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决议(设立)

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决议(设立)
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决议(设立)

(本范例中斜体字体为提示内容,请在制定股东会决议时将有关提示全部删除)

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一人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参考范本)

股东:

股东决定:

三、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设经理一人,由担任;设监事一人,由担任。经审查,以上人员不属《公司法》第146条所指人员。【不设董事会适用本条,请按实际情况选择,并删除本提示】

三、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人,分别是:、、;设董事长一人,由担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设经理一人,由担任;设监事人,由、担任(或者设监事会,由、、共人组成,由担任监事会主席)。经审查,以上人员不属《公司法》第146条所指人员。【设董事会适用本条,请按实际情况选择,并删除本提示】

三、设公司秘书,由担任。经审查,以上人员不属《珠海经济

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第59条所指人员,符合任职条件。(如章程规定,秘书由董事会产生,则删除本条,企业另外出具董事会决议)

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