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H0236-2008《原油破乳剂技术要求》

QSH0236-2008《原油破乳剂技术要求》
QSH0236-2008《原油破乳剂技术要求》

原油破乳剂技术要求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

Q/SH 0236—2008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采油助剂与机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技术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金林 周海刚 王亭沂 隋林 杜灿敏 张娜 张志振

II

Q/SH 0236—2008

原油破乳剂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原油破乳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原油破乳剂的质量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61 石油产品闪点测定法(闭口杯法)

GB/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SY/T 5329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

SY/T 5402 石油含水量的测定 电脱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轻质原油

本标准中的轻质原油是指脱水原油20℃密度ρ≤865kg/m3的原油。

3.2

中质原油

本标准中的中质原油是指脱水原油20℃密度为865kg/m3<ρ<916kg/m3的原油。

3.3

重质原油

本标准中的重质原油是指脱水原油20℃密度ρ≥916kg/m3的原油。

3.4

含聚原油

本标准中的含聚原油是指聚合物驱采出原油。

4 技术要求

原油破乳剂应符合表l的技术要求。

1

Q/SH 023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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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技术要求

项目 质量指标

外观 均匀液体、无杂质

闭口闪点,℃ ≥20

轻质原油 ≥90

中质原油 ≥90

重质原油 ≥80

脱水率,%

含聚原油 ≥80

自然原油乳状液 不低于1级

水相清洁度

人工原油乳状液 不低于2级

注:聚合物驱采出原油“脱水率”均执行“含聚原油”指标。

5 仪器设备

5.1 恒温水浴:温度范围室温至95℃,控温精度±0.1℃;

5.2 天平:量程(0~3000)g,感量0.01g;

5.3 容量瓶:100 mL;

5.4 具塞量筒或具塞刻度试管:100 mL,分度值l mL;

5.5 移液管:l mL,分度值O.02 mL;

5.6 闭口闪点仪:精度±1 ℃;

5.7 石油含水电脱仪:DTS-1C型或同类型产品;

5.8 高剪切混合乳化机:MBE 100LX或同类型产品,转速(0~11000)r/min,精度±200r/min。

6 试剂

6.1 二甲苯:化学纯;

6.2 乙醇(95 %):化学纯。

7 试验方法

7.1 外观

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目测。

7.2 闭口闪点

按GB 261的规定方法执行,用样品原液直接测定。

7.3 脱水率

7.3.1 原油密度测试

为确定所取原油类别,应首先测试实验用原油乳状液脱水后的密度。原油乳状液脱水依据SY/T5402规定的方法进行,原油密度测试按GB/T 1884规定的方法进行。

7.3.2自然原油乳状液的准备

7.3.2.1 实验用自然原油乳状液应为原油破乳剂使用前端未加药的原油乳状液,有效期推荐为10天,以原油乳状液体积含水率不低于30%为宜。

7.3.2.2 将原油乳状液放入比预定脱水温度低(5~10)℃的恒温水浴中,预热0.5h。若原油乳状液中有游离水,则将游离水分出,将原油搅拌均匀后备用。

7.3.2.3 将准备好的上述原油乳状液按SY/T5402 的规定测试体积含水率。若体积含水率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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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应重新取原油乳状液。 7.3.3 人工原油乳状液的制备

7.3.3.1 本标准推荐使用自然原油乳状液作为检测原油破乳剂脱水率的油样。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配制人工原油乳状液:

a )在原油破乳剂使用前端取不到未加药的原油乳状液;

b)在原油破乳剂使用前端取到的原油乳状液体积含水率低于30%。

7.3.3.2 根据所用原油乳状液的体积含水率,取适量该乳状液的游离污水或联合站油站分离污水,使配制所得人工原油乳状液含水率为(40±5)%。

7.3.3.3 将油样和污水预热到50℃后,再倒入高剪切混合乳化机搅拌杯中,根据所取原油种类不同,为避免出现过度乳化和乳化程度不足的情况,可参考表2给出的配制条件进行操作,形成人工配制的原油乳状液。

表2 不同原油类型人工原油乳状液配制条件参考表

人工原油乳状液配制条件

原油种类 搅拌温度

转速 搅拌时间

含水率

轻质原油 3000r/min 中质原油 2000r/min 重质原油 1600r/min 含聚原油

50℃ 2000r/min

8min

(40±5)%

7.3.3.4 人工配制的原油乳状液应现用现配。配制好的原油乳状液在50℃恒温水浴中静置30min应无游离水析出。

7.3.4 样品溶液配制

水溶性样品用乙醇为溶剂,油溶性样品用二甲苯为溶剂,用容量瓶分别配制质量分数为1 % 的样品溶液。

7.3.5 加药量

7.3.5.1 自然原油乳状液:轻质和中质原油乳状液原油破乳剂加量为100 mg/L;重质和含聚原油乳状液原油破乳剂加量为125 mg/L。

7.3.5.2 人工原油乳状液:原油破乳剂加量为125mg/L。 7.3.6 脱水率的测定

7.3.6.1 自然原油乳状液和人工配制的原油乳状液使用前均应首先测试其体积含水率,体积含水率按SY/T 5402的规定测试。

7.3.6.2 将准备好的原油乳状液倒入具塞量筒中至80mL刻度。 7.3.6.3 根据所用原油类型将恒温水浴升温至相应的试验温度。

表3 不同类型原油破乳试验温度

原油类型 轻质 中质 重质 含聚 试验温度(℃)

50

55

60

55

7.3.6.4 把盛有原油乳状液的具塞量筒放入恒温水浴中,水浴液面应高于具塞量筒中原油乳状液液面,预热15min,使乳状液温度升至预定的脱水温度。

7.3.6.5 按7.3.5条规定的加药量,用移液管向具塞量筒中加入7.3.4配制的原油破乳剂溶液。 7.3.6.6 旋紧瓶盖后,将具塞量筒颠倒3~5次,缓慢松动瓶盖放气后,重新旋紧瓶盖,采用手工方式上下剧烈振荡(100±10)次,振幅应大于10cm,充分混合均匀后,松动瓶盖,并重新将具塞量筒置于恒温水浴中静置沉降。

7.3.6.7 记录90min脱出的污水量。 7.3.6.8 脱水率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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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00%

V

V

S

V W

=?

?

(1)

式中:

S —原油破乳剂脱水率;

V— 原油乳状液沉降后出水量,mL;

V

W—原油乳状液体积含水率,%;

V— 原油乳状液体积,mL。

7.3.6.9 每个样品做三个平行样,每个测定值与算术平均值相对误差不大于2%,取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测试结果的数值修约依据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进行。

7.4 水相清洁度

7.4.1 终止沉降时,观察脱出污水颜色,水相清洁度按照以下分级进行判定:

1级:脱出水清,呈透明或乳白色;

2级:脱出水较清,呈浅黄色;

3级:脱出水较混浊,呈黄、棕色;

4级:脱出水混浊,呈深棕或黑色。

7.4.2 当脱出水色界于两级之间,难以判断时,可依据SY/T 5329规定的方法测试水相含油量,按以下分级方法进行判定:

1级:含油量100mg/L以下;

2级:含油量100mg/L~500 mg/L之间;

3级:含油量500mg/L~1000 mg/L之间;

4级:含油量大于1000 mg/L。

8 检验规则

8.1抽样方法

8.1.1 原油破乳剂按批检验,每供货一次的产品为一批。

8.1.2 按GB/T 6678—2003 中7.6的规定确定抽样数量,按GB/T 6680的规定进行抽样,抽样总量不得少于1000 mL。

8.1.3 将抽到的样品充分混合后,等量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瓶中,密封并贴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样品名称、生产单位、样品型号、抽样日期、抽样地点和抽样人。一瓶作质量检验,另一瓶作为留样,留样期为三个月。

8.2 结果判定

产品检测结果中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质量不合格。

8.3 仲裁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检测结果有争议时,由双方共同选定仲裁机构,依本标准取留样进行仲裁检测。

9 标志、包装、质量检验单、使用说明书、运输、贮存

9.1 标志

外包装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净含量、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编号、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9.2 包装

Q/SH 0236—2008 破乳剂用清洁、干燥、无泄漏的桶包装。每桶净含量误差不大于l %。但在每批产品中任意抽检50桶,其净含量平均值不应少于其标示的净含量。

9.3 质量检验单

交付的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单,其内容应符合表1的要求。

9.4 使用说明书

9.4.1 每批产品均应附有使用说明书。

9.4.2 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及生产企业名称;

——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编号和生产许可证号;

——主要用途及适用范围;

——使用环境条件;

——涉及安全环保的有关注意事项、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理办法等内容;

——贮存条件,贮存、运输及使用中注意事项;

——产品有效期。

9.5 运输

装卸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严禁撞击,以免泄漏。

9.6 贮存

贮存时应放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

10 安全环保要求

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用品,当破乳剂剂喷溅到眼睛、皮肤时,用大量清水冲洗或及时医治。破乳剂洒落到地下,应及时回收,对少量的破乳剂用沙土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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