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鲁安监2007-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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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生产禁令

化工安全生产禁令

化工安全生产禁令一、背景介绍化工行业是现代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其特殊性质,化工生产存在着较高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国出台了《化工安全生产禁令》,旨在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二、禁令内容1.禁止未经许可从事化工生产根据《化工安全生产禁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不得从事化工生产活动。

此举旨在避免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和资质认证的人员从事危险品操作,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2.禁止擅自更改或违规使用设备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设备,并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结构或违规使用设备,以免引发事故。

3.禁止违反操作规程和程序化工企业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操作规程和程序,如未经允许擅自调整化工生产参数、混合化学品等,以免造成事故。

4.禁止私自调整或停用安全设施化工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状态。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调整或停用安全设施,以确保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5.禁止违规储存、运输和处置危险品危险品的储存、运输和处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储存、运输和处置危险品,避免发生危险物品泄漏、爆炸等事故。

6.禁止无证从业人员参与化工生产化工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禁止无证从业人员参与化工生产活动,减少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的事故风险。

三、执行机制为了有效执行《化工安全生产禁令》,我国建立了相关的执行机制,包括:1.设立专门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了专门的化工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

该部门负责审批化工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等工作,确保化工企业依法运营。

2.加强执法力度监督部门加大对化工企业的执法力度,对违反禁令内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厉处罚。

特殊作业安全教育试题及答案201505

特殊作业安全教育试题及答案201505

特殊作业安全教育试题企业名称:岗位:姓名:分数: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特殊作业是指单位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2、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灾、(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作业。

3、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4、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5、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6、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道)、(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的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称为断路作业。

7、作业活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

8、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除按企业规定的程序签批外,还必须由(分管生产技术或安全的副职以上负责人)签字确认,签字人对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在题后括号内打√或×)1、作业前应对作业场所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安全措施。

(√)2、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应急预案不需要建设单位审查。

(×)3、凡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地方或场所,严禁动火。

(√)4、密闭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密闭空间作业。

(×)5、凡要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必须按照“先作业、后检测”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化工企业十大禁令

化工企业十大禁令

化工企业十大禁令
化工企业十大禁令
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1、严禁携带烟火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2、严禁酒后上岗、在岗饮酒、串岗、睡岗、脱岗;
3、严禁为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进入生产区;
4、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5、严禁未办理安全作业证、无监护人进行危害性作业;
6、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7、严禁随意更改或损坏安全联锁、消防设施、工具和设备;
8、严禁乱排乱放各类油品、液化气、瓦斯和化学试剂;
9、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
10、严禁违规运输和违章驾驶;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1、
2、
3、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带班值班制度;
4、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
5、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
6、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装置;
7、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8、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查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9、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10、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020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四篇)

2020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四篇)

工作总结参考范本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四篇)目录: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一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告知二
化工安全生产问三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四
- 1 -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一
1、加强明火管理,不准在厂区内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人员进入。

3、当值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包括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8、未经许可,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检查合格,不准启用。

11未办理相关作业证,未采取相应措施,措施未落实,不准进行作业。

12、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未经考试合格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二、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三、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2 / 13。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7784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77842

附件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简称《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和《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汇总如下:第一条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国家及省有关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和布局;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布局和安全发展规划;新设立企业和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建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厂址选择、总体布局及周边安全间距等依照适用范围分别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有关专业设计规范等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建设和监理,有关的设备、设施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制造,项目的建设和试生产应当依法通过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取得试生产备案意见书,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第6、7、8、9、10要素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第6、7、8、9、10要素

6.2安全设施管理
6.2.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建立 安全设施台帐。
[审查要点]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台帐。 [台帐]
台帐要体现专人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机制, 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和保养,确 保在任何时间都要保持完好.
[制度-1]《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安全设施的定义和范围要符合225号文的 要求,安全设施的设置要符合相关法规 和技术标准;明确本制度的执行主体和相 关部门.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一、明确两个规范适用的范围;
二、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类别、厂房(仓库)的耐火等 级和构件的耐火极限、厂房(仓库)的防火分区、防 爆泄爆、安全疏散通道、耐火保护;
三、建构筑物之间、与装置、与道路、与院墙、与罐区、 堆场的安全间距;
2. 实行专人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机制,定 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和保养, 确保在任何时间都要保持完好.
3.安全设施应与设备设施的检修管理同步 ,在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将安全设 施检修列入计划中,同时进行检修。
6.2.2.企业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要求]
在应当设置的地方设置;
设计资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 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
施工资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 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建 [2001]82号
[注意] 对过去的老项目(以企业开
展安全标准化时间为界限)不考核 。
6.1.4. 企业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应严格 执行变更管理规定,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 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四、罐区之间的安全间距、罐与罐之间、罐与泵房、罐 与装卸场地、罐与防火堤之间的安全间距;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条禁令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条禁令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条禁令为了保障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防范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禁令。

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违反条例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一、禁止擅自更改、拆除、移动安全设施1.1 禁止擅自更改安全设备的位置、数量、规格等,如发现安全设施破损或存在隐患,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1.2 禁止未经批准拆除或移动安全设施,如防爆门、防护栏杆等设备,以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二、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入危险作业区域2.1 非授权人员严禁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如生产车间、储罐区等危险区域,以免发生伤害事故。

2.2 任何人员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培训,并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方可进入。

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工作区域3.1 工作区域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地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工作区域。

3.2 如有特殊需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工作区域,必须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并经过安全人员的指导和监管。

四、禁止私自加工、储存、销售、使用化学危险品4.1 禁止私自加工、储存、销售、使用未经审批的化学危险品。

4.2 任何加工、储存、销售、使用化学危险品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化学品的安全操作。

五、禁止随意抛撒、丢弃废弃物5.1 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储存、处置,不得随意抛撒或丢弃。

5.2 废弃物的处置必须通过专业的垃圾处理机构进行,切勿私自倾倒或处理。

六、禁止私自接触或修理电气设备6.1 电气设备的接触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持证人员进行,严禁非授权人员私自接触或修理电气设备。

6.2 发现电气设备异常、故障,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切勿私自操作。

七、禁止吸烟、明火等火源进入禁烟区域7.1 所有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储罐区域等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7.2 禁止携带明火等任何火源进入禁烟区域,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八、禁止违反操作规程和程序8.1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程序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

安全生产山东省地方法规

安全生产山东省地方法规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0]62号 安全办
山东省政府
鲁政发〔2010〕77号 安全办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0]118号 安全办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0〕153 号
安全办
省安监局 省总工 鲁安监发〔2011〕16
会 团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委

安全办
省人大常委会
十一届省代会21次会 议
安全办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函字[2011]96号 安全办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1]186号 安全办
省人大常委会 九届省代会17次会议
山东省公安厅 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 省安全生产
鲁公发〔2012〕19号
监督管理局
安全办 安全办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2]38号 安全办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发[2012]16号
安全办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2]55号 安全办
29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30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气焊操作消防安 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安全监
31 管 认真开展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
生产、储存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
32 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
质总体方案》和省有关部门具体实
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2]55号 安全办
山东省安监局 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2]74号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通过
安全办 安全办
鲁安监发[2012]126号 安全办
山东省安监局

化工安全生产禁令

化工安全生产禁令

化工安全生产禁令
化工安全生产禁令是为了保障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防止因疏忽大意、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事故和环境污染。

禁令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禁止在未取得相关证照和许可的情况下开展化工生产活动。

化工生产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如果没有合法的证照和许可,将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必须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明确生产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要求,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违规生产。

其次,禁止生产单位和从业人员在未接受过安全培训的情况下从事化工生产工作。

化工生产涉及各种危险化学品和设备,必须确保从业人员具备足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使用和操作危险化学品和设备,避免事故的发生。

必须建立每年一次的安全培训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和技能。

再次,禁止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

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是化工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禁止未经许可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禁止乱倒废液、乱排废气等不当处理危险废物的行为。

对于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

最后,禁止超载和超负荷运输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的运输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超载和超负荷运输会导致运输工具的稳定性下降,增大事故发生的概率。

必须加强对化工产品运输的监督,严格控制载重量,确保运输安全。

综上所述,化工安全生产禁令是为了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禁令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执法,还需要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自觉遵守,共同推动化工行业的健康发展。

化工安全生产禁令

化工安全生产禁令

化工安全生产禁令摘要:化工安全生产禁令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而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化工安全生产禁令的背景、意义、内容、执行措施,并分析其对化工行业发展的影响。

1. 背景化工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由于化工生产环节存在较高的风险和隐患,化工事故频发,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遏制化工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化工安全生产禁令应运而生。

2. 意义化工安全生产禁令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禁令的实施可以有效遏制和预防化工事故,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化工事故频发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禁令的实施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促进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禁令的执行需要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改进生产工艺,推动行业向更高安全标准发展。

3. 内容化工安全生产禁令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应制定适用于自身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管理层和员工在安全方面的责任。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2 安全生产设施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企业应配备适当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消防设备、泄漏控制设备等。

•进行定期设备维护检修: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3.3 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建立严格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制度,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建设:企业应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提高其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执行措施化工安全生产禁令的执行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制度:政府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四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四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四篇)目录: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一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告知二
化工安全生产问三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四
- 1 -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一
1、加强明火管理,不准在厂区内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人员进入。

3、当值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包括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8、未经许可,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检查合格,不准启用。

11未办理相关作业证,未采取相应措施,措施未落实,不准进行作业。

12、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未经考试合格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二、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三、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3 / 3。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第一条进入装置区安全须知:(一)未经准许、未接受安全教育者不准进入装置区;(二)车辆进入装置区须装阻火器、进生产区须办票证;(三)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不准进行施工和作业;(四)不准乱动厂内任何设备、设施和化学品;(五)不准擅自排放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品;(六)不准私自带香烟火种、易燃易爆品进入装置区;(七)不准在易燃爆区使用手机等非防爆器具;(八)不准穿铁钉鞋和易起静电服装进易爆区。

第二条人身安全十大禁令:(一)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上岗操作;(二)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区域;(三)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四)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五)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严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六)未办理维修作业票,严禁拆卸停用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阀门等设备;(七)未办理电气作业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八)未办理施工破土作业票,严禁破土施工;(九)严禁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十)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第三条防火防爆十大禁令:(一)严禁在装置区内吸烟,严禁私自携带香烟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装置区;(二)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票,在装置区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三)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四)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爆炸危险场所;(五)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六)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爆炸危险场所;(七)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其它化学危险品;(八)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非防爆设备、器材、工具;(九)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十)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火防爆设施。

第四条车辆安全十大禁令:(一)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二)严禁无证开车、非专职司机驾驶车辆,严禁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三)严禁空档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四)严禁人货混装、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五)严禁违反规定装运危险物品;(六)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七)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司机疲劳驾驶;(八)严禁装卸化学危险品的机动车辆违规装卸;(九)严禁危险品拉运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违章作业;(十)严禁危险化学品拉运车辆随意行驶及停放。

化工企业八大禁令

化工企业八大禁令

2. 声誉损失
违反安全规定的企业可能会遭受公众 和行业的质疑,影响企业声誉。
3. 安全隐患
不办理作业许可证可能导致操作不规 范,增加事故风险,对员工生命安全 和企业财产造成威胁。
4. 经济赔偿
因违反禁令导致的事故可能会引发巨 额赔偿,增加企业经营成本。
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化工厂未办理作业许可证进行危险作业,导致爆炸事故
VS
某石油公司在未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的情况下进行钻井作业,过程中发生 火灾,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经调 查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申请作业许 可证,且在作业过程中未配备必要的 安全设施和应急设备。最终,该企业 被罚款300万元,企业负责人被追究 刑事责任。
06 禁令六:严禁使用未经批 准的工艺和设备
3. 员工权益受损
员工可能面临生命安全和健康风险,权益受 损。
2. 企业声誉受损
违反禁令可能导致企业声誉受损,影响企业 的长期发展。
4. 社会影响
违反禁令可能引发社会舆论的谴责,影响社 会稳定。
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化工厂违章操作导致爆炸事故
某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导致反应釜内的化学物质发生剧烈反应,引 发爆炸。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工厂受到严重损失。经调查,事故原因是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所致。
某化工厂在未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了一项危险作业,操作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10人受伤。经调查发 现,该企业未按规定申请作业许可证,且在作业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操作。最终,该企业被罚款500万元,企业负责人被追究 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
案例二:某石油公司未办理作业许可 证进行钻井作业,引发火灾
4. 法律责任
Hale Waihona Puke 违反操作规程可能导致产品不合格或质量 不稳定,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客户信任度。

HSE知识

HSE知识

HSE知识1.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失、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2.本质安全:是指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包括失误一安全功能、故障一安全功能两方面。

3.工伤事故的分类: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4.未遂事故:事件的发生可能造成事故,也可能未造成任何损失。

对于没有造成职业病、死亡、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事件称为“未遂事件”或“未遂过失”或“近事故”。

5.风险:风险是危险、危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危险、危害事故所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的综合度量。

用风险率来衡量,风险率等于事故发生的概率与事故损失严重程度的乘积。

风险率也用危险度表示。

6.违章指挥:强迫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7.违章操作:职工不遵守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8.违反劳动纪律:不按规定遵守或违反用人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到履行,要求全体员工在劳动、工作、生活过程中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统称为“三违”。

9.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法‣第l7条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作了如下规定:(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化工企业安全禁令

化工企业安全禁令

化工安全生产六十一条禁令(一)生产厂区十二个不准:1.不准在厂区内吸烟,上岗前、在岗期间饮酒。

2.不准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内。

3.不准睡岗、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或影响生产安全的事。

4.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5.不准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生产岗位。

6.不准使用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包括移动式电动工具)。

7.不准动用自己未分管的设备、工具。

8.不准安全措施不落实开始设备检修作业。

9.不准启用停机检修后未经彻底检查的设备。

10.不准就地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

11.不准未办理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防范措施未落实,进行相关作业。

12.不准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职工独立作业,未取的相应特种操作证的员工进行特种作业。

(二)操作工的六个严格: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三)动火作业八大禁令:1.严禁未取得合格动火证进行动火作业2.严禁未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进行动火作业3.严禁未按规定清洗,置换进行动火作业4.严禁未将周围易燃物清除进行动火作业5.严禁未按规定定点定时进行动火作业6.严禁未按时作动火分析进行动火作业7.严禁未佩戴合格防护设备进行动火作业8.严禁未配置消防设施,现场监护人员不到位进行动火作业(四)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1.必须取得合格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置换、通风3.必须切断动力电,作业使用安全灯具4.必须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5.必须在作业前对受限空间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双确认,并按规定定时进行安全分析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使用合规的作业工具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8.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专项预案,配置消防设施和抢救设备(五)机动车辆十大禁令:1.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

1.重大危险源评估概述1.1 安全评估目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危险源需定期进行安全评估的要求。

依据相关标准、规定,全面掌握和分析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状况,判别危险等级,为推进重大危险源登记,完善数据库建设工作,提供翔实依据。

通过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评估,判别和确认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与法律法规、标准等的差距,提出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的整改建议,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督促整改,依法整治和监管提出依据,以实现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1.2 安全评估依据1。

2.1 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7)《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8)《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9)《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第3号令);(12)《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2005年);(13)《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14)《剧毒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第2号);(15)《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141号令);(16)《关于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的通知》(鲁安监[2007]115号);(17)《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0号);1.2。

2 标准规范(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4)《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11)《安全标志》(GB2894-2008);(17)《安全色》(GB2893—2008);(1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09);1。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41条禁令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41条禁令
处理能力
2021
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及时发现并
消除安全隐患
01
02
03
04
提高员工安全 意识,减少事
故发生
2020
完善安全设施, 确保生产环境 安全
2022
感谢您的到来
汇报人名字
2 全生产知识
3
定期举办安全生 产讲座,邀请专 家进行讲解
监督与检查
01
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确 保禁令得到严格执行
0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 隐患及时整改
03
设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 举报违规行为
04
对违反禁令的行为进行严 肃处理,形成震慑效应
违规处罚
1. 违规处罚原则:公平、公正、公 开
2. 处罚方式:警告、罚款、停职、 开除等
04
化工行业对环境保护要 求较高,需要严格控制 污染物排放
禁令的制定目的
保障员工生命安全:通过制定禁令,提高员工安 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企业生产安全:通过禁令的实施,确保企业 生产安全,降低生产事故的发生率。
维护企业形象:通过禁令的严格执行,维护企业 形象,提高企业信誉。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通过禁令的制定和执行,促 进化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行业整体安全水平。
02
员工必须遵守 安全操作规程, 确保生产安全
03
员工必须佩戴 安全防护用品, 确保自身安全
04
员工必须及时 报告安全隐患, 确保生产环境 安全
禁令执行
培训与宣传
定期组织员工进 行安全生产培训,
提高安全意识和 1
技能
利用企业内部网 4
络、微信公众号 等渠道,发布安
全生产信息
制作宣传海报、 手册等,普及安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安全生产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安全生产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1、安全生产法中十条免责条款你可能有所误解了,《安全生产法》没有什么10大免责条款?相反第49条明确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专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属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2、南方电网电力安全生产十大禁令是什么一、严格执行“两票”制度。

严禁无票工作、无票操作和擅自更改“两票”的工作内容;严禁在未按规定设立监护人或监护不到位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二、严格执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及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技术措施。

严禁在未经验电和没有可靠接地的停电设备上工作;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擅自改变安全防护措施、扩大工作范围的工作。

三、严格执行工作“四措”和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的工作要求。

严禁在无工作方案、作业指导书或标准程序作业卡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四、严格执行防高空坠落安全防护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有关规定。

严禁在高处作业过程中失去保护;严禁不按规定正确着装、穿戴安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区域。

五、严格执行带电作业工作规定。

严禁无工作方案或采用未经审定的工作方案进行带电作业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工器具开展带电作业;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六、严格执行感应电压防护规定。

严禁在无可靠接地的带感应电设备上工作。

七、严格执行带电跨(穿)越施工架线的工作规定。

严禁无跨越架和无安全、可靠措施的带电跨(穿)越工作。

八、严格执行在SF6电气设备上工作的规定。

严禁事先未进行通风就进入SF6配电室和在无防毒措施的情况下开展SF6设备的事故抢修及日常检修工作。

九、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的安全工作规定。

严禁开展违反消防、爆破、高压气瓶管理要求的工作。

十、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严禁酒后进入生产、作业区域;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驾车。

(2)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扩展资料第一道防线:高速、准确地切除故障元件的继电保护和反应被保护设备运行异常的保护不损失负荷,快速隔离故障;第二道防线: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安全自动装置允许损失少量负荷,避免元件过载、电网失稳;第三道防线:失步解列与频率、电压控制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避免电网崩溃。

安全评价常用法律法规

安全评价常用法律法规

1 安全评价依据1.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第52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8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6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9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第7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3】第4号)。

1.2 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591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根据2014年7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5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3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3号);《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10】第586号);《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5】第19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2013】第63号,安监总局【2015】80号令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2009】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2009】第21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2009】第27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第30号,安监总局【2015】80号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2010】第36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2015】第77号修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2011】第40号,安监总局【2015】79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2011】第41号,安监总局【2015】79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2012】第45号,安监总局【2015】79号修订);《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2012】第47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2012】第48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2012】第49号);《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第69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4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140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3年完整版);《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1版)(公安部);《特种设备目录》(质检总局【2014】第114号);《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53号);《关于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的通知》(鲁安监发【2007】11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2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及<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63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2】55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务会第80号公告);《山东省消防条例》(2011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149号);《关于加强易爆炸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62号);《关于印发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100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60号【2013】);《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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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的
通知
鲁安监发[2007]115号
各市安监局: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新上马了一大批化工企业和建设项目,其中相当一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个体、民营企业没有从事过化工生产的经验,对化工行业的特点、规律及相关规定不熟悉、不掌握,存在着不懂管理、不会管理、想干不会干、边学边干现象,在现场管理、职工培训、动火作业、设备检修等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和由此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

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以下简称《四十一条禁令》),对规范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进一步做好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四十一条禁令》精神,现提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请各市安监局督促本辖区化工企业特别是管理基础较差的小型个体、民营企业,认真落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的有关要求,并将有关内容在相应的场所张贴、悬挂,在职工中认真组织学习,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同时,要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当前开展的安全标准化等活动,逐步完善各项规
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对职工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
高作业。

十二、不准违规使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严格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取得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挡溜车。

四、严禁带病行车。

五、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六、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七、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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