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合同来往信函、承诺书及双方盖章确认的会议纪要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招投标文件及答疑纪要

(8)合同图纸及规范

(9)廉政管理协议书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

或发包人选择指定为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合同法》、《招投标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现行的国家、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

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

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BJ104-9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

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1)。同时要求做法符合建筑构造通用图集88J系列等强制性要求,

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采用由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标准和

要求。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15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

整的施工图纸陆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能遗失、泄露、转让,工程竣工后原则上全部收

回。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代表

监理单位: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详见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委

托监理工程师的其他权限。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停工、复工指令;其余按本工程《建设工程

委托监理合同》执行。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副总经理

职权: 按通用条款第5.3条执行,同时以发包人任命中的规定的权限为准。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

职权:按承包人授权书所授予的权利和义务执行。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

七天发包人组织现场总承包单位将满足施工要求的水、电接口引至施工场地内,水、电费用及

施工场地内的水、电线路安置和牵引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每月依水、电部门的计价标

准向承包人收取水、电费用,承包人应在接到缴费通知书5日内按时缴交。逾期发包人有权从承

包人当期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不得异议。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并已满足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七天以书面形式交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七天内完成。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

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第8.1(8)条执行。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A、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整体工程的总进度及月形象进度施工计划表及机械设备、劳务安排计划表。

B、开工后每月25日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进度报表并附有工程量、单价及价款计算表一式陆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施工期间,工地发生的一切施工照明、安全、违法、违规事件,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责任。(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承担施工场地的交通、噪音、排污吸纳与处置手续和费用以及当地有关规定要求办理的相关手续。

(6)检测费用:承包人承担本工程所有建筑材料、构件、制品的检测费用及创优有关的检测费用等一切费用。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所有已完成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承包人之前均应保护,费用及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保护期间若发生损坏、失窃,承包人应立即予以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对于其他单位的已完工程,承包人亦应协助保护。

(8)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

(9)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发包人的要求搭建临时设施,材料机具堆放应规范,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切实做到文明施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文明施工章节执行,并做到:①设置、维修和管理临时排污系统;②收集和处理所有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域的所有垃圾,直到交工为止,此处“收集和外理”是指承包人应将其产生的所有垃圾清运至发包人指定工地堆放地点并承担费用;③交工时应将其临时设施全部拆除(发包人与承包人另有协议的除外)并清理至发包人现场工程师满意。

(10)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A、开工前承包人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的问题及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并及时完成图纸报审。如因承包人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提前10天协调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B、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前,须全面检查在工地上已由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而又会影响本工程的有关工程的标高、定位、尺寸、质量等等,直至满意为止方可施工。若此等已完成的工程有错误或不配合本工程的需要,承包人须立刻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若承包人没有按上述要求通知发包人而进行施工,则被视为已全面接受此等已完成的工程,而任何以后因上列原因而引起之延误及损失,一概由承包人承担。

C、承担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由承包方负责的政府性收费。

D、承包人应保证所得工程进度款优先付清工人或劳务工人工资报酬,否则,发包方有权暂停工程进度

款的支付,直至承包人整改完毕。如工人或劳务工人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资报酬,发包人凭承包人确认的工

资款先行支付,并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承包人不予确认,发包人有权先行支付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E、发包人每星期按发包人制定的考核制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

F、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文明施工专篇,以利在施工中创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达标条件按国家有关建筑施

工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G、承包人须负责因更正自己不准确定位或事先未有核实尺寸或标高所引起的错误而引致的费用。

H、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施工过程中根据自身的知识、经验如判断设计可能存在缺陷,要

将情况如实书面及时报告给发包人。如发包人在承包人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予以执行,惟由此而产生的后果,承包人不负责任。如承包人面对设计缺陷,未及时向发包人书面报告,亦未采取

任何有效的措施来解决缺陷,则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I、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

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和发包人四方

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J、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承包人拒绝完成

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发包人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25%的管理费)从承包人当

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K、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毁损、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承

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L、承包人有义务协助发包人通过消防验收,如经验收存在问题,承包人应无条件整改直至消防验收合格。

M、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临时设施并承担用。

N、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在标段主体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指挥,当使用标段总承包单位的设备及人员时,必须自行与总承包单位协商解决并承担所发生费用。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

提供。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七天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

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工程进度。发包人每月考核一次,如承包人在考核期内未能完成当月工程进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

民币1万元,并在当月进度款中抵扣;若承包人通过加快施工进度,使上月延误的工期在次

月得到弥补(即承包人在次月顺利完成上月及当月的全部施工进度),则发包人应将上月收

取的违约金全部返还。

为预防突发事件,承包方需自备应急发电机。

本工程工期为140日历日,承包人应当严格控制工期,并确保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竣工。工期每拖延一天的,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四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由于承包人工期延误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承包人的施工进度滞后于工程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一切积极措施赶工,若滞后计划工期达20天时,除承包人采取有效赶工措施直至符合工程进度计划外,发包人有权暂不支付工程进度款。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滞后除外。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通用条款13.1条第(4)项所指的设计变更,原则上工期不予顺延。如需顺延应为重大设计变更且工程量变化较大(超过单项工程总量10%),且应由工程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申请,由监理单位审核,并交由发包人同意;通用条款13.1条第(5)项变更为连续停电超过10小时(不包括10小时)的;通用条款13.1条规定的顺延理由必须实际造成停工、窝工,承包人方可提出顺延申请。承包人申请顺延工期的,应严格按照通用条款第13.2条进行签证,并经发包人同意。未签证的,在工程结算时,不给予工期顺延;除上述因素外,承包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停止施工。否则,每停工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

四、质量与验收

16、检查和返工

16.2施工过程中,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处罚: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的各阶段检查中发现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如偷工减料、违反施工工艺标准、施工顺序、工程实体的质量不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未按图施工等),承包人除应按要求无条件拆除和重新施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外(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每发生一例,发包人有权从检查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20万元作为违约金。

施工工艺标准:指经发包人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当地省级施工工法的施工工艺标准。

施工顺序指:指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顺序、施工工序。

工程实体:指工程实体及隐蔽工程。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主体工程及其他验收规范要求的中间验收部位。

18、重新检验

18、发包人工程管理部将不定期安排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的现场巡视,巡

视以抽查为主,个别全数检查。施工过程中巡视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如违反施工工艺标准、施工顺序、工程实体的质量不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未按图施工等)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50万元,该款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无需经承包人同意。承包人并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施工工艺标准:指经发包人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当地省级施工工法的施工工艺标准。

施工顺序指:指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顺序、施工工序。

工程实体:指工程实体及隐蔽工程。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费:

①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材料价格变

化;

②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而采

取的临时措施;

③因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错漏项目由承包人

负责,发包人不再增补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该费用的计算已包含在合同

总价款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经发包人书面确

认的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实物工程量,可按下列

原则取用单价,并按投标时的优惠比例确定、调整投标

报价以外的实物工程量和相关费用。

①变更项目子目与承包人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

子目相同的,采用承包人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

综合单价;

②变更项目子目有类似于承包人投标时的工程量清

单报价子目的,可以参考承包人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报

价中的价格确定工程变更项目子目变更单价;

③若承包人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未包含适用

于变更部分的单价时,则按承包人投标时的定额、费用

标准,参照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期间(指变更项目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信息形成新的综合单价,并按投标时的优惠比例确定单价;

④若招标时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执行。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签订后,不预付工程备料款。

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承包人应在每月的25日前,按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报给监理和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

26、工程进度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当月25日前上报,每月进度款按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合同工程款并经优惠后的80%于次月5日前拨付;

(2)若该月进度未按月计划完成则按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合同工程款并经优惠后的60%拨付,进度补上后再付余下的20%;

(3)每月的工程进度款中必须扣除当月所进的甲供材料、设备及其他应扣款的费用(当月支付进度款=当月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投标单价×80%×优惠系数-当月所进的甲供材料、设备的量×甲供材料、设备暂定价100%-其他应扣款项);

(4)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0%,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供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并结算后,两个月内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5)在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并提供城阳税务发票及

相关资料后,发包人方履行付款义务。否则,由于承包

人未能及时开具并提供发票而导致发包人付款延误,发

包人不承担责任。承包人开具并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

家财务及税务相关规定。

(6)承包人应为本合同的履行设立专户,实行专款

专用,所有工程款结算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支出均通过该

帐户进行。

(7)工程进度款专款专用,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发包人对每月进度款使用情况的监督。若发现工程进度

款未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挪作它用,承包人应向发包人

支付与挪用金额等额的违约金。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A、对于所有发包人供应的施工材料,承包人应于合同签订7天后提供甲供材料的进场总计划表,并在进场前3个月提供甲供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及进场时间,并由承包人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向发包人提供书面采购计划,发包人负责按承包人的要求送至施工现场,由承包人负责卸车和场内运输。若因承包人未及时报送采购计划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报送采购计划每推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该款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无需经承包人同意。因发包人原因甲供材料未及时提供造成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给予工期签证。甲供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B、承包人不得就上述发包人供应材料收取任何形式的采购保管及管理费用并承担甲供材料的检测费用。

C、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上规定的品牌、型号、规格、厂家等进行验收。若供货商到工地的材料设备与供货合同上规定的不符,承包人不得接收,并将此情况及时反应给发包人。承包人若擅自接收或将不符合供货合同规定的材料设备用于本工程,上述情形每发生一例,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50万元,该款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无需经承包人同意。承包人并应无条件负责修复、拆除并将材料退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1)单价按照承包人的投标报价的暂定价格计算(结算方法参照第26条(3)执行);

(2)甲供材料总用量按承包人实际领用计算(施工时所用图纸与投标时所用图纸一致时,无设计变更按投标量包干使用),若甲供材料实际领用量超过投标时用量(设计变更除外),多领部分按当期甲供材料进货价并加收2.5%采保费予以扣除;

(3)如有设计变更,甲供材料的量按相应变更部分的量进行调整;

(4)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发票按月开具相应的建安发票。若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价格高于投标时的暂定价,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价差部分的税金;若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价格低于投标时的暂定价,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总价中扣除价差部分的税金。税率按当地相应规定计取。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由承包人采购、供应,需要发包人选型、认定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承包人需提前一个季度报发包人批准认可,否则导致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2)用于本工程的特殊物料在使用前承包人均需提交质量资料供发包人、监理单位及设计院审批同意或确认封样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其他材料均须经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认可。

(3)承包人在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计、施工工艺完全满足国家及当地相关规范及环保方面的要求。

(4)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品牌或厂家进行采购,所购材料设备必须是原厂、正品、全新的产品。若承包人将假冒伪劣材料设备用于本工程时,上述情况每发生一例,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100万元,该款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无需经承包人同意。承包人并应无条件负责修复、拆除并将所购材料设备退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承包人采购的设备由发包人、承包人、设备供应商签订三方合同,确保全新正品设备,合同中要求体现关于发包人在保修期满后相关的权利、义务及供货人相应的权利、义务、售后服务等内容,确保发包人在本工程保修期满后对设备向供货人主张维修及售后服务的权利。

八、工程变更

1、设计变更及发包人确认的施工更改、现场签证按实调整。设计和施工变更项目的结算方式按第23.2条的规定执行。

2、在发包人原因的设计变更中,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报批程序。

3、本合同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包括发包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和非设计变更引起)以及非设计变更的工程量核增、核减承包人应及时进行签证,并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某事件终了后超过14日(不含14日)未办理签证确认的视为放弃,发包人过后不再进行确认,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出的签证后14日内予以答复。

4、因承包人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人工、材料、机械及其他一切项目上涨价差应由承包人承担。

5、因设计变更或非设计变更引起相应工程项目需分包或委托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且承包人不得故意刁难、阻碍分包方,否则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对于上述变更,承包人亦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进行结算,否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1)、按通用条款第32条、第33条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2)、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竣工报告后10日内组织设计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和监理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后3日内签署工程验收合格有关证明,并确定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为实际竣工日期。验收不通过的,应由承包人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竣工日期以最后一次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的时间为准。(3)、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承包人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修复承包人损坏的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应赔偿发包人每日1万元的赔偿金。同时,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除现场,且无须征得承包人的许可。为此所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4)、当每个单位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严禁“三拖”(拖验收、拖资料、拖移交);否则,发包人有权依据监理人出具的鉴定结论书,自行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必须按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如承包人拒绝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整改,发包人有权另请他人整改,由此发生的整改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当验收通过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时,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移交工程,否则,发包人有权强行使用,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5)、承包人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应及时提交结算资料,发包人签收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两个月内应完成审核工作。(6)、交付使用条件:A、满足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B、工程款支付满足专用条款第26条。(7)、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按本工程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第32.1条执行,承包人需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及技术内业竣工资料。工程竣工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肆份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应按有关竣工验收规范和当地档案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条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赔偿工期延误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承包人应按每拖延1日向发包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四计取的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未按时交付所引起经济损失,需赔偿其相应损失。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按承包合同价款的3%承担违约金并承担发包人由此产生的损失,并应无条件返修至本工程所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经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承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每月发包人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在检查,经检查不合格或整改后达不到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将承担当月工程进度款1%的违约金。(2)承包人指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经发包人确认,一旦确认,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承包人擅自更换本工程项目经理,每更换一人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承包人指派的项目经理要求常驻工地,每周在岗时间不少于六天,每天不少于 8 小时,缺勤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每月缺勤累计超过四天,按每天1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每月缺勤累计超过10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于 7 天之内更换项目经理,并且承包人应按每一人次50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承包人新选任的项目经理仍须符合发包人的上述要求并经发包人确认同意;若承包人在 7 天之内未予更换的,则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上述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37、争议

3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提交 / 裁决;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在承包人具备施工资质的承包范围内约定双方均不得发生分包行为。

分包施工单位为: /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第39条执行。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自身规定要投保的险。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履约保证金:(1)承包人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发包人支付中标价5%的保证金(人民币2290576.65元),作为对项目合同履行、工期及质量的担保。(2)承包人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致使发包人可依照施工合同约定行使主张违约金的权利时,发包人有权直接从上述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额。(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承包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通过竣工质量综合验收一个月内发包人将保证金(扣除违约金以外的剩余款项)一次性无息返还承包人。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

44、合同解除

44.4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承包人或现场项目经理部后生效,承包人必须于合同解除后7日内退场。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承包人之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根本无法达到的;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已完工程质量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经监理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或整改后质量仍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5)承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退场,而承包人拒绝执行;

(6)承包人因其他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有关司法部门要求发包人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协助执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7)承包人擅自更换本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不到场,经发包人提出异议后一个月内不纠正的,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场。

因承包人的过失导致合同解除的,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担保金,承包人并应赔偿发包人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如下方式结算:工程量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数量计算,套价按专用条款31.1执行。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不予支付该部分的工程款。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于接到发包人通知后7日内退出工程现场。

合同解除并不解除承包人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46、合同份数:陆份,承包人贰份、发包人肆份。

数据库第三章作业

第三章SQL 一、填空题 1、在SQL查询时,如果要去掉查询结果中的重复组,需要用() 2、在SQL中使用()命令建立基本表 3、在SQL中使用()命令修改数据库模式。 4、在SQL的SELECT语句中,不仅可以出现属性名,还可以出现()。 5、当基本表中增加一个新列后,各元组在新列上的值是()。 6、在SQL中表示并集的关键字是(0)。 7、在SQL中表示差集的关键字是()。 8、SQL对嵌套查询的处理方法是从()层向()层处理。 9、在SQL中定义视图时,需要用关键字()连接子查询来完成。 10、SQL包括了数据定义、数据操纵和()等功能。 11、SQL对嵌套查询的处理方法是从()层向()层处理。 二、单选题 1、在SQL中,用户可以直接操纵的是()。 A. 基本表 B. 视图 C. 基本表或视图 D. 基本表和视图 2、在SQL中,与关系代数中的投影运算对应的字句是()。 A. SELECT B. FROM C. WHERE D.ORDER BY 3、SELECT语句执行的结果是()。 A. 数据项 B. 元组 C. 表 D. 数据库 4、关系数据库的标准语言是()。 A. DDL B. SQL C. ORACLE D. DBMS 5、在SELECT语句中使用*表示()。 A. 选择任何属性 B. 选择全部属性 C. 选择全部元组 D. 选择键码 6、使用CREATE TABLE语句建立的是()。 A. 数据库 B. 表 C. 视图 D. 索引 7、在SELECT语句中使用MIN(属性名)时,属性名()。 A. 必须是数值型 B. 必须是字符型 C. 必须是数值型或字符型 D.不限制数据类型 8、使用CREATE VIEW语句建立的是()。 A. 数据库 B. 表 C. 视图 D. 索引 9、在SQL中使用UPDA TE对表中数据进行修改时,应使用的子句是()。 A. WHERE B. FROM C. V ALUES D. SET 10、使用CRETE INDEX语句建立的是()。 11、在SQL的语句中,ALTER的作用是()。 A. 删除基本表 B. 修改基本表中的数据 C. 修改基本表中的结构 D. 修改视图 12、在SELECT语句中使用A VG(属性名)时,属性名()。 A. 必须是数值型 B. 必须是字符型 C. 必须是数值型或字符型 D.不限制数据类型 13、在SQL中用关键字EXCEPT表示的运算是集合的()。 A. 交集 B. 并集 C. 差集 D. 连接 14、在SQL的排序子句:“ORDER BY总分DESC ,英语DESC”,表示()。 A. 总分和英语分数都是最高的在前面 B. 总分和英语分数之和最高的在前面

C程序设计第9章选择题作业

1. 20901、设有以下说明语句:C struct Stu { int a; float b; }stutype; 则下面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 struct是结构体类型的关键字 B) struct Stu是用户定义的结构体类型 C) stutype是用户定义的结构体类型名 D) a和b都是结构体成员名 2. 20902、根据下面的定义,能打印出字母M的语句是。D struct Person { char name[9]; int age; }; struct Person class[10]={ "John", 17,"Paul", 19,"Mary",18,"adam",16}; A) printf("%c\n",class[3]. name); B) printf("%c\n",class [3]. name[l]); C) printf ("% c\n",class [2]. name [1]); D) printf("%c\n",class [2]. name[0]); 3. 20903、若有以下说明和语句:A struct Student { int num; int age; }stu,*p; p=&stu; 则以下对结构体变量stu中成员age的引用方式不正确的是。 A) *p.age B) p->age C) (*p).age D) stu.age 4. 20904、若有以下程序段: struct Student { int num; int age; }; struct Student stu[3]={{101,20},{102,19},{103,20}}; void main () { struct Student * p; p=stu; … } 则以下引用形式不合法的是。D A) (p++)->num B) p++ C)(*p). num D) p=&stu. age

(完整版)合同定义条款范例

合同定义条款范例 胡志雄律师 范例一: 1.1.1在本章程中,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下述词语的释义如 下: a)“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 b)“一方”按适用情况分别指甲方或乙方,包括其继承人 和允许依法的受让人;“双方”指甲方和乙方,包括其继承人和依法允许的受让人; c)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元”指人民币元; d)“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e)若规定支付任何款项或提交任何书面材料之日不是工 作日,则应在该等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或提交; f)任何条款、段、附表、附录或附件指本协议的条款、段、 附表、附录或附件。 1.1.2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影响解释。 范例二: 1.1.21义务:既包括约定的义务,也包括虽然没有约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负有的义务。 1.1.22土地证:是指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1.1.23元:是人民币的计量单位。 1.1.24第三方:指本合同各方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5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6书面通知:指以纸张记载并由快递公司或者专人递交并签 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

收的通知;通知既可以是名词也可以是动词。 1.1.27日:除特别说明为工作日以外,是指自然日,计算时不剔除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但就期间而言,最后一日为法定休息日或节假日的,则顺延至法定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2本合同条款所用的词和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解释: 1.2.1按照第1.1条的定义进行解释; 1.2.2按照与之联系最密切的法律中相同词句的含义进行解释; 1.2.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解释。 范例三: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明确定义,在本协议中使用的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协议”包括明示的、书面的、非书面的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一切协议及其修改文本。 1.2 “企业会计准则(GAAP)”是指在中国被认可并一贯适用的会计准则。 1.3 “法律”是指在中国领域内生效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和地方规章、及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1.4 “负担”是指在抵押权、质权、转让担保、临时登记担保、留置权及其他担保权、财产保全、附条件买卖合同、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借用、租赁、买卖特权(Option)、认购权(Warrant)、优先购买权、使用费的支付、其他类似的使用、所有权及其他权利的行使上存在的法律、合同及事实上的限制及制约,虽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负担”(例如,第三方的擅自使用)也视为“负担”。 1.5 “税金”是指政府机关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

关于在case中定义变量

switch中case中变量定义的问题 2014年09月05日?综合?共 851字?字号小中大?评论关闭 今天写C代码时在case中定义了变量变异处错误,代码如下 #include int main() { int n; scanf("%d", &n); switch(n){ case 0: printf("it's 0\n"); break; case 1: int i = 2; printf("it's 1, i = 2\n"); break; } return 0; } 使用GCC编译出现:12:7: 错误:标号只能是语句的一部分,而声明并非语句。但是修改了一下,如下 #include int main() { int n; scanf("%d", &n); switch(n){ case 0: printf("it's 0\n"); break; case 1: { int i = 2; printf("it's 1, i = 2\n"); } break; } return 0; }

此时编译通过了,结果也正确。 下面是个人理解: 由于switch的几个case语句在同一个作用域(因为case 语句只是标签,它们共属于一个swtich语句块),所以如果在某个case下面声明变量的话,其他的case 语句也能看到,这样的话就可能导致错误,例如在地一段代码中的case 1后面还有个case 2的话,且case 2中使用了case 1定义的变量i的话,那么如果运行时n = 2,switch直接跳转到case2内部,这样就出现了i没有初始化的事情了(变量的声明是在编译阶段,而变量的赋值则是在运行时),如果能够运行的话,则在case 2中,i的初始值将是一个未知值。所以编译器直接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就让其编译无法通过。 而很明显加上花括号之后,i的作用域就很明确了。 另外,switch(expression)其中expression的结果必须是整型(字符、短整、长整),case constant-expression中constant-expression必须是一个整型值,不能是任何表达式。

合同专用条款填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协议书》第六条执行。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不采用其他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按现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现行有效的建筑法规、法律文件。 3.3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和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建筑施工验收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 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发包人于开工前7 日内提供捌套图纸(含竣工图 叁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采用。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不采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项目总监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设计变更、计量及费用签证、工期顺延及需要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甲方代表 职权:代表发包人行使现场协调管理和现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计时及费用签计、工期顺延等工作。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不采用。 7、项目经理 姓名:邓凤鸣职务: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完成。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5 天内提供水、电线路供承包人使用,使用过程中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7 天完成。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通用条款8.1(5)执行, 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办理。按规定需由发包人办理的证件在工程开工前由发包人负责办理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按通用条款8.1(6)执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2 日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 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8.1(8)执行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视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不采用。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不采用。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 日向发包人提交下一个月进度计划及当月完成的工

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

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协议书、洽商变更、投标文件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往来函件、合同补充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工程预算书。 进一步规定如下: 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及往来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记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以及双方往来函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用汉语外,还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国家及本地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不采用。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进场前提供施工图;发包人提供施工图六套给承包人(包括竣工图用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应对施工图妥善保管,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施工图外传。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2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不采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 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变量的定义与声明

1.变量的定义 从前面的章节可以看出,程序中所有的东西几乎都有名字。然而字面量却是个例外,它没有名字。那么使用变量,我们就可以为某个值取名字了。实际上,我们是为系统内存中用于保存数据的某块空间取名字。 ANSI C规定:变量必须“先定义、后使用”,因此当用C定义变量时,不仅需要指定变量名,而且还必须告诉编译器其存储的数据类型,变量类型告诉编译器应该在内存中为变量名分配多大的存储单元,用来存放相应变量的值(变量值),而变量仅仅是存储单元的别名,供变量使用的最小存储单元是字节(Byte)。 由此可见,每个变量都占据一个特定的位置,每个存储单元的位置都由“地址”唯一确定并引用,就像一条街道上的房子由它们的门牌号码标识一样。即从变量中取值就是通过变量名找到相应的存储地址,然后读取该存储单元中的值,而写一个变量就是将变量的值存放到与之相应的存储地址中去。 由于变量的定义不是可执行代码,因此要求局部变量的定义必须位于用“{}包围的程序块”的开头,即在可执行代码的前面。比如: int lower_limit = 80; //定义lower_limit为整型变量 即在定义lower_limit为int类型数据时,系统就已经为变量lower_limit分配了存储单元。请注意区分变量名和变量值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其中,lower_limit为变量名,80为变量lower_limit的值,即存放在变量lower_limit的存储单元中的数据。 那么到底如何获得变量的地址呢?C语言使用“&(地址运算符)加变量名”的方式获取变量的地址,比如,&lower_limit就代表变量lower_limit的地址,详见后续相关章节的描述。 一个定义只能指定一种变量类型,虽然后面所带的变量表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该类型的变量: int lower_limit , upper_limit , sum; 但如果将一个定义语句中的多个变量拆开在多个定义语句中定义的话: int lower_limit; // lower_limit为数据下限 int upper_limit;// upper_limit为数据上限 int sum;// sum为求和的结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协议书和专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 5. 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 8.发包人工作

实验一:数据定义及更新语句练习

实验一:数据定义及更新语句练习 一、实验目的:熟练掌握用SQL语句实现数据库和基本表的创建、数据 的更新。 二、实验内容: (一)用SQL语句建立如下mySPJ数据库,包括S,P,J,和SPJ四个基本表(教材第二章习题5中的四个表),要求实现关系的三类完整性。 S(SNO,SNAME,STA TUS,CITY); P(PNO,PNAME,COLOR,WEIGHT); J(JNO,JNAME,CITY); SPJ(SNO,PNO,JNO,QTY) 供应商表S由供应商代码(SNO)、供应商姓名(SNAME)、供应商状态(STATUS)、供应商所在城市(CITY)组成。 零件表P由零件代码(PNO)、零件名(PNAME)、颜色(COLOR)、重量(WEIGHT)组成。 工程项目表J由工程项目代码(JNO)、工程项目名(JNAME)、工程项目所在城市(CITY)组成。 供应情况表SPJ由供应商代码(SNO)、零件代码(PNO)、工程项目代码(JNO)、供应数量(QTY)组成,表示某供应商供应某种零件给某工程项目的数量为QTY。(二)分别使用插入、删除、修改的方式更新基本表中的数据。 三、完成情况 create table s ( sno char(9)primary key, //主键约束 sname char(20)unique, //唯一值 status smallint, city char(20), ); create table p ( pno char(9)primary key, //主键约束 pname char(20), color char(9), weight smallint,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 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 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

C语言中变量的声明和定义的关系

C语言中变量的声明和定义的关系 在英文里有两个词涉及这个问题:declare 和 define,在中文中这两个词都可以翻成“定义”,但在C语言中他们有不同的意义;让我们称declare=声明,define=定义。 “声明(declare)”是用于定义一个变量的类型;“定义(define)”是用于定义一个变量所占用的存储;显然,一个变量的类型可以定义多次,只要他们不互相矛盾即可;而一个变量的存储只能定义一次,否则程序如何用一个变量名访问多于一个的存储空间呢? 每次引用一个变量时,引用变量的语句行之前必须出现该变量的声明,该声明可以是直接出现在这个语句行所在的源文件中,或出现在一个头文件中,该源文件用include包含这个头文件。 一个项目中可以有多个源文件,但在所有的源文件中只允许出现一次对某个变量的定义。 这里借用“新手园地”中小罗纳耳朵的一个问题作为例子: 我用Keil写程序时,子程序里需要用到定义一个数组 array[]={0x01,0x02} 放在main函数里定义会提示array未定义! 但是如果放在头文件config.h里面定义为: extern code unsigned CHAR array[]={0x01,0x02}; 结果编译时出现 MULTIPLE PUBLIC DEFINITIONS定义。但是我的头文件里面已经用预处理

命令了 #ifndef __CONFIG_H__ #define __CONFIG_H__ 头文件的内容 #endif 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重复定义的错误? 他的错误是,下面这行是定义array的存储,而他又把这行放到了头文件config.h中,等于是在多个源文件中重复地定义array的存储: extern code unsigned CHAR array[]={0x01,0x02}; 正确的做法是在头文件中用这样的声明语句(必须加extern,否则变成定义存储了):extern code unsigned CHAR array[]; // 声明array是一个外部变量 然后在某个源文件中加入这样的语句(此处不必加extern): code unsigned CHAR array[] = {0x01, 0x02}; // 定义array的存储

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以下各专用条款与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互相参照解释,若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所抵触,应以专用条款解释为准。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通用条款》第 2.1条。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本合同同时适用国家与工程所在地的有关建筑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 法律、法规、规章。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施工图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自备,发包人无需提供并无需承担费用。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生产企业在技术监督局备案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的标准。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全套施工图肆套;其中叁套用于竣工图。(提供的图纸数量不满足要求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加晒图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在图纸提供后7天内,将其认为相关图纸中可能存在的任何缺陷、遗漏或不足,以书面形式呈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 发包人对其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对所有图纸和工程文件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任意扩大接触和使用范围,不得泄露给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人员。发包人无需支付保密措施费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泄密的,应承担损失赔偿等法律责

合同附加条款格式范文.doc

【入党申请书格式】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主要条款详见GF-1999-0201标准建筑工程合同范本(99版本)。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组成 2、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合同协议书2、补充合同3、合同专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合同通用条款。若出现理解不一致时以本专用条款表述顺序解释为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标准、规范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及地方政府现行的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国家现行的各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图所示的有关图集、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提供。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套用行业同类别标准及规范。。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套数提供4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力和义务

5.1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执行监理合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执行监理合同。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负责协调履行发包方合同义务及相关事宜。 7、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范围内所需临时便道、水电接引费用(含变压器及计量仪表),由承包人根据施工现场及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方给予协调。水、电费用及水损、电损由承包人负责交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现场道路已开通,但承包方应遵守当地交管部门制定的通行规定,并保证施工现场周围道路畅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有需要,发包方及时提供。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在开工前3日内进行书面移交并进行现场交验;承包人有义务对发包人提交的原始数据进行复核;若承包人未尽复核义务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规定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协议书、洽商变更、投标文件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往来函件、合同补充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现行标准规及有关技术文件、工程预算书。 进一步规定如下: 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及往来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记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以及双方往来函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 2.1本合同除用汉语外,还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国家及本地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2.3适用标准、规 适用标准、规的名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的时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国没有相应标准、规时的约定:不采用。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进场前提供施工图;发包人提供施工图六套给承包人(包括竣工图用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要求:承包人应对施工图妥善保管,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施工图外传。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2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不采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 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柳多文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

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的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宝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

关于招标文件及合同专用条款主要内容的约定

关于招标文件及合同专用条款主要内容的约定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询标纪要及承诺书;(5)投标书及附件;(6)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7)本合同通用条款;(8)工程量清单;(9)图纸;(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费用列入投标总价): (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建设管理要求增加)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本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为:a、定额、标准、费率及相关政策规范(非强制性文件)调整。b、国家政策变化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或应该能预见的风险。c、现行预算定额或计价规范未描述到,但又是完成分项工程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内。d、材料价格的正常波动。e、施工期间非连续8小时停水、停电引起的费用增加。 23.3风险范围外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或工程价款的结算方法:

23.3.1 工程量根据施工图及联系单,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计算,决算工程量须首先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初审。联系单管理按《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杭财基[2009]1351号)执行,未履行规定程序的联系单,不得纳入决算。 23.3.2合同中已有适用工程项目单价的,按合同中已有的单价确定。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确定。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材料变化的仅调整材料的信息价差价,并计增减材料差价的规费和税金。 23.3.3合同中没有适用工程项目单价的: (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报价水平、市场的竞争情况及现行计价依据,在以下三个选项中选取一项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套用浙江省2010版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或现行相应专业定额,综合费用按相应类别工程费率的下限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不另计算,规费、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按投标口径执行;材料价格有投标价的执行投标价,无投标价的执行合同工期前80%的信息价平均值,当地信息价正刊没有公布的材料,发包人参照市场价、降幅系数、投标报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当零星工程发生签证台班数量,机械单价有投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合同来往信函、承诺书及双方盖章确认的会议纪要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招投标文件及答疑纪要 (8)合同图纸及规范 (9)廉政管理协议书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 或发包人选择指定为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合同法》、《招投标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现行的国家、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 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 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BJ104-9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 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1)。同时要求做法符合建筑构造通用图集88J系列等强制性要求, 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采用由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标准和 要求。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15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 整的施工图纸陆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能遗失、泄露、转让,工程竣工后原则上全部收 回。

数据定义与操作

信息工程学院1 数据库原理与应用(SQL Server 2008) 实验/实习报告 一、实验目的 1、掌握使用SQL语句创建和删除数据库; 2、掌握使用SQL语句创建和删除数据表,创建各种完整性约束,修改表的结构; 3、掌握索引的创建和删除方法。 4、掌握查询语句的使用方法,重点掌握连接查询和嵌套查询,理解查询的执行过程。 5、掌握数据更新语句的使用; 6、掌握视图操作的基本方法和应用,理解基于视图的查询和数据更新操作的过程。 二、预备知识 1、数据库的建立与删除 可以使用SQL语句建立数据库,语句格式为: CREATE DATABASE <数据库名> 其中CREATE DATABASE为关键字,<数据库名>为用户创建的数据库的名称,由用户自定。 使用DROP DATABASE 语句可以删除数据库,语句格式为: DROP DATABASE <数据库名> 其中DROP DATABASE为关键字,<数据库名>为要删除的数据库的名称。当数据库被删除时,数据库中的所有数据对象也一起被删除掉。 2、数据表的创建与删除 使用Create Table语句创建数据表,语句格式为: CREATE TABLE <表名>(<列名> <数据类型> [列级完整性约束条件] [,<列名> <数据类型> [列级完整性约束条件]] … [,<表级完整性约束条件>]); 其中CREATE TABLE为关键字,<表名>为数据表的名称,由用户确定,<列名>为组成这个表的属性列的名称,由用户确定,<数据类型>为属性列的取值的类型,由用户在具体的DBMS所提供的数据类型中选择。 使用Drop Table 语句删除数据表,语句格式为:

4.14关于C 变量的声明和定义

我们已经知道,一个函数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声明部分和执行语句。 声明部分的作用是对有关的标识符(如变量?函数?结构体?共用体等)的属性进行说明。对于函数,声明和定义的区别是明显的,前边已说明,函数的声明是函数的原型,而函数的定义是函数功能的确立。对函数的声明是可以放在声明部分中的,而函数的定义显然不在函数的声明部分范围内,它是一个文件中的独立模块。 对变量而言,声明与定义的关系稍微复杂一些。在声明部分出现的变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需要建立存储空间的(如int a;);另一种是不需要建立存储空间的(如extern int a;)。前者称为定义性声明(defining declaration),或简称为定义(definition)。后者称为引用性声明(referenceing declaration)。广义地说,声明包括定义,但并非所有的声明都是定义。对“int a;”而言,它是定义性声明,既可说是声明,又可说是定义。而对“extern int a;”而言,它是声明而不是定义。一般为了叙述方便,把建立存储空间的声明称为定义,而把不需要建立存储空间的声明称为声明。显然这里指的声明是狭义的,即非定义性声明。 例如: int main() { extern int a;//这是声明不是定义。声明a是一个已定义的外部变量 } int a;//是定义,定义a为整型外部变量 外部变量定义和外部变量声明的含义是不同的。外部变量的定义只能有一次,它的位置在所有函数之外,而同一文件中的外部变量的声明可以有多次,它的位置可以在函数之内,也可以在函数之外。系统根据外部变量的定义分配存储单元。对外部变量的初始化只能在定义时进行,而不能在声明中进行。所谓声明,其作用是向编译系统发出一个信息,声明该变量是一个在后面定义的外部变量,仅仅是为了提前引用该变量而作的声明。extern只用作声明,而不用于定义。 用static来声明一个变量的作用有二: ?对局部变量用static声明,使该变量在本函数调用结束后不释放,整个程序执行期间始终存在,使其存储期为程序的全过程。 ?全局变量用static声明,则该变量的作用域只限于本文件模块(即被声明的文件中)。 请注意,用auto,register,static声明变量时,是在定义变量的基础上加上这些关键字,而不能单独使用。如“static a;”是不合法的,应写成“static int a;”。

(合同知识)合同通用条款部分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 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 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 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 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 2.5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 2.6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 2.7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 2.8 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1.1. 2.9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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