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签劳动合同时要注意这些坑

入职签劳动合同时要注意这些坑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精心整理的入职签劳动合同时要注意这些坑,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1、工资

《劳动合同法》十七条第六点明确要求,企业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明确劳动报酬。其中需要明确的劳动报酬细分下来包括劳动报酬也就是工资的具体数额、构成、发放方式等等。

构成是指其中的绩效工资、其他津贴、奖金分别占比多少,而发放方式则是哪些每月发放,哪些在年底统一一次性发放。薪资部分的不明确或者做一些措辞上的包装则会让求职者面临风险时期的大坑。

曾在长沙任职某上市企业时,当时工资五千多,而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在合同中签订的数额是650元,这个数值是当时09年长沙县最低薪资标准。当时针对这个问题公司解释是公司所有员工统一都签订的这个数值,统一管理,实际工资的发放中是按照与员工的约定工资发放的。当时想到公司是上市公司,又是行业内核地区内赫赫有名的公司,不会有什么问题。实际在工作中倒也一切正常,隔了一两年后在12年整个经营环境不好,公司大量精简人员要求一个人做近三个人的事,加班在所难免,而在当时和员工矛盾重重的情况下有人提

出申诉要求加班费,公司无奈只能支付加班费,但是加班费的核算是按照基本工资部分进行结算的,也就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做计算基数,算下来一天工资只有29元,而一个小时的工资则不到4元。07年时候在长沙读大学做家教一个小时收入都有20元,这一下就把劳动合同中的隐患凸显出来。但没办法,劳动合同白纸黑字是自己签的,按照这个标准计算下来,周末加班一天才20多块,平时晚上加班2个小时也才7块多钱。并且公司也按照这个数值标准进行五险一金的缴纳,交了几年后连公积金贷款都无法贷,因为数额太低。

这种情形在劳动合同中,很多公司会把收入的其他部分包装成为奖金、津贴,这部分收入是可以不写入劳动合同的,即便写入劳动合同不明确数额企业也可以随意扣减,因为在劳动法的管辖层面定义,奖金津贴是企业根据经营效益来发放的,企业状况不好这部分取消是不违反规则的,只要约定的固定薪资处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可而有的’公司则为了便于管理薪资约定的是按照所谈约定,但是把绩效考核工资部分占比提得很高,而绩效的难以程度在入职签前是无法评估的,这样的合同签订了入职后无疑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人宰割。

今年疫情,很多公司降薪降的就是取消奖金、津贴,信手拈来,或者可以提高绩效难度来降低员工可得收入。

所以,工资这部分最优、对员工最有利的约定方式就是面试约定工资全额体现在固定收入部分,每月不受其他业绩条件影响发放。

2、保密、竞业限制条款

教师劳动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 教师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教师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建三江卓尔教育 地址:建三江管局仁和别墅2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 1、甲方聘任乙方担任专职教师一职,任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一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薪资为基本工资。 2、乙方按要求,在规定时段及班级上课,乙方无权自行更改。 3、乙方为甲方带个班,基本薪资为 1200 元∕月(寒暑假休息月除外),每月及每年还可生成绩效奖金(绩效奖金请参阅《专职教师绩效奖金奖励办法》)。 4、乙方课时费按人计算,班次人数1人课时费为5元∕课,班次人数2人课时费为10元∕课,班次人数为3人课时费为15元∕课,班次人数为4人、5人或以上课时费为20元∕课,班次人数6人到8人以上一并奖励每班次每月200元的奖金(按照达到要求的时间标准判断并且当月发放) 5、补课补助:标准100元∕月(除8月、2月外),每年8月末发上半年补课补助,2月份发下半年补课补助。(当月有补课现象存在时,补课补助才相应产生) 第 2 页共 5 页

6、乙方工作两年后(以实际上岗时间计算)甲方将为乙方承担一份商业养老医疗保险,合同终止,甲方不再为乙方续交此保险,由乙方自愿交纳。 7、乙方不可同时服务于其他单位组织。 8、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发现乙方无法胜任其工作。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4)乙方患病,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降低工资标准。 10、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无权中途解除劳动合同,如欲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必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或与甲方进行协商。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违约赔偿金,金额为3000元。 11、本合同期满后,即终止。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60天向对方表示续约的意向,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12、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将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当事人乙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 第 3 页共 5 页

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的员工呢

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 保的员工呢 摘要:当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时,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劳动法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咨询: 我是一家工厂厂的企业负责人,现在不少工人进厂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愿参加社保,很苦恼。企业该怎么办工人写一份声明是否就可以不为其购买社保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

劳动报酬。” 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参加社保的情况确实存在,法律、法规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因此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用人单位依然要尽到及时催告的义务,否则将承担不利的后果,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但是无论哪一种情况,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都应当及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同时,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劳动者不愿意参加是违法的。如果迁就了这种违法行为,要承担违法责任,不仅要如数补缴,还要缴纳滞纳金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

入职需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5282-84 入职需签订正规的劳动合 同(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入职需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案例分析:原告李某于20xx年2月经朋友介绍到被告某公司上班。李某报到当天,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就工资待遇、劳动合同期限、养老保险、工作内容等与李某进行了磋商。在磋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经理将双方磋商的内容形成入职协议,并约定本协议可代劳动合同,李某在合同上签名。 20xx年7月,公司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在原入职协议的基础上,就双方未协商或者已协商条款再次细化,主动提出与劳动者签订正规劳动合同。李某因劳动合同期限问题未能与公司协商一致,双方未能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后李某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被

仲裁驳回后向法院起诉。 相关知识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构成要素包括八项以及兜底条款。 从劳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动因看,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的劳动,劳动者需要用人单位对自己付出的劳动给予相对应的报酬;用人单位需要发展壮大,劳动者需要获取物质保持生产力的再生和延续。 为此,基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动因,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客观条款要比其他条款重要得多,也是书面劳动合同的主心骨和脊梁,是劳资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根本所在。 劳动合同正是建立在期限、报酬、工作内容等主体架构之上,充实了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时间等辅助性条款。只要双方就劳动合同的期限、报酬、工作内容等作了明确约定,就应当看到劳动合同框架所在,故而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成立的。因此,我们不应认为入职协议不是合同,而要求用人单位支

建筑工程劳动合同范本(含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建筑施工企业):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包含于合同期内。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班组从事_______________ 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

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不超过_____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日上班的,支付加班工资。 五、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 1、按时计酬,日薪_____元或月薪_____元; 2、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_____元; 3、其它: 若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__________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

劳务合同一般签多久

劳务合同一般签多久 劳务合同一般签多久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 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 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 劳动合同即终止。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 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 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 定试用期。

签订劳务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 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区四季青 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 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 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案的 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 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 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 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 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

最新教师劳动合同书(模板)

教师劳动合同书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现住址: 电话:电话: 一、工作岗位及合同期限 甲方根据教学及教学管理需要,聘用乙方担任甲方教职工。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工作业绩(每年教职工年终考评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用乙方,乙方根据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继续接受聘用。如双方有意延续劳动关系,须另行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1.乙方工资为元/月; 2.甲方根据其制定的教职工工资发放制度,发放给乙方教职工工资; 3.乙方享有甲方规定的教职工奖励制度及福利制度所规定的各种补贴、奖励。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甲方须提供给乙方必需的劳动条件; 3.甲方支持乙方在任职期间依照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工作。甲方并有权根据管理实践修改管理制度。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国家及教育系统有关规定享有休假权利; 2.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劳动者权利;

3.服从并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充分维护甲方利益; 4.服从并执行甲方各项决议: 5.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教育管理好学生,同时认真完成甲方相关部门依管理制度及工作需要安排的其它工作; 6.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守职业道德; 7.爱护甲方公共设施及其它财产。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违反法律被依法追究治安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故意并严重损害或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 5.除本条第4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或终止:

企业如何依法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企业如何依法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企业与员工一旦签署了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作为用人单位具有绝对的用工权利,甚至开除、解雇一个员工全凭个人喜好,主观决断,任意性非常强。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将为其任意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一个企业如果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其最后的结果不是被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就是要付出相当大的经济赔偿,无论哪种结果都是企业不愿面对的。 要避免此类情形,企业就必须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客观情形,依法、合理地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需要认识到,在劳动合同解除方面,企业和员工的权力差别是非常大的,员工在合同期间内,不用任何理由,也无需企业批准或同意,只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为3天),特殊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但企业要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不能像员工一样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上,就劳动合同解除而言,法律对员工的约束力是非常有限的(有服务期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除外),而对企业则非常严格。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没有过失(即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等情形)、同时企业也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经济性裁员)时,企业只能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双方不能协商解除,企业强行解除或终止的话,就会构成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企业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且要在协议中明确劳动 合同解除的类型即是双方协商解除还是单方解除;

劳动合同 入职需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

入职需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 应届毕业生网为您介绍下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构成要素包括八项以及兜底条款。 从劳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动因看,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的劳动,劳动者需要用人单位对自己付出的劳动给予相对应的报酬;用人单位需要发展壮大,劳动者需要获取物质保持生产力的再生和延续。 为此,基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动因,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客观条款要比其他条款重要得多,也是书面劳动合同的主心骨和脊梁,是劳资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根本所在。 劳动合同正是建立在期限、报酬、工作内容等主体架构之上,充实了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时间等辅助性条款。只要双方就劳动合同的期限、报酬、工作内容等作了明确约定,就应当看到劳动合同框架所在,故而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成立的。因此,我们不应认为入职协议不是合同,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从法律条文原意可以看出,法律惩戒的是当事人的故意行为。法律强调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应当承担付出双倍工资的成本;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合同,其付出的成本可能是其多年的工龄付之东流。而入职协议表明双方具备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也就相关的重要事项做出了约定,因而不能认为用人单位为故意不签订的行为,而要求其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该条规定了对劳动合同中约定不明的处理规则,既然像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重要条款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双方可以按照规则协商,并按照规则做出相应推定,那么作为一般性条款当然适用。同时双方再行协商的前提是已经存在劳动合同,而且该劳动合同存在瑕疵的情况下,法律才做出此规定。 所以,我们不能一味要求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格式与内容的全面,毕竟在出现瑕疵的情况下,法律法规做出了认定的规则。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

教师的劳动合同

教师的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聘任方):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现专业技术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家庭通讯地址: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经学校授权,《_________》大学校长作为甲方与受聘人员(乙方)签订职位聘任合同书,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职位聘任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这里所说无固定期限是指国家法律,政策或学校规定的被聘任者退休之前的期限。 乙方在受聘期内辞职,应提前6个月通过所在院系向学校递交辞呈。 第二条工作任务与目标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教授职位工作。如果院系发生变化,双方应该根据需要重新确认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职位。变动之后,乙方原来合同规定的待遇等内容原则上不应该改变。 2.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职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教学安排,每学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学任务,总学时数达到200学时以上。 4.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学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学工作,认真进行课程建设(如教材编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实验方法变革等)。 5.争取和主持科研项目,科技创新研究任务及目标 (1)乙方在考核期内,必须至少主持过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1项横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在_________元以上)。(2)乙方对主持的科研项目,应该认真负责,必须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内容以及学院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 6.乙方在考核期内平均每学年必须有1篇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杂志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_________大学);或考核期内有1篇公开发表在SCI收录杂志(IF3.0以上)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_________大学)。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该怎样维权

问题: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该怎样维权? 100分 标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维权社会保险走人 回答:9 浏览:11809 提问时间:2009-11-23 12:53 我今年在一家公司上班,去的时候主任说试用期一个月,到现在我已经上了快半年的了,可是单位还没有跟我签合同书,也没有社会保险什么的!我听说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呢?我们发工资没有工资条的!是直接领现金走人! 大家帮我想想办法!谢谢! 你这分我要定了,我是律师。 首先,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随便提醒公司的违法行为有: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未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3,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权利的保护: 1,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规定,虽 然单位至今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你已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单位在你已经工作长达近半年的时间里,并没有按规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既违法也侵 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你进入单位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劳动合同签半年

劳动合同签半年 篇一:劳动合同期限的签订须知以及签订情况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 劳动合同期限的签订须知以及签订情况核心内容:“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这是劳动合同期限签订必须知道的一个要点之一。劳动合同期限的签订须知还有那些要点?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合同期限的签订须知以及签订情况。 一、劳动合同期限的签订须知 (一)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二)劳动期限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资金担保违法,可酌情提供担保人。 用人单位要求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提供担保,可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收取保证金(物)的形式,一种是以提供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第一种是我国劳动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种是要求提供担保人来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没有法条作出过明文的允许或禁止,劳动者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提供。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627147333b3567ec102d8aaepn=2&x=0&y=127 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_&ty pe=pic&aimh=44&md5sum=5fc9a6e0f632b70f9a5f5175605ab fdc&sign=ae06c0b6d1&zoom=&png=10817-&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四)试用期企业须有理由退工,员工可无理由走人。 《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能辞退。而员工只要“通知”

2021年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由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当事人在劳动相关法规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求职者明显处于劣势,因此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面的事项: 1、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求职者在正式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为稳妥起见,建议求职者在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进行劳动合同文本鉴定为好。 3、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 4、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求职者在签定合同之前,最好应该认真和了解一些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这样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起草劳动合同文本时,就能争取一些对自己

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应该条款齐全,日后双方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可以便于查证核实。为此,求职者在签订前一定要让单位负责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细审看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如名称、地点、时间、劳动规则、具体工作内容和标准、劳动报酬、合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签名盖章等。如无异议,再当面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防某些单位负责人利用签字时间不同而在合同上动手脚。 6、如果求职者所进的单位主要从事一些对人身安全有较大威胁的.行业时,求职者一定要向用人单位确认,遇到工伤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 7、许多私营单位为了达到要挟、控制求职者的目的,常常在签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职者先交纳一定的上岗抵押金,这样求职者一旦违反约定,其上岗抵押金就会被没收,而用人单位因此有了有恃无恐的把柄,求职者只好惟命是从。为此,求职者应该首先弄清单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内部员工打听一下该单位的声誉,以权衡一下到底是否应该交纳抵押金。

企业一年一签劳动合同范本

企业一年一签劳动合同范本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劳动双方需要签订的合同样本。以下是小编精心准备的劳动合同范本,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最正式劳动合同范本【1】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月日至年月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个月的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路号 .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或岗位)担任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

入职需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_劳动合同

入职需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_劳动合同 应届毕业生网为您介绍下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构成要素包括八项以及兜底条款。 从劳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动因看,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的劳动,劳动者需要用人单位对自己付出的劳动给予相对应的报酬;用人单位需要发展壮大,劳动者需要获取物质保持生产力的再生和延续。 为此,基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动因,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客观条款要比其他条款重要得多,也是书面劳动合同的主心骨和脊梁,是劳资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根本所在。 劳动合同正是建立在期限、报酬、工作内容等主体架构之上,充实了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时间等辅助性条款。只要双方就劳动合同的期限、报酬、工作内容等作了明确约定,就应当看到劳动合同框架所在,故而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成立的。因此,我们不应认为入职协议不是合同,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从法律条文原意可以看出,法律惩戒的是当事人的故意行为。法律强调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应当承担付出双倍工资的成本;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合同,其付出的成本可能是其多年的工龄付之东流。而入职协议表明双方具备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也就相关的重要事项做出了约定,因而不能认为用人单位为故意不签订的行为,而要求其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该条规定了对劳动合同中约定不明的处理规则,既然像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重要条款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双方可以按照规则协商,并按照规则做出相应推定,那么作为一般性条款当然适用。同时双方再行协商的前提是已经存在劳动合同,而且该劳动合同存在瑕疵的情况下,法律才做出此规定。 所以,我们不能一味要求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格式与内容的全面,毕竟在出现瑕疵的情况下,法律法规做出了认定的规则。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作为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有着深远的意义。

签协议注意事项

(1)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 有的毕业生经常来问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有何不同,有的在实习期间与单位发生问题,常常是因为不理解这两个概念的含义。 所谓“试用期”,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有无试用期和使用的长短,由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毕业生若签了就业协议,会在就业协议中进行约定。 所谓“见习期/实习期”,并非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是专指尚未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学生在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还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之间问题的解决依据尚不能援引《劳动法》。 关于“见习期/实习期”,首先,它与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试用期”不同,它并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概念。见习期/实习期一般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实际上从性质上看,见习期/实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比较宽容的单位将未毕业应聘者的实习期算进试用期,这样一旦毕业就可以直接转正,从某种方面来说能够令新进员工产生对公司的信任。 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会和毕业生签定实习协议,对实习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若需要学校签署意见的,也可以到校招毕办签章确

认。实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之间签订的关于未来劳动聘用关系及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2)先签合同后试用 有的毕业生报到后和用人单位之间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只是先试用着毕业生,实际上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无论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企业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企业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员工最大的意义就是使员工在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时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双方约定的工资待遇、劳动岗位和职责、劳动条件等内容,有利于明了和维护员工和企业的权益。相当一部分企业利用劳动者的弱势和劳动者劳动法律知识欠缺,以“试用期”为由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达到随时解聘员工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使员工手无“凭据”这两个目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如何签定就业协议

最新员工入职及劳动合同签订流程资料

员工入职及劳动合同签订流程 一、新员工入职: 1、新入职员工提供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免冠 近照(多备几张);如果是从其它单位跳槽的,还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填写新员工情况登记表并签字确认。要求越详细越好,包括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联 系方式等内容,有什么项目都填上。 3、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门等相关人员对该新人进行面试,并在入职表上签字确认。 4、办理入职手续(该员工需提供的资料及缴纳的费用必须按章办事,除非由担保人签字 担保),由人事部门人员为其输络考勤指纹;由相关部门发放服装、工具等相关物品。 5、安排生活、工作等相关事宜;并由人事部门为该新员工建立档案。 6、参加职前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前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安全培训等,了解公司相 关规章制度。培训结束后要对新员工进行有效的考核并让新员工在每次培训表及考核单上签字、确认。 7、由用人部门相关人员介绍部门职能、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 二、新员工实习期及转正: 1、实习期: 1)由用人部门委派专人负责新员工的实习工作,采用因材施教、以老带新等有效方式让新员工尽快熟悉并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作程序及要求,并了解和掌握该新员工的思想状况,在工作及生活上积极给予其引导和照顾,严禁对新员工进行排挤或拉帮结派等; 2)见习期满报告。新员工实习期满要由其本人撰写见习报告或实习总结,以此检验新员工见习期内工作情况及心得,并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对该新员工进行有效的考核并如实在此见习报告上填写考核意见,作为该员工转正的重要依据。(注:新员工的实习期的期限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其的实际表现及能力,结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加以确定) 2、转正: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填写《转正申请表》, 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做出书面总结,并向主管领导提出转正申请; 2)用人部门主管领导应与该员工面谈,双方对转正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转正申请表》填写评价考核意见,评价内容应包括该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态度、技能、

教师聘用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甲方:南部县第四小学 乙方:,居民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暂定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从事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调整工作内容,乙方应服从。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任务实行责任制,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时间按照岗位的不同执行定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本合同实行制。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1、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乙方每月工资按 元(大写元整)执行。 2、社会保险由乙方自办,甲方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个人。乙方领取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找甲方承担社会保险费用。 3、节日补贴与在职教职工同等享受。 五、规章制度 1、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职责,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岗位职责或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处理并有权向乙方索赔。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解除。 3、甲方因人事调整或政策变化等原因可以终止本合同。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 七、双方认为可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合格、有效的各类证件及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证件及资料有虚假、欺骗等现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向乙方作任何经济补偿。若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找乙方索赔。 2、甲方或乙方解除本合同,须提前2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乙方须在甲方安排人员接岗并完成接交工作后方可离岗,乙方工作交接未完成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3、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熟知甲方的规章制度、工作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并承诺自觉遵守执行。合同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工作岗位职责、工作纪律,甲方有权处理并解除合同,不给乙方作任何经济补偿。 4、甲方所订立的规章制度、工作岗位职责、工作纪律或岗位目标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南部县第四小学聘用教职工岗位及制度要求》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 2 -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随着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的加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但是企业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应注意相关问题,以便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根据笔者为企业服务的经验,总结出下列问题,供广大企业参考。 1、用人单位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可以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有关证件吗?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理;用人单位擅自扣留、抵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的,由公安部门处理。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哪些条件?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超过30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俗称辞职。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辞职无需理由,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单位当即同意的,辞职立即生效。如果单位不同意的,那么等到30日后(这30日内还必须坚持上班),无需单位同意,辞职行为当然生效,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退工等手续。 3、《工伤保险条例》对应当认定的工伤范围作了哪些规定? 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工伤保险条例》对应当视同工伤的范围作了哪些规定? 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5、劳动者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换句话说,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并非都是工资,那么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比如说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比如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等。(3)按规定没有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比如说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作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等。 6、因劳动者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如何扣除职工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7、试用期期间,单位是否应当为员工上保险?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雇主必须为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俗称“四金”)。“四金”是由政府部门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它带有强制性,没有条件可言。它是企业雇主必须给予员工的基本权利,随着试用期的开始导入,直至劳动合同的终止而终止。许多企业雇主在新员工的试用期内,都不予办理“四金”,已经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此,当事人可以向原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原单位无条件补缴“四金”。 8、职工不能胜任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经职工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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