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质量监督站规章制度(新版)

济南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规章制度

目录

一、济南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规章制度……3-4页

二、首问、首接负责制……5-6页

三、学习制度……7-8页

四、考勤制度……9页

五、会议制度……10页

六、车辆管理制度……11页

七、质监站工作守则……12-13页

八、党建制度……14-19页

九、思想政治工作制度……20-22页

济南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规章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全站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更好的适应新时期人防质量监督工作的要求,高标准落实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各项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特制订以下制度:

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一、作息时间按市政府统一规定执行,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工作时间临时外出办事,应向科室负责人请假批准,并告知去向。站领导外出办事应告知办公室。

三、请事假三天内的由分管站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一律报请站长批准。站长请假报请办分管领导批准。

四、工作人员请病假两天以上的,以指定公费医疗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为依据(急诊除外),请假亦按第三条程序办理。

五、各科室对请假人员要做好记录,注明请假时间、事由、批准天数及批准人,以备年终考核。请假人员应做到按级请假,按时上班销假。

六、加强公休假管理,各类人员按照带薪休假规定,提前一周填写好休假申请表,逐级上报,经核定批准后,方可

按批准的时间休假。无特殊情况应一次性休完。请事假的当年累计天数应从公休假中扣除。

七、迟到、早退(指上班时间半小时后)全年累计10次以上,旷工(迟到一小时以上或上班不知去向者)五次以上,年终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迟到早退二十次以上或旷工超过十次以上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八、因公或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本规定的,应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情况,办公室每天要指定一名同志负责记录当天的考勤日志。

九、各科室要注意维护好室内卫生和办公秩序,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全体人员要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

首问、首接负责制

一、首先受到来访、咨询或接待办事的我站工作人员(两人以上在场的由职务最高的人员负责)。要负责给予来办事或咨询者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释惑等服务。使之最为迅速、简便的得到满意服务。

二、服务对象:来站办事的同志、来访人员、来电咨询、查询投诉和业务受理等。

三、无论是否涉及本科室和本部门的范围,负责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拖延处理时间。首问首接科室或工作人员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或不属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做到:

1.向对方说明原因,给予必要的解释。

2.将来访者带到或指引到相关科处室。

3.可用电话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解决。

4.告知相关科、处、室及相关部门的电话、地址。

四、答复问题时既要掌握政策,又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于不清楚、掌握不确切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给予对方准确的答复。对于确实解决不了、解释不清或不属于本系统管辖的问题,应耐心向对方说明情况。

五、态度要热情、用语要文明,杜绝服务忌语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讲”“事难办”的现象。因首问、首接

者不负责任,受到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全体人员应努力打造人防质监高效、公正、廉洁、文明、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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