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我院范围内的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事件的危害,特制定本工作预案。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在卫生部、卫生厅等相关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维护公众和医务人员健康为目标,形成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预防和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能力。

(二)目的和依据

1、工作目的

有效预防、快速应对和及时控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损失,保障我院职工和广大病员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根据生物安全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和科室按照本预案的分工和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实验室生物安

全相关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好预防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的各项措施,做好物资储备和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控制,及时消灭安全隐患。

3、依法规范、强化管理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科学规范处置和应对各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事件,并强化日常的管理工作。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的生物安全事件是指在我院范围内突然的,造成或可能造成我院

职工和患者身体严重损害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病原体微生物的泄漏、意外接触或可能感染等严重影响人员身体健康的生物安全事件。本预案适用于检验科、研究所、医学研究中心、病理科、血库、实验室等及影响临床医疗工作正常开展的重大突发生物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按照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成立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突发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小组,负责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负责组织突发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魏云峰张剑

副组长:王共先李敏华吕农华刘季春张伟刘天礽曾元临

组员:易应萍康乐荣胡勃李建林金国强曹先伟黄辉周时杰詹昌智林春余日新王霞伍姗姗李燕华朱萱李勇万腊根郑晓丰李俊明郑泽琪张焜和傅斌温桂兰郭光华罗时文陈国安洪涛徐仁四张伦理乐爱平梅金红张青黄亮万跃生魏菊萍

(二)应急小组各成员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组长负责预案启动、紧急决策、总协调指挥,同时为事件责任报告人,负责

事件的上报。副组长负责小组内部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后期处置工作, 及时向组长通报情况。应急小组成员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及时向组长通报情况。

三?预防及管理

积极的预防和严格的管理是减少突发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及减少事件损失的根本途径。

(一)积极的预防

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要求人员工作前阅读安全手册,人员应书面确认已经接受培训,阅读并理解安全手册,保证全体人员接受过急救培训和紧急医学处理措施,工作人员根据可能接触的生物进行接种免疫。对应急装备检查是否正常,对生物危险物质漏出的控制程度的检查,对实验设备定期去污染和维护,对废弃物进行灭菌的处理处置。

(二)严格的管理

强调安全行为,良好的内务行为,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的标准操作规程。

四、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分类

本预案中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是指病原微生物或感染性材料在实验室操作、运送、储存等活动中,因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非蓄意破坏)或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意外丢失等造成人员感染或暴露,和(或)特殊原因造成感染性材料向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外扩散的事件。主要包括因操作不当、疏忽大意或自然因素导致的高致病性病原体微生物的泄漏、意外接触或可能感染等。

五、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

发生特大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小组组长在接到通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

案。

六、应急反应程序

(一)上报与部门协调

及时上报省和市卫生管理部门,报告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

如发生病原微生物丢失的事件,立即报告科教科和保卫科,科教科上报卫生厅科教处,保卫科上报相关公安部门,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尽快查明下落;要与卫生监督部门配合协调,搞好相关区域的食品、饮水、环境卫生监督。

对于医院内发生的实验室人员受到感染和侵害等事件,现场的实验工作人员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应急小组组长。应急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应急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同时向省卫生厅做首次报告。首次报告内容包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泄漏重大事件的单位、地址、时间、菌毒株种类、泄漏量、波及范围、受害人数、处理情况、联系电话、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二)事件综合评估

小组成员到达现场后,对现场进行事件的调查和评估,按实际情况及自己工作职责进行应急处置。

1、调查确定事件发生的原因、接触人员的发病情况、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2、对污染的物品、区域、感染的人员进行采样和检测,对可疑生物进行样本检查,进行病原的分离鉴定,以确定事件的性质与危害。

3、对污染区及其周围的地区进行卫生监测。对于病原微生物丢失或被盗事件,应配合有关部门监测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现场调查和取证人员应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

(三)现场处置措施

1、现场的控制。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的规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范围,封闭或封锁相关实验室和实验区。

2、污染空间的处理。对受到污染实验室等所有场所、物品等进行消毒处理。

至少1小时内不能有人进入房间,如果实验室没有中央空调排风系统,需要推迟24小时后进入。同时应当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封闭24小时后,按规定进行善后处理。

3、现场人员的处理。所有现场人员立即有序撤离相关污染区域;进行体表消毒和淋浴,封闭实验室。通知医院感染科和保健科对任何现场暴露人员进行预防性服药、留检、医学观察或隔离。并采取有适当的预防治疗措施。对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开展疑似病例的搜索,开展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的调查。立即与现场暴露人员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出现大量的病原微生物丢失、并有迹象出现严重危害公众健康事件时,可报请政府取消集会性活动,采取必要的停工、停业、停课和人员疏散措施。

5、处置情况报告。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事件当事人和所在实验室写出事件经过和危险评价报告呈组长,并记录归档;应急小组组长在此过程中对省卫生厅做进程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同时对首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对事件点的场所、废弃物、设施进行彻底消毒,对生物样品迅速销毁;组织专家查清原由;对周围一定距离范围内环境进行监控,直至解除封锁。对于人畜共患的生物样品,应对事件涉及的当事人群进行强制隔离观察。对于实验作类似处理。(二)调查总结

事件发生后要对事件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做出书面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做好防范工作。

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急小组组长向省卫生厅做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

其功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

置建议。

八、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队伍

建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保持通讯畅通,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使其熟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报告程序和处置方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负责人及技术骨干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部门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原因分析;参与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污染范围的划定;迅速有效地处理生物安全事件、及时报送有关生物安全事件的信息。

(二)储备相关物资和装备

储备足够的与风险水平相匹配的手套、防护装、实验用鞋、口罩、帽子、面罩等个体防护用品,配备高压蒸汽灭菌锅、移液辅助器、一次性接种环、螺口瓶、微生物样本及废弃物运送容器、运输工具等安全设备。

(三)相关人员技能培训

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或实验室设立单位须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知识与技能专题培训,内容包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法规、政策、标准;本单位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程序和工作要求;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安全保障措施原理;相关人员在应急处置中的作用、职责和操作技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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