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工程绿化计算规则

北京市建筑工程绿化计算规则
北京市建筑工程绿化计算规则

第四章绿化环境规划设计要求

第一节技术术语

4.1.1 城市绿化规划指标

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

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

计算公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而定:

(1)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足7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5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6平方米。

(2)人均建设用地指标75-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6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

(3)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超过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8平方米。

2.城市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面积) X100%。

城市绿化覆盖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30%,到2010年应不少于35%。

3. 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地率(%)=(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X100%。

4.1.2 城市绿化规划指标的统计口径

1.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公园、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以及植物园、动物园、特种公园等。公共绿地面积系指城市各类公共绿地总面积之和。

2.城市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应包括各类绿地(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六类绿地)的实际绿化种植覆盖面积(含被绿化种植包围的水面)、街道绿化覆盖面积、屋顶绿化覆盖面积以及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这些面积数据可以通过遥感、普查、抽样调查估算等办法来获得。

3.根据《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城市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六类,在计算城市绿地率时,应用全部六类绿地面积同城市总面积之比。

4.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及室内绿化不计入以上三项指标。

第二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要求

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具体规定如下:

1.凡符合规划标准的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 居住人口7000人以上或建设用地面积10公顷以上),按照不低于30% 的比例执行, 并按居住区人口人均2 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1

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公共绿地, 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公共设施的绿化用地, 与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绿化用地统一计算( 非配套建筑设施, 按有关规定执行) 。不符合规划标准的, 按地处城区的不低于25% 、地处郊区的不低于30% 的比例执行。

2.凡经环境保护部门认定属于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的工厂等单位, 按不低于40% 的比例执行。

3.高等院校 ,按地处三环路以内的不低于35% 、地处三环路以外的不低于45% 的比例执行。夜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等成人高等院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进行高等教育的学校以及走读制的高等院校, 按地处城区的不低于25% 、地处郊区的不低于30% 的比例执行。

4.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和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 按不低于30% 的比例执行。

5.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商业区内的大中型商业、服务业设施, 按不低于20% 的比例执行。

6.其他建设工程, 按地处城区的不低于2 5 % 、地处郊区的不低于3 0 % 的比例执行, 但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危房改造区的绿化用地面积比例以及一般零星添建工程和配套建设的小型公共建筑设施的绿化用地面积比例, 可以由市城市规划行政部门会同市园林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计算办法

4.3.1一般规定

1.成片绿化的用地面积, 按绿化设计的实际范围计算。绿化设计中园林设施的占地, 计算为绿化用地;非园林设施的占地, 不计算为绿化用地。

2.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 按设计中可用于绿化的用地计算。但距建筑外墙 1.5 米和道路边线1 米以内的用地, 不计算为绿化用地。

3.两个以上单位共有的绿化用地, 按其所占各单位的建筑物面积的比例分开计算。

4.道绿化用地面积, 按道路设计中的绿化设计计算, 分段绿化的分段计算。

5.宅旁(宅间)绿化面积计算,起止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 1.5米;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

6.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

7.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米;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米;

8.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

9. 株行距在6米×6 米以下栽有乔木的停车场, 计算为绿化用地面积。

4.3.2地下设施实行覆土绿化的计算办法

建设工程对其地下设施实行覆土绿化,在符合以下规定时,可按一定比例计入该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指标:

1.该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无地下设施的绿地面积已达到《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应规定指标的50%以上者;

2.实行覆土绿化的部分,不被建、构筑物围合(其开放边长应不小于总边长的1/3),

覆土断面与设施外部土层相接,并具备光照、通风等植物生长的必要条件;

3.实行覆土绿化必须保持必要的覆土厚度,形成以乔木为主的合理种植结构,保证绿地效益的发挥。

4.凡符合上述规定的地下设施实行覆土绿化的,其地下设施顶板上部至室外地坪覆土厚度达 3米(含3米)以上,其绿化面积可按1:1计入该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指标;覆土厚度达1.5米(含1.5米)以上,其绿化面积可按1/2计入该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指标。

4.3.3 居住小区公共绿地的计算方法

居住小区公共绿地应按居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集中布置,以适应功能要求;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需严格控制,拟设置地下设施的应尽量与地面附属设施包括铺装场地相结合,少占绿化栽植用地,并妥善处理与绿地使用功能的矛盾。地下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所在公共绿地面积的 50%,进入栽植用地部分覆土厚度必须在3米以上。

4.3.4 屋顶绿化的计算方法

建设工程实施屋顶绿化,建设屋顶花园,在符合下述规定时,可按其面积的 1/5计入该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指标:

1.该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无地下设施的绿地面积已达到《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应规定指标50%以上者;

2.实行绿化的屋顶(或构筑物顶板)高度在18米以下;

3.按屋顶绿化技术要求设计,实现永久绿化,发挥相应效益。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 1.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标准格式 (1)工程总说明 (2)工程总价表 (3)分部工程费汇总表 (4)分项工程费汇总表 (5)技术措施项目费汇总表 (6)其他措施项目费汇总表 (7)人工百了机械价差表 (8)补充子目单位估价表 (9)工程量计算表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按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定如下: (1)计算全面面积的范围 ①单层建筑物; ②多层建筑物; ③结构、层数不同的同一建筑物 ④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 ⑤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的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其层高超过

2.2m时; ⑥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及回廊; ⑦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 ⑧书库、立体仓库; ⑨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 ⑩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 2.2m时; 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 室外楼梯; 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以内时。 (2)折算面积的范围 ①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的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的建筑面积; ②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的走廊、檐廊的建筑面积;有盖无柱走廊、檐廊的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的建筑面积。 (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①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②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2018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8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 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 包括墙体) 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 的房间。 2.0.9 半地下室semi-basement 1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 ,且不超过 1/2 的房间。 2.0.10 架空层stilt floor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 走廊corridor 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 架空走廊elevated corridor 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 结构层structure layer 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 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 凸窗( 飘窗) bay window 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6 檐廊eaves gallery 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7 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8 门斗air lock 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2.0.19 雨篷canopy 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2.0.20 门廊porch 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2.0.21 楼梯stairs 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 或栏板) 、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2.0.22 阳台balcony 2

混凝土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三十一、钢筋混凝土梁工程量规则 1、梁的一般计算公式=梁的截面面积*梁的长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2、梁长的取法 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如图5 3、地圈梁工程量 外墙地圈梁的工程量=外墙地圈梁中心线的长度×地圈梁的截面积 内墙地圈梁的工程梁=内墙地圈梁净长线的长度×地圈梁的截面积 3、基础梁的体积 计算方法:基础梁的体积=梁的净长×梁的净高 三十二、钢筋混凝土板的工程量计算 1、一般现浇板计算方法:现浇混凝土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公式——V=板长×板宽×板厚 2、有梁板系指主梁(次梁)与板现浇成一体。其工程量按梁板体积和计算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3、无梁板系指不带梁直接用柱帽支撑的板。其体积按板与柱帽体积和计算 4、平板指无柱、梁而直接由墙支撑的板。其工程量按板实体积计算。 三十三、现浇砼墙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现浇框架结构的剪力墙计算方法: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外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公式:V=墙长×墙高×墙厚-0.3m2以外的门窗洞口面积×墙厚

式中:墙长——外墙按L中,内墙按L内(有柱者均算至柱侧);墙高——自基础上表面算至墙顶。墙厚——按图纸规定。 图1 图2 图3 图4 图5 三十四、金属结构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均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切角的重量,焊条不另增加重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重量计算。 2..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合并计算,套用制动梁定额。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柱杆的重量合并计算,套用墙架定额。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合并计算,套用钢柱定额。 3、钢平台、走道应包括楼梯、平台、栏杆合并计算,钢梯子应包括踏步、栏杆合并计算。 三十五、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预制砼构件运输及安装均按构件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金属构件构件按构件图示尺寸以吨计算,木门窗运输按门窗洞口的面积计算。 2.加气砼板(块)、硅酸盐块运输每立方米折合钢筋砼构件体积0.4M3按Ⅱ类构件运输计算。 3.预制砼构件安装: (1)焊接形成的预制钢筋砼框架结构,其柱安装按框架柱计算,梁安装按框架梁计算;预制柱、梁一次制作成型的框架按连体框架梁、柱计算。 (2)预制钢筋砼工字型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 (3)组合屋架安装,以砼部分实体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另计算。 (4)预制钢筋砼多层柱安装,首层柱按柱安装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柱接柱计算。 三十六、木结构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计算规则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计算规则 围堰工程分土围堰、草袋围堰:土围堰工程量按围堰的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草借袋围堰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 二、园林工程建设 1.不论树木大小均按株计算。 2.种植花卉、挖铺草皮以平方米计算。 3.绿篱种植不论单排,双排均以延长米计算。 三、堆砌假山及塑假石山工程 1.假山的工程量按实际使用石料数量以吨计算。计算公式:堆砌假山工程量(吨)=进料验收的数量-进料剩余数量。 2.塑假石山工程量按其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山路、园桥、地面 1.各种园路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两边各放宽5cm乘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2.各种园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按平方米计算。 3.园桥:毛石基础、桥台、桥墩、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石桥面按平方米计算。4.室内地面以主墙间面积计算,不扣除磉磴(西半球顶石)、落地柱、垛、间壁墙所占面积,应扣除0.5m2以上的佛像基座、香炉基座及其它室内装饰件底座所占面积,室外地坪和散水不扣除天花乱坠子所占面积,应扣除0.5m2以上的树池、花坛、沟盖板、须弥座、照壁等所占面积。 5.墁石子地面不扣除砖、瓦条拼花所占面积,若砌砖心时应扣除砖心所占面积。 6.用卵石拼花、拼字,均按花或字的外接矩形或贺形面积计算其工程量。 7.贴陶瓷片按实铺面积计算,瓷片拼花或拼字时,按花或字的外接矩形或贺形面积计算,其工程量乘以系数0.8。 五、园林小品工程 1.堆塑装饰工程分别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塑树根或仿树形柱、枋竹形柱分不同直径按米计算。

2.小型设施工程量: (1)预制花檐、角花、博古架分不同规格按延长米计算。 (2)现浇彩色水磨石飞来椅按扶手长度计算。 (3)木纹板工程量以平方米计算。 (4)砖砌园林小摆设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砖砌园林小摆事实设抹灰面工程量以平方米计算。 3.树皮、麦草、山草、丝(思)毛草亭屋面以斜面积平方米计算。

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

独立基础就是算体积,一脚手架工程 (一)脚手架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凡砌筑高度超过1.5m的砌体均需计算脚手架2砌墙脚手架均按墙面(单面)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计算脚手架时,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车辆通道变形缝等所占面积4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按建筑物的竖向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二)砌筑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 2内墙脚手架以内墙净长乘以内墙净高计算有山尖者算至山尖1/2处的高度;有地下室时,自地下室室内地坪至墙顶面高度

3砌体高度在3.60m以内者,套用里脚手架;高度超过3.60m者, 套用外脚手架 4山墙自设计室外地坪至山尖1/2处高度超过3.60m时,该整个外山墙按相应外脚手架计算,内山墙按单排外架子计算 5独立砖(石)柱高度在3.60m以内者,脚手架以柱的结构外围周长乘以柱高计算,执行砌墙脚手架里架子;柱高超过3.60m者,以柱的结构外围周长加3.60m乘以柱高计算,执行砌墙脚手架外架子(单 排) 6砌石墙到顶的脚手架,工程量按砌墙相应脚手架乘系数1.50 7外墙脚手架包括一面抹灰脚手架在内,另一面墙可计算抹灰脚手架 8砖基础自设计室外地坪至垫层(或砼基础)上表面的深度超过1.50m 时,按相应砌墙脚手架执行 9突出屋面部分的烟囱,高度超过1.50m时,其脚手架按外围周长加 3.60m乘以实砌高度按12m内单排外脚手架计算

(三)现浇钢筋砼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筋砼基础自设计室外地坪至垫层上表面的深度超过1.50m,同时带形基础底宽超过3.0m独立基础或满堂基础及大型设备基础的底面积超过16m2的砼浇捣脚手架应按槽坑土方规定放工作面后的底面积计算,按满堂脚手架相应定额乘以0.3系数计算脚手架费用 2现浇钢筋砼独立柱单梁墙高度超过3.60m应计算浇捣脚手架柱的浇捣脚手架以柱的结构周长加3.60m乘以柱高计算;梁的浇捣脚手架按梁的净长乘以地面(或楼面)至梁顶面的高度计算;墙的浇捣脚手架以墙的净长乘以墙高计算套柱梁墙砼浇捣脚手架 3层高超过3.60m的钢筋砼框架柱墙(楼板屋面板为现浇板)所增加的砼浇捣脚手架费用,以每10m2框架轴线水平投影面积,按满堂脚手架相应子目乘以0.3系数执行;层高超过3.60m的钢筋砼框架柱梁墙(楼板屋面板为预制空心板)所增加的砼浇捣脚手架费用,以每10m2框架轴线水平投影面积,按满堂脚手架相应子目乘以0.4系数 执行 (四)贮仓脚手架,不分单筒或贮仓组,高度超过3.60m,均按外边线周长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贮仓上口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高度在12m内,套双排外脚手架,乘0.7系数执行;高度超过12m套20m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https://www.360docs.net/doc/7116732277.html, 2014-07-17 09:07:47 来源:聊城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9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

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 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 吴宏伟 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四分册 园林绿化工程 分册说明 一、本分册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单位估价表》的第四分册,包括园林绿化、堆砌假山及塑假石山、园路及园桥、园林小品、喷泉安装工程等共五章。通用项目和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用量表,按第一分册相应项目执行。 二、本分册适用于城市园林和市政绿化、小品工程,也适用于厂矿、机关、学校、宾馆、居住小区的绿化和小品工程等。 三、本估价表中未包括苗木数量的项目,按设计计算。苗木价格和苗木场外运输费均未包括,均按实际发生列入直接费。 四、本估价表内数量带“( )”者,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应按“( )”内的用量,按地区材料预算价格计算。 第一章 园林绿化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整理绿化用地,伐树、挖树根,砍挖灌木、除草及挖竹根,屋顶花园基底处理,栽植苗木,栽植露地花卉、攀缘植物、草坪、水生植物,树木支撑、草绳绕树干、假植,喷播植草,起挖苗木,换土工程,绿地喷灌,后期管理费等12节共321个子目。二、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相差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执行人工整理绿化用地相应子目;超过+(—)30cm 时,另行计算。 三、砍挖灌木每1000m2,220棵以下为稀,220棵以上为密。 四、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及屋顶花园上种植,定额中不包括垂直运输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本定额包括种植前的准备,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机械使用费,以及花坛栽培后十天以内的养护工作。 六、本章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建筑垃圾及其他障碍物。包括种植后绿化地周围2m以内的清理工作。 七、起挖或栽植树木均以一、二类土为计算标准,如为三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34,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76,冻土人工乘以系数2.20。 八、凡起挖、栽植特大或名贵树木时,所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九、本章以原土回填为准,如需换土,按“换土”子目另行计算。 十、栽植树木支撑价格按“树木支撑”子目计算。 十一、树木支撑中的预制混凝土桩规格为10*12cm,长2.2m。 十二、绿化工程均包括施工地点50m范围以内的材料搬运,超过运距时,另行计算超运距费用。 十三、苗木计量规定。 1、胸径:指地表面向上1.2m高处的树干直径。 2、株高:指树顶距地坪高度。 3、篱高:指绿篱苗木顶端距地坪高度。 4、生长年限:指苗木种植至起苗时止的生长期。 十四、色带:指一定地带同种或不同种花卉及观叶植物配合起来所形成的具有一定面积的有观赏价值的风景带。 十五、栽植工程中未包括苗木数量的项目,应计算栽植、运输过程中相应的损耗率,裸根乔木、裸根灌木损耗率为1.5%,绿篱、色带、攀缘植物损耗率为2%,竹类损耗率为4%。 十六、凡在栽植工程中,使用浇水车浇水时,除按相应栽植子目计算外,另按实计算浇水车

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 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中,无论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还是工程投标报价,无论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还是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都是一个重要的依据。因而,在工程中,必须要正确地计算工程量。要正确计算工程量,就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则来计算,本章将主要介绍现行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部分GJDGZ-101-9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内容。

§5~1工程量计算依据和方法 一、概述 工程量是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表示的建筑工程的各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数量。物理计量单位,是以物体的某种物理属性为计量单位,一般以长度、面积、体积、重量等为计量单位;自然计量单位,是以物体本身的自然属性为计量单位,一般用个、组、台、套等为计量单位。工程量的计量单位,除另有规定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

二、工程量计算的主要依据 工程量计算是一个重要而细致的过程,在计算过程中,除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各项规定之外,还应依据下列文件来进行计算。 ?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新标准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最新标准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其中使用面积和辅助面积之和称为“有效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

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看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 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回廊是走廊的一种,门厅大厅是按一层计算。) 9. 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10.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1.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

钢筋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结构施工预算工程量统计 1.1施工预算编制依据 施工图及施工详图、承揽合同、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 1.2施工预算编制要求 一套施工图编一份施工预算、按规定标准表格一一准确填写(见附表《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预算工程量统计表》及《钢结构制作安装 工程施工预算工程量计算式》)。 1.3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结构制作按施工图图示尺寸以吨计算工程量,不扣除孔眼、切边 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定额不另计算重量。在 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均以其最长边乘以最大宽度的矩形 面积计算。 (2)厂房钢结构实腹柱、吊车梁、H型钢按施工图图示尺寸计算,其中 腹板及翼板宽度按图示尺寸每边增加25mm计算。 (3)厂房钢结构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 量。 (4)厂房钢结构墙架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柱杆件重 量(不包括山墙防风桁架)。 (5)厂房钢结构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重量。 (6)厂房钢结构轨道制作工程量。只计算轨道本身重量,不包括轨道垫 板、压板、斜垫、夹板及连接角钢等重量。 (7)厂房钢结构铁栏杆制作按工业厂房中平台、操作台的钢栏杆图示尺 寸计算重量(民用建筑的铁栏杆不包括在该项)。 (8)钢漏斗制作工程量。金属漏斗按排版图示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上 人孔、检查孔、清扫孔的面积。矩形按图示分片,园型按图示展开 尺寸,并依钢板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园型以分段 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 斗重量计算。 (9)各种钢门的五金铁件(包括折页、门轴、门栓、插销等)重量不另

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土建)重点记忆

第五章工程计量 第一节工程计量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一、工程计量的有关概念 (一)工程计量的含义 由于工程计价的多阶段性和多次性,工程计量也具有多阶段性和多次性。工程计量不仅包括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工程量的计算,也包括投标报价以及合同履约阶段的变更、索赔、支付和结算中工程量的计算和确认。工程计量工作在不同计价过程中有不同的具体内容,如在招标阶段主要依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拟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的工程数量;在施工阶段主要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计算和确认。 (二)工程量的含义 工程量是工程计量的结果,是指按一定规则并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所表示的建设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或结构构件的数量。物理计量单位是指以公制度量表示的长度、面积、体积和重量等计量单位。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以“米”为计量单位,墙面抹灰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混凝土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等。自然计量单位指建筑成品表现在自然状态下的简单点数所表示的个、条、樘、块等计量单位。如门窗工程可以以“樘”为计量单位;桩基工程可以以“根”为计量单位等。 一般来说工程量有以下作用: (1)工程量是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只有准确计算工程量,才能正确计算工程相关费用,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2)工程量是承包方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工程量是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安排工程施工进度,编制材料供应计划,进行工料分析,编制人工、材料、机具台班需要量,进行工程统计和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也是编制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向工程建设发包方结算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 (3)工程量是发包方管理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工程量是编制建设计划、筹集资金、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建筑工程预算、安排工程价款的拨付和结算、进行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 (三)工程置计算规则 我国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有: (1)工程量计算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房屋建筑与装

河南省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4年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 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根据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 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 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 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 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 8. 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 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 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 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 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工程量计算规则解释(电气)

工程量计算规则解释(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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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量计算 (1)工程数量的计算 工程数量的计算应按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 电力电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含预留长度及附加长度); 桥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配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以单线长度计算(含预留长度); 配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定额工程量计算 电气配管工程量计算 定额说明: 1、各种配管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2、配管工程中未包括钢索架设及拉紧装置、接线箱、盒、支架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应另行计算。 一、配管工程量计算 配管工程以所配管的材质、敷设方式以及按管的规格划分定额子目。 (一)计算规则及其要领: 1、计算规则:各种配管工程量以管材质、规格和敷设方式不同,按“延长米”计量,不扣除接线盒(箱)、灯头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2、计算要领:从配电箱起按各个回路进行计算,或按建筑物自然层划分计算,或按建筑平面形状特点及系统图的组成特点分片划块计算,然后汇总。千万不要“跳算”,防止混乱,影响工程量计算的正确性。 (二)计算方法:计算配管的工程量,分两步走,先算水平配管,再算垂直配管。 1、水平方向敷设的管,以施工平面布置图的管线走向和敷设部位为依据,并借用建筑物平面图所标墙、柱轴线尺寸进行线管长度的计算, 2、垂直方向敷设的管(沿墙、柱引上或引下),其工程量计算与楼层高度及与箱、柜、盘、板、开关等设备安装高度有关。 3、当埋地配管时(FC),水平方向的配管按墙、柱轴线尺寸及设备定位尺寸进行计算。穿出地面向设备或向墙上电气开关配管时,按埋的深度和引向墙、柱的高度进行计算 (三)配管工程量计算时应注意的问题 1.不论明配还是暗配管,其工程量均以管子轴线为理论长度计算。水平管长度可按平面图所示标注尺寸或用比例尺量取,垂直管长度可根据层高和安装高度计算。 2.在计算配管工程量时要重点考虑管路两端、中间的连接件: ①两端应该预留的要计入工程量(如进、出户管端); ②中间应该扣除的必须扣除(如配电箱等所占长度)。 3.明配管工程量计算时,要考虑管轴线距墙的距离,如在设计无要求时,一般可以墙皮作为量取计算的基准;设备、用电器具作为管路的连接终端时,可依其中心作为量取计算的基准。 4.暗配管工程量计算时,可依墙体轴线作为量取计算的基准:如设备和用电器具作为管路的连

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章节说明

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章节 说明

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章节说明 第一章绿化工程 计算规则: 一、绿地整理: 1、伐树、挖树根应区分树干胸径不同,按数量以“株”计算。 2、砍挖灌木丛应区分从高不同,按数量以“丛”计算。 3、挖竹根应区分胸径或根盘丛径不同,按数量以“株”或“丛”计 算。 4、挖芦苇根、清除草皮,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6、原土过筛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7、屋顶花园基底处理按设计图示尺寸分做法以“平方米”计算。 8、软式透水管区分规格以“延长米”计算。 9、滤水层回填陶粒、卵石、轻质土壤,以“立方米”计算;土工布过滤层,塑料格栅,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二、栽植花木: 花木根据设计图示要求的种类、规格分别以“株”、“丛”、“米”、“平方米”、“盆”计算。 1、乔木按带土球与裸跟分别区分土球直径和胸径按数量以“株”计算。 2、散生竹应区分胸径不同,按数量以“株”计算。丛生竹应区分跟盘丛径不同,按数量以“丛”计算。 3、棕榈类应区分土球直径不同,按数量以“株”计算。

4、灌木按带土球与裸跟分别区分土球直径和冠丛高度按数量以“株” 计算。 5、双排以内绿篱,区分单、双排及绿篱高度按设计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双排以上视作片植,片植绿篱应区分绿篱高度,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6、攀缘植物应区分地径不同,按数量以“株”计算。 7、色带应区分种植密度不同,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8、露地花卉应区分花卉种类及艺术造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盆花摆设应区分盆径尺寸及艺术造型,按数量以“盆”计算。 9、水生植物区分塘植与盆植按“株/丛”计算。 10、草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11、喷播植草区分喷播坡度、坡长,按喷播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2、乔木与灌木假植应分别区分胸径和冠丛高度按数量以“株”计算。 13、树木支撑应区分支撑材料及支撑要求以“株”计算。 14、草绳绕树干应区分胸径不同,按缠绕树干的高度以“延长米”计 算。 15、换土工程: (1)裸根乔木、灌木应区分胸径不同以“株”计算; (2)带土球乔、灌木应区分土球直径不同以“株”计算; (3)攀缘植物应区分坑径及坑深不同以“株”计算; (4)草坪、花卉应按换土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6、花卉防寒应区分高培土、低培土按数量以“株”计算。 17、后期管理费: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一、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2)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3、注意事项 (1)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面积” 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 ①划分块比较麻烦,弧线部分不好处理,容易出现误差。 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不好计算。 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 (2)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二、大开挖土方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 ①计算挖土方底面积:

方法一、利用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垫层外皮的面积。外墙外边线到垫层外边线的面积计算(按外墙外边线外放图形分块计算或者按“外放图形的中心线×外放长度”计算。) 方法二、分块计算垫层外边线的面积(同分块计算建筑面积)。 ②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 ①利用棱台体积公式计算挖土方的上下底面积。 V=1/6×H×(S上+ 4×S中+ S下)计算土方体积(其中,S上为上底面积,S中为中截面面积,S下为下底面面积)。如下图 S下=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挖土底边线的面积(包括工作面、排水沟、放坡等)。 用同样的方法计算S中和S下 3、挖土方计算的难点 (1)计算挖土方上中下底面积时候需要计算“各自边线到外墙外边线图”部分的中心线,中心线计算起来比较麻烦(同平整场地)。 (2)中截面面积不好计算。 (3)重叠地方不好处理(同平整场地)。 (4)如果出现某些边放坡系数不一致,难以处理。 4、大开挖与基槽开挖、基坑开挖的关系 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长度是宽度三倍以外者或槽底面积在20m2以内者为地槽,其余为挖土方。 三、满堂基础垫层 1、满堂基础垫层工程量: 如图所示,(1)素土垫层的体积;(2)灰土垫层的体积;(3)砼垫层的体积;(3)垫层模板。 2、满堂基础垫层工程量计算方法 (1)素土垫层体积的计算: 利用棱台的计算公式:素土垫层体积=1/6×H×(S上+ 4×S中+ S下)计算土方体积(其中,S上为上底面积,S中为中截面面积,S下为下底面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最新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以钢材制作为主的结构,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钢材的特点是强度高、自重轻、整体刚性好、变形能力强,故用于建造大跨度和超高、超重型的建筑物特别适宜;材料匀质性和各向同性好,属理想弹性体,最符合一般工程力学的基本假定;材料塑性、韧性好,可有较大变形,能很好地承受动力荷载;建筑工期短;其工业化程度高,可进行机械化程度高的专业化生产。钢结构今后应研究高强度钢材,大大提高其屈服点强度;此外要轧制新品种的型钢,例如H型钢(又称宽翼缘型钢)和T形钢以及压型钢板等以适应大跨度结构和超高层建筑的需要。 1、圆钢每m重量=0.00617 ×直径×直径 2、方钢每m重量=0.00786 ×边宽×边宽 3、六角钢每m重量=0.0068×对边直径×对边直径 4、八角钢每m重量=0.0065×直径×直径 5、螺纹钢每m重量=0.00617×直径×直径 6、等边角钢每m重量=边宽×边厚×0.015 7、扁钢每m重量=0.00785 ×厚度×宽度 8、无缝钢管每m重量=0.02466×壁厚×( 外径- 壁厚) 9、电焊钢每m重量=无缝钢管 10、钢板每㎡重量=7.85×厚度 11、黄铜管:每米重量=0.02670* 壁厚*(外径- 壁厚) 12、紫铜管:每米重量=0.02796* 壁厚*(外径- 壁厚) 13、铝花纹板:每平方米重量=2.96* 厚度 14、有色金属比重:紫铜板8.9 黄铜板8.5 锌板7.2 铅板11.37 15、有色金属板材的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重量=比重*厚度 方管: 每米重量=(边长+边长)×2×厚×0.00785 不等边角钢每米重量=0.00785×边厚( 长边宽+短边宽-- 边厚) 工字钢每米重量=0.00785×腰厚[ 高+f (腿宽- 腰厚)] 槽钢每米重量=0.00785×腰厚[ 高+e(腿宽- 腰厚)]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 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如图2: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4、地下建筑、架空层 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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