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咨询服

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

【发文字号】甘发改服务[2013]1194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7.12

【实施日期】2013.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发改服务〔2013〕1194号)

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重新批复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咨询服务收费的报告》(甘投评审〔2013〕111号)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有关规定,参照兄弟省的做法,2011年我们研究制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期限已到。根据执行情况和你单位意见,同意你中心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估咨询,继续收取评估咨询服务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初步设计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初步设计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社区教育工作制度

《社区教育工作制度》 1、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讨论审定年度教学计划、硬件建设、教育管理、重大活动等事项;听取社区教育办公室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部署计划安排。 2、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议而有决,决而有行。 3、社区教育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教育培训任务。 4、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布置下季度工作安排。 5、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教育专职干部、教师会,听取工作情况及总结交流经验,布置检查工作。 6、学校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分析社区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月工作。 工作汇报制度 1、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半年向镇社区教育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 2、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要为本社区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办1—2件实事。 社区与学校双向服务制度 1、社区教育委员会发动社区内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参与支持本社区的教育。 2、由社区教育办公室牵头,将社区的中小学、幼儿园与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挂钩,签订内容具体的双向服务协议书,并每半年检查一次。 3、逐步完善本社区学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德育教育基地。 4、开展军民和社区文明共建活动,社区教育办公室负责签订共建协议书,每年检查修订一次。 5、学校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做好向社区开放的工作,为市民提供活动场所和科技知识服务。 教研活动制度 1、联系教学实际,搞好经常性的教学研讨活动。

2、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原则,不定期组织教员的理论学习,开展学术交流。 3、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安全卫生制度 1、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2、电视机、录像机https://www.360docs.net/doc/7411507409.html,/xuesheng/等应有存放室、柜,并有专人保管。 3、坚持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整洁。 考核奖励制度 1、镇政府将社区教育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和岗位职责,把社区教育工作作为考核部门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2、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比,对在社区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教员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服从分工,加强团结,搞好协调,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注重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备课,认真讲课。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认真听取学员意见,注意改进教学方法,注重提高教学质量。 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制度 一、本镇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各类教育基地的设施、设备、设施、资料等教育资源,均建立向社会开放制度,为社区教育活动提供服务。村、企业和驻镇单位应积极支持学校开展社会教育活动,为学校师生组织参观学习、开殿教育实习、社会实践活动等提供方便,实现社区教育共享,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 二、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中小学的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室内体育馆、活动室等可用于有组织的社区教育活动,中小学校的操场、球场节假日对社区开放,促进社区居民的体育锻炼。

黑龙江省教育法治学会 关于设立校园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的决定

黑龙江省教育法治学会关于设立校园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的决定 黑教法会【2019】6号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2019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关于建设平安校园,保护学校、师生安全,构建校园安全风险综合防控体系,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找准风险点,建立隐患整治台账和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结合学会工作特点,决定设立校园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 黑龙江省教育法治学会校园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指导和支持下: 1.研究建立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完善学校、机关、保险机构和社会组织安全工作联动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 2.以加强危化品、火灾火情(电气火灾)、饮食安全、学生非正常死亡防范等为重点的调查研究; 3.以有效调解校园纠纷为突破口进行调研,了解纠纷调解需求,制定纠纷调解预案,评估风险成本,设计风险转移(保险)方案。 4.对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和学会会员单位进行走访,组织校园纠纷风险防范培训,宣传推广校园综合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扩大投保覆盖率,加强教职工、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形成减少校园纠纷发生,增强学校校园责任风险防控能力的工作机制。

5.结合学会承担的我省校园纠纷案件及校园欺凌现象课题研究,探讨规避校园安全风险,纠纷诉前化解的有效途径,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实现政府推动、社会协同、多方受益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 6.专业委员会依据学会确定的主要任务及省教育厅当年的校园安全防范重点制定校园纠纷人民调解与校园责任风险转移工作方案。 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第一届主任由副会长李雪松同志兼任。 专业委员会设副主任若干名,聘请具有人民调解职能的法院、交通部门及研究和服务功能的法学院校、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等有关社会服务组织专家作为研究和参与校园纠纷人民调解的主体。 专委会优先为学会会员单位及全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服务,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结合不断变化的校园纠纷案件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校园责任风险转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教育法治学会 2019年6月5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自主创新基础能力 建设专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渝发改技[2015]1100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8.03 【实施日期】2015.08.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渝发改技〔2015〕1100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建设长江上游地区自主创新高地,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和长江上游地区自主创新高地,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专项。现将专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一)申报产业领域 应符合《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所规定的产业范畴,

主要是指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通信设备、高性能集成电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环保装备、风电装备及系统、光源设备、新材料、仪器仪表、生物医药10大重点产业集群,及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的汽车摩托车产业、装备制造业、化工产业、材料产业。 (二)承担单位基本条件 1.承担单位必须是在重庆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相关领域科研、开发和经营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单位运行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能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运行提供保障。 2.承担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发,具有主持国家、重庆市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3.承担单位在本领域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验证能力,较强实力的技术创新团队。 二、调整现有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一)在2014年试评价中提出需调整的。 (二)在运行过程中有重大变更需调整的。 三、具体要求 申报单位编制《建设方案申请报告》(附件1)和填写《拟建创新平台基本情况表》(附件2)、申请调整的承担单位编制调整方案(附件3),报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委、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查要件齐全后,将纸质件5份及电子光盘于2015年8月28日(周五)前转报我委。 联系人:代惟殊,联系电话:67575793 附件:1.×××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方案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拟建创新平台基本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印发《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 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发改前期[2007]681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 【发布日期】2007.09.26 【实施日期】2007.1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 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桂发改前期〔2007〕68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恳局,区直各有关部门: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印发你们,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使用下列资金投资的自治区各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一)财政预算资金; (二)各类专项建设基金;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援助资金; (四)事业单位的国有资金; (五)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属国家审批的项目,依法必须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媒介发布;由自治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项目,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在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7411507409.html,)公告,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同时也可在其他媒介发布,但内容必须一致。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精编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精 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北京市西城区体育局 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结果 法定的行政机关 主体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体育局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3、《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四条“市和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是体育设施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4、《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市和区、县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编制全民健身规划,宣传全民健身知识,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5、《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区、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体委)负责本辖区内体育竞赛的管理工作。” 6、《?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根据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和业务水平,对裁判员实行分级审批、分级注册、分级管理。 7、《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第十条“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批准授予权限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县、区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地、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国家体委批准授予。” 8、《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省级及以下体育行政部门只能审核或审批授予本行政区域内运动员的等级称号。” 9、《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市和区、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第38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生产企业产品外部标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贯彻《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汽车产品外部标识”是指注册商品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商品产地、车型名称及型号、发动机排量、变速箱型式、驱动型式及反映车辆特征的其他标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面向国内市场销售的汽车。对在中国境内生产的面向国外市场的汽车和进口汽车不做统一要求。 第四条汽车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的标注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二章标识的标注 第五条国产汽车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当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商品商标。 第六条国产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在车身尾部显著位置(在保险杠之上的后部车身表面)上,应标注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如果标注商品图形商标,则应标注于车身尾部外表面的左右中间位置(车身尾部带备用轮胎架或车身后部左右开门的车辆除外)。 汽车生产企业的合资各方如将各自中文汉字名称的简称进行组合或将各自注册的汉字商标进行组合标注的,可不再标注生产企业名称。 第七条采用外购底盘的专用车应保留原底盘的商品商标、生产企业名称等,同时还应标注专用车生产企业的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信息。

第八条汽车零部件产品应标注生产企业商品商标或企业名称,具体标注方式由企业自行决定。 第三章标识的要求 第九条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必须采用中文汉字标注。车长超过4.2m的车型,其中文汉字高度不得低于25mm,车长不超过 4.2m的车型,其中文汉字高度不得低于20mm。生产企业名称和商品文字商标必须采用同一材料标注。 第十条车型名称可以采用中文汉字,也可以采用字母,其文字高度不得低于15mm。 第十一条汽车产品外部标识标注的内容应当与车辆产品标牌、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文件标注的内容一致。 第十二条乘用车、商用车车身的前部和尾部标识中,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应能永久保持,不得采用油漆喷涂方式和不干胶粘贴方式。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国家标准(GB/T 3730.1—2001)2.1款定义的车辆,包括乘用车(2.1.1款定义)和商用车(2.1.2款定义),其中2.1.1.11,2.1.2.3.5,2.1.2.3.6款定义的车辆为专用汽车;所称挂车指国家标准(GB/T 3730.1—2001)2.2款定义的车辆。 第十四条本办法中的“汽车生产企业名称”是指汽车生产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汽车生产企业《公告》名称。 具体标注时,既可以采用企业全称,也可以采用企业简称,当采用企业简称时应在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时备案。

社区教育工作管理办法

晓店镇社区教育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发展优质社区教育,让广大社区居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和条件,探索发展优质社区教育的机会和条件,探索发展优质社区教育的工作思路,推进社区教育蓬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和国家教育方针,以“大力发展社区教育”为目标要求,坚持把社区教育放在社区建设的中心地位,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第三条:社区教育工作的总任务 坚持终身教育理念,以社区全体成员为对象,以提高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社区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为目的;以实现天岗湖的老百姓“有其学,优其学,乐其学,终身学”为目标,关注弱势群体的教育学习需求,广泛开展适合各类人群需要的教育培训活动,满足社区居民对优质社区教育的学习需求,满足社区文明进步的需求。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社区教育工作的架构是:镇党委、镇政府是社区教育的领导主体和社区教育的管理主体,镇辖区内其它部门是社区教育的参与主体,镇社区教育学校是社区教育的实施主体。成立镇社区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社区教育的实施和执行机构。

第五条:建立镇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教育工作站,形成区、镇、社区(村)三级教育培训网络作为社区教育实施培训的机构。 第六条:设立社区教育顾问团。聘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为社区教育顾问,对社区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成立晓店镇社区教育委员会,领导全镇的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对全镇社区教育重大事务的决策和指挥。 第八条:镇社区教育办公室为镇社区教育委员会的下设机构,由镇社区教育干部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湖滨社会教育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具体职责为: 1.在镇社区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全镇社区教育工作。 2.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巩固工作成果。 3.协调镇人民政府对镇社区教育学校、村(社区)教育工作站的社区教育工作进行工作检查评估。 4.负责组织社区教育科研工作,不断提高工作品位。 5.负责全镇社区教育档案的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第九条:镇社区教育委员会是市社区教育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工作职责为: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区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领导好本区域内社区教育工作。 2.有计划地推进全民教育、终身教育、优质教育体系的构建,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和浩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合作开展京蒙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发改[2016]395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和浩特市政府鄂尔多斯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3.09 【实施日期】2016.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合作开展京蒙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发改[2016]39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区域间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国家建设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累经验,经研究协商,北京市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联合开展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以下简称“京蒙跨区域碳交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和规则

1.关于市场交易机制。在国家政策、机制框架内,按照北京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现行政策,京蒙跨区域碳交易统一实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配额交易机制。交易产品包括碳排放配额和经审定的碳减排量(核证自愿减排量、节能项目、林业和草地碳汇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市场交易主体为北京市、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的重点排放单位、符合条件且自愿参与交易的其他机构和自然人等。三市的市场交易主体可自由买卖碳排放配额和经审定的碳减排量,并可用于履约。 2.关于重点排放单位范围。根据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产业结构和碳排放实际情况,先期将两市水泥行业、电力行业年二氧化碳直接排放达到6万吨(含)当量的单位确定为重点排放单位,并纳入京蒙跨区域碳交易体系(共26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列入名单的各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年度控制二氧化碳排放责任,强制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未纳入重点排放单位的其它单位可自愿参加交易。 3.关于碳排放报告报送与第三方核查。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重点排放单位应当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31日联合发文宣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31日联合发文宣布,我国将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等零部件再制造为重点,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范围扩大到传动轴、机油泵、水泵等部件;同时,推动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大型废旧轮胎翻新。 根据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到去年年底,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已形成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转向机、发电机共23万台套的再制造能力。我国在再制造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发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开发应用的自动化纳米颗粒复合电刷镀等再制造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据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再制造是指将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进行专业化修复的批量化生产过程,再制造产品达到与原有新品相同的质量和性能,是循环经济“再利用”的高级形式。与制造新品相比,再制造产品可节省成本50%,节能60%,节材70%,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 这位负责人指出,我国将紧紧围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提高再制造技术水平、扩大再制造应用领域、培育再制造示范企业、规范旧件回收体系、开拓国内外市场着手,加强法规建设,强化政策引导,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再制造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实现再制造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从而将再制造产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强调,发展再制造产业不仅有利于形成“资源-产品-废旧产品-再制造产品”的循环经济模式,可以充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而且能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是促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我国再制造业发展潜力巨大。2008年全国汽车保有量达4957万辆(不含低速汽车),机床保有量达700多万台,14种主要型号的工程机械保有量达290万台。其中大量装备在达到报废要求后将被淘汰,新增的退役装备还在大量增加。 2005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再制造,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将再制造作为重点领域。去年1月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将再制造纳入法制化轨道。 11部门表示,我国将把提高再制造技术水平、扩大再制造应用领域、培育再制造示范企业、规范旧件回收体系、开拓国内外市场作为主要任务。相关部门将制订通过制造产业发展规划,尽快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适当取消对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强制回炉的限制;完善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建立再制造监督管理制度,培养专业人才,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促进这一产业加快发展。 再制造符合当今节能环保的时代主题,又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肯定会受到政策的积极推动。该主题具有大模样和鲜活性,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值得关注。再制造主题所涉及到的行业和公司主要包括汽车、工程机械、机床等,它们在前期都已经有较大的跌幅,估值上相对便宜,本身就具有反弹的需求和动力。受到政策和主题性因素的刺激,股价有望出现明显的表现。 由于再制造产业在资源节约、能源节约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再制造产业的发展,温总理亲自批示"再制造产业非常重要",这已经成为一项重要国策。2009年以来,发改委和工信部都加大了政策推进力度,在汽车零部件和机电产品再制造上推进试点工作,预计未来将有进一步的政策出台,推进再制造产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美国2002年再制造产业的年产值为GDP的0.4%。我国2009年GDP预计达到33.5万亿元人民币,2010年有望达到37万亿元,2015年则有望达到48万亿元。如果我国2010年和2015年的再制造产业水平达到0.2%和0.4%,则再制造产业年产值将分别达到740亿元和1920亿元。

社区教育委员会工作职责

中街子社区教育委员会工作职责 1.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制订好本社区教育的改造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定期组织专职教师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 3.认真抓好文化教育、技能教育以及常规等方面的教育。 4.定期召开社区教育工作会议,有事集体商量,发扬民主,坚持原则。 5.勤俭办学,节约开支,合理使用经费,加强对钱财物的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6.实行规范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实现教育现代化,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

中街子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在中街子社区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制定并实施教学工作计划, 深入实际调查了解教学工作情况。 2、安排和聘请教师,按教学计划的课时要求排好课程表。 3、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定期检查或抽查教师的备课和课堂教 学情况。 4、认真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做好试卷分析,综合汇报工作。 5、定期召开会议,调查了解学员的出勤、考核、思想情况、学习 态度以及培训班的管理等情况。 6、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虚心听取 他人意见,努力提高工作效益。

中街子社区教育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中街子社区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制定并实施教学工作计划,深入实际调查了解教学工作情况。 2、安排和聘请教师,按教学计划的课时要求排好课程表。 3、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定期检查或抽查教师的备课和课堂教 学情况。 4、认真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做好试卷分析,综合汇报工作。 5、定期召开会议,调查了解学员的出勤、考核、思想情况、学习 态度以及培训班的管理等情况。 6、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虚心听取 他人意见,努力提高工作效益。

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黑龙江省公安厅等关于

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黑龙江省公安厅等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 和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教联[2015]29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体育局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15.06.19 【实施日期】2015.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体育局、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 方案的通知 (黑教联[2015]29号) 各市(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县,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教育局、民(宗)委(局)、公安局、体育局、科协,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

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多方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制定了《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同意。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认真做好政策调整的宣传解读和实施工作。 附件: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黑龙江省公安厅 黑龙江省体育局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6月19日 附件 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和有关部门要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 标专家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渝发改标[2015]737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6.03 【实施日期】2015.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通知 (渝发改标〔2015〕737号)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有关单位:按照《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渝办发〔2011〕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扩充我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源,经研究,决定征集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并允许现库中没有有效评标专业的专家重新确定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库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包括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教授级高工/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或同等专业水平(指具有国家部委颁

发的注册师执业资格并已注册)。工作时间从正式参加与申请专业有关的工作起算。计算工作年限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二)熟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三)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在70周岁以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评标专业设置 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印发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发改法规〔2010〕1538号)的专业分类标准进行设置。专业名称、分类及审核单位详见附件1。 申请人应根据自己从事工作,在分类标准中选择三级类别相应的专业代码进行填报。每个专家可以填报的专业数不超过5个,其中主评不超过2个,辅评不超过3个。申请人填报的专业应结合自身专长和工作实际,不得填报与本人从事工作不相关的专业。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写入库申请 2015年6月8日-7月31日,申请人登录“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411507409.html,),点击“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栏目,登陆后(新专家需注册,现有专家直接登陆)按要求填写“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并将下述申报材料中的2-4项扫描后上传到指定位置。填写完毕并保存后,将该表打印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作为申报材料的第1项。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报送份数与审核单位数一致(如需两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 职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407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Main functions of the Municip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全市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 (四)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市本级预算内政府性建设基金、资金;落实、衔接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汇总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提出融资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落实、衔接公路、民航、水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异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衔接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综合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承担全市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

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哈尔滨师范大学

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 黑教高[2007]191号 关于表彰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的决定 为了鼓励长期工作在高等教育教学第一线的优秀教师,表彰他们在本专科教学工作中做出的突出成绩,激励全省高校教师努力做好一线教学工作,促进高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厅组织了黑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通过学校推荐、专家评选、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决定对黑龙江大学张家骅等44名黑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获得者予以表彰。希望获奖教师再接再厉,同时,号召高等学校广大教师向获奖教师学习,学习他们优良的师德和教风,刻苦钻研的精神,严谨治学的态度,高超的教学水平,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我省高校获第三届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 2、黑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本科高校) 3、黑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高职高专院校) 4、黑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思想政治理论课) 我省高校获第三届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 张家骅 黑龙江大学 王焕定 哈尔滨工业大学 王洪斌 东北农业大学 黑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 (本科高校) 邓自立 黑龙江大学 付家才 黑龙江科技学院 盖景福 哈尔滨学院 郭黎利 哈尔滨工程大学 韩洪军 哈尔滨工业大学 贾丽华 齐齐哈尔大学 李冀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倪江 哈尔滨医科大学 宋宝玉 哈尔滨工业大学 宋冶 东北林业大学 孙毅 哈尔滨工业大学 王滨有 哈尔滨医科大学 王勇 哈尔滨工业大学 臧淑英 哈尔滨师范大学 张凤杰 佳木斯大学 张家骅 黑龙江大学 张晓丹 哈尔滨商业大学 赵永平 黑龙江工程学院 周游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龙江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高职高专院校) 陈丽丽 黑龙江农垦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陈相伟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董雪梅 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董占奎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黄德烈 牡丹江大学 李国政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刘晓杰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栾良龙 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桂发改城镇[2016]440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6.04.05 【实施日期】2016.04.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 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发改城镇〔2016〕44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3月召开的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5日 2016年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国务院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扎实做好2016年广西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特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目标,以落实国家部委有关政策意见为主线,继续研究出台一批符合我区实际的相关配套政策;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抓手,加快改革创新,发挥好试点的牵引作用;以自治区级示范城镇、特色小镇、产城融合建设为突破口,努力壮大县城和乡镇实力,推动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以构建部门联动、市县推动、上下互动的新型城镇化工作推动机制为保障,力争“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 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2%。(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2.7%。(牵头单位:自治区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年工作总结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开展好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委从今年元月中旬开始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教育活动开始后,我委紧紧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始终把学习提高和边整边改贯彻到教育活动之中,始终把促进各项工作贯彻到教育活动之中,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教育活动。经过学习动员、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等三个阶段活动,我委于XX年6月20日组织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了群众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会议的有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直有关部门、县区发改局和项目单位领导共计47人,经统计测评分数,总评分达到98.3分,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活动开展以来,先后召开党组会10次,先教领导小组会12次,组织集中学习22次60学时人均记学习和读书笔记2.6万字,理论测试2次,党员撰写体会文章60篇,编写教育简报20期,征求意见4次共计43条,撰写党性分析材料26份,整改各类问题102条。通过扎实有效地教育活动,党员的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有了显著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 二、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好天水市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是我委重要工作职能,编制"十一五"规划是我委XX年重要工作任务之一,根据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委集中全委力量抓好规划编制工作。一是搞好调研。由市政府任伯年副市长带队,委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五县两区及市直主要部门,对"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原则、面临的环境和全市"十一五"期间发展的目标、主要措施以及实现奋斗目标存在的主要困难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十一五"规划前期调研的8个课题报告先后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组织规划专家组对修改后的课题逐个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了反复修改,为编制规划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在《天水日报》上开辟专栏,将"十一五"规划8个重大课题研究成果逐一进行刊登,课题涉及全市农业、工业、城镇化建设、市场建设、资源、环境、文化、社会事业和投资等方面,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让全市人民了解并参与到"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中来,使规划

社区教育规章制度

社区教育规章制度 六角社区教育规章制度 为促进六角社区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例会制度。 1、社区教育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分管任务。 2、定期召开委员会例会,每年不少于两次。听取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部署计划安排。 3、例会前,将例会的内容和议题通知委员,各委员在会前应作好充分的准备。 4、年度工作计划、硬件建设、教育管理、对社区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重大活动等事项由社区教育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社区教育组织管理制度。 1、社区建立教育领导小组,社区专职书记、专职副书记为组长,社区文化教育专干为副组长,辖区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委员,负责全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并对全社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估。 2、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实施上级教育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制订社区教育计划,指导和管理全社区教育工作。 3、社区以市民学校为主体,建立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承担侧重于提高辖区居民素质的各类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并对社区、企业的文化技术学校和社区市民学校进行指导、协调和组织评估。 4、辖区的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教育工作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并负总责,副主任、成员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5、社区教育实行属地管理,社区教育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及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社区教育工作。 6、社区教育中心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库,资源为包括社区内古今人文资源,德育教育基地,文娱体育场馆,文化卫生教育设施,游览休闲活动场所等。 7、社区教育各单位组织均应建立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由推荐和志愿报名相结合,尽力满足各类群体开展社区教育的需要。

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黑龙江省计划委员会、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

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黑龙江省计划委员会、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意见 【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 【发文字号】黑政办发〔1998〕5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黑龙江省计划委员会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日期】1998.02.11 【实施日期】1998.0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黑龙江省计划委员会、黑龙江省人事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意见 (黑政办发〔1998〕5号1998年2月11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加强管理、提高素质、改善待遇的同时,全面贯彻“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以“转、招”为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尽快减少民办教师数量,实现本世纪末全省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

二、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 目前,我省有1986年前享受国家补助费民办教师50000余人(含1978年前的顶编代课教师近5000人),占全省中小学教职工总数的17%。2000年以前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是: (一)到1998年底,民办教师减少到2.8万人,约占全省中小学教职工总数的7%;经济发达县、乡实现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民办教师全部具备国家承认的教师资格。 (二)到2000年底,全省范围内基本完成合格民办教师“转、招”为公办教师的工作,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的民办教师基本消化。 (三)“转、招”指标安排。从1998年开始,每年下达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指标不低于9500人,其中需要国家下达专项指标4000人左右,省安排地方指标6000人左右,3年可使2.8万名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同时每年安排师范内招民办教师指标1000人,3年可培养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3000人。3年共安排“转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附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市政府审批(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适用本办法。 (一)占用耕地面积超过35公顷;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100户以上或移民安置人口超过500人; (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应当单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在项目审批前发生过大规模集访、群访等群体性事件。 (五)其他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根据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情况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项目单位负责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委托并

配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机构负责按照项目单位的委托和有关要求认真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机构负责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的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提出咨询意见。 第四条政府投资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企业投资的核准类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市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阶段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五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机构应当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抽样调查、实地勘察等方式对风险进行调查分析,查找风险点,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独立篇章。 第六条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篇章应当包括评估事项和评估过程,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风险等级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第七条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参考本暂行办法所附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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