
第九条实习基地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单位的实习相关政策,做好实习基地的实习教学管理工作。
第十条实习基地应当建立健全实习教学工作监督评估机制,对实习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第二章实习基地的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实习基地应当明确实习基地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实习基地管理工作体系。
第十二条实习基地应当聘请具有教学资质的实习指导教师,保证实习教学工作的质量。
第十三条实习基地应当为实习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保障其正常实习教学活动的开展。
第十四条实习基地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其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
第十五条实习基地应当落实国家和本单位的各项实习政策,保证实习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六条实习基地应当根据实习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提高其实习能力。
第十七条实习基地应当妥善处理实习学生的实习纠纷,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实习基地应当建立健全实习教学管理档案,保障实习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九条实习基地应当配合实习学校对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定,提供实习学生的实习评价。
第二十条实习基地应当保护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建立健全实习安全保障制度。
教育部转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目录一、总则二、管理体制三、人员管理四、项目管理五、人才培养六、成果管理七、学术交流八、经费管理九、科研设施与图书资料、网络建设十、档案管理十一、报告制度十二、检查评估十三、附则一、总则为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科学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是科研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聚集和培养优秀学术人才,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研究的新型科研组织,在产出创新成果,形成学术交流开放平台,带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依托高校要在巩固前期成绩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质量提高、注重内涵发展,加大支持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力度,使重点研究基地成为“211”、“985”工程平台建设的核心和支撑,成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实现上述目标,提出以下建设标准:(一)科学研究: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和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的科研项目,产出创新性的成果,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建立知识创新机制,使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并在国际相同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声誉,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
(二)人才培养:通过科学研究,培养高素质的一流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建立一支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通过课程开发和吸收研究生参加课题组,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向教学层面转化,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培养硕士、博士等高级专门人才;为社会各界提供以知识更新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使其成为全国相同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库和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三)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通过参与制订全国性研究发展规划,举办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建立图书资料库、数据库和专业化的信息网络等措施,协调本研究领域的全国性学术活动,发挥对外学术交流窗口作用,成为本学科或研究领域的全国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基地。
大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一、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1.坚持“就地就近,提高实效”和“互惠互利、双方受益”的原则。
学校利用基地条件安排学生实习,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基地则可借助学校的科研、师资力量加强科研技术、教学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实习基地建设要把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应能完成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使学生得到实际锻炼,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保证实习的质量。
3.坚持素质教育的原则。
实习基地应有良好的育人和实习环境,有利于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使学生在思想道德、业务、科学文化以及身心各方面素质得到提高。
4、实习基地由校院共建,以学院为主。
实习基地的建设,应有利于学生的就业。
二、实习基地建立的基本条件实习基地的建立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1、实习基地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或企、事业单位,并有与学院长期合作的积极性。
2、有稳定的实习场所,能满足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并有相对稳定的指导及辅助人员。
3、尽量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交通便利。
4、有较强的开展教育教学、产品研发和生产技术活动的能力。
三、基地建立的程序1、各学院经长时间对基地进行了解,对符合条件者,可与其协商后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并共同拟订协议书,报教务处审核。
2、经审核后,相关学院可与实习基地签定《xx大学实习基地协议书》。
《协议书》一式三份,教务处、学院、实习基地各一份。
四、实习基地挂牌与实习基地签定协议书后,实习基地可挂“XX大学XXX实习基地“牌匾,牌匾具体名称及挂牌时间、方式由共建双方协商确定Q五、实习基地建设经费的使用实习基地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各实习基地建设的经费支出,主要含:购置实习教学、办公等必须用品、制作基地牌匾等。
实习基地所需的设备与物资实行统一采购,采购工作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管理体制与职责实习基地实行校院二级管理。
教务处作为学校统筹安排全校实习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1、主要负责实习基地的资格审核、宏观管理。
学校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学校实践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实践基地管理工作,促进教学科研与应用实践结合,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践基地指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实验教学、科研科普服务等条件的物质、设备和场所。
第三条学校实践基地管理制度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科学管理和服务意识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实践基地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实践基地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学校实践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协调处理实践基地管理相关事务。
第五条学校实践基地管理工作由学校实践基地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负责学校实践基地的运行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
第二章实践基地的设置第六条学校实践基地分为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基地两类。
第七条校内实践基地指学校自建设的实践基地,包括实习实践场所、实验室、科研中心等。
第八条校外实践基地指学校与外部单位合作建设的实践基地,包括实习基地、实训基地、实践实习基地等。
第九条学校实践基地的设置应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教学科研需求,具有教学条件和安全保障。
第十条学校实践基地的设置应进行评估审批程序,确保其合法合规,提供优质实践环境。
第三章实践基地的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实践基地管理采取分类管理和责任细化原则,明确设置管理岗位和责任人员。
第十二条学校实践基地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能力和管理经验,制定实践基地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学校实践基地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确保实践基地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学校实践基地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实践基地的基本信息和管理情况。
第十五条学校实践基地应定期举办管理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实践基地的使用第十六条学校实践基地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实践基地资源的科学有效利用。
第十七条学校内外相关部门和单位可以申请使用学校实践基地,应提前提交申请并经过评审审批。
第十八条学校实践基地使用人员应遵守实践基地管理规定,保护实践基地设备和环境。
第十九条学校实践基地使用人员应及时报告实践基地的使用情况和问题,确保实践基地的正常运行。
大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

大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学教育已成为现代社会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在大学教育中,实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一种方式。
为了提高学生实习的效果,许多大学开始建设实习基地,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大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进行探讨。
一、实习基地建设大学实习基地建设是为了满足学生实践性教育的需要,提高学生实习的质量,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
实习基地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等。
在建设实习基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合理的选择地点实习基地的地点应该选择在学生所学专业的核心地区或者重点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实习机会比较多的地区,这样可以尽可能的提高学生实习的效果。
2. 制定实习计划建设实习基地之后,需要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的目标和任务。
实习计划应该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要求以及实习报告等内容,以便于学生能够更好地完成实习任务。
3. 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条件建设实习基地时需要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条件。
例如,提供实习场地、实习设备、实习材料和实习指导等条件,以便于学生能够更加顺利、有效地完成实习任务。
二、实习基地管理实习基地的管理非常重要,对实习的效果、学生的素质和学校的声誉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因此,在管理实习基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设定管理机构在管理实习基地时需要设定管理机构,负责实习基地的日常管理。
管理机构应该由学校实习中心、实习基地负责人和实习督导组成,以进行协调、沟通和监督。
2. 定期检查为了确保实习基地的质量和效果,学校应该定期对实习基地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实习基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为实习提供保障和指导,以保证实习的质量和效果。
3. 制定实习规定学校应该制定实习规定,对学生实习的方式、流程、安全事项以及保密事项等进行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实习的安全和保密,同时也让学生理解实习的目的和任务。
学院示范性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学院示范性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学院示范性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教育教学模式也在不断更新。
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将学生从传统的课堂教学中解放出来,增强了其实际操作和实践能力,并深化了学生的学习体验。
因此,学院示范性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本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为在建设该实习基地方面提供一些可行的建议和思路,以全面推进该基地的建设。
二、基地建设总体目标本基地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立集师生共同学习探究、实践操作和服务社会为一体的良好实习平台,创造广泛的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机会,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基地建设指导思想1.以学生为中心。
学生是基地建设的主体和主要受益者,应确保学生参与建设,并重视学生的声音和需求。
建设过程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潜在能力和兴趣爱好,以激发学生的创新潜力。
2.以教学质量为核心。
建设基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教学的普及化、质量化和多样化。
因此,建设的目标应是为在校学生提供实践教学和服务实践机会,有利于提供高质量和多层次的教育和培训。
3.以基地预算为依托。
建立基地需要资金的支持,因此,在建设基地的同时需要重视资金的预算和使用。
基地建设预算要合理且透明,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确保建设进程的顺利进行。
四、基地建设内容和步骤1.制定基地建设规划。
本阶段的关键是确定目标群体和基地的具体内容,以确定基地的具体规划,并确保基地建设符合学校的发展方向和规划。
此后,应根据预算确定基地建设的阶段和目标,并建立基地建设的工作计划,将计划的实施细化到每个阶段。
2.确定基地的运营模式。
基地的运营模式应基于目标群体的不同需求。
基地建设应支持开设实践性课程、或举办课外实践活动。
此外,还应着眼于为基地建设搭建课程教学和师生互动的载体,深化与相关部门和社会资源的合作,以逐步建立起系统化的基地管理和运营机制。
3.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是基地建设的核心内容。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学生参加各类实习和进行技能培训的场所,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院各系部应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和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每个专业除必备的校内实习基地外,必须建立两个及以上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稳定的双向交流关系。
第二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既可以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和就业场所,也可以为教师参与企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
第三条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要打破地区和行业部门界限,根据满足实习、实训需要、方便经济的原则,跨地区、跨行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特别是外地生源比较集中的专业,尽量在离生源地较近的地区,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和就业需求。
第四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必须满足学生专业实习需要,注意选择基础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并签订合同、明确职责,建立学院与实习单位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五条有条件的系部和专业,可以建立自己相对独立的产教研相结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二章系部及教务处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中的责任第一条系部在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工作中的责任1.各系部根据本系的专业特点和实习、实训工作需要以及学生将来的就业方向,负责联系、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与有关的单位洽谈具体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事宜,签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协议。
2.负责在实习实训基地聘用实习指导教师和其它有关的实习指导人员,与实习、实训基地协商解决学生实习、实训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3.负责实习实训基地与学院之间经常性的联系、业务往来以及项目合作开发等工作的开展。
4.组织学生赴实习、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实训,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5.负责将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情况报学院领导或教务处审批,并将有关的资料收集归档。
第二条教务处在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工作中的责任1.负责管理协调学院各系部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情况,对全院各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进行统筹管理。
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的科学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和《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黔[2006]294号),特制定《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作为学校研究基地建设和评估的依据。
第二条研究基地的建设目标是:积极推进科研制度创新,聚集和培养优秀学术人才,围绕国家和省的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言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研究,在产出创新成果,形成学术交流开放平台,带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创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依托高校要在巩固前期成绩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质量提高、注重内涵发展、加大支持力度,使研究基地成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章研究基地的建设标准是:1.在科学研究方面,通过组织重大科研项目、产出重大研究成果,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同步发展,并建立知识创新机制,使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居省内领先地位,并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事业。
2.在人才培养方面,通过加强学科建设和跟踪学科前言问题的研究,培养和造就具有较高政治素质、突出学术成就和良好学风的学术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努力建设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为有关行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本研究领域的最新科学知识的培训,成为我省乃至全国本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库和理论创新基地、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3.在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方面,通过参与制定本研究领域的发展规划、参加本研究领域的全省性或全国性科研活动、举办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建立图书资料和情报信息网络等措施,构建成辐射全省乃至全国高校和校外研究机构的学术信息中心,成为我省对外学术交流基地。
4.在咨询服务方面,通过承担实际工作部门的应用研究项目、聘请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作为兼职研究人员,或吸收其参加项目组开展合作研究、派遣研究基地的研究人员担任实际工作部门的顾问等多种形式,紧盯经济建设和社会实践前言,面向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各界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咨询服务,提高参与重大决策和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综合研究能力,发挥资政作用,努力成为我省知名的研究咨询服务基地。
关于实习基地建设的规定

关于实习基地建设的规定教学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能够提供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
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的教学质量,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特殊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教学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1.能满足完成教学实习任务的要求;2.基地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义务分担;3.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实习经费开支;4.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5.能与“学、研、产”一体化相结合。
二、学校与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1.学校在人才培养、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
2.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毕业生。
3.教学实习共建单位对实习学生有关收费应给予优惠政策。
4.教学实习基地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教学实习与“学、研、产”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建立教学实习基地的方式和程序学校以立项方式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教学实习基地。
其程序为:1.各系部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的性质、特点,预选企、事业单位;2.了解预选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1)实习场所如食宿、学习环境等;(2)专业技术人员情况;(3)生产、科研情况等。
3.与满足基本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协商,如双方都愿意承担各自的义务,则签订协议书(具体内容可参考本规定范本),并挂牌、拍照存档。
4.教务处审核、批准。
5.学校划拨立项专项经费:每个新建实习基地3000元。
四、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的签订1.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教学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由系部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教学实习基地协议书(一式三份),由教务处、教学实习基地、实习生所在系部各执一份。
2.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职业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学校为保证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遵照北京市教委《关于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要求》,建有配套的管理机制和完善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原则1、专业适用性。
基地满足相应专业实践技能训练与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需要,提供适合职业能力养成的实习岗位。
2、“互惠互利、双向受益”。
学校和基地双方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来建设实习实训基地.3、相对稳定性。
各专业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单位开展合作,并在相对稳定的时间内(3至5年)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4、相对集中性.实训基地要具备同时接收至少10名学生顶岗实习的条件,便于学校、企业实施实习教学管理.二、学校职责1、学校招生就业办负责全校各实习实训基地的统筹和协调,协助相关系联系、管理实习实训基地,系负责相关专业实习基地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等具体工作。
2、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单位和场地,负责选聘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教师,保证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实习指导等工作运转正常规范。
3、各系根据专业特点,结合实习企业实际情况,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专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校外实习、实训计划,制定实习实训实施方案。
4、各系选派指导教师,与实习实训基地的学生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一起,承担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合作企业职责1、企业为学生提供满足专业技能培养需求的工作岗位,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
2.配备业务强、技术精,并具有一定理论水平、责任心强,有相应技术职务的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3.承担学生职业素质培养工作,在学生取得实际工作经验的同时,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完整版)实习基地建设方案

(完整版)实习基地建设方案一、背景实习基地建设是现代化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注重实习教育,实习基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建设一所合适的实习基地,以满足现代高等教育的需要。
二、实习基地的意义1.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实习基地是实践教育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通过参与实习,学生可以将所学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2.丰富教育资源。
实习基地是教育资源的重要来源,通过建立实习基地,可以大大丰富学校的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3.增强企业与学校的联系。
实习基地使学校和企业之间建立联系,学生在实习期间将直接接触企业的各个领域,这将使学生更好地了解企业文化、运营方式及市场需求,对未来就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实习基地的建设内容1.选址实习基地的选址非常重要,必须考虑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性、环境和能源供应等因素。
一般而言,实习基地的选址应遵循就近原则,同时还要考虑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等问题。
2.人才队伍建设实习基地的建设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并且要招聘一些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专业人才,以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实践效果。
3.教学设施建设实习基地的建设需要建立完善的教学设施,如实验室、技能培训设备、实践中心等。
建立实习基地需要考虑未来的发展需求,因此教学设施的规模应根据实习需求的变化进行合理的规划和调整。
4.课程设置实习基地的建设需要进行详细的课程设置,根据不同专业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实习计划,勾画出实习的阶段性目标,进一步完善学生的实践能力。
5.互联网平台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目前最重要的教育平台之一,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和交流平台。
因此,在实习基地建设中,需要建立一个互联网教育平台,以支持学生的在线实习,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与利用。
四、实习基地建设步骤1.确定实习基地的类型和定位不同的实习需求,需要不同的实习基地类型,因此需要根据实习方向、专业特点和学生所处的阶段等多种因素,确定实习基地的类型和定位。
见习基地管理办法 (2)

见习基地管理办法一、基本原则1. 本办法依据实习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订,旨在规范实习基地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实习生的权益。
2. 所有实习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公司审核认可,方可作为实习基地使用。
3. 实习基地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优质的实习环境和条件,保证实习生的安全和学习效果。
二、实习基地的资质要求1. 实习基地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和资质证书,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取消其实习基地资格。
2. 实习基地必须拥有一支专业的师资队伍,保证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实习指导和教学。
3. 实习基地必须具备安全和卫生保障设施,确保实习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三、实习基地的管理要求1. 实习基地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实习生的权责和管理流程。
2. 实习基地必须及时向公司提供实习生的相关信息,如实习成绩、考勤等。
3. 实习基地必须定期组织实习生进行实习总结和交流,帮助他们提高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4. 实习基地必须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电脑、实验仪器等。
5. 实习基地必须切实保障实习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关怀和支持。
四、实习基地的监督和评估1. 公司将定期对实习基地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实习基地,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处罚措施。
2. 实习基地需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各项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实习基地资格的重要依据。
3. 实习基地需配合公司进行实习效果的评估和跟踪,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五、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实习基地,公司将采取下列处罚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的实习基地给予口头警告。
2. 处罚款:对一般违规行为的实习基地,根据违规程度和影响给予相应的处罚款。
3. 取消资格:对严重违规行为的实习基地,取消其实习基地资格,并通知相关部门。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所有实习基地。
2. 对于尚未有详细管理办法的情况,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制定相应的办法。
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能够供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的校外场所。
实习基地在培养学生认知社会、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创新能力中有重要意义。
根据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为充分发挥实习基地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提高实习基地建设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实习基地建立原则第一条实习基地应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科研院所等协商共同建立。
第二条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习基地应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立足XX、就地就近。
第三条实习基地建设应有明确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并建立完成教学任务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保障体系。
第四条学校优先支持层次高、规模大、接受学生及教师人数多的实习基地建设。
第二章实习基地建设基本条件第五条立足于地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实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
第六条有适合开展实践教学的服务、生产、科研设备和条件,有一定经营规模及较高素质的管理、技术人员,能满足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各项要求。
第七条能接受相关专业一定数量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并能提供满足教学需要和完成学生培养方案规定实习内容的指导教师。
第八条能满足学生生活、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第九条实习基地建设双方能坚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义务分担的原则,共同促进产、学、研合作。
第三章合作协议书签订第十条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实习基地建立原则和条件的基础上,由二级学院向学校提出建立实习基地的申请(申请表见附件),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由学校与共建单位签订建立实习基地协议书。
协议书应明确双方合作目的、范围、时间以及具体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签定合作协议后,实习基地可挂“XX学院XX实习基地”铜牌,具体名称由共建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章实习基地管理第十二条实习基地采用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以二级学院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其中教师教育实习基地主要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

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直接关系到实习教学的顺利开展和实习教学的效果,条件良好的教学实习基地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实习基地的建设第二条实习基地是学院和社会有关企事业单位通过协商,共同建立的用于开展实习教学、校企合作的场所。
建立比较完备的实习基地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需要,教学管理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必须重视基地建设。
第三条学院教务处对基地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根据教学需要提出基地建设的有关要求,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基地建设。
第四条各教学单位(二级院、部、中心)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具体落实,建立必要的教学实习基地。
第五条实习基地应满足以下条件:1. 能满足相关专业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2. 基地建设双方互惠互利、义务分担;3. 原则上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节约实习经费;4. 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5. 能开展有效的合作。
第六条建立实习基地的步骤1. 根据实习教学的要求,了解能够提供实习条件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确定拟联系的目标单位;2. 与目标单位沟通、协商,在双方形成共识的基础上,达成建立基地意向;3. 在符合建立教学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由学院或各教学单位(二级院、部、中心)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实习基地协议书,协议书一般包括双方合作目的、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年限等内容;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单位各执一份。
第三章实习基地的管理第七条建立实习基地后,学院和相关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基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基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第八条直接与基地单位进行联系的教学单位(二级院、部、中心),要保持与基地单位的经常性联系,及时将学院实习内容以及实习教学中对基地条件的要求反馈给基地单位,征得基地单位的支持,不断改善实习条件。
学校实习基地管理规定

学校实习基地管理规定在学习过程中,实习基地是学生进行实践和实习活动的重要场所。
为了保证实习基地的安全和有效性,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介绍学校实习基地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实习基地的选择与审核1. 学校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实习课程的特点,选择适合的实习基地。
实习基地应与学校的教学目标相一致,并能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和必要的资源条件。
2. 学校将对实习基地进行审核,审查实习基地的教学质量、安全条件和管理水平。
只有通过审核并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后,实习基地才能成为学校指定的实习场所。
3. 学校应定期评估实习基地,确保实习基地的教学质量和环境符合要求。
实习基地若长时间无法达到要求,学校有权解除合作关系。
二、实习基地管理责任1. 学校与实习基地应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学校需提供实习计划、教材资源和教学指导,实习基地则需配合学校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确保实习教学的顺利进行。
2. 实习基地应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实习指导和管理,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教学质量。
实习指导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实践经验,并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指导能力和水平。
3. 实习基地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施设备和环境的维护与保护,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实习基地若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或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学校有权暂停实习活动。
三、学生实习基地管理要求1. 学生在实习基地需按规定的时间和学时进行实践活动,不得擅自离开或缺席。
学生应遵守实习基地的规章制度,尊重实习指导人员和员工,诚实守信,遵守保密协议。
2. 学生应积极参与实习活动,完成实习任务和学校布置的实践项目。
学生实习期间,应努力学习和实践,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3. 学生在实习基地期间,应保护实习基地的财产安全,不得损坏实习基地的设施和设备。
学生实习期满后,应如实撰写实习报告,总结实习经验和成果,并按时提交给学校和实习基地。
四、实习基地管理与监督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实习管理与监督机制,确保实习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本科教学实习质量,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基地的建立途径第一条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第二条各系(部)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本科教学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系(部)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基地。
第三条根据有关专业实践教学和校内实习基地建设需要,建设校内教学实践基地.二、建立实习基地具备的基本条件第四条仪器设备比较先进,实习场地能满足专业培养目标和《实习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
第五条技术、管理水平较高,重视学生实习,并有能力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工作。
第六条教育实习基地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生20人以上,专业实习基地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生10人以上。
第七条具有能满足参加实习学生的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第八条尽量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交通便利.第九条应兼顾规模、层次和水平等因素,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反映学科与专业特色.三、实习基地类型第十条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供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场所。
按实习性质总体上分为教育实习基地和专业实习基地。
第十一条教育实习基地是师范类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的实习基地;专业实习基地是非师范类学生进行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的实习基地。
第十二条按地理位置分为校内实习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
四、实习基地建设原则第十三条坚持专业性原则。
所建实习基地应与专业对口,能够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第十四条坚持实践性原则。
所建实习基地,应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习基地应重视学生的实习工作,并有能力安排好实习工作。
第十五条坚持先进性原则.实习基地应是在相关专业的实践领域内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单位.第十六条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原则。
实践基地管理的规章制度

实践基地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践基地管理行为,保障实践基地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实践基地的利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实践基地是指为提高实践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实践技能和实践素养而设立的教学和科研基地。
实践基地管理规章制度是实践基地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实践基地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实践基地的管理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四条实践基地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民主、科学、法治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实践基地的组织结构第五条实践基地设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明确工作职责与分工,实行领导负责制。
第六条实践基地应当设立院长或主任,负责实践基地的全面管理工作,直接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七条实践基地应当设立专业教师队伍,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负责实践基地的教学工作。
第八条实践基地应当建立教务办公室或秘书处,负责实践基地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九条实践基地应当设立实践教学专业委员会,负责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实习计划安排等,并参与实践教学工作的评估和改进。
第十条实践基地应当建立实践教学实习基地,提供实践实习条件和保障。
第三章实践基地的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实践基地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制度、实践教学安全制度、实习管理制度、实践教学质量评估制度等。
第十二条实践基地的教学管理制度应当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与任务,规范实践教学的教学过程和教学要求。
第十三条实践基地的实践教学安全制度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做好实践教学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工作。
第十四条实践基地的实习管理制度应当规范实习计划的编制与管理、实习学生的管理与指导等。
第十五条实践基地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应当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对实践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对实践教学进行改进。
第四章实践基地的管理程序第十六条实践基地应当建立实践基地管理工作报告制度,每学期报告实践基地的工作情况和实践教学效果,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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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实习基地的建设,探讨正规化的实习基地建设思路和策略,以为实习基地
的高效运转和学生实习服务提供保障,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特制定本实习基地制度。
第一条所有与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签订实习协议的基地,学生实习活动的开展应接受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监督和评估。
第二条实习基地必须有明确的标志予以确认。
第三条实习基地应有一个对应的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实习基地的各项日常工作,协调整合共建院校的实习计划,并安排学生的实习工作。
第四条实习基地应该有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对其审核批准后再行实
施。
第五条实习基地应在每个工作季度开始15 天前提交该季度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应在每个工作季度结束后15 天以内,提交上个季度的工作进度报告。
第六条实习基地的书面工作进度报告应遵照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提供的模式执行。
第七条实习基地的财务(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提供部分)支出应严格按照学院制订的支出范围执行,不得擅自改动支出范围。
如果确有特殊支出,应该报告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并获批准后方能执行并有效。
第八条项目经费的支出应该尽可能获得正式发票,如果不能够获得正规发票,应该最大可能获得可供报帐之用的统一银钱收据或其他正规票据。
用于报销的各种正规票据,应在背面签署时间、经手人、证明人、主管人、用途;出租车票在此基础上另外标明起止地。
第九条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有权根据实习基地提交的季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下季度的工作计划、财务预算以及学院对基地进行实地考察的相关情况,决定后续拨款是否推迟或暂停甚至完全停拨。
第十条各基地必须严格管理学院提供的实习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科学管理,杜绝浪费。
各基地在接受学院资助的同时,也应尽可能争取其他配套资金的支持。
第十一条实习基地应建立严格的财产登记管理制度,凡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资助部分,应进行显着的标识并认真地定期维护资助的各种设备、物品。
发生设备遗失、损坏、报废或其他不可预料之行为时,应及时报告给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第十二条科学、高效地使用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提供的经费,所有实习经费(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资助部分)的支出应针对学生的实习活动进行;此外,实习基地在学生实习月之外开展的一切调研及相关活动,应是为学生进一步实习做准备而开展的相关活动,活动的目的、内容、预算和相关细节应该在季度计划中得到详细说明;活动结束后应向学院汇报活动的初步结果且相关的内容、结果应该在季度进度报告得到进一步体现。
第十三条实习基地在学生实习时应配备相应的专业督导老师,以保证学生实习的质量。
同时应
积极探讨多种途径的实习督导模式,提高督导的质量。
第十四条实习基地应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地管理机构的各项功能,加强自律和横向联系,合理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实习基地的共享率、使用率,并充分发掘建设有本地区特色的实习基地。
第十五条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不定期对实习基地的工作进行考察和检验,原则上一年一次第十六条实习基地的建设和活动开展同时遵循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制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同时各实习基地必须建立起具体的管理细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适用于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资助的所有校外综合性实习基地和项目型、社区型实习基地的日常活动和项目开展。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2006年1月1日正式生效。
第十九条该实习基地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第二十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再行具体商定。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
日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外地实习基地预算及支出报告明细表项目:实习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