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经济学知识点总结

文化经济学知识点总结
文化经济学知识点总结

一、名词解释

1文化经济学

文化经济学:是人们关于文化经济的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是人们在关于文化经济研究基础上形成的系统学说和思想体系。广义文化经济学研究一切文化经济现象的运动和发展规律;狭义文化经济学以个别文化领域里的文化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并解析其发展规律和特征。2文化产品

文化产品:文化产品是一定的文化生产方式的成果和具体表现形态——物化形态。P59

3文化生产

文化生产就是关于文化的生产,一种生产文化的活动和过程系统。P60 4物态化的文化生产

它是运用社会化生产工具将原创性文化产品制作、加工,复制、转化为社会产品的生产过程,是整个商品经济条件下文化生产的后形态——物化形态。P63

5文化商品的生产能力P109

文化商品的生产能力是包括文化商品生产者,生产资料和生产对象在内的一个综合概念。它是对一定时期文化供给状况产生基础性影响的因素。

6文化需求P92

人的所有需求都可以被看作是文化需求,都是人的自觉的有意识的行为,这就是广义的文化需求。

狭义的文化需求主要是指人们为了满足精神心理需要而形成的对文化产品和文化商品的主观能动向往,追求与获取以实现精神满足。7文化需求规律P96

文化需求规律是人们对文化商品的需求量与价格之间运动,变化关系的内部联系。

8文化供求的调节

文化供求的调节是根据文化供求关系的矛盾状况,运用一定手段进行调整,以保持基本平衡的行为。P115

9文化需求弹性

在影响文化需求变化的各种因素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文化需求量的变化,这种反应现象就叫做文化需求弹性,它分为需求的价格弹性和需求的收入弹性。P99

10文化供给

文化供给是指文化生产部门为了满足社会的文化需求而在一定时期内向谁会和市场提供的文化产品和商品的数量。文化供给一般分为商品性供给和非商品性供给。P105

11文化消费

文化消费是人实现精神心理满足的社会行为过程。广义的文化消费指人的一切精神心理满足的社会实践。狭义的文化消费是指人们对一切关于以文字和其他表达形式为载体的意义符号消费。P120

12文化消费水平

文化消费水平主要是指实际文化消费能力所达到的某种程度。主要包

括可供支配的收入和文化程度这两项指标。P140

13文化投资P246

广义的文化投资是指一切用于文化建设与发展需要的投入资源要素。狭义的文化投资是指针对具体文化投资项目的文化投入要素,集中表现为货币金融投资。

15文化经济政策

文化经济政策是国家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而制定的,以求在文化工作中体现国家管理意志,调整文化经济利益,形成合理的生产,经营管理机制的政治经济手段。P110

16文化经济结构

文化经济结构是指文化经济构成成分之间的比例关系。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不同文化经济形态之间的比例;l另一方面是指不同文化经济成分之间的比例。P44

17产权价格

所谓产权价格,是现代社会发明和创造的一种用以约定判断文化商品价值标准的特殊货币表现形式。P222

18市场价格

所谓市场价格,是指原创产品经由物化后获得的商品形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货币表现。P222

19文化商品的价格体系

反映文化经济各领域中存在的各种价格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形成的有机整体,就是文化商品的价格体系。P228

20文化商品的比价关系

文化商品的比价关系是指文化产品和文化劳务在市场交换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价格比例关系,是文化价格体系中最主要的表现形态。P230 21文化商品差价

文化商品差价是指同类文化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各个不同流通阶段形成的不同价格,它是文化经济各产业部门间形成的文化商品价格体系的继续和实现。P231

22梯度理论

所谓梯度理论,是关于一定时期经济技术发展在不同区域空间的有序推进的理论P263

23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在一定时间内,在其他商品的消费数量保持不变的条件下,随着消费者对某种商品消费量的增加,消费者从该商品连续增加的每一消费单位中所得到的效用增量即边际效用是递减的。(百度百科)

二. 简答题

1文化与经济的关系P17

文化与经济是人类社会运动与发展最基本的动力要素,也是人类社会其他一切发展形态的生成基础。经济是文化的基础,决定文化的发展,文化是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支配和影响着历史运动。文化在经济中的存在,不仅存在于人的行为过程中,而且存在于人以劳动将自己对象化了的物质财富中,文化与经济关系性运动呈现出共生,同构与互动规律。P37本章小结

2文化生产的特点P83

a较高的知识,技术和智能的综合性

b高度的创造性和探索性

c文化和知识的再生产

d过程和结果的双重存在性

3两种文化生产形态的关系(原创文化生产和物态化文化生产)

P65最下面一段到P66实在太多了就省略吧!

4艺术生产的目的P61

6文化消费的作用和特点P119

特征a文化消费主要以价值消费为主要特征

b文化消费对象的超时空性

c文化消费内容的超认同性

d文化消费的象征性

e文化消费方式的多文明性

作用:

a消费是人的存在方式,消费为了满足需求,文化消费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求

B文化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文化消费在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

c文化消费具有能拉动内需,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d文化消费拓宽文化市场,扩大文化生产规模

7影响文化需求的因素P102

a人口的构成和流动

b地理环境

c政治因素

8影响文化供给的因素

a价格因素

b文化商品的生产能力

c文化产品的生产周期

d文化经济政策

9影响文化消费结构变化的因素P135

经济发展,政治变革,社会变迁,文化转型,科学技术P135

10文化消费结构合理化的途径P137

a对个人来说,文化消费合理性应该与文化消费主体所处的社会文明环境相适应,和整个人类文明进程相一致,与社会的文化,文明进步对人的精神心理结构需求相一致

b对社会来说,应该体现为对社会文化消费的公平正义。

c解决好国家文化消费结构合理化问题

11文化商品的双重属性和基本特点P200

双重属性:文化商品的双重属性,是关于文化商品作为特殊商品形态的性质揭示,文化商品既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形态,又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和物的存在P200

文化商品的特点

a与生俱来的知识产权性

b内在意义价值的潜隐性

c意义世界魅力的永久性

d价值量构成的不确定性

12公共产品的特点P217

a公益性特征

b、非竞争性

c、不可分割性

d、增加消费的边际成本等于零

e、非排他性

13文化服务及其包含内容P214

文化服务是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的活动。

内容:表演艺术,文化咨询,创意策划,文化物流,视听服务,文化经纪代理

14文化商品的特点P202

a与生俱来的知识产权性

b内在意义价值的潜隐性

c意义世界魅力的永久性

d价值量构成的不确定性

16文化投资的特点P205

a文化投资的生产和非生产的双重组合性

b文化投资的较长周期性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经济法基础学习知识重要资料归纳(精)

1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 1人, 副主任 2-4人、委员 7-11人, 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 3名仲裁员组成, 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 ;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 ;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 (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 (超过 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 (知道或应知道 :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 :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 :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搜查被执行人财产; 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 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 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

最新新人教版三年级下册数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最新新人教版三年级下册数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第一单元位置与方向 1、八个方向:东、南、西、北、东南、东北、西南、西北. 2、(东与西)相对,(南与北)相对,(东南—西北)相对,(西南—东北)相对. 3、地图通常是按(上北、下南、左西、右东)来绘制的.(做题时先标出北南西东.) 4、指南针是用来指示方向的,它的一个指针永远指向(南方),另一端永远指向(北方). 5、生活中的方位知识:①北斗星永远在北方. ②影子与太阳的方向相对. ③早上太阳在东方,傍晚在西方. ④风向与物体倾斜的方向相反. (刮风时的树朝风向相对的方向弯,烟朝风向相对的方向飘……) 第二单元除数是一位数的除法 1、口算时要注意: (1)0除以任何不是零的数都等于0 (2)0乘以任何数都得0; (3)0加任何数都得任何数本身;(4)任何数减0都得任何数本身 . 2、乘除法的估算:4舍5入法. (1)除数不变,把三位数看成几百几十或整百的数,再用口算除法的基本方法计算. (2)想口诀来估算:想一位数乘几最接近或等于被除数的最高位或前两位,那么几百或几十就是所要估算的商. 如乘法估算:81×68≈5600,就是把81估成80,68估成70,80乘70得5600. 除法估算:493÷8≈60,就是把被除数个位数学遮住,用乘法口诀推出6X8=48 最接近49,然后在后面添个0. 3、没有余数的除法:有余数的除法: 被除数÷除数=商被除数÷除数=商……余数 商×除数=被除数商×除数+余数=被除数 被除数÷商=除数(被除数—余数)÷商=除数 4、笔算除法顺序:确定商的位数,试商,检查,验算. (1)一位数除三位数的笔算方法:先从被除数的最高位除起,如果最高位不够商1,就看前两位,而除到被除数的哪一位,就要把商写在那一位上,假如不够商1,就在这一位商0;每次除得的余数都要比除数小,再把被除数上的数落下来和余数合起来,再继续除. (2)除法的验算方法: 没有余数的除法的验算方法:商×除数=被除数; 有余数的除法的验算方法:商×除数+余数=被除数. 第四单元两位数乘以两位数 口算乘法:整十、整百的数相乘,只需把0前面的数字相乘,再看两个因数一共有几个0,就在结果后面添上几个0. 如:30×500=15000 可以这样想,3×5=15,两个因数一共有3个0,在所得结果15后面添上3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记账程序的核心是如何登记总分类账。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 3.法律事实=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4. 全国人大:宪法和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 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所属部委:部门规章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 5.仲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经济纠纷 适用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土地承包和劳动争议 仲裁不适用于:离婚、抚养、继承等和行政争议 仲裁需要有书面协议才能进行 仲裁的必要条件:有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没有明确提出的,不进行仲裁补充,则仲裁协议视为无效 仲裁具有独立性,一裁终局 对仲裁协议有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以法院的裁决为准。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基本原则: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员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双方事先约定不开庭则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作出裁决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仲裁庭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仲裁判决书自作出之日生效;仲裁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生效;行政复议书自送达之日生效 6.民事诉讼:财产纠纷和人身纠纷。 适用于《民事诉讼法》: a.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发生 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婚姻收养监护抚 养纠纷 b.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d.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e.按照公式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最全人教版三年级下册数学知识点总结

三年级下册数学知识点 第一单元位置与方向 1、东与西相对,南与北相对,按顺时针方向转: 东→南→西→北。(东南—西北)相对(西南—东北)相对 面东背西,左北右南。面西背东,左南右北。 面南背北,左东右西。面北背南,左西右东。 2、地图通常是按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绘制的。 3、傍晚,当你面对太阳时,你的前面是( 西 ),你的后面是( 东 ),你的左面( 南 ) ,你的右面是( 北 )、 4、早上,当你面对太阳时,你的前面是( 东 ),你的后面是(西 ), 你的左面( 北 ) ,你的右面是( 南 )、 5.辨认方向的方法:可以借助太阳等身边事物辨别方向,也可以借助指南针等工具辨别方向。 6、会看简单的路线图,会描述行走路线。(做题时先标出东南西北。) 一定写清楚从哪儿向哪个方向走,走了多少米,到哪儿再向哪个方向走就到了哪里。(在转弯处要注意方向的变化) 判断一个地方在什么方向,先要找到一个为中心点处画“米”字符号,在进行判断。 7.、指南针是用来指示方向的,它的一个指针永远指向(南方),另一端永远指向(北方)。 8.、生活中的方位知识: ①北斗星永远在北方。②影子与太阳的方向相对。 ③早上太阳在东方,中午在南方,傍晚在西方。 ④风向与物体倾斜的方向相反。 (刮风时的树朝风向相对的方向弯,烟朝风向相对的方向飘……)9.判断方向我们一般使用:指南针和借助身边的事物。我国早在两千多年就发明了指示方向的——司南。 第二单元除数是一位数的除法 1、只要是平均分就用(除法)计算。 2、★注意:① 71÷8,把71看成72,用口诀估算。 ② 378÷5,把378看成400更接近准确数。③应用题中如果有大约等字,一般是要求估算的。 3、被除数末尾有几个0,商的末尾不一定就有几个0。(如:30÷5 = 6) 4、笔算除法: (1)余数一定要比除数小。在有余数的除法中:最小的余数是1;最大的余数是除数减去1;最小的除数是余数加1; 最大的被除数=商×除数+最大的余数;最小的被除数=商×除数+1; (2)除法验算:→用乘法 1.没有余数的除法有余数的除法 被除数÷除数=商被除数÷除数=商……余数 商×除数=被除数商×除数+余数=被除数 被除数÷商=除数(被除数-余数)÷商=除数2.0除以任何不是0的数(0不能为除数)都等于0;0乘以任何数都得0; 0加任何数都得任何数本身,任何数减0都得任何数本身。 5、笔算除法顺序:确定商的位数,试商,检查,验算。 6、笔算除法时,那一位上不够商1,就添0占位。(最高位不够除,就向后退一位再商。) 7.除法计算时,记住每一次减得的余数一定要比除数小。 8.被2、3、5整除(余数为0)(倍数)的数的特点: 当这个数的个位上是2、4、6、8、0其中一个时这个数被2整除(余数为0)(这个数是2的倍数)。 当这个数的个位上是0或5时这个数被5整除(余数为0)(这个数是5的倍数)。 当这个数,各个数位上的数字加起来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被3整除(余数为0)(这个数是3的倍数)。

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知识点修订稿

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 知识点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 票据的基本概念 1.票据的分类 ①《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规定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 ②汇票的分类: 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承兑汇票(企业出票,企业承兑)和银行承 兑汇票(企业出票,银行承兑) 商业汇票根据到期日不同→即期商业汇票(见票即付)和远期商业汇票 ③付款日期: 根据付款日期的不同分为: 见票即付(银行本票和支票) 定日付款(一个确定的日期) 出票后定期付款(根据出票日期确定到期日) 见票后定期付款(根据承兑日期确定到期日) 2.提示承兑期限与提示付款期限 ①付款请求权的消灭实效: 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 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②追索权的消灭时效: 持票人对"汇票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算 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为6个月,自出票日起算 汇票,本票,支票的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再次追索权",消灭时效为6个月,自被拒绝承兑或备拒绝付款之日起算 汇票,本票,支票的的被追索人对其前手的"再追索权",消灭时效为3个月,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算 四.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1.支票

①概念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付款人(出票人开户银行),收款人 ③支票类型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可现金可转账) 普通支票左上方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因此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④适用范围 个人和单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⑤支票的付款 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⑥签发空头支票的法律责任 由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2.银行本票 ①概念 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支取现金 ③提示付款期限 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自出票之日起2年)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提供证明持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3.银行汇票 ①概念 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出票银行是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③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支取现金 ④实际结算金额 实际<出票金额,按实际结算,余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未填明实际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无效 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或超出出票金额的,不得背书 ⑤提示付款 自出票日起1个月,超过提示付款的,不予受理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的,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样,不予受理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付款的,必须在票据权利时效(2年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 ⑥退款

人教版数学三年级下册知识点归纳总结

知识点举例说明金点子 认识东、南、西、北根据一个确定的方向,找其他三个方向:面南背北、左东右西 绘制简单的示意图平面图一般是按照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绘制的。先选好观察点,把选好的观察点画在平面图的中心位置,再确定各物体相对于观察点的方向,在纸上按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绘制 描述四个方向的路线图描述行走路线,首先要确定好自己的位置,以自己为中心,按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规则来确定目标和周围事物所处的方向,根据目的地的方向和路程,确定行走的路线 认识 东北、西北、东南、西南东与北之间的方向是东北;东与南之间的方向是东南;西与南之间的方向是西南;西与北之间的方向是西北 描述八个方向的路线图以出发点为中心,先确定目的地所在的方向,看哪条路能到达目的地,然后按照先后顺序,用八个方位词来描述

知识点举例说明金点子 口算除法口算 40÷4=10 400÷4=100 4000÷4=1000 240÷4=60 2400÷4=600 1.用被除数0前面的数除以一位数, 在商的末尾补上被除数末尾的0 2.想乘法算除法:看一位数乘多少等 于被除数,乘的数就是所求的商 估算 估算323÷4≈80,可以把323看 作320,用320除以4 估算时,除数不变,可以把被除数看 成和它最接近的整十、整百或几百 几十数,再口算出结果 笔算除法两位数 除以一 位数, 商是两 位数的 笔算 先用除数去除被除数十位上的数,商 写在十位上,如果有余数,落下来和 个位上的数合起来除以除数,商写在 个位上,即除到哪一位,就把商写在 那一位的上面 三位数 除以一 位数的 笔算 三位数除以一位数,先从百位除起, 如果百位上的数比除数小,就和十位 上的数合起来除以除数,商写在十位 上,如果有余数,就把余数和个位上 的数合起来除以除数 商中间 或末尾 有0的 除法 1.被除数首位能整除一位数,被除数 的中间是0或比除数小,商的中间是 2.如果被除数的前两位能整除一位 数,末尾是0或比一位数小,商的末尾 是0 除法的 验算 466÷5=93 (1) 除法的验算: 商×除数=被除数 商×除数+余数=被除数

走进细胞知识归纳总结

细胞是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 生命系统有九大结构层次:分别是:细胞、组织、器官、系统、个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生物圈。 最大的生命系统结构层次是生物圈、最小的是细胞,病毒没有细胞结构,所以一个病毒不是一个个体,病毒不在生命系统有九大结构层次中。 地球上只有一个生物圈,生物圈本质是生态系统。 细胞: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 组织:形态相似,功能相同的细胞群。 器官:几种不同类型的组织经发育分化并相互结合构成具有一定形态和功能的结构叫做器官。 系统:能够完成一种或者几种生理功能的多个器官按照一定的次序组合在一起的结构叫做系统。 个体:若干个器官和系统协同完成复杂生命活动的单个生物体,单细胞生物,一个细胞就是一个个体。病毒没有细胞结构,不在生命系统有九大结构层次中。 种群:在一定时间内占据一定空间的同种生物的所有个体称为种群,种群是进化和繁殖的基本单位。 群落:在一定时间一定空间内分布的各物种种群的集合叫做群落,它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等各个物种的种群,共同组成生态系统中有生命的部分。 生态系统:在一定时间、一定空间内所有的生物与非生物组成的一个整体叫做生态系统。 生物圈:地球上所有的生态系统的总和,是地球上最大的生态系统。

显微镜的基本使用步骤: 1.安放:将显微镜应放在体前偏左,镜筒在前镜臂在后的方向安放好。 2.对光:利用低倍镜、较大光圈(遮光器上调);眼看目镜,同时调节反光镜;使视野变得明亮。 3.放片:观察对象要放在通光孔正中间,将玻片夹好之后再调焦。 4.调焦:先用低倍镜寻找物象,先降镜筒后升高镜筒,降低镜筒时要在侧面观察是否压片,升高镜筒时正对着目镜寻找物象。把物像移到视野中心,换用高倍镜观察只调节细准焦螺旋,使物象变得清晰。 5.观察:两眼睁开,用左眼观察,用右眼画图。

2018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裁决 1.仲裁管辖权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公平合理原则) 3.回避制度(公平合理原则)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

三年级下册科学知识点汇总(新教科版)

三年级下册科学知识点汇总(新教科版) 三年级下册科学知识点汇总(新教科版) 第一单元植物的生长变化 1、绿色开花植物一般是用(种子)繁殖后代的。 2、播种前,挑选那些(饱满的)、(没有受过损伤的)种子的过程叫选种。 3、种子萌发先长(根),再长(茎、叶),根总是向(下)生长的,根的生长速度(很快)。 4、植物的根能够吸收(水分和矿物质),还能将植物(固定)在土壤中。、植物的绿叶可以制造植物生长所需要的(养料),植物生长所需的养料是由植物绿色的叶依靠太阳光提供的能量,利用水和二氧化碳制成的。 6、绿色开花植物如凤仙花的身体由根、茎、叶、花、果实、种子六个部分组成。 7、植物的生长过程中需要阳光、温度、土壤和适宜的水分等条。 8、植物的茎具有支撑植物和运输水分和养料的作用。能从下到上将根吸收的水分和矿物质运输到植物的各个部分;从上到下将植物制造的养料运输到植物的各个部分。 第二单元动物的生命周期

1、鸡、青蛙、鱼、乌龟等动物都产卵,卵是动物生命的开始。 2、蚕卵的孵化需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在放蚕卵的盒子上要扎些小孔,因为蚕卵需要呼吸。 3、蚕宝宝最爱吃的食物是桑叶,蚕能吐丝结茧,蚕宝宝的生长过程中,要经过四次蜕皮,蚕和蝴蝶等昆虫的一生要经过卵、幼虫、蛹、成虫四个时期,蚕蛹被茧包裹,茧能起到保护蛹的作用。蚕蛹经过10-1天,会变成蚕蛾,蚕蛾是蚕的成虫,分雌蛾和雄蛾。雌蛾和雄蛾交配后,雌蛾产卵繁殖后代。 4、养蚕、抽取蚕丝,是我国的伟大发明之一。远在4000多年以前,我国劳动人民就开始养蚕,利用蚕丝织成华丽的丝绸和各种丝织品,并远销国外。 、蚕的一生是不断生长变化的,要经历蚕卵、蚕、蛹、蚕蛾四个不同形态的变化阶段。 6、蚕的身体分为头、胸、腹三部分,胸部有三对足。蚕长到一定阶段会长出新皮,换下旧皮,这叫蜕皮。 7、蚕的一生会经历出生、生长发育、繁殖、死亡四个阶段,这一过程称为蚕的生命周期,一般大约为6天;自然界中的动物都有生命周期,也都要经历出生、生长发育、繁殖、死亡四个阶段;人也要经历出生、生长发育、繁殖、死亡四个阶段;人和动物一样也具有生命周期。 8、影响蚕生命和变化的因素有食物、气温、有害气体、疾病等。第三单元温度与水的变化

高中生物必修一 第一章走进细胞 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走进细胞 基础知识 一、从生物圈到细胞 1、生命活动离不开细胞 (1)单细胞生物(能)完成各种生命活动。 (2)多细胞生物依赖各种分化的细胞密切合作,共同完成一系列复杂的生命活动。(3)病毒的生命活动必须在( 活细胞内)才能进行。 2、生命系统的结构层次 (1)生命系统八个层次:依次为(细胞)、组织、器官、系统、个体、种群、生态系统、(生物圈)。其中(细胞)是地球上最基本的生命系统、(生物圈)是地球上最大的生命系统。 (2)与动物相比,植物(如松树)的结构层次中不具有(系统)。 二、细胞的多样性和统一性 1、细胞学说的建立 (1)最先用显微镜观察到微生物的是荷兰的(列文虎克),发现细胞的科学家地英国的罗伯特。虎克 (2)创立细胞学说的科学家是德国的(施莱登和施旺),他们提出一切动植物都是由细胞构成的,细胞是一切动植物的基本单位。在此基础上德国的魏尔肖总结出(细胞通过分裂产生新细胞),被认为是对细胞学说的重要补充。 2、高倍心显微镜的使用 (1)在(低)倍镜下观察清楚后,把要放大观察的物象移至(视野中央)。 (2)转动(转换器)使高倍镜正对通光孔。 (3)观察并用(细准焦螺旋)调焦。 3、原核生物与真核生物 与动植物、真菌的细胞结构相比。细菌、蓝藻的细胞结构具有与真核细胞相似的细胞膜、细胞质,没有(以核膜为界限的细胞核),遗传物质为环状的DNA分子,位于无明显界限的区域,这个区域叫(拟核)。 重难点 1、真核生物与原核生物的比较

2、真核细胞与原核细胞的统一性 (1) 都具有细胞膜、且膜的成分和结构相似。 (2) 细胞质中都有核糖体。 (3) 细胞核和拟核中都含有DNA 和RNA 两种核酸,且都以DNA 作为遗传物质。 3、常见原核生物及易与之混淆的真核生物 补充: (1) 依据有无细胞结构 病毒(以DNA 为遗传物质,如噬菌体;以RNA 为遗传物质, 如SARS 、HIV ,HIV 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即艾滋病病毒) 有细胞结构生物 原核生物 真核生物 单细胞生物,如酵母菌、草履虫 如蓝藻、细菌 多细胞生物,如动植物、霉菌 (2)蓝藻的生活方式为光合自养型,没有叶绿体,但有能进行光合作用的色素,叶绿色和蓝藻素。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 1、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 (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 3、法律关系内容: (1)权利 (2)义务:积极、消极 4、法律关系客体: (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 (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 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 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 11、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12、行政诉讼管辖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13、行政诉讼判决生效规定: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14、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

初级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最终版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律关系的主体:(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法律关系的内容:(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①自然物:土地、森林②人造物:机器、建筑③货币和有价证券(2)非物质财富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3)行为①生产经营行为;②经济管理行为;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4)人身 法律事实:1、法律事件:(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2、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6、特别行政区的法7、行政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8、国际条约 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和国内法【解释】《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程序法、一般法、国内法。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1、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仲裁的适用范围(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仲

新人教版三年级下册数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新人教版三年级下册数学知识点归纳 第一单元位置与方向 1、八个方向:东、南、西、北、东南、东北、西南、西北。 2、①(东与西)相对,(南与北)相对,(东南—西北)相对,(西南—东北)相对。 ②清楚以谁为标准来判断位置。 ③理解位置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3、地图通常是按(上北、下南、左西、右东)来绘制的。(做题时先标出北南西东。) 4、会看简单的路线图,会描述行走路线。 一定写清楚从哪儿向哪个方向走,走了多少米,到哪儿再向哪个方向走。同一个地点可以有不同的描述位置的方式。(例如:学校在剧场的西面,在图书馆的东面,在书店的南面,在邮局的北面。)同一个地点有不同的行走路线。一般找比较近的路线走。 5、指南针是用来指示方向的,它的一个指针永远指向(南方),另一端永远指向(北方)。 6、生活中的方位知识: ①北斗星永远在北方。 ②影子与太阳的方向相对。 ③早上太阳在东方,傍晚在西方。 ④风向与物体倾斜的方向相反。 (刮风时的树朝风向相对的方向弯,烟朝风向相对的方向飘……) 第二单元除数是一位数的除法 1、口算时要注意: (1)0除以任何数(0除外)都等于0; (2)0乘以任何数都得0; (3)0加任何数都得任何数本身; (4)任何数减0都得任何数本身。 2、乘除法的估算:4舍5入法。 (1)除数不变,把三位数看成几百几十或整百的数,再用口算除法的基本方法计算。 (2)想口诀来估算:想一位数乘几最接近或等于被除数的最高位或前两位,那么几百或几十就是所要估算的商。 如乘法估算:81×68≈5600,就是把81估成80,68估成70,80乘70得5600。 除法估算:493÷8≈60,就是把493估成480(480是8的倍数,也最接进492),再口算480÷8得60。

生物必修一1--5章知识点整理框架图

知识 生物 生物类型 生命活动 基本特征 说明 SARS 病毒 非细胞生物 侵入肺细胞 繁殖 病毒要在活细胞中繁殖 草履虫 单细胞生物 运动与分裂 运动与繁殖 单细胞生物具有生命的基本特征。(衣藻、酵母菌等) 人 多细胞 生殖发育 繁殖生长发 育 多细胞生物的生命活动是从一个细胞开始的,其生长和发育也是建立在细胞的分裂和分化基础上的 人 多细胞 缩手反射 应激性 反射等神经活动需要多种细胞的参与 人 多细胞 免疫 应激性 免疫作为机体对入侵病原微生物的一种防御反应,需要淋巴细胞的参与 类别 原核细胞 真核细胞 细胞大小 较小 较大 细胞核 无成形的细胞核,无核膜,无核仁,无染色体 有成形的真正的细胞核,有核膜、核仁和染色体 细胞质 有核糖体 有核糖体、线粒体等,植物细胞还有 叶绿体和液泡 生物类群 细菌、蓝藻、支原体 真菌、植物、动物 第一章 走进细胞 走进细胞 从生物圈到细胞 生命活动离不开细胞 生命系统的结构层次 组织:由形态相似,结构、功能相同的细胞联合在一起的细胞群 器官:不同的组织按照一定的次序结合在一起而构成器官 系统:能够共同完成一种或几种生理功能的多个器官按照一定的次序组合在起而构成系统 个体:由各种器官(植物)或系统(动物和人)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复杂的生命活动的生物。单细胞生物是由一个细胞构成的生物体。 种群:在一定的自然区域内,同种生物的所有个体是一个种群。 群落:在一定的自然区域内,所有的种群(生物)组成一个群落。 生态系统:生物群落与它的无机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整体 生物圈:由地球上所有的生物和这些生物生活的无机环境共同组成 细胞的多样性和统一性 观察细胞(显微镜的使用) 原核细胞与真核细胞 低倍镜的视野大(小),通过的光多(少),放大倍数小(大); 物镜放大倍数小(大),镜头较短(长) 显微镜放大倍数=目镜放大倍数×物镜放大倍数 先用低倍镜观察清楚,把要放大观察的移到视野中央,再换高倍镜观察 看到物像是倒像,因而物像移动的方向与实际材料(装片)移动方向相反 主要内容:(1)细胞是一个有机体,一切动植物都是由细胞发育而来,并由细胞和细胞产物所构成。(2)细胞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既有它自己的生命,又对与其他 细胞共同组成的整体的生命起作用。(3)新细胞可以从老细胞中产生 细胞学说 从学说的建立过程可以领悟到科学发现具有以下特点: 1、 科学发现是很多科学家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的结果 2、 科学发现的过程离不开技术的 3、 科学发现需要理性思维和实验的结合 4、 科学学说的建立过程是一个不断开拓、继承、修正和发展的过程 细胞:细胞是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分值在10分左右,主要考核前三类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本章主要涉及法律的基础理论内容,部分考点比较抽象,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 本章考点导读 第一单元法律基础与法律责任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2008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2014年多选题;2015年判断题)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统治阶级 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且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国家意志 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3)“经济”决定“政治” 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的特征

【例题1·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09年)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2)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 【例题2·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法的特征包括()。(2014年) A.国家强制性 B.国家意志性 C.利导性 D.规范性 【答案】ABCD 【例题3·判断题】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2015年)【答案】√ 二、法的形式与分类(2007年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3年判断题;2014年单选题、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2016年判断题)

人教版三年级下册知识点汇总(详细总结)

三年级下册知识点汇总(详细总结) 第一单元 东南西北:在地图上一般都是上北、下南、左西、右东 辨认方向:如果你面向东后面就是西,左边是北右边是南;如果你面向西后面就是东,左边是南右边是北;如果你面向南后面就是北,左边是东右边是西 四面八方:先要确定好自己所处的位置,以自己所处的位置为中心,再根据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规律来确定目的地和周围事物所处的方向,最后根据目的地的方向和路程确定所要行走的路线 第二单元 整千、整百、整十数除以一位数的口算方法:(1)用表内除法计算:先用被除数0前面的数除以一位数,算出结果后,再看被除数的末尾有几个0,就在算出的结果后添几个0。(2)用乘法来算除法:看一位数乘多少等于被除数,乘的数就是所求的商 两位数除以一位数:除数是一位数的计算法则,除数是一位数,从被除数的高位除起,先除被除数的前一位,如果不够除,再除被除数的前两位,除到被除数的哪一位,商就写到被除数那一位的上面。除到被除数的哪一位不够商1,商写0。 三位数除以一位数:从被除数的百位除起,除到哪一位,商就写在那一位的上面,余数要比除数小。 有余数的除法验算:被除数÷除数=商……余数,商×除数+余数=被除数

0的乘除:0除以任何数(0除外)都等于0,0乘以任何数都得0。三位数除以一位数被除数中间有0:三位数除以一位数,当除到十位不够商1时,用0占位。 三位数除以一位数被除数末尾有0:被除数末尾有几个0,商的末尾不一定就有几个0。 除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第三单元 平均数:总和÷份数=平均数,总数÷平均数=份数,平均数×份数=总和 平均数的作用:平均数能较好地反映一组数据的总体情况 复式统计表:把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联系的单式统计表合编成一个统计表,就是复式统计表。它可以更加清晰、明了地反映数据的情况及两个(或多个)数据变化的差异。复式统计表由标题、制表日期、线条和表格等内容组成。 第四元 口算乘法:整十、整百的数相乘,只需把0前面的数字相乘,再看两个因数一共有几个0,就在结果后面添上几个0。 竖式计算两位数乘两位数(进位):末位对齐,先用第二个乘数个位上的数去乘第一个乘数各个位数上的数,用哪一位的数去乘的,得数的末位就和哪一位的数对齐,哪一位的数上的乘积满几十,就要向前一位进几十,最后把每次乘得的积相加。 用连乘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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