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实习报告(精选20篇)

法院实习报告(精选20篇)
法院实习报告(精选20篇)

《法院实习报告》

法院实习报告(一):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我此次在xx县人民法院实习。xx县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分别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将军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那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二、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个性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齐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一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一天空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午后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

三、实习主要状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

在实习期间帮忙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职责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透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2、书写法律文书。

在实习的6周中,帮忙庭长草拟了7份民事判决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错误。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首部写当事人的基本状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资料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

此后是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最后写判决结果。我写完第一个判决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决书做了很多修改。他说:你前边写的还能够,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措辞不够严谨,用语欠规范,陈述过于简单,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不足。的确,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因为判决要让原告、被告双方看,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透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

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决。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可惜当时认为只是考查课,没有认真学习。此刻很后悔在校园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至此刻不能完成实习中法官交给给我的工作。回校园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期望下次遇到类似状况时能够出色完成。

3、旁听案件。

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校园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那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

透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就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4、跟随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去执行。

一般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都是很难执行的,有一部分是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无力给付赔偿款,即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还是不能顺利执行,这些被执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因为他们通晓法律。以前有一个案件,申请人明白被执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执行人员去查询后根本没有发现被申请

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对于这类案件如果部门之间协调合力执行,会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十分难过。在校园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

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但是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就应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必须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好处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就应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十分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明白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能够避免透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状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务必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持续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四、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透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忙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校园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潜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潜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透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带给帮忙和指导的xx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忙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法院实习报告(二):

一、实习目的和任务

古人云: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意为:君子的修养要尽力使自己做到话语谨慎,做事行动敏捷。对于一个法科学生而言,这说明不仅仅要有精深的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潜力,还要有强硬的实践潜力,才能适应目前激烈的社会竞争。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透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透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显人的时代风貌。毕业实习是大学学习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课,也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我的这次实习是从2011年7月1日至8月29日在xx市xx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校园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法院领导交办的工作。在法官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工作的状态,对法院的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必须的熟悉和体会。专业实习是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本科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技能,熟悉与掌握司法程序,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路径。在过去的三年里,透过课堂知识的学习,我已经构成了初步的自己的法律思维,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识,对各法律部门的相关法律制度有较为全面的认识。而且透过两次第三学期的模拟法庭实践,对若干类诉讼案件的司法审判过程有了较为深入地体会。但务必清醒地认识到;校园是校园,社会是社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们最终是要走出校园,服务社会。此次第三学期学院安排我们2008级法学本科生进行毕业实习,所以我选取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学习生活。

透过本次毕业实习,实现以下实习目标:⑴将在课堂上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今后的学习;⑵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潜力;⑶培养社会适应潜力和沟通潜力;⑷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想觉悟;⑸学会法院的工作运行流程,积累实务工作经

验,为毕业后工作打下基础。

在明确实习目标的前提下,我结合法院和个人实际状况的制定了如下实习任务:⑴熟悉法院的各项管理制度;⑵熟悉与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相关的执业制度;

⑶与法官和工作人员接触和沟通,虚心求教;⑷运用网络处理案卷档案,使其管理自动化;⑸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做好秘书工作;⑹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前后的准备工作,开庭时认真旁听;⑺不断充实专业知识,拓展视野。

二、实习资料及其具体工作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用心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忙,我的实习资料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潜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主要的工作资料包括四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

(一)学会用好法院办公自动化软件。

随着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广泛运用,法院也实现了办公的自动化,我国法院并且还建立了自己的内部网络。办案从头到尾都网络自动化了。一开始立案要输入电脑,建立电脑档案,其中也要若干次进行网络化信息处理,审判完了要把档案录入。如果执行也会转到执行,网络记审理时间,不会超期,否则就输入不了了。这都要求工作人员要有细心谨慎的做好各项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扫描案卷。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实习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每一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资料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

(三)作调解、庭审、谈话笔录。

鉴于去年暑假的实习经历,这项工作对我而言并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笔录基本全部是电脑录入,对于没有学过速录的我来说还真的跟不上,所以明显的感觉到掌握速录技术的重要性。但是据此我也明白了,该法院大多数的书记员并非科班出身但却能够进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们所掌握的速录技术。

(四)送达开庭传票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所谓送达大多数状况下就是打电话把当事人叫到法院,然后将文件交给他们,告知他们权利义务,然后让他们填好送达回证就行了。当然也有当事人拒领的状况,如离婚的被告方拒不领取,最后只好由我跟主审法官给送到家里,但是送去之后当事人拒不签字,我们又好说歹说劝了半天才勉强把字签了。但是对于那件事,我一向觉得有点遗憾和愧疚。在现实中,即使当事人不领取相关文件,法院能够采用公告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还能够留置送达,所以这并不影响效力的发生。对于当事人来说,诉权是一种权利,但是在诉讼过程中的义务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说权利与义务总是像伴随而存在的。送达看似简单,但事实上与当事人打交道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很多时候还要思考到当事人的情绪问题,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简单的工作。

(五)参与案件听审。

案件听审是本次实践中身份转变的机会,在从事其他工作时,我更多的是将自己当做法律工作人员对待,所以每件事上都会很谨慎出错。但是听审则不同,我将自己的身份换成一个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过程,而是以一种独立于当事人、审判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问题的合理性。摒弃合法性分析,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问题,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但事实上,司法审判过程中却是将法与理想相结合,将法与情相融合,最终到达社会效益与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听审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与所有权确认纠纷,这样让我对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有了新的更深的认识,所以听审过程的所见所闻与所想对我都有很大的影响,让我更现实更理性地去看待这个社会。

三、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一)沟通潜力欠缺。

学生在校期间,应对的是相对单纯的同学间及师生间交往,学习的是抽象的法律概念及案例,法律概念及案例中的当事人均被抽象成为一个虚拟的符号。在这样的状况下,对案件做出决定需要的是合乎逻辑的法律推理。而现实生活中,一个案件中涉及的可能是若干个法律关系。当事人也不是案例中的某一个符号,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情绪、有思想的人。一个案件所涉及的不单单是法律,而且涉及政治、文化、宗教、社会,等等。对一个案件做出裁判,不但需要思考法律的规定,更多的还要思考裁判结果的社会影响等因素。在案件做出裁判结果之前,法官需要与当事人进行超多的交流、沟通,了解当事人的想法、估量裁判结果可能引发的后果及相应的对策,而这些都需要一个良好的沟通潜力,与学生在校的学习有很大的区别。

(二)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欠缺。

学习不单单是校园内的书本知识的掌握,而且是一个毕生的事业。作为个人,只有掌握了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才能不断的提高学习效果,才能在工作中不断的提高、不断的进步。学习效果与学习动机有很大的关系,而这受到一系列主

客观因素的影响,如原有的学习基础、老师的指导、学习方法、学习习惯、智力水平、个人特点、健康状况等。实习期间,我们应注重主动获取知识、分析归纳、创造性思维和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问题的潜力培养。要到达这些要求,务必改善原有的学习方法,自决、主动地学习。

(三)适应潜力欠缺。

学生从校园到法院,应对着比校园复杂得多的工作环境、人际关系、学习压力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需要具有较好的应对实际工作的适应潜力。

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资料的关系。

四、实习收获与体会

透过实习,我在实践和理论上都有很大收获。活生生的资料远比课本更能启发人,教育人。血淋淋的事实也更让我深思。

第一,最明显的收获就是对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掌握。法院的确是法学院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的最好的场所,尤其是在对程序法的掌握方面。因为在法院实践我们能够很直观地学习和体会诉讼程序完整而详细的过程,我们所学的诉讼知识是零碎的、是不系统的,透过实践,将我在校园学习的关于诉讼法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去进一步对应和细化。这更有利于我加深对诉讼程序方面问题的理解,这无论对于我以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还是理论研究工作来说都是一种宝贵的经历和积累。同时在法院进行的各项日常工作也是遵循程序的重要体现,分工负责,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第二,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是学习法律必不可少的途径。法律所要解决的都是些纷繁复杂的问题。这对法官有着很高的要求,因此法官要有一颗清醒的头脑,理清各种法律关系。《法律帝国》中说法官是法律的喉舌,的确,作为会说话的法律的法官,他们以自己的专业知识、睿智、勤奋来诠释着法律,维护着法律的威严、公平与正义。刚开始实践时,我阅读了几份判决书,里面复杂的关系一会就把我弄晕了,而我们的法官却能游刃有余,这种断案的技巧是在不断的实践中日积月累构成的,但重要的还是要有耐心,善于去分析、去倾听、去兼听,这样才能保证对案件做出最准确的认识。

第三,我在人际沟通潜力也增强了。以前主要是在校园里生活,接触的人有限,生活也相比较较简单。透过实践生活,透过和不同的人的接触和沟通,我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和技巧,在待人接物及与他人沟通交流方面的潜力也有所增强。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礼貌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次实践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持续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其实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一门艺术。在社会中你会遇到

形形色色的人,不要期望每个人都是那么的和善,也不要试图去改变任何人,重要的是你如何去应对。用微笑打开尴尬的局面,用理智消弭紧张的局面,凡事能退则退,用宽容营造和谐的氛围,才会更有利于自己的发展。

第四,在实践中我发现法律的宣传和普及依然十分重要。虽然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有些案件事实清楚,一方应当履行某种义务却不去履行,比如欠款合同纠纷,按照合同的要求,一方务必负给付义务而不履行,这种行为的出现凸显了一些人法制意识的淡薄。但另一方面,不计任何成本的诉讼也并非是理智的。德国学者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中写到农民在自己的利益受损时,往往不惜成本去打官司,很有争口气的感觉,然而,在现代社会,作为一个社会人,或者说更是一个经济人,其每一个行为都是有目的的,都是为了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因而,不思考任何后果、不计任何成本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精神享受固然重要,但伴随物质匮乏的精神满足又能持续多长时间呢。

第五,透过实践,我对法官这个职业也有了更深和新的认识。法官是一个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但工作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因为法官一向以来都是以一个强势的社会主角出现,成为民众关注和评价的焦点,尤其是身处审判前沿的广大基层法官,社会、民众包括自身所处的团体都对他们有很高的要求与期望。另一方面原因是审判作风问题,基层法院由于案件多,心理压力大,法官在工作中难免简单粗糙,引起当事人的不满。职业给法官带来了普通人体会不到的精神与心理压力。有些法官认为,鉴于法官这一职业的特殊性,除非徇私枉法,法官应当享有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进行裁判而不受追究的权力,否则,便可能使法官顾虑重重,影响独立裁判。我认为充分保障法官独立办案固然重要,但是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对法院和法官仍需要进行监督。但如何进行监督,如何建设一支精英化的法官队伍,则是司法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

五、实习总结

秀丽的内蒙古草原令人神往,可惜韶光易逝,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实习的生活就不得不结束了。这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忙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xx市xx区人民法院,感谢实习期间帮忙过我的每一个人。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带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了法律信仰和职业追求。

在这次实习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没有系统的知识构成,任何人干好一件事都是空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校园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明白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法院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

贵财富。总的来说,我在这一段时间里一向用心进取、努力钻研、按时上下班,不断地在各个方面调整自己、完善自己,注意培养自己的兴趣以及团队合作和人际交往的潜力,把所有的热情和时间都献给了这次让我执迷的法律职业。当然,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但我相信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

两个月的实习期,一晃眼就过去了,最深刻的体会就是现实跟书本的巨大差异,一件简单的看似事情,真正做起来,需要的却是超多的时间和精力。原先的我们,几乎都视书本上的资料为真理,很多东西都未曾付诸实践过,只有真正去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才会亲身体验到实际的难度有多大,也才会从中意识到自己潜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实习是我步入社会前的第一课,教会我怎样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各种事情。虽然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个侧面,学习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但这些对于我是十分重要的。这次实习告诉我,在社会这个大学堂里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抱着谦虚谨慎的态度,无论大小认真踏实的完成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透过这次实习,也使我从另一个视角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同时也在实践中积累了各方面的工作经验,为不久之后正式步入社会的自己,做好一个万全的充足准备。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如果这是我的路,我将一如既往的走下去。

法院实习报告(三):

实习单位:xx市xx区人民法院

实习资料:熟悉基层法官办案流程、了解基层法院系统工作概况、

开庭旁听、查阅卷宗装、订卷宗分类归档

实习时间:***

20**年2月,我来到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为期三个月。经过这两三个月短暂的实习生活,我不仅仅巩固了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法律实践潜力。透过与该法院的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潜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

初到法院的我满怀着激-情,虽然还未曾工作过,对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但我对一切都充满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与那些法官、书记员沟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们请教然后再慢慢去领会,自己在较短的时间内必须能够很快适应那里的工作。

刚来的一段时间,几乎都是学习法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纪律,熟悉各科室,然后跑跑办公室、送送文件什么的,再就是陪同书记员一齐去送达裁判文书等。似乎觉得工作很单调,但我明白面临一个全新的环境总得有一个慢慢适应

的过程,况且任何一门工作都不是简单就可了事的,比方说对于裁判文书的送达要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文件也得有专门的负责人签收。趁这段时间也正好能够熟悉一下那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以便能更好的融入到这个新的群众之中。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主管民庭的戴绍军庭长找我和另外一个一齐过来实习的同学开了个座谈会。他首先是对我们这段时间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表示肯定,其次是针对对我们的具体状况提出了一些期望和要求。他期望我们能够把握这次实习的机会,以巩固自己大学几年以来所学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勤学好问以增长自己的实践经验。还对我们分析了目前大学生就业的形势,以及他这些年以来的工作体会。

他告诫我们要在当前就业严峻的形势下端正自己的心态,对自己要有一个合理的定位,不要心浮气躁而就应脚踏实地地去学习和掌握更多的知识和经验。同时,对我们所学的法学专业的就业状况进行了分析,鼓励我们要树立信心,努力去学习,力争透过国家司法考试甚至是公务员考试,为将来能从事法律工作做准备。最后,给我们介绍了指导我们实习的法官,并期望我们能够虚心向他们学习,对一些不懂的问题及时向他们请教。

我的指导老师是民一庭的侯邦生庭长,他是xx区人民法院十大杰出青年法官之一,他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人和善而不失严肃,对每一个当事人都能细心地接待他们,并解决他们所提出的任何问题。工作上更是严谨细致,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办公桌上的那本日历上清楚地记载着每次开庭的时间与日期,工作日志里更是清晰地记载着会议摘要、与会人员、开庭安排、来访人员记录、调解记录等。

与侯庭长同办公室的还有罗英法官,她虽然作为一名代理审判员,却有着多年的涉及婚姻家庭案件方面的审判经验,为人亦谦虚和善,对待来访的当事人都能耐心的倾听他们的意见然后耐心地劝解。工作上细致,充分准备着每次的开庭工作,业余时间多在专研自己的业务知识。针对一些具体的案件,我时常与她一齐交流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请教一些尚不懂的问题,她均能熟练解答并对我所提出的意见给予必须的肯定。

侯庭长经常告诉我说,作为一名审判人员,要时刻牢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禁止的规定,严肃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从事审判工作,不仅仅要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而且还就应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对待当事人要细致耐心地劝解。适用法律时,更就应要谨慎,尤其是在行驶自由裁量权时,从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从事法庭审判工作之外的工作时,如案卷的装订、归类入档等亦就应做到严肃认真,不可草率马虎了事。

在侯庭长与罗法官的指导下,我负责写出庭通知书、整理当事人所提交的诉状与证据材料、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准备工作,以及在案件审结侯和书记员一齐装订卷宗,并分类归档。这些工作看似简单,但亦不能随随便便就去做,比方说开庭通知要严格规范地书写,并在法定期间内张贴在公告栏显目的位置,

以便让当事人在第一时间知晓开庭的状况。装订案卷与归档亦马虎不得,首先要得核实卷宗的数目,以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还要按要求分门别类的入档,以便备查。

实习的另一方面的资料就是开庭时去旁听,在庭审现场感受庭审氛围。在这庄严肃穆的环境下,审判人员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平衡利益及调判结合的潜力,全都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同时,审判人员的形象素养亦能在此过程中得到全面的展示。

几乎每一次开庭我们都是第一时间赶到审判庭,帮忙布置法庭。庭审中,专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发表的的代理意见,尤其是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有些案件案情简单明了,有些案件就显得稍微复杂。开完庭之后回去记载着有关庭审的状况,和侯庭长、罗法官谈论案件,发表自己的看法,请教他们一些尚不懂的问题。

2016年2月19日审理的一齐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让我至今记忆犹新。该案具有典型性,它较好地反映了审理案件的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调判结合,合理地适用法律,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的审判潜力。下面有关该案的状况做一简介。

该案案情:

被告租赁原告的门面房从事服装经营,双方与2015年1月8日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期限是两年。2015年12月中下旬,原告通知被告合同即将到期,请求腾房事宜。被告提出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生意一向不景气,尚有超多的服装库存滞销,期望原告能够宽限至农历年底,原告应允。至2015年农历年底,原告催被告腾房,被告说因到年关此刻生意刚有回升,期望能够续期,待库存服装再销售一部分后退房。原告再次同意了再宽限一个月,但没有同意续签合同。2015年2月,原告要求被告腾房时遭拒绝,遂向该法院起诉。

本案适用民事简易程序审理。开庭前因被告未明确表示同意调解,经法官劝解并申明厉害关系后仍未明示同意调解,于是法官依法律程序主持了庭审。庭审中,原告带给了相应的证据请求法院裁决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并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到期后的适用费用。被告对此均无异议,也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意退房,但提出由原告接手其库存货物的不合理辩求。

法庭辩论终结后,法官又一次主持了调解。针对被告目前所处的状况,国内的经济形势,告诉原告期望他能够再给予其必须的宽限其,同时要求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针对原告为下岗工人,生活艰难以及当前消费水平偏高的状况,要求被告能够相应的提高房屋租赁费用。最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同意了此调解,并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明了,根据所查清的事实与认定的证据,法官完全能够依法做出不利于被告的裁判。

但是,本案的法官却能结合案件事实与当前双方所处的状况,平衡双方的利

益,从而使得本案的当事人皆大欢喜,并产生好的社会效果。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本案虽然是一个案情简单的民事纠纷,但却能够体现出法官在新的形势下认识和把握大局的潜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潜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潜力,以及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潜力。该案由此可见一斑!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短暂的实习时间就这样慢慢地逝去,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在指导老师的关怀与教导下,我更加巩固了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提高了法律实践潜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触到自己所学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实践经验的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奋学习,以掌握更多的知识与经验。

法院实习报告(四):

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

根据校园的要求,年八月我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省市人民法院,在民二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首先我要向所有为我的这次社会实习带给帮忙和指导的市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工作人员以及亲自指导我的薛庭长,丁法官和虞法官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为我的顺利实习带给的帮忙。

透过这次实习,我在专业领域获得了较为丰富的实习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来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超多的民事案件尤其是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对案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立案等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的理论和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的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下面是我实习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谈下我对相关专业问题的看法,分为三个方面,第二部分是我的实习感悟部分。

第一部分

第一,市场经济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巨大。

透过查阅档案室多年的统计资料,从案件的受理,审结,执行等数据分析,我觉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加,这从一个侧面能够说市场经济也在呼唤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从年开始,民商事案件自件左右开始,到年代已经到达了件左右,从年开始,经济类案件也迅速增加,从件到年的件左右,而纯民事案件更是到达了年的超过件,再从标的额看,由年左右的万元上升到亿多元,从年开始后,每年案件执行额,都在亿元以上,并且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占所有案件的%以上。鲜明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了,从统计的结果我们不难发现民商事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并且随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民商事法律也在不断的修订,完善和发展过程中。

第二,调解在中国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尽管现代社会对中国的传统的乡土社会起到了极大的冲击,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是一个极为重视关系和人情的国度,尤其是在基层更是如此,当发生了纠纷,一般的人更倾向于非讼的解决方式,只有当争议无法协商时,这些人才会选取去法院提起诉讼去解决问题,有些当事人甚至是为了争一口气,为了自己认为的公道而提起诉讼。有一个同学说他在重庆的一个基层所作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是当发生了土地纠纷的时候,在法院起诉还是由村干部调解,结果%的人都选取了后者。也许这个数据有点偏高,但起码我想能够得出一点结论,那就是在基层调解是有其存在的基础的。我们之间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吗?这不是见外了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获得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费孝通先生的描述尽管是写年代的,从江村所在的地区看也正是我们苏南那一块。尽管受到现代社会的冲击,但是我们也无法忽视,传统的乡土情结在农村是很浓的,这在苏南一带也是如此。人们之间的交易很多出于对人情的信赖。民事诉讼机制与非讼机制相比尽管有诸如权利实现的直接强制性和复杂的程序权利保障机制,但民事诉讼机制也同时存有若干短处。最突出

的有(一)解决纠纷的成本高;(二)解决纠纷的周期长;(三)解决纠纷的刚性化。其次,我们从整个世界的范围看,年代中期以来,在司法实习中,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应用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而且在许多国家已经逐渐成为解决民事纠纷最为主要的工具。这反映了建立在经典法制理念之上的对自力救济的否定和法院的中心地位,已随着社会的重大变化而呈现出否定之否定的规律。面临诉讼爆炸的现实,以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补充司法的中心地位,是司法发展之必然【】。因此,无论从内还是对外来看,调解这种解决纠纷的制度都是切实可行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三,一般民众,尤其是农民兄弟,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素养仍然欠缺。

在我整个实习期间,我旁听了大约场庭审,也能够是说对基层的状况有比较深刻的体会。先从程序上说起,比如说:庭审中被告缺席,并且在法官电话通知后仍拒绝到庭,而至缺席审判,我就看到三次。当然这和法院的工作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因为此刻法院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前把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应的法律文书用特快专递寄给当事人。所以,缺席审判的产生完全是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欠缺或者说得严重点是目无法纪导致的。而且能够看到,大约有一半左右的案件,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迟到十分钟甚至于半个小时以上,当然当地的交通条件还是比较优越的,即便是从最远的乡镇坐车到法院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从迟到这一点也能够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庭审中,就更能发现问题了,举个简单的案例为证。在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案件中一个村民小组的多户农民,都到了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的一位农民兄弟举着农村土地负担监督卡,大声喊道:法官,我要说话。被法官制止以后,他仍不满足,仍在喊: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讲几句话呢?话未说完,又被法官打断,法官责令其不得发言,于是台下的多位旁听者开始喧哗,最后还是在法官法槌的威慑下才停止。法官就问

他们你们是否有出庭通知书,你们是不是证人?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最后庭审结束,那些人仍极度不满,愤愤不平抱怨他们在法庭不能说话,甚至当庭辱骂律师。虽然这只是个案,当事人的情绪也显得比较过激一点,但类似的状况在其他案件的庭审过程中,也是屡见不鲜的。这一方面说明:我们广大农村的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是极度欠缺的,从他们内心看仍然缺乏对法律的足够的信仰,反过来看就是我们的普法工作路漫漫其修远兮,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去做。上面所说的只是程序方面的要求,如果这点还能够理解的话,可能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有必须影响,那么实体上的则对当事人影响就大了。

从诉讼的实体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看,证据意识保护相当不够,这在必须程度上仍然和中国的人情社会是分不开的。在一个瑕疵担保的案件中,付货物的一方(甲)带给的货物有瑕疵问题,但对方(乙)方发现后并未书面提出,因为甲和乙是熟人,只是电话通知了一下,也没有要求对方出示书面说明或者其他担保之类,此刻乙方把货物供给了丙方,丙发现了问题,起诉乙,乙在喊冤,但苦于没有证据,想要鉴定产品却又存在其他的困难,最后这个案子虽然我走的时候还没有判决,但从成本的角度看,如果证据意识强些,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因此,从程序和实体上看,我们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都很欠缺。朱苏力教授写《送法下乡》,虽然有些东西我还不懂,但其中表达的一个思想,就是要去做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二部分

在法院实习虽然很短暂,但体会到了校园和社会现实毕竟是有一段较大的距离,以前不懂社会的复杂,然而一个月使我感受到很多。在我实习期间,我和好几个法官谈过,他们抱怨说自己的案子太多了,太辛苦了。我的感觉就是他们凭着一腔热血去办案,一旦出了一点问题,全年的评先进之类的,就别指望了。一个指导我的法官,他也是政法院校毕业的,他去年全年审结了多件案,这在我们市整个法院系统,能够排第三。但在我实习期间,他因为一个管辖权异议的案件被中院裁定改变后,他全年的努力能够说是要受到很大的影响。但他并没有消极的去工作,仍然充满热情去做好自己的工作。别的地区我不敢说,因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但是就在我实习的法院我感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还是相当敬业。每一天早上八点是上班时间,在八点之前,绝大多数人已经到了办公室,除去一些在外地办案的人员。这可能也和严格的管理有关系,因为每一天所有法院的人员都需要在入口处打卡计时。虽然我在那实习也听到律师和当事人请法官吃饭这种不良的现象,但是我此刻比以前更能够理解这些现象。这是社会的潜规则,暂时还是没法改变的。谴责和制裁是就应的,但有时我们不能不看到人的无奈,不能忽视我们的国情去大谈法官有多么的铁面无私,这

恐怕也是社会变革所需要经历的一个阶段。我个人觉得作为一个法官起码就应有条须做到:原则,良心,灵活性。所谓原则,我的理解就是法官务必遵守法律,不可逾越法律进行枉法裁判,徇私舞弊;所谓良心,就是法官内心要有一种

正义感,这是一种实质正义,在正义的天平上,两边等重在有些状况下或许不是最佳状态,这需要法官根据实质正义观去衡量;而灵活性,就是要求法官是有一种解决纠纷的灵活性,不可过分拘泥于具体的规定。康德以前伫立于旷野,仰望满天星辰而泪流满面因为他深为自己生活在如此有序,自由的宇宙中而感到庆幸。如果他活到此刻,也许他会失望,但绝不会因此而绝望。因为一种制度的变革不是那么容易的,总要经历阵痛,就像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总是要经历那么多磨难。

其次,我们在校园能够学到的东西毕竟是太有限了,远远不够我们去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像我们所想的光用逻辑和理论凭逻辑三段论来推导一下就能够了,记得一位美国的智者就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个性是对非讼案件中,它对法官的社会经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强调其亲和力,说服潜力和控制潜力。指导我的另一个法官,是庭长助理,也是有着八年审判实习经验的年轻法官,在他手下调解,撤诉的案件有七成以上。在跟他学习的一个月里,我更加体会到了这一点,有时调解成功完全是因为双方当事人都很信任法官,能够被他个人的潜力和经验所征服。

第三,书到用时方恨少。平常的学习虽然也经常看些案例之类的,但一旦进入主角,即发现自己所学的欠缺。当我从校园走入社会,才觉得在象牙塔中的平静与安逸太久了,似乎很难体会到现实社会的惊涛骇浪。这也是我今后要努力的一个方向,法律脱离了实际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好处和应有的生命力。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段重要经历,也是自己踏入社会所获得的第一笔财富,是我第一次直面社会,体验社会万象。透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开阔了我的视野,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了较好的理解。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帮忙我的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法官,在实习过程中帮忙我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院实习报告(五):

一、实习简介

今年暑假十分有幸被分配到xx市中级人民法院①实习,实习期间,我不仅仅巩固了两年来所学的专业知识,锻炼了自己的法律实践潜力,还学到了许多课本上所没有的法律实务工作知识。实习过程中,各位领导、法官、书记员对我十分照顾,和他们的交流与沟通,也让我积累了许多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对法院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在此,我想向一向指导、照顾我的黄建平法官,我们的领队老师胡弘弘教授和所有为我的实习带给帮忙和指导的xx中院的老师们表示感谢,感谢你们为我顺利完成实习所付出的努力。

二、实习过程

我被分配在执行局跟随黄法官实习,这对我而言是一项新的挑战,因为今年试行的大二提前实习制度,我们还没有学习民事诉讼法,相关的法律知识还十分欠缺,在校园更是很少接触关于执行方面的信息。但既到了法院,就应抱十分虔

诚的心态来学习,而学习好了也可为之后研习这方面的知识打下良好基础。一开始我对执行的理解仅限于直接依据生效裁判,简单实现法定权利的体力活,并没有意识到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但透过实习学习,让我对原先的看法有所改变。

《民事诉讼法》第201条对执行的定义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对于该定义,能够理解的有三点:

一、执行的依据务必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主要是没收财产和判处罚金。行政判决、裁定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非财产部分并不能由法院执行局执行。

二、具体是由作出判决或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①xx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都很有名,个性是它的人均结案数,据xx中院统计数据,2015年人均结案高达277.6件,居广东省法院第一位。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二审法院一般并不执行,但遇有特殊状况,仍可提级执行。

三、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的产生有两种,包括申请和移送。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一方如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能够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文书,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也同样适用。申请执行作为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能够行使也能够放弃,但其行使有期限限制,同一般诉讼时效2年,也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案件申请或移送执行立案审批后,即进入正式执行阶段,一般先由执行人员制作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申报财产通知书、送达回证及其他必要法律文书,如被执行人在本地,可直接由执行人员亲自送达或要求其来法院领取;如被执行人在异地或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如因刑事犯罪在监狱服刑或被羁押在看守所),则可透过邮寄送达或提审被执行人送达文书(对于在监狱服刑的,一般寄送委托调查函,请监狱管理人员代为送达法律文书;对于在xx市各看守所的,则由法院执行人员提审直接送达)。

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的法定期限内自动履行,则该案能够终结;如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仍未主动履行,人民法院能够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职责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状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务必费用,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

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财产,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等①。

对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到位申请或移送标的请求的,执行完毕能够结案,对于出现特殊情形②,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的,也可执行结案。具体执行流程详见下表③。

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一)申请人表示能够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情形不见后,恢复执行。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32条。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有:(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执行人下落,均不清楚,后请求当地派出所民-警、当地村委会干部协助找到被执行人父亲,向其父亲进行调查。法官在同被执行人父亲谈话时,被执行人父亲表示不明白儿子目前在哪里,他所住的那套房子也不是儿子自己的,是被执行人父亲的,还没有过户,有村里人能够证明,如果申请人同意将赔偿款减半,被执行人父亲愿意代替儿子偿还债务。后法官多次做双方工作,最后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即履行协议,此案圆满执结①。

实际执行过程中,面临诸多新型、疑难、复杂状况,完全执行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个性是一些刑事附带民事或者刑事罚金之类的案件,很难执行到位。由于一些被执行人法律意识不强,对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主动履行或者采取抗拒行为②,如不用心主动向法院带给财产状况,故意逃避执行,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部分地区或部门的狭隘保护主义;法院执行力量不足、办案经费短缺、装备落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等也给法院执行工作增加了必须的难度。

xx作为改革开放的先驱,外来人口众多,违法犯罪案件类型多样,个性是外来人口刑事犯罪,如涉及有关财产的执行,很难执行到位。既由于被执行人多为来自外地的打工者,无多少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存在着必须程度上的地方保护主义,委托调查执行很难得到实现。xx市本地法院委托外省法院执行难度很大,不少地区法院对xx法院委托执行消极冷漠,不闻不问,甚至出现过在xx法院执行法官多次讯问并催促其回复之后,某受托法院承办法官竟抱怨xx法院法官不明事理并要求xx法院以后不要再给我们委托案件的状况③。

执行难问题早已普遍化,中发11号文件号召动员全党力量解决执行难问题迄今已近十一年,随着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出台,中央对执行问题更加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出台了系列规定,包括《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意见》等,而且也从原先法院的单打独斗转向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和社会联动④,中央多部门近期出台的执行联动机制即是为解决执行难而构建的新体制、机制,全国性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也在全方位开展,广东省法院包括xx法院在内试点进行的主动执行也是对现有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改革创新,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带给新的思路。

①该案是我在实习期间全过程参与的一件执行案件,从立案执行,到制作执行法律文书,送达,做当事人工作,制作调查笔录,见证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制作结案报告都有自己的身影,所以挑选出来作为本报告的引用材料。

②笔者跟随黄法官办的一件案子涉及到山东和广东多方关系,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法院现场强制执行时遭遇被执行人亲属反抗,后在xx本地公安局的协助下才化解紧张气氛。

③参见邓晓红、何芃:《xx中院关于委托执行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xx执行》2015年第1期,xx中院执行局编。关于xx市两级法院委托执行案件执行难的具体状况能够参见xx中院执行局执行专题研究系列文章。

④参见胡志超:《解决执行难的十年历程》,载《法庭》2015年第11期。

三、实习经验

本次实习,自己既有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发挥,同时亲自参与实践也获得了许多的实务工作经验。在执行局实习期间,协助书记员做超多的法律文书工作,自己亦草拟了各类执行裁定文书,基本掌握裁定文书的制作,应用相关法律知识处理具体案件,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还明白了一些必要的细节,如寄送各类EMS文件(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寄送委托调查函,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及家庭状况,向监狱寄送相关文书),会见当事人的时候,很简单的道理往往需要透过很多种方式才能让申请人个性是被执行人明白和理解,出去执行的时候,碰到阻碍,还要注意保护好自身的安全,寻求当地有关部门的协助,这都是需要透过亲自接触才能有深刻体会的。

总结来说,本次法院实习任务就是了解到了执行的全过程,从申请或移送到立案执行,一系列的程序工作自己都有亲自参与,民事部分、刑事裁判中涉及财产执行部分,都有不同,但又都接触学习了相关方面的资料,这对加深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有很大的帮忙。而且在法院旁听了其他庭的一些案件审理过程,对整个法律分析与应用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这是校园课程里面所很难学到的,即使学到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也很宝贵。法院实习恰恰弥补了我这方面的缺陷。

平哥对我的实习工作表示十分满意,在给我的实习鉴定评语中写道:用心热

情、谦虚好学、善于思考、勤于总结。在平凡枯燥的日常工作中,探究法院工作现状的原因,思索司法从学院走向社会的路径和方式。这是让我十分骄傲和自豪的,我觉得这次的法院实践是我重新成长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成为一名法官,个性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执行法官真不容易,精湛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素质、丰富的实践经验都是每一位执行法官所必备的。经历过才会懂得,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和待完善的地方,要继续努力!临离开法院前,平哥和执行局的领导、法官、书记员们鼓励我继续好好学习,将来有机会还来xx中院工作,这对我是一个极大的肯定。我想我会听从他们的推荐用心努力学习的,无论将来会不会回xx工作,我都会用自己的所学为中国法治、公众利益做出自己的贡献。而在实习过程中结识到的中山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不同高校的法科学子朋友,也是我受益终身的财富!

法院实习报告(六):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指导老师:

实习地点:xx市xx区执行局

报告日期:XX年年7月22日

一、概述

在xx工程大学政法学院有关领导和xx市xx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安排下,我们于今年6月16日起到7月18日止,进行了为期35天的系统的业务实习。对于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这都是一个全新的经历。业务实习意味着我们从这天起就要应对别样的人和事,这些人可能是法官、是书记员、是当事人、是代理人、是同事,但就是不可能是老师、是同学,也就是说我们务必精神抖擞,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最大限度的学到课本之外的知识。如与人交往,一个个未必单纯的社会人;同事相处、上下级关系;还有我们要把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真正做到时常挂在嘴边的理论联系实际。我对这些事情,既新奇又期盼,充满憧憬。

理解我的实习单位是xx区人民法院。这是一所机构完备的基层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8个专业审判庭和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司法行政科、法警大队、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公室等8个综合部门;另设水果湖人民法庭、中华路人民法庭、杨园人民法庭、中南路人民法院、白沙洲人民法庭等5个法庭。据XX年统计数据显示,全院编制总数192人,实有法官及工作人员183人。法院设

院长1人,副院长4人、执行局局长1人、副局长3人。具有审判职称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115人,书记员14人。在职干部中具有法学硕士学历学位的16人,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138人,大专及以下学历29人。

事实上,第一天学院老师领导把我们送到xx区法院的时候,很多同学对它的第一印象是简陋。我们看到了两座陈旧的主楼屹立着,其中一座正在进行装修改造,内含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档案室等。另一座不起眼的白色矮楼,竟然内含刑庭、民庭、行政庭、办公室、政治处等机构。我们首次分配实习具体办公室也是在那里进行的,那时发现它竟有11层。指导老师、法院工作人员和同学们商议讨论后,分派任务,我被分到了另起一栋的三层小楼的执行局。

自此我就开始了真正好处上的实习生活。在六七月的xx阳光下,我们很早起床,追逐公交汽车,被黑压压的人群中推来搡去,很少能占到座位,转车在内的近两个小时里,穿越将近半个城市,不顾一切,奔到实习地点。汗流浃背,身心俱碎。个中滋味,非求学人不能体会。我想:学到实践经验还真是不容易,怎样说也得好好钻研,至少得对得起这么辛苦的途中跑阿。

下面让我结合实际,谈一下在执行局实习的体会:

二、两位老师

在那里我一共遇到过两位老师,首先是郭书记员。不明白是不是案件分配的原因,我只在他的教导下学写过民事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制作过一份笔录和一份合议庭讨论记录。这些东西对于没接触过的人来或许很玄奥,实际上并不难做。制作法律文书只需要依照相应的格式,充实具体的案情就行了。你需要的品质是细心和勤奋。在那里实习的学生和法院工作人员地位是一样的,都要对当事人负责。比如在打印民事裁定书时,就得认真核对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尤其是身份信息不能出任何差错。

印象最深的是郭书记员的口才,那一次在他巧妙的调解了一齐执行纠纷,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最后该案以自动履行的方式了结。他告诉我,以什么样的姿态或语调应对不同的当事人,都大有讲究,我深有同感。想来也是,有时候一句话能够激怒一个人,让矛盾一发不可收拾;有时候一句话能够平息一个人,使干戈顷刻化玉帛。就看你怎样说。

其余时间里执行局是很闲的,终日只是看报上网,于公务上却不十分打紧。

第二位老师是王晓明庭长,他大约五十岁上下,顾盼之间,神采飞扬。堂堂一张国字脸,不怒自威,举止风度,十分不凡。一看就明白他是办事老练,为人爽朗的好老师。之后的接触证明了我的看法。我每一天在他到来之前开门,打扫房间之后烧水泡茶,然后打开电脑查询法院信息系统,再就是翻阅这天要办的案件的卷宗。王老师来的时候我总是主动问好,或是找要做的事情,或是询问下一步的任务,没事时就读书看报。而经验丰富的老师对我也十分不错,礼貌的同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倾囊相授,使我学到了不少知识。

2020年法院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2020年法院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据自己的职务要求,向选举单位或任命机构、上级领导机关、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的干部群众,汇报自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报告。下面是有20xx年法院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欢迎参阅。20xx年法院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范文1 一年来,在市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我坚持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秉公办案,清正廉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圆满完成了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加强学习,全面提升自身素质。一年来,我始终把学习当作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院党组的决议和决定。同时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经常利用周六上午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与干警共同探讨民商事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由于自己重视业务学习和研究,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指导办理各类案件得心应手,保证了破产案件和民商事等工作高质量完成。在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中,我积极参与,对规定的必读书目,认

真钻研,逐篇学习,深刻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撰写了自查报告,并写了5篇心得体会,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扎实实进行了整改,提高了党性觉悟和思想境界,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二)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的观念,做好商事审判工作。在分管民二庭工作期间,经常深入法庭与法庭庭长、审判长一起研究案件,分析案情,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的观念,敢于创新,规范了商事案件审判操作规程,确保民诉法正确适用;制定了庭前证据交换与证据规则相结合制度,找准了案件争议的焦点,既能缩短开庭时间,又能使案件庭审效果显著;成立了疑难案件研究小组,定期研究案件,对中院改判的案件认真研究,找出原因,防止重犯,提高了办案质量;规范合议庭,建立案件分类主办制度,解决了案子多、审判人员少、书记员缺乏的矛盾,使审判工作井井有序。全年,共审理各类商事案件467件,结案率达到100%,其中调解279件,调解率60%。 (三)精心审理破产案件,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切实抓好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同时严把破产案件的质量关,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全年审结破产案件13件,没有因企业破产而导致职工上访事件,较好的完成了市里提出的企业改制任务。 (四)狠抓综治创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负责法院平安创建工作期间,认真负责督查各项创安工作的落实情况。成立了平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集行政法部分

1.《陈莉诉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2003年第6期】简介:原告:陈莉,女,31岁,个体工商户,住江苏省徐州市醒华巷。被告: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徐新勤,该局局长。被告: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董峰,该区区长。2002年8月21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以陈莉擅自占用道路经营冷饮并影响市容为由,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以下简称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名义,扣押了陈莉经营用的冰柜等物品。陈莉不服,认为城市管理局和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扣押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于2003年1月6日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诉称:2002年8月21日晚,我在徐州市淮海路与立达路交叉处附近经营冷饮时,政府执法人员在未表明身份,未下达处罚决定,未列扣押清单的情况下,即认为我违法占道经营,并强制扣押了我经营用的冰柜、推车及食品、饮料。请求撤销被告的违法行政行为,返还扣押物品。原告提供的证据有:1.综合整治指挥部于2002年8月22日补发的8113号物品暂扣清单,以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的存在。2.证人陈平的证言。主要内容是:执法人员扣押了陈莉海尔冰柜1台(冰柜内有待售食品)及遮阳伞和放置冰柜的手推车。被告城市管理局和区政府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答辩状,也未提供扣押财产强制措施的证据和依据。案件公开审理时,被告城市管理局出庭辩称:我局系根据市、区领导的统一布署,对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情况进行统一整治,没有违法。被告城市管理局出庭时提供的证据有:1.徐州市黄茅岗停车场一份进车单,以证明扣押原告物品品种和数量与扣押清单相符。2.证人彭远峰的出庭证言。主要内容是:他在参与2002年8月21日执法时,只扣押了1台空冰柜和遮阳伞。被告泉山区政府出庭辩称: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是城市管理局作出的,该局能够依法独立承担行政责任,区政府不应作为本案被告。法庭认证中,双方当事人对本案的事实存在严重分歧。被告城市管理局认为,对原告陈莉扣押的物品,应该以扣押清单记载的内容为准。工作人员在采取强制措施时,没有扣押当事人冰柜中的食品、饮料及手推车。原告陈莉认为,城市管理局提供的扣押清单不是现场制作的,亦无相对人或其他在场人签字认可,故清单中记载的物品与实际不符,不能证明执法人员没有扣押冰柜中的食品、饮料及手推车。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案件事实如下:2002年8月21日晚,被告城管局行政执法人员以原告陈莉擅自在徐州市淮海路与立达路交叉处附近占道经营,影响市容为由,将陈莉在经营中使用的海尔314型冰柜1台、手推车1辆及遮阳伞1把予以扣押,并于第二天向陈莉出具了物品暂扣单,暂扣单上盖有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印章。陈莉不服,遂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关于被告城市管理局是否扣押了原告陈莉的推车及冰柜内的食品、饮料,双方的陈述不一致。城市管理局虽提供暂扣单和进车单予以佐证,但由于暂扣单不是现场制作的,没有相对人或其他在场人签字认可,故该暂扣单记载的内容不能采信,城市管理局提供的证人关于只扣押一个空冰柜和遮阳伞,未扣押手推车和食品的证言因为缺乏依据,亦不予采信。另查明:综合整治指挥部是被告城市管理局自行设立的内部工作协调机构,与该局合署办公。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被告城市管理局暂扣了原告陈莉哪些物品?暂扣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谁承担?泉山区人民政府是否应该作为本案的被告? 原告陈莉及诉讼代理人认为,综合整治指挥部无行政处罚权,有关工作人员在暂扣物品时未现场制作扣押物品清单和笔录,亦未在作出暂扣决定后7日内对暂扣物品进行处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故暂扣行为应子撤销,同时应返还违法扣押的冰柜、遮阳伞,赔偿手推车损失200元及食品、饮料损失1000元。被告城市管理局认为,城市管理局在统一采取强制措施前已下发了通知,原告陈莉未停止非法经营,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无不当;扣押陈莉冰柜时已将里面的食品和饮料移交给陈莉本人,暂扣物品后曾通知陈莉领回冰柜和遮阳伞,由于对方拒领,故不存在违法扣押的情况,也不应该承担有关责任。被告区政府认为,城市管理局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区政府对其行为不应承担责任。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因综合整治指挥部是城市管理局的内设协调机构,且2002年8月21日晚暂扣原告陈莉物品行为是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实施的,该局是依法成立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组织,故本案中城市管理局应作为适格的被告,暂扣陈莉物品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城市管理局承担。故综合整治指挥部不具行政诉讼的被告资格,区人民政府与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无直接的法律关系,也不应承担法律责任。被告城市管理局在收到原告起诉状副本后的法定期限内,未向法庭提交暂扣原告陈莉物品的证据和依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应认定该暂扣行为无证据和依据,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应予撤销。城市管理局应返还违法扣押陈莉的海尔314型冰柜1台、遮阳伞1把。违法暂扣的手推车和冰柜内的食品、饮料也应予返还;但鉴于城市管理局现在已无法返还手推车和冰柜内的食品、饮料,故应予折价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原告陈莉要求返还手推车及冰柜内食品和饮料的诉讼主张,应对被扣押的手推车价值及食品、饮料的品种和数量承担举证责任,

人民法院报公告刊登流程

法院公告、声明登报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c5481313.html, 人民法院报公告刊登流程 媒体介绍:《人民法院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是集中反映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惟一一张全国大型报刊,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及所有关心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人士的重要舆论阵地。 人民法院报公告专栏刊登公告类别: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开庭传票;遗失声明(法院、律所、机关事业单位证件、印章等);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裁判文书(申请宣告失踪、死亡、申请公示催告的判决和裁定等);申请宣告失踪、死亡;执行文书(通知书、裁定书、评估报告等)、拍卖(落款法院);无主财产认领公告;司法鉴定书;行政处罚通知书;申请公示催告;破产文书(受理、宣告、终结);清算公告(落款法院);海事文书(落款海事法院);仲裁文书(落款仲裁委员会);拍卖公告(落款拍卖公司);清算公告(落款清算组或企业);其他[行政执法公告、公证书、致歉声明(落款法院)等。刊登遗失声明、公告启示一般要求市级(含市级)以上的媒体,人民法院报作为一份行业直属媒体,权威效应自然毋庸置疑。 刊登模版:人民法院报公告刊登格式怎么写?以下所提供的人民法院报公告刊登范文是我们编辑部定期整理更新的,如遇到部分特殊证件或政策发生改变的,请以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法院公告、声明登报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c5481313.html, 收费标准: 人民法院报公告刊登多少钱?人民法院报公告刊登收费标准有三种情况:1、 按照字数或内容多少收费2、按照证件或公告类型收费。3、涉及到具体的版本也会有所区别。所以办理人民法院报公告刊登时,请具体依照广告部工作人员的计算标准。

法院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法院领导班子xxxx年述职报告 按照州党委和县委组织部的要求,现就我院党组领导班子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履行职责情况和廉政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加强党组班子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今年以来,我院党组班子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州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加强法院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队伍建设。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区法院工作会议、州党委工作会议和县委九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先后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和“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主题教育等活动,深入开展了以“零违纪”内容的“作风制度建设年”活动。通过班子成员中心组学习、自学相结合,努力提高了自身政治思想理论和业务水平,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班子成员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有了明显增强,作风进一步转变,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和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在民主议事和科学决策方面,始终坚持“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生活会,在班子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落实。为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法院整体工作上新台阶提供了坚强的思想组织保证。 二、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平安创建工作 x、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思想,全力做好奥运安保和平安创建工作。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院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值班备勤,把平安创建指标量化到每个庭室、每个干警以及每个干警的家庭。组建了xx人的应急分队,参加县政法委组织的紧急拉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夜间巡逻,为确保奥运会的顺利召开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目前我院被县委命名为“平安单位”,平安创建工作也在有计划的进行当中。 x、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开展院领导“大接访”活动,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截止目前,我院共接待来信来访群众xxx余人次,受理信访案件x件,已经全部处理完毕,受理重信重访案件x起,其中x起已经息诉罢访,x起解决完毕,x起已经基本解决。 x、围绕县委中心大局,扎实开展司法“大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为县委分忧,彰显司法服务品牌。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九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关于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的精神,转变审判理念,发挥职能作用,与司法局、各乡场紧密配合,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制定并着手实施《***县人民法院加强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汇编(近十年已分类)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汇编 目录 民商事案件: (3) 一、实体 (3) (一)指导案例1号: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合同) (3) (二)指导案例8号: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纠纷案 (公司) (4) (三)指导案例9号:上海存亮贸易有限公司诉蒋志东、王卫明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公司) (6) (四)指导案例10号: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案(公司) (8) (五)指导案例15号: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诉成都川交工贸有限责任公 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公司责任) (9) (六)指导案例16号: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基金案(海事赔偿) (12) (七)指导案例19号:赵春明等诉烟台市福山区汽车运输公司卫德平等机动车交 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侵权) (14) (八)指导案例17号:张莉诉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买 卖合同) (16) (九)指导案例18号:中兴通讯(杭州)有限责任公司诉王鹏劳动合同纠纷案(劳 动合同) (17) (十)指导案例20号:深圳市斯瑞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坑梓自来水有限 公司、深圳市康泰蓝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知识产权).. 19 (十一)指导案例23号: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 (食品安全) (21) (十二)指导案例24号:荣宝英诉王阳、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侵权) (22) (十三)指导案例29号:天津中x青年旅行社诉天津x青旅国际旅行社擅自使 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不正当竞争) (24) (十四)指导案例30号:兰x军、杭州小x指汽车维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 市小x指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不正当竞争) (27) (十五)指导案例31号:江苏炜x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诉米x达玫瑰公司船舶碰撞 损害赔偿纠纷案(海事侵权) (32) (十六)指导案例33号瑞士嘉吉国际公司诉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等确认合同无 效纠纷案(合同) (33) 二、程序(民事诉讼) (37) (一)指导案例2号:吴梅诉四川省眉山西城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执 行) (37)

人民法院报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

人民法院报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 (第二次发布) 发布时间:2011-05-17 08:27:53 --------------------------------------------------------------------------------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公告发布工作,更好地体现法院公告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2006年《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常用格式》进行修订,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阅同意,现予以公布,请各级法院在制作法院公告时使用。 人民法院社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1、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 ():本院受理()诉()(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填写起诉要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或涉港澳台或涉外均为30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2、民事案件开庭传票(适用一审、二审、再审程序) ():本院受理()(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填写起诉要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日()时()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3、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本院受理()诉()(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填写起诉要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或涉港澳台或涉外均为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日()时()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4、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本院受理()诉()(案由)一案,经查:你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院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填写起诉要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

2019年法院个人述职报告范文

述职述廉:_________ 2019年法院个人述职报告范文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8 页

2019年法院个人述职报告范文 大家好,我是xx。现任中院副院长,xx年以来,主要分管刑事审判工作,同时协助院长分管审判监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工作,并担任院工会主席兼任法官协会会长。xx年始按院内分工主管立案和新闻中心工作,在这几年来本人能做到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学习上持之以恒,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质和义务工作水平。在院党组的集体领导下,工作上不断地取得一些新的成绩和进步。现将本人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法院工作离不开理论的指导,自己作为法院的一名领导干部,深知理论武装头脑的重要性。长期以来,自己坚持学习理论不放松,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积极参加各种邓小平活动和规范司法、促进司法公正公正与效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邓小平等专项活动,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有了深层的提高。 二是认真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学习型法官。为了适应分管业务工作要求,除刑事方面外,自己认真学习了民商等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和相关理论知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进行思考,并用于指导工作。xx年8月份,按照院内安排,到国家法官学院培训一个多月,在些期间,认真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法学界知名人士、强化了审判工人选的理性思维,业务专业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为协助院长抓好审判监督工作、立案审判工作、和充分发挥审判 第2页共8页

法院刑庭庭长述职报告

法院刑庭庭长述职报告 本人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全庭于警的支持和配合下,我所负责的刑事审判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的一各项责什目标,且达到了上级法院对刑事审判工作的要求,圆满完成了刑事审判王作,。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我共收公诉案件40件.结案40件,结案率100%,收自诉案件7件。审结7件,结案率为100%。这些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符合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当庭宣判率达到87%。虽然今年的收案数较往年少,但却呈现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增多、案件性质及案情复杂的特点。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只有思想提高了,解决好自己的意识形态问题,才能树立崇高的理想和信念。我不断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使自己的思想跟上时代的步伐,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认识法官自身的使命和职责,时刻牢一记着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宫,手中的权利是人民给的,只能为人民谋福利,大局意识强,服务意识强,廉洁执法、秉公办案,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办铁案,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刑事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案件的质量是这项工作的命脉,只有将案件办成铁案,才能真正起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才能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为此在工作中尽职尽声·兢兢业业,所办案件做到了“三无”,无关系案、无金钱案、无人情案;也无审限案件,做到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依法应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二为确保案件的质量还实行勤汇报,多沟通的方式,以得到方方面而的理解和支持,对疑难、复杂及重大影响的案件主动向院领导、县政法委、上级法院及同级检察机关进行情况沟通。,坚持严格执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津关,所办案件匀做到“两个基本”,且适用法律正确,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严厉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震慑了犯罪,净化了社会环境,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奉献了力量。 三、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打击犯罪是为了社会稳定,因此在打击的同时兼顾社会效应。 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根据未成年犯思想幼稚心理承受能力差特点,坚持“寓教于审”的原则,着重帮助他们查找犯罪原因,引其目发地认一识自己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进行就案讲法教育,坚持动.以睛、晓之以理,使他们萌发认罪、悔罪和改正的决心,使其树立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在适用刑罚时,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从有利于挽救未成年犯罪的角度出发。案件审结后,不是把-推向社会了之,而是进行跟踪考察,了解他们改造的思想状况,解·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促使其向正确有益的方向转化,并与基层有单位建立“跟踪帮教”网络。实行全方位、全程管理,努力为他们奋造一个良好的改造环境,此外还对未成年犯罪进了研究分析,并制定相应措施,向当地党委、政府、学佼等提出方法建议,亲自到学样进行法制宣传,以便坝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⒉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减少不稳定因素 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刑事审判工作的职责,如何保护这是现实问题,因大多数犯罪分子经济条件差,判决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难以得到执行,针对这一现象,在办案中坚持二个有利一于,即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因此办理附带民事的案件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首先使双方矛盾化解,然后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使被害人的经济损得到赔偿,心理得到安慰,使被告人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致今后双方结怨再次发生冲突,今年我院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率明显提高,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四、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人民法院报案例精选笔记之储蓄存款合同纠纷类

人民法院报案例精选笔记之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类 辽宁正合律师事务所陈宁 目录: (一)储蓄卡挂失后存款被冒领,银行未尽审核之责要赔偿 (二)ATM机取款操作有误致款项丢失,银行未协助储户采取补救措施被判担责三成 (三)储户遇“木马”存款遭窃取,法院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储户存款被人冒领,银行有错承担主责 (五)储户存款不翼而飞,储蓄所管理不善被判赔偿 (六)未按确认键机器竟存钱,银行被判退还先现金 (七)客户定期存款被挂失取走,银行未尽谨慎审查义务担主责

(八)卡上存款被盗刷,粗心储户也担责 (九)网银系统有漏洞,存款被盗银行赔 (十)银行卡被不法分子盗刷,储户状告银行挽回损失 (一)储蓄卡挂失后存款被冒领,银行未尽审核之责要赔偿 2008年6月,张某在某银行申领了一张储蓄卡,并自行设置了密码。当年10月8日晚19时许,其通过拨打银行客户中心电话,以所持储蓄卡、身份证等物品被盗为由申请口头挂失,该中心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确认挂失,并告知其挂失止付存款金额为9997.22元,挂失有效期为五日。此外,其当晚还进行了报警登记。 但当其次日再次致电银行客户中心确认挂失时,却被告知挂失的存款当天已分9000元和900元两次被他人领取。随后,其向事发银行一储蓄所咨询才得知,当天上午9时许,他人持张某的身份证以使用ATM机取款发生“吞卡”为由到该储蓄所办理领卡手续,该储蓄所经查验他人提交的张某的身份证并在确认一次性正确输入密码后,为其办理了领卡业务。他人领卡后,又向该储蓄所申请解除口头挂失,

该所凭他人提供的张某的身份证、卡片,并验证密码后撤销挂失。随后,他人通过输入密码在柜台支取了存款9000元,并于当日在ATM 机上又支取存款900元。 因此,张某认为被告银行在其本人未亲自申请解除挂失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口头挂失,从而导致存款被他人冒领,具有明显的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故要求银行返还其存款9900元。 而被告银行则辩称,张某虽进行了口头挂失,但银行凭取款人提供的张某的身份证、卡片,并验证密码后解除挂失,是符合解除挂失的流程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张某的存款被他人领取,系其未妥善保管密码的过错行为所致,且其称储蓄卡被盗却未破案,因而银行也无法判别其所持储蓄卡是否被盗窃的事实,故银行并不存在过错。 法院认为,依照规定银行在办理解除挂失过程中,首先应当审查、核实解除挂失的申请人是否为储蓄卡申领人,其提交的身份证件是否与解除挂失的申请人相一致。其次,基于张某口头挂失的事由,银行还应通过询问储户开户信息等来甄别是否系张某本人申请解除挂失,以此判断解除挂失的真实性。但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仅审查了身份证、卡片、密码的真实性,疏于对解除挂失申请人身份的核实,未完全尽到充分足够的审核之责,以致造成他人利用掌握的密码冒领张某存款,说明银行在办理撤销挂失中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

法院实习案例分析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法院实习案例分析报告 篇一: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xx县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一、实习时间 20XX年8月20日——20XX年6月10日 二、实习单位 xx县人民法院法院 三、实习目的 在xxxxxxxx学院度过了四年的法律学习时光,所学习 的是法律事务专业,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理论知识,但是对于真正实现学习目的,就显得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太少,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不足,影响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通过参加实习,我觉得开阔了眼界,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理论为基础,通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力求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期达到提高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的目的。 四、实习内容

本次实习,是在xx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主要的实习科目是民事审判实务中书记员的业务。实习期间,我实际了解了大量案件从立案庭转到审判庭,进入审判结案的全过程中书记员的 工作内容。对法律的实际运作也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在实习中我的主要岗位是书记员,具体工作内容是:民事案件的常规程序处理、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庭审开庭笔录的记录、以及调解笔录、调查等笔录的记录、案件合议笔录、整理装订案卷、书写法律文书等。这一系列的工作让我感受颇深,开阔了眼界,收获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首先,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从给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以及给各方诉讼参与人送达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等,非常耗时费力,但也很有技巧,尤其是随法官一起送达时,法官及时做调解工作或解疑释法,使我感触颇深,领悟了法官的公正水平以及一心为民。 其次,是整理和装订、扫描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始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时有差错,后来通过向法院书记员请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个卷宗整理和装订、扫描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扫描工作。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2010年11月26日)(精)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发〔2010〕51号 ?【颁布时间】2010-11-26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 法发〔2010〕51号 2010年11月26日 为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规定,就开展案例指导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指导性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并统一发布。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指导性案例,是指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案例: (一社会广泛关注的; (二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的; (三具有典型性的;

(四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 (五其他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 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性案例的遴选、审查和报审工作。 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单位对本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可以向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推荐。 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对本院和本辖区内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 向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推荐。 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建议向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推荐。 第五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以及其他关心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人民法院推荐。 第六条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对于被推荐的案例,应当及时提出审查意见。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报请院长或者主管副院长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指导性案例,统一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人民法院报》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 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

法院院长述职报告

个人述职报告 吴川市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彭绍全 2010年,我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调任吴川市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一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下,我依法尽职尽责履行职责,兢兢业业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吴川法院审判、执行及其他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受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2061件,审结2170件(含旧存),结案率98%;新收执行案件463件,执结471(含旧存),执结标的5347.06万元。现报告我任职以来履行职责和廉政自律方面的主要情况和体会,请予评议。 一、增强自身素质,提高领导水平 作为一名法院院长,必须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为此,任职以来,无论工作多忙,时间多紧,我都想办法抽时间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政治敏锐性和坚定性,确保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先后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系列充满时代光辉的经典华章,并相继结合自己的实

际写下了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从而进一步夯实自己政治理论功底。通过学习,使我进一步认识到: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以大局为重。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归宿和出发点,人民法院要为大众服务,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人民法院要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全面发展。人民法院要为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由于工作目标、服务宗旨明确,激发了我的工作热情。 担任院长以来,我恪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提高集体决策水平。凡院里重大问题都必须提交院党组讨论,不搞独断专行和一言堂;坚持集体领导,但我作为一把手敢于负责,大胆管理;定期开展谈心活动,党组成员互相交谈,及时纠正不正确思想和做法,消除误解与顾虑,增强团结与沟通。 二、履行职责、创造业绩 任职以来,我做到兢兢业业,勤于做事,高标准要求自己,各项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一)依法审理、执行各类案件,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依法惩罚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受理刑事案件209件267人,审结195件,结案率94%。

《最高法院公报》2018年第2期 案例解读

《最高法院公报》2018年第2期案例解读 编者:《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8年第2期共刊登5件案例,其中最高法院案例2件,地方法院案例3件,现将案例基本观点整理如下,供法律同仁研究参考。案例争点、裁判要点系小编原创整理转载须授权,原文请参见生效文书。案例之一:技术合同纠纷案中,合同标准、市场标准与商业化目的的关系裁判要点:1.技术工业化以技术的工业化应用为目标,仅能解决技术能否从实验室走向工厂的问题。产品商业化以营利为目标,解决产品能否在市场竞争中获利的问题。在涉及技术工业化的合同纠纷中,除非当事人明确约定,否则不应将产品商业化认定为技术合同的目的。2.涉及技术工业化的合同,投资方在技术指标的设置和产品合格标准的选择上,应当尽可能选择符合商业化目标的标准,避免标准选择过低,导致技术工业化成功但产品的商业化失败(市场竞争力弱)。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再251 案例之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中,误划款项、案外人权益保护问题裁判要点:1.案外人误划款项至被执行人账户的,因该行为缺少转移款项所有权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产生转移款项实体权益的法律效果,案外人实体权利足以排除强制执行。2.误划款项转入被执行人账户,即被法院冻结并划扣的,则可以认定被执行人未实际占有该款

项,转账款项并非“特殊种类物”的相应货币,亦不适用“货币占有即所有”原则。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查明涉案款 项实体权益属案外人的,应直接判决停止对涉案款项的执行,无须以不当得利另诉。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 书(2017)最高法民申322号 案例之三: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认定裁判要点:只要行为实施了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之一,即可构成犯罪。案例之四: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出售其他家庭成员名下房屋的效力认定裁判要点: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出售其他家庭成员名下房屋的,该行为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事前知晓且同意。对此判定应当考虑房屋产权证书、款项支付、买受人占有情况等因素综合推定。案例索引: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扬民终字第0264号法律问题:个人从事网约车是否构成非法营运,处罚力度问题裁判要点:1.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运营,违反现行规定,构成非法运营。2.在共享经济新业态背景下,网约车社会危害性较小,行政处罚应遵循比例原则,不应畸重。3.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载事项应当明确具体,未记载违反事实时间、地点、经过等具体事项的,应认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案例索引: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市行初字第 29号

述职报告 法院述职报告4篇

法院述职报告4篇 xx年,本人在县委和地区中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狠抓队伍和业务建设,加强理论和业务技能学习,全面加强和推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的工作目标。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 一年来,本人在思想上要求上进,学习上不放松,把提高思想境界和党性觉悟作为做好工作的根本前提。一是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开创从法品格修养新境界。二是服务大局。把审判工作纳入县委工作大局,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进一步肃清净土思想,警惕三股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落实上级维稳部署,并在办案中注重社会矛盾隐患的排查化解,全力推进平安伊吾建设。三是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提高自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带头学习、钻研审判业务知识。四是加强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品德修养。深入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融入其中,历经深入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刻剖析根源和认真整改落实,使班子和个人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得到转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二、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自律意识 作为院长,本人始终坚持依靠学习,促进自我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与县委和上级保

持高度一致。一是带头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我院从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到普通干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与中院党组、县直机关工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目标管理网络。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自治区十项和地委、县委十二项规定,营造勤俭节约的氛围,树立审判队伍好形象。三是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管理,在全院上下推行实施了廉政保证金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并规范了全院绩效考核制度。四是加强对配偶、子女和干警的廉政教育,为全院干警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五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及反腐倡廉相关文件,严格贯彻最高院零容忍政策,对干警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不良现象及时给予制止和纠正,提高了干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六是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亲情廉政寄语活动;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守执法办案纪律,规范审判流程机制,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全年无违法乱纪行为。 三、立足本职岗位,履行工作职责 一年来,本人结合本年度工作思路去思考谋划、落实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工作、决策中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五重一大制度,努力使党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开展学习讨论,督促干警找问题,剖根源并逐一整改。三是加强审判执行业务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8号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8号: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2年4月9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公司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僵局 裁判要点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将“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作为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条件之一。判断“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应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状态进行综合分析。公司虽处于盈利状态,但其股东会机制长期失灵,内部管理有严重障碍,已陷入僵局状态,可以认定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对于符合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公司解散。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本案情 原告林方清诉称: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凯莱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陷入公司僵局且无法通过其他方法解决,其权益遭受重大损害,请求解散凯莱公司。 被告凯莱公司及戴小明辩称:凯莱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运营状态良好,不符合公司解散的条件,戴小明与林方清的矛盾有其他解决途径,不应通过司法程序强制解散公司。 法院经审理查明:凯莱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林方清与戴小明系该公司股东,各占50%的股份,戴小明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林方清任公司总经理兼公司监事。凯莱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006年起,林方清与戴小明两人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同年5月9日,林方清提议并通知召开股东会,由于戴小明认为林方清没有召集会议的权利,会议未能召开。同年6月6日、8月8日、9月16日、10月10日、10月17日,林方清委托律师向凯莱公司和戴小明发函称,因股东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林方清作为享有公司股东会二分

2020年法院个人述职报告总结

2020年法院个人述职报告总结 我叫XX,男,1967年10月出生,汉族,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任XX区 ___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一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本人勤勤恳恳,务实重干,克己奉公,清正廉明,开拓进取,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委关于廉洁自律的规定,时刻保持清正廉明的形象。努力工作,带头办案,积极开展执行集中活动,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在院党组领导下,带领执行局全体干警,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推进执行队伍建设,将执行工作挺在前面,倾全院干警之力,强力破解执行难,及时、稳妥地执结了一大批“钉子案”、“骨头案”,为XX新区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指导全体执行干警从思想上认识到明确目标、夯实责任,是全面破解执行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的根本抓手。我院加强顶层设计,在狠抓执行责任落实方面下苦功夫、硬功夫,制定了《执行办案考核办法》,建立执行局中层定期汇报制度,开展执行工作专项考评,有力推动了执行干警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形成了执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机制。要求执一庭、执二庭、综合科拿出责任清单,进一

步聚焦主责主业和主要任务,更好发挥工作考核的杠杆作用,将各项“软指标”变为“硬约束”,确保把应尽之责尽到、把该执结的案子以最快的速度执结。组织全体执行干警认真学习《关于 ___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并参照上述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XX区 ___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和《执行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我院的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控,明确各个环节的办理期限、质量标准、职责权限以及各环节之间相互衔接的具体要求,将对执行工作的监管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有效防范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进一步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化。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及时回复人大代表提案,2020年2月22日,院长亲自率队前往北京回访全国人大代表张涛,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有序、高效、廉洁运行,营造风清气正劲足的执行工作氛围。 想得好、讲得好,关键还是要干得好。执行干警以“止于至善,追求卓越”的思想理念,动脑筋、用心思、下功夫,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以实际行动和扎实作为,使执行工作落子有声。全体执行干警坚持节假日不休息,采取凌晨堵被窝、中午堵饭桌、晚上堵牌桌、春节执行风暴等执行措施,决不让欠债的人安生,坚决维护法律尊严。自今年5月10日省院“夏季雷霆”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执结案件78件,执结标的总金额3970万元,发布失信黑 ___478人,对拒不履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目录及判决要点整理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年刊登案例整理 2008年第1期 河北胜达永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纠纷案-16 〃签字盖章的效力表明合同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还具有使合同相对人确信交易对方、确定合同当事人的作用。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山东省济南医药采购供应站、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医药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房屋与所在划拨土地一同抵押的,土地应登记,未登记的无效;仅抵押房屋并登记的,不涉及土地。 中国恒基伟业集无国籍有限公司、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与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青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仲裁条款有独立性,约定解决争议的准据法不适用于仲裁条款,没有约定仲裁条款效力的准据法,仲裁约定又不明确的,应适用法院地法审查仲裁条款效力。 吴林祥、陈华南诉翟晓明专利权纠纷案 〃公司董事高管侵权,公司无法起诉的,股东可起诉;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属于单位。 杨庆峰诉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 〃工伤认定应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包括工伤事故导致的伤害结果实际发生之日;一年内申请工伤的,不超过时效。 2008年第2期 泛华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18 〃公司的分支机构无独立资格,其是否完成注销登记不影响公司行使分支机构的权利义务。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26 〃最高额保证较主合同而言相对独立性较高,保证范围是最高额保证期间已发生的债权和偿还债务的差额,而非该期间已到期债权的余额。 〃票据无因性,票据基础独立于票据关系,前者效力不影响后者效力。 刘志兵诉卢志成财产权属纠纷案-36 〃善意取得的三个条件:对价,受让时善意,或变更登记或交付。未在二手市场内取得他人合法所有的机动车,不能证明善意及支付对价,不是善意取得。 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诉济南市大观园商场天丰园饭店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40 〃服务标志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93年以后中断使用三年的不得再使用;在先使用人规范使用则不侵权,但突出商标名称或与字号分开使用使人易误认的,侵犯他人商标权。 2008年第3期 山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协议转让土地使用权,但起诉前已获得土地证或有批准权的政府部门同意的,合同有效;合同约定由纳税义务人以外的人交纳税款不违反规定,该约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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