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1
第一章
1.
法的基本特征
(
1
)法的产生要由国家制定和认可:法是以“国家意志”表现出来的,它的产生就必须通过国家制定和认
可。制定法是现代国家法的主要表现形式,一般也叫“成文法”
。认可法也叫“不成文法”
。
(
2
)法是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行为规范有社会规范和技术规范之分。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们社会
关系的行为规范,技术规范是调整人们在生产劳动中人同自然关系的行为规则。法作为一种社会的普遍性
的规范,具有抽象和概括的属性,它的对象是抽象的人,它的适用是反复一般地适用,而不是一次。法律
规范一般是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部分构成。
根据行为模式又可分为授权性法律规范、
命令性法律规范、
禁止性法律规范。
(
3
)
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以国家为后盾的法律的强制性主要表现在所有法律关系的主体在一定的法
律关系里,都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违反法律,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制裁
可分为司法制裁(刑事制裁和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警告、罚款、行政拘留)
。
2.
法的渊源
:比较多的是指法的效力渊源,即法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没有采用判例法制度,即不承认法
院判例具有普遍约束力、成为法的效力渊源之一。我国法的渊源及其表现形式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五种
制定法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
(
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被称
为“母法”
。我国宪法的制定,采用了“宪法起草委员会”和“全民讨论”的形式。宪法的修改,要由全国
人大常委会或
1/5
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由全国人大代表
2/3
以上多数通过。我国宪法实施的监督权和
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
2
)法律: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
1982
年宪法把法律规定为基本法和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基本法由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其他法律由全国人
大常委会制定。
(
3
)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为管理国家行政事务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低
于宪法和法律。
(
4
)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其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只在本管辖区内有效。
(
5
)国家条约:我国缔结的国际条约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以外,也具有与国内法同样的约束力,国际法
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