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1、《退税申请书》一式三联,分税种填写,纳税人加盖公章;

2、退税申请。纳税人自行打印,说明退税原因,所退税种,税款实缴、应缴、应退数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3、申请退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一至四季度及年终汇缴企业所得税报表)各1份;

4、申请退税年度已入库企业所得税税票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各2份,单张复印。退税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分局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退税:

1、《退税申请书》一式三联,分税种填写,纳税人加盖公章;

2、退税申请。纳税人自行打印,说明退税原因,所退税种,税款实缴、应缴、应退数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3、土地增值税清算单复印件(由企业所属管理科所出具,由分管局长审批);

4、所涉及清算的房地产项目已缴土地增值税税票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各2份,单张复印。清算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税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分局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政策性减免退税:

1、《退税申请书》一式三联,分税种填写,纳税人加盖公章;

2、退税申请。纳税人自行打印,说明退税原因,所退税种,税款实缴、应缴、应退数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3、所减免税款已缴纳各税税票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各2份,单张复印。退税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减免税批文复印件各2份,减免税批复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涉及非行政许可减免税项目所需材料另行具体规定;

6、分局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误报退税(误缴、误收退税):

1、《退税申请书》一式三联,分税种填写,纳税人加盖公章;

2、退税申请。纳税人自行打印,说明退税原因,所退税种,税款实缴、应缴、应退数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3、所缴税款税票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各2份,单张复印。退税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纳税人为个人的附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2份;

5、涉及代开发票业务退税的,需提供所代开发票复印件(发票作废退税的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人员签字确认),发

票作废的需提供盖有作废章戳的发票的复印件相关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各1份;

6、分局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个人出售自有住房一年内重新购房退税(该政策执行日期到2010年10月1日,之前发生的可以继续退税):需到开发区农行开具个人结算帐户,帐户名称需与税票名字一致。

1、《退税申请书》一式三联,分税种填写,纳税人加盖公章;

2、《个人出售住房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审批表》。由纳税人填写相关栏目,并签字按手印确认;

3、申请退税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售买环节产权人为夫妻双方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4、出售原有住房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

5、出售住房环节缴纳的税票原件、复印件2份,出售房屋时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新购房屋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

7、新购房屋缴纳的契税税票复印件1份;

8、新购房屋发票复印件1份;

9、新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涉及贷款抵押的需提供抵押证复印件)1份,房产证是共有的需同时提供共有人的房产证复印件1份;

10、分局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全)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可能存在的情况企业所得税每年都要进行汇算清缴,汇算结果不外乎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企业应交数与计提数刚好相等,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为0;第二种情况:企业应交数小于计提数,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大于0 ;第三种情况:企业应交数大于计提数,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小于0。 除第一种情况似乎不需要进行账务调整外,后两种情况都需要进行账务调整。但是第一种情况也可能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 二、账务调整前先分清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在进行会计处理前要区分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目前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有三类: (一)企业会计准则;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在填报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000000 企业基础信息表》时就要求必须勾选。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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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审核报告(DOC 18)

企业所得税审核报告(DOC 18)

企业所得税审核报告 编号: :(委托单位名称)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年度及 其情况进行了查证。我们查证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贯彻制定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措施和规定,并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贵单位所提供的帐册、年度会计报表、有关纳税资料和数据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贵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条理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贯彻、执行的 有关文件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审核报告。 经对贵单位年度企业所得税事项进行审核,我们认为贵单位: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过程审核结果如下: 销售(营业)收入元; 利润总额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元;纳税调整减少额元; 纳税调整后所得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元; 应纳税所得额元;应纳所得税额元; 减免所得税额元;期末应补(退)所得税额元; 1 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费用抵扣额元;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税额元; (二)企业财产损失情况审核结果如下: 固定资产原值元; 计提折旧元;

财产损失净额元; 流动资产合计元; 资产损失净额元; (三)企业提高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情况审核结果如下: 企业本年的营业收入元;广告费支出金额元; 现广告费允许扣除额元;扣除比例%;根据贵企业的行业特点确实需将广告费的扣除比例提高到%;预计影响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元;影响当年应纳所得税额元。 (四)企业需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情况审核结果如下: 原折旧年限为年,折旧方法是; 需缩短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影响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元;应纳所得税额为元。 企业可据此办理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 在审核中我们发现与贵单位在以下方面存在异议: 1、 2、 3、 2 ……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无法公允地发表审核意见,特此说明。 重大问题说明: 中介机构负责人: 中国注册税务(会计)师:助理人员: 联系地址及电话: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17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 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制度从1949年直到2007年3月16日,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已走向高速规范发展的阶段,2007年,全国人大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从此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程序和方法 首先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及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帐帐、帐表; 其次针对企业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 最后将审核结果及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还是咨询报告,若是鉴证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鉴证报告、保留意见鉴证报告、否定意见鉴证报告、无法表明意见鉴证报告。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政策 现将企业在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应注意的税收政策归纳如下: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的事项有: (一)工资薪金 1、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企业所得税审核报告与附表

企业所得税审核报告 编号: :(委托单位名称)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年度及 其情况进行了查证。我们查证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贯彻制定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措施和规定,并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贵单位所提供的帐册、年度会计报表、有关纳税资料和数据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贵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条理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贯彻、执行的 有关文件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审核报告。 经对贵单位年度企业所得税事项进行审核,我们认为贵单位: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过程审核结果如下: 销售(营业)收入元; 利润总额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元;纳税调整减少额元; 纳税调整后所得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元; 应纳税所得额元;应纳所得税额元; 减免所得税额元;期末应补(退)所得税额元; 1 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费用抵扣额元;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税额元;

(二)企业财产损失情况审核结果如下: 固定资产原值元; 计提折旧元; 财产损失净额元; 流动资产合计元; 资产损失净额元; (三)企业提高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情况审核结果如下: 企业本年的营业收入元;广告费支出金额元; 现广告费允许扣除额元;扣除比例%;根据贵企业的行业特点确实需将广告费的扣除比例提高到%;预计影响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元;影响当年应纳所得税额元。 (四)企业需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情况审核结果如下: 原折旧年限为年,折旧方法是; 需缩短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影响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元;应纳所得税额为元。 企业可据此办理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 在审核中我们发现与贵单位在以下方面存在异议: 1、 2、 3、 2 ……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无法公允地发表审核意见,特此说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指南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一、政策规定 (一)一般规定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企业在2008年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2008年实行新税法后,其尚未扣除的余额,加上当年度新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后,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 3.企业在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4.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特殊规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可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2.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 (1)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七条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 (四)《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9〕92号)第二条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 三、相关知识介绍 (一)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概念 依照《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标准大全档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标准大全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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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标准大全 2016-11-21 11:32:10来源:亿企赢 525 0 分享到: 收藏: 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意 见商秩发〔2016〕427号 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交办运 〔2016〕143号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法人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工会在收到工会经费后,应向交款单位行政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税务部门据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超过14%的部分,应当作为企业所得税调增项目计入“递延税款——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作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在报表上则反映为“递延税款贷项”。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事项简要说明

附件:2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事项讲明 我们同意托付,对贵单位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讲明如下: 一、资产 (一)流淌资产 1、现金 贵公司“现金”期末余额:XXXX元,经审核,账实相符。 2、银行存款 贵公司“银行存款”期末余额:XXXX元。 差不多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望京支行 账号:809315160608091001 3、存货

贵公司存货期末余额XXXX元。包括:原材料XXX元,在产品XXX元,产成品\库存商品XXX元,分期收款发出商品XXX元,托付代销商品XXX元,托付加工物资XXX元,低值易耗品XXX元,包装物XXX元。 存货的采购和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时,低值易耗品采纳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其他各类存货采纳加权平均法。 4、应收预付款项 贵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XXXX元,包括:银行承兑汇票XXX元,商业承兑汇票XXX元; 贵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XXXX元,包括:账龄3年以下的XXX元,3年以上的XXX元; 贵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XXXX元,包括:账龄3年以下的XXX元,3年以上的XXX元; 贵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XXXX元,包括:账龄3年以下的XXX元,3年以上的XXX元。 (二)投资 经审核,本公司无投资事项发生。 如有请按具体事项如下填写:

贵公司投资成本期末余额XXXX元,包括:债权投资XXX元,股权投资XXX元。(三)固定资产 贵公司“固定资产”期末原值:XXXX元,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折旧方法采纳直线法。分类明细如下: (四)无形资产: 贵公司“无形资产”期末余额:XXX元,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并在可能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五)其他资产 按具体情况讲明。如没有该业务,写“无” 二、负债、所有者权益

(整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及重点.

第三讲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流程 确定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 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现场完成工作底稿 完成初稿 与企业沟通三级复核 完成定稿 注意点: 确定审计时间和人员外出审计时告知单位外出地点时间,单位需登记。 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址、纳税情况、上年度底稿等。 现场审计时先给企业财务负责人审计需要的资料,两人审计一人做底稿一人翻凭证,遇到问题先询问财务,不要起争执,遇到不理解的不懂的涉及业务水平的情况把资料要齐带回来研究。审计过程中不要玩手机聊天,抓紧时间。 所有企业提供的资料要盖章,工作底稿Z6~Z12盖章。 现场审计完成后立即出报告不得积压。 与企业沟通注意技巧和原则,在不违背税法大环境的条件下允许合理避税,在企业面前不要胆怯,用事实和税法说话,企业要求的调增调减数不要当即答应,回所里请示后再做决定。原则上给钱再给报告和发票,视具体情况而定。收费制度分摊到个人谁去审计谁负责收钱。经过三级复合后方能出正式报告,一式三份,企业两份,留存一份。 审计需要资料: 1、全年总账明细账凭证,12月份科目余额汇总表明细到末级科目 2、12月份财务报表(报税务局所得税的报表) 3、纳税申报表(12月份增值税,第四季度所得税) 4、上年度年报纳税申报表主表 5、固定资产清单 6、合同(房屋贷款租赁等) 7、员工花名册社保情况说明 8、税收优惠减免税务局文件

汇算清缴审计要点 一、收入的审核 (一)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审核 1、取得或编制收入项目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总账、明细账及有关申报表等核对(详)。 2、查明收入的确认原则、方法,注意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在收入确认上的差异(略)。 (二)投资收益的审核 根据“长期投资”、“短期投资”、“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明细账与有关凭证及签订的投资合同与协议,审核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方式和金额,了解该企业对投资单位是否拥有控制权,核算投资收益的方法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复印相关文件。 (三)营业外收入的审核 1、结合固定资产科目,审核固定资产盘盈、清理的收益是否准确计算入账。 2、结合存货、其他应付款、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科目,审核是否存在营业外收入不入账或不及时入账的情况。 3、审核无形资产转让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是否正确,注意转让的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 4、审核营业外收入是否涉及需申报增值税或营业税的情况。 5、审核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是否正确,注意收到补价一方所确认的损益的正确性。 6、审核罚款净收入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是否正确,注意纳税人是否将内部罚款与外部罚款区别,是否将行政处罚与违法处罚区别。 7、复印所有营业税收入记账凭证原始凭证 (四)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的审核 复印所有相关文件,记账凭证原始凭证。 三、成本费用的审核 (一)主营业务成本的审核 1.审核明细账与总账、报表(在产品项目)是否相符;取得或编制成本项目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总账、明细账及有关申报表等核对经营成本口径是否一致。 (二)营业外支出的审核 1.审核营业外支出是否涉及税收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重点审核: (1)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2)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3)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的有赔偿部分; (4)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 (5)各项赞助支出; (6)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7)为被担保人承担归还所担保贷款的本息; (8)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9)复印所有记账凭证原始凭证 2.审核营业外支出是否按税法规定准予税前扣除。 (1)审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流动资产非正常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是否减除责任人赔偿,保险赔偿后的余额是否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2)审核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失,是否已经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及年度汇缴申报表相关容讲解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期限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围 (三)、企业汇缴项目审批及资料报送的相关规定 (四)、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缴规定 (五)、企业汇缴申报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期限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 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4、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 起6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围 凡在纳税年度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围包括:1、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纳税人 2、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纳税人 3、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4、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注: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缴规定 汇总企业 1、政策规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2、清算要求: (1)总机构: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在汇算清缴期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 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总机构在汇缴申报资料报送上除正常申报资料外,具体还应报送: A《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B各地分支机构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票复印件 C汇缴年度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 D总机构及各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总额情况说明(含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总 额构成及相关证明、工资发放情况,如企业职工工资与上年相比有重大调整的, 应单独说明情况)等相关资料。 (2)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 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核。 这里分支机构是指各地二级分支机构。因为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8]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二级机构的判定标准: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国税函〔2009〕2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3)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 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合并企业: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大全

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大全 根据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 度预缴) 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 ?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 借:以前年度 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5.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 ?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 应交企业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 应收多 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 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资本公积 如果上年度年终结账后,于本年度发现上年度所得税计算有误,应通过损益科目“以前 年度损益调整”进行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需调整的本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申报审核实务讲义

第一讲申报表概述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体系及适用范围 1.1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体系的构成及分类 1.2.1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度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体系,由下列申报表构成: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 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三、《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四、《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 五、《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1.2.2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体系的分类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体系的有关内容,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一、申报表体系,按主附关系可分为三个层次:一级为主表,二级为主表的附表,三级为二级附表的附表。 二、申报表栏次,按表间关系可分为:表内计算栏次、依据附表填报的栏次和直接填报的栏次。 三、申报表栏次,按数据来源可分为:一是按会计数据填报栏次,二是按纳税调整数据填报栏次。 1.2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适用范围 一、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申报表适用范围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照征收方式可以划分为两类,一是查账征收的纳税人,二是核定征收的纳税人。

查账征收的所有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核定征收的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二、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申报表适用范围 企业所得税按照纳税义务人可以划分为两类,一是居民企业,二是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非居民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 1.3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框架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出台,特别是待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全面实施后,原行业会计制度、原会计准则、专业会计核算办法及问题解答一律废止。我国会计核算标准框架更加清晰,即大中型企业将全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未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 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时,首先要求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全面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则表示,中央国有企业将在2008年底前全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末,中国证监会为推进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年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财会[2006]3号文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新会计准则全面推行后,会计核算框架由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七个体系组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相应的也就分成了五大类,一是执行会计准则体系的纳税人,二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三是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四是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五是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概说 2.1 适用范围、填报依据及表头项目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填报,并依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企业的《利润表》以及纳税申报表相关附表的数据填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套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所属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 地税流水号: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 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利润总额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的外,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 3.“附列资料”填报用于税源统计分析的上一纳税年度税款在本纳税年度抵减或入库金额。 (三)行次说明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本行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4.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本行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5.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行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6.第6行“财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本行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本行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本行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9.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本行根据“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汇算总结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总结报告 范文一 、汇算清缴企业户数情况: 200*年度,我局企业所得税管户350余户,应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共计五十户,按征收方式划分均为查帐征收;按纳税地点划分:全部为就地缴纳户数;按经济性质分:国有企业 7户;有限责任公司42户,股份有限公司1户。 、汇算清缴情况: 200*年度汇算清缴企业共缴纳企业所得税1800余万元。其余定额征收户数,按规定不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户占应汇算清缴户的100 自20XX年新办企业划归国税管理以来,所得税的户数呈不断增加状况,且增加户数主要为中小企业。 、20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大户仍以石油公司、中石化、市烟草、区烟草为主,四户企业所得税1200万元,占到总收入的。 、新增户数中较成规模纳税5万元以上的有:通信实业集团XX市分公司,纳所得税万元;XXX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纳25万;XX广告公司纳20万。 、投资较大、但尚无收入、无收益的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增11户,均无收入;XXX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上亿元,主

要进行“XX路”的管理收费,仍在筹建阶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市财政局和交通局投资上亿元成立的用于城市建设的目的,目前尚未启动。 、其他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较快:主要有商贸企业、代理、咨询、技术开发等中介结构、苗圃、花卉、林木业、饮食业、旅游服务业、建筑、装潢业。 、政策落实情况。一年来,我局将企业所得税的重点放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外加大宣传、贯彻、执行、 监督和检查力度,将有关所得税政策采取公告、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准确计算税款。二是对内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权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主要做好下列: 1、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建立健全的征管审核资料。由于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所得税管理征收方式,从严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坚持一户一核。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并督促、引导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2、重点加强对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夯实企业所得税税基。 3、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税凭证的管理,

企业所得税后续审核要点教学内容

企业所得税后续审核要点 一、对年度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的数据进行比对 1、纵向比对 要求企业提交xxxa、xxxb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对评估企业xxxa年、xxxx年的纳税申报表、利润表分别进行比对,对变动比较大的事项,尤其是税前列支事项,是否存在与收入增长不匹配的变动,比如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是否有不正常的变动,并向企业核实原因。 2、表表比对 将xxxb年的纳税申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之前的数据与利润表上的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其数据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判断企业对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等科目,有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不一致,向企业核实不一致的原因,并判断不一致是否对应纳税所得额产生了影响。如产生了影响,应要求企业进行相应的调整。 3、关注资产负债表的相关科目 将xxxa、xxxb年的资产负债表进行比对,关注与纳税申报表相关的科目的变化情况,比如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等科目。 二、认真阅读企业的税审报告 对企业提交的税审报告,仔细阅读。重点关注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所包含的内容,判断其所包含的内容能否在税前列支及能否享受相应的免税优惠。重点关注对各类纳税调整事项及产生调整的原因,判断其调整是否符合相应的政策。对在阅读过程中有疑义的地方,可通过约谈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三、专项审核 (一)不征税收入审核要点 1、审核企业是否存在不征税收入 (1)通过纳税申报表确认企业是否存在不征税收入 审核附表三第14行“不征税收入”项目、第19行“其他”是否进行调减,核实第19行“其他”调减是否包含不征税收入的调减。附表三第15行“免税收入”有调减金额的,重点审核附表五免税收入的“其他”项目是否有应确认为不征税收入而作为免税收入的。 (2)通过第三方信息确认企业是否存在不征税收入 根据第三方信息数据来源,比如根据管理所掌握或货物和劳务税科提供的当年已审批的享受软件生产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名单及已退金额,核实企业确认的不征税收入是否大于已退金额,如果大于,则要求企业进行相应的调整;核实是否存在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没有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而作为应税收入或免税收入填报的,要求企业进行调整,必须要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填报。 2、审核不征税收入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 不征税收入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三种:①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②软件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款;③其他企业取得的财政拨款。 (1)审核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不征税收入是否符合的条件 对于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不征税收入,主要核实是否将捐赠收入、会费收入等列入不征税收入的范围。对于将捐赠收入、会费收入列入不征税收入的范围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要求

结构: 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填写与审核(此部分结合申报软 件讲解) 第二部分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新政策(此部分幻灯片演示) 第三部分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要求(此部分Word文档演示) 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填写与审核(此部分结合申报软 件讲解) 一、企业所得税的差不多规定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2.税率 法定税率:25%;

小型微利企业:20%,掌握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15% 预提所得税税率:10% 二、企业所得税审核重点 (一)收入方面 1.收入不入账 常见的方式:将收入挂在“其他应付款”账上。 可能涉及到的税种:增值税(及消费税)或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调账:注意跨年度损益调整问题。通常所用的调账方式: (1)确认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或相关科目) 贷:往常年度损益调整(或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假如应该缴纳增值税) (2)依照所确认的收入,结转相应的成本 借:往常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等)贷:库存商品

(3)假如应该缴纳印花讲 借:往常年度损益调整(治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4)应补交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借:往常年度损益调整(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2.推迟收入入账时刻 假如在纳税审核时,收入差不多入账,就无需调账,但需要指出错误之处。 3.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确认为销售,而税法上规定应该按照销售征税。增值税中有8种视同销售行为;企业所得税现在按照所有权是否转移来确定视同销售行为。注意: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企业所得税中不再视同销售;将产品作为礼物馈赠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纳税审核中,视同销售应按规定征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假如其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则无须调账,只需要做纳税调整;假如其账务处理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则需要调账。

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的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的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的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程序和方法 首先,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账账、账表; 其次,针对企业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 最后,将审核结果与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还是咨询报告,若是鉴证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可分为:无保留意见鉴证报告、保留意见鉴证报告、否定意见鉴证报告、无法表明意见鉴证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政策 现将企业在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应注意的税收政策归纳如下: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的事项有: (一)工资薪金 1、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2、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审核人员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是否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是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审核要点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审核要点 一、对年度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的数据进行比对 1、纵向比对 要求企业提交2008、2009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对评估企业2008年、2009年的纳税申报表、利润表分别进行比对,对变动比较大的事项,尤其是税前列支事项,是否存在与收入增长不匹配的变动,比如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是否有不正常的变动,并向企业核实原因。 2、表表比对 将2009年的纳税申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之前的数据与利润表上的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其数据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判断企业对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等科目,有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不一致,向企业核实不一致的原因,并判断不一致是否对应纳税所得额产生了影响。如产生了影响,应要求企业进行相应的调整。 3、关注资产负债表的相关科目 将2008、2009年的资产负债表进行比对,关注与纳税申报表相关的科目的变化情况,比如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等科目。 二、认真阅读企业的税审报告 对企业提交的税审报告,仔细阅读。重点关注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所包含的内容,判断其所包含的内容能否在税前列支及能否享受相应的免税优惠。重点关注对各类纳税调整事项及产生调整的原因,判断其调整是否符合相应的政策。对在阅读过程中有疑义的地方,可通过约谈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三、专项审核

(一)不征税收入审核要点 1、审核企业是否存在不征税收入 (1)通过纳税申报表确认企业是否存在不征税收入 审核附表三第14行“不征税收入”项目、第19行“其他”是否进行调减,核实第19行“其他”调减是否包含不征税收入的调减。附表三第15行“免税收入”有调减金额的,重点审核附表五免税收入的“其他”项目是否有应确认为不征税收入而作为免税收入的。 (2)通过第三方信息确认企业是否存在不征税收入 根据第三方信息数据来源,比如根据管理所掌握或货物和劳务税科提供的当年已审批的享受软件生产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名单及已退金额,核实企业确认的不征税收入是否大于已退金额,如果大于,则要求企业进行相应的调整;核实是否存在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没有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而作为应税收入或免税收入填报的,要求企业进行调整,必须要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填报。 2、审核不征税收入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 不征税收入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三种:①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②软件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款;③其他企业取得的财政拨款。 (1)审核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不征税收入是否符合的条件 对于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不征税收入,主要核实是否将捐赠收入、会费收入等列入不征税收入的范围。对于将捐赠收入、会费收入列入不征税收入的范围的企业,对比非营利组织的名单,对其是否获得非营利组织的资格进行判断。对取得非营利组织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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