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统计季度:年第季度

注:1、本表由生产经营单位于每季度次月15日前,将上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填报当地镇(街道)安监办,市直属企业报行业主管部门(公司)报市安监局。

2、隐患等级分为重大和一般。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

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产生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危险状态和管理缺陷。

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单位隐患排查统计分析报告

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2017年6月30日,矿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队组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会。现将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情况 本月参加人员有技术科长赵永清,地测科长李胜,通风科长张志忠、安监科长李进,机电科长王建国,调度主任孟军,张永刚矿长,赵国庆总工,杜永生产副矿长,李成安全副矿长,张立勇机电副矿长,纪国威通风副矿长,采煤队长魏永庭,掘进队长李志金,防治水技术员高峰,职业卫生防治办公室张伟等部门人员进行已专业排查方式,重点检查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防治水。共检查了10个部门,检查出66条问题,分10个大类,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了65条,有1条正在整改中,其余问题已全部闭合。 二、工作亮点 (一)力求组织保障“实”,真正把行动“抓上手” 坚持在组织保障上“上心”。一是强化组织。矿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在有关重要会议上专门强调我矿安全,提出明确要求。及时制定行动方案。二是强化保障。分别安排10万元专项

经费,切实保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需要,从6月1日起至月底,不间断开展以瓦斯、水患防治为重点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力求排查摸底“实”,真正把隐患“找准确” 坚持在排查隐患上“着力”。一是解决“怎么查”。及时组织矿级有关部门领导和安全监管干部学习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研究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提高隐患排查工作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凸显“自主查”。煤矿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巷道、逐硐室、逐设备、逐人员”认真自查,不怕暴露问题,敢于揭短亮丑,特别是使一些隐蔽性隐患和长期得不到重视的问题暴露无遗。不走过场,不打折扣,不留死角。6月份全矿排查隐患66条,整改65条,有1条未整改,整改率98%。一时难以整改的均制定了安防措施。 (三)力求整改措施“实”,真正将问题“治到位” 坚持在治理工作上“较真”。一是明确分类分级。按照采掘、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和其它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按照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进行分级,分级分类建立台帐,实行清单式和档案

【2019年整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一、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1月发生煤矿事故8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发生较大事故1起(煤与瓦斯突出),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11月全省煤炭产量(快报数)万吨,同比减产万吨。11月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上升%。 二、1-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事故总量:1-11月共发生煤矿事故116起,死亡196人,同比减少76起、31人,分别下降%和%。其中:在建矿井(新建、技改扩能、资源整合矿井)事故45起,死亡56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同比减少52起、58人,分别下降%和%;生产矿井事故71起,死亡140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4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7人,上升%。 2.较大事故:4起,死亡19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上升%。

2月事故8起21人,同比增加2起、15人,分别上升%和%。3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11起、11人,分别下降%和%。4月事故17起17人,同比减少5起、6人,分别下降%和%。5月事故14起18人,同比减少8起、10人,分别下降%和%。

6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3起、5人,分别下降%和%。 7月事故12起14人,同比减少5起、3人,分别下降%和%。 8月事故21起69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8人,上升%。9月事故4起12人,同比减少12起、7人,分别下降%和%。 10月事故4起4人,同比减少8起、9人,分别下降%和%。 11月事故8起11人,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 6.事故类别: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02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安监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安全事故调度汇报卡)准确、完整地向镇安监站、镇人民政府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直接电话报告,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事故续报。 二、报告事故的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在做好报告工作的同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救援,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事故报表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向镇安监站上报《伤亡事故情况报表》。 五、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每半年全面分析一次,做到事实叙述清楚,原因分析准确,防范措施得当。

1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通报处理制度(2015)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通报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要求》】之规定,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建立科学完善的事故统计分析制度,总结教训,预防事故。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及上级有关事故统计报告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下属各单位所有车辆(包括营运车辆,公务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三条发生行车事故后,司乘(押运)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同时,迅速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警部门、道路运管机构及车辆所属单位报告。 第二章统计类 第四条行车事故统计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 1-2 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 1,000 元以下的事故(当事故涉及多方时,包括多方车物损失,下同)。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 1-2 人;或轻伤 3 人及以上;

现场车、物损失折款 1,000 元至 30,000 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 1-2 人;或重伤 3-10 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 30,000 元至 60,000 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 3 人及以上;或重伤 11 人及以上;或死亡 1 人,同时重伤 8 人及其以上;或死亡 2 人,同时重伤 5 人及以上;或车、物损失折款 60,000 元以上的事故。 第五条行车事故类别分为,翻车、坠车、碰撞、刮擦、运行伤害、爆炸、失火等。 第六条行车事故应负责任为,全部、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第三章行车事故报告 第七条行车事故报告分为:内部事故统计报告和上报事故统计报告。 第八条内部事故统计报告是指:当车辆发生轻微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自车辆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开始,24 小时内填报《行车事故报告》上报公司安全保卫部;未造成人员受伤的行车事故须及时填报《行车事故报告》,每起事故一份。各车队填报《事故(登记)月报表》,于在当月底 25 日前汇总上报安全保卫部。上报事故统计报告形式为一般报告和紧急报告两种。 第九条一般事故报告范围 1.一次死亡(失踪)1-2 人; 2.一次重伤 3-9 人; 3.遇险人数 1-4 人; 4、无人员伤亡但经济直接损失 50-100 万元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汇报【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汇报 一、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009年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79起,同比增加67起,上升9.41%;死亡205人,同比减少37人,下降15.29%。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50.00%;死亡8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46.67%。 2009年1-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351起,同比减少2079起,下降19.93%;死亡1591人,同比减少378人,下降19.20%。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8起,同比减少18起,下降39.13%;死亡102人,同比减少86人,下降45.74%。 较大事故分市区情况:西安6起,死亡20人;宝鸡2起,死亡10人;咸阳2起,死亡7人;铜川2起,死亡7人;渭南5起,死亡15人;榆林1起,死亡5人;汉中4起,死亡15人;安康6起,死亡23人。

较大事故分行业情况:道路交通事故23起,死亡84人;火灾事故1起,死亡3人;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8人;工矿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7人。 (一)工矿商贸企业 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6起,同比减少39起,下降26.90%;死亡134人,同比减少105人,下降43.93%。 1、煤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4起,同比减少19起,下降44.19%;死亡26人,同比减少78人,下降75.00%。 2、金属与非金属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7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22.86%;死亡29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8.30%。 3、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3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25.81%;死亡35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3.96%。 4、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发生伤亡事故。 5、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伤亡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全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

救伤员。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及时拨打120,紧急情况下,可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报案时讲清楚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以及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

安全生产月报表

附8-1 安全生产月报表 工程名 称萧山供电局电 力调度大楼幕 墙工程 项目经 理 孙祖红 月 份 5 月 形象进 度 幕墙测量放线;幕墙工程预埋件清理;石材龙骨加工。 安全生产或发生事故情况 本月项目部各工作人员能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安装班组的新进场人员,已予以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对施工现场存在需整改的部位,已要求施工班组及时整改。本月对施工班组进行了测量放样、工具使用、吊篮使用、临时用电等各方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本月安全生产无事故。

项目经理(签 名) 公司意见: 安全员(签 名) 月报时间 附8-1 安全生产月报表 工程名 称萧山供电局电 力调度大楼幕 墙工程 项目经 理 孙祖红 月 份 6 月 形象进 度 主楼石材钢架焊接施工。 安全生产或发生事故情况 本月项目部各工作人员能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安装班组的新进场人员,已予以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对施工现场存在需整改的部位,已要求施工班组及时整改。本月对施工班组进行了切割机、打孔机、施工吊篮、电焊机、临时用电等重要部位的安全交底。 本月安全生产无事故。

项目经理(签 名) 公司意见: 安全员(签 名) 月报时间 附8-1 安全生产月报表 工程名 称萧山供电局电 力调度大楼幕 墙工程 项目经 理 孙祖红 月 份 7月 形象进 度 主楼石材钢架焊接施工与外墙外保温施工。

安全生产或发生事故情况 本月项目部各工作人员能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安装班组的新进场人员,已予以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对施工现场存在需整改的部位,已要求施工班组及时整改。本月对施工班组进行了冲击钻、高空作业、施工吊篮、电焊机、临时用电、外墙保温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 本月安全生产无事故。 项目经理(签 名) 公司意见: 安全员(签 名) 月报时间

15.1.1-3.2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完成】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规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流程,贯彻“四不放过”的事故查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和分析、处理、预防等过程。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5《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4.2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1内容及要求 5.1事故统计与分析 5.1.1事故统计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事故统计表的填写; 2)事故统计表要填写准确无误; 3)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统计分析。 5.1.2事故统计的范围 1)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都要按规定报告和统计,并按《建设系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和《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的内容进行填写上报。

2)发生事故及在救灾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非本单位的人员伤亡都应统计报告。 3)因事故造成的失踪人员,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后(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后),按照死亡人员进行统计,并重新确定事故等级。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不列入统计范围。 5)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死亡,必须先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公司。经公司调查确认系由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事故统计。 6)下列事故不统计到本企业伤亡事故总数中,列表统计上报备案。 a本企业支援或承包外单位工程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单位统计报告。 b企业外组织的安全检查、培训、科研、学习、参观等活动发生的伤亡事故。 c职工在生产岗位因突发疾病造成的伤亡事故。 d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事故。如冰雹、地震、龙卷风等。 5.2事故分析 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事故的时候,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5.2.1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包括装备、物质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1)装备、物资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包括: a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b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c个人防护品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防护服等缺少或有缺陷; d道路及其环境不良。 2)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 a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b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c使用不安全设备; d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e物体存放不当; f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g攀、坐不安全位置; h装备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安全生产)生产安全事故报表

事故单位负责人签字:填报人:

记录时间:年月日记录人:单位负责人:

记录时间:年月日记录人:单位负责人:

记录时间:年月日记录人:单位负责人: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汇总月报表 填表说明 一、事故类别按下列代号:1、物体打击;2、提升、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解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邦;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煤尘爆炸;16、其他爆炸;17、煤和瓦斯突出;18、中毒和窒息;19、其他伤害。 二、事故主要原因按下列代号填写: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3、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4、生产场地环境不良;5、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6、没有操作规程或不健全;7、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8、劳动组织不合理;9、对工作缺乏检查或指挥失误;10、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11、其他。 三、经济类型企业按“国有、城镇、乡村、其他(个体、联营、股份制、三资等)、私营”填写。 四、行业分类按下列代号填写:非矿山企业:1、农场;2、畜牧场;3、渔场;4、木材及竹材采运;5、自来水生产、供应业;6、纺织工业;7、造纸及纸制品业;8、石油加工业;9、炼焦业; 10、化学工业;11、建筑材料、非金属矿制品业;1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4、机械、电气、电子设备制造业;15、交通运输役备制造业;16、食品、饮料、饲料和烟草制造业;17、缝纫业;18、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业;19、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20、家具制造业;21、印制业;22、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23、工艺美术 5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郑新XX(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4月份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安监科 2018年4月30日 4月份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2018年4月30日下午,安全矿长徐丙玉组织矿安全管理人员在调度会议室召开了4月份事故隐患统计分析会议,由总经理王志主持会议。各部门汇报了4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4月份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4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 1、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本月,由矿长王志组织科室及区队管理人员开展月度全面事故隐患排查及各系统矿长按规定每旬定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共计查出一般隐患94条,较大隐患0条,重大隐患0条,其中一通三防专业23条,机电运输专业21条,采掘专业39条,地测防治水专业8条,安全管理专业3条,截止4月30日已全部整改完毕,并予销号验收。 2、上级部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郑煤集团检查1次,共查出问题6条,截止4月30日,已整改5条,剩余1条正在按计划整改; 新密市煤炭局检查3次,共查出问题57条,截止4月30日,已

整改55条,剩余2条正在按计划整改; 郑新公司检查2次,共查出问题35条,截止4月30日,已整改32条,剩余3条正在按计划整改; 本月上级部门对我矿检查问题一般隐患共计98条,较大隐患0条,重大隐患0条,截止目前已整改92条,剩余6条正在按计划整改。 针对所查出问题,由安监科负责收集归类,登记台账,并严格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进行整改。 二、事故隐患排查分析 (一)隐患分布类型 本月共计查出一般隐患192条,较大隐患0条,重大隐患0条,其中:采掘专业52条,一通三防专业58条,机电运输专业39条,地测防治水类17条,安全管理类22条,其他专业4条。 (二)主要存在问题 1.生产:①春节放假期间停工停产,巷道及工作面失修严重,中高不足,支架变形严重;②部分地点烂帮烂顶及防冒顶材料配备不足等; 2.机电:①井下电缆悬挂混乱;②部分溜子机头无点杆;③平地岗位机电设备运行记录填写不及时。 3.地测防治水:①技术资料整理不规范、没有及时填写更新;②现场管理不到位,存在水沟淤煤清理不及时。 4.通风:①巷道压力大,风门失修严重;②隔爆水袋有煤泥,部分水袋缺水等。③图纸及各种记录未规范并及时更新。 5.安全管理:①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不足;②入井人员安全意识不足;③岗位人员对职责不明确,手指口述不熟练。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xx县城市燃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建立科学完善的事故统计分析制度,总结教训、预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事故统计报告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下属各单位所有车辆(包括营运车辆,公务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三条:发生行车事故后,押运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同时迅速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警部门、道路运管机构及车辆所属单位报告。 第二章统计类 第四条:行车事故统计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1,000元以下的事故(当事故涉及多方时,包括多方车物损失,下同)。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及以上;现场车、物损失折款1,000元至30,000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 0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30,000元至60,000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1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及其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及以上;或车、物损失折款60,000元以上的事故。第五条行车事故类别分为,翻车、坠车、碰撞、刮擦、运行伤害、爆炸、失火等。 第六条:行车事故应负责任为全部、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 第三章行车事故报告 第七条:行车事故报告分为:内部事故统计报告和上报事故统计报告。 第八条:内部事故统计报告是指:当车辆发生轻微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车辆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开始,24小时内填报《行车事故报告》上报公司安全保卫部;未造成人员受伤的行车事故须及时填报《行车事故报告》,每起事故一份。各车队填报《事故(登记)月报表》,于在当月底25日前汇总上报安全保卫部。上报事故统计报告形式为一般报告和紧急报告两种。 第九条:一般事故报告范围 1、一次死亡(失踪)1-2人; 2、一次重伤3-9人; 3、遇险人数14人: 4、无人员伤亡但经济直接损失50—100万元以下行车事故或车辆火灾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 制度正式版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和分析范围:本公司所属办公区、生活区、车间、库房及危险品装卸、搬运、操作等环节发生伤亡事故,凡由于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公司按规定配备专职装备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车辆、救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熟练掌握相关装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特种设备技术专管员应定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相关部门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凡公司的救援车辆和司机,在执行公司的任务时发生伤亡事故,都按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建立车辆设备技术台帐,按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组织检查,对失效,过期的装备技术及时更新。 第五条职工乘坐公司交通工具在外执行任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6年2月

说明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和观念创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国家统计局以国统函〔2006〕34号文件批准执行。 1.统计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其中: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事故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统计,每月报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统计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起数、伤亡人数、伤亡程度、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 3.填报单位及报表种类 (1)《伤亡事故情况》(基层表A1)、《伤亡事故伤亡人员情况》(基层表A2)的填报单位是在报告期内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 《煤矿从业人员和产量情况》C4表的填报单位是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2)《伤亡事故情况》B1-B6表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总上报。 (3)《煤矿伤亡事故情况》C1-C3表由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总上报;未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区、市)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 (4)《火灾事故情况》D1-1、《生产性火灾事故情况》D1-2,由公安消防部门报送; 《道路交通事故情况》D2-1、《生产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D2-2,由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报送;

《水上交通事故情况》D3,由交通部门报送; 《铁路交通事故情况》D4,由铁道部门报送; 《民航飞行事故情况》D5,由民航部门报送; 《农业机械事故情况》D6,由农业农机监理部门报送; 《渔业船舶事故情况》D7,由农业渔业局报送; 《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事故情况》D8,由建设部门报送; 《特种设备事故情况》D9,由质检总局特种设备部门报送; (5)《各类事故综合情况》(E1-1)、《各类生产性事故综合情况》(E1-2)、地区综合事故情况(E2),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 4.报表的报送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实行地区考核为主的制度。各单位、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要按规定逐级报送。 5.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企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都要遵守《统计法》,按规定填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对于不报、漏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数字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6.报送时间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的事故统计报表(B1-B6表)。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未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区、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的事故统计报表(C1-C3表)。 各部门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的事故统计报表(D1-D9)。 省级以下各级机构、各企业报送统计报表种类及报送时间由省级机构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1

精品文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日 30月6年2017. 精品文档 嵩基煤业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和安全科人员等在调度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内涵 为加快建立嵩基煤业各项目互联互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综合平台,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过程记录和管理,利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

隐患、实现环环相扣监督指导管理。 二、基本要求 (一)建立各项目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台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隐患排查时间; 2、安全生产隐患概要及位置; 3、隐患性质; 4、排查整改责任单位; 5、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6、责任、资金、时限等情况; 7、复查验收情况、复查验收时间、复查验收人员及其签字。. 精品文档 (二)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各科室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同时,要汇总分析本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将本项目安全隐患(包括各级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按统计要求按月上报公司安全部;重大安全隐患信息及治理方案、治理结果要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制度和自查自报标准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的全过程管理,推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能够嵩基煤业主要领导和科室真正了解到本矿及各单位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实际安 全隐患,通过报告分析,能够引起他们对安全隐患排查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区队、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了如指掌,工作细致到位,予以充分肯定。但是安全隐患重在排查,难在治理,一些细节还需要完善和改进。 . 精品文档 (一)各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应做到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创新,通过公布安全隐患举报联系电话,设立奖励基金,引导和发动内部员工汇报安全隐患。各单位接到相关信息后,应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或逐级上报公司安全部联合治理。 (二)隐患信息台帐不够完善。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及信息传递,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台账记录需有原始信息资料支撑,比如现场笔录、影像资料等。发现隐患后,科学分析原因,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信息传递,力求以最快速度进入治理程序,杜绝因信息传递不及时或失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安全隐患概要及位置描述不清。个别系统单位在统计本月安全生产月报表的时候,处于应付工作,在安全隐患概要和位置描述这一项中轻描淡写,随便写两句话应付了事,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9566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统计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其中: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事故由其主管部门统计,每月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统计内容 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

(安全生产)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995-2004年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一、全国各类事故情况 1995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6868起,死亡103543人;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803571起,死亡136755人。1995年至2004年全国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702173起,死亡118843人(历年伤亡事故情况见附表1)。其中: 1、工矿商贸企业平均每年发生15102起,死亡15688人。其中: 煤矿企业平均每年发生4341起,死亡7288人。 非煤矿山企业平均每年发生1782起,死亡2072人。 非矿山企业平均每年发生8979起,死亡6328人。 2、火灾事故(不含森林、草原火灾)平均每年发生170821起,死亡2514人。 3、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每年发生495839起,死亡90239人。 4、水上交通平均每年发生870起,死亡585人。 5、铁路交通平均每年发生12748起,死亡8368人。 6、民航飞行平均每年发生3起,死亡36人。

7、农业机械平均每年发生6569起,死亡1150人。 8、渔业船舶平均每年发生128起,死亡111人。 全国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最多,占75.91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占40.85 %,其次是非矿山企业,占40.47 %。 二、全国特大事故情况 2001年全国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140起,死亡2556人;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129起,死亡2530人。2001年至2004年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32起,死亡2498人(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情况见附表2)。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4起,死亡755人。 1、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辖区内生 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能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及时、准确依据本办法进行统计。 第三条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 信息报告后,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中上报,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暂行)》有关规定进行统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万元(不含)的生产安全事故,暂不纳入统计。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分为“法人单位事故”和“非法人单位事故”两类进行统计。 (一)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纳入“法人单位事故”统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参照本办法统计。 (二)不属于以上情形的生产安全事故,纳入“非法人单位事故”统计。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按照“先行统计、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的原则开展。经事故调查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按规定核销。 第六条经事故调查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规定程序核销后,不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 (一)超过设计风险抵御标准,工程选址合理,且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到位的情况下,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直接引发的。 (二)经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确认事故原因是偷盗、蓄意破坏、恐怖行动、投毒、纵火等人为故意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突发致命性疾病(而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肌体创伤)导致伤亡的,经县级以上医院、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证明和事故调查组调查确认的。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302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正式样本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 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 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 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试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 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

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 救伤员。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紧急情况下,可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 析制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和分析范围:本公司所属办公区、生活区、车间、库房及危险品装卸、搬运、操作等环节发生伤亡事故,凡由于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公司按规定配备专职装备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车辆、救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熟练掌握相关装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特种设备技术专管员应定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相关部门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凡公司的救援车辆和司机,在执行公司的任务时发生伤亡事故,都按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建立车辆设备技术台帐,按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组织检查,对失效,过期的装备技术及时更新。

第五条职工乘坐公司交通工具在外执行任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不论交通部门是否报告统计,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 第六条公司职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伤亡事故,凡在劳动过程中,或虽不在劳动过程中,但与企业设备有关的,都应报告统计和分析。 第七条职工负伤后,在30天以内死亡的(因医疗事故而死亡的除外,但必须得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确认),均按死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超过30天死亡的,不再进行补报和统计。 第八条公司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受伤、死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的调查,确认系本人疾病造成的,则不按因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 第九条凡涉及两个以上主体时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主要责任方负责报告和统计。若主要责任分不清的,暂由公司统计伤亡人数,但要注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说明事故概况。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办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10月份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七月份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消除事故隐患,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煤矿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并分析,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现将本月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治理情况 (一)矿自检 本月共排查出事故隐患15条;其中一般隐患15条,重大隐患0条。 (二)上级部门检查 本月上级部门检查出安全隐患15条;其中一般隐患15条,重大隐患0条。 (三)整改落实情况 本月共排查出事故隐患15条,其中一般隐患15条,重大隐患0条,整改隐患15条,整改率100%。 以上具体情况见本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表。 二、主要存在的安全隐患 本月在事故隐患统计分析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主要反映在采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具体见下表。

事故隐患分析表 (一)采场方面 二采区第二平台北侧钻孔不及时,平台未能及时推进; 二采区三平台设备间距小 (二)排土场方面 排土场安全挡墙不连续、安全挡墙高度不够,都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了整改。 (三)安全管理方面 安全管理制度中存在于实际不相符的内容 (四)资料技术 设计与实际不相符 三、原因分析 通过本月排查出的隐患,分析其出现的主要原因概括为: (一)人的因素 管理人员和现场指挥人员管理不完善。 (二)物的因素

安全设备设施、缺失、失效、不能正常工作,不能及时维修和更新,技术性能差,安全技术保障差。 (三)环境的因素 场地建设不合理,未实现人车分流,车场车辆混乱。 (四)管理的因素 现场指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现场指挥不到位;班组长开会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到位、监督不到位。 四、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7月份的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主要采取一下措施: 1、加强施工方法设置运输道路、排土场安全挡墙的管理,严格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每款要求进行施工,现场指挥人员必须指挥到位。 2、加强自卸车管理,严格要求司机按照煤矿要求驾驶。 3、加强现场指挥人员管理,防治出现上岗不到位,指挥不到位现象的出现。 4、加强入坑须知教育,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执行。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贯彻,积极组织人员培训。加强现场管理,杜绝出现特殊岗位人员不到位现象的发生。 五、预防和改进措施 1、加强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特别是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重点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和部门行政法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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