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全面掌握危险源的数量、状况与分布,实施科学有效的监控措施与手段,严格落实分级监控职责,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有效受控状态,从而减少或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涉及易燃、易爆或有毒性的危险物质、易造成特大事故的场所。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根据《金属与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标准》辨识出来的金属地下矿山及尾矿库。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11】40号)、《金属与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标准》、《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标准》等相关规定,对本单位单位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核定。

第五条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各单位负责重大危险源日常的安全管理和监控,一、二、三级重大危险源必须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由公司与企业进行重点监控。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协调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环保部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及督促公司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二)督促公司开展重大危险源辩识与评估、普查登记建档工作及报备工作,强化监控措施及分级监控职责的落实。

(三)负责并督促公司开展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审定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整治方案,强化立项、监控、整改、审核工作,定期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治理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公司编制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组织审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严格演练的落实。

第九条各单位应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分级监控责任,明确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第十条公司应全面充分辨识、确认重大危险源,在物质毒性、燃烧、爆炸特性基础上,依据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确定哪些是可能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源,必要时外请咨询专家。

第十一条在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确认后,企业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其进行风险评价评估。

(一)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二)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三)评价危险时间的后果。

(四)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连贯作用。

(五)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第十二条公司应每两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安全评估工作应由企业的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和评估结论等。

安全评估报告应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及上级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

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各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一)相关职能部门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二)公司应针对每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1、技术措施包括: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备,化学品选择,设施设计、建造、运转、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

2、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培训与指导,以及对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培训与教育。

第十五条公司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测监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列入安全专项费用。所有监测监控设施未经有关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第十六条公司必须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一至三级重大危险源档案要上报地方安监部门和公司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及时报告核销。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十七条公司应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

(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和备案等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的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的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的情况。

(十)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的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一旦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排除;在排除前或者排除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

第十九条各有关单位应对从事重大危险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二十条各有关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以及重要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测、检验,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对重大危险源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二)危险源辩识与评价。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五)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第二十二条对不履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与备案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向当地安监部门提交安全报告与备案。

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安监部门核销。

第二十四条新建项目的有重大危险性的设施,则在其投入运转之前提交安全报告。

第二十五条安全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以及前提条件,安全操作和预防失误的控制措施,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现场事故应急救援计划,控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安全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以及新知识和技术进展的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并提交当地安监部门评审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环保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敀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二、引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亍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亍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三、定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丏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亍或超过临界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亍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属重大危险源的场所。

三、内容1、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2、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更新和维护管理制度 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巡查制度 4、重大危险源检测制度 5、安全监控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6、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7、重大危险源报告、备案制度 8、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管理制度9、重大危险源事敀应急救援预案10、重大危险源事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1、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奖惩办法四、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1、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组长:组织全场员工讣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副组长:协劣组长讣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协劣领导检查班组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负监督责任。 成员: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带领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巡检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1、总经理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工作全面负责,讣真贯彻、落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总经理劣理对重大危险源负直接责任,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劢火作业、设备内作业应严格审批,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3、总工程师组织制定、修订重大危险源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审批重大危 险源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负责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冶金企业危险源点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冶金企业危险源点管理制度(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冶金企业危险源点管理制度(新版)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地控制作业场所和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物和环境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钢铁企业危险源点管理。 3、职责 3.1安全部门负责厂A、B级危险源(点)的建档、建帐。 3.2车间、班组负责C、D级危险源(点)的建帐,安全部门备案。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危险源(点)等级划分与确认

根据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作业者在危险环境下的时间以及事故发生后可能产生的后果,在对生产系统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计算出各种作业点的危险指数,并以此判断出危害等级。危险性指数:W=L·E·C其中:L---发生危险事件的可能性E---作业者在危险环境下的时间C---发生事故后可能产生的后果 发生危险可能性分数(L) L 分数 完全意料到 10 相当可能 6 不经常,但可能 3 意外,很少可能 1

生产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 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衡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4、工件材料等应堆放整齐,高度不许超过2米,高比宽不大于2比1。 三、生产区域地面状态 1、车间安全通道应以醒目的划线界定。 2、.车间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8米。 3、保证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或侵占。 4、为生产设置的坑、壕、池等应有牢固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5、作业场所的工业垃圾、污油、污水及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6、人行道及空地应平坦,无绊脚物。如有绊脚物应设醒目标志或防护措施。 四、防尘、防毒(含物理因素)设备设施 1、防尘防毒设备应完好,能正常运转、排尘排毒效果好。 2、主管道和支管道应无破裂、泄漏。 3、集尘(毒)风罩应完好、有效。 4、闸板应灵活可靠,无破损。 5、滤料(或元件)及时清洗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6、不产生严重的二次扬尘(毒)。 7、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合格率指标应按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考核。 8、电离辐射、微波和高温等物理因素作业点的防护设施及操作者防护用品应完好,符合标准。 五、工业噪声 1、和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2、对产生噪声的和产过程和设备,工艺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3、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评审。没有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现有场所见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生产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未达标前,可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职工健康。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_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实习报告】 下面是分享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引用标准gb18218?—20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公司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毒品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

危险源安全管理控制方案

危险源安全管理控制方案

风险源安全管理方案 一、风险源的识别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识别7项风险源 1.高处坠落; 2.物体打击; 3.机械伤害; 4.触电; 5.坍塌; 6.火灾、爆炸; 7.淹溺; 二、对风险源的评价: 1、高处坠落——凡在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作业,建筑物四口五临边、攀登、悬空作业及雨天进行的高处作业,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作业点和工作面。 2、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及水平崩溅物体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 3、机械伤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的。 4、触电——工程外侧边缘距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5、坍塌——基坑开挖、脚手架、模板搭设与拆除,脚手架板上超负荷堆放,机械使用不当,造成的坍塌,对人身或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6、火灾、爆炸——电气设备线路安装不符合规定,绝缘

性能达不到要求,未按规定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符合要求,对人体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 7、淹溺——深基坑积水、泥浆池,对人体造成伤害及财产损失。 三、风险源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 (一)对风险源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1、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风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2、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员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3、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4、严格加强各种风险源和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风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四、七个风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 (一)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防护措施

危险源管理制度(新)

危险源(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炼钢厂危险源(点)的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以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结合炼钢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各单位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危险源是指具有能量的物质与行为,通过触发因素作用,可使其能量失控导致人体伤害和财产损失。 危险因素是指可能发生事故的设备、作业场所和岗位以及相关作业活动中存在的不安全状态。 危险源控制指由规定的部门或人员定期对危险源的管理、工作状况等进行检查、测定及工作评价。 第四条职责 一、成立以生产厂长为组长的厂危险源管理小组,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对全厂危险因素的辨识与管理全

面负责。 二、安全科负责监督各责任单位对区域内危险源(点)的日常监控管理工作。 三、各生产车间、工段、班组第一负责人要依据区域危险源(点)不同级别的项目,各自负责或指定专人对相应危险源(点)进行监控管理。 第五条辨识与评估 一、危险源的辨识 1、有发生火灾、爆炸、煤气危害、锅炉受压容器爆炸、化学物爆炸、铁水爆炸等危险的场所; 2、有提升系统危险的场所; 3、有被车辆伤害危险的场所; 4、有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触电(包括雷击)危险伤害的场所; 6、有烧伤、烫伤危险的场所; 7、有腐蚀、放射、辐射、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8、有落物、锤击、碎裂、崩块、砸伤、飞溅、坍塌、淹溺危险的场所; 9、有被物体辗、挂、夹、刺、碰、割、挤和撞击等危险的场所; 10、其它容易致人伤害的场所。 二、危险源的评估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40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衡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xx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附件30 XX公司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有关的活动中,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的范围、方法、步骤,重要危险源涉及更新的具体要求。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及危险 控制工作。适用于对新项目(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预评价及控制工作。 第三条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第四条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危险源”又叫做“危害因素”。 第五条危险源辩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第六条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第七条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第八条可容许风险:根据本公司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安全方 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第九条职业安全: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访 问者和其他人员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第十条相关方:与本公司的职业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职业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第十一条三种时态、三种状态 ㈠过去时态:以往遗留的职业安全问题和过去发生的职业安全事故。 ㈡现在时态:现在正在发生,并持续到未来的职业安全问题。 ㈢将来时态:将来可能产生的职业安全问题,如新项目带来的、法规变化带来的和不可预见的职业安全风险。 ㈣正常状态:指固定的、例行性的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环境、职业安全问题。 ㈤异常状态:虽在计划之中,但不是例行性的活动。 (六)紧急状态:突发性的灾害情况。 第十二条第一类危害:即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能量载体)和危险物质。 第十三条第二类危害:导致约束、限制第一类危害的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十四条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十五条三同时: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与卫生技术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第二章职责 第十六条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负责重要危险因素管理方案及控制措施的批准。 第十七条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十八条安监部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引用标准gb18218?—20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公司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毒品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条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与等级变化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书面的、科学清楚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有效。 第十三条实行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风险分析与安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搬运、加工存在的潜在的可能发生较大的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事故的情况及因素。 2、“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应根据危险源可能演变成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损失的程度进行分级监控管理,一般情况下,可分为3—5级,5级最重,3级较轻(1-2级属一般危险危害因素)。 3、实行“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订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 4、重大危险源是当发生事故时会产生重大人身伤亡损失或重大设备(设施)经济损失的施工场所为重大危险源。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分析,重大危险源主要有: (1)5吨以上油库; (2)乙炔瓶、氧气瓶;

(3)高度10米以上载重0.5吨(载人2人以上)临时提升吊笼; (4)高度10米以上,面积10平米以上排架、平台、栈桥; (5)大型高边坡和基坑施工; (6)大型高处临空施工; (7)大型地下工程开挖; (8)竖井斜井施工; (9)汛期水上施工; (10)其它重要设施的施工。 5、工程项目施工前,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技术措施等,排查工程项目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从而确定该工程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立项监控。 6、重大危险源应急防范: (1)未发生险情情况下的防范应是主动积极严肃的,应有完善的检查、检测,观测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各项工作应通过有效措施下达实施。 (2)发生险情预兆情况下的预警应急防范主要措施有:a.及时排查险情,控制险情发展。b.按确定的应急方案严格实施,加强监控、加密监视观测、专人防守。C.必要时及时撤离人员、设备、设施。 (3)险情发展扩大情况下的应急防范。险情发出预警信号后,又有新的发展和扩大,要意识到可能是事故即将发生的临界状态,应迅速进行人、机、设施的撤离,并做好警戒和组织工作; (4)险情释放和险情解除情况的应急防范:险情释放和险情临

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四条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第五条各部门、车间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第六条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一)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四) 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五)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七条应该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八条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第九条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 (一) 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 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五) 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 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七) 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八) 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所属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第十二条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三条所属企业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四条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xx公司危险源(点)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xx公司危险源(点)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xx公司危险源(点)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针对我公司生产特点,加强公司所有危险源(点)的 检查管理工作,使每一个危险源(点)都能安全有效正常 运行,确保人身及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危险源(点)都必须有明显标志和简要说 明,并责任到人。各车间也必须相应地责任到人,使他们 明确自己的责任及工作范围重点。 2、对于新划分的危险源(点),各车间必须定期检 查,每周不能少于2次,并有记录。 3、对危险源(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制定出整改措 施,尽快整改结束,做好记录,如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整改 的,应报车间、公司有关负责人,必要时召开会议提醒职

工注意,同时挂上警示牌,如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记录不完整,因此而造成事故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公司生产技术部每周六对各车间的记录进行检查,督促各车间做好本项工作,如有不合格的、弄虚做假的,按管理制度要求考核各车间,同时车间每周组织对所有危险源(点)检查,对查出隐患的及时制定出整改措施,并做好记录。 5、各单位记录本应妥善保管,交旧换新,旧的由生产技术部归档备查。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 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 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 本制度。 一、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领导 工作,并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审核批准。 二、公司安全生产部及项目部负责排查、识别所辖范 围内的危险源并实施和管理。 三、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危险源的识别、汇总、 分析、评价和确定,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四、危险源识别范围: a) 本公司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

源。 b) 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c) 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五、危险源识别方法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六、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 七、公司安全生产部、项目部安全员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实施控制。 八、重大危险源管理:

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

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3、职责 工业安全部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工业安全部制订和修订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工业安全部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督查的职责。 重大危险源的所在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 4.管理要求 车间或部门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同时确定一个安全承包人,负责所属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火防爆禁烟禁火管理制度》等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滤毒罐等应急器材保持完好。 公司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每年对全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公司每季不得少于一次安全综合检查;车间或部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安全综合检查。 当班操作人员必须定时对所有危险源进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向车间或部门负责人报告,车间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妥善处理,同时报告工业安全部。 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 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合格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工业安全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审批手续。 车间或部门主管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重大危险源区域内静电接地、搭车线、静电跨接线必须保持良好接地。谢谢分享!安全第一!谢谢观看不一样的时代学无止境看,天上有灰机!了解了啊

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 下面是网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以及剧度的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的种类: 1.爆炸品:易于燃烧和爆炸的物品、受到高温、摩擦、冲击或其它物质接触发生作用后剧烈反应而引起爆炸,如、炸药等。 2.氧化剂:有强烈的氧化性能,本身虽不燃烧,但在空气中遇酸类或潮湿,强热或易燃物、可燃物接触,即能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如孝铵、过氧化钠。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经过压缩后的气体具有因受热、撞击或气体膨胀而发生爆炸的危险,如氧气、氢气、液氨、液化气。 4.自燃物:未与明火接触,但在适当温度的空气中能发生氧化作用,放出热量而引起燃烧、如黄磷、硫化铁等。 5.遇水燃烧物品:遇水能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易燃气体而引起燃烧的物品,如电石、家属钠等。 6.易燃液体:易欲燃烧和挥发,其闪点(引火点)在摄氏四十五以下,或稍高于摄氏四十五度的液体物质,如汽油、乙醚等。 7.易燃固体:引火点较低、受热、冲击、摩擦或氧化剂接触,能引起急剧及连续性的燃烧或爆炸,如赤磷、硫磺等。 8.剧毒*:具有强烈的杀害性,少量侵入人、畜体内或接触皮肤

即可造成中毒或死亡,如三氧化砷、氰化物等。 9.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对人身和其它物品能因腐蚀作用而发生破坏现象,甚至引起燃烧和死亡,如硫酸、烧碱等。 10.放射性物品:能放射出一种或多种穿透力很强,人们感觉不能察觉到的放射线,如钴60、硝酸钍等。 二、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符合安全防火条件好的地点,使用时应在无任何火种的排风良好处进行。 (2)使用汽油、苯及醚类等易燃液体时,禁止明火,严禁在灼热物上放置。 (3)禁止将易燃物质用明火蒸馏和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如苯、汽油、乙醚、二硫化碳、乙醇、甲醇)在水浴或蒸汽浴上加热,其沸点高于100℃者可用油浴或沙浴等加热蒸馏,水浴、油浴也不准采用明火。 (4)绝对禁止在杯皿中沸和蒸发可燃物质,蒸发可燃物质之液体必须利用能避免其蒸汽逸入空气中的装置,其加热器安排及方法必须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 (5)饱和蒸汽压力较大的液体、醋酸、醚类、二硫化碳以及丙酮,不允许放在烧瓶中,应放在坚固的容器中。 (6)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有电气设备和照明都应采用防爆型的设备和装置。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消除危害,发展生产的原则及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是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依据,是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公司办公室。 第五条安全检查:检查应有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到位。 月检查:由总经理或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公司办组织进行。 周检查:由生产厂厂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日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安全员对本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条检查内容:电线、电气设备、运输设备、受压容器、通风设施、消防设施、原材料堆放区的防火、房屋建筑等。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以公司办为主,会同生产厂、班组进行,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第八条对新员工进行公司、班组二级安全教育。 第九条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如电工、焊接工等由上级安全部门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发给上岗证,持证上岗。 第十条对岗位变换的职工,应按新岗位的安全要求和设备的安全操

作作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对因事等原因离岗六个月以上要求复工的职工,应经公司办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后才准上岗。 第十二条 公司每季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总结,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小结。 第十三条 公司对每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对下年的安全工作作出安排计划。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开展日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章 安全生产奖惩 第十五条 实行安全生产与工资总额挂钩的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按月考核,其安全系数与各部门工资总额挂钩结算。 安全系数= 100100奖惩分数 奖分: (一)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且整改及时,有专题材料,经调查落实,奖0.1~1分; (二) 由于安全意识强,避免了重大人身事故的发生,使公司财产避免遭到巨大损失者,奖0.5~5分; (三) 其它情况需要奖励者,奖0.1~1分。 罚分: (一) 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扣0.2~2分; (二) 没有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扣0.2~2分; (三) 发生轻伤事故每次扣5~10分,重伤每次扣10--15分,死亡每

公司危险源管理制度

公司危险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通过识别生产经营场所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危险源,以便预防控制,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企业负责人应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负责人,保卫消防负责人,人力资源(劳资)负责人,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对企业危险源的识别。 3.2危险源的识别 (1)第一类危险源,从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识别。 1)供给能量一旦失控,产生巨大能量的装置、设备:锅炉、变配电设备、分配柜(箱)、空压机、压力储罐等。 2)使人体或物体具有较高势能的装置、设备:高处作业、起重机械、高处作业梯台等。 3)危险物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等。 4)能量载体:气瓶、压力管道、电源线路等。 (2)第二类危险源,从导致约束、限制能量的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类因素识别。 1)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操作失误、不安全

装束等。 2)物的不安全状态:无防护、防护不当、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防护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等。 3)环境的不良:照明光线不良、通风不良、作业场所狭窄、杂乱、地面湿滑、环境温度、湿度不良等。 (3)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火灾、触电、灼烫、窒息等事故。 3.3危险源管理与控制措施 (1)对已识别出的危险源,在设备、设施上,及周围场所张贴明显的警示标识及控制措施。 (2)在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时,同时检查危险源的管理,控制情况或定期组织对危险源的专项检查。 (3)定期对特种设备,生产危害因素的场所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检测。 (4)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本岗位危险源分布,控制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危险源实施,厂级,车间,班组,三级管理 3.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企业危险源登记建档,明确危险源的部位,管理部门或人员,检测评估日期,隐患及整改等情况。 3.5制定危险源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应急救援措施及演练情况应建档妥善保存。

1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康达集团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隧道工程施工; 7、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8、特种设备施工; 9、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危险源控制及管理制度

危险源控制及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制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企业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及时整改。 一、目的危险源监控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我公司的危险源(点)有: 1、有坍塌、倾覆、压埋的场所; 2、有发生火灾危险的扬所; 3、有发生xx、涌水等水害的场所; 4、有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提升、吊运系统危险的场所; 6、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 7、有触电危险的场所; 8、有灼、烫伤危险的场所; 9、有被机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 10、有中毒、窒息、腐蚀危险的场所; 三、对危险源(点)进行分析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和机制; 2、依次评价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3、评价危险条件的后果; 4、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5、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四、分级管理通过对危险源(点)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 A级:重大危险源,由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控制管理,我公司的重大危险源为汛期防汛; B级:较大危险源,由项目部、班组二级控制管理; C级:一般危险源,由班组控制管理。 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各级监控点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检查周期,进行认真细致的巡回检查,严密监控,形成详细的原始记录并登记建档。 2、监控检查中发现问题,要查清原因,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缺陷内容、发生时间、处理情况书面上报安监室,否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当设备缺陷一时不能消除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加强监控,确保安全运行,同时填写缺陷通知书,上报有关单位,申请合理安排停产检修。 4、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确实危及人身安全的监控点,应根据现场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产整顿。 5、加强责任人对各监控点、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坚决杜绝盲目蛮干硬拼设备的现象。 六、加强危险源重点检查 1、三级危险源(点)在各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活动中均应将其列为重点检查目标,层层把关堵口,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于重大危险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