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简答)
大学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大学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法学研究的对象是()。
A. 法律现象B. 法律规范C. 法律制度D. 法律关系2. 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
A. 法律概念B. 法律原则C. 法律规则D. 以上都是3. 以下哪项不属于法律关系的内容?()A. 法律权利B. 法律义务C. 法律制裁D. 法律事实4. 法律效力的来源是()。
A. 法律规范B. 法律制度C. 法律关系D. 法律制裁5. 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
A. 文义解释B. 系统解释C. 目的解释D. 以上都是6. 法律适用的原则包括()。
A. 法律优先B. 法律统一C. 法律公正D. 以上都是7. 法律效力的分类包括()。
A. 空间效力B. 时间效力C. 对象效力D. 以上都是8. 以下哪项不属于法律适用的主体?()A. 国家机关B. 社会团体C. 个人D. 非法组织9. 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包括()。
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以上都是10. 法律解释的主体包括()。
A. 立法机关B. 司法机关C. 行政机关D. 以上都是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法律规范的类型包括()。
A. 强制性规范B. 任意性规范C. 授权性规范D. 禁止性规范2. 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
A. 法律性B. 社会性C. 规范性D. 强制性3.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包括()。
A. 法律优先原则B. 法律统一原则C. 法律公正原则D. 法律平等原则4. 法律解释的类型包括()。
A. 立法解释B. 司法解释C. 行政解释D. 学理解释5. 法律效力的分类包括()。
A. 空间效力B. 时间效力C. 对象效力D. 内容效力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
2. 法律关系与法律规范有何区别?3. 法律效力的来源是什么?4. 法律解释的方法有哪些?四、论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1. 论述法律适用的原则及其意义。
法学概论简答题

00040法学概论简答题(共9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国务院的部门规章(5)军事法规和地方规章(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7)特别行政区的单行经济法规(8)特别行政区的法律(9)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10)国家认可的习惯(11)国际条约和国际惯性2.简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法律的空间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什么地域范围内有约束力。
我国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除有特殊规定者外,其效力及于我国的全部领域(包括陆地、水域及其领土和上空,还包括延伸意义上的领域,即驻外使馆与领域外的本国船舶和飞机)。
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只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效力。
3.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特点以及构成要素。
特点:社会主义法律关系(1)是一种思想关系(意志关系)。
(2)是有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3)通过人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得表现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4.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方式(1)法律的适用。
指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的程序,实现法律对特定社会关系调整的活动(2)法律的遵守。
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恪守法律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即守法。
5.简述实现法治必备的条件(1)完善法律体系(2)维护法律的极大权威(3)强化民主法治(4)坚持依法行政(5)保障公正司法(6)搞好法律监督6.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1)在内容上,宪法的内容是关于国家制定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如国家性质、社会的经济制度等,这些问题都是国家生活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2)在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效力。
它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一切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通常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7.简述我国的分配制度我国的分配制度是指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法学概论名词解释、简答

法学概论名词解释、简答一、名词解释题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或称社会主义立法,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法律汇编就是按照现行规范性文件所属的法律部门、颁布的年代或其他分类方法,分门别类地加以编排,并汇成书册,而不改变法律规范的内容。
法律汇编属于技术性工作,不是立法工作。
这项工作本身也不具有任何法律上的权威性和约束性。
法律编纂不同于法律汇编。
在法律编纂的过程中,要按照宪法的精神和法制统一的原则,将一个法律部门的所有规范,重新进行审查,从内容上加以整理,或增删或修改,然后编纂成为一部结构严密、规范之间协调统一、内容系统完整的法律文件,即法典。
法律编纂包括法律规范的创制、修改、废止等工作。
法律的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条件所作的理解和说明。
立法解释,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作的解释。
我国宪法规定,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司法解释,是指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国家检察机关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行政解释,是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违法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依法依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其中有的是同法律规范的要求相对产的行为,有的是超越法律规范允许范围的行为。
法律责任是指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
那些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叫作法律事实。
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就是全体人民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的一种国家制度。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无产阶级法律观点的总和,它包括人们对法律的基本看法,对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人们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也包括人们关于法律的知识和修养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的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法学概论复习简答题

简答题:?1.简述法的定义与特征?答:定义:法是指由专门机关抽空或认可的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具有普遍效力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体系。
?特征:(1)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行为规范;(2)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规范;(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行为规范;(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简述法的作用?答:概念:法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生活所产生的各种影响。
根据法所作用的对象,可将法的作用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1)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为一种行为规范对人们的行为发生的各种影响。
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
(2)法的社会作用指法通过对人们行为的调整而对社会生活所带来的影响。
包括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3.简述法与道德的关系?答:法与道德是人类社会中两种重要的行为规范,同属社会上层建筑。
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与区别。
法与道德的联系:(1)法与道德同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与道德在内容上都具有一定的重合性。
(3)两者在功能上具有互补性,法律调整与道德调整互有优势,互相推进。
法与道德的区别:(1)两者产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
法律的产生明显晚于道德,法律的产生同道德相比较需要有特殊的条件。
(2)两者的制定机关和程序不同。
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和认可的,而道德是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并没有特别的制定机关和制定程序。
(3)两者的内容与调整方式有着较大的差异。
法的内容注重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而道德则过分强调行为人的义务。
法通过法律规范调整行为人的行为从而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而道德则不仅调整行为人的)两者调整的范围不尽相同。
一般而4(外在行为,而且还调整行为人的内心动机。
.言,道德调整的领域要广于法律调整的领域。
(5)两者的制裁方式不同。
法律对违反法律义务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而道德对违反义务的行为并没有规定相应的责任方式与制裁手段,只能依靠行为人的自觉遵守与社会舆论的谴责。
法学概论简答

简答:1.法学与经济学的关系:①法律归根结底是由经济决定的,同事法律对经济起着能动的反作用;②法律通过巩固或破坏经济基础来推动或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2.法学与社会学的关系:①法学与社会学存在相互联系和相互交错的关系;②法学研究的法律是作为社会现象的一部分来研究,社会学要通过法律来研究社会;3.法的基本特征:①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②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③法规定了权利和义务;④法的实现有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⑤法具有普遍性和可塑性;4.法的阶级本质:①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②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③法的性质和内容具有物质制约性;5.法的基本作用的分类:①法的规范职能:是指法对主体行为的调控、影响和作用;②法的社会职能:是指法对社会关系的确认、调整和保护的功能;6.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一致性和区别:(1)一致性: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都受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制约,同时都反映和作用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2)区别:①社会主义法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主义道德是由社会主义舆论确立的;②社会主义法的的表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国家认可的习惯,而社会主义道德表现为一般社会意志,存在于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社会舆论之中;③社会主义法着重要求的是人们的外部行为及其后果,而社会主义道德着重要求的是人们的内心世界的善良和高尚;7.法治、人治和德治的关系:8.我国宪法的特征:①我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②我国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③我国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书;?9.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特征:①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有机结合;②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③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④爱国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特征;10.我国的国家形式:即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①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②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11.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①人大常委会对人大负责,报告工作,接受监督;②国家主席不参与行政工作,不对全国人大负行政责任;③国务院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④军委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不报告工作;⑤最高法院和检察院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1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法必依,无法不为)①行政合法原则;②行政合理原则;③程序正当原则;④高效便民原则;⑤诚实守信原则;13.法人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学概论cat简答

1、简述法的定义和特征(1)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的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具有普遍约束力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体系。
(2)特征1)国家性2)权利义务为核心内容3)普遍性和强制性2、简述法的作用(1)法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2)法的社会作用:包括维护阶级统治、执行公共事务3、简述法与道德的关系(1)联系:都属于上层建筑;有一定的重合性;一定的互补性。
(2)区别点产生时间和条件;制定机关和程序;内容与调整方式;调整范围;制裁方式4、简述政策与法的关系(1)联系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法是政策制定和实施的保障(2)区别制定机关与制定程序;规范形式5、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与职权(1)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2)职权立法权;人事任免权;重大问题决定权;监督权;罢免权;其他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宗教信仰自由权;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经济社会权;文化教育权、特定主体权、华侨、归侨、侨眷权7、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1)行政法所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
(2)特征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双方地位不平等;双方权利义务预先设定;争议的解决比较特殊。
8、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的、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其他。
9、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P273答: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10、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答: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11、什么是刑事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哪些?P286答: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侦查、检察和审判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定强制措施。
法学概论(简答题)

法学概论(简答题)
法学概论是法学领域的入门课程,旨在介绍基本的法律原则和概念。
本文将回答几个与法学概论相关的简答题。
1. 什么是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是一门介绍法学基本概念和法律制度的课程。
它包括了法律的起源、法律的分类、法律的性质和目的等内容,帮助学生建立对法学的基础认识。
2. 法学概论的研究意义是什么?
法学概论的研究使学生了解法律是如何形成和运作的,以及法律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
它培养了学生对法律的敏感性和意识,为后续法学专业课程的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3. 法学概论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法学概论的基本内容包括:
- 法律的起源和发展;
- 法律的分类和层级;
- 法律的性质和功能;
- 法律的目的和原则;
- 法律的适用和解释方法;
- 法律与伦理道德的关系等。
4. 法学概论与其他法学专业课程的关系是什么?
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与其他法学专业课程有密切的关系。
它为其他法学专业课程提供了概念和理论框架,帮助学生理解和分析法律问题,并为进一步的研究和研究提供了基础。
5. 研究法学概论需要具备哪些基本素质?
研究法学概论需要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 对法律问题的兴趣和热情;
- 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
- 较强的阅读理解和写作表达能力;
- 自主研究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以上是对几个与法学概论相关的简答题的回答。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法学概论简答题

法学概论简答题:1、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1.宪法所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2.宪法的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2、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在承担举证责任时应遵循哪些规则:A.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举期限是在怀到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
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法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
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10日内提供证据。
B。
被告向人民法院举证的范围不仅包括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事实依据,还包括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即法律依据。
C。
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或者人民法院准许延期的举证期限内不提供或无理由逾期提供证据、依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3、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A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B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C保护合法民事权利和利益原则。
D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原则。
F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4、简述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管理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受理申请的复议机关依法照法定程序,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他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1.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2.行政复印议机关必须是依法有权对具体行政管理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
3.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提出申请为前提条件。
4.行政复议原则上不适用调解。
5、简述犯罪的特征:1.犯罪是危害我国社会主义关系的行为,具体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具有应受惩罚性。
6、合同有哪些担保方式?各自的含义如何?1.合同的担保有以下5种方式:1.保证,为保证合同履行,保证人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履行债条的义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五、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
(1)对法律创制的作用:
①法的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基本内容和基本价值倾向。
?
②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
③法律原则对法制改革具有指导作用。
?(2)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作用:
①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作用。
?
②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
③限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作用。
2、简述行政复议的特征
(1)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前提。
(2)行政复议权只能由法定机关行使。
(3)行政复议的审查对象是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3、简述犯罪构成的意义
犯罪构成作为法律规定,对刑事司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犯罪构成为区分罪与非罪提供了法律标准。
犯罪构成为区分一罪与数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犯罪构成为区分重罪与轻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4、简述民事代理的种类
民事代理一般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类。
1.委托代理
委托授权为不要式行为。
书面的委托形式是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法定代理
《民法通则》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3.指定代理
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指定代理。
在没有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可以依法为不能亲自处理自己事务的人指定代理人。
在指定代理中,依法被指定为代理人的,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担任。
代理人享有的代理权由人民法院或者指定机关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