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目录

一、科技进步统计监测主要指标 (1)

二、科技人力资源 (3)

2-1 全市城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06-2010) (3)

2-2 全市科技人力资源的培养(2006-2010) (4)

三、地方财政科技拨款 (5)

3-1 全市地方财政科技拨款(2010) (5)

四、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工业企业科技指标 (7)

4-1-1 全市各类独立研究开发机构情况(2010) (7)

4-1-2 中央部门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

主要科技指标(2006-2010) (9)

4-2-1 全市高等学校主要科技指标(2006-2010) (10)

4-2-2 全市高校理、工、农、医领域国际科技交流(2006-2010).. 11 4-2-3 全市高校理、工、农、医领域技术转让

与专利出售(2006-2010) (12)

4-3-1 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主要科技指标(2006-2010) (13)

4-4-1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指标(2006-2010) (14)

4-4-2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主创新指标(2010) (15)

五、高新技术产业 (16)

5-1 全市高技术产业情况(2006-2010) (16)

5-2 全市高新技术产品情况(2010) (17)

5-3 全市工业高新技术产品情况(2006-2010)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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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

6-1 国家级开发区基本建设情况(2006-2010) (19)

6-2 国家级开发区企业经济指标(2006-2010) (19)

6-3 国家级开发区企业经济效益指标(2006-2010) (20)

6-4 国家级开发区企业科技指标(2006-2010) (20)

七、民营科技型企业 (21)

7-1 民营科技型企业情况(2009-2010) (21)

八、技术市场交易情况 (22)

8-1 技术市场交易情况(2009-2010) (22)

九、专利、成果及奖励情况 (23)

9-1 全市专利申请量(2006-2010) (23)

9-2 全市专利授权量(2006-2010) (24)

9-3 全市重大科技成果情况(2006-2010) (25)

9-4 全市获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情况(2006-2010) (25)

十、创新平台资源和企业创新资源 (26)

10-1 各类创新平台和企业创新资源情况(2010) (26)

十一、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 (27)

11-1 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2006-2010) (27)

十二、附件 (32)

12-1 在穗中国科学院院士一览表 (32)

12-2 在穗中国工程院院士一览表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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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进步统计监测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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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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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技人力资源

2-1 全市城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06-2010)

注:其它包括经济人员、会计人员、统计人员、翻译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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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全市科技人力资源的培养(20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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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方财政科技拨款

3-1 全市地方财政科技拨款(2010)

注:地方财政支出总额指一般预算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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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符合哪些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符合认定条件 答:一个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方面的认定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评价时采用百分制打分,其中: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长性占20分。四项指标合计得分须达到70分以上。

什么是科技人员和研究开发人员? 答:《认定办法》所说的科技人员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研究人员,是指企业主要参与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加研究开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 什么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答:《认定办法》所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所形成的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与企业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2)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净收入;(3)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二十一、对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如何进行评价? 答:对知识产权的评价,主要考核企业获得知识产权的情况。包括企业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的数量等。

(完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docx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 企业名称 企业是否注册成立 □是□否 一年以上 企业是否获得符合条件的 □是□否 知识产权 核心技术是否属于《技术领域》□是□否 规定的范围(若“是”,请填写3 级技术领域标题或编号) 科技人员占比是否符合要 □是□否 求 研发活动核定数核除研发活动编号近三年 研发费用核定总额其中:境内核定总额 (万元)(万元) 近一年高产品(服务) 核除产品(服务)编号 新技术产核定数 品(服务)收入核定总额 收入(万元) 1. 知识产权(≤ 30 分)得分: 技术的先进程度(≤ 8 分) □ A. 高( 7-8 分)□ B. 较高( 5-6 分) 得分:□ C. 一般( 3-4 分)□ D. 较低( 1-2 分) □ E. 无(0 分)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 分) □ A. 强( 7-8 分)□ B. 较强( 5-6 分) 得分:□ C. 一般( 3-4 分)□ D. 较弱( 1-2 分) □E. 无(0 分) 知识产权数量(≤ 8 分) □A. 1 项及以上(Ⅰ类)(7-8 分) □ B. 5 项及以上(Ⅱ类)(5-6 分)得分: □C. 3~4 项(Ⅱ类)(3-4 分) □D. 1~2 项(Ⅱ类)(1-2 分) □ E. 0 项(0 分)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6 分) 得分: □ A. 有自主研发(1-6 分)

□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 分) (加分项,≤ 2 分)企业是否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 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得分:□ A. 是( 1-2 分)□B.否( 0 分)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 分)得分: □A. 转化能力强,≥5 项( 25-30 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 项( 19-24 分)□C. 转化能力一般,≥3 项( 13-18 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 项( 7-12 分)□E. 转化能力弱,≥ 1 项( 1-6 分)□F. 转化能力无,0 项( 0 分)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 分)得分: 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得分: 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 6 分) 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 得分: 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 6 分) 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 得分: 新创业平台(≤ 4 分) 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 得分: 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4 分) 对企业技术创新能 力的综合评价 合计得分专家签名:年月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管理办法

锦州石化公司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管理办法 ZD/JZSH 08。02-20061. 范围 1.1为保证公司投资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准确性和适时性,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切实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涵概: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全部工作.统称为前期工作。 1。3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系指拟建的炼油化工及其配套项目(含新建、改扩建、技改技措等). 1。4 建设项目分类: 限上项目: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 限下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 小型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 1.5本办法适用于锦州石化公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按资金来源分类,依照《锦州石化分公司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分工管理。 1。6 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不得超越,并要保证质量,以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2. 引用标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计划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油计字[2000]22号),“炼油与销售分公司炼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石油计字[2004]338号),“锦州石化公司建设项目管理程序”。 3. 术语 限上项目、限下项目、小型项目。 4.职责 各类建设项目在公司主管经理领导下,项目的立项单位主管,相关单位分工、分级管理.

前期工作主要职责是: 4.1贯彻国家和股份公司有关项目建设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定公司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4.2负责组织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及上报; 4.3 参加专业公司和股份公司对分公司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预可研>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预评估〉、评估; 4。4负责组织对小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批复工作。 5. 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建设项目立项 5。1.1 项目提出 ①根据股份公司对锦州公司的定位、资源配置及公司的发展需要提出项目,体现“大规模、低成本、短流程、差别化”的总体发展原则。以调整产品结构为主,新建与挖潜并重,发展优势产品,重点扩大优势产品和主导产品的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②项目可由基层单位和业务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工作提出,也可由股份公司、专业公司提出.各基层单位、业务职能部门本着解决生产瓶颈、节能降耗、提高产品质量、消除安全隐患、环保的原则提出项目建议,同时就项目的目的、意义、详细内容、效益、投资估算进行详细说明,并由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项目建议,组织公司技术经济委员会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进行审核,形成初步意见,纳入计划初稿. ③安全、环保项目优先考虑,以保证生产的安全、平稳和长周期运行。 ④炼油化工项目提出的同时,其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其配套“三同时”工程必须随项目一并考虑。 5.1.2 项目决策 项目前期工作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两个阶段;对于一般性技术改造项目,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均按照国家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适当简化。公司项目主管单位必须按程序、规定组织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赣科发[1997]3号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国务院国发[1991]12号文件,国家科委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文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本办法认定。 第三条省科委归口管理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省科委工业处(火炬计划办公室)是省科委负责该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四条开发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按国务院国发[1991]12号文件精神,参照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从严掌握。 第五条国家科委根据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划定高新技术范围如下: (一)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 (二)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 (三)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四)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 (五)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 (六)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七)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 (八)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 (九)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

(十)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 (十一)其它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本高新技术范围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由国家科委进行补充和修订,本办法也将随之补充修订。 第六条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一)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二)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已有三年以上的营运期,运行机制良好。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30% 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10% 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 以上。 (五)年总收入在 2000 万元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在 10 万元 / 人.年以上,年人均利税在2万元以上,并有与期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 技术性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50%以上的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年总收入可限定在1000万元以上。(六)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3%以上。 (七)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 (八)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九)企业的注册经营期在十年以上。 第七条

项目前期办管理办法(6)

项目前期办管理办法 项目前期工作是指项目决策阶段的工作,它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环保计划,职工健康计划,人员和机构组织形式,资金使用规划等。 项目建议书又叫做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它是由项目提出单位根据规划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各项资源条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具体项目建设的轮廓设想和书面文件。项目建议书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即可列入项目前期工作计划。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审批通过关系到项目能否继续进行,是项目能往下进行的前提条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的进一步深化,收集资料对项目进行进一步论证和定位,综合评选,确定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先进,条件上具备,实施上可行的最佳方案,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得到行业专家的论证和主管部门的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投资者和决策者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并可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的基础。方案设计为初步设计,仅提供概念性的设计框架,为展示项目的轮廓和说明而作的设计。前期工作还需要对需求分析、市场调研等工作作出一系列的安排统筹等。 为规范本企业地产项目开发管理,减少和避免失误,提高企业投资收益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①项目前期班专员应配合部长实施公司各项目广告宣传推广,制定策划及设计推广方案。组织、协调宣传企业产品,提升企业形象。 ②认真负责公司标识系统的统一制定、设计和实施规划。 ③认真执行总公司营运方针并按需要组织策划公司统一实施的大型企划及企宣方案,检查和监督方案的落实。 ④为公司领导提供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专项宣传个案、公司整合宣传方向、公司盈利开发等宣传专案。 ⑤定期按照企划纲要及工作计划进行目标检查和考核。 ⑥前期项目的主持管理者,直接对集团领导负责,具体负责项目前期的组织协调和实施,认真组织项目前期管理的各项工作职责。 ⑦组织编制项目工程管理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资金使用及需求计划,并按经批准的方案和计划组织实施。 ⑧积极协调外部关系,为前期项目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好各阶段工作中合同谈判和合同会签工作,代表集团行使相应职权。 ⑨组织工程前期小组提出设计委托任务书,根据设计委托合同,督促工程前期组跟踪和监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进度质量,督促设计部门根据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修改设计。 ⑩办理项目部建设项目各项前期手续的报批和报审工作的成员组,负责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立项、环评、方案审查和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勘察成果审查,办理用地预审、用地红线,办理消防、民防、施工图审核、市政园林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1—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2—

新产品可行性分析管理办法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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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可行性分析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使公司新产品开发前的调查研究与分析决策程序有章可循。 1.2.适用范围 有关新产品开发前的可行性分析,包含对产品的社会需求、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资源效益等方面的评估,依本办法管理、实施。 1.3.权责单位 1)开发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实施规定 2.1.调查研究 1)业务部负责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前三名品牌,以及国际知名品牌为对 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价格、市场及使用情况。 2)业务部负责收集国内外有关的专业期刊和其他情报。

3)开发部负责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重点市场同类产品的技术现状和改 进要求。 2.2.可行性分析 1)业务针对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提出书面论证报告,阐述拟开发新产品之市场销售 的潜力。 2)开发部针对该类产品的技术发展现状和动向,提出书面论证报告,阐述拟开发新产 品的之技术优势。 3)开发部针对拟开发产品的资源条件,提出书成论证报告,阐述物料、设备、能源以 及其他配套资源取得的可行性。 2.3.决策 1)公司每年度期末制订下年度经营管理目标时,应将新产品开发之目标列入年度目 标。 2)本公司每年应以20%的比率不断地推出新产品。 3)对已不具市场活力的原有产品,每年以10%的比率淘汰,不再生产。 4)开发部根据新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应提交新产品开发委员会审核,结合年度 目标制订新产品开发计划。

5)新产品开发计划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并附各可行性分析报告),呈开发部主管审核 后,呈技术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 6)新产品开发计划经技术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呈总经理核准,必要时,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并经董事会确认,方可实施新产品开发工作。 新产品开发评价表

2016年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16年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负责挑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议;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气象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及可行性研究

附件1 气象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气象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气象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使气象部门项目支出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根据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结合气象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中国气象局现行管理体制,与中国气象局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开支项目支出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1 -

(一)综合预算的原则。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和单位其他各项资金,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情况,优先安排急需的项目。 (三)项目库管理的原则。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申报的所有项目必须纳入项目库,合理排序,实行滚动管理。 (四)追踪问效的原则。中国气象局对项目的执行过程实施追踪问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 第二章项目的申报 第五条申报的项目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应符合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范围。 (三)属于气象事业维持和发展需要安排的项目。 (四)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 2 -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解读及原文DOC

《2015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解读及原文——政府将编制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目录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已经公布,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法制办在12月4日——全国法制日来临之际,特别对《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做了权威解读和说明。 广州市法制办解读《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 公务员将不得在社会组织中兼职 广州公务员任职社会组织“禁令”明年元旦起生效。 近期,广州市市长陈建华签发的广州市政府令第108号,公布了《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部吸纳了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成果的政府规章,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好地学习《办法》,做好法制宣传,广州市法制办在12月4日——全国法制日来临之际,特别做了权威解读和说明。 根据新规,现职公务员将不得在社会组织中兼职,而离退休后确需兼任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焦点1 放开激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 什么是社会组织?《办法》“开宗明义”: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曾几何时,登记成立社会组织可不是一件容易事,既要找到一个业务主管单位作为“婆婆”,又要经过繁复的手续,递交大量资料,在60日内经过重重审批才能获批能否成立。但是,很多有意愿开展公益服务的草根组织,很难达到审批所要达到的严格要求,因此就存在了大量的“隐性社会组织”,抑制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活力。 为了扭转这种情况,放开激活的改革步子率先从广州迈出。2011年11月22日,根据全省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广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助推社会组织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外,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若干原则及要点

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若干原则及要点 Some Principles and Essentials of Compiling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on Water Information Projects 曾仕康 Zeng Shikang (广东省水利水电信息中心 2002年) 摘要:水利信息化是水利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标志,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是水利信息化前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者参照有关规程规范,在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归纳出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若于原则和要点,对于全省水利基层单位在编制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主题词:水利信息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概述 水利行业作为一个信息密集型行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建设发展密切相关,在当前新的治水方针下,水利信息化已经成为水利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标志。在广东省水利厅党组提出的“以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的指导思想的推动下,我省的水利信息化建设正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势头。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下简称可研报告)编制和审批是履行基建程序工程建设立项工作的关键环节。由于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太快,有关信息系统规划设计方面的规程规范的建立,还一时跟不上形势的要求,导致全省很多基层单位的可研报告编制出现形式各异、深浅不一的情况。如何

结合水利信息化项目的具体特点,编制高质量的可研报告,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是作者参照有关规程规范,在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和归纳出信息化项目可研报告的若干原则和要点,希望在水利信息化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规范出台以前供报告编制单位参考,为水利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工作尽绵薄之力。 1.水利信息化项目的主要特点和涵盖范围 1.1主要特点 水利信息化工程与传统的有形水利工程不同,它至少具备四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复合,项目建设是水利专业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复合;二是集成,是各种高新技术包括远程自动化监控技术、通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3S (GIS、GPS、RS)技术、数学模型技术、系统集成技术等的相互融合集成;三是共享,项目建设必须实现网络资源和信息资源的最大程度共享;四是创新,主要是指水利信息化的建设模式尚在探讨阶段,需要建设者在实践中进行技术创新。 1.2涵盖范围 水利信息化项目的涵盖范围,虽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按技术特性归类,应包括一系列与水利政务、业务管理及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有关信息的采集、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以及业务应用系统软件的开发集成。水利信息化项目的涵盖范围,虽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按技术特性归类,应包括一系列与水利政务、业务管理及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有关信息的采集、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以及业务应用系统软件的开发集成。 2.可研报告的编制原则和规程规范 2.1原则

通信工程管理办法解读

《通信工程管理办法》解读 一、制度概览 需要关注岗位:工程建设部、网络部、计划部全体人员,管理信息系统部、业务支撑系统部工程建设相关人员。 二、制度解读 问题一:《通信工程管理办法》发布的目的是什么? 答:加强全公司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建立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建立全公司统一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化工程规范体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统筹兼顾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安全五个要素,确保全公司工程建设合法合规,实现高效率、低成本建设精品网络,将建设需求快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问题二:立项环节要完成哪些工作? 答:立项阶段要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总体进度要求、业务需求、建设方案、设备配臵及选型原则、维护部门、投资金额等内容。建设内容根据专业情况应至少包含站点、路由等信息,应与规划录入数据进行对照,以保证立项与规划的一致性。详见《通信工程管理办法》第九条。 问题三:一阶段设计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答:1.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一阶段设计,一阶段设计依据项目建议书或可研进行。一阶段设计主要包括工程概述、网络资源现状及分析、建设方案、设备配臵、工程实施要求、施工注意事项、验收指标及要求、运行维护、预算编制、图纸、工程进度安排等内容。 2.一阶段设计编制完成后,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组织一阶段设计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一阶段设计批复。 详见《通信工程管理办法》第十条。 问题四:当具备什么条件时,工程项目才可以开工? 答:为杜绝为批先建,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必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一)立项批复已经完成。 (二)维护部门已经明确。 (三)设计批复已经完成。 (四)施工费、监理费合同(订单)按要求完成签订。 (五)项目主要设备已到货。 (六)项目所需的机房电源空调等配套条件已具备。 (七)安全生产费已经支付。 (八)质量监督申报程序已履行。 (九)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现场交底工作。 (十)开工报告已经签署。 详见《通信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解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解读 目录 目录 .......................................................................................................................... - 1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 .......................................................... - 1 - 第一章总则 ................................................................................................... - 1 -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 - 2 -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 - 3 -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 - 3 -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 - 4 -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 - 6 - 第七章附则 ................................................................................................... - 6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 .......................................................... - 7 - 一、背景与意义 ............................................................................................. - 7 - 二、实施要点 ................................................................................................. - 7 - 1.应急预案的编制................................................................................. - 7 - 2.应急预案的评审................................................................................. - 7 - 3.应急预案的备案................................................................................. - 8 - 4.应急预案的演练................................................................................. - 8 - 5.应急预案的修订................................................................................. - 8 - 6.应急预案的奖惩................................................................................. - 9 - 三、实施计划 ................................................................................................. - 9 - 1.试点范围............................................................................................. - 9 - 2.工作目标............................................................................................. - 9 - 3.主要工作............................................................................................. - 9 -

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

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 规定的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①总论。包括: a.项目提出的前景(改扩建项目要说明企业现有概况),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b.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②需求预测和拟建规模。包括: a.国内外需求情况预测。 b.国内现有工厂生产能力估计。 C.销售预测,价格分析,产品竞争能力,进入国际市场前景。 d.拟建项目规模、产品方案和发展方向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 ③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 a.经过储量委员会正式批准的资源储量、品位、成分以及开采、使用条件评述。b.原料、辅助材料、燃料的种类、数量、来源和供应可能。 C.所需公用设施的数量、供应方式和供应条件。 ④设计方案。包括 a.项目构成范围(指包括主要单项工程,技术来源和生产方法,主要技术工艺和设备选型方案比较,引进技术、设备的来源、国别;设备的国内外分别交付规定或与外商合作制造的设想。改扩建项目要说明原有固定资产利用情况)。 b.全厂布置方案的初步选择和土建工程量估算。 C.公用辅助设施和厂内外交通运输方式的比较和初步选择。 ⑤建厂条件与厂址方案。包括: a.建厂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质地形条件和社会经济现状。 b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C.厂址比较与选择意见。 ⑥环境保护。调查环境现状,预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和“三废”治理

的初步方案。 ⑦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估算数)。 ⑧实施进度建议。 ⑨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a.主体工程与协作配套工程所需的投资。 b.生产流动资金的估算。 c.资金来源,筹措方式及贷款偿还方式。 ⑩社会及经济效果评价。要求进行静态和动态分析。不仅计算项目本身微观经济效果,而且要分析项目对国民经济宏观经济效果的贡献和项目对社会的影响。 4.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规范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规范,以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例,一般包括以下11项内容。 第一部分总论 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要部分,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 一、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项目的主管部门 (四)项目拟建地区和地点 (五)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和法人代表 (六)研究工作依据 (七)研究工作概况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项目发展及可行性研究工作概况 二、可行性研究结论 在可行性研究中,对项目的产品销售、原料供应、生产规模、厂址、技术方案、资金

对《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个别条文解读

一、增加了物价部门、劳动部门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监管(第五条),实质是 希望将原来由房管部门的权限进行分割及扩大,但其实只分割了小部分涉及物价管理的职权,而大部分的管理权限依然掌握在房管部门手中。 二、由房管部门负责管理及处罚的部分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 [分支机构要用公司名义承揽业务(第十四条)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应当 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签 订合同。(第十七条)] (三)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 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 [经纪合同需要加盖公章和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第二十条)]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不向交易当事人说 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的;

[经纪机构须尽到更详尽的告知义务。 (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六)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 (五)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保存期不少于5年。(第二十六条)] 1、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房屋权属、业主身份证明)。 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第二十二条) 若有违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五条) 2、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必须使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 存款账户”,并且不得擅自划拨。(第二十四条) 若有违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第三十六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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