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晋中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部质监总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全省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市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市境内农村公路重点工程的新改建养护大修工程。

第三条监督检查的依据:

一、公路建设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

二、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

三、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

第四条监督职责

(一)监督检查从业单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等级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了上岗资格;

(二)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参建单位质量保证

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三)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要求;

(四)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设备材料是否合格。

(五)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现场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对公路工程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旁站情况、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情况;

(六)监督检查试验检测设备是否合格,试验方法是否规范,试验数据是否准确,试验检测频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七)监督检查材料采购、进场和使用等环节的质量情况,并公布抽查样品的质量检测结果,检查关键设备的性能情况;

(八)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抽检,分析主要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评估总体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质量管理的措施建议和指导性意见,定期发布质量动态信息;

(九)对完工项目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

第五条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

(二)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

(三)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情况;

(四)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

(六)从业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行为。

(七)施工单位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施工工艺情况。

第六条监督检查权限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七条监督检查实行项目检查人负责制。

检查人是指质量监督机构委派检查项目工程质量的人员或小组。

检查人须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坚持科学、公正的工作原则,保证监督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检查人对检查文件(记录)署名负责,检查组负责人对检查的综合结果署名负责。

第二章质量监督程序

第八条从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监督手续签发质量安全监督通

知书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签发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为止,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期。

第九条项目法人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编报《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到市质监站申请办理监督手续。监督申请书由综合办受理,质量监督科负责承办。监督申请书由质量监督科存档。

第十条项目法人编报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包括下列附件,及《晋中市公路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之规定提供的资料。

一、项目立项文件。

三、工程概况。

四、施工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

五、项目法人概况。

六、设计单位概况;单位资质复印件。

七、施工单位概况;单位资质复印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

质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

八、监理单位概况;单位资质复印件。

九、施工、监理合同副本。

十、项目法人、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框架图。

十一、根椐《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批复的施工图设计,各合同段编制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一览表。

第十一条市质监站质量监督科在综合办收到《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二十日内,对申请单位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现场进行审查和核实,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文件齐全的予以办理监督手续(对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申请的原因,同时书面向本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签发《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并送项目法人签收留存。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在规定的开工日期前到质监站办理项目执业

登记和农村公路监理临时项目登记证申领手续,由市质监站综合办受理,监理管理科负责承办。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监理单位填写的《监理工程师执业项目登记申请表》并经项目法人核实盖章。

二、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外省(市)监理人员须附监理资质证书原件。

三、农村公路监理临时项目登记证申报表。

第十三条质监站监理管理科在收到监理单位的项目登记材料后

10日内完成项目登记手续,并将登记结果抄送项目业主。

监理人员登记须按项目填报项目登记报表,一式三份,一份上报省站监理科,一份监理管理科留存,一份抄送质量监督科存档。

第三章质量监督检查方式、内容及频率第十四条监督检查分为综合检查、中间质量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四种方式。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三个方面。见附表一、二、三

第十六条综合检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全面检查。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主要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检查宜提前通知项目法人。

第十七条中间质量检查是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状况的检查。检查侧重施工工艺、工程实体两个方面。兼顾部分质量管理行为检查。

第十八条专项检查是为深入掌握建设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以及调查质量举报采取的有针对性检查。

第十九条巡视检查是为及时了解工程质量动态,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工程实体外观质量等进行的随机检查。

巡视检查应针对薄弱环节,通过查看工程现场的方式进行。

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综合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中间质量检查每两月不少于1次,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结合实际情况随机安排。

第二十一条工程中间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及频率

一、质量管理行为检查

(一)建设单位:按附表一检查项目随机检查每次应不少于1项。

(二)设计单位:按附表一检查项目随机检查每次应不少于1项。

(三)施工单位:按附表一检查项目,随机检查每次应不少于2项。

(四)监理单位:按附表一检查项目,随机检查每次应不少于3项。

二、施工工艺检查

(一)路基施工阶段:按附表二检查18个小项中,每次随机抽查应不少于6项。

(二)路面施工阶段:按附表二检查

1、沥青面层14个小项中,每次随机抽查应不少于5项。

2、基层11个小项中,每次随机抽查应不少于3项。

3、水泥砼面层11个小项中,每次随机抽查应不少于3项。

(三)桥梁工程施工阶段:按附表二检查

1、桥梁工程21个小项中,每次随机抽查应不少于一项分部工程项。

(四)隧道工程施工阶段:按附表二检查

1、隧道工程19个小项中,每次随机抽查应不少于10项。

1、交通设施工程13个小项中,每次随机抽查应不少于4项。

三、工程实体检查频率

(一)按附表三检查,其中带※号项目每个合同段每次检查频率不少于检查总数量的30%。

(二)路床弯沉:中间质量检查一般不查,其检查安排在交工验收检测时进行。

(三)构造物工程砼强度随机抽查,交工检测时按规定频率检查。

(四)对沥青面层压实度、矿料级配;砼面层强度、厚度;基层强度、排水工程铺砌厚度、支挡工程断面尺寸等项目每个合同段每年应至少检查一次。

第四章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反馈

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资料:包括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检查反馈会资料、工程质量监督指令、检查意见书、检查通报、检查数据及行政处罚文书和必要的声像资料等。

第二十三条工程质量监督指令:由监督检查组负责人现场签发,并负责对指令落实情况追踪核查,此令用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严重不规范行为、存在的个别重大质量隐患和问题以及其他必须马上进行整改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意见书:由检查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并由检查组负责起草检查意见书,经站长阅审十日内送达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督促整改,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向质监站书面汇报整改情况及结果。

数据汇总表。

第二十五条检查通报:适用于问题较为严重的情况或严重违规行为。也适用于表扬好的施工管理项目,好的从业单位。检查通报由监督负责人组织完成,成文后报站长阅审由站长签发。

第二十六条项目检查数据由检查组负责整理汇总至附表四,并经检查方、被检查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七条质量监督工作简报:由质监站质量监督科负责人综合监督检查情况在检查结束五个工作日内报站长阅审后编发。简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检查时间、人员、工作依据。

二、项目进展情况、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运转情况。

三、建设中值得肯定的经验和作法。

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五、监督检查意见书、监督指令及检查通报签发情况。

六、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数据汇总表。

第二十八条质量监督工作资料填写内容要齐全、准确、署名完整、字迹工整,监督资料用纸一律使用A4纸,按项目整理后归档。

第五章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第二十九条受检单位在检查中有附表一所列4项质量管理行为不符合要求时,应将受检单位列为年度重点检查对象,增加检查频率,同时对相应的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列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

同一受检单位在建设期内被质量监督单位签发2次质量监督工作

应载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建议该单位综合评价不宜评优。

第三十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项目按单点合格率计算,按附表四汇总。检测数据评价标准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工程质量交工检测

第三十一条路基交工检测:各项目合同段路基分段完成后,进入路面施工7日前,由项目法人向市质监站申请路基交工检测。申请由市质监站综合办受理,检测管理科负责承办,并负责完成路基交工检测。

第三十二条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项目工程在自检合格、监理评定合格后,由项目法人向市质监站提出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的书面申请,申请书由市质监站综合办受理,质量监督科负责承办,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正文。

二、工程概况。

三、合同段投资额。

四、施工单位明细表。

五、监理单位明细表。

六、主要工程数量表。

七、高填深挖及特殊路基处理段一览表。

八、隧道工程一览表。

九、桥梁工程一览表。

十、通道工程一览表。

十一、涵洞工程一览表。

十三、房建工程一览表。

十四、设计单位评价意见表。

第三十三条交工质量鉴定检测:市质监站质量监督科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交工质量鉴定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和检测意见。

交工质量鉴定检测按照交通部交公路发(2004)446号文件附件一《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三十四条检测报告由质量监督科负责完成。送站长阅审后成文。检测意见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监督档案,一份送项目法人。检测报告应说明下列要点:

一、合同段简介。

二、检测依据。

三、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检测方法。

四、检测结果(只对主要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作定性描述)。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三十五条完成工程项目交工鉴定检测后,由质量监督科负责起草交工鉴定检测意见,送站长阅审后以质监站正式文件印发,呈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检测意见应说明下列要点:

一、建设项目简介。

二、检测组织情况。

三、检测依据。

四、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检测方法。

五、检测结论(根据检测数据作定性评价)。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三十六条交工质量鉴定检测完成后,由质量监督科完成监督资料整理。

第七章工程质量竣工检测鉴定

第三十七条交工验收合格项目,在试运营期内,项目法人负责对交工质量鉴定检测报告中提出的整改内容按要求完善落实至合格,在竣工验收前,向市质监站提出竣工验收复测申请。复测申请由市质监站综合办受理,质量监督科负责承办,质量监督科在收到复测申请后应依据《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及时组织竣工前复测,复测结束后结合检测报告,做出工程质量鉴定,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第三十八条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由质监站质量监督科负责编写。送站长阅审后成文,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监督档案,一份送项目法人。质量鉴定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工程概况。

二、建设时间。

三、交工后缺陷修复情况。

四、各合同段评分及建设质量等级。

五、项目总评分及建设质量等级。

六、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第三十九条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代监督工作总结):由市质监站质量监督科依据交公路发(2004)446号文件附件5要求编写,送站长阅审后成文,报告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监督档案,一份送竣工验收委员会,审定后存入竣工资料。

第四十条项目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由质量监督科依

阅审后,由综合办印制站长签发,送发相关单位,并以正式文件下发通知。

第四十一条竣工验收完成后,由市质监站质量监督科完成监督资料的装订整理,并移交档案室管理。

第八章行政处罚

第四十条从业单位有违反《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按相关条款给予行政处罚。详见附表五。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细则如与上级有关规定发生冲突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农村公路一般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晋中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附表一

质量管理行为检查内容及要求

附表二

施工工艺检查内容及要求

注:小桥涵工程参照桥梁工程,隧道路面工程参照路面工程。

附表三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项目

注:1.各检查项目的抽查数量应相对平衡,带*号项目的抽查总点数应不少于每次抽查总点数的30%。

2.外观质量检查宜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外观鉴定内容执行。

附表四

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类行政处罚附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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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四)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五)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 (六)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见附件4)。 第六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公路涵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为使本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高工程监管水平,提高投资效益,依据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及有关规范、规定特制定本细则,与其它管理办法互为补充,望各参建单位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监理规划 2、部颁《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3、部颁《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 4、部颁《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 F30-2014) 5、部颁《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6、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F80/1—2004) 三、路基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一)、路基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1、测量工作监理要点: (1)、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方位及数据。 (2)、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资料认真搞好导线复测工作,复测采用全站仪或其它满足测量精度的仪器,复测导线时必须和相邻施工段的导线闭合,测量精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3)、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进行加密,保证在道路施工中,相邻导线点间能相互通视。对有碍施工的导线点,施工前应加以固定,固定方法可采用交点法或其它方法. (4)、路基开工前应全面恢复中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如交点、转点、圆曲线及缓和曲线的起讫点等。所有中线桩及主要控制桩必须采用坐标法恢复。 (5)、纵断高程测量要求至少每20米测一点,数据必须闭合,记录清楚完整,无涂改。应整理绘制复测后的纵断面图,并计算填挖高度. (6)、横断面测量要求至少每20米测一横断面,地形变化特殊地段应加测断面,地貌特征做好记录和说明,驻地办抽检频率不少于设计断面的30%同时根据需要增加频率.

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

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 一、《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原则。国资委根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调查认定的性质、级别、责任等,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是从严处罚原则。进一步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降级、扣分处理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分类分责原则。根据主营业务和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将企业分为三类进行安全生产监管。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和非主要责任:主要责任是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承担主体责任;非主要责任是指间接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监管责任、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等。 二、《实施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从严制定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分和降级标准。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加大了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分力度。对瞒报事故和事故级别、起数超过规定的中央企业,在业绩考核中给予降级处理; 二是加大了对重复发生事故的处罚力度。对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同类事故在同一区域同一企业重复发生的,按照同类事故扣分标准上限进行连续扣分。 三是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应预见的风险,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在地质灾害、自然灾害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在非生产作业环节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参照同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火灾、公共安全等事件的企业,参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处理。

四是对组织机构不健全、不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投入不到位的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同类事故上限进行处理。 五是要求中央企业要制定完善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相关制度,将安全生产考核与企业负责人年薪、企业年度薪酬总额挂钩。 三、《实施细则》修订的意义 《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促中央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和防范事故发生,促进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2、“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即使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3、“三同时”原则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4、“五同时”原则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公路法实施细则

公路法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路规划 第三章公路建设 第四章公路养护 第五章路政管理 第六章收费公路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公路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 第五条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公路建设。 第六条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新建公路应当符合技术等级的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 第七条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一、工程概况: 本次工程是对重庆市江北区四条路城市对外连接道路进行路面及其附属设施改造,四条路分别为大川水岸、重庆市救助站对外连接道、鸿恩雅苑对外连接道、长新路。 二、编制依据: 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2.《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3.《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 5.《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7.本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8.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9.本工程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等。 三、主要监理内容 1.道路工程:原混凝土路面、基层拆除,原人行道砖、路缘石、路边石的拆除,土石方挖运、土石方回填、回填碾压、余方弃置、安砌预制混凝土路缘石及路边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混凝土基层、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人行道透水砖及盲道砖铺设、交通标示线。 2.挡护工程: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重力式挡墙。 3.管道工程:挖沟槽土石方,土方回填,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雨、污水管,混凝土检查井,d300国标II级钢筋混凝土管满包,雨水口。 4.电气工程:强电管沟,强电检查井,电力电缆,路灯,路灯手孔井,接地装置,配电箱等。

五、监理控制要点 1. 准备工作控制要点 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组织或协助业主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2. 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审核、检查进度计划及质量目标控制计划,签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3. 审查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核其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证是否能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4. 检查施工机具进场情况,审查施工机具性能和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签返《进场设备报验单》; 5. 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签返《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 复核承包人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检查控制桩的保护措施,审查专职测量人员的资格及设备检定情况,符合要求后签返《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7. 核查承包人各类材料的进场数量、质量(含质保书)及检测报告,签返《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8. 检查承包人施工准备情况,批复《工程开工报审表》。 六、控制目标 1. 路基工程 1.1 土石方工程: (一)基本要求: 1)清除地表腐植土0.3米并压实,当松土厚度超过0.3米时,应翻挖土后再回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编号:SM-ZD-28245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实施办 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太原铁路局及山西省三晋路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晋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五个不动摇”的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抓早防小、分工负责、逐级考核、责任追究的原则,贯彻落实“1233”安全工作法。 第三条本办法实施范围包括怀铁金桥宾馆、恒利修配厂、恒利招待所。恒利施工队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的安全工作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交通安全、行业安全以及防火、防盗、防破坏、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五个不动摇”的指导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三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总则 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专用公路由专用单位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和破坏。

第二章公路建设 第六条公路发展规划应当以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为依据,并与铁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的发展规划相协调,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相配合。 第七条国道发展规划由交通部编制,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条公路主管部门对利用集资、贷款修建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和大型的公路桥梁、隧道、轮渡码头,可以向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集资和贷款。通行费的征收办法由交通部会同财政部和国家物价局制定。

第十一条公路建设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根据公路发展规划,确定新建公路或者扩宽原有公路路基、增建其他公路设施需要的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纳入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三条修建公路影响铁路、管道、水利、电力、邮电等设施正常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 民工建勤的用工、用车数额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八条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公路养护部门缴纳养路费。 第十九条养路费应当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挪用、滥

用、截留、拖欠养路费。 第二十条公路交通遇严重灾害受阻时,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动员和组织附近驻军、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协助公路主管部门限期修复。 第二十一条因公路修建、养护需要,在空地、荒山、河流、滩涂取土采石,应当征得县(市) 溉或者排放污水。 第二十五条在公路两侧开山、伐木、施工作业,不得危及公路及公路设施的安全。 第二十六条不得在大型公路桥梁和公路渡口的上、下游各二百米范围内采挖沙石、修筑堤坝、倾倒垃圾、压缩或者扩宽河床、进行爆破作业。不得在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

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市长寿区2014年农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道路工程) 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本细则编写依椐 1.1本项目工程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1.2路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的一阶段施工设计图纸 1.3规、规程: 1.3.1《建设工程监理规》GB50319--2000 1.3.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3.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3.4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如:(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增加删减)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房屋建设部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2-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1-2002 《公路路基设计规》JTG D30—2004 1.4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招投标文件 2. 专业工程特点

2.1 ******工程,位于****省******市****,总面积约****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主要由*****组成。地下是***,地上主要是***,建筑高度是米,结构形式为**,基础形式为****。耐火等级是***,抗震设防烈度是****。 2.2 该工程建设单位是***,施工单位是***,设计单位是***(简单描述) 3.监理工作的流程如下: 4. 监理目标值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施细则

Xx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施细则 在项目建设期间,为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制度,规范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岗位工人掌握相应岗位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的目的,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培训原则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规定,各单位安全培训务必遵循以下要求: (一)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

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各级人员应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六)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第二条培训学时规定 (一)各施工单位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6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若岗位调整后,需再进行岗前培训。 (二)各施工单位每年不低于两次全员安全培训。 第三条三级教育培训内容的规定 (一)施工单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铁股份公司“1号文件”中国中铁〈防范惯性事故强化技术及管理交底刚性要求>的通知》(中铁股份生产[2017]1号)的各项规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各工序操作规

高速公路品质工程实施细则

关于上报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 “品质工程”实施细则的报告 S25静庄高速项目总监办: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颁布的甘交公路〔2017〕119号《甘肃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项目办静庄路发(2017)12号《关于下发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静庄总监办发(2017)24号《关于认真落实品质工程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的通知》的相关精神要求,有序推进“品质工程”的顺利开展,静庄项目经理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品质工程”创建实施细则,现随文上报,请审批。 附件:S25静庄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实施细则 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项目经理部

2018年1月5日

附件: S25静庄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实施细则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颁布的甘交公路〔2017〕119号《甘肃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项目办静庄路发(2017)12号《关于下发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静庄总监办发(2017)24号《关于认真落实品质工程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有序推进“品质工程”的顺利开展,确保“飞天金奖”和“李春奖”、争创“鲁班奖”,项目经理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品质工程”创建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厅、质监局、公航旅集团、远大集团、静庄项目办、总监办、路桥集团等主管单位创建“品质工程”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新的工程质量品质理念,加大管理力度,着力把静庄高速公路打造成内在质量和外在品味有机统一的“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的绿色品质工程双示范项目。 二、创建目标 打造省级示范创建项目,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施工管理方案,重点建设品质引领工程、绿色环保项目、安全文明工地、高效廉洁队伍,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品质标准。推广“四新”技术。采用全面、系统、

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大纲范本

XXXXXX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有限公司 XX年X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编制依据-----------------------------------------------------2 三、监理工作目标值-----------------------------------------------3 四、道路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3 五、道路工程测量放样质量监理-------------------------------------5 六、路基工程质量监理---------------------------------------------7 七、道路基层质量监理---------------------------------------------16 八、道路面层质量监理---------------------------------------------17 九、人行道工程质量监理-------------------------------------------23 十、附属构筑物质量监理-------------------------------------------23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两条路均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 主要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本工程主要包括: 含道路标线、导向箭头、地面文字标记、标志杆基础。 二、编制依据 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等资料。 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3、《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 50647-2011); 4、《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5、《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 6、《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7、《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2013); 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9、《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10、《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1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1-2008); 12、《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 13、其它有关的国家及地方强制性规范和标准 14、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15、《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指南》; 16、《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 17《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18、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文件规定;

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正式版)

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 奖惩实施细则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落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员工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依据《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__年版)》(中国华电安制〔20__〕264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20__年版)等, 结合常德公司实际, 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 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和“以责论处、奖惩分明”原则。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 对 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 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各承包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或者本级, “以下”不包括本数或者本级。

公路管理段日常养护实施细则

XX公路管理段日常养护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段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养护工程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干线公路是指我段所辖的国省、省道。 第三条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划分为日常养护、专项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 第四条为加强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养护工程实行预算管理。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养护和改建。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 第五条各养护单位应积极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养护技术,加强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养护质量,延长公路使用寿命,降低公路养护成本。 第六条干线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要建立预算执行监督制度,定期开展自查与检查。段每月开展一次自查。 第七条日常养护管理内容包括:管理机构与职责、养护计划、小修保养管理、日常养护巡查、路况检查与评定、养护安全管理、应急抢修、公路站管理、内业资料管理、养护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第八条日常养护管理坚持“畅通主导、安全至上、服务为本、创新引领”方针,积极实施GBM工程和生态文明路创建,打造畅、安、舒、美公路通行环境。

第九条各单位应牢固树立“预防性养护”、“精细化养护”、“养护365”理念,积极推进机械化养护、专业化养护及养护信息化,培养和建立业务熟练、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养护管理队伍。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市公路局是全局日常养护管理的监管主体,具体负责:制定日常养护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编制全局日常养护年度资金计划及质量计划;审核、批复县区公路局小修保养设计方案;组织桥梁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及公路专业技术检测;组织全局公路防汛和除雪防滑工作;组织全市日常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第十一条县区公路局是日常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日常养护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编制本单位小修保养工程设计方案及养护质量建议计划;组织实施小修保养工程;组织桥梁经常性检查和受控桥涵监控工作;组织路况调查与评定工作;具体实施公路防汛抢险和除雪防滑工作;组织本辖区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第十二条公路站是日常养护管理的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小修保养作业日常监管、日常养护巡查、路况调查与评定、受控桥梁现场管控、应急养护处臵、便民服务、公路基础数据统计等工作;公路站兼顾路政日常管理、交通量调查等职能。 第三章日常养护计划 第十三条公路日常养护计划包括养护质量计划和日常养护管理资金计划。养护质量计划是公路按季度和年度评定的每公里公路技术

江宁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 .doc

江宁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水运品质工程创建行动计划》(苏交质[2017]11号)、《江苏省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苏交质[2017]6号)和《南京市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宁交质监[2017]737号)相关要求,推进我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制定本创建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申报市品质工程示范创建项目5个。 2、通过示范引领,落实以“标准化、信息化、绿色化”为核心的公路品质工程创建机制和评价体系,引导我区公路工程扎实推进品质工程建设,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外观质量、服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共同推进。按照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布置,江宁区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协调,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参建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我区公路品质工程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2、坚持区局引导,项目主导。充分发挥区局引导作用,结合公路项目特色,强化项目各参建单位的主体作用,广泛调动参建各方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3、坚持继承发展,改革创新。坚持在充分继承施工标准化、平安工地、通病治理、现代工程管理、优质工程创建等经验的基础上,以需求为导向,围绕品质工程内涵和创建重点要求,突出标准化、信息化、绿色化建设,强化创新驱动与引领作用,推广

运用BIM、钢结构、绿色建设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新标准,为品质工程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4、坚持示范带动,统筹实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示范创建环境,积极推动品质工程的试点示范,及时总结经验,引导区局扎实推进品质工程建设,实现工程品质的稳步提升。 三、组织机构 局成立品质工程创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姜平、夏金华 副组长: 马明宏、曹勇 成员: 陈志发魏厚发蒋照陈全兵沈顺保 王健郗承志平振巧高辉汤濛 管世宏张正祥徐华骏端木义虎 丁城刚诸建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计划科,由魏厚发任办公室主任,沈顺保、管世宏任副主任,联络员:丁城刚、端木义虎、李鹏、诸建兵、张克、冯飞、杨瑶。 局成立品质工程创建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负责本单位品质工程创建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有关要求及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品质工程建设的深入推进。 四、重点任务 1、设计品质提升行动。健全工程项目设计体系,加强可施工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环境保护、灾害防御、经济性、安全性等系统设计,实现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推进工程项目统筹设计,深入推广标准化设计,切实加强精细化设计,努力推行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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