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共财政

什么是公共财政
什么是公共财政

所谓公共财政,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它主要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失效” 缺陷。公共财政的历史使命,在于它支持、促进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有市场经济体制,必有公共财政,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交替推动,共同前进,是一种紧紧捆在一起的双边互动的关系。只有真正推行公共财政,才能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公共财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依法促进公平分配,调控宏观经济,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做好国有资产管理,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正确认识推行公共财政的意义,明确其特征,找出当前推行公共财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1]

形式

公共财政管理Gsoft一体化系统构架

1、税收收入。税收收入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公共收入形式,是世界各国公共收入的主要来源,一般约占各国经常性公共收入的90%以上;

2、债务收入。债务收入包括国内发型的公债,国库券,经济建设债券,向国外政府、各级组织和商业银行的借款等。

3、国有资产收益。国有资产收益是政府凭借其资产所有权取得的股息、红利、租金、资金占有费、土地批租收入、国有资产转让及处置收入等。

4、政府费收入。指政府各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和基金性收入,包括行政执法过程中收取的各种规费和公共财产使用费。它们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我国现阶段政府费收入主要有5类:①规费收入;②共产使用费;

③特别课征;④各种摊牌性费用;⑤特许金。

5、其他收入形式。指上述几种收入之外的政府各项杂项收入,常见的有:①罚没收入;②对政府的捐赠;③“通货膨胀税”。

实质

地震类突发事件公共财政应急机制

公共财政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客观要求的一种比较普遍的财政模式。中国人民大学安体富教授认为:“公共财政就是财政,而财政从来就是国家(或政府)财政”,“公共财政属于公共经济,是其核心内容”,“公共财政实质是市场经济财政”。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财政原理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财政是不同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机制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一般都是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的,政府只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才介入。因此,市场机制客观上决定了政府及财政的职能范围。在这种全新的经济体制下,财政就其实质来说,实际上是一种“公共财政”。我们把在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基础上实行国家调节,即弥补市场缺陷的政府财政称为“市场财政”,也就是一般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所说的“公共财政”。公共财政是“国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社会集中性分配”。[2]

特征

公共财政一体化解决方案网络拓扑结构

关于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财政理论界讨论得比较充分,厦门大学张馨教授的观点最具代表性,他认为,市场经济要求的是公共财政,只有公共财政才能适应、服务并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这是数百年来市

场经济在西方的发展历程所鲜明昭示的。他在《论公共财政》一文中明确提出:“公共财政是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财政”,“公共财政是弥补市场失效的国家财政”,“公共财政是由公众对之规范、决定和制约的国家财政”。另外,河北省财政厅齐守印研究员在《论公共财政及其经济职能》(第14次全国财政理论研讨会论文)一文中对公共财政的本质规定概括得也非常好,他认为:“完全意义上的公共财政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四点本质规定:(1)以增进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为宗旨;(2)以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目标;(3)最大限度地实行民主决策;(4)充分接受民主监督。”这些研究成果对揭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基本理念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2]

理念

理念决定改革思路。构建和完善公共财政框架,必须充分体现公共财政理念。笔者认为,与解决我国财政运行中存在的财政收支矛盾尖锐、财经秩序混乱状况难以得到根本改观、部分地区基层财政比较困难以及财政改革进展不平衡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相比,明确公共财政理念问题才是首先必须加以研究和解决的一个带根本性的深层问题。那么,到底什么是公共财政理念呢?作为与市场经济具有天然联系的财政模式,公共财政本质上至少包含了以下五大基本理念:

1.弥补市场缺陷的理念:公共财政是一种缺陷财政

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家财政,它是一种弥补市场缺陷的财政模式。市场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组织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有两种系统:市场和政府。市场是一种有效率的运行机制,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让“经济人”(理性的企业和个人)自由竞争,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能使资源的使用发挥最大的效率,实现国民福利最大化。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本身由于存在垄断、信息不充分、外部效应与公共产品等原因所造成的市场失灵领域和市场机制造成收入分配不公以及经济波动等市场缺陷,因而必须发挥政府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虽然市场机制运转不灵及其缺陷为政府介入或干预市场提供了必要性和合理性的依据,但是,政府的作用只能限于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事情,只能起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同时保护和影响市场。这是市场经济中市场与政府分工的基本原则。“政府要做的,就是财政要干的。”因此,作为建立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基础上并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模式,它是一种缺陷财政,政府在构建公共财政框架时,首先必须满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这一基本条件,否则就会出现“越位”和“缺位”。

2.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的理念:公共财政是一种服务财政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人类社会需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私人的个别需要;一类是社会的公共需要。相应地,用于满足各种各样社会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也可以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两大类。由市场供给用来满足私人个别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称为私人产品;由政府公共部门供给用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称为公共产品。区分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有两个基本标准:一是排他性和非排他性;二是竞争性和非竞争性。私人产品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作为社会集中代表的国家,其活动和存在的根据就在于履行社会管理职责,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因此,公共财政不应介入私人产品,它是一种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国家财政。

3.依照公意民主决策的理念:公共财政是一种民主财政

公共财政的宗旨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是按社会公意公益来进行的一种社会集中性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产品是满足每个人的特殊需要的,人们通过在市场上购买商品或服务来表达他们的意愿即所谓的“货币投票”来抉择;公共产品是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一种集合性需要,每个人对公共产品的需要有不同的偏好,同时对承担提供公共产品成本存在漠不关心或“搭便车”的心理,所以,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不通过公民的买卖来作出决定,而必须通过一定的政治程序即所谓的“政治投票”作出决策。公共选择主要体现为通过代表民意的权力机关审批政府预算和决算。

4.依法规范理财的理念:公共财政是一种法制财政

公共财政的实质是市场经济财政,而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公共财政作为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模式,其收支必然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之上的,一切公共财政收支活动必须纳入法制规范的范围。表现在公共财政收入方面,无论是开征税收、设立规费项目,还是发行国债,都必须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办事,由财政税务部门依法组织征收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政府预算。表现在公共财政支出方面,各项公共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照国家预算法及其他财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科学安排,预算审批要公开透明,依法进行。

5.接受公众监督的理念:公共财政是一种受制财政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实际上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代理机构,承担着一种公共受托的责任。本质上公众委托政府来提供私人无法通过市场配置而实现的有效供给。纳税人向作为公共权力主体的政府交纳了一定的税收以后,政府就成为实实在在的大管家,作为主人的纳税人要求政府勤俭持家、节约有效地用好税收是理所当然的事。政府在收取纳税人的税收后,除部分作为自身的维持经费外,主要职责在于向社会提供安全、秩序、公民基本权利和经济发展的基本社会条件,如国防、治安、教育、环境卫生、市政建设等。在筹集资金和使用资金的全过程,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表,政府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这是由纳税人与收税人的基本关系所决定的。换

句话说,政府及其为政者本身就是由纳税人供养并为公众服务的,其行为应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这对于规范为政者行为,加强其为人民治理好国家和社会的责任,用好公众所交纳的税收,服务人民,造福人民,无疑是公共财政的内在要求。[2]

问题

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需要建立公共财政。虽然我国的公共财政管理已具雏形,但受计划型财政管理模式的影响,仍存在许多问题,突出表现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供给“越位”和“缺位”并存。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供养范围过大,包揽过多,特别是对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延伸和干预过多,大大超出了政府职能范围和财力承受水平。相反,应由政府承担的一些社会公共需要和事务却得不到应有的资金保障,推给市场竞争主体去承担。突出的问题有:巨额的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除政策性亏损补贴外,国家财政实际上承担了大量的经营性亏损补贴,成为国家财政沉重的负担。过长的事业单位供给战线。一些不属于公共物品范围,可以由企业及个人举办,完全能够商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仍然由国家掌握,财政供给经费。行政经费膨胀。这与政府机构的臃肿、人浮于事及效率低下相一致。科技、教育投入不足。从绝对数量看,改革开放后,科教投入确有较大增加,但从占财政支出的相对比例分析,近两年还出现下降的趋势,而且财政科教支出占GDP的比重在世界上也是居于后列。财政供给方面的上述问题,与政府职能的界定与转变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政府职能界定不清,活动范围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财政支出格局及其运行机制的调整是非常困难的。

2.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近年来,我国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的情况下,将财政支出逐步向重点领域倾斜,特别是1998年以来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由于财政预算的约束力逐步下降,财政资金远远不能满足重点支出的需要,教育、科技、农业等发展领域的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提高的速度较为缓慢。相反,大量的资金(包括预算外资金)却被用于竞争性生产建设和行政管理开支等非重点领域,导致财政对国家重点支出项目难以实施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等一系列问题的发生。

3.政府收入机制不规范。突出表现是税收的费化和收费的“越位”问题严重。这种税收“缺位”和收费“越位”并存的现象必将直接导致收费规模的扩张和政府收入机制的混乱。同时,也将严重影响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资金保障来源。从产生这一问题的直接原因分析,主要有:社会公共权力缺乏制约,众多公共权力机构直接介入分配领域。突出的问题是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屡禁不止。财政的职能被肢解,国家财政不能统管政

府收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如物价部门可以核准行政部门收费等。

4.财政分配秩序不规范。目前,在财政分配中,仍存在将一部分财政资金切块分给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自主安排使用的问题。与此同时,不少主管部门还设立了各种收费和基金,拥有大量预算外资金。这种分配方式的结果,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财政分配秩序。

5.财政预算管理不科学。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在预算分配过程中,预算指标到位率低,执行中追加频繁,往往造成年度的实际支出数高于年初预算数;预算分配,特别是转移支出和专项支出缺乏可靠的科学依据,人为因素较多,随意性较大;预算年度的起始日期先于人大审批日期,造成预算审批通过前就已经开始执行,形成预算审批的法律空档以及预算约束的缺位;法与法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以法压法”的现象严重,如教育、科学、农业等方面的法律和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宣传等方面的规章,都对财政支出作了限定性的规定,要求某项支出增长必须高于财政收入或支出的增长等,而《预算法》却又要求在安排预算时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统筹兼顾。法律、法规的不统一性与不一致性弱化了法律、法规的约束性,造成了预算管理的不规范;预算编制方法上欠科学性和合理性,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没有统一政府收支,大量财政性资金在预算体外循环。国家财政实际上没有能力通盘掌握政府公共物品的供给规模、结构及效益,难以履行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职责。[3]

对策

1.财政资金应突出公共性特征,逐步退出经营性与竞争性领域。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凡是市场办得了、办得好的,就不应由政府承担。但长期以来,财政职能的“越位”与“缺位”并存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一方面财政干了许多应该由市场配置去解决的事情,由于广泛介入了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对国有企业供应资金,弥补亏损,审批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妨碍了企业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地位的形成和确立;另一方面,那些本来应该由政府去做、通过履行财政职能去实现的一些事情,反而因为财力“缺位”而没有能力做到或做得不好。今后财政资金必须逐步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转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方面来,逐步提高财政对政权建设、教育文化、科学事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

2.科学界定和规范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是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支出效率的基础和前提。在具体实施中,重点是解决财政供养人口过多、对一些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包揽过多、不合理的补贴和投资过多问题。当前,主要应该是紧紧抓住机构

改革的有利时机,做好定编定岗工作,清理超编人员,控制人员经费,有效遏制行政经费过快增长的势头。通过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逐步减少直至取消财政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资,集中财力,保障政权建设和科技、教育、社保、农业、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出需要。

3.逐步建立规范的政府收入保障体系。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应根据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划分和对它们各自保障方式的不同,对现行的税费收入体系进行合理调整和定位,逐步建立以税收为主、收费为辅的政府收入机制。一是将现有收费中一些不具有公共产品性质,不再体现政府职能的可以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收费方式,逐步推向市场,依法经营和纳税。比如勘察设计收费、咨询服务收费、各种公证收费等;二是根据纯公共产品由税收提供保障的观点,取消现有收费中用于提供纯公共产品、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代之以税,即进行费改税。如农村的乡统筹和村提留、交通部门的各项收费等;三是保留现行收费中那些用于提供受益面确定、体现受益性原则比较明显的准公共产品的收费,并进行了合理规范。通过税收与收费的科学“归位”,不断提高公共财政的保障能力。

4.积极推进公共财政的管理手段。这是公共财政顺利推行的重要保证。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市场经济国家加强公共支出管理的基本手段,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这项制度也是现阶段有效节约财政开支的最直接的办法。近年来,全国各地都不程度地开展了政府采购试点工作,效果十分明显。今后,应逐步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如各类办公用品、设备工程、公共设施、大型会议及有关劳务等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购买,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还应积极探索“零基预算”等适应公共财政要求的管理手段和办法,以不断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4]

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财政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和监督管理等职能。

资源配置职能。是指将一部分社会资源集中起来,形成财政收入,然后通过财政支出活动,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弥补市场缺陷,从而优化全社会的资源配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政府这只“有形的手”主要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发挥作用。作为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财政不仅是一部分社会资源的直接分配者,也是全社会资源配置的调节者。这一特殊地位,决定了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既包括对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资源的直接分配,又包括对全社会资源的间接调节。

收入分配职能。是指政府财政收支活动对各个社会成员收入在社会财富中所占份额施加影响,以公平收入分配。在政府对收入分配不加干预的情况下,一般会根据个人财产多少和对生产所做贡献大小等因素,将社会财富在社会各成员之间进行初次分配。这种市场化分配有利于提高效率,但容易造成社会成员间收入差距过大,从而需要政府对市场初次分配结果实施再分配调节,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主要通过税收调节、转移性支出(如社会保障支出、救济支出、补贴)等手段来实现。

调控经济职能。是指通过实施特定的财政政策,促进较高的就业水平、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等目标的实现。政府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的不同状况,相机抉择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措施。当总需求小于总供给时,采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增加财政支出和减少政府税收,扩大总需求,防止经济衰退;当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时,采用紧缩性财政政策,减少财政支出和增加政府税收,抑制总需求,防止通货膨胀;在总供给和总需求基本平衡,但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时,实行趋于中性的财政政策。

监督管理职能。在财政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调控经济各项职能中,都隐含了监督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经济决策的分散性、市场竞争的自发性和排他性,都需要财政的监督和管理,以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保证政令统一,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更需要强化财政的监督管理职能。[5]

我国公共财政及其职能分析

我国公共财政及其职能问题的研究 一、公共财政的概念与特征 众所周知,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发展过程,大体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8世纪后期至20世纪30年代,以亚当·斯密创立的公共财政理论为代表。亚当·斯密虽然没有给公共财政下明确的定义,但基本内容包括国家的费用、公共收入、公债,与现代公共财政的内容基本一致。但就公共财政的范围或社会公共需要的范围限于“夜警国家”较窄的活动领域,其目的是为了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1892年英国经济学家巴斯塔布尔出版了《公共财政学》一书,他认为“财政是关于公共权力机关的收入和支出并使其相适应的事务”。其基本主张仍是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第二阶段,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政府干预经济理论的产生至今。公共财政的范围不再局限于“公共权力机关的维持费用”,而是扩大到对市场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以及扩大到直接介入市场领域并形成一定规模的公共生产部门。例如:美国著名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在《美国财政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指出:“财政学是研究公共部门的经济学,不仅包括其理财活动,而且包括其与资源利用水平、配置以及在消费者之间的收入分配的全部关系”。可见,公共财政的定义及其范围是随着市场化国家政府职能的不断拓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 我们认为,公共财政是建立在“公共产品”理论和“市场失灵”理论基础上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模式。我国虽然还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从财政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这一本质特征出发,公共财政的定义可以概括为:它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

共需要的经济活动。 深入分析,公共财政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公共性。公共财政的公共性是由“公共产品”理论决定的。其本质特征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人们常说,在市场经济下,市场能干的,政府就不应去干;而市场不能干的,政府就应当去干。这对于市场经济下财政来说,也是应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具体来看,什么是市场不能干的呢?就是社会公共需要领域,即“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这类政府活动领域是难以通过市场提供的。 反过来,由于政府活动是从整个社会角度进行的,因而社会公共需要的领域只能由政府来解决。政府通过自身的收支活动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就直接弥补着“市场失灵”领域。在现实市场经济运行中,市场失灵的领域是极为广泛的,需要借助政府的公共权力强制性地进行弥补。因此,公共财政的“公共性”特征,就是“市场能干的,政府和财政就不要去干;市场不能干的,但市场又需要弥补的,政府和财政就应当去干”。实际上这也是区分政府公共财政活动与私人活动范围的基本准则。 2.非盈利性。盈利性是人们参与市场活动的唯一动力,但作为政府及其公共财政,就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去追逐盈利,而只能以社会利益作为活动目的,只能从事非盈利活动,这就使公共财政具有非盈利性特征。 尽管企业和个人活动于市场有效领域内,而政府活动于市场失效领域内,这是划分两者活动范围的基本准则。然而,现实的经济活动是错综复杂的,大量的社会经济活动是需要企业和政府共同介入和承担的。为此,非赢利性就提供了一个具体标准,来界定

公共财政的理解

公共财政的理解

大纲

一、对公共财政的理解 所谓公共财政,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它主要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失效” 缺陷。公共财政的历史使命,在于它支持、促进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有市场经济体制,必有公共财政,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交替推动,共同前进,是一种紧紧捆在一起的双边互动的关系。只有真正推行公共财政,才能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共财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依法促进公平分配,调控宏观经济,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做好国有资产管理,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通俗来讲,公共财政就是国家通过对税收、国有资产和其他收入进行投资和理财,尽量满足人民的公共需要,为人民的利益作出贡献,和谐财政和市场经济,调节各阶级各部门的利益冲突。 二、对民生财政的理解 民生财政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出现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一个特色。它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共财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其相区别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民生财政以改进民生、提高人民福利水平为目标。 从我们自身而言,民生财政是为了解决人民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问题,例如帮助农民解决农作物销售问题,对农民务农进行补贴,解决国家学生的义务教育,为人民提供医疗保证,通过国家政策的实施,保护绝大部分人的利益。 三、对建设性财政的理解 四、对生产性财政的理解 五、对吃饭财政的理解 吃饭财政”是指一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仅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的工资、一般性办公费用等方面的支出.“吃饭财政”这是对我国现阶段经济不发达的客观评价。所谓“吃饭财政”是指财政资金只能维持国家机关的运转,只能供养一批“吃皇粮”的人,缺乏用于建设的资金,也就是说财政的经济建设职能基本丧失。 从人民的角度考虑,就是国家政府人员,拿着国家的钱,满足自己的私欲,将国家的钱财花在请客吃饭上,缺少实际效用,

最新论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实现

论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 权的实现 编辑。[摘要]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财政自治权则是自治权的核心、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财政政策的核心。加快和深入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研究,为实践提供厚实的理论基础,将促进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在不断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下的切实实现,以及更好的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公共财政体制;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实现 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中,少数民族地区,大多也是边疆地区的发展问题是重点。研究我国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实现,研究如何切实实现其价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公共财政体制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 1.1 公共财政体制 所谓公共财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分配活动或分配关系,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政府收支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类型。它是财政的一种类型或模式,具有公共性质的国家财政或政府财政,即财政的公共性 ,也就是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财政体制,作为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中央政府制定的,用于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权责与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它是各级政府、部门以及预算内企事业单位财务分配活动的行为准则。公共财政体制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体制,是市场经济国家通

行的财政体制和财政制度。 1.2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条明文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是一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财政预算过程中,自行安排使用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节余资金。综合而言,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主要包括:财政自治立法、自主组织和使用财政收入、依法安排财政支出、税收管理自治以及享受上级国家机关的财政援助等。 2 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重要性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自治权,就是保障各少数民族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自主权,是党的民族政策在财政工作上的具体体现,它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2.1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为其他自治权的实施提供了物质保障 自治机关所行使的经济管理、人事管理、教育管理等自治权,都依赖于当地的财政状况,财力直接影响到自治机关职能的实现程度。 2.2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具有分配功能和配置功能 分配功能是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固有功能。通过内部财政分配、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做出恰当的安排使公共资源达到优化配置,有利于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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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的经济内涵综述 作者:张澜涛单位:国际关系学院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我国政府职能和角色发生了巨大转变,财政模式从国家财政转向公共财政。因此,认知公共财政的内涵和特性,对搞好政府采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政府采购改革的认知更新。 一、公共财政的经济本意 契约论认为,国家主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政府作为人民的代理人或受托人,必须服从人民意志,是为人民服务和谋利益的“公仆”,就必须实行公共财政。“财”指财富和货币,“政”为国家理财政策和活动。斯蒂格利茨说:“‘公共财政’是指国家或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分配及经济活动。”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公共财政”已成为我国财政改革的必然趋势。 (一)市场经济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却存在缺陷。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是用效率和公平两个基本原则衡量。帕累托认为,市场经济中,每个人拥有福利偏好,形成自我福利感觉、选择和评价。由此,市场竞争均衡达到资源分配效率最优:一是无法再使各方境况更好;二是不再使某一方境况更好,而不使另一方境况变坏;三是交易收益已尽,没必要再交易。由于无数消费者有无数偏好,意味着帕累托效率有无数解分别与无穷多收入方式相对应。市场的价值规律必然产生普遍贫富差距扩大,表明帕累托效率缺少分配公平内涵,不考虑分配公平问题。但现实中,任何个人福利收益,都首先要求财富公平分配,没有公平,无法实现效率最优化资源配置。因此,市场经济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却无法实

现社会公平。如马克思所说:“资本主义生产的飞跃向前发展,致使国民财富的增长与人民贫困的加重本来就是一回事”(《资本论》第一卷,第841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资本主义的历史证实,两极分化必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和经济危机,如果政府片面追求市场效率,忽视公平,会使市场经济从适应生产关系变为生产力的桎梏,最终丧失效率。因此,国家必须矫正市场经济缺陷,即运用国家干预“看得见之手”弥补市场机制“看不见之手”造成的分配不公。 (二)市场无法满足公共产品需求。人们消费有两类:私人消费和公共消费。公共产品指使公众共同消费受益的产品和服务,与私人消费品相比,它具有消费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消费公共性等特点,会产生普遍“搭便车”的“吃白食”或“蹭吃蹭喝”现象,即市场失效。社会发展对公共产品需求增大,分配不公则导致富人与穷人对公共消费差距拉大及更多失业和贫困群体。因此,弥补市场缺陷,是公共财政重要任务。 (三)公共财政的“公共”含义。公共财政以公益为核心,不断加大公共消费的权重。 1、“公共”的本质内涵。只有国家(政府)代表和主导社会“公共利益”时,财政才有“公共”意义。中国曾是小农经济社会。马克思说:“小农经济中,劳动者自己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头上的权威,是不受任何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予他们雨水和阳光。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封建国家财政,是君主统治的“家国财政”,虽有“国家”之名,但为君主一

中国财政体制改革

根据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和公共财政建设的基本要求,针对中国现行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运行中遇到的外部障碍,借鉴国际经验,在“十五”期间乃至2010年较长的一段时期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体制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公共财政原理,明确界定政府的事权范围,为建立科学、规范、稳定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提供基础性条件 1.按效率原则理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职责关系。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干什么、能干好什么以及如何干?由私人机构来执行政府的一些任务,能否做得更好?这一直是世界各地的选民和决策者不断思考、探索实践的重要问题。中国的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重新界定政府的职责尤为紧迫和重要。根据世界银行对转轨国家经验教训的研究结论(世界银行:《从计划到市场: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117页),首先政府在生产和产品分配及服务方面的作用应大幅度地削减。由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这一做法必须是一种例外,而非惯例。只有在市场失败的方面,如国防、初等教育、农村道路和一些社会保障项目等,而且在政府干预能够改善市场的情况下,政府干预才被视为合情合理。其次,政府必须停止对微观经济活动的限制和直接控制,政府应致力于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为私营部门的发展和竞争提供一种法律上的保证。最后,提供社会保障是所有国家政府的主要功能,但在市场经济中,社会保障应该主要针对最需要保护的那些脆弱的群体,政府不应为了使所有的人获得足够的生活标准而提供慷慨的保障,而是有必要强化个人在收入和福利方面的更大的责任心。 2.按分职治事、受益范围和法制原则依法明确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 分职治事是指在政府事务与民间事务按效率原则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对政府有充足理由承担的事务,在政府内部按照凡是低一级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上一级政府、凡是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中央政府的原则进行合理划分。受益范围原则是指政府行使政治经济职能和提供公共产品与劳务时,若受益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则应划为中央政府事权,若受益范围仅限于特定区域的居民和企业则应划归某一级地方政府。法制原则是指各级政府事权的确认、划分、行使及调整等应具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并保持相对稳定性。根据上述原则和中国国情,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及主导作用应主要包括:(1)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对经济发展的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GDP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调节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宏观经济结构偏差,促进并保持总供求和部门结构的大体均衡,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运行;(3)在市场失效的领域,有效承担起跨省际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等;(4)调节GDP分配结构和组织社会保障,从全国着眼把收入差距控制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范围内,协调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5)调控各地区之间的财政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6)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7)自觉组织和推动市场化进程,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8)维护国有财产的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9)维护全国的生态平衡,搞好环境保护和人口控制等。 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应主要包括:(1)制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本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收入分配关系等具有区域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根据本地区居民(包括居民企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数量和质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财税体制,实际上主要是财政部负责三个方面:一是税制改革,二是预算制度,三是财政体制。财政体制指的是中央和中央以下省及其地方的财政关系。首先,税制改革在税收制度方面我们是两个方面,一个是税制和税收政策。另外,税收征管。我们是两个部门,海关和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财政部主要是帮助支持税收的征管。税制的改革和税收政策是财政部的核心工作之一。需要进行的一个改革是两个所得税税法的合并,实际上这也是1994年改革当时遗留下来的。我们当时留下两个问题,一个叫做所得税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划分税收的归属,归中央还是归地方。另外,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实行两个不同的税法。我们已经加入世贸组织,现在是后过渡期,这种做法有背于税收的国民待遇原则,不利于公平、平等地竞争,我们需要把它合并。合并是在适当降低名义税率的基础上,合并两个税法。在税基的考虑上,成本概念的考虑上,基本上是参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法,这个税法是接近于国际通常定义的。同时还有一条,尽量使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接近,尽量减少减免。此外,还将完善农业的出口体系、出口退税、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开征物业税等等。第二,推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近年来,财政围绕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我们进行了一系列预算制度改革。我们通过将过去预算外的收入纳入预算内,通过给予每个部门设置预算,而不是过去有个笼统的功能预算,改变了预算的编制预算制度,我们通过国库集中收复的体系,政府采购的一套制度,改进了我们的

预算执行制度。这样使我们预算的公平性、公开性、透明度和完整性有了很大提高。但是我们和市场条件下完善财政的功能还有很大差距。同时我们发现一个瓶颈,就是政府收支的分类体系必须改。现在叫做预算收支科目,MMF叫做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我们的预算收支科目弊端已经日益突出,现在报送全国人大的预算并不能清晰反映政府的职能活动。为了落实中国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自觉接受公众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的监督,去年以来我们充分借鉴了OECD国家政府收支分类框架设计基础之上,研究设计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并选择了一些中央部门和一些省市进行模拟试点。第三,规范政府间的财政关系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和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差距比较大,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大多是三级政府管理,中央、州省和地方,我们现在是五级政府,中央、省、市、县、乡(镇)。这个层次是比较多的,而且市场经济国家一般各级政府的职责都以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中央政府承担的经济稳定、收入分配,提供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重要的职责,一般相对比较集中财力。一是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加大对困难县乡的财政支持力度。我们今年在预算安排的一般转移支付已经900多亿了,比去年又多了200多亿,除此之外又增加了150亿对于困难县专门的转移支付。二是扩大推行省管县财政体制试点范围。我们督促各省,中央也在做,省级财政在财力的补助、一般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等尽可能直接核算到县,减少财政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实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小

我国公共财政及其职能问题的研究(一)

我国公共财政及其职能问题的研究(一) 一、公共财政的概念与特征 众所周知,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发展过程,大体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8世纪后期至20世纪30年代,以亚当。斯密创立的公共财政理论为代表。亚当。斯密虽然没有给公共财政下明确的定义,但基本内容包括国家的费用、公共收入、公债,与现代公共财政的内容基本一致。但就公共财政的范围或社会公共需要的范围限于“夜警国家”较窄的活动领域,其目的是为了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1892年英国经济学家巴斯塔布尔出版了《公共财政学》一书,他认为“财政是关于公共权力机关的收入和支出并使其相适应的事务”。其基本主张仍是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第二阶段,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政府干预经济理论的产生至今。公共财政的范围不再局限于“公共权力机关的维持费用”,而是扩大到对市场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以及扩大到直接介入市场领域并形成一定规模的公共生产部门。例如:美国著名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在《美国财政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指出:“财政学是研究公共部门的经济学,不仅包括其理财活动,而且包括其与资源利用水平、配置以及在消费者之间的收入分配的全部关系”。可见,公共财政的定义及其范围是随着市场化国家政府职能的不断拓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 我们认为,公共财政是建立在“公共产品”理论和“市场失灵”理论基础上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模式。我国虽然还处于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从财政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这一本质特征出发,公共财政的定义可以概括为:它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 深入分析,公共财政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公共性。公共财政的公共性是由“公共产品”理论决定的。其本质特征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人们常说,在市场经济下,市场能干的,政府就不应去干;而市场不能干的,政府就应当去干。这对于市场经济下财政来说,也是应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具体来看,什么是市场不能干的呢?就是社会公共需要领域,即“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这类政府活动领域是难以通过市场提供的。 反过来,由于政府活动是从整个社会角度进行的,因而社会公共需要的领域只能由政府来解决。政府通过自身的收支活动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就直接弥补着“市场失灵”领域。在现实市场经济运行中,市场失灵的领域是极为广泛的,需要借助政府的公共权力强制性地进行弥补。因此,公共财政的“公共性”特征,就是“市场能干的,政府和财政就不要去干;市场不能干的,但市场又需要弥补的,政府和财政就应当去干”。实际上这也是区分政府公共财政活动与私人活动范围的基本准则。 2.非盈利性。盈利性是人们参与市场活动的唯一动力,但作为政府及其公共财政,就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去追逐盈利,而只能以社会利益作为活动目的,只能从事非盈利活动,这就使公共财政具有非盈利性特征。

一文看懂我国财政体制

一文看懂我国财政体制 2017-05-19? 一、财政核算体系简介 1、财政核算体系的定义 政府财政统计核算体系(A System of Government Finance Statistics,GFS)是从经济角度反映一个政府治理国家、管理经济活动运行情况的多功能体系。 1974年6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制了《政府财政统计手册:草稿》,2001年在此基础上进行更新,目前最新的版本是GFS2014。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不同,政府财政统计核算体系是以政府为主体进行核算,对本期的支付进行核算而不管这一支付是否反映的是本期发生的经济活动。政府财政统计核算体系的框架主要涉及四张表:资产负债表、政府运营表、现金来源和使用表、其他经济流量表,四张表之间存在勾稽关系,通过此关系将流量和存量联系起来。 2、我国财政核算体系内涵 (1)分税制财政体制 财政体制是国家通过规定各级政权管理财政收支的权限和各企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据以处理国家各级政权之间、国家与企事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的管理制度。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确立了分税制财政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中央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需支出,中央直接管理的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地方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第二、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属于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的税种属于中央收入;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由中央与地方分享;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为地方收入。 第三、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央和地方收支划分后,为解决财力分布纵向和横向不均衡问题,中央对地方实施转移支付。转移支付分为两类,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组成,用于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目的是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专项转移支付重点用于“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领域,以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目标,或对中央委托地方事务、中央地方共同事务按其相应资金进行补偿,地方政府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四、税收返还和地方上解。税收返还是为保障地方既得利益、顺利推进相关改革设立的,包括增值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三项。地方上解主要是指地方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财政体制规定上解中央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保留的地方原体制上解收入和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收入。2009年,为简化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关系,中央财政将地方上解与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作对冲处理,相应取消地方上解中央收入科目。 (2)我国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公共管理学 试述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

公共财政是指国家为满足其社会公共需要,以社会剩余产品的分配为主的收支活动,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模式。 公共财政是以克服市场失灵为范围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因此需要政府进行适应性调节,对市场进行干预,但政府介入的最终目的仍是为了维护或确保市场的正常运作,克服市场失灵,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 政府要矫正市场缺陷,应涉足市场不愿参与或无力参与的领域。政府既要引导竞争,又要限制垄断;既要讲究效率,又要注重社会公平;既要经济稳步发展,又要抑制通货膨胀。因而,关于现代政府所具有的职能,一般认为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资源配置职能。经济学的核心是研究如何有效地配置稀缺的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条件下,市场会通过价格与产量的均衡自发的形成一种资源配置状态。但由于存在市场失灵,市场自发形成的配置状态,不可能实现最优的效率结构。公共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是由政府干预所产生的,它的特点和作用是通过本身的收支活动为政府供给公共产品提供财力,引导资源的流向,克服市场失灵,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最终实现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最优效率状态。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首先体现在提供公共产品上。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因此难以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只能由财政来进行供给。其次,财政履行资源配置职能还可以实现外部效应的内部化,并解决垄断问题。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就是将一部分社会资源(即国内生产总值)集中起来,形成财政收入;然后通过财政支出分配活动,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引导社会资金的流向,弥补市场的缺陷,最终实现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优状态。在市场经济中,财政不仅是一部分社会资源的直接分配者,而且也是全社会。资源配置的调节者。这一特殊地位,决定了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既包括对用于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资源直接分配,又包括对全社会资源的间接调节两个方面。 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所决定的初次分配状况是由竞争和效率决定的,往往导致收入结果的不公平,客观上要求社会有一种有助于实现公平的再分配机制。市场本身不能提供这种再分配机制,只有依靠政府以非市场的财政手段来完成这一任务。在政府对收入分配不加干预的情况下,一般会以个人财产的多少和对生产所做的贡献大小等因素,将社会财富在社会各成员之间进行初次分配,这种分配可能是极不公平的,而市场对此无能为力,只有依靠政府的力量,才会对这种不公平现象加以调整和改变。收入分配职能,就是政府通过财政收支活动对各个社会成员收入在社会财富中所占份额施加影响,以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目标。 三、稳定经济职能财政的稳定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作为市场上的一种经济力量,运用宏观经济政策手段,通过实施特定的财政政策,促进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和适度经济增长等目标的实现。

公共财政与中国公共财政框架构建

公共财政与中国公共财政框架构建 主讲: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石丁 一、我国公共财政改革目标提出的背景 这个背景简单地说,就是经济体制的转轨。 1978年末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现在回头看,可以说这一改革始终是一个市场取向的改革。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改革的目标并未最后明确,其做法是“摸着石头过河”。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92年。这一年,在邓小平南巡谈话的推动下,在总结了我国经济改革长期探索的经验基础上,中共十四大正式以党的文件的形式(后写入宪法)明确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经济体制的转轨必然要求财政的转轨。虽然总的说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和财政模式。但这样一种财政到底是什么样子,财政理论界一直没有明确地说出来,更没有把这个问题阐述清楚,只是提出了这个问题。而正是由于目标不明确,所以在财政转轨的过程中,才出现了越转轨财力越困难的现象。表现在: 第一、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下降。1979年为31.92%,1998年已下滑至12.6%。与此同时,由于预算外收入不断增加,企业和居民的财政负担却不断加重。 第二、财政赤字连年不断。改革20年,18年出现赤字,且赤字额不断加大,1979年为135.4亿元,1998年增至922.2亿元。国债也由1979年的35.3亿元增至1998年的3310.9亿元。 如何摆脱财政困境?造成财政困境的原因是什么?最初我们是把它作为改革的成本看待的。后来,又将其同市场经济联系起来,以为搞市场经济就会与财政困难相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研究视野的放宽,我们发现,改革举措的出台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同财政困难并不具有必然的联系。财政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财政定位不清。由于财政定位不清,在改革和转轨中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也就不可能不陷入财政困境。因此,摆脱财政困境就必须对财政重新明确定位,即明确财政转轨的目标到底是什么。其答案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中找不出,很自然,学者们的眼光一致瞄向了搞了几百年市场经济的西方国家,发现他们的财政是公共财政。在市场经济这一基点上,西方的公共财政可以也应该为我国所借鉴。 厦门大学教授张馨发表在《经济学家》1997年第1期上的《论公共财政》,是学者以研究成果的形式第一次完整、准确地概括出我国财政改革的目标模式应是公共财政。而其前后众多学者的一系列相关研究成果为我国公共财政改革目标模式的明确奠定了理论基础。

我国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所谓公共财政,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它主要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失效”缺陷。公共财政的历史使命,就是支持和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虽然我国的公共财政管理已具雏形,然而,我国在建立公共财政,用以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受到计划财政管理模式的影响,仍存在许多问题,突出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供给“越位”和“缺位”并存。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供养范围过大,包揽过多,特别是对那些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延伸干预过多,大大超出了政府职能范围和财力承受水平。相反,应由政府承担的一些社会公共需要却得不到应有的资金保障,却让市场竞争主体去承担。 2.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近年来,我国将财政支出逐步向重点领域倾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由于财政预算的约束力逐步下降,财政资金远远不能满足重点支出的需要,教育、农业等发展领域的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还有较大的提高空间。相反,大量的资金却被用于许多非重点领域,导致财政对国家重点支出项目难以实施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 3.政府收入机制不规范。政府收入机制的不规范突出表现为税收的费化和收费的“越位”问题严重。社会公共权力缺乏相应的制约,导致众多公共权力机构直接介入分配领域,严重影响相关领域正常运行。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现象屡禁不止,公共秩序得不到保证,公民的权利更无从谈起。税收“缺位”和收费“越位”并存的现象,必将直接导致收费规模的扩张和政府收入机制的混乱。同时,也将严重影响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资金保障来源。 在正确认识公共财政体制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的同时,运用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手段,去缓解解决体制中的缺口和不足,是必要的,这对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应对这些问题,相应的对策有以下几点: 1.财政资金应突出公共性,逐步退出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凡是市场办得了、办得好的,就不应该由政府承担。但长期以来,财政职能的“越位”与“缺位”并存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一方面财政过多的干预市场,本应该有市场自身调控就能做好的领域,却由于政府财政的介入,妨碍了市场正常地运转;另一方面,那些本应该由政府去做、去实现的一些事情,反而因为财力“缺位”而没有能力做到或做得不好。所以,今后财政资金需逐步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转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方面来,逐步提高财政对教育文化、科学事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 2.科学界定和规范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是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支出效率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把重点放在解决财政供养人口过多、对一些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包揽过多、不合理的补贴和投资过多问题。通过改变财政对经济发展干预的方式,逐步减少并逐渐取消财政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资,集中财力,保障科学、文化﹑教育、社保、农业、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出需要。 3.积极推进公共财政的管理手段。这是公共财政顺利推行的重要保证。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市场经济国家加强公共支出管理的基本手段,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这项制度也是现阶段有效节约财政开支最直接的办法。近年来,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政府采购试点工作,效果十分明显。所以,今后,

公共财政的职能

公共财政的职能 【内容摘要】 本文首先简述了公共财政的主要职能,然后结合我国的经济运行状况分析了公共财政职能的发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探讨了相应的改革方向并提出了相关措施,希望对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 公共财政,职能 一、公共财政的职能 公共财政的职能,是指公共财政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它是公共财政这一经济范畴本质的反映,具有客观必然性,一般来讲,在任何情况下组织收入都是财政最基本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财政宏观调控的角度看,可以把公共财政职能概括为三个方面:资源配臵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和经济稳定职能[1]P.15。 我们知道,公共财政是指国家(或政府)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提供公共产品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公共财政的实质是市场经济财政[1]P.8,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主要支出内容的财政分配模式。其职能的发挥也是通过收(税收等)和支(购买公共服务、转移支付等)实现的。

二、我国公共财政的职能的演变 我国公共财政的职能是随着财政体制的变化而变化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财政体制经历了从高度集中到高度分权,再到中央集中与地方适度分权的演变过程。其变迁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统收统支”阶段(1950~1979年)、“财政包干”阶段(1980~1993年)、“分税制”阶段(1994年至今)[2]P.17。 其中,改革开放前的“统收统支”阶段对应了我国当时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代,其财政的职能也是包干一切,远远超过了现代公共财政的作用范围,不但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更是直接参与到经济活动中去,直接参与了商品的生产和分配的过程。由于财政的公共职能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财政的收入大多都投入了再生产,加上计划经济时代,财政体制在产权边界不清、激励与约束缺乏的统收统支的“大锅饭”形式下运作,财力的可能与需要之间存在的巨大缺口,造成制度性普遍短缺、资源配臵低效率,形成长期的财政压力,导致了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普遍欠缺。 改革开放后的行政性分权型“财政包干”体制阶段下,各地方政府大力发展经济,增强了微观经济活力,促进了经济的增长,在初期显示出较好的激励效果,但由于没有真正触及旧的体制框架和既得利益,其激励效应呈递减趋势,对经济持续稳定运行产生的负面效应也日益明显,体制运行成本不断增加[2]P.18。这一时期的公共财政也没有发挥好配臵资源、稳定经济、保障民生的相

应用文-公共财政与教育财政制度的变革(1)

公共财政与教育财政制度的变革(1) '1.公共财政论 公共财政论是起源、 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并在世界范围内广为接受的财政理论,目前它已经成为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财政制度改革的主要理论依据。公共财政论由于强调财政的“公共性”而谓财政为“公共财政”,公共财政论对“公共财政”所下的定义是“国家或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活动”。[1]公共财政的主要内涵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公共财政是“市场”的财政。第二,公共财政是“公共”的财政。 所谓“市场”的财政是指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和适应的财政。它对政府财政活动范围的限定是以弥补市场失效为自己的活动准则,即政府财政只能活动于市场失效的领域内。市场失效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市场经济中存在某些不符和完全竞争条件、市场机制无法发挥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的领域,如公共产品、外部性、自然垄断、信息失灵等;第二种情况是完全竞争市场运行结果本身的缺陷,如 分配不公平、宏观经济不稳定等。公共财政活动要在充分尊重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在市场机制不能或无法很好地起作用时发挥作用。从这一点来看,公共财政与过去经济体制下我国财政活动广泛深入到一般性市场竞争活动领域有着根本的不同。 所谓“公共”的财政是对公共财政活动内容的描述,它强调政府财政活动主要是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在此,“公共服务”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公共财政”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同于“家计财政”所提供的“家计服务”,它是面向市场经济中所有经济主体所提供的服务,它要求对所有的经济主体一视同仁;第二,“公共服务”是指市场经济中的“公共事务”,这些公共事务是市场经济中各个经济主体都会涉及的,如竞争规则的制定、市场秩序的维护等;第三。“公共服务”是“非经营性”的活动。经营性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营利性决定了其行为的个体性、本位性和短期性,没有哪一个经营性部门会完全站在社会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的角度从事经营活动。相反,逐利的动机驱使他们总是首先从自身的、眼前的利益出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个人家庭等经济主体追求自身的、短期的利益行为被认为是合理的,为此必须要求有一个 能够站在长远的全局的角度从事以促进社会整体利益为目的的服务即“公共服务”。为了避免政府财政活动陷入“个体”、“本位”和“短期”的特征,就必须保证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 2.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 近年来在财政领域最根本、最引人关注的改革莫过于从国家财政模式向公共财政模式的转变。自1998年底全国财政 会议明确提出初步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改革目标以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成为近年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00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又进一步提出要加决定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公共财政体系。2000年11月李岚清在第二次省级干部财政研究班上作了题为“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公共财政的初步框架”的重要 ,这既表明了国务院建设公共财政的决心,同时也预示了我国近期内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 构建公共财政框架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是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性和基础性的作用,政府仅仅是在市场失效领域发挥作用。这就要求政府不该管的尽量不去管,同时该管的一定要管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是国家财政模式,其特点是以政府计划为基本的资源配置机制,政府财政几乎包揽了所有的事务并介入了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不该管的事也管了,该管的事却没有管好,即存在着财政的“越位”和“缺位”现象。显然,

浅析公共选择理论与中国公共财政的关系

浅析公共选择理论与中国公共财政的关系 [捅要]公共选择理论是一门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交叉学科,是对政府决策的经济研究。之所以将公共选择理论引入财政学领域,是因为财政问题本身的某些固有属性决定了大多数财政问题的解决都可以吸收和借鉴公共选择理论。现代市场经济下的公共财政不仅是提供公共产品的财政,更是公共选择的财政:同时,中国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过程应当是,也必然是财政管理公共化的过程。这是建立民主的、有监督的财政的必由之路,也是达到财政部长金人庆同志所说“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惠及全国13亿人民”这一公共财政目标的必然选择。 目前,在西方国家的财政学理论中。普遍吸收运用了公共选择理论,特别是其中的投票理论、官僚行为理论和公共决策理论。我国目前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研究公共选择理论有助于我们更深入理解市场经济国家现行财政决策机制,包括财政体制的形成机制和运行特点,从而使我国的政府财政活动尽快地纳入公共选择过程,这也是建立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必然要求。 一、公共选择理论的财政渊源 之所以将公共选择理论引入财政学领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公共选择思想最初就产生于公共财政理论,财政理论是公共选择的理论源泉。财政理论是关于政府税收和政府支出的理论。税收和政府支出是政府或集体的活动,而不是单个的个人行为。在政府的收支过程中,消费者面对的是国家或政府,而不像在经济市场上面对的是企业。这些特点把财政学与经济学其他分支区别开来,后者大都集中研究非政府的决策人(如消费者、生产者)的活动,前者则把公共经济引人解释私人经济活动的分析体系。为此必须研究税收和支出选择的政治决策机制,而政治决策则是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主题。 西方早期的公共选择思想大都来源于对公共财政理论的研究。19世纪末,一些经济学家开始运用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分析决定公共活动的结构,这种分析内容构成公共财政理论的一部分。例如,瑞典经济学家维克塞尔(KnutWieksell)认为,传统的公共财政理论割裂了经济学和政治学的联系,在他的政治的一致性原则中,他认为:“如果一项公共支出要被批准的话,一般地,它必定含有这样的假定,即这种支出准备用于一种对全社会有益的活动。并且所有社会成员都无一例外地这样认为。”布坎南曾经在一篇题为《公共选择与财政理论》的论文中追述公共选择理论的产生过程时说:“毫不奇怪,现代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创始人都是一些受过欧洲财政理论传统训练的经济学家。”当然,当公共选择理论作为一个学派在20世纪逐渐形成后,它已经脱离单纯的财政领域,广泛的运用于解决财政以外的诸多问题。布坎南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拜读了维克塞尔的书,接着开始对意大利学者的著作进行了研究。这使得我的注意力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doc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 公共财政具有稳定经济、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职能作用,是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服务。 充分认识公共财政的使命和责任 党的十七大报告从多方面对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明确了深化财税改革的主要任务,为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要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对各类社会主体实施统一的财税政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社会效益;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现代管理原则,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公共财政具有稳定经济、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职能作用。发挥好这些作用,就要求通过相机实施适当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通过财政支出增减变化的结构性安排以及财税政策引导,弥补市场失灵和不足,使社会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通过税收这一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筹集财政收入,并运用财税政策和制度调节收入分配差距;通过依法对财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保证财政分配和经济运行规范有序,维护财经纪律。可以说,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方方面面都与财政息息相关。财政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对财政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始终牢记和认真履行公共财政的使命和责任,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服务。 精心谋划财政改革与发展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方针,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改革,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强科学管理,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按照这一总体要求,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要遵循以下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必须把科学发展观切实贯穿到财政事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政策制定、宏观调控、预算安排、体制改革、监督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等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 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局出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总体部署和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坚持深化改革。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着力推进财政及其他各方面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并将工作中的有效做法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的方式稳定下来,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坚持科学管理。财政管理直接影响着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效果。要大力推进依法理财,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探索和掌握财政工作规律,健全管理制度,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发挥管理人员的积极作用,把握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精确、细致、深入地实施管理,并把公开、透明体现在各项财政工作中。 坚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财政干部的大局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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