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产业园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电子商务产业园

合同编号:xxx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坐落在XX市XX区XX号XX室(以实际交付单元为准),面积为XX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电子商务实体店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3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取得甲方同意,甲方双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租金支付期限、支付方式、优惠方式

4.1该房屋租金为XX元/㎡,每季度合计人民币元XXX(大写:XXXX)。

4.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合同签订之日缴纳三个月押金;转账(现金/转账)。第一期租金于合同签订3日内支付,以后的每期租金于到期日的7日之前支付。逾期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3关于租金优惠的约定事项

(1)租用并入驻园区的电商企业,可享受“二免一减半”的租金优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二免一减半,即企业入驻园区的第一、二年房屋租金全额返还,第三年租金为约定租金的二分之一。

(2)租金以先征后返的形式,于每季度30日返还企业。即返还时间分别为:1月30日、4月30日、7月30日、10月30日。

五、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3.2元/吨)、电费(1元/度)、物业管理费(2.5元/平米/月)、公维金(0.5元/平米/月)由乙方按实际使用情况自行承担(根据供电局、水务集团相关部门费用调整而调整)。

5.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当天以转账方式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币XXX元(大写:XXX),水电费押金人民币XXX元(大写:

XXX),水电费押金为月租金的20%,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结清当日将押金无息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如乙方结清,甲方需全额退还押金。

六、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应由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一方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2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租,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租,乙方转租该房屋,所获得的收益属于乙方。

(4)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

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占有、使用该房屋所获得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九、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7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拆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9.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9.1条)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十、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租赁物及设施,并经双方验收后签字(盖章)确认。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加装的设备、设施可自行收回。乙方应负责对房屋恢复原状,但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除外。

十一、乙方的责任

11.1乙方入园后,需提交以下资料,否则将不能享受免租优惠:

(1)及时将注册地变更到园区。

(2)按季度提交《企业经营情况表》。

每季度提交《企业经营情况表》的时间为:每季度初20日前提交上季度的《企业经营情况表》,即提交时间分别为: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

(3)登录XXX网(网址:)进行纳统申报。

(4)使用园区统一公共平台(网址:)、接受园区统一提供的相关服务(网站设计、网站推广、网络营销、代运营等),并和自有公司网站平台链接和宣传。

(5)按照《XXX(海沧)电子商务产业园租金优惠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及履行义务。

11.2特别约定:

根据《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措施”规定:电子商务企业,年纳税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自入驻海沧区起前2年,按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区级税收的100%给予奖励,后3年分别按照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区级税收的50%。入园企业就该部分退税补贴须将申报材料提交园区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统一进行退税申请,并就退税金额进

行如下规定:

(1)退税总额少于或等于入园企业当年应缴房租的,退税补贴由运营公司收取;

(2)退税总额超过房租且超过部分低于入园企业当年应缴房租的,等同房租部分由运营公司收取,剩余超过部分按运营主体、入园企业各50%比例收取。

(3)退税总额超过房租且超过部分高于入园企业当年应缴房租的,等同房租部分由运营公司收取,剩余超出部分按运营主体40%、入园企业60%比例收取。

(4)根据《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若干意见》的修订,取得的其它各项收益,均按照运营主体40%、入园企业60%比例收取。

11.3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企业所租区域交付后一个月内未动工装修的或空置达两个月以上的;

(5)连续两个季度以上不按约缴交企业经营情况表、不进行企

业税收统计的;

(6)连续三年发生亏损(三年累计亏损额达到该企业当期固定资产的40%以上);

11.4租赁期满,乙方需应约返还房屋,如乙方未按时返还,甲方有权扣除押金,并强制收回房屋。乙方返还房屋时应维持房屋的正常使用状态,如有违反,则应对甲方进行赔偿。

11.5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1.6乙方需遵守《XXX(海沧)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办法》以及园区物业管理规定,如乙方违反相关规定从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11.7乙方若需进行二次装修,不得改变主体建筑物的固有形态,装修后的不可分割物归甲方所有。

十二、甲方的责任

12.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2乙方原因退租并取得甲方同意,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2.3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

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造成无法租赁,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一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其他条款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3.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3.4乙方拖欠甲方租金累计1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断水断电;

13.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终止;

13.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

公司账号:

开户行: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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