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专业《经济法学原理》公共课模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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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原理

选择题

1.“经济法”一词是“舶来品”。

2.集成说的代表人物是努兹巴姆。

3.在英国,人们尚未感到有使用“经济法”概念的必要

4.“经济法”这一概念首先在德国流行起来。

5.功利主义把一切都化约为可计算的利益,把一切都看作是可以按得失相较原则交换的利益,甚至包括人的基本自由,它认为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大于优于先于少数人的自由

6.罗尔斯批判了契约伦理,提出了公平正义,

7.对象说的代表人物是哥乐德斯密特。

8.自然经济时期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现代经济法,就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前期,即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和竞争时期也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现代经济法。

9.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这一本质属性也是市场经济的主要优越之处。

10.垄断是市场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

1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反映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质。

1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体现经济法的基本内容。

1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统率经济法的具体制度。

14.方法论说其代表人物卡伊拉。

15.在亚当?斯密看来,这只“看不见的手”是神奇的全智能之“手”,它能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协调统一起来,能把整个经济社会调节得运行自如,因而根本用不着其他之“手”包括“国家之手”的参和。

16. 经济法的根本宗旨就是通过调整特定市场经济关系最终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17. 一切经济自由都可以、也应该归结为消费自由。

18. 消费自由是通过经营自由,提供丰富的商品、多样的服务,以便“百样货迎百家客”。

19.竞争不能是自发无拘,放任自流,不是无序的而是有序的。

20.竞争要求一种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精神和态度。21.竞争分配是分配、按劳分配、按优分配。

22. 经济法秩序禁止相互串通、意思联络、恶意共谋以限制竞争的现象。

23.社会秩序主要是自发形成的。

24. “调”和“控”,两者是内在统一的。“调”是“控”的限定,也是“控”的途径。25.非国家机构所从事的行为不属于调控行为。调控行为目的不在赢利而在秩序调控;不追求个别利益而着眼社会公益;不仅是市场调节,更是国家干预。

26.日本经济学说受德国经济法学说的影响较大。

27.宏观调控界定了调控的范围不应走出宏观领域。私人自治优于国家调控。

28.“经济法”一词最早是于1755年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来里在其名著《自然法典》是提出的。

29.《民法通则》的正式颁布,给聚讼已久的经济法和民法

的关系作出了立法判决。

30. 亚当?斯密认为人是经济

人。私人利润的打算,是决定

资本用途的唯一动机。但自私

自利的人们并不可恶。

31.差别原则,即允许人们在经

济和社会福利方面存在一定

的差别,但这种差别要符合每

一个人的利益,尤其是要符合

地位最不利的人、境况最差的

人的最大利益。

32.当代正义原则是关爱境况

最差者的原则。

33.问题最终要归结为人权问

题。

34.宏观领域是国家可以并且

能够有效调控的范围所在。

35.间接调控是市场体制的内

在要求。

36.把社会境况最差者的生存

与发展问题归结为人权问题。

37.为了消费自由才要竞争自

由,两者是目的与手段的关

系。

38.私法的自由是形式自由。

39.经济法的自由是实质自由。

40.自由必然要求竞争,竞争是

自由表现和实现。

41.正义的第一个原则为平等

原则,规定公民的基本自由权

是完全平等的,绝对不可侵犯

的,它适用于社会制度中规定

并保障公民平等自由权的那

些方面。

42.经济法以社会公共性为本

位。

43. 自然经济是一种落后的经

济。

44. 建立经济法体系的条件:

(1)一国或该国的执政党奉行

一种比较成熟、比较稳定的政

治经济法律制度(2)本学科的

研究要达到相当的程度(3)国

家经济法立法具备一定的数

量和质量。

45.法规的抽象性是由人们对

具体情况的无知性决定的。

46.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

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47.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顾此

失彼。

48.宏观调控措施多种多样,主

要包括经济、行政和法律三种

49. 宏观调控原则贯彻经济法

的始终。

50.宏观调控原则体现了经济

法的主要特征。

51.宏观调控原则实现着经济

法的基本精神。一是秩序为

重,一是国家干预。

52.市场竞争必然是自由竞争。

53.竞争有深厚的人性基础。

54.竞争的本义是多个主体(至

少两个主体)旨在争取同一目

标而竞相努力。

55.市场主体的经营业绩优越

于国家的经营业绩。

56.经济法以民法为依归是由

民法的性质所决定的。

57.经济法义务具有无偿性。

58. 经济法的主体既不是纯粹

的私人,也不是纯粹的国家机

构,而是国家机构与私人。

59. 市场竞争权的性质:自由

竞争权;消费者主权;公平竞

争权;经济民主权;经济职权

60.凯恩斯的划时代的不朽著

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

论》。

61.市场经济建基于社会化大

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

62.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法律存

在和划分的根据。

63.法的普遍性意义:第一,法

的普遍性表明了法的进化性。

第二,法的普遍性是一种“无

知性”。第三,法的普遍性也

是一种“抽象性”。

64.法律体系的构建根据只能

是法律的调整对象。

65.自由是人的本性要求。

66.经济自由对人的生存和发

展起着更为根本的决定作用。

67.没有竞争就没有自由。

68.企业处于社会经济的中心。

69.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以企事

业为本位,这就要求依法确立

企业的权利。

70. 国家干预是社会公共性的

本质所在和根本要求。

71.民法的思维方式是,先己后

人。

72.市场经济是一种逐利经济。

73.一个人民的国家、一个民主

的国家、一个法治的国家必然

是、也只能是一个受法律规范

的国家,是一个国家依法干预

的国家。

74.法治化的国家是建立法治

化的市场经济的根本前提。

75. 竞争维护机构不尽是行政

机关。

76.为了杜绝权力分割、法出多

门,必须在授权立法中明确规

定授权立法的事项、宗旨、原

则和标准。

77.19世纪以来的主要社会思

潮,就其本质说是一种契约伦

理。

78.市场竞争权包括:垄断(限

制竞争)权和不正当竞争权。

79.现实生活中,总是存在种种

限制竞争自由的因素和现象,

其中之一就是垄断,包括行政

垄断和经济垄断。

80.秩序的构成要素和内在要

求:一是协调和谐,一是安全

稳定,一是规律可循,一是有

道同在,一是有法可依。

81. “调”,一是调适,要求调

整人们的主观意志和有关措

施以适应客观规律和适应市

场要求,它不同于主观臆断,

盲目干预;一是协调,一是调

节。

82.经济法的责任特征有:

1.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社会

责任2.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

综合责任3.经济法的责任是

一种法定责任4.经济法的责

任是一种角色责任5.经济法

的责任是一种差别责任

83. 竞争维护者主要是国家机

构。

84. 宏观调控权的内容:(1)计

划权(2)财政权(3)金融(调控)

权(4)产业调控权。

85. 经济法与行政法区别:(1)

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2)两者

的主体不同(3)两者的权力不

同(4)两者的构成要素不同(5)

两者的法律属性不同(6)两者

的本位和宗旨不同(7)两者追

求的利益不同

86.财政权包括预算权、征税

权、金融权和产业调控权。

87.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责任。

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法律责

任。经济法的责任是经济法的

责任。

88反垄断者违反反垄断法的

经济法责任构成:(1)违法主

体为反垄断者。(2)主观上有过

错。(3)实施了违反反垄断法的

行为。

89. 经济法立法具有以下特

点:第一,职权立法与授权立

法相结合。第二,经济法法典

与单行经济法相并存。第三,

中央经济法立法与地方经济

法立法相并举。第四,政策性

与规律性相统一。

多选题

1.德国经济学说主要有:集成

说、对象说、世界观说、方法

论说、机能说。

2.金泽说一是指出了经济法产

生的时代性,一是指出了经济

法的功能。

3. 经营自由赋予经营者以独

立、自由的市场主体人格,表

明经营者不是国家机关的附

属物,这些权利是其自由的表

征和保障。

4.凯恩斯既然认为个人自由是

不真实的,个人未必贤于、优

于国家,国家干预有其必然

性。

5.国家不过是人类的一个普通

组织,国家帷幕后的人既不比

其他人更好,也不比其他人更

坏,没有丝毫理由认为政治市

场一定比经济市场更道德、更

公正、更人道,事实完全相反。

6. 经营自由的本义是市场主

体(包括个人、企业等经营者)

有权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去

管理其人财物、决定其产供

销,具体可以分解为人事任免

权、物资采购权、资金支配权、

生产决定权、产品劳务定价

权、产品销售权、酬金分配权、

机构设置权、联营投资权、对

外贸易权、拒绝摊派权,等等。

7. 竞争自由就是每个人力争

发挥自己的主动性、积极性和

创造性的自由让全部资源通

过自由竞争去配置。

8经济法的社会基础指的是个

人与国家的关系,核心是个人

自由与社会秩序问题;所谓经

济法的经济基础指的是市场

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核心

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问题;

所谓经济法的政治基础指的

是契约自由与人权保障的关

系,核心是确认国家干预与限

制国家干预问题。

9.哪里资源稀缺,哪里就有竞

争,竞争也是解决资源稀缺的

合理而有效的途径之一。

10.经济法秩序反对地区封锁、

市场壁垒和行业垄断。

11. 传统经济法体系的缺陷:1

指导思想不正确2按“身份”

立法3缺乏科学的标准4具有

严重的封闭性。

12.市场竞争法与宏观调控法

的关系:A市场竞争法必须以

宏观调控法为条件B宏观调

控必须以市场竞争为依归。

13. 必须贯彻民主、保障民主,

宏观调控的目标在于促进经

济民主,宏观调控的实现也必

须贯彻经济民主,

14.真正的宏观不仅要超越私

人领域、企业领域,而且要超

越地区,直至全国范围,而要

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控,只有

国家或中央政府才有可能。

15. 宏观调控权的性质:(1)宏

观调控权是一种宏观性权力(2)

宏观调控权是一种间接性权

力(3)宏观调控权是一种调控

性权力(4)宏观调控权是一种

公权性权力.

名词解释

1. 经营自由的本义是市场主

体(包括个人、企业等经营者)

有权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去

管理其人财物、决定其产供

销。

2. 竞争,就是各市场主体依凭

自己的财产资源自主决策、独

立行动、追求己利、自担风险。

3.在市场体制下,人们自由竞

争,优胜劣汰,社会财富向优

胜者分配,结果导致两极分

化,“马太效应”。

4.公法是规定隶属服从关系的

法,私法是规定平等协作关系

的法。

5.差别责任,就是说经济法的

责任因有责主体的不同而具

有差异性。

6.职权立法,即由国家权力机

关主要是中央国家权力机关

来制定基本的和主要的

7.经济法立法是有关主体依据

法定权限、经过法定程序、运

用一定的立法技术制定、修改

和废止经济法法律法规的活

动。

8. 经济法的立法主体,指的是

经济法的立法者。

9. 经济法的立法程序是经济

法立法所必须遵循的法定步

骤或次序。

10. 经济法的实施是一定主体

依照有关程序、将经济法规范

贯彻落实到社会现实中,启动

经济法规范的社会调整功能,

实现经济法的预期调整目标。

11. 正义的第一个原则为平等

原则,规定公民的基本自由权

是完全平等的,绝对不可侵犯

的,它适用于社会制度中规定

并保障公民平等自由权的那

些方面。

12. 经济法的立法权限是指经

济法的立法主体制订、修改和

废止经济法规范的权力。

13. 立法权的集权性指的是立

法精神的同一性,即“法案之

草创及修正,其精神系统不可

紊也”以及法律规范的统一

性,即不得与宪法和上级法律

相抵触,同级法律或法规之间

的协调统一。

14.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而

言之就是经济法的精神实质

和实践纲领。

15. 差别原则,即允许人们在

经济和社会福利方面存在一

定的差别,但这种差别要符合

每一个人的利益,尤其是要符

合地位最不利的人、境况最差

的人的最大利益。

16. 经济法的体系是指由经济

法的法律法规所构成的一个

有机系统。

17. 统一性,是指经济法的法

律法规尽管是多种多样的,但

经济法的体系并不是它们的

随意堆积,不是杂乱无章的,

而是内在统一的。

18. 间接调控是指在市场体制

下,要求私人自治,政企分开,

国家不得直接干预私人领域

和企业事务,而只能在超出私

人领域和企业外部有所作为。

19. 利益说。具有法律效力的

权威定义是:“公法涉及罗马

帝国的政体,私法则涉及个人

利益。”这是人们广泛引用的

一种划分公私法的标准。

20. 主体说,认为公法至少有

一方主体是公主体如国家或

国家授权者,私法主体为私主

体如公民、法人等私人。

21. 稳定性,是指经济法的体

系应有自己肯定的范畴、确定

的原理、明确的宗旨、固定的

对象、稳定的法规。

22. 变通性.是指经济法的体

系不是铁板一块、封闭僵死

的,而是开放发展、吐故纳新

的,它能因应社会发展变化而

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23.契约伦理:每个人都是富有

理性的,自有认识、自知利害、

自会判断,可以通过契约自

由,自由竞争,优胜劣汰,各

得其所。

补1、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

而言之就是经济法的精神实

质和实践纲领。

补2、“平等原则”,即人们在

基本自由权利方面一律平等,

“不允许在基本自由权利与

经济和社会利益之间进行交

换”,禁止金钱对基本自由权

利的侵蚀。

补3、经济法的体系是指由经

济法的法律法规所构成的一

个有机系统。

补4、职权立法,即由国家权

力机关主要是中央国家权力

机关来制定基本的和主要的

经济法法律。

简答题

1.经济法的特殊性质所决定:

第一,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

系是特定的经济关系。第二,

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

市场经济关系。第三,经济法

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市场竞

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2. 竞争的含义

一,竞争不是独一的而是

相互的:所谓竞争是相互的,

是指竞争只能存在于多个独

立的市场主体之间,多个市场

主体的存在,是竞争存在的前

提条件,存在至少两个以上的

市场主体时才可能有竞争。

二,竞争不是无序的而是

有序的:竞争只能存在于有秩

序的地方,并在秩序中进行。

秩序意味着一种可预期性,而

竞争是对预期目标的可欲。

3. 社会公共性应当具有以下

内涵:

第一,社会性。第二,公共性。

第三,公益性。第四,干预性。

4. 建立经济法体系的标准:

(1)多样性与统一性(2)稳定性

与变通性(3)现行性与超前性

(4)国内性与国际性。

5. 民法以经济法为条件的原

因:

(1)民法的基础需要经济

法去奠定(2)民法的进步性需

要经济法去维持(3)民法的意

思自治需要经济法去创造条

件(4)民法的自由竞争要以经

济法为基础

6.所谓有序竞争,一是有范围

的竞争,一是有调控的竞争,

一是有节制的竞争,一是稳定

竞争。

7.市场竞争原则的内涵:市场

的竞争、自由竞争、公平竞争、

有序竞争

8.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1)经

济法独立于民法(2)经济法以

民法为依归(3)民法以经济法

为条件

9. 社会公共性的要求

第一,社会公共性的凸显,标

志着社会从个人本位转向社

会本位。

第二,社会公共性的凸显,要

求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社会公共性的凸显,表

明人们要求国家提供社会福

利。

第四,社会公共性的凸显,要

求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

10.经济法和民法的区别:

(1)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2)两

者的主体不同(3)两者的权利

(力) 不同(4)两者的构成要索

不同(5)两者的法律属性不同

11. 竞争的秩序应具备以下构

成要件:

一是主体的多元性。二是意思

的自治性。三是行为的独立

性。四是地位的平等性。五是

市场的开放性。

12.宏观调控者:

(1) 宏观调控者主要是国家机构(2) 宏观调控机构应具统一性(3)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权威性(4)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专业性(5)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民主性(6)宏观调控机构不尽是行政机构

13. 经济法秩序就是一种自为秩序。其具体表现如下:一是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法律表现,它依法确立了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合理地位和重要作用。二是经济法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根本宗旨是通过反对限制竞争以促进市场自由竞争秩序的形成。三是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法治化。

14.经济法实施的特征:第一,经济法的实施具有明显的综合性。第二,经济法的实施具有独特的行政性。第三,经济法的实施具有高度的专业性。第四,经济法的实施具有严格的程序性。

15.要建立和发展市场特多的主体地位:第一,只有具有主体地位的人,都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第二,只有具有主体地位的人,才会有独立的自由意志。第三,只有具有主体地位的人,才会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生产,才会主动地、积极地、创造性地进行生产,才会精打细算、节约成本,才能从事有效益的生产。第四,只有具有主体地位的人,才会进取、冒险精神。第五,只有具有地位的人,才是一个负责的人。

补1、经济法的义务的特点

第一,经济法义务具有社会性。

第二,经济法义务具有公共性。

第三,经济法义务具有无偿性。

第四,经济法义务具有公益性。

补2、经济法的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1.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社会责任

2.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

3.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

4.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角色责任

5.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差别责任

论述题

一、大经济法学说

20世纪30年代中期由∏?H?金茨布尔格和E?B?帕舒尼斯提出。在他们看来,经济法是“无产阶级国家在组织经营管理和组织经济联系方面所实行的特殊形式”,他们批判斯图奇卡“两成分法”的理论,为了克服“两成分法”的“对抗性”,他们不仅把各种社会主义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也把公民之间的经济关系都纳入了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由经济法统一调整。他们的这种经济法实际上是一种大经济法。二、市场竞争原则与宏观调控

原则两者的关系。

正是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的

内在统一决定并说明了市场

竞争原则与宏观调控原则是

密切相关、内在统一的。这种

密切相关、内在统一,具体表

现为:

(一)、宏观调控是市场竞争

的条件

第一,宏观调控是对国家大政

方针的调控。

第二,宏观调控是对市场运行

的调控。

第三,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竞争

范围的调控。

第四,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竞争

目标的调控。

第五,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竞争

规则的调控。

第六,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竞争

的保障。

(二)、市场竞争是宏观调控

的依归

第一,宏观调控受市场竞争的

制约。

第二,宏观调控要顺应事物的

自然趋势,合乎市场的竞争规

律。

第三,宏观调控的目标要通过

市场竞争来实现。

三、自然经济时期不存在经济

第一,自然经济是一种落后的

经济。一方面,社会生产力十

分落后,社会财富极其匮乏是

自然经济”时期的客观事实;

另一方面,建立在自然经济基

础之上的国家,“官冗之患”,

所从来尚矣!”

第二,自然经济是一种封闭的

自给自足的经济。每个生产者

“……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

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

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

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

第三,自然经济是一种小农经

济。由于一家一户的小农,他

们之间只有地域联系,没有或

者少有经济联系。

以上三个方面表明,在自然经

济时期,由于自然经济的落后

性、封闭性以及历史性,决定

了无论是国家掠夺社会财富

的手段,还是国家干预社会经

济生活的方法,大都是严刑峻

法。

第四,自然经济是一种分工简

陋的经济。自然经济时期的社

会分工主要就是农业生产,辅

之以简单的手工业生产。

“……还是使他们互相交往,

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这种社

会关系的简陋性决定了调整

这种社会关系的法律的单一

性。同时由于当时法制建设的

局限性又强化了这种单一性,

以至于把几乎所有的社会关

系都纳入一部法律加以调整,

形成诸法合体。

四、经济法属于哪个法域(经

济法的属性)

(一)从经济法的起源上看:

众所周知,真正意义上的经济

法,产生于垄断资本主义阶

段,根源于国家对社会经济生

活的干预。

(二)从经济法的价值看:经

济自由作为经济法的价值,集

中表现在作为经济法核心之

一的反垄断法上。垄断是一种

经济奴役,它的存在,阻碍了

经济自由。经济民主作为经济

法的价值,一是表现在反垄断

法上。一是表现在宏观调控

上。经济秩序作为经济法的价

值,集中体现在经济法的宏观

调控上。社会公共利益作为经

济法所追求的价值,是经济法

的终极目的所在。追逐私人利

益是人的本性,这种本性不应

根除但必须有所约束。

(三)从经济法的主体看:第

一,主体设立的合法性。第二,

主体构成的代表性。第三,主

体成员的公务性。第四,主体

地位的非本位性。第五,主体

宗旨的公益性。

(四)从经济法的权力(利)

上看:第一,权力本质的公共

性。第二,权力行使的程序性。

第三,权力范围的合理性。第

四,权力地位的非本位性。第

五,权力宗旨的公益性

(五)从经济法的义务看:第

一,经济法义务具有社会性。

第二,经济法义务具有公共

性。第三,经济法义务具有无

偿性。第四,经济法义务具有

公益性。

(六)从经济法的属性看:第

一,经济法的主体既不是纯粹

的私人,也不是纯粹的国家机

构,而是国家机构与私人。第

二,经济两年不是私人与私人

间的平等自由意志。第三,经

济法保护的不是私法意义上

的私人利益。第四,经济法规

范不是私法规范。第五,私法

的调整机制是意思自治。

五、宏观调控原则的内涵

1.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的宏观

调控。

宏观调控必须也只能立足市

场、利用市场、服务市场,没

有市场的宏观调控最终没有

市场。从根本上说,所谓的宏

观调控实质上就是对市场的

宏观调控。

2.宏观调控是宏观领域的调

控。

(1)宏观领域不是私人领域。

(2)宏观领域是私人力量所不

及的领域。

(3)宏观领域是市场失灵的领

域。

(4)宏观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

影响国泰民安的领域。

3.宏观调控是有限调控。

面对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人

类只能具有有限的信息,在这

种情况下,宏观调控就只能是

有限调控,把宏观调控限制在

国家或政府拥有较为全面详

尽信息的国民经济方面,而把

其余并不关系国计民生和影

响国泰民安的绝大多数微观

方面赋予私人。

4.宏观调控是民主调控。

宏观调控是大众的事业,必须

贯彻民主、保障民主,宏观调

控的目标在于促进经济民主,

宏观调控的实现也必须贯彻

经济民主,其中最重要的一条

就是激发尊重和维持私人的

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只

有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宏观

调控才能有所作为。

5.宏观调控主要是法律调

控。宏观调控措施多种多样,

主要包括经济、行政和法律三

种措施,其中应以法律措施为

主。因为:只有建立在法律基

础上的宏观调控才能像法律

制定一样大众参与,集思广

益,富有理性,从而宏观调

控更能认识、反映和适应客观

经济规律的要求。

六、经济法是规范国家干预社

会经济之法

我们在认识到国家干预社会

经济必要性的同时,我们也应

该认识到必须规范国家对社

会经济的干预。这是因为:

第一,权力既可能是促进经济

发展的根本动力,也可能是阻

碍经济发展的重大因素。

第二,规范国家干预是由国家

权力的性质所决定的。

第三,规范国家干预也是建立

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

要求。

第四,国家是一个庞杂的官僚

机构,它滋生助长官僚主义,

也需要官僚主义

第五,国家是一种排他性组

织,一个地区、一个社会只能

有一个国家,“一地不能有二

国”,国家的这种绝对排它性

表明国家天生是一种垄断组

织。

第六,国家作为一个社会的总

代表,在某种意义上,应是所

有人的“衣食父母”,让社会

上所有人过上作为人的人道

生活、享受保障人的尊严的社

会福利,尤其是“对受到歧视

或处于不利地位的劳动者的

特别需求作出反应”这应是国

家的道义和责任,这样,福利

国家要求确实是社会民众的

强烈呼声。

正是基于上述种种理由,必须

约束国家权力,限制国家权

威,规制国家行为;明确国家

责任,也即要依法规范国家干

预。

七、市场竞争原则与宏观调控

原则的关系:

正是市场调节与政府干

预的内在统一决定并说明了

市场竞争原则与宏观调控原

则是密切相关、内在统一的。

这种密切相关、内在统一,具

体表现为:

一、宏观调控是市场竞争的

条件

第一,宏观调控是对国家大政

方针的调控。

第二,宏观调控是对市场运行

的调控。

第三,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竞争

范围的调控。

第四,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竞争

目标的调控。

五,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竞争规

则的调控。

第六,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竞争

的保障。

二、市场竞争是宏观调控的依

第一,宏观调控受市场竞争的

制约。

第二,宏观调控要顺应事物的

自然趋势,合乎市场的竞争规

律。

第三,宏观调控的目标要通过

市场竞争来实现。

八、经济法实施的障碍

1.经济法的实施机构不独立。

就目前现行的经济法实施机

构来说,主要是行政机关,它

们都隶属于国务院,在国务院

直接领导下实施经济法。它们

显然不能像国外经济法执法

机构那样具有很大的独立性。

2.经济法的实施机构之间分工

不科学。一是在过去的法院体

制下,虽然设有经济庭,但这

种经济庭,是审理除婚姻家

庭、亲属继承关系以外的经济

纠纷的法庭,实质上主要还是

民事庭。一是把反不正当竞争

法交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来实施,也是不科学的,这

是因为:一方面,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是各级行政机关

的直属机构,受各级行政机关

的直接领导,独立性远远不

够。另一方面,当前,在我国

理论界有很多人把我国的反

垄断法的执行机关设计为行

政机关。另外,行政机构执行

反垄断法尚没有严格的程序

作保证,程序是执法的关键,

没有严格的程序不可能执行

好反垄断法。

3.经济法的实施缺乏完善的程

4.经济法实施人员的素质有待

提高。

5.对经济法的实施监督不力

九、确立经济法主体的意义

把经济法的主体确立为竞争

维护者和宏观调控者具有重

要的意义:

第一,它表明经济法的主体

不尽是行政机关,不能笼统地

认为经济法的主体就是行政

机关。即使是行政机关也不是

一切行政机关都管理着国民

经济。因此,在认识经济法的

主体时就是要正确地界定什

么样的行政机关才能作为经

济法的主体。

第二,它不能简单地把民法、

商法的主体移植为经济法的

主体。经济法关系与民商事法

律关系是不同的两类法律关

系,两者应当厘清而不应混

同。

第三,有利于正确地把经济

法的主体与行政法的主体和

民法商法的主体区别开来。

第四,明确经济法的主体就

是竞争维护者和宏观调控者

有利于从根本上真正抵制政

府的广泛干预。经济法主体的

界定就是要把政府以一种总

体的身份、掺的组成机关、笼

统的权力和全体职员从事经

济管理活动转变为政府以特

定的身份,具体的代表机关、

明确的权限和指定的职员从

事经济管理活动。从而才能真

正改变过去的政府机关和政

府官员无处不在,政府干预无

时不有的现象,使企业摆脱政

府的广泛干预而成为真正的

市场主体。

十、宏观调控者

1.宏观调控者主要是国

家机构

任何法律的主体从根本

上说都是人,因为主体是人,

并且事在人为。经济法的主体

亦然。但法律与法律不同,法

律主体与法律主体亦有不同。

2.宏观调控机构应具统一

宏观调控的根本宗旨在于

宏观着手,控制全局;统一市

场,调配资源;通盘考虑,通

力合作;调剂余缺,取长补短;

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如果地

方封锁,条块分割;各自为政,

一盘散沙;单打独斗,互相掣

肘,就没有宏观调控可言。

3。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

权威性

宏观调控是在全国社会

范围内调集资源、统一部署,

促进国民经济整体、协调发

展,宏观调控也是一种利益调

整,会导致利益的得丧变更,

会发生重大利益冲突,这就要

有权威机构去协调平衡。这些

都说明宏观调控是一种权威

行为,这一性质决定了宏观调

控机构应具权威性。

4.宏观调控机构应具确专

业性

现代社会经济问题错综复

杂,“高精尖专”,专业性强,

宏观调控更是如此。要有效地

进行宏观调控,必须依靠科学

理性,依靠专业知识,要求术

业有专攻,要有精湛的专业水

平。因此,应该通过公开考试,

公平竞争,择优录用,把优秀

的专业人才选拔到宏观调控

机构,以便发挥其专业特长,

真正把专业特长与领导权力

结合起来。

5.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

民主性

宏观调控是一项庞杂的

社会工程,涉及社会经济的方

方面面,需要非常全面而充分

的知识和信息;这是大众共同

的事业,关系国计民生,影响

国泰民安,需要大众参与、群

策群力,必须充分发扬民主,

依靠民主,集思广益才可能完

成;只有发扬民主,反对长官

意志,克服片面和盲点,杜绝

偏见和无知,宏观调控才能有

效。

6.宏观调控机构不尽是行

政机构

前已论及,宏观调控机构应

具有民主性,应尽可能吸纳一

切可以吸纳的人,宏观调控机

构的人员构成应具有广泛的

代表性,不应全部来自行政机

构。虽然有些行政机构充当宏

观调控机构,但这并不是说该

宏观调控机构就是行政机构,

因为该行政机构进行宏观调

控要接受权力机构的审批和

监督,本质上是代表权力机构

进行宏观调控,执行的是权力

机构的意志和法律,所以许多

国家的计划都必须由国会审

批并接受国会的监督。实践也

证明,为了避免行政干预,宏

观调控机构应具有独立性,要

独立于行政机构。

经济法期末考试题库

单选5题*3分=15分 1.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入一条生产线,该生产线由三台设备组成:A设备进行原材料加工;B设备进行产品生产;C设备进行完工产品检测。三台设备都配备有一台小型检测仪和一种专用润滑剂。乙公司交货后,甲公司经检测发现:A设备附带的检测仪、C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只能就C设备主张解除合同 B.甲公司只能就A设备和C设备主张解除合同 C.甲公司只能就A设备的检测仪部分、C设备主张解除合同 D.甲公司有权主张解除整个合同 1. 【答案】D【解析】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合同,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本题中,标的物为一条生产线,缺失该条生产线三台设备中的哪一台,都将导致无法完成生产,因此,其中一台设备不符合约定,且该物与他物的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当事人可就整个合同主张解除。 2.2014年2月1日,沈某将位于海淀区的一套房屋的主卧出租给孙某,并签订了租赁期限为1年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3500元。直到2015年3月1日孙某仍在该房屋居住,沈某未提出异议,照常收取租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沈某与孙某之间的租赁合同自2015年3月1日起无效 B.沈某与孙某之间的租赁合同自2015年2月1日起转为不定期租赁 C.沈某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孙某

D.孙某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2.【答案】A【解析】(1)选项AB: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2)选项CD: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借款合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B.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C.借款合同转移的是货币的所有权,而非使用权 D.借款合同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3.【答案】D【解析】选项D: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发包人中恒公司欠承包人缘速公司款项850万元不能偿还,其中包括工程的材料款500万元,欠付的工作人员报酬200万元,以及因发包人违约所受的损失150万元。缘速公司向法院申请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所得价款1000万元;法院查明,中恒公司以该工程作抵押向P银行借款200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缘速公司有权就该拍卖价款1000万元优先受偿的额度为()。 A.500万元 B.700万元 C.800万元 D.850万元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专业806应用法学 考研大纲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专业806应用法学考研大纲 (感谢凯程罗老师对本文的有益指导.) 机具个性化的辅导方案: 入学测试+每日测验+每周小测+每周计划+每周计划完成情况全部载入档案袋,详细 掌握每一位学员的学业进展;根据学员细致的情况指导今后每一步的学习和10月份的志愿报考。 有考研择校问题,对考研复习不熟悉的地方,请联系凯程咨询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专业806应用法学考研大纲的重要性对于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的各位正在备考的考研学子来说不言而喻,专业806应用法学考研大纲是每个考生复习的纲领性文本,其重要性远远可以说与考研真题的重要性不相上下,和专业806应用法学真题一样,大纲也能起到帮助大家圈定考试范围的作用。每年的专业806应用法学专业课考研大纲的变动是肯定,但是变动不会非常大,可以说其不变的 部分占绝大多数,因此参考近几年的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专业806应用法学考研大纲也是非常必要的。把新大纲和过去的大纲进行对比,删减的部分则是不会考的地方,而新增加的考点和范围,则需引起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的考生足够的重视。这 个道理相信大家都知道,往往发生改变的地方,也就是本年度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 专业806应用法学命题组出题的重点。 简单说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专业806应用法学考研大纲的作用有以下几点:1、在了解教材篇章结构以及教材章节内容的基础上,根据专业806应用法学考研大纲分析重难点以及各个知识点需掌握的程度。2、通过教材内容、考研真题、考研辅导资料,专业806应用法学考研大纲进行复习能够更加准确高效的进行复习,虽然复习资料多了,但是复习时间却能大大缩短。3、对于专业806应用法学考研大纲提到的一些简 单的知识点、考试不易涉及的知识点,复习的时候可以一带而过,重要的考点要认真 仔细的深入复习。总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专业806应用法学考研大纲还是非常重要的。希望大家一定要予以足够的重视。 如何选择考研辅导班

经济法概论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经济法概论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 一、单选题(本大题28小题.每题1.0分,共28.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 A 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给予其员工撤职处分决定不服的 B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的 C 对财政机关作出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服的 D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决定不服的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第2题 行政法规的制定部门是( )。 A 国务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 国务院部委 D 国务院直属机构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经济法的渊源。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第3题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 )起计算。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A 法律行为生效时 B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 C 当事人权利被侵害时 D 发生争议时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第4题 我国《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该法律规范属于( )。 A 授权性规范 B 禁止性规范 C 义务性规范 D 任意性规范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规范的分类。义务性规范是要求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一定行为,承担一定积极作为义务的法律规范。 第5题 下列关于仲裁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仲裁实行强制性原则 B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C 仲裁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D 当事人的仲裁员是由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的

经济法期末复习 考试试题及答案

期末复习1答案 一、单选题 1、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称为( D )。 A、经济行为 B、法律事实 C、法律事件 D、法律行为 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之间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 A )。 A、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B、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C、根据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3、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B )。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4、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 C )。 A、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D、可解除合同 5、甲公司从乙农场购入10头种牛,乙农场违约,将部分带有传染病的种牛交付给甲公司,致使甲公司所饲养的其他奶牛大量患病造成财产损失。在乙农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甲公司要求乙农场承担责任的方式是( D )。 A、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违约责任 B、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侵权责任 C、要求乙农场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责任 D、在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中选择其一要求乙农场承担 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子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B、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C、子公司与分公司均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他们所产生的责任分别由母公司和总公司承担 D、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7、甲、乙、丙分别按50%、40%、10%的比例以个人财产出资创办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后因经营不善,企业对外负债10万元,而企业全部资产仅5万元,现债权人丁要求偿还10万元,依照法律,此10万元债务应( C )。 A、先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按各自投资比例偿还 B、先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平均分担偿还 C、先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负连带偿还责任 D、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不再偿还 8、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若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

经济法》在线考试(主观题)试题及答案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 期末考试 《经济法》 学习中心:姓名:学号:_ _ (一)简答题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与特征。 答: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行为 这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它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行使经济管理权或者经营管理权所指向的行为,如经济决策行为、经济命令行为、审查批准行为以及经济监督检查行为等。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一方利用自己的资金和技术设备为对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而对方根据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是指为对方提供一定劳务或服务满足对方的需求,而对方支付一定酬金的行为。过一行为与完成一定的工作不同的是,前者通过一定行为最终体现为一定的经济效果,后者则是通过劳动最终表现为一定的客观物质成果。 (2)智力成果 指人们刨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创造性脑力劳动成果。如专利权、专有技术、着作权等。随着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智力成果在社会财富中将日显重要,其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就是一种必然。 (3)物 指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有些物不能为人所控制或支配,或即使可为人们控制和支配,但无一定经济价值的物,都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从法的角度来看,物亦可作多种划分,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和种类物;有形物与无形物;主物与从物等。 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以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内容。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则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否则不是经济法律关系。这种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直接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体现了经济性。 (2)经济法律关系除法律规定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一般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来表示,以体现经济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并作为将来可能发生争议的处理依据。 (3)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之间尽管有差别,但它们又是有机联系,相互统一的,是统一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二)案例分析题 1、2017年6月30日,李某从张某的个体超市购买了4瓶“飞跃”牌啤酒。回到家中,李某弯腰把啤酒放在地上。还未起身,其中1瓶啤酒就突然发生爆炸,弹起的瓶盖一下打伤了李某的眼睛,碎玻璃将李某的脸、胳膊、腿多处划伤,鲜血直流,其他3瓶啤酒也被爆炸而冲倒摔破。李某住院治疗花去了3000多元,于是要求张某赔偿其全部医疗费及误工费、营养费。张某认为啤酒爆炸伤人不应由他负责,而应由啤酒的生产者市啤酒厂负责。经有关部门鉴定:啤酒爆炸是由于瓶内啤酒的压力严重超过规定标准所致,责任完全在于市啤酒厂。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和市啤酒厂赔偿他因啤酒爆炸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而张某则认为,啤酒爆炸完全是由于市啤酒厂的原因造成的,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1)市啤酒厂是否要对啤酒爆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市啤酒厂应当承担责任。本案中,造成啤酒爆炸的原因是由于瓶内啤酒压力严重超过规定的标准,市啤酒厂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第14条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显然,市啤酒厂生产的啤酒本身就存在着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没有达到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其他财

4月自考经济法概论真题及答案

2019年4月自考经济法概论真题及答案2019年4月自考经济法概论真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44)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2.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3.涂写部分、画图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自考科目包150273357 1.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德萨米提及“经济法”概念的著作是 A.《公有法典》 B.《法学阶梯》 C.《自然法典》 D.《论法的精神》 2.经济法的外在价值又可称为 A.功用价值 B.客观价值

C.客观评判价值 D.主观评判价值 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最简单地说,就是 .引导关系 B.协调关系 C.管制关系 D.调制关系 4.从总体上看,经济法主体的构成体现为一种 A.一元结构 B.二元结构 C.混合结构 D.多元结构 5.下列属于市场规制法的是 A.财税法 B.金融法 C.计划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依据违法主体的不同,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分为 A.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和调制受体的法律责任 B.经济性法律责任和非经济性法律责任 C.重大法律责任和一般法律责任 D.赔偿性法律责任和惩罚性赔偿法律责任

7.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 A.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发展 B.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C.提高政府的经济职能 D.产业结构合理化 8.下列属于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的是 A.监督权 B.编制权 C.撤销权 D.审批权 9.根据我国的政权结构,我国的预算可以分为 A.2级 B.3级 C.4级 D.5级 10.下列不属于决算草案的编制原则的是 A.合法原则 B.准确完整原则 C.报送及时原则 D.简单明了原则 11.按偿还期限的不同,我国国债可分为 A.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经济法学答案

推荐答案 2011-4-21 17:27 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3 一单项选择题 1.资本主义经济法最早产生于(C) A美国 B德国 C俄国 D东欧 2.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规范调整(A)的必然结果 A经济关系 B法律关系 C民事关系 D行政关系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A) A无限责任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两合公司 D股份两合公司 4.有权决定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是(B) A人民法院 B债权人会议 C管理人 D债务人 5.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征收的税种有(A) A增值税 B营业税 C城建维护税 D个人所得税 6.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人不得经营(C) A信用保险 B人寿保险 C意外伤害保险 D健康保险 7.关于反倾销中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表述,正确的为(C) A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唯一原因 B倾销进口应当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充分条件 C倾销进口应当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必要条件 D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 8.规定我国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的机构是(A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务委会 C国务院 D审计署 9.经营者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A ) A行贿论处 B受贿论处 C贪污论处 D挪用公款论处 10.掠夺性定价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不包括(A) A经营者应当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销售价格低于成本 C低价销售行为无正当理由 D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二、多项选择题 1.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有(ABCD) A国家经济管理关系 B经营协调关系 C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D涉外经济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是(ABC) A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B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C需要建立在经济关系基础之上 D对经济关系具有决定性的反作用 3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中外双方均可以选择的出资方式包括(ABCD) A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B债权人会议应当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C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组成 D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指定 5我国商品税法主要包括(ABC) A增值税法 B营业税法 C关税法 D消费税法 6下列选项中属于金融市场的是(ACD) A货币市场 B资本市场 C外汇市场 D黄金市场 7下列选项中,属于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的情形有(ABCD) A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B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C倾销幅度低于2%的 D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8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时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包括(ABCD)

经济法概论历年试题及答案.doc

全国 2 0 0 7年 1 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经济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 00244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错选、多选或未选 均无分。 1.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A. 经济法律关系 B.经济关系 C.经济法 D.经济现象 2.某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在《公有法典》中提及了“经济法”概念。该学者是() A. 摩莱里 B.德萨米 C.雷特 D.孟德斯鸠 3.下列法律规范属于市场规制法的是() A. 《民法通则》 B.《物权法》 C.《合同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的地位,心须要说明经济法是否有独立的() A. 法律体系 B.法律价值 C.调整对象 D.调整方法 5.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不包括() ... A. 独特性标准 B.普遍性标准 C.包容性标准 D.经济性标准 6.在经济法基本原则中,更强调符合规律和公平有效的原则是() A. 调制法定原则 B.调制适度原则 C.调制绩效原则 D.调制平衡原则 7.从总体上看,经济法主体的构成体现为一种() A. 一元结构 B.二元结构 C.单一结构 D.多重结构 8.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依据违法主体的不同,分为() A.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和受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 B.赔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 C.经济性责任和非经济性责任

D.重大责任和一般责任 9.从经济法的运行来说,其起点是() A. 立法 B.司法 C.执法 D.守法 10. 一般来说,确立法律所适用的主体范围,主要依据() A. 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国籍原则 D.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11. 国家通过确定法定利率、税率、汇率、价格和工资标准等经济参数,调节经济活动,这 种经济法调整方法称为() A. 利益诱导方法 B.计划指导方法 C.产业政策调控方法 D.强行控制方法 12. 以下原则中,不属于宏观调控法原则的是() ... A. 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先原则 B.政府调控法定原则 C.政府调控干预原则 D.政府调控适度原则 13. 在财政法的体系中,被称为核心法、骨干法的是() A. 预算法 B.税法 C.国债法 D.政府采购法 14. 《政府采购法》最为直接的调整目标是() A.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B.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C.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D.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 税法的核心要素是() A. 征税客体 B.计税依据 C.税目 D.税率 16. 我国增值税的低税率为() A.3% B.5% C.13% D.17% 17. 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属于() A. 国务院所有 B.国家所有 C.中国人民银行所有 D.中国人民银行不同股东所有 18.《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股票交易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A.3000 万元 B.5000 万元 C.6000 万元 D.1 亿元 19.在以下行为中,属于逃汇的是() A.违反汇率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

经济法期末试题及其答案

夜大《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 1、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引起合同法律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不包括(D ) A 抵销 B提存 C 免除债务 D抗辩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A )式正确的 A 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投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 必须有企业的章程 D 有复核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 3、《个人独资企业发》规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C )责任 A 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 B 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 C 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 D 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 4、甲、乙、丙共同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了丁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时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有( B )。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B.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万元时,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 A )美元。 A.140万 B.168万 C.210万 D.280万 10、甲有一房屋欲出租给乙,丙为阻止甲的出租行为,称其愿意以高价租用甲的房屋,致使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没有订立,随后丙借故说不能租用甲的房屋。对此,下列说法中( D )符合合同法有关规定。 A.因为甲与丙并未签订合同,甲无权要求丙承担合同责任 B.甲可以要求丙承担缔约过失的合同责任 C.甲可以要求丙承担侵权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 D.甲可以选择其一 11.乙欠甲1万元钱到期未还,甲多次索要,乙均以无钱为由拒绝,现甲得知丙欠乙1万元钱,要求乙向丙催要,乙未作任何表示,甲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行使( C )。 A.抵销权 B.撤销权 C.代位权 D.转让债权的权利 12.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认定( D )。 A.不成立 B.无效 C.可撤销 D.成立并生效 13、经济法是(A ) A、经济民主和经济集中对立统一的法 B、片面调整法 C、权利本位法 D 以私为主,公私结合的法 14、以下不属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是( D ) A 平等协调原则 B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C 有限干预原则 D 市场优先原则 【解析】经济法基本原则包括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有限干预原则、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15、所有权的核心内容是(D ),它是拥有需哦有权的根本标志 A 占有权 B 使用权 C 收益权 D 处分权 16、下列财产中,不得用于抵押的是(B )

经济法期末考试重点大题附答案)

公司法简答题(两题) 1.2014年1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2014年2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3月8日,公司成立,3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首次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为100万元,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200万元,对此,甲.乙.丙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3)对公司可分配红利,甲.乙.丙应按何种比例分配?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首次出资额符合规定。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对首次出资额的限制,按照公司章程出资即可。 (2)先由乙补足100万元出资;乙不能补足的,甲.丙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甲.乙.丙按照实缴出资比例(2∶2∶1)分配红利。根据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2.2009年5月6日,甲企业.乙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A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4年3月5日,甲企业将所持有的A公司的部分股份对外转让给了丙公司,但此项转让未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014年4月6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对B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知,A公司的董事郑某在B公司担任经理。 2014年4月25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外,还根据乙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以上两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要求:根据以上的材料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A公司董事会决议该如何通过? (3)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和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甲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14年3月5日不在两个时间限制内,故甲企业可以将部分股份转让给丙公司。 (2)A公司董事会决议应由过半数的无关联董事出席,并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3)首先,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其次,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法(3道) 简答题 【资料】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签订一份互联网电视机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台互联网电视机,乙公司于12月11日前交货,每台电视机单价5000元,乙公司负责送货,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乙公司于12月8日发出了该100台电视机。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12月10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12月15日与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电视机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购买100台托运中的电视机,每台单价4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5万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20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

经济法 推荐教材及参考书目(本科)

经济法本科生课程推荐教材及参考书: 刘文华徐孟洲主编:《经济法学》,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张守文主编:《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李昌麒主编:《经济法理念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杨紫烜徐杰主编:《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年版; 刘大洪主编:《经济法》,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朱崇实主编:《经济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吕忠梅陈红著:《经济法原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二版 吴志攀主编:《经济法学家(2007)》,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陈乃新:《经济法精神之展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冯玉军:《中国法经济学应用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顾功耘,罗培新:《经济法前沿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李艳芳编:《经济法案例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徐孟洲著:《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李占荣等:《当代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反思整合与发展》,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刘剑文:《财税法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刘哲昕:《系统经济法论——经济法本质及其与WTO关系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史晋川:《法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王继军:《市场规制法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王晓晔主编:《经济全球化下竞争法的新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王晓晔丘本主编:《经济法学的新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张世明著:《经济法学理论演变研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魏琼:《西方经济法发达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肖江平编:《经济法案例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邢会强:《宏观调控权运行的法律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吉大经济法概论考试题

经济法概论 答案以下面{答案}为准,红色是错误选项,绿色是正确选项。 一、单选题 1.按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控制依附关系,可将公司分为( ) ? A. 上级公司与下级公司 ? B. 总公司与分公司 ? C. 大公司与小公司 ? D. 母公司与子公司 答案D 2.两家国有企业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应由( ) ? A. 股东会选举产生 ? B. 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 C. 监事会指定 ? D. 工会指定 答案B 3.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 )不行使而消灭。 ? A. 提存机关通知债权人之日起5年内 ? B. 提存人通知债权人之日起5年内 ? C. 债权人知道提存事实之日起5年内 ? D. 提存之日起5年 答案D 4.甲服装厂与乙纺织厂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向甲交付纯毛毛线1万斤,甲依乙提供的样 品进行验收。乙交货后,甲验收认为,符合样品标准,遂将全部毛料编织成毛衣,但在编织过程中发现毛线不纯,经检验,该毛线含5%化纤,甲因未及时向丙交付纯毛毛衣,承担违约金5万元。本案中该买卖合同的性质是( )

? A. 无效合同 ? B. 可撤销合同 ? C. 效力待定合同 ? D. 侵权合同 答案B 5.不记名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权利是( ) ? A. 股东大会的出席权 ? B. 选举董事的权利 ? C. 股息分配权 ? D. 要求公司按期还本付息的权利 答案D 6.股票是一种( ) ? A. 设权证券 ? B. 有价证券 ? C. 非要式证券 ? D. 非转让证券 答案B 7.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 ? A. 婚姻关系 ? B. 收养关系 ? C. 监护关系 ? D. 财产关系 答案D

《经济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学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号码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20 分) 1、具有不可替代性的物是(A)。 A 特定物 B 主物 C 从物 D 限制流通物 2、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在不少于(B)内履行债务。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4个月 3、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副经理,由(D) A、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监事会主席任免 C、董事会任免 D、董事长任免 4、经济管理机关平衡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之间发展的权利是(D)。 A 组织权 B 计划权 C 监督权 D 调节权 5、一般国内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为(B)。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6、关于广告审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D)。 A 任何广告均应接受审查 B 广告审查采取自愿审查原则 C 广告审查可在发布前或发布后进行 D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审查的必须在发布前进行审查 7、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当债权人兼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时,其在债权人会议上(C)。 A、不享有表决权 B、享有表决权,并且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无财产担保和有财产担保债权额的总和 C、享有表决权,但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限于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额 D、享有表决权,但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额8、我国于(B)决定加入《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A 1987年2月12日 B 1986年12月2日 C 1987年12月2日 D 1986年2月12日 9、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代扣代缴税款账簿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C)的罚款。 A 1000元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B 1000元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C 2000元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D 3000元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10、仲裁裁决书自(D)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A 送达当事人 B 公布 C 法院确认 D 作出 11、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集中竞价交易 的,必须是具有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 (C)。 A、股份有限公司 B、 上市公司C、证券公司 D、投资公司 12、证券法自(D)起施行。 A 、1998年12月29日 B 、1999年1月1日 C 、1999年5 月1日D、1999年7月1 日 13、在我国,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 码同时记载,二者不一致的,(B)。 A、票据行为无效 B、票据 无效C、以中文大写为准 D、以数码记载为准 14、一张已经承兑的汇票,张某在其上 签署保证但未指出被保证人。按照我国 票据法的规定,被保证人应当是(D)。 A、无法确定 B、出票人 C、在票据上的签章与张某签名最近的人 D、承兑人 15、票据的被保证人如果是限制行为能 力人,那么(D)。 A、保证仍然有效 B、被保证 的票据无效C、保证亦无效D、 不影响保证人的票据保证责任 16、在我国关于付款人的资格,(B)。 A、汇票、本票、支票都有限制 B、本票、支票都有限制 C、本票有限制,但支票无限制 D、支票限定为具有从事支票业务资格的 金融机构,但本票则无限制 17、票据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 之间承担(D)。 A、按份责任 B、非票据 责任C、票据责任D、连 带责任 18、在权利质押中,出质人和质权人订 立书面合同后,不须向其管理部门办理 出质登记的权利的有(B)。 A 商标专用权 B 汇票 C 股票 D 专利权 19、我国对仲裁和诉讼实行(C)原则。 A 只能仲裁 B 又审又 裁 C 或裁或审 D 只能 审判 20、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最长不得 超过(D)。 A、10日 B、15日 C、1个月 D、2个月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一小题的备选 答案中选出2个或2个以上正确的答案, 并将正确答案的号码填在题干的括号 内。正确答案未选全的或选错的,该小 题无分。每小题2分,共30 分) 1、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 系客体的有:(BCD ) A、阳光 B、房屋 C、经济决策行为 D、非专利技 术 E、空气 2、证券的经济功能有(ABDE )。 A 流通能力 B 支 付功能 C 风险功能 D 信用功能 E 集资功能 3、我国《证券法》调整(BD )证券。 A 所有有价证券 B 股票 C 票据 D 公司债券 E 政府债券 4、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包括 (BCE )。 A 现金资产 B 信贷 资产 C 买卖政府债券 D 固定资产 E 票据贴现 5、股份有限公司具有(BCD )的特征。 A、资本不须分为等额股份 B、股东人数不限 C、财务公开 D、股票依法自由转让 E、股票依法不能自由转让 6、偷税行为是指行为人采取(ACD )、 擅自销毁帐簿、记收凭证,在帐簿上多 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 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 纳税款的行为。 A 伪造 B 涂改 C 变造 D 隐匿 E 虚设 7、整顿方案应包括(ABCD)。 A、对企业达到破产界限的原因的分 析B、扭亏增盈的办法 C、整顿期限与目标 D、调整或 组建企业新的领导班子的计划 E、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8、下列属于人身保险的有:(AB)。 A 健康保险 B 意 外伤害保险 C 信用保险 D 责任保险 E 财产损失保险 9、消费者的权益有(ABC)。 A 自主消费权 B 人身、财 产安全权 C 公平交易权 D 接受监督 E 获悉经营者交易情况权 10、经营者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不正 当竞争行为的处罚不服的,(AC)。 A 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B 应当先复议再起诉 C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D 复议 决定就是终局决定 E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11、目前我国银行结算方式有: (ABCDE)。 A 支票 B 银行汇 票 C 托收承付 D 汇兑 E 信用卡 12、为了维护人民币的统一市场,《中 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禁止(ABCDE)。 A 伪造、变造人民币 B 出售、

电大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题库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弧中) 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是(D )A.CIF B.FOBC. DAF D. EXW 2.《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在风险转移方面采取(B)原则 A. 以合同订立时间确定风险转移B.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C. 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D.以买方实际控制货物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3.不清洁提单是指单据上附有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的提单。那么,注明(D)的是不清洁提单 A. 对货物质量或包装情况的客观描述,未表示有不满意的情况 B.承运人对货物的容、数量、质量、特性等不详 C. 承运人对包装或货物特性引起的损失概不负责D.外包装有油渍和水溃 4.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在三种基本险别中,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程度是(C) A. 平安险最大,其次是一切险,再次是水渍险D.水渍险最大,其次是一切险,再次是平安险 C一切险最大,其次是水渍险,再次是平安险D.一切险最大,其次是平安险,再次是水渍险5.WTO的最高决策是(A )A. 部长级会议 B. 总理事会C. 部长理事会 D.成员国代表大会6.国际投资法主要调整的关系是(B )A.国际投资关系B. 国际间私人直接投资关系 C.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投资关系D.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7.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计算机程序应作为(C )给予保护 A.专利 D. 商标C. D.专有技术 8.现代历史上最初形成的国际货币制度是(A )A. 金本位制 B. 金汇兑本位制C. 金块本位制D. 金汇率制 9.教材中着重介绍了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是(A ) A.FOB、C1F、CFR B.FOB、DAF、C1PC. CIF、DAF、CPT D.CHR、DAF、EXW 10.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B) A. 出口倾销产品的销售商 B.进口倾销产品的销售商C. 制造倾销产品的生产企业 D.出口国政府 1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B)种贸易术语进行了解释A.9 B.13 C.15 D.11 1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判断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性的标准是(B ) A. 当事人具有不同国家的国籍B.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 C. 合同项下的货物跨越国境D.合同订立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13.我某进出口公司于1999年1月15日用电报向外国一公司发盘,要求在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1月18日上午9:00,我公司同时收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此接受(A)A. 可以撤回B.不可以撤回,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合同C. 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D.视为撤销 14.《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按英文字母顺序,将国际贸易术语分为(B )组 A. 三 B.四C. 五 D.六 15.《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B ) A. 私人提供的服务B.政府提供的职务服务 C. 未列入成员国服务贸易承诺表的服务 D. 服务贸易总协定)生效后产生的服务 16.在对中国领域的海洋石油开发合作方面,中国的基本政策是(C ) A. 由国家向外国企业授予特许权开发B.由境企业与外国企业设立合资经营企业开发 C. 由中国国家特许的境公司与外国企业合作开发D.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单独开发

经济法学知识点及试题

经济法学知识点总结及优质试题(经典) 1.经济法责任的特征: 第一,经济法责任往往是民事及刑事责任的综合,是集各种责任形式于一体的。 第二,经济法责任既规定经济法主体的外部责任,也规定其成员的内部责任。 第三,经济法责任是自律责任与他律责任的结合。 2.经济法责任定义:经济法责任是以法律责任的部门法性质对法律责任进行分类的结果,是经济法主体因其违反经济法义务或者不当行使经济法权利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上的不利后果。经济法主体因实施了违反经济法律、法规的行为而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以及直接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加于行为人的负担。 3.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我国经济法的渊源有: (1)宪法。 (2)法律。 (3)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4)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 4.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 营造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原则 合理分配经济资源原则 保障社会总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原则 6.垄断行为包括: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7.不正当竞争:是指凡在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的习惯做法的或做法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8.不正当竞争构成要件: (1)行为人必须有过失。 (2)第三人受有损害。 (3)行为与损害之间须有因果关系。 (4)须有竞争要素。 9.点行不正当竞争的确认: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仿冒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4)伪造、冒用质量标志、仿造产地。 10.商业贿赂的概念:是指经营者为销售者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11.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12.折扣: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账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 13.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14.六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市场混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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