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司法考试新政策】司法考试新政策

【2020司法考试新政策】司法考试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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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司法考试新政策】司法考试新政策

人民日报记者从1月14日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获悉,2017年是国家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年。

在会上,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指出,要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要做好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落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重要举措

分工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做好司法考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研究制定国家统一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要继续做好国家司法考试

组织实施工作。

了解到,2017年是国家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年。会上,进一步强

调了要推进考试安全体系建设,加强考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建设,全面提高考试工作管理水平。吴爱英指出,司法考试制度建

立以来,成效显著,选拔出一大批法律职业人才;2017年完善国家

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工作任务很重,要为明年考试制度调整做好

充分准备。

B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

业专科,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

名学历条件,主要是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有

关适用本科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将任职、执业学历放宽

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规定而采取的措施。因此,符合放宽报名学

历条件、考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法律这一特别规定的精神,应当在

放宽地区任职或执业,以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

这也是立法允许在这些地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初衷。至于放宽报

名学历条件人员获得法律职业资格后,又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其

任职和执业选择,应由所在的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律师管理部门规

定并掌握。

C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之所以对这些地区的应试人员实行合格分数线放宽,其目的也只是为了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因此,取得此类证书的人员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和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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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考试的时候就想写点东西记录下来,如今考过了,就写下来吧。 首先,有几点声明: 1、如果你是想靠只看三大本过司考,那后面不用看了,我没试过,不敢瞎说。 2、若2015年司法考试有较大改革,请慎重参考以下内容。 3、本文重点在推荐老师,其实最主要的依据是张三太郎那篇帖子,只不过我时间有限,所以范围更小,一些他推荐的老师我没时间听,不做评价。另外,我是推荐老师,不是推荐学校,恐怕没有哪个学校能把这些老师全部网罗进来,所以,去哪找他们的课程呢?如果想节约成本,论坛、淘宝,你懂得。 4、有些推荐的老师会同时推荐一些书。别紧张,不是让你自己看的,否则不如看三大本了。这些书全部都是这些老师作为讲义用的,跟着划就行了。 5、我只是提供一个实在没办法的办法,一个半月对司法考试来说太短了,除了百分百的努力,还需要很大的运气成分。我相信,如果不是赶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话,我八成也挂了。所以如果想尽量降低运气因素,还请多留出一些时间复习。 然后,说一下必备的条件: 1、受过法学本科教育。有多少基础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要

有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思维。我的基础就不好,毕业10年都忘光了,还思维方式多少还在。 2、良好的身体。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尤其是到最后,可能要每天熬夜。考试过程中,2天12个半小时大脑高速运转,不是每个人都承受得了的,可能有些战友会有体会,考完试后,感觉整个身体都被掏空了。 3、健康的心态。首先最好别有看看就能过的心态,除非你是超级学霸。15门学科,358万字的教材,290多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220万字。150万字的真题,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即使通读一遍,可能需要的都不止1个半月,何况你要记住。当然,千万不要有肯定过不了直接放弃的心态。考试就是给人过的,既然有固定的通过率,通过的为什么不能是你?如果从心态上放弃,你就完了。司法考试真正难的地方在于涉及的面太广,当你做做真题你会发现,其实考题并不难。第三,不要有把每个知识点都弄清楚死扣的心态,耽误的时间是不值得。最后,不要带着急功近利的心态,一定要保持心态平和,不能急躁,否则你会乱了方寸。当你同时带着复习考试和学习知识的心态复习时,你会发现,至少在心理上你会轻松很多。 4、充足的复习时间。按照一般说法,司法考试比较保险的有效复习时间是600-800小时。如果少于400小时,就比较危险了。当然,这只针对一般人,但你有把握你就是“二班”的?一个半月实在是不能再低的底线了,这一个半月里,可能你要抛下

合同法练习题及参考答案.doc

综合练习题(一)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C)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除外。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6个月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1年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2年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4年 2.下列合同中属于无名合同的是(B)。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互易合同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旅游合同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技术咨询合同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多式联运合同 3.如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称:“我公司现急需某品牌和型号的彩电400台,如贵公司有货,请速来函,我公司将派人前来联系。”该函件属于(A)。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要约邀请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要约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反要约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承诺 4.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C)。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5%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10%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20%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30% 5.甲为乙保管彩电,仅因疏于注意而导致彩电被摔坏,则(A)。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构成违约责任而不构成侵权责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构成侵权责任而不构成违约责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既构成违约责任,也构成侵权责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既不构成违约责任,也不构成侵权责任 6.甲有一古画,先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后觉得乙出价不高,又与丙就同

2020国家司法考试解读

2020国家司法考试解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解读 司法考试简介 我国实行司考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制度,通过司考只是取得了律师资格,要想做律师,还须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根据《律师法》,申请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我国宪法; (2)具有律师资格;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应当从检察官或者其他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 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 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每卷100题。其中:1-50题为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51-85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70分;86-100题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 分。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共7题。各 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 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 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 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司法考试需要复习多久-司法考试复习时间表

司法考试需要复习多久-司法考试复习时间表 众所周知,司法考试是比较难的,其通过率非常低。想要一次通过司法考试,好好复习是关键。司法考试需要复习多久?如何利用短短的时间复习,达到一个质的飞跃。合理安排时间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天星培训的专家为大家介绍下: 一、打基础、做准备(11月——2月) 在这个阶段,主要是要准确把握司法考试的复习备考方向,对重要的知识点有所了解,为后面的系统复习和强化记忆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个阶段可以先听长沙厚大司考的名师课件,用这个打基础,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在这个时期一定要重视基础理论问题,因为司法考试理论性加强的趋势非常明显,运用基本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考查方式多次出现。此时的复习,最好能够先听一次老师的讲课,然后对课堂上讲解的问题进行消化理解,然后再带着问题第二次听课,从而最有针对性地解决自己在理解上存在的疑点。 二、全面复习,系统提升(3月——7月) 经过在理论阶段的学习,考生在法律理论素养和法律基本知识上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对考试的基本形式、基本知识点和基本的复习思路有了整体的了解。以此为基础,从3月份开始到7月上旬,就要进入精耕细作、系统复习和深入理解的阶段。 三、融会贯通,综合串联(7月——8月 进入到七月份之后,复习进入了一个融会贯通的提升阶段,要进一步将分散的知识点融会贯通,加深理解,加强记忆,最终将法条法理和司法考试的命题结合起来,将学习能力转化为考试能力和得分能力。 从近年来司法考试的命题趋势上看,试题的综合性越来越强,不仅在一个部门法内部会将相关的法条综合考查,而且还出现了将实体法和程序法综合考查的案例。因此如果不能将知识点和法条综合起来,明白分散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很有可能在考试中丢三落四,影响最终的分数。在这个阶段,有丰富辅导经验的老师会帮助大家整理、归纳、串联相关知识和法条,真正提高大家在实战中应用法条的能力。 四、最后冲刺阶段(8月中下旬——9月考试) 最后的冲刺阶段,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真题 俗话说得好:“万变不离其宗”。扎实搞好历年真题的研习,比自己没有针对性做一些习题要好的多。 2.把握各科要点 法律基础较弱的考生,最好是全面过一遍知识点,建立一知识体系网。法理学、法制史、三国等部门法基本没有法律条文,复习书中知识点尤其重要;商法、经济法中法律条文数量极多且及其繁杂,但理解不难,直接看法律条文效率较高;三大诉讼法、民法、刑法等部门法既有理论深度又包含众多的法律条文,比较适宜的方式是结合相关法律条文来阅读辅导用书,既了解法学理论的“应然”状态,又熟悉我国现行法的“实然”状态。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刑法时间效力

基本案情」 1991年8月18日晚,被告人胡某伙同张某、周某、刘某商量去搞点钱用。当晚,四人分乘两辆摩托车窜至本市渝水区观巢镇京桥村委舍江村,敲开被害人晏某、晏小某兄弟俩的房门,被告人胡某和周某、刘某三人蒙面、持刀进入室内,问晏某、晏小某要钱,当他们兄弟俩说没有钱时,便在房内进行搜寻,后搜得现金3710元,1990年国库券60元,照相机一部,手表二块,臂力器一根。临走时,还将晏某、晏小某用绳子捆绑 起来嘴里塞上毛巾,然后逃离现场。2002年11月27日被告人胡某被抓获。 「裁判结果」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胡某犯抢劫罪向渝水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作案一次,劫得现金3710元及国库券等,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因本案的行为是发生在1991年,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按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进行处罚。被告人胡某等人蒙面持刀入室,抢劫现金3710元及其它物品,虽不应以入户抢劫或数额巨大来定罪量刑,但考虑本案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较大,应从重处罚。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第一款之规定,于2002年12月20日作出刑事判决如下:被告人胡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宣判后,被告人胡某不服,提出上诉。上诉理由是原判量刑过重。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被告人胡某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 程序合法。原审判决对被告人胡某的量刑并无不当,应予维持。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刑事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豸说法」 进入案件之前,我们了解一下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也就是耳熟能详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所谓“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刑法对于其生效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不具有溯及力,但是如果与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旧法)比较,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仍然 予以适用。用最简洁的话理解就是:“有利于被告人”原则。 现行刑法的该规定主要是针对我国1979年旧刑法和现行刑法之间的矛盾问题,且主要是针对新刑法溯及力的问题。即新刑法对公布之前的行 为是否认为是犯罪问题,以及如何适用等问题。 "从旧兼从轻"原则具体举例说明: 首先,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 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 其次,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刑法。 再次,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 是旧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时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

国家司法考试合同法》完整试题精选(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 A.婚姻关系 B.收养关系 C.监护关系 D.财产关系 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 A.技术转让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 4.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非格式条款 D.法律规定 5.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 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 D.借用合同 6.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 A.赠与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承揽合同 7.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 )两个法定阶段。 A.起草和抄写 B.意思和表示 C.要约和承诺 D.协商和谈判

8.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 )。 A.合同当事人完全相同的缔约目的 B.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C.虽未合意但已有协议 D.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必要条款业已达成协议 9.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合同签订地 B.合同承诺生效地 C.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D.当事人主营业地 10.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经常居住地 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合同签订地 11.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 A.有效成立 B.可变更可解除 C.无效 D.可撤销 12.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 A.债务人承担 B.代位权人承担 C.全体债权人承担 D.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13.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 )。 A.6个月 B.一年 C.两年 D.三年 14.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 A.主体的变更 B.客体的变更 C.内容的变更 D.全部基本条款的变更

0301法学一级学科简介

0301法学一级学科简介 一级学科(中文)名称:法学 (英文)名称: Science of Law 一、学科概况 法学是高等教育中最早的专业之一。世界上早期的大学,如博洛尼亚、巴黎、牛津、剑桥等,均有法学专业。随着法治理念的成熟和全球性推广,法学教育始终处于稳定发展的状态。中国的法学教育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早在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私塾性质的法学教育,至汉唐时期已经相当发展。不过,正规的、职业化的法学教育则出现于清末民初。近代中国法学始于19世纪中叶,继受了诸多西方法律传统。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法学经历了引进初创(1949-1957)、遭受挫折(1958-1966)、恢复重建(1978-1991)、改革发展(1992—)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飞跃发展,形成了从大专、本科到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的完整的法学教育体系,以及包括法学学士、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在内的多层次的高等法学教育学位制度体系;法学学科日臻完善,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法学法律人才,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法学研究繁荣发展,形成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学教学质量提高,法学专业课程设置日益系统化,培养方法不断改进,不同层级、类型的法学学位定位逐渐清晰、衔接日益合理,法学教学活动与科研、司法考试、法律实践、职业发展等联系更为紧密,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诊所式教学和模拟法庭等多种教学方式得到逐步推广。

二、学科内涵 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1)法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法。这里的“法”包括通常所说各种意义的法:从法的形式角度说,包括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从法的体系角度说,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等法律部门;从时间角度说,包括古代法、近代法、现代法和当代法;从空间角度说,包括本国法、外国法、本地法、外地法;从历史类型角度说,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从一般分类角度说,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从表现形态角度说,包括动态法和静态法、具体法和抽象法、纸面法和生活中的法、理想法(如自然法)和现实法(如实际生效的法)等等。(2)法学还要研究各种“法的现象”,即基于法产生的各种现象,如立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的起源、发展、移植、继承、现代化;法律秩序、利益、正义;法律观念、思想、制度、事实、规律等等。(3)法学还要研究“与法相关的问题”。法和法的现象不是孤立的,它的存在和发展同其他事物特别是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现象有着密切的联系。研究这些相关问题可以更好的研究法学的主要问题。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92》,作为国家标准的学科分类,法学学科分为五个子项,分别是“理论法学”、“法律史学”、“部门法学”、“国际法学”以及不属于前述四类的统称为“法学其他学科”。理论法学的子学科包括:法理学、法哲学、比较法学、法社会学、立法学、法律逻辑学、法律教育学、法律心理学及理论法学其他学科等;法律史学的子学科包括: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制度史

(完整版)历年合同法司法考试真题详细解释与答案200220111

2002---2011 年司法考试合同法试题汇总与分析、单项选择题 2011 年) 1. 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 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2011 年卷三单选第 1 题) A. 《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 《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 《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答案】C 【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解析】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 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本题中,乙、丙等购房人虽 然与甲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书》,但是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在该《协议书》中,乙、丙等购房人被迫放弃了数额巨大的利息、违约金支付的要求,该约定显然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3. 王某是甲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 万元 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 2 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单选第 3 题) A. 无效 B. 效力待定 C可撤销 D有效 【答案】D 【考点】法人的代表机关【解析】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机关,其权限来自公司的章程,而非

2020年法考全年时间安排表

法考考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只有考过客观题才能报考主观题,客观题的成绩有效期为2年(当年度和下一年度)。 1、客观题(选择题,2卷,机考) 考试时间:一般在9月上中旬,每卷考3个小时,上午8:30-11:30,下午14:00-15:00 试卷内容:卷一考公法(刑法+刑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法+国际公法);卷二考私法(民法+民诉+商经+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考试题型:每卷100道选择题,其中50道是单选(1分/道),50道是多选和不定项(2分/道) 考试分数:每卷150分,共300分,180分为通过(合并计算),一般考后1个星期出成绩 2、主观题(问答题,1卷,机考/笔考) 考试时间:一般在10月中下旬,考4个小时,上午8:30-12:30 试卷内容:不考三国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中国法律史 考试题型:1道论述题+4道案例分析题,其中4道案例分析题中有一道选择题,18、19年均为行政法和商法二选一 考试分数:共180分,108分为通过,一般考后1.5个月出成绩 三、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报名时间预计为6月中旬至7月初。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报名时间预计为9月下旬。 2、报名条件

能不能报考首先需要看时间,以2018年4月28日为界限。 在这之前取得本科学籍(考籍)/毕业证的为老人; 在这之后取得本科学籍(考籍)/毕业证的为新人。 老人老办法 针对老人只需要看2个条件: 1.只要你取得本科学籍(考籍)或毕业证,无论是不是法学专业、无论是不是全日制,都可以考! 2.针对还未毕业的同学,只要拿证的时候是毕业生身份即可,也就是今年大二、明年大三的同学可以报考! 新人新办法 针对新人需要看3个条件: 1.本科是不是全日制:不是的同学就只能止步啦~ 2.是不是法学专业:法学专业的同学,在毕业那年起就可以报啦~ 3.全日制非法本:能够报考的方式有2种: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法硕、法博学位。 总结一下

民法—18种时间知识点总结

1、法院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接到通知不服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2、宣告失踪: 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的次日起满2年的,战争期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公告期3个月; 宣告死亡: ①下落不明满4年; 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③战争期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意外,有关机关证明不能生还的,0,公告期①②为1年,④为3个月。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期间1年,《民通意见73》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1年,《合同法55》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4、“狭义无权代理”、“限制行为人的民事行为”相对人的催告权1个月内予以追认,未作答复,视为否认,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有撤销的权利,“通知”。 5、诉讼时效: ①普通诉讼时效,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算②1年四种人身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毁损或被丢失的。 ③3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请求权④ 4年,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 6、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预告登记失效。 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7、留置权人指定的宽限期不少于2个月,无约定。 8、占有人返还原物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该请求权消灭。 9、遗失物的公告期6个月。 10、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期间1年(登记之日,恢复自由之日)。 11、继承权诉讼时效2年,自有人否认他的继承权之日起,最长保护期20年自继承开始之日。 12、所有人向受让人主张返还遗失物,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主张。 13、保证期间6个月、2年。 14、代位权,诉讼时效2年;撤销权,诉讼时效1年(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除斥期间5年(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 15、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有质量保证期的不适用2年的规定。 16、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除斥期间),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法定撤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除斥期间)。 17、不定期租赁6个月以上,未采用书面形式。 18、出卖租赁房屋,应在出卖前3个月内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不得行使优先购买权。

2011年司法考试合同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1年司法考试合同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2011年卷三单选第12题) 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 【答案】B 【考点】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 【解析】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据此可知,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通知乙公司即可,无须得到乙公司的同意。 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据此可知,债务人丙公司将自己对乙公司的全部债务转让给戊公司需要得到乙

公司的同意,否则该转让无效。因此,丁公司不能直接向戊公司行使代位权。 选项C、D错误。丙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债务承担因未取得乙公司的同意而无效,所以,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及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等都不能作为戊公司的抗辩理由。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3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13题) A.《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B.《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 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B 【考点】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 【解析】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

模拟法庭简介

宁阳二十四中“模拟法庭”法制教育活动简介为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宁阳二十四中从教育内容、教育形式、教育手段的创新入手,注意突出直观性,让中学生选择典型案例,自己扮演“法官”和“当事人”,让学生不仅能听到、看到更能直接亲身参与其中形象直观生动的“模拟法庭”教育活动,使教育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学校的这一普法教育形式成为法制教育的“保留节目”。 一.模拟法庭的举办的目的与意义: 在仿真的状态下,通过对所选择案件的重演或者预演,使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培养和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学生反应能力、思辩能力。 二.模拟法庭简介: 课堂教学普法教育的内容需要与社会实际紧密联系,“模拟法庭”形式特殊,其教育效果尤为明显。学生通过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不仅能较好的做到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而且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锻炼了多种能力。 在仿真的状态下,通过对所选择案件的重演或者预演,使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培养和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多年来,我

校每学期定时组织模拟法庭活动,涉及交通安全、正确交往、尊老爱幼等学生生活各个方面,受到学生广泛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个完整的模拟法庭活动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做三件事: ①选择典型案件。所选案件是否适当是模拟法庭活动能否取得良好结果的关键。太简单的案件难以引起学生兴趣,太复杂的案件往往使学生如堕云雾,不知所以。因此,我们注意选择那些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贴近学生生活,特别是近年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型案件。 ②有序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活动。模拟法庭作为一种普法教育方法应当吸引尽可能多的学生参与,但是在模拟法庭活动初期却出现只有部分学生参与的情况。那些平时学习好、表达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学生往往是积极参与模拟法庭活动的学生,而学生中学习成绩一般或较差的同学、表达能力较弱的同学往往置身于模拟法庭活动之外,或者在活动中只充当观众。为改变这种状况,我们一方面规定学生必须轮流充当模拟法庭活动中的角色,如当模拟原告、被告、法官或原告代理人、被代理人等,并且指定学生应当完成其中一定任务,如收集证据、撰写代理词、辩护词、判决书等,以此来推动学生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另一方面,将学生参加模拟法庭活动并取得相应学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以此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和投入模拟法庭活动。

司法考试科目有哪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

司法考试科目有哪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 本期个人简历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司法考试科目有哪些以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2016年司法考试报名在即,备战今年司考的小伙伴们下面快来了解一下吧~ 关键词:司法考试科目有哪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 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即国家司法考试,是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是法律执业者必须通过的基本考试。 近日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公告显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考试、录取等政策继续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执行。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分为两天进行,分别考察四个试卷。 试卷一:9月22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2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3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3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考核的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试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司法文书、论述。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其中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以上就是关于司法考试科目有哪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的相关内容啦,准备报考的同学一定要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错过报名呀~ 司法考试科目有哪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 https://www.360docs.net/doc/7812767882.html,/knowledge/articles/5757e3a00cf21193f4ab7709

司法考试合同法部分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5司考试卷三(合同法部分,参考答案附后)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2.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2020江西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安排

2020江西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安排 (一)2016江西司法考试时间 2016江西司法考试时间:9月24日、25日 2016江西司法考试时间:9月24日、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 年国家司法职业培训教育网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 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 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 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 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在实施考场安全管理系统的地方,考生应当按照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发布的公告要求提前到达考场。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司法部于9月26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9月29日晚20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凡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于9月29日晚20时至10月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在“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司法部组织专人汇总情况,整理意见,提交“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经“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依据。

2012年司法考试报名时间及报考指南全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报名时间及报考指南全解析

一、考试简介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具体说来,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资格以及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取得,必须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前提。同时,大部分公司的法务部门也会优先录用取得司法资格的应聘者。如果你羡慕他们在社会上得到大家尊重,取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较高的收入,也想成为他们中间的一员。那么,你所必须通过的入门考试就称之为“国家司法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报名方式 (1)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程序中有一个“网上预报名”的程序,至于是否为必经程序则由省一级司法局确定,考生可以在每年五六月份的时候登录司法部网站以及其他法律网站查询相关信

司法考试合同法部分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2010 年) 5.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 万元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 40 万元, 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 40 万元将该房卖与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 是正确的?( B) 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C.存在 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 11.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 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A.甲地B.乙地C.丙地D.丁地 12. 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 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 1 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C) A. 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3. 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十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两个月后交付图书。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五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两个月后甲要 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D)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 抗辩权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C.乙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图书 D.乙有权拒绝交付与五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部分图书 14. 甲、乙约定:甲将 100 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付货款。还 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十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B)A.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 B.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C.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 同生效D.甲无权请求乙支付价款 (2009 年) 2 6.甲将 300 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 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D) 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 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 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9. 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 乙同意。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B) A.属于种类之债 B.属于选择之债 C.属于连带之债 D.属于劳务之债 10.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 1000 套, 3 月 10 日交货,乙公司 3 月 15 日支付余款九万元。 3 月 10 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 900 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C)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 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 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11. 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 除权B.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C.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 意解除权 D.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2008 年) 3.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 A.只

2021年司法考试三步走及各科名师推荐

司法考试三步走及各科名师推荐 司法考试怎么着手?哪些司法考试教师授课比较好,比较受考生欢迎?哪些教师授课提高分数快?下面我将解决这些问题。 司法考试复习办法不是固定,因人而异,此前在网上看过好多前辈们写,感觉较好!实践中也有好多神人,例如只看三大本通过、只做题也能通过等等,那些毕竟是少数。我感觉只有适合自己学习办法才是最佳。 我复习办法是:听课,看讲义,做真题,遇到难点问题时针对性看三大本有关内容,针对性看有关法条(不要怕麻烦,其实这样状况也不多)! 1.听课。只要是北京总部正规培训机构,她们所聘请教师都是响当当,水平都绝对没有问题,如果你听着效果不好话,那只能阐明你不适应她授课办法,我建议你换一种教师听!选取培训学校一定要选取一种北京总部正规面授或网校。 2.看讲义。在这里回答一下好多同窗关于与否应当看三大本问题,我经验是要看。怎么看呢?我以为依照自己基本来看,如果是初次报考,并且从未系统学过法律,必要要通读三大本;有基本,三大本不用一字不落看,只看重点即可,由于当前讲义基本是按三大本来(我仔细对照过,基本就是三大本内容精髓)。此外,讲义上一定要有上学时笔记(教师上学时口头补充内容,有教师讲义是很简朴,怕你上课不注意听讲,会在上学时补充诸多重要内容)。我重要是看讲义,随着时间推移,讲义会越来越对,这个时候就要把讲义放在一起看,例如,刑法中因果关系属刑法必考知识点,你要把讲义中涉及到有关某些放在一起看,由于各个教师在讲有关内容时候角度不同,对比着看一方面可以加深记忆,另一方面可以使知识掌握更全面某些。 3.做题。题不是做越多越好,重要是掌握住出题思路,懂得题目中那些是陷阱,懂得这道题考什么知识点即可,某些有争议题不必要深究(有些是由于法律修改了,本来答案也就发生了变化),司法考试有争议毕竟是少数(从去年开始我发既有好多学理上争议放到司法考试中来,这是不应当,也许出题人是为了巩固自己立场罢了)。我用是张能宝历年真题,我做了刑法,刑诉,民诉,行政,三国,卷四所有,其他基本没做,重要是没有时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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