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上海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上海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上海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发布时间:2003-03-15

DB 30/31-2003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l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全装修住宅及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GB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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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原则

3.1 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3.2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3.3 装修工程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3.4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还必须符合GB6566、GB18580~GB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对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进行验证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3.5 装修不得随意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不影响周围环境。

3.6 厨房装修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如确需移动表具,应由业主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施工。

3.7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部品件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3.8 装修工程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交付使用。

3.9 供需双方在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保修事宜等内容。装饰材料及器具宜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

4 给排水管道

4.1 基本要求

4.1.1 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相应产品质量要求。

4.1.2 施工后应检查管道是否畅通。嵌装或暗敷给水管道必须按规定进行通水和加压试验,必须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1.3 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作检查,确认畅通后,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4.1.4 管外径在 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 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道采用螺纹连接时,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

4.1.5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及维修。

4.1.6 各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4.1.7 金属裸管必须作隔热处理

4.2 验收要求和方法

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符合表1的要求。

管道安装按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的规定。

5 电气

5.1 基本要求

5.1.l 电气设计及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上海市有关规定进行,且应有短路

5.1.2 每户应设置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其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载荷,漏电短路保护功能,应单独回路设计,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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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负荷正常使用。

5.1.3 电气导线的敷设应按装饰设计规定进行施工,配线时,相线(L)宜用红色,零线(N)宜用蓝色,接地保护线应用黄绿双色线(PE),同一住宅内配线颜色应统一。三相五线制配电设计应均荷分布。

5.1.4 室内布线应穿管敷设(除现浇砼楼板顶面外),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管壁厚度至少为1.0mm,各类导线应分别穿管(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管道中)。

5.1.5 分路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

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

5.1.6 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5.1.7 电热设备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卫生间插座宜选用防溅式。

5.1.8 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m。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应连接牢固。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5.1.9 照明灯开关不宜装在门后,开关距地高度宜为1.3m左右,安装应牢固。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相线不应接至螺口灯头外壳。

5.1.10 插座离地面宜不低于200mm,安装应牢固。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大于150mm。电源插座的接线应左零右相,有接地孔的,其接地孔应在上方,接地应可靠。

5.1.11 导线与燃气管、水管间隔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5.2 验收要求和方法

5.2.1 工程竣工后应提供线路走向位置图,并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验收,隐蔽电气线路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2.2 电气验收按表3的规定进行。

6.1 基本要求

表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抹灰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超过2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抹灰宜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6.2 验收要求和方法

表4 抹灰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

7 镶贴

7.1 墙面镶贴

7.1.1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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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1 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墙面无空鼓,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阳角连接时,不应小于砖的1/3。

7.1.1.2 墙面安装玻璃或镜子时,应保证其安全性,边角处不得有尖口和毛刺,潮湿区域应作特殊处理。

7.1.1.3 卫生间、厨房间与其它房间区域的交接面处应做好防水处理。

7.1.2 验收要求和方法

7.2 地面镶贴

7.2.1 基本要求

7.2.1.1 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

7.2.1.2 用小锤在地面上敲击,不得有空鼓声。

7.2.1.3 有排水要求的地砖镶贴坡度应满足排水要求,与地漏结合处应严密牢固。

7.2.1.4 厨房、卫生间必须做好防水层,在地漏处结合应严密。

7.2.1.5 未经楼面负载验算,不得在楼面上镶贴花岗石,大理石等厚重的材料。

7.2.2 验收要求和方法

地面镶贴验收应按表6进行

8 木制品

8.1 橱柜

8.1.1 基本要求

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框架应采用榫头结构(细木工板除外)。表面应砂磨光滑不应有毛刺和锤印。采用贴面材料时,应粘贴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橱门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边下口位置平行。小五金

8.1.2 验收要求和方法

橱柜质量验收要求和方法应按表7进行。

8.2.1 基本要求

护墙板表面应光洁,棱面光滑,无毛刺和飞边,木纹朝向一致,缝口紧密,板面间缝隙宽度均匀,护墙板应安装牢固,上沿线水平无明显偏差。护墙板阴阳角应垂直,阳角应采用

45°角拼接。

8.2.2 验收要求及方法

护墙板的质量验收要求和方法应按表8进行。

8.3 木地板

8.3.1 基本要求

木地板表面应洁净无沾污,无磨痕、毛刺等现象。木搁栅安装应牢固,木搁栅的含水率应在16.0%以下。地板铺设应无松动,行走时无响声。地板与墙面之间应留8mm~10mm的伸缩缝。

8.3.2 验收要求及方法

木地板的铺设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

种的地板可参照执行。

2、卫浴地板等特殊地板应严格参照说明书操作。

8.4 楼梯及其他木制品

8.4.1 基本要求

表面光滑,线条顺直,楞角方正,不露钉帽,无刨痕,毛刺,锤印等缺陷。安装位置正确,割角整齐,接缝严密,与墙面贴紧,固定牢固,楼梯设置必须安全、牢固。

8.4.2 验收要求及方法

楼梯及其他木制品安装质量的验收要求及方法应符合表10的规定。

9 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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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铝合金门窗

9.1.1 材料要求和验收方法

铝合金窗型材的壁厚规格不宜小于1.4mm,门型材的壁厚规格不宜小于2.0mm。检验时,壁厚用精度为0.02mm游标卡尺测量。

9.1.2 基本要求

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腔宜采用闭孔泡沫塑料、发泡聚苯乙烯等弹性材料分层填塞。表面用嵌缝膏密封,应平整、无裂缝。门窗应开启灵活,无倒翘,无阻滞及反弹现象,关闭后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五金配件齐全,位置正确,外观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伤、锈蚀等缺陷;涂膜大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孔。外门外窗应不渗漏水。

9.1.3 验收要求及方法

铝合金门窗的安装质量的验收要求及方法应符合表11的要求。

9.2 PVC塑料门窗

9.2.1 材料要求

当门、窗构件长度超过规定尺寸时,其内腔必须加衬增强型钢,增强型钢的壁厚应不小于1.2mm。

9.2.2 基本要求

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腔宜采用闭孔泡沫塑料、发泡聚苯乙烯等弹性材料分层填塞。表面用嵌缝膏密封,应平整、无裂缝。门窗应开启灵活,无倒翘,无阻滞及反弹现象,关闭后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五金配件齐全,位置正确,外观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伤、锈蚀等缺陷;涂膜大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孔。外门外窗应不渗漏水。

9.2.3 验收要求及方法

塑料门窗的安装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符合表12的要求。

9.3 木门窗

9.3.1 基本要求

9.3.1.1 木门窗安装必须牢固,开启灵活,无阻滞感,且关闭严密,无反弹,倒翘及变形现象。

9.3.1.2 表面应光洁,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

9.3.1.3 门窗上小五金安装应齐全,位置适宜,固定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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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验收要求及方法

木门窗的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应符合表13的规定。

10 吊顶

10.1 基本要求

吊顶安装应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粘贴牢固的罩面板不应有脱层;搁置的罩面板不应有漏、透、翘角等现象。吊顶位置应准确,所有连接件必须拧紧、夹牢,主龙骨无明显弯曲,次龙骨连接处无明显错位。采用木质吊顶、木龙骨时应进行防火处理,在嵌装灯具等物体的位置要有加固处理。吊顶中的预埋件、钢吊筋等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纸面石膏板吊顶,木质吊顶的固定不得采用木榫。

10.2 验收要求及方法

罩面板、吊顶的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应符合表14的规定

11.1 基本要求

花饰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接缝严密,花饰安装必须牢固,不得有裂缝、扭曲、缺棱掉角等缺陷。

11.2 验收要求及方法

花饰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应符合表15的规定。

12 涂装

12.1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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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涂时不能流坠,不能有刷纹,涂刷或喷涂要均匀,无漏涂、露底,各层必须结合牢固。表面不能有鼓泡,脱皮,裂纹等缺陷。

12.2 验收要求及方法

12.2.1 溶剂型涂料

12.2.1.1 木制品的清漆涂刷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符合表16的要求。

水乳性涂料涂刷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符合表1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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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基本要求

壁纸(布)的裱糊应粘贴牢固,表面应清洁,平整,色泽应一致,不得波纹起伏,气泡,裂纹,皱折及污斑。翘曲。拼接处花纹图案吻合,不离缝,不搭接,不显拼缝。

13.2 验收要求及方法

裱糊壁纸(布)的验收要求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19的规定。

14 卫浴设备

14.1 基本要求

卫生洁具外表应洁净无损坏。卫生洁具安装必须牢固,不得松动;排水溢水畅通无堵;各连接处应密封无渗漏;阀门开关灵活。安装完毕后进行不少于2h盛水试验无渗漏。

14.2 卫生洁具安装的一般规定

14.2.1 卫生洁具的给水连接管,不得有凹凸弯扁等缺陷。

14.2.2 卫生洁具固定应牢固。不宜在多孔砖或轻型墙中使用膨胀螺栓固定卫生器具。

14.2.3 卫生洁具与进水管、排污口连结必须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坐便器应用膨胀螺栓固定安装,并用油石灰或硅酮胶连结密封,底座不得用水泥砂浆固定。浴缸排水必须采用硬管连接。冲淋房底座应填充充实,排水管用硬质管连接,底座安装水平度≤2mm,冲淋房与墙体结合部应无渗漏现象。

14.3 验收要求及方法

卫浴设备的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应符合表20的要求。

15 质量验收及判定

15.1 验收程序

管道、电气及其他隐蔽项目应在转入下道工序前由双方签字验收。

装修竣工后,施工方应先自行检查,若符合要求,可交付业主验收。验收记录表见附录A。

15.2 质量判定

15.2.1 因装修产生的缺陷影响到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为A类缺陷,其他缺陷均为B类缺陷。

15.2.2 A类缺陷不允许存在,每分项工程中B类缺陷不得大于一项,整个装修工程中B类缺陷累计不得超过8项,超过8项必须整改,直至合格。

15.2.3 合格判定结论见表21。

16 装修质量保证

A类缺陷的项目保修期为二年,B类缺陷的项目保修期为一年。自交付使用日起保修期内出现非使用不当产生的装饰质量问题,施工方应予以修复。

(资料性附录)

住宅装修装饰质量验收记录表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的基本原则,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各项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及验收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已交付使用的新建住宅和使用中住宅二次装饰装修的验收,也适用于供需双方签定装饰装修合同中的质量依据。 2 基本原则 2.1住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2.2装饰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 2.3装饰应在业主的分户门以的住户面积围进行,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饰影响毗领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2.4采购的装饰材料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仲裁检验。 2.5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便器的位置,不得随意增设卫浴设施。 2.6厨房装饰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如确需移动表具,应由业主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施工。 2.7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2.8供需双方在住宅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期限和保修期等容。在选材时应优先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装饰材料及用具。 3 给排水管道 3.1基本要求

室内装饰工程验收规范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特许工程管理部 二OO三年十月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结构安全和验收规则。本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 定义 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home decorective engineering) 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

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 4 质量要求 4.1饰面板(砖)工程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 (1)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 (2)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按其颜色深浅程度,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3)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施工前应预排,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4)基层应清理干净,凸出部分凿去,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应凿毛在面(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5)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6)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7)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8)厨房、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不倒泛水,不积水。厨房、卫生间地面、墙角四周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积水12小时试验无渗漏。 (9)饰面板(砖)表面平整度应小于1mm/m,接缝高低差不得大于0.5mm,接缝平直度应小于2mm/5m。

智慧城市发展-上海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是上海加快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手段,深化实践“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重要举措,也是上海信息化新一轮加速发展的必然要求。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把信息化作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经过三个五年规划的持续推进,当前整体水平保持国内领先,部分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先进水平,一批新兴技术创新成果在上海世博会上得到充分展示和示范应用,这些都奠定了建设智慧城市的基础。为继续合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依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发展目标和任务概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战略目标,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信息化领先发展和带动战略,以提升网络宽带化和应用智能化水平为主线,着力构建国际水平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便捷高效的信息感知和智能应用体系、创新活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可信可靠的区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主体作用,注重政府引导,完善市场监管,大力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让市民共享智慧城市建设成果。 (二)推进原则。 1、夯实基础,分步推进。把提升信息基础设施能级和夯实智慧应用基础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通过分阶段发展,滚动推进实施计划,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持续深入发展。 2、创新发展,惠及民生。着眼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市民生活改善,大力推进技术、应用、管理及体制机制的创新发展,探索新模式,培育新业态,不断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广大市民、企业切实感受到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实惠和便捷。 3、突出重点,聚焦项目。围绕经济建设、城市运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聚焦公共性、基础性、创新示范性、业务协同性项目,强化阶段目标和建设进度,加快信息技术在城市发展各领域的深入应用。 4、市区联动,示范带动。市和区县两级政府统筹协调推进,支持区县先行先试,加快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示范建设,增强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设施完善、应用渗透和产业发展。

上海市新建住宅通信配套合同新(2021新版)

YOUR LOGO 上海市新建住宅通信配套合同新 (2021新版) The state maintains social and economic order by enacting laws, and contracts sig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protected by the state. 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

上海市新建住宅通信配套合同新 (2021新版) 说明:本合同书的作用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住宅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工程施工单位(以下称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方选择乙方经营的电信网为住宅小区提供通信接入服务,选择丙方为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施工单位。甲、乙、丙三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新建住宅通信配套的施工、接入等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_________;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建设规模: _________平方米;本期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通信配套工程项目:本期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费用约定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类别位置导线与燃气管 之间距离 电气开关接头 与燃气管间距离 同一平面≥100 ≥150

不同平面 ≥50 2.4施工完毕,应进行电器通电和灯具试亮试验,验证开关、插座性能是否良好。 电气验收标准分析 电线安装要确保安全。每户应设置分户配民箱,一定要安装接地线、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 30ma ,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并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进户的pvc 塑料导线管的厚度应不小于1.2毫米,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讯线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插座离地面应不低于200毫米。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为150毫米。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和零线位置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其地线插孔应为上方位置。需隐蔽的电气线路应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隐蔽作业。 5.抹灰 (1)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表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采用目测的方法验收。 (2)抹灰质量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抹灰质量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量 具 测量方法 表面平整度 ≤4 2m 靠尺和楔形塞尺 每室测量不少 于二处,取量大值 立面垂直度 ≤5 2m 托线板 每室随机选一面墙,测量不少于三处,取最大值 阴阳垂直度 ≤4 阴阳角方正度 ≤4 用方尺和楔形塞尺 每室随机测量一阴阳角。

先要对墙面和顶面进行全部检查,若原来就有空鼓现象的地方必须予以铲除后才能进行抹灰施工。 6.镶贴 (1)墙面镶贴 1.1 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采用自然光线下目测的方法验收。 1.2 用小锤在墙面上全数轻轻敲击,空鼓声应小于200cm2。 1.3 墙面镶贴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墙面镶贴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石材 墙面砖 量具 测量方法 表面平整度 ≤2.0 ≤2.0 2m 靠尺,楔形塞尺 每室随机选一 墙面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垂直度 ≤3.0 ≤2.0 -1m 托线板 阳角方正 ≤3.0 ≤2.0 方尺、楔形塞尺 接缝高低 ≤0.5 ≤0.5 游标卡尺 接缝平直 ≤2.0 ≤2.0 拉线、钢直尺 缝隙宽度 ≤2.0 ≤1.0 钢直尺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part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qiality accept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GB 50210-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 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 日起施行。其中,3.I.1、 3.1.5、3.2.3,3.2.9、3.4、33.5、4.1.12、5.1.11、6.l.IZ、8.2.4、8、3.4、9.1.8 9.1.13。 9.l.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 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于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13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上海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完整版1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1.0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智慧城市是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主要是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

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等5 个维度,包括19 个二级指标、64 个三级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 个二级指标,8 个三级指标。 1.1宽带网络覆盖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覆盖比例。包括4 个三级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户之间完全以光纤作 为传输媒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映了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 平核心指标之一。智慧城市的家庭光纤可接入覆盖率应在99%以 上。 1.1.2无线网络覆盖率。指通过各种无线传输技术实现的无线网络连接 在城市区域的覆盖率。智慧城市的无线网络覆盖率应在95%以 上。 1.1.3主要公共场所WLAf覆盖率。指大专院校、交通枢纽、商业集中 区、公共活动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WLAf覆盖率。智慧城市主要 公共场所WLAr应达99%以上。 1.1.4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覆盖率。指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 视网融合发展、互通互联以及相关衍生业务的发展水平。智慧城

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装修设计导则

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装修设计导则 上海市住宅进展局 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装修设计导则》的通知 沪住产(2003)032号 各区(县)住宅进展局、各开发、设计单位: 现将《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装修设计导则》 (以下简称装修设计导则)下发给你们,自二OO三年三月一日起在试点工程中实行。请试点工程各单位参照《装修设计导则》的要求,做好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的装修设计工作。在执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情形,请及时函告上海市住宅进展局和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 二OO三年二月二十日 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装修设计导则 一、总则 1.0.1为提高本市新建住宅的整体质量,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适应宽敞市民对居住质量、居住环境和内部居住设施的需求,规范全装修住宅的设计行为,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依据《住宅设计标准》 (DGJ08—20-2001)编制,适用于本市高度在100m以下的新建全装修住宅试点工程的套内装修设计。 1.0.3装修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的总体要求,强化建筑设计与装修设计的相互衔接,使室内空间组织和界面处理更趋合理。 1.0.4装修设计应本着标准化、多样化的原则,结合试点工程积极采纳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并提高现场装配化程度。 1.0.5装修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一样规定 2.0.1装修设计应编制相应的设计文件,并应符合附录A《装修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2.0.2住宅装修设计应包含以下差不多内容: 1.套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墙面、顶面、地面、内门和门窗套及固定隔断和固定家具的 设计; 2.厨房、卫生间及其他功,能空间需装修完成的设备和设施设计。 (注:门窗套和固定隔断及家具可依照需要设计) 2.0.3装修设计不得破坏建筑的外立面。 2.0.4装修设计所形成的使用荷载应在结构设计所承诺的范畴内。 2.0.5装修设计严禁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且不得在承重墙上随意开洞。 2.0.6装修设计不得破坏竖向管道及井道,并不得改变其使用功能。 2.0.7装修设计采纳的模数可参见<<住宅建筑模数和谐标准》 (GB/TS0100)的要求。 2.0.8装修设计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的规定,爱护好原有保温材料,并选用有利于节能的材料及设备。 2.0.9装修设计所形成的隔墙的隔声性能及装修设计对门洞宽度与高度的处理,应 符合《住宅设计标准》 (DOJ08-20)的有关规定。 2.0.10当室内空间顶面采纳吊顶时,其选材和构造宜有利于吊顶吸音、隔声功能 的提高,且吊顶离楼、地面挣高应符合《住宅设计标准》 (DGJ08-20)。 2.0.11装修设计所采纳的材料应符合《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操纵规范》 (GB50325) 和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限量标准的要求,提倡使用可再生使用的材料。 2.0.12有一定重量的饰物、吊灯、吊柜以及其它悬挂物件,均应与建筑物结构安 装牢固。 三、功能空间设计 3.1卧房 3.1.1卧房地面宜选用防滑、保温性能良好的材料。 3.1.2儿童居住的卧房墙面宜选用抗污染、易清洁材料。 3.2起居室、餐厅 3.2.1起居室装修设计应依照不同的套型特点合理布置平面,并有利于使用者的个 性化装饰布置。

成都住宅设计规范最新版本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9]76号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4]240号附件九)的要求,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了修订,现更名为《住宅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96-1999,自1999年6月1日起实行。 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 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4]240)号文的要求,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修订,更名为《住宅设计规范》。本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 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套内空间;4.共用部分;5.室内环境;6.建筑设备。主要修订了住宅套型分类及各房间最小使用面积,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楼电梯及垃圾道的设置等;增 加了术语,扩展了室内环境和建筑设备的内容。 本规范由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外,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北京市本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 政编码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 抚顺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重庆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哈尔滨建筑大学 上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冠谦开彦林建平张华叶茂煦业祖润张锡虎张菲菲 阎春林朱显泽李耀培朱昌廉李桂文陈华宁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315标准)1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315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8478铝合金门 GB/T8479 铝合金窗 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 GB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JG142-200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 JG/T3017 PVC塑料门 JG/T3018 7VC塑料窗 3 基本规定 3.1 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有关各方应避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3.2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和影响周围环境。 3.3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GB6566、GBl8580~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仆裁检验。 3.4 厨房装修时严禁擅自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 3.5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部品件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的规定进行。 3.6 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3.7 供需双方在装修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保修事宜等内容。 3.8 装饰材料及器具宜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装修工程主要部件优先选择工厂化生产的产品。 4 绘排水管道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一、材料验收 验收要点:看外观、闻味道、验质量 二、防水工程 验收要点:防水工程结束后,必须进行24小时的蓄水实验。 1,涂膜表面平整,不起泡、不流淌,与管件、洁具地角、地漏、排水口接缝严密,上返不少于30mm,过度圆滑,不得有渗漏现象; 2,涂膜防水层涂刷应均匀平整,厚度不少于1.5mm; 3,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于地面不低于300mm,淋浴处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1800mm;4、地面不平整需作保护层时水泥砂浆厚度、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根据设计要求做好地面泛水坡度,排水要畅通、不得有积水倒坡现象。 防水验收流程 1、刮刷平整,不留空白,总使用量达到设计要求 2、层与层间粘结密实,层间接茬呈阶梯行 3、涂层无起泡,无返砂,无裂痕 4、防水做24小时蔽水试验 5、楼下无滴漏、渗水情况 三、电工工程 验收要求:材料达标,安全可靠,外观洁净,灵活有效 1、墙、顶、地面剔槽,埋PVC硬质阻燃管及配件,内穿国标2.5mm2塑铜线,分色布线,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线路应采用4mm2以上塑铜线; 2、直径20阻燃管内穿线不超过4根,弱电(电话、电视)单独穿管,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特殊情况时可考虑屏蔽后并行; 3、安闲铺设必须配阻燃管,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如需分线,必须用分线盒。暗埋时需留检查口。吊顶内可直接用双层塑胶护套线; 4、剔槽埋管后,需经甲方签字验收后,方可使用水泥砂浆或石膏填平; 5、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应符合“左零右相,保护地线在上”的要求,有接地孔插座的接地线单独铺设,不得与工作零线混用; 6、厕浴间应安装防水插座,开关应安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7、灯具、开关、插座安装牢固、灵活有效、位置正确,上沿标高一致,面板端正,紧贴墙面、无缝隙,表面洁净; 8、电气工程安装完工后,应进行24小时满负荷运行实验,检验合格后才能验收使用; 9、工程竣工时应向用户提供电路竣工图,表明导线规格和暗线管走向; 电工验收流程 1、确认电线是否为本公司配备 2、观察走线是否横平竖直 3、观察开关、插座接头是否牢固、 4、向工程监理员询问,线径匹配,零地相三线位置是否合理 5、观察开关、插座安装是否平正,高低是否一致 6、检验开关是否灵活有效 四、水工工程 验收要点:安装牢固,横平竖直、开关灵活、不滴不漏

湖南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4年修订版)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4年修订版)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DB43/262-200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修订,本标准代替DB43/262-2005。 本标准与DB43/262-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改为推荐性标准 ――“目次”中对三个工程的名称进行了修改,一是“卫生器具及管理道安装工程”修改为“卫浴洁具及管道安装工程”;二是“电气安装工程”修改为“电气工程”:三是“墙面铺装工程”修改为“墙饰面工程”。这样修改更贴近现行行业的习惯叫法和实际操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J/T304)”, 因为这是国家最新出台的家装验收规范,具有可借鉴性。同时用“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 室内污染控制规范》”替代原“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因为前者的有害物浓度有些指标限值比后者要低,更能体现环保理念。 ――在“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部品”名称,这主要是体现现今家装有关配套产品工厂化生产、成品化安装的实际。 ――在基本规定中对“ 4.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进行设计”后增加了“承担设计的单位应有室内装饰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应有室内设计资格证书”,把“并出具完整的施 工图设计文件”这句话调整为“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完整,”其后增加“并加盖设计人 员出图章”。对431修改为“承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有相应资质,工程施工人 员应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这是为了对无证施工的家装队伍进行限制,保障广大装修业主的合法权益,减少投诉率,同时为了规范企业持证执业、人员持证上岗,也是为了一旦出 了问题可以溯源。 本标准起草由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提出。 本标准委托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湖南鸿扬家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 南美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点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随意居装饰设 计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市金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湖南省自在天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 南省保康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测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姚保林、李金龙、蒋卫革、钟菊成、袁超辉、童彬原、彭小堃、谭建钢、范桂香、张一凡。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中的二次防水、卫浴洁具及管道安装、电气、抹灰、吊顶、门窗制作与安装、轻质隔墙、墙饰面、涂饰、细部、地面铺装等工程及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工程质量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装饰装修新建重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 1.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术语 2.0.1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基体primary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

3.1设计 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7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3.2材料 3.2.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

住宅室内装饰验收标准[详]

《住宅室装饰验收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家庭居室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家庭居室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宜分阶段进行,随工程施工进度先做好基层和隐蔽工程验收,再进行面层和竣工验收。考虑一般住户对工程规了解较少,缺少检测工具,标准以定性、目测、文字说明为主,便于住户掌握,为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提供依据。 1.3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规的规定。1.4承揽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其中燃气管道必须由具有燃气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1.5家庭居室装饰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严禁拆改和损坏主体和承重结构: 1、不得在承重墙、抗震墙上开洞; 2、不得任意扩大原有门窗洞口; 3、不得任意增加楼面荷载; 4、不得任意填充、加厚阳台地面; 5、不得任意凿剔楼、顶板; 6、不得拆除挑阳台上的窗下墙。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工程,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家庭居室装饰如需要更改给排水管线,供暖设施及燃气设施等,必须取得管房部门的书面同意。 1.6家庭居室装饰所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选用,产品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 2.1卫生器具品种、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的规定,管材、管件、洁具等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 2.2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辅设牢固,坡度符合要求,阀门,龙头安装平正,使用灵活方便,明管刷防锈涂料,暗管刷防腐漆。 2.3给水管道与附件,器具连接严密、经通水试验无渗漏。 2.4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倒坡、无堵塞、无渗漏,地漏表面应略低于地面。 2.5卫生器具安装位置正确,器具上沿要水平、端正牢固,外表光洁无损伤。 电气工程 3.1电气产品、材料必须是符合现行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尚应具有国家电工产品安全认证书。 3.2电气布线宜采用暗管敷设,导线在管不应有结头和扭结,导线距线、闭路电视线不得少于50厘米,吊顶不允许有明露导线,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 3.3灯头做法、开关接线位置正确,厕浴间宜选用防潮开关和安全型插座,有接地孔插座的接地线应单独敷设,不得低于0.5MΩ。面向电源插座时应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要求。 3.4开关、插座安装牢固,位置正确,盖板端正,表面清洁,紧贴墙面,四周无空隙,同一房间开关或插座上沿高度一致。 3.5电气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如漏电开关的动作,各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电器通电,灯具试亮、开关试控制等,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6工程竣工时应向用户提供电气竣工简图、标明导线规格及暗管走向。 吊工程顶

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总则 1、为规范家庭装饰装修行为,确保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根据《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 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为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 3、本标准未及项目,其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装修质量验收标准。 二、家庭装饰装修基本要求 1、房屋业主有责任提供装饰装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无法达到验收标准的,施工企业不承担责任。 3、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装饰材料。不得使用不合格装饰材料产品,装饰材料应用产 品合格证或质保书。因装饰材料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方负责。 4、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严禁 拆改和损环主体及承重结构。家居装修不得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不得因装修影 响相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5、家居装修不得改变给排水、供电、电讯、煤气等原管线系统,禁止雨污合流。 6、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燃气安培育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7、施工单位装修前应提醒业主进行白蚁防治处理。 三、防水工程 1、房屋室内装修时,卫生间、厨房必须做防水、防漏处理。 2、防水涂层均匀,卫生间墙面防水层应比地面高不低于300mm。 3、防水层干透后,应做渗水试验。 四、吊顶工程 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的构造,固定方法应按设计要求,并 符合现行标准。 2、所有龙骨结构表面平整、线格平直、固定牢固。 3、各类罩面板不应有气泡、起皮、裂纹、缺角、污秽和图案缺损,表面应平整,边缘应 整齐,色泽应一致。 4、吊顶四周水平允许偏差±5mm。 5、纸面石膏面板一般用镀锌螺钉固定在木龙骨干,钉头应涂防锈漆,石膏板连接处应留 缝2mm,在缝口处粘贴纤维材料工艺处理,避免石膏板连接部位出现膨账裂口。 6、吊顶内的灯槽、斜撑的安装,根据工程情况适用当布置,轻型吊灯应吊在龙骨和附龙 骨,重型吊顶灯或电扇不得与吊顶龙骨连接,应另设吊钩,吊顶置面板工程质量允许 偏差(见表一) 7、吊顶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 表一:吊顶置面板工程质量允许偏差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版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30-2003 2003-12-18发布 2004-03-15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8478 铝合金门 GB/T8479 铝合金窗 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制品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限量 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聚氯乙稀卷材地板中有物质限量 GB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 GB50325 民有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JG142-2002 建筑有电子水平尺 JG/T 3017 PVC塑料门 JG/T 3018 PVC塑料窗 3 基本规定 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有关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和影响周围环境。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G B6566、GB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厨房装修时严禁擅自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品件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供需双方在装修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保修事宜等内容。 装饰材料及器具宜采作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装修工程主要部件优先选择工厂化生产的产品。 4 给排水管道 基本要求 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渥,新增给水管道必须按表1要求进行加压试验检查,如采用嵌装或暗敷时,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作检查,确认畅通后,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管道采用螺连接时,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绞,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使用及维修。

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工程施工阶段验收标准 A、开工前现场放样、定位、交接验收阶段 A01、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到公司领取报建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报建图纸)及形象保护等相关资料,邀约业主一同到管理处报建; A02、设计师、监理、项目经理与业主共同商定开工时间,完成开工仪式,并同业主到管理处办理进场手续。 A03、入户大门、原房物品、门窗用业之峰装饰珍珠棉做好成品保护,并张贴开工大吉、形象牌标示,工地配置施工管理手册、临时配电箱、衣柜箱、工柜箱、饮水机、门铃、临时马桶、灭火器、烟灰缸。 A04、设计师现场与工程监理、项目经理、施工班组做好设计交底,填好交底记录。 A05、设计师与业主沟通好后,定好拆墙、砌墙、水电改造位,现场用粉笔做好标示。 A06、检查门窗破损、原毛胚墙墙面、地面空鼓率、垂直平整度。 A07、给水改动前试压(0、6-0、8Mpa)20分钟后验收,-0、05MPa范围内合格,+0、05MPa 及时与物业申请解决,物业返修后再试压。 A08、电路检测。 A09、新砌墙竣工验收后,公司发出开工许可证后,项目经理根据确定好得水电定位、放样,做好水电预算,项目经理、工程监理、业主签证存档。A10、检查空调孔位置就是否与图纸相符合。 A11、项目经理与业主沟通施工流程及工程施工计划进度。 A12、开工吉时一到,敬请业主亲自打锤或在打水平基线时让业主拿第一下线。 A13、原房检测时应首先检查原下水口就是否堵塞,并作防堵塞保护。 B、基础工程验收阶段 B01、楼梯做临时护栏保护。 B02、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使用人字梯跨在梯档内,不许站在梯子最上一层,不许跨在梯子上移动梯子,不许2人同蹬一梯作业,梯子向与地面夹角60度为宜,并用拉升固定角度梯脚采用防滑措施,在装饰好得地面使用梯子应对梯脚进行软用处理。 B03、水泥沙、砖等较重得施工材料,不应放在悬挑得阳台上,而应分散堆放在承重梁周边。 B04、使用切割机前应检查防护罩就是否完整,同时应配好防尘口罩。 B05、严禁使用没带罩得工程灯,严禁使用电磁炉等用电器烧水做饭。 B06、室内中高空作业超过3、6米,中空天花施工时必须搭设脚手架,中空脚手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15厘板,移动时,上面不能站人。 B07、拆墙前关掉所有水电开关,不能破坏立柱、横梁、承重墙。 B08、特殊部位必须用机械拆除。 B09、要求施工人员墙体拆除时,应自上而下粉碎性拆除,严禁先拆除底部,大面积推到等野蛮性操作,避免因震动损坏楼层现浇面、墙体。 B10、督促项目负责人清理现场,垃圾装袋,运到指定地点,杜绝乱堆乱倒。 B11、新墙与旧墙连接处每500mm高,串两根钢筋连接,连接处须挂100mm以上铁丝网,用水泥砂浆批荡覆盖铁丝网,新砌墙与天花顶接触处斜砌,并铲除原天花接口处批灰层。 B12、墙体在水平方向开口宽700mm以上必须加固处理(加过梁)宽1000mm以上打到顶。 B13、新砌墙垂直度±5mm,平整度±10mm(用2m靠尺测量),新砌墙体高达3米以上得要在2米高处做一道混凝土钢筋过梁,加固墙体受力。 B14、混凝土基层表面应用适量得108建筑胶水1:1水泥浆涂刷或凿毛70%方可在表面贴瓷片或批灰等。 B15、水电改造完后,全屋得线槽、空鼓、门套位等水泥砂浆修补完整。 C、水电改造验收阶段 C01、电工操作人员须持电工证方可上岗,电工证复印件交由公司存档(无电工证,要本人简历及相片1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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