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浅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摘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形成的

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具有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借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对于科学立法、文明执法、诚信守法,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概述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现实和全局出发,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指导,以新中国民主法治实践为基础,在继承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优秀成果和借鉴西方法治文明合理因素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科学先进的法治理性化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客观规律,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法干警的强烈愿望,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与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党负责的高度统一。

探讨社会主义p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大方面,其中每个方面又包括若干具体内容。在这五大方面内容中,依法治国是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五大理念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协调一致地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因此,无论是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还是其内容都可以清晰地看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它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

二、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分析

思想政治教育是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从总体上看,对“功能是什么”的解释主要存在两大类型:主观论与客观论。主观论即是从主观视角来看待和把握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并将功能和目的互换使用,主要有目的论等。客观论则坚持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是客观存在的,其存在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笔者比较认同陈万柏、张耀灿老师的观点,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对教育对象和社会生活所能发挥的积极的有利的作用或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由个体性功能和社会性功能两部分组成。所谓个体性功能,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在促进受教育者全面发展的作用和影响,表现为个体生存功能、个体发展功能和个体享用功能。个体性功能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直接目的的表现,可以看做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本体功能。社会性功能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对社会发展所能发挥的积极作用,具体地说,就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环境等发生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和生态功能等。一般来说,个体性功能是社会功能的基础,因为思想政治教育直接的作用就是促进人的发展,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