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J32TJ142-2012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

DGJ32TJ142-2012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
DGJ32TJ142-2012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

DGJ32/TJ142-2012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Foundation Soil and Building Foundation

(征求意见稿)

目次

1总则…………………………………………………………………………2术语、符号………………………………………………………………………

2.1术语………………………………………………………………………

2.2符号………………………………………………………………………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2检测机构………………………………………………………………………

3.3检测工作………………………………………………………………………

3.4抽检原则………………………………………………………………………

3.5基桩检测……………………………………………………………………

3.6地基检测……………………………………………………………………

3.7支护工程和基础锚杆的检测……………………………………………………

3.8扩大检测与验证检测……………………………………………………………

3.9检测记录与报告……………………………………………………………4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4.1适用范围………………………………………………………………………

4.2仪器设备………………………………………………………………………

4.3现场检测………………………………………………………………………

4.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4.5检测报告……………………………………………………………………5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5.1适用范围……………………………………………………………………

5.2仪器设备……………………………………………………………………

5.3现场检测……………………………………………………………………

5.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5.5检测报告……………………………………………………………………6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6.1适用范围…………………………………………………………

6.2仪器设备……………………………………………………………

6.3现场检测…………………………………………………………

6.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6.5检测报告……………………………………………………………

7支护锚杆和土钉试验………………………………………………………………

7.1一般规定………………………………………………………………………

7.2仪器设备………………………………………………………………

7.3锚杆基本试验…………………………………………………………

7.4锚杆验收试验…………………………………………………………

7.5土钉验收试验…………………………………………………………

7.6锚杆蠕变试验…………………………………………………………

7.7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7.8检测报告………………………………………………………………

8基础锚杆抗拔试验……………………………………………………………………

8.1适用范围………………………………………………………………

8.2仪器设备…………………………………………………………………………

8.3现场检测…………………………………………………………………………

8.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8.5检测报告…………………………………………………………………………9浅层平板载荷试验……………………………………………………………………

9.1适用范围……………………………………………………………………

9.2仪器设备……………………………………………………………………

9.3现场检测……………………………………………………………………

9.4检测数据与判定…………………………………………………………

9.5检测报告……………………………………………………………………

10深层平板载荷试验……………………………………………………………………

10.1适用范围……………………………………………………………………

10.2仪器设备……………………………………………………………………

10.3现场检测……………………………………………………………………

10.4检测数据与判定…………………………………………………………

10.5检测报告……………………………………………………………………

11基岩载荷试验…………………………………………………………………………

11.1适用范围……………………………………………………………………

11.2仪器设备………………………………………………………………………

11.3现场检测……………………………………………………………………

11.4检测数据与判定…………………………………………………………

11.5检测报告……………………………………………………………………

12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12.1适用范围……………………………………………………………………

12.2仪器设备……………………………………………………………………

12.3现场检测……………………………………………………………………

12.4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价…………………………………………………………

12.5检测报告……………………………………………………………………

13静力触探试验…………………………………………………………………………

13.1适用范围……………………………………………………………………

13.2仪器设备……………………………………………………………………

13.3现场检测……………………………………………………………………

13.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13.5检测报告……………………………………………………………………

14标准贯入试验…………………………………………………………………………

14.1适用范围…………………………………………………………………………

14.2仪器设备…………………………………………………………………………

14.3现场检测…………………………………………………………………………

14.4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价………………………………………………………………

14.5检测报告…………………………………………………………………………15钻芯法………………………………………………………………………………

15.1适用范围……………………………………………………………………

15.2仪器设备……………………………………………………………………

15.3现场检测……………………………………………………………………

15.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15.5检测报告……………………………………………………………………

16低应变法………………………………………………………………………………

16.1适用范围……………………………………………………………………

16.2仪器设备……………………………………………………………………

16.3现场检测…………………………………………………………………

16.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16.5检测报告……………………………………………………………………

17声波透射法…………………………………………………………………………

17.1适用范围……………………………………………………………………………

17.2仪器设备………………………………………………………………………

17.3声测管埋设…………………………………………………………………

17.4现场检测………………………………………………………………………

17.5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18高应变法…………………………………………………………………………

18.1适用范围…………………………………………………………………

18.2仪器设备…………………………………………………………………

18.3现场检测…………………………………………………………………

18.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18.5检测报告…………………………………………………………………

17检测信息管理…………………………………………………………………

19.1基本信息………………………………………………………………………

19.2静载荷检测信息…………………………………………………………

附录A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记录表格…………………………………………………

附录B 竖向承载力检测试件的技术要求……………………………………………

附录C 低应变检测试件处理技术要求………………………………………………

附录D 孔内摄像………………………………………………………………………

附录E 混凝土桩桩头处理……………………………………………………………

附录F 高应变传感器安装……………………………………………………………

附录G试打桩与打桩监控…………………………………………………………………………………本规范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1为规范江苏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工作,提高检测技术水平,统一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方法,保证检测工作科学、公正、准确,为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本规程。

1.1【条文说明】:本规程所称的地基基础包含基桩、地基、基坑支护工程和基础锚杆。地基基础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地基基础的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我省地质条件复杂、基础形式多样、施工及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施工中容易出现质量隐患。因此,地基基础检测工作是整个建筑工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提高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水平,有利于为地基基础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控制地基基础的质量与安全。

1.2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

1.2【条文说明】:地基基础检测分为设计阶段的试验性检测和施工阶段的验收性检测。目前建筑地基基础检测中90%的工作量是验收性检测。国内现行地基基础检测方面的技术规程、规范,主要适用于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性检测,缺乏验收性检测的针对性,难以适应地基基础的验收工作。根据《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承载力(包含各种地基和桩的承载力)、桩体质量(桩身完整性)、桩体强度等许多指标已被列入验收主控项目。本规程针对试验性检测和验收检测的特点,统一了各种检测方法及其应用和范围。

1.3建筑地基基础检测除应执行本规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3【条文说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主要对(工程材料类)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检测活动等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地基基础检测(关联到工程勘察、设计等诸方面、主要在野外实施)与工程材料检测存在明显差异,所以本规程针对地基基础检测的特点补充了若干管理规定。地基基础检测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地基 subgrade,foundation soils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地基分为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和复合地基。

2.1.2 天然地基 natural foundation,natural subgrade

在未经人工处理的天然土(岩)层上直接修筑基础的地基。可分为天然土地基和天然岩石地基。

2.1.3 处理土地基the foundation of treatment soils

为提高地基的承载力,通过采用人工方法改善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后的地基土。

2.1.4 复合地基 composite subgrade,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2.1.5 基桩 foundation pile

桩基础中的单桩。

2.1.6 锚杆 anchor bar

由设置于钻孔内、端部伸入稳定岩土层中的钢筋或钢绞线与孔内注浆体组成的受拉构件。

2.1.7 支护锚杆 retaining anchor

将围护结构所承受的侧向荷载,通过锚杆的拉结作用传递到周围的稳定岩土层中去的锚杆。

2.1.8 基础锚杆 foundation anchor

将基础承受的竖向受拉荷载,通过锚杆的拉结作用传递到基础底部的稳定岩土层中去的锚杆。

2.1.9 土层锚杆 soil anchor

锚固段置于土层中的锚杆。

2.1.10 岩石锚杆 rock anchor

锚固段置于岩石内的锚杆。

2.1.11 土钉 soil nail

用来加固或同时锚固现场原位土体,依靠与土体之间的界面粘结力或摩擦力,在土体发生变形的条件下被动受力,并主要承受拉力作用的细长构件。

2.1.12静载试验static load testing

对结构或构件逐级施加静态荷载,观测其相对变形的试验方法。本规程中,静载试验是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支护锚杆和土钉试验、基础锚杆抗拔试验、浅层平板试验、深层平板试验、基岩载荷试验等具体方法的统称,相对变形则是竖向沉降、桩顶上拔量和水平位移等的统称。

2.1.13 标准贯入试验 standard penetration t est(SPT)

用质量为63.5kg的穿心锤,以76cm的落距,将标准规格的贯入器,自钻孔底部预打15cm,记录再打入30cm的锤击数,判定土的力学特性的一种原位试验方法。

2.1.14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dynamic penetration test(DPT)

用一定质量的重锤,以一定高度的自由落距,将标准规格的圆锥形探头贯入土中,根据打入土中一定距离所需的锤击数,判定土的力学特性的一种原位试验方法。

2.1.15 静力触探 cone penetration test(CPT)

通过静力将标准圆锥形探头匀速压入土中,根据测定触探头的贯入阻力,判定土的力学特性的一种原位试验方法。

2.1.16 岩基载荷试验 rock foundation loading test

在岩石地基的表面逐级施加竖向压力,测量岩石地基的表面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以确定岩石地基的竖向抗压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2.1.177 平板载荷试验 plate loading test

在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复合地基的表面逐级施加竖向压力,测量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复合地基的表面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以确定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复合地基的竖向抗压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2.1.18 低应变法 low strain integrity testing

采用低能量瞬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2.1.19 高应变法 high strain dynamic testing

用重锤冲击桩顶,实测基桩上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2.1.20 声波透射法 cross hole sonic logging

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土介质中传播的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2.1.21 钻芯法 core drilling method

采用单动双管钻具钻取桩身混凝土和桩底岩土芯样以检测桩长、桩身缺陷及其位置、桩底沉渣厚度以及桩身混凝土的强度、密实性和连续性,判定或鉴别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的检测方法。钻芯法也可用于地下连续墙和复合地基竖向增强体等的检测。

2.1.22 单桩静载试验 static loading test

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竖向上拔力或水平推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上拔位移或水平位移,以确定相应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和单桩水平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2.1.23 桩身内力测试Measuring of internal load in pile

通过桩身应变、位移的测试,计算荷载作用下桩侧阻力、桩端阻力或桩身弯矩的试验方法。

2.1.24 桩身完整性 pile integrity

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合定性指标。

2.1.25 桩身缺陷 pile defects

使桩身完整性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桩身结构强度和耐久性降低的桩身断裂、裂缝、缩颈、夹泥(杂物)、空洞、蜂窝、松散等现象的统称。

2.1.26 单桩承载力 pile bearing capacity

指桩基础中单桩在不同使用状态下所能承受的荷载。

2.2 符号

2.2.1 抗力和材料性能

c——桩身一维纵向应力波传播速度(简称桩身波速);

C u——地基土不排水抗剪强度;

E——桩身材料弹性模量;

E0——土的变形模量;

f ak——地基土的承载力特征值;

f cu——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

f s——双桥探头的侧壁摩阻力;

f spk——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

m——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N——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

N10——轻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 63.5——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120——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 k——锚杆轴向受拉承载力特征值;

N u——锚杆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

p s——单桥探头的比贯入阻力;

q c——双桥探头的锥头阻力;

Q u——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R a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v——桩身混凝土声速;

Z——桩身截面力学阻抗;

μ——土的泊松比;

ρ——桩身材料质量密度。

2.2.1作用与作用效应

F——锤击力;

H——单桩水平静载试验中作用于桩身的水平力;

N max——锚杆的最大试验荷载;

p——平板载荷试验中施加于承压板表面单位面积上的竖向抗压荷载;

P f ——剪损土体的总作用力;

Q——施加于单桩和地基的竖向抗压荷载,施加于锚杆轴向抗拉荷载;

s——沉降量;

U——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中施加的上拔荷载;

V——质点运动速度;

Y0——单桩水平静载试验中水平力作用平面的桩身水平位移;

δ——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中的桩顶上拔量。

2.2.3 几何参数

A——桩身横截面面积;

b——矩形桩的边宽,承压板直径或边宽;

b0——桩身计算宽度;

B——支墩宽度;

d——桩身直径(管桩外径),芯样试件的平均直径;

L——桩长。

2.2.4计算系数

A c——声波透射法波幅异常判断的临界值;

J c——凯司法阻尼系数;

α——修正系数,摩阻比(%),桩的水平变形系数;

β——高应变法桩身完整性系数;

λ——样本中不同统计个数对应的系数;

νy ——桩顶水平位移系数;

ξ——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换算系数。

2.2.5 其他

A p ——声波波幅值;

a——声波信号首波峰值电压;

f——频率;

n——样本数量;

T——信号周期;

t——时间;

v0——声速的异常判断值;

v01——异常小值判断值;

v02——异常大值判断值;

v c——声速的异常判断临界值;

v L——桩身混凝土声速低限值;

γQ——载荷分项系数;

γs——统计修正系数;

δ——原位试验数据的变异系数;

φi——原位试验数据的试验值或试验修正值;

φk——原位试验数据的标准值;

φm——原位试验数据的平均值;

σf——原位试验数据的标准差;

Δf——幅频曲线上谐振峰间的频差;

Δt——速度波第一峰与桩底反射波峰间的时间差。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建设单位应将地基基础检测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并与检测机构签订专项检测合同。同一工程(或标段)的地基基础检测宜由同一检测机构承担完成,相同的检测方法不得分解给不同的检测机构。

3.1.1【条文说明】:签订地基基础专项检测合同可以保证委托方、检测方双方的权益。

3.1.2建设单位应提供地基基础的设计要求和符合规定数量的试样(检测样品)。试样必须源自被检地基基础工程,可采取建设(监理)单位见证的形式确定试样,试样应符合相关检测方法的技术要求。

3.1.2【条文说明】:建设部141号令中明确,委托检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由于地基基础工程的特殊性,地基基础的工程质量除和试样个体的质量有关外,还与工程地质条件和承载性状、类型、基础和上部结构的型式等设计参数,以及施工工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施工质量的均质性、施工方法的可靠性等因素密切相关。所以有必要明确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在试样的选取、确认等过程中的责任。试样在形成过程中的记录应全面、真实、有效。

3.1.3建设单位不得减少地基基础的检测内容和数量。

3.1.3【条文说明】:《建筑地基基础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和《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已对地基基础的承载力(包含各种地基和桩的承载力)、桩体质量(桩身完整性)等多种主控项目的检测内容和数量做了明确规定,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不得减少地基基础的检测内容和数量。

3.2检测机构

3.2.1检测机构从事地基基础检测活动,必须取得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专项类检测资质证书,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在许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按照法律、规范、标准、规程和合同约定等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2.1【条文说明】:明确从事地基基础检测活动,必须取得地基基础专项检测资质证书和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3.2.2检测机构在检测活动中应主动接受注册地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在资质续存期间必须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的检测能力验证活动。当发现检测机构的资质条件、检测能力发生变化至不符合标准时或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检测行为时,应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检测活动,整改期满后仍未整改到位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地基基础专项检测资质。

3.2.2【条文说明】:明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地基基础检测机构的资质条件、检测能力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的手段包括组织检测能力验证活动。

3.2.3非江苏省注册的检测机构进入江苏省从事地基基础检测活动,也应主动接受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3.2.3【条文说明】:非江苏省注册的检测机构进入江苏省从事地基基础检测活动,享有省内检测机构同样的权益,也应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同样的的监督管理。应向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包括:

1、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专项检测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计量认证证书(附件)原件及复印件;

4、检测设备清单及其计量检定证明材料;

5、检测人员的岗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检测机构自律承诺书;

7、检测机构注册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诚信证明;

8、单项地基基础工程合同内容及对应的检测方案。

3.2.4地基基础检测使用的计量器具均应在检定(校准、验证)有效期内,性能符合相应检测方法的技术要求,所用的检测仪器设备实行

唯一性编号。

3.2.4【条文说明】:地基基础现场检测是流动性的,应加强对流动性检测设备的管理。地基基础检测的设备编号应唯一,在档案管理、计量检定(校准、验证)证书、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停用)、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等各个环节中反映一致。大型设备(配重)物件表面宜标明单件重量和机构名称,且字体醒目。

3.2.5检测机构应充分估计自然环境、外界干扰等因素对现场检测的影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仪器设备和现场检测正常进行。检测机构负责检测现场的作业安全,现场作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2.5【条文说明】:地基基础现场检测是在野外连续进行的,易受自然环境、外界干扰等因素影响,所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现场安装使用的各种仪器设备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和本规程的规定,确保现场检测正常进行。

3.2.6从事地基基础检测活动的所有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地基基础检测岗位证书,并在岗位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检测工作。检测人员分为技术负责人、检测工程师和检测员三类。

3.2.6【条文说明】:鉴于地基基础检测业务的特殊性和省内的管理经验,应对地基基础检测人员分类管理。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持有检测工程师岗位证书,并通过地基基础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专项培训。技术负责人负责签发检测报告。

检测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检测工程师岗位证书。检测工程师主要负责检测方案的编制、实施、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检测数据的分析并编写报告。

检测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可持有检测员岗位证书。主要配合检测工程师完成现场检测工作。

地基基础检测机构应配备足够的检测人员,每个检测项目持有检测岗位证书的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检测工程师不少于4人。并实行检测工程师项目负责制。每个地基基础检测工程项目至少由1名检测工程师负责。检测过程中,检测机构不得随意更改检测工程师。

3.2.7检测人员应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和检测报告的客观、公正。

不得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报告,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状况。

3.2.8地基基础检测合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等应建档保管。

3.3检测工作

3.3.1资料收集和分析,包括:

1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地基基础设计图纸、施工工艺、施工记录及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

2 确认委托方具体要求和检测目的;

3 分析拟采用检测方法的可行性及能否符合工程要求。

3.3.1【条文说明】:根据目前的惯例,检测机构需事先了解被检测的工程的概况,进行资料收集和分析。

3.3.2建设单位应将采用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报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3.2【条文说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将地基基础采用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等报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3.3接受委托后,检测工作的程序按图3.3.2进行:

图3.3.2 检测工作程序框图 3.3.4检测机构应编制与合同内容相适应的地基基础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检测报告远传 重新检测

仪器校准\率定设备安装\调试 静载数据实时传输 编制(调整)检测方案 试验检测前准备 现场检测 数据分析和结果评价 审核、签发检测报告 扩大检测、验证检测 委托方进行 现场试样制备

建设(监理)单位对检测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3.3.4【条文说明】:检测机构作为技术服务方,应该编制检测方案,由建设(监理)单位对检测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测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抽检方案(数量),时间进度等,及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工配臵。同时还应明确需要委托方配合的现场试样制备(含桩头开挖、加固、处理),及场地平整、道路修筑、现场环境、供水供电等事宜的技术要求。在实际检测过程中,由于不可预知的原因,如委托要求的变化、事前调查情况与实际不符、或在现场检测尚未完毕就已发现质量问题而需要进一步排查等,都可能使原检测方案中的抽检数量、受检桩桩位、检测方法等发生变化,检测方案不是一成不变的,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3.4抽检原则

3.4.1设计阶段的试验,试样数量按有关规范的规定执行,位置应由设计文件确定。

3.4.2验收检测,抽检数量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抽检数量应按单位工程计算,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样数量不计入验收检测的抽检总数;

2同一单位工程采用不同地基基础类型(含不同桩型或不同地基处理方法)时,应分别确定抽检数量;

3具体的抽检比例遵循各种检测方法的规定;

3.4.2【条文说明】:单位工程的含义应与《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106一致。当单位工程由若干个子单位工程组成时,抽检数量应按子单位工程计算。

小区工程中,各单位工程的工程桩总数少于30根或地基处理面积小于300 m2,经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可将地质条件相近、施工工艺相同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合并起来确定抽检数量,但每单位工程中必须包含进行承载力测点。

3.4.3验收检测,试样的类型尺寸、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一致,试样的具体位置应在施工完成后随机确定、均匀分布。确定试样时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1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

2设计方认为重要;

3委托方认为必须选取;

4施工中有异常的工程桩。

3.4.3【条文说明】:验收检测的试样,应在施工完成后随机确定、均匀分布。施工前预设位臵的试样不符合随机性。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时,也可在某种方法普查后确定另一种方法的检测位臵。试样还应具备试验可操作性,包括试样龄期是否符合检测技术要求,试样位臵、场地环境是否具备检测设备的安装条件等。

3.5基桩检测

3.5.1基桩检测的内容包括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

3.5.2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可选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和高应变检测;确定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单桩水平承载力分别采用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判定桩身完整性可选择钻芯法、声波透射法、高应变法和低应变法等。

3.5.2【条文说明】:优先选择可靠性高的检测方法。本条对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的排序考虑到了检测方法的可靠程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

3.5.3承载力试验前应采用低应变法检测被测桩的桩身完整性。为设计提供承载力数据的大直径灌注桩在成孔后灌注混凝土前宜提供孔径、孔深、沉渣厚度及垂直度的实测数据。为设计提供抗拔承载力数据的灌注桩施工时应进行成孔检测。对有接头的预制桩,应验算接头强度。

3.5.3【条文说明】承载力试验中,有时会因试桩桩身缺陷、桩身截面突变处应力集中、或桩身强度不足造成桩身结构破坏导致试验失败。故在试验前应对试桩(包括灌注桩和预制桩)进行完整性检测,事先排除桩身有缺陷不适宜进行承载力试验的试桩,预防止因试桩自身质量问题而影响承载力试验结果。

灌注桩的成孔质量对灌注桩的承载力影响较大。拟进行承载力试验的灌注桩须提供孔径、孔深、沉渣厚度及垂直度的实测数据,目的是为确保试桩结果能够真正体现为设计提供依据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指导后续的施工。检测方法可参照《钻孔

灌注桩成孔、地下连续墙成槽质量检测技术规程》DGJ32 J11813执行。

对拟进行抗拔试验的钻孔灌注桩在浇注混凝土前进行成孔检测,目的是查明桩身有无扩大头或明显扩径现象。扩大头桩及桩身中下部有明显扩径的桩,其抗拔极限承载力远远高于长度和桩径相同的非扩径桩,且相同荷载下的上拔量也有明显差别,这类桩的抗拔承载力缺乏代表性,不宜作为抗拔试验桩。

这里的被测桩包括竖向抗压试桩、竖向抗拔试桩、水平试桩,也包括作为反力使用的锚桩、抗拔反力桩、水平推力桩。对有接头的预制桩还应进行接头抗拉强度验算。对电焊接头的管桩除验算其主筋强度外,还要考虑主筋墩头的折减系数以及管节端板偏心受拉时的强度及稳定性。墩头折减系数可按有关规范取0.92,而端板强度的验算则比较复杂,可按经验取一个较为安全的系数,对于管桩,具体的计算可参考《江苏省预应力混凝土管庄技术规程》。

3.5.4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静载试验和高应变法时:混凝土灌注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预制桩(含钢桩)在施工成桩后,对于砂土,不应少于7d;对于粉土,不应少于10d;对于非饱和黏性土,不应少于15d;对于饱和黏性土,不应少于25d;对于桩端持力层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不应少于25d。

注: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时间。

2当采用声波透射法或低应变法时,受检桩桩身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0%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小于15MPa。

3当采用钻芯法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3.5.4【条文说明】:休止时间应从成桩结束后,基桩真正处于静止状态,桩周土不受外界振动或挤土效应影响时起算。

近年来,预制桩(含钢桩、载体桩等)大量应用,其在施工成桩后的检测时间,应考虑挤土效应、土层重新固结、多层土的共同影响,休止时间应取相应土层的高值。

3.5.5确定混凝土灌注桩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静载试验: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乙级的;

2)施工前已进行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变更施工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异常;

3)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的;

4)新桩型或采用新工艺施工的;

5)设计单位认为必须通过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的工程或具体桩位;

6)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难以确定其影响程度;

2对已进行为设计提供依据静载荷试验的桩基工程,且具有相同施工工艺、相近地质条件的高应变与静载荷试验比对资料,可采用高应变法。

3采用静载试验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根;采用高应变法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10根。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乙级桩基工程,应适当增加抽检比例。

3.5.5【条文说明】: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无论是采用静载荷试验还是高应变法,都需要试验现场具有设备按装、吊装运输的可操作性。当因试验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难以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时,对直径≥1200mm的端承型混凝土灌注桩,经地基基础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须采用钻芯法进行桩端持力层鉴别,钻芯法的抽检比例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有条件时可预埋载荷箱进行桩端载荷试验;若成桩前仅进行岩基载荷试验(同一岩基不少于3个点),不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试验,抽检应增加总桩数的30%完整性检测。采用高应变法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应同时评价桩身完整性。

3.5.6 评价混凝土灌注桩桩身完整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低应变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对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的工程,抽检数量还不应少于相应桩数的30%。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 为了在地基处理的设计和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地基处理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 1.0.3地基处理除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外,尚应做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等。 1.0.4 建筑工程地基处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经处理后的地基计算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 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 提高地基强度,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2.1.2 复合地基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换填垫层cushion 挖去表面浅层软弱土层或不均匀土层,回填坚硬、较粗粒径的材料,并夯压密实形成的垫层。 2.1.5 加筋垫层reinforced cushion 在垫层材料内铺设单层或多层水平向加筋材料形成的垫层。 2.1.6 预压地基preloading foundation 对地基进行堆载预压或真空预压、或联合使用堆载和真空预压,形成的地基土固结压密后的地基。 2.1.7 堆载预压drift preloading 对地基进行堆载使地基土固结压密的地基处理方法。 2.1.8 真空预压vacuum preloading 通过对覆盖于竖井地基表面的不透气薄膜内抽真空排水使地基土固结压密的地基处理方法。 2.1.9 压实地基compacted foundation 利用平碾、振动碾或其它碾压设备将填土分层密实的处理地基。 2.1.10 夯实地基rammed foundation 反复将夯锤提到高处使其自由落下,给地基以冲击和振动能量,将地基土密实的处理地基。 2.1.11 挤密地基compaction foundation 利用横向挤压设备成孔或采用振冲器水平振动和高压水共同作用下,将松散土层密实的处理地基。 2.1.12 砂石桩复合地基sand-gravel columns composite foundation 将碎石、砂或砂石挤压入已成的孔中,形成密实砂石增强体的复合地基。 2.1.13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cement fly ash-graval pile composite foundation 由水泥、粉煤灰、碎石等混合料加水拌合形成增强体的复合地基。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钻芯法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设备 (3) 2.1 (3) 2.2 (3) 2.3 (3) 2.4 (3) 2.5 (3) 2.6 (3) 3.现场操作 (4) 3.1 (4) 3.2 (4) 3.3 (4) 3.4 (4) 3.5 (4) 3.6 (4) 3.7 (5) 3.8 (5) 3.9 (5) 3.10 (5) 4.芯样试件截取与加工 (5) 4.1 (5) 4.2 (5) 4.3 (6) 5.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6) 5.1 (6)

5.2 (6) 5.3 (6) 5.4 (6) 5.5 (7) 6.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7) 6.1 (7) 6.2 (7) 6.3 (7) 6.4 (7) 6.5 (7) 6.6 (8) 6.7 (9) 附图表: 名称编号 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位置图No.01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整性,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 2.设备 2.1 钻取芯样宜采用液压操纵的钻机。钻机设备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1)额定最高转速不低于790r/min。 (2)转速调节范围不少于4档。 (3)额定配用压力不低于1.5Mpa。 2.2 钻机应配备单动双管钻具以及相应的孔口管、扩孔器、卡簧、扶正稳定器和捞取松软渣样的钻具。钻杆应顺直,直径宜为50mm。 2.3 钻头应根据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选用合格粒度、浓度、胎体硬度的金刚石钻头,且外径不宜小于100mm。钻头胎体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缺边、少角、倾斜及喇叭口变形。 2.4 水泵的排水量应为50~160L/min,泵压应为1.0~2.0Mpa。 2.5 钻切芯样试件用的锯切机应具有冷却系统和牢固夹紧芯样的装置,配套使用的金刚石圆锯片应有足够刚度。 2.6 芯样试件端面的补平器和磨平机应满足芯样制作的要求。

地基基础检测细则

(编号:01-ZJ-2015A-02)RSM-PRT(T)型基桩低压变检测实施细则 1、检测目的检测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判别桩身缺陷的程度和位置,并为静载、基桩钻芯和低应变检测确定桩位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指导本公司人员用建筑工程基桩的承载力和桩身法检测评价钢筋混凝土灌注桩身结构完整性。 3、检测依据 3.1《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2《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3.3《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4.抽样原则: 4.1设计单位或质监部门对受检桩桩位提出具体要求。 4.2随机抽样,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工程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它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4.3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一柱一桩的应全部检测。 5、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5.1检测前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试验项目、检测方法和数量。填写工程概况表; 5.2收集必要的资料: 1.检测桩的桩位图和编号; 2.检测桩的设计资料:桩型、桩径、桩长、设计承载力; 3.检测桩的现场施工记录;检测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 5.3检测桩的桩头处理: 1.挖孔桩、锤击灌注桩和钻孔桩要凿去桩顶浮浆、松散或破损部分,露出坚硬的混凝土表面,桩顶表面应平整干净且无积水; 2.桩顶的材质、强度、载面尺寸应与原柱身基本等同;对于预应力管桩,当法兰盘与桩身混凝土之间结合不紧密时,应锯去法兰盘。 5.4制定检测方案 6、仪器设备武汉岩海公司生产的动测仪(K1616P)或PIT桩身完整性检测仪(PIT-V)、内装TC 电加速度传感器、力棒、力锤、室内电脑、打印机。 7、检测步骤和方法 7.1检测前检测员用红油漆笔在所有待检桩的桩顶写上相应的桩号表示待检,然后每检测完一根桩后用黑油漆笔划“√”来表示该桩已检。 7.2检测时,应合理设置采样时间间隔、采样点数、增益、模拟滤波、触发方式等,其中增益应结合激振方式通过现场对比试验确定; 7.3传感器安装: 1.传感器安装在桩顶面,传感器用耦合剂与桩顶面粘接; 2.安装完毕后的传感器必须与桩顶面保持垂直,且紧粘桩顶表面,在信号采集过程中不得产生滑移或松动。 7.4对于钢筋混凝土灌注桩,传感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传感器安装点及其附近不得有缺损或裂缝;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最新版本

1 总则 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 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2.1.5 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 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2.1.6 标准冻结深度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 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 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2.1.9 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 Ground improvement 为提高地基强度,或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工程措施。 2.1.10 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2.1.11 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 为扩散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设计要求,且基础内部的应力满足材料强度的设计要求,通过向侧边扩展一定底面积的基础。2.1.12 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 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3 桩基础Pile foundation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强制性条文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强制性条文13条: 3.0.5处理后的地基应满足建筑物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地基处理的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经处理后的地基,当在受力层范围内仍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地基承载力验算;2、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造物,应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3、对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造物,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4.4.2 换填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并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上层。 5.4.2 预压地基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一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2、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6.2.5 压实地基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每完成一道工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3.2 强夯置换处理地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6.3.10 当强夯施工所引起的振动和侧向挤压对邻近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或防振措施。 6.3.13 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根据静载荷试验、其他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等方法综合确定。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除应采用单墩静载荷试验进行承载力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密度随深度的变化情况。 7.1.2 对散体材料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密实度检验;对有粘结强度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强度及桩身完整性检验。 7.1.3复合地基承载力的验收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对有粘结强度的复合地基增强体尚应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 7.3.2 水泥土搅拌桩用于处理泥炭图、有机质土、pH值小于4的酸性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粘土,或在腐蚀性环境中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使用时,必须通过现场和室内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7.3.6 水泥土搅拌桩干法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能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 8.4.4 注浆加固处理后地基的承载力应进行静载荷试验检验。 10.2.7 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达到稳定为止。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变更解读继续教育

现批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编号为JGJ106—2014,自2014年()起实施。 A、6月1日 B、8月1日 C、10月1日 D、12月1日 答案:C 您得答案:C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2题 工程桩验收检测时,施加得上拔荷载不得小于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得()倍或使桩顶产生得上拔量达到设计要求得限值. A、1、2 B、1、5 C、2、0 D、2、5 答案:C 您得答案:C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3题 在桩基钻芯法中某基桩按规定钻取两孔,其中一孔局部芯样侧表面有少量气孔、蜂窝麻面、沟槽,但在另一孔同一深度部位得芯样中未出现,此基桩完整性应判定为

B、Ⅱ类 C、Ⅲ类 D、Ⅳ类 答案:A 您得答案:A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4题 通过大量工程桩检测剖面统计分析,发现将Cv(j)限定在[]区间内,声速异常判断概率统计值得取值落在合理范围内得机率较大。 A、0、010,0、030 B、0、010,0、045 C、0、015,0、030 D、0、015,0、045 答案:D 您得答案:D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5题 在新规范中声波透射法检测数据存在声学参数明显异常、波形明显畸变得异常声测线, 异常声测线在任一检测剖面得任一区段内纵向不连续分布,且在任一深度横向分布得数量小于检测剖面数量得50%,此基桩完整性应判定为 A、Ⅰ类

C、Ⅲ类 D、Ⅳ类 答案:B 您得答案:B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6题 对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与桩身配筋率不小于( )%得灌注桩,可取设计桩顶标高处水平位移所对应荷载得()倍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A、0、55 B、0、65 C、0、75 D、0、85 答案:B,C 您得答案:B,C 题目分数:9 此题得分:9、0 批注: 第7题 当桩身不允许开裂或灌注桩得桩身配筋率小于()%时,可取水平临界荷载得()倍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A、0、55 B、0、65 C、0、75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执行《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和贯彻 《安徽省建筑基桩检测管理规定》情况介绍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王晓泉一.JGJ 106—2003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介绍 1.规范的出台 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多与基础工程质 量有关,其中有不少是由于桩基工程的质量问题,而直接危及主体结构的正常使用与安全。我国每年的用桩量超过400万根,其中沿海地区和长江中下游软土地区占70%左右,我省近年来桩基的应用呈现增加的趋势,如:芜湖,马鞍山,安庆,蚌埠,淮南,宣城,巢湖,黄山等地桩基的应用随着城市的发展明显增多。如此大的用桩量,如何保证质量,一直倍受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各方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关注。桩基工程除因受岩土工程条件、基础与结构设计、桩土体系相互作用、施工以及专业技术水平和经验等关联因素的影响而具有复杂性外,桩的施工还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发现质量问题难,事故处理更难。因此,基桩检测工作是整个桩基工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只有提高基桩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检测评定结果的可靠性,才能真正做到确保桩基工程质量与安全。

80年代以来,我国基桩检测的标准初步形成系列,但这些标准只针对一类检测方法单独制订,有关设计规范对基桩检测的规定比较原则,主要侧重于为桩基设计提供依据。在实施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各方法之间在某些方面(如抽检数量、桩身完整性类别划分及判据、测试仪器主要性能指标、复检规则等)缺乏统一的标准(至少是能被共同接受的一个低限原则),使检测人员在方法应用、检测数据采用及评判时显得无所适从,容易造成桩基工程验收工作的混乱。 2 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各检测方法都有其一定的适用范围,若将检测能力和适用范围不适宜的扩大,容易引起误判。 3 基桩检测通常是直接法与半直接法配合,多种方法并用。当需要对整个桩基质量做出评定时,单独的方法无法覆盖,各个标准(包括地方标准)并用时又出现主次不分或不一致。 因此,统一基桩检测方法、使基桩检测技术标准化、规范化,才能促进基桩检测技术进步,提高检测工作质量,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工程质量。 为此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号文的要求,建设部2000年上半年开始组织专家进行规范的编制,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桩基工程基桩检测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设部于2003年3月21日发布第133号公告批准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06—2003,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 徐建质…2013?4号 关于执行《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DGJ32/TJ 142-2012,,以下简称省《检测规程》,已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实施~为加强我市桩基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桩基工程满足建筑结构安全要求~现就我市桩基工程验收检测执行省《检测规程》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桩基工程施工完成后~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和桩身质量检验~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桩检测不得代替验收检测。 二、工程桩验收检测项目、数量、检测方法除满足设计要求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外~还应符合省《检测规程》要求。桩基验收检测数量按单位工程计算~同一单位工程中采用不同桩型的或同一桩型采用不同承载力的桩基工程~应分别计算,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桩数量不计入验收检测的检测数量。 三、工程桩验收检测桩位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桩位选取与检测的见证制度~检测桩位应在所有工程桩施工完成后随机选取~并满足省《检测规程》第3.1.5条及《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第3.3.3条的规定。 ,二,桩身质量检验~检测桩位应在全部工程桩施工结束后~由监理,建设,单位会同检测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并形成检测桩位选取确认书,相关人员签字、盖单位公章~列入检测报告附件,。

,三,工程桩承载力检测~检测桩位应在全部工程桩施工结束后~由监理,建设,单位会同检测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根据桩身质量检验报告及施工情况共同确定~并形成检测桩位选取确认书,相关人员签字、盖单位公章~列入检测报告附件,。 ,四,检测单位应根据监理,建设,单位等确定的检测桩位进行验收检测~不得擅自改变或自行调整。 ,五,检测过程中~监理,建设,单位应对实际检测的桩位进行见证复核~承担检测桩位见证责任。 ,六,严禁先检测后补桩位选取确认书、实际检测数量多于检测报告检测数量的选择性出具检测数据的违规行为。 ,七,位于深基坑的桩基工程~桩位可以由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有关单位按规定程序提前选定~指定试桩除桩顶标高适当提高外~必须和其它工程桩同一施工工艺参数且同时施工,设计单位应计算桩长差别对单桩承载力的影响~审核单桩承载力检测结果~推断工程桩单桩承载力能否满足设计要求~并形成书面意见。 四、桩基静载检测~检测单位应将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至桩基测试远程监管系统。 五、对已进行为设计提供依据静荷载试验、且具有高应变检测与静载荷试验比对资料的桩基工程~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桩基承载力检测~检测单位出具高应变检测报告时~应把“高应变检测与静载荷试验比对资料”作为报告附件。 采用高应变法时~应同时评价桩身完整性。 六、低应变法检测嵌岩桩桩身质量~当桩底反射信号为单一反射波且锤击脉冲信号同向时~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中予以注明~并应采取其他方法核验桩底嵌岩情况。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2014》

修订内容 1 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则及抽检数量的规定; 3.1.1 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基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条件、成桩工艺等,按表3.1.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当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的相互补充、验证,能有效提高基桩检测结果判定的可靠性时,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 3.3.1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3.3 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当一种方法不能全面评价基桩完整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 2 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 3 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 4 当符合本规范第3.2.6条第1~2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 对干作业挖孔桩和单节预制桩,数量可减半。——取消 3.3.4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 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2 施工前未按本规范第3.3.1条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 3 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 4 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5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6 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1总则 1.0.1为了在地基处理的设计和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地基处理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 1.0.3地基处理除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外,尚应做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等。 1.0.4建筑工程地基处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经处理后的地基计算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的有关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 提高地基强度,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2.1.2复合地基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 基。 2.1.3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 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换填垫层cushion 挖去表面浅层软弱土层或不均匀土层,回填坚硬、较粗粒径的材料,并夯压密实形成的垫 层。 2.1.5加筋垫层reinforced cushion 在垫层材料内铺设单层或多层水平向加筋材料形成的垫层。 2.1.6预压地基preloading foundation 对地基进行堆载预压或真空预压、或联合使用堆载和真空预压,形成的地基土固结压密后 的地基。 2.1.7堆载预压drift preloading 对地基进行堆载使地基土固结压密的地基处理方法。 2.1.8真空预压vacuum preloading 通过对覆盖于竖井地基表面的不透气薄膜内抽真空排水使地基土固结压密的地基处理方 法。

地基与基础检测方案

精品文档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地基与基础检测方案 编号: 一、工程概况 二、检测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106-2003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 三、检测方案 四、单位意见 五、须知 1、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办理检测方案的备案手续; 2、各质量责任主体制定检测方案后,须送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检测; 3、检测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各质量责任主体应按规范要求制定检测方案进一步扩大检测;

精品文档 . 4、未办理备案的工程不得进行验收; 5、质监站、检测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2- 附录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摘要 3.1 一般规定 3.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分为地基检测、基桩及基础锚杆检测、支护工程检测和基础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1 地基检测。地基检测内容包括天然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及岩土性状评价,处理土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及施工质量评价,复合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及复合地基增强体的施工质量评价。检测方法可选择平板载荷试验、钻芯法、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土工试验、低应变法、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和岩基载荷试验。 2 基桩及基础锚杆检测。基桩及基础锚杆检测内容包括工程的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检测、基础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检测、基础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可选择钻芯法、声波透射法、高应变法和低应变法等。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可选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和高应变法,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可选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和高应变法,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检测可采用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承载力检测可采用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基础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可采用基础锚杆抗拔试验。 3 支护工程检测。支护工程检测内容包括土钉和支护锚杆抗拔力检测、土钉墙施工质量检测、水泥土墙墙身完整性检测、地下连续墙墙体质量检测、逆作拱墙的施工质量检测、用于支护的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检测方法可选择土钉和支护锚杆验收试验、钻芯法、声波透射法和低应变法。 4 基础检测。基础检测内容包括各类基础及桩基础承台的施工质量检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混凝土强度可选择钻芯法和回弹法。 3.1.5 检测单位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确定的检测目的,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检测数量,抽样方案,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工配合、试验时间要求,必要时还应包括桩头开挖、加固、处理,场地平整,道路修筑,供水供电等要求。 当根据现场试验结果,判断所选择的检测方法不能满足检测目的时,应重新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不能完全满足检测目的的检测结果,不能计入抽检数量。 3.1.6 地基基础工程验收检测的抽检数量应按单位工程计算。当单位工程由若干个子单位工程组成时,抽检数量宜按子单位工程计算。 3.2 地基检测规定 3.2.1 天然土地基、处理土地基和复合地基应合理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进行地基检测,并应符合先简后繁、先粗后细、先面后点的原则。 3.2.4 天然岩石地基应采用钻芯法这行抽检,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得少于6个孔,钻孔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每孔芯样载取一组三个芯样试件。天然岩石地基特性复杂的工程应增加抽样孔数。当岩石芯样无法制作成芯样试件时,应进行岩基载荷试验,对强风化岩、全风化岩宜采用平板载荷试验,试验点数不应少于3点。 3.2.5 天然土地基、处理土地基应进行平板载荷试验,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不应少于1个点,且不得少于3点,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应增加抽检数量。 3.2.6 天然土地基、处理土地基在进行平板载荷试验前,应根据地基类型选择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方法对地基处理质量或天然地基土性状进行普查,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第200㎡不应少于1个孔,且不得少于10孔,每个独立柱基不得少于1孔,基槽每20延米不得少于1孔。检测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2.7 复合地基及强夯置换墩应进行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单位工程抽检平板载荷试验点数量应为总桩(墩)数的0.5%~1%,且不得少于3点。同一单位工程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形式可选择多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或单桩(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也可一部分试验点选择多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而另一部分试验点选择单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 3.2.8 复合地基及强夯置换墩在进行平板载荷试验前,应采用合适的检测方法对复合地基的桩体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抽检数量:当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等方法时,单位工程抽检数量应为总桩(墩)数的0.5%~1%,且不得少于3根;当采用单桩竖向抗压载荷试验、钻芯法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5%,且不得少于3根。 3.2.9 当设计有要求时,应对复合地基桩间土和强夯置换墩墩间土进行抽检,检测方法和抽检数量宜参照本规范第 3.2.5条和第3.2.6条的规定。 3.3 基桩及基础锚杆检测规定 3.3.1 工程桩验收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和单桩承载力检测。宜先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当基础埋深较大时,桩身完整性检测宜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 3.3.2 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桩身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0%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 小于15MPa。 2 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不得小于28d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 3 高应变法和静载试验的间歇时间:混凝土灌注桩的混凝土龄期不得小于28d。预制桩(钢桩)在施工成桩后,对于砂土, 不宜少于7d;对于粉土,不宜少于10d;对于非饱和黏性土,不宜少于15d;对于饱和黏性土,不宜少于25d;对于桩端持力层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不应少于25d。 3.3.3 桩身完整性和单桩承载力抽样检测的受检桩宜按下列情况综合确定: 1 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2 设计认为重要的桩; 3 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4 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时,宜根据前一种检测方法的检测结果来确定后一种检测方法的受检桩; 5 同类型桩宜均匀分布。 3.3.4 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抽检桩数不应少于相应总桩数的30%,且单位工程抽检总桩数不得少 于20根。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工程; 2)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的桩基工程; 3)施工工艺导致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桩基工程; 4)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采用新工艺施工的桩基工程。 对于其他工程,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抽检桩数不应少于相应总桩数的20%,且单位工程抽检总桩数不得少于10根。 -3- 3 对于直径大于等于500mm的端承型混凝土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4 当检测数据难以评价整根受检桩的桩身质量,不能确定桩身完整性类别时,不得计入上述三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应重新确定受检桩或重新选择检测方法,以确保抽检桩数满足本条的规定要求。 3.3.5 混凝土灌注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静载试验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根。采用高应变法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3.3.6 预制桩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条件允许时,宜采用孔内摄像或将低压灯泡放入管桩内腔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查。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预制桩工程,应采用低应变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和静载试验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完整性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静载试验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根。 1)场地地质条件为岩溶的桩基工程; 2)非岩溶地区上覆土层为淤泥等软弱土层,其下直接为中风化岩、或微风化岩、或中风化岩面上只有较薄的强风化岩; 3)桩端持力层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 4)采用“引孔法”施工的桩基工程。 3 对本条第2款规定以外的预制桩工程,应采用高应变法同时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抽检桩数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8%,且不得少于10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乙级管桩基础工程,抽检桩数应增加一个百分点。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桩基工程,抽检桩数可减少一个百分点; 1)已按有关规范的规定对焊接接缝进行了抽检的桩基工程; 2)对于已采用孔内摄像或低压灯泡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查、检查桩数超过工程桩总数的80%且未发现明显质量缺陷的预应力管桩工程; 3)采用机械接头的预应力管桩工程; 4)施工过程中采用打桩自动记录设备进行施工记录的桩基工程。 注:当不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抽检时,检测方法和抽检桩数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 3.3.7 钢桩应采用高应变法和静载试验进行检测。高应变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10根;静载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5%,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根。 3.3.8 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打桩过程监测的工程桩或施工前进行静载试验的试验桩,如果试验桩施工工艺与工程桩施工工艺相同,桩身未破坏且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大于等于2倍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这类试验桩的桩数的一半可计入同方法验收抽检数量。 3.3.9对竖向抗拔承载力有设计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3.3.10 对水平承载力有设计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3.3.11 基础锚杆应进行抗拔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6根。 3.4 支护工程检测规定 3.4.1 支护锚杆应进行验收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6根。 3.4.2 土钉墙质量验收应进行土钉抗拔力试验,抽检数量应为土钉总数的0.5%~1%,且不得少于10根。墙面喷射混凝土厚度应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可采用钻孔法,抽检数量宜每100㎡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少于3点。 3.4.3 用于支护的混凝土灌注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检测方法可采用低应变法;当根据低应变法检测结果判定的桩身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承载力时,应采用钻芯法补充检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3根。 3.4.4 应采用钻芯法对水泥土墙身完整性进行检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5根,并应截取芯样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3.4.5 地下连续墙墙体完整性应选择声波透射法、钻芯法检测。当地下连续墙作为永久性结构的一部分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槽段数的20%,且不得少于3个槽段;当地下连续墙作为临时性结构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槽段数的10%,且不得少于3个槽段。 3.4.6 应对逆作拱墙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抽检数量为每100㎡墙面一组,每组不应少于3点,检测方法可采用结构钻芯法。 3.5 基础检测和沉降观测规定 3.5.1 扩展基础、柱下条形基础、筏形基础和桩基础承台应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构件总数的10%,且不应少于3个构件。检测方法可选择钻芯法和回弹法;采用钻芯法检测时,每个构件钻取芯样孔不应少于3个,每孔截取1个芯样试件,对于截面尺寸较小的构件不应少于2个孔。 3.5.2 钢筋混凝土基础和桩基础承台宜进行保护层厚度检测,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构件总数的10%。 3.5.3下列建筑物应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达到稳定标准: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2 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3 基础有严重质量问题并经工程处理的建筑物; 4 受施工影响的邻近建筑物; 5 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6 改扩建工程和加层工程; 7 采取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物; 8 设计要求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项目、方法及数量一览表

附件:建筑地基基础检测项目、方法及数量一览表(恩施州) 第1页,共4页 序号基础选型 天然地基桩(墩)身完整性 桩(墩)的承载力检测方法检测数量检测方法检测数量 1 人工挖孔灌注墩 (埋深大于3米,直径不少 于1000mm,且埋深与墩身 直径小于6或墩身直径与 扩底直径的比小于4的独 立刚性基础,墩身有效长 度不宜超过5米。《建筑地 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 DB42/269-2003第 3.0.8 条) 非 嵌 岩 墩 浅层平板静载荷试 验 依据:《建筑地基基 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第10.1.6条 具体数量部位由设计文件 给出,但单位工程试验数 量不少于3点, 依据:《建筑地基基础检测 技术规范》DB42/269-2003 第3.0.7.1条 低应变 依据:《建筑地基 基础检测技术 规范》 DB42/269-2003 第3.0.8条 每根柱的承台下抽检的墩数不应 少于1根,承台下单墩、二墩应 全数检测 依据:《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 范》DB42/269-2003第3.0.8条 依据:《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 范》DB42/269-2003第3.0.7.2条 。 执行《建筑地基基础检 测技术规范》 DB42/269-2003标准 3.0.7条第2款天然地 基的检测规定。 嵌 岩 墩 岩基静载荷试验 依据:《建筑地基基 础检测技术规范》 DB42/269-2003 第3.0.7.1条 具体数量部位由设计文件给 出,但单位工程试验数量不 少于3点, 依据:《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 术规范》DB42/269-2003 第3.0.7.1条。

第2页,共4页序号基础选型 天然地基桩身完整性桩的承载力检测方法检测数量检测方法检测数量检测方法检测数量 2 人工挖孔 灌注桩 (桩径 ≥1000mm) 端 承 型 非 嵌 岩 桩 深层平板 静载荷试 验 具体数量由设计 文件给出,但单 位工程试验数 量不少于3点, 依据:《建筑地基 基础检测技术 规范》 DB42/269-2003 第3.0.7.1条 声波透射法 ①甲级设计等级的桩基、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 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 其他建筑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 干成孔作业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 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②且每根柱的承台下的抽验桩数不少于1根,单桩和两桩应全 数检测。 ③依据:《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DB42/269-2003第 3.0.6.7条《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10.1.7 条。 静载荷试 验或抗 拔试验 总桩数的1%,不应少 于3根,总数小于50 根时,不应少于2根。 依据:《建筑地基基础 检测技术规范》 DB42/269-2003第 3.0.6.2条;《建筑地 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第 10.1.8条。 端 承 型 嵌 岩 桩 岩基静载 荷试验 具体数量由设计 文件给出,但单 位工程试验数 量不少于3点, 依据:《建筑地 基基础检测技 术规范》 DB42/269-2003 第3.0.7.1条 声波透射法 ①甲级设计等级的桩基、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 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 其他建筑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 干成孔作业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 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②且每根柱的承台下的抽验桩数不少于1根,单桩和两桩应全 数检测。 ③依据:《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DB42/269-2003第 3.0.6.7条《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10.1.7 条。 核验 根据岩基静载荷试验 报告,结合桩身质量 (声波透射法、钻芯 法)报告校验。依据: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 规范》GB50007-2002 第10.1.8条。

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第一节、术语 地基 subgrade,foundation soils 承受建筑物基础传来的各种作用的岩土体。 基础 foundation 将结构所随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土岩组合地基 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由土与岩石(或大块弧石)组成的地基 填土地基 fill-foundation soil 由人工填土组成的地基洞穴地基foundation with cavern 地基受力层范围内存在着洞穴的地基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具有一定安全储备的地基承载能力代表值 扩展基础 spread foundation 底部截面扩大的基础。分为无筋扩展基础和有筋扩展基础两类 刚性下卧层 rigid sub-layer 相对上方持力层而言其压缩模量或变形模量很大的土层或岩层 桩基础 pile foun dati on 由柱或桩与连接于桩顶的承台所组成的基础 嵌岩桩 rock-socketed piles 端部嵌入基岩不小于1倍桩径的桩 基坑支护结构 support ing of foun dati on pit

为保持基坑稳定、控制基坑变形而兴建的结构 第二节、基本规定 1、根据地基基础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的经济损失、社会环境影响及修复的可能性)的严重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按表3.0.2选用。 2、岩土的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应由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提供。 岩体分类有:1.岩石根据坚硬程度分为坚硬岩、较硬岩、较软岩、软岩及极软岩。 2.岩石根据风化程度分为强风化、中等风化、和微风化。 3、岩层根据单层厚度分为巨厚层(H>1.0)、厚层(1.0>H>0.5)、中厚层(0.5>H>0.1)和薄层(H<0.1) 4、按岩体结构类型分为整体状结构、块状结构、层状结构、碎裂结构、和散体结构。 5、按岩体裂隙发育程度分为不发育、较发育、发育。 6、按岩体完整程度分为完整、较完整、较不完整、不完整、和极不完整。 7、粒径大于2mm勺颗粒含量超过全重的50%勺土应定名为碎石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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