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为合理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肿瘤化疗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的肿瘤化疗药物。

(四)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了部分肿瘤化疗药物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临床试验用药物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处方权、配制权和调配权的获得

(一)处方权的获得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在三级甲等医院的化疗专科或自治区卫生厅等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培训基地连续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含6个月以上;

3.每两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肿瘤化疗专业培训或学术活动取得相关的继续教育

I 类学分5分以上。

(二)配制权的获得

1.具有执业资格;

2.在化疗专科或自治区卫生厅等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的培训基地连续从事肿瘤护理工作或进修学习3个月(含3个月)以上;

3.每2年必须参加肿瘤化疗相关的护理培训或学术活动并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II类学分5分以上。化疗从业科室的护士长或化疗专业组的护理工作负责人除须达到上述继续教育要求外每2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组织举办的肿瘤化疗相关的护理培训或学术活动并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I类学分5分以上。

(三)调剂权的获得

药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肿瘤化疗药物调剂资格。

四、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学部及医务处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肿瘤化疗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肿瘤化疗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化疗患者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情况、住院病历治疗用药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四)对违规滥用肿瘤化疗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肿瘤化疗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推荐)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2.“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主任签名方可使用。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主任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肿瘤靶向药物分类(20210111211612)

肿瘤靶向药物分类 1 / 8

Science: 盘点13 种常见的肿瘤抗体靶向药物1、西妥昔单抗(爱必妥) 靶点:EGFR 2 / 8

肿瘤类型:结直肠癌、头颈部肿瘤 适应症:KRAS 野生型、EGFR表达的转移性结直肠癌。联合FOLFIRI 时可作为一线;联合伊立替康治疗那些单用伊立替康化疗难治的病人;单药治疗就是针对那些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为主的化疗已经失败了,或者对伊立替康不耐受的。 头颈部鳞状细胞癌。联合放疗可作为局部晚期的初始治疗;联合铂类为主的治疗再加上5-FU 可作为复发或转移性疾病的一线治疗;如果单药用呢,就适合那些铂类治疗已经失败了的复发或转移性的疾病。 2、帕尼单抗(Vectibix ) 靶点:EGFR 肿瘤类型:结直肠癌 适应症:在氟尿嘧啶、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为基础的方案中已经失败了,KRAS 野生型、EGFR表达的mCRC 3、曲妥珠单抗(赫赛汀) 靶点:HER2 肿瘤类型:乳腺癌、胃癌 3 / 8

适应症:HER2 过表达淋巴结阳性或阴性乳腺癌的辅助治疗。作为治疗方案的一部分,包括阿霉素,环磷酰胺以及紫杉醇或多西他赛;也可以联合多西他赛和卡铂;在蒽环类为基础的治疗之后可以单药使用。 HER2 过表达转移性乳腺癌。联合紫杉醇一线使用;单药治疗适用那些已经接受过一种或多种方案的转移性疾病。 HER2 过表达转移性胃癌或食管胃结合部癌,之前未接受过针对转移性疾病的治疗,可联合顺铂和卡培他滨或5-FU 。 4、帕妥珠单抗(Pejeta ) 靶点:HER2 肿瘤类型:乳腺癌 适应症: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之前未接受过抗HER2 治疗或化疗,联合曲妥珠单抗和多西他赛使用。 5、T-DM1 (Kadcyla ) 4 / 8

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高警示药品的管理,根据高警示药品的安全级别,采用“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将高警示药品分为A、B、C三级。 A级高警示药品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警示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级和C级高警示药品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亦须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加强管理。 一、A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 1. A级高警示药品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粘贴专用标识,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核查备用情况。 2. 病区除抢救车上可存放贴有明显标识的高浓度氯化钾注射液和高浓度氯化钠注射液以外,其他区域一般不得存放上述药品。 3. 病区调剂室发放A级高警示药品须使用高警示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须在专用领药单上签字。 4. 药学及护理人员调配和使用静脉用A级高警示药品时必须注明“高警示”,有双人核对并签字。 5. 临床科室应在药学部配合支持下根据各自用药特点,制定A级高警示药品使用标准浓度和调配操作规范;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6.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级高警示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医生开具A级高警示药品处方时,应认真核对病人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药品剂量及给药途径等5项内容,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

用量执行,避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的书写错误;字迹应清晰,电脑录入时应认真核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调剂室查询或拨打临床药师咨询电话,必要时须提醒护士注意。 二、B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 1. 药库、调剂室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 药学及护理人员调配和使用静脉用B级高警示药品时必须注明“高警示”,有双人核对并签字。 3. B级高警示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高警示药品的管理,根据高警示药品的安全级别,采用“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将高警示药品分为A、B、C三级。 A级高警示药品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警示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级和C级高警示药品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亦须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加强管理。 一、A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 1. A级高警示药品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粘贴专用标识,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核查备用情况。 2. 病区除抢救车上可存放贴有明显标识的高浓度氯化钾注射液和高浓度氯化钠注射液以外,其他区域一般不得存放上述药品。 3. 病区调剂室发放A级高警示药品须使用高警示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须在专用领药单上签字。

常用化疗药的分类及作用机制

一.常用化疗药的分类及作用机制 (一)传统分类 ⒈烷化剂主要有环磷酰胺(CTX)、异环磷酰胺、氮芥(HN2)、马利兰(BUS)、环已亚硝脲(CCNU)、卡氮芥(BCNU)等。 ⒉抗代谢药主要有甲氨蝶呤(MTX)、6-巯基嘌呤(6-MP)、氟脲嘧啶(5-FU)、阿糖胞苷(Ara-C)等。 ⒊植物类主要有长春新碱(VLB)、喜树碱(VCR)、三尖杉(HRT)鬼臼乙叉甙(VP-16)、紫杉醇(TAXOL)等。 ⒋抗癌抗生素主要有放线菌素D(ACTD)、丝裂霉素(MMC)、博莱霉素(BLM)、阿霉素(ADM)、表阿霉素等。 ⒌杂类主要有甲基芐肼(PC2)、六甲密胺(HMM)、顺氯氨铂(DDP)等。 ⒍激素类黄体酮、甲地孕酮、丙酸睾丸酮、肾上腺皮质激素类、三苯氧胺、甲状腺素等。 (二)按化疗药物对各期肿瘤细胞的敏感性不同分类 按化疗药物对各期肿瘤细胞的敏感性不同可将其分为两大类,即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CCNSA)和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CCSA)。 CCNSA能杀死各时相的肿瘤细胞,包括G0期细胞,这类药物包括烷化剂、抗癌抗生素和激素类,其作用特点是呈剂量依赖性,即其杀伤肿瘤的疗效和剂量成正比,大剂量间歇给药是发挥疗效的最佳选择。 CCSA主要杀伤增殖期的细胞,G0期细胞对其不敏感。在增殖期细胞中,S期和M期对其最敏感。这类药物包括抗代谢物和植物类,其作用特点是呈给药时机依赖性,小剂量持续给药为最好的给药方式。 (三)从分子水平及作用机制方面分类 从分子水平及作用机制方面可将化疗药物分为四类: ⒈直接破坏DNA的药物 ⑴铂类配合物:如顺铂、卡铂。此类药物利用铂部分与DNA同一条链的碱基或两条链的碱基形成交叉联结。 ⑵烷化剂:如环磷酰胺、马利兰等。这类药物可引起DNA分子内鸟嘌呤碱基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表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根据《指导原则》将抗生素分三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处方医师开具。 2、限制使用——主治以上医师开具 3、特殊使用——主任医师开具 二、分级管理办法 1、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指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氯霉素、先锋5号等; 2、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相对于非限制抗菌药物来说的。在疗效、安全、对细菌耐药性影响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药品价格也相对较高,这类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如三代的头孢类抗生素。 3、特殊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指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价格昂贵的药品。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以下为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 (1)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 (2)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安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 (3)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基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烷; (4)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伏利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 三、分级管理临床应用 临床上轻度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者或己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性或特殊抗菌药品敏感的患者,可使用限制性或特殊的抗菌药物。 患者若需要使用限制性抗菌药物,应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若需要使用特殊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若科室上述级别的医师不在,则需要科主任签名。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品,但仅限于1天的用量,要做好相关的病历记录。 门诊患者若需要抗菌药物治疗,原则上只能选择非限制性药物。若病情需要使用限制性、特殊抗菌药物,分别需具有中级、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签名。另外,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5天,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抗生素)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表

常用化疗药分类

1.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CCNSC)和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CCSC )的区别 CCSC是周期特异性药物,特异性地杀伤处于特定时相的肿瘤细胞,需等肿瘤细胞处于对应时相才有效,故应慢滴。 2.化疗药物给药剂量按体表面积计算(文生氏公式) 体表面积(m2)=0.0061×身高(cm)+0.128×体重(kg)-0.1529 工作中计算体表面积:以身高1.6m,体重60公斤,体表面积为1.6m2,做调整 3.肿瘤病人治疗后,无复发,生存率≥5年,算治愈 4.联合化疗方案药物成原则 a.两种以上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组成 b.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和不同时相的周期特异性药物配合 c.各药的毒性不相重复 d.一般3~4个药物最好,临床上一般2-3个药合用,4个药合用一般用于复发的肿瘤患者或者难治性的血液病患者, 5.化疗药物的器官毒性 ADR(多柔比星,阿霉素):心脏毒性 BLM(博来霉素):肺纤维化 DDP(顺铂):肾毒性 L-OHP(奥沙利铂)、VCR(长春新碱)、PTX(紫杉醇):神经毒性 BCNU(卡莫司汀):肝毒性 6.化疗分为 a.诱导化疗:又称新辅助化疗,实施局部治疗方法(如手术或放疗)前所做的全身化疗,目的是使肿块缩小、及早杀灭看不见的转移细胞,以利于后续的手术、放疗等治疗。对于早期和晚期肿瘤患者不采用新辅助化疗的方法。 b.辅助化疗:手术治疗和放疗的后,杀灭手术无法清除的微小病灶,减少复发,提高生存率。

c.姑息化疗:对于手术后复发、转移或就诊时不能切除的肿瘤病人,目的并不是彻底地消灭肿瘤,而在于能够平稳地控制肿瘤的进展,缓解患者的痛苦,延长其生命。这时的化疗称作“姑息化疗”。 7.常用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 S 期特异性药物: 抗叶酸类:甲氨蝶呤(MTX ,胸腺嘧啶、嘌呤)、培美曲塞(PEM ,胸腺 嘧啶、嘌呤,)、雷替曲塞(胸腺嘧啶)、六甲蜜胺(嘧啶) 抗嘧啶类:氟尿嘧啶(5-FU )、卡培他滨(CAPE ,希罗达,5-FU 前体药)、 替加氟(FT207,5-FU 衍生物)、替吉奥(替加氟+吉美嘧啶 +奥替拉西钾)、优福定(替加氟+尿嘧啶)、卡莫氟(HCFU , 5-FU 衍生物)、 阿糖胞苷(Ara-c )、吉西他滨(GEM ,作用机制同Ara-c)、 安西他滨(Ara-c 衍生物) 抗嘌呤类:6-巯嘌呤(6-MP )、硫唑嘌呤(体内转化6-巯嘌呤起作用)、 氟达拉滨(Ara-A ,阿糖腺苷类似物,抗病毒类)、硫鸟嘌呤 (6-TG )、喷他司丁(DCF ,新的抗代谢药,本品是从链霉素 菌中分离得的抗生素) 干扰嘌呤和嘧啶合成 :羟基脲(HU) 拓扑异构酶I :喜树碱类,羟喜树碱(HCPT ),伊立替康(CPT-11)、 拓扑替康 拓扑异构酶II :依托泊苷(VP-16)、替尼泊苷(VM-26) M 期特异性药物:长春碱类:长春碱(VLB )、长春新碱(VCR )、长春瑞滨(NVB )、 长春地辛(VDS ) 紫杉类:紫杉醇(PTX )、多西他赛(DOC ) G 1期特异性药物:L-ASP (L-门冬酰胺酶),肾上腺皮质类固醇 G 2期特异性药物:博来霉素(BLM ,国外)、平阳霉素 (PYM ,国内,与BLM 成 分相近) 影响蛋白质功能与合成的药 门冬酰胺酶、培门冬酶、高三尖杉酯碱 抗代谢类 拓扑异构酶抑制剂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具体措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 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常用化疗药分类

1、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CCNSC)与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CCSC )得区别 CCSC就是周期特异性药物,特异性地杀伤处于特定时相得肿瘤细胞,需等肿瘤细胞处于对应时相才有效,故应慢滴。 2.化疗药物给药剂量按体表面积计算(文生氏公式) 体表面积(m2)=0、0061×身高(cm)+0、128×体重(kg)-0、1529 工作中计算体表面积:以身高1、6m,体重60公斤,体表面积为1、6m2,做调整 3.肿瘤病人治疗后,无复发,生存率≥5年,算治愈 4.联合化疗方案药物成原则 a、两种以上作用机制不同得药物组成 b、周期非特异性药物与不同时相得周期特异性药物配合 c、各药得毒性不相重复 d、一般3~4个药物最好,临床上一般2-3个药合用,4个药合用一般用于复发得肿瘤患者或者难治性得血液病患者, 5、化疗药物得器官毒性 ADR(多柔比星,阿霉素):心脏毒性 BLM(博来霉素):肺纤维化 DDP(顺铂):肾毒性 L-OHP(奥沙利铂)、VCR(长春新碱)、PTX(紫杉醇):神经毒性 BCNU(卡莫司汀):肝毒性 6.化疗分为 a、诱导化疗:又称新辅助化疗,实施局部治疗方法(如手术或放疗)前所做得全身化疗,目得就是使肿块缩小、及早杀灭瞧不见得转移细胞,以利于后续得手术、放疗等治疗。对于早期与晚期肿瘤患者不采用新辅助化疗得方法。 b、辅助化疗:手术治疗与放疗得后,杀灭手术无法清除得微小病灶,减少复发,提高生存率。

c 、姑息化疗:对于手术后复发、转移或就诊时不能切除得肿瘤病人,目得并不就是彻底地消灭肿瘤,而在于能够平稳地控制肿瘤得进展,缓解患者得痛苦,延长其生命。这时得化疗称作“姑息化疗”。 7、常用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 S 期特异性药物: 抗叶酸类:甲氨蝶呤(MTX ,胸腺嘧啶、嘌呤)、培美曲塞(PEM ,胸腺 嘧啶、嘌呤,)、雷替曲塞(胸腺嘧啶)、六甲蜜胺(嘧啶) 抗嘧啶类:氟尿嘧啶(5-FU )、卡培她滨(CAPE ,希罗达,5-FU 前体药)、 替加氟(FT207,5-FU 衍生物)、替吉奥(替加氟+吉美嘧啶 +奥替拉西钾)、优福定(替加氟+尿嘧啶)、卡莫氟(HCFU , 5-FU 衍生物)、 阿糖胞苷(Ara-c )、吉西她滨(GEM ,作用机制同Ara-c)、 安西她滨(Ara-c 衍生物) 抗嘌呤类:6-巯嘌呤(6-MP )、硫唑嘌呤(体内转化6-巯嘌呤起作用)、 氟达拉滨(Ara-A ,阿糖腺苷类似物,抗病毒类)、硫鸟嘌呤 (6-TG )、喷她司丁(DCF ,新得抗代谢药,本品就是从链霉 素菌中分离得得抗生素) 干扰嘌呤与嘧啶合成 :羟基脲(HU) 拓扑异构酶I :喜树碱类,羟喜树碱(HCPT ),伊立替康(CPT-11)、拓扑替康 拓扑异构酶II :依托泊苷(VP-16)、替尼泊苷(VM-26) M 期特异性药物:长春碱类:长春碱(VLB )、长春新碱(VCR )、长春瑞滨(NVB )、 长春地辛(VDS ) 紫杉类:紫杉醇(PTX )、多西她赛(DOC ) G 1期特异性药物:L-ASP (L-门冬酰胺酶),肾上腺皮质类固醇 G 2期特异性药物:博来霉素(BLM ,国外)、平阳霉素 (PYM ,国内,与BLM 成 分相近) 影响蛋白质功能与合成得药 门冬酰胺酶、培门冬酶、高三尖杉酯碱 抗代谢类 拓扑异构酶抑制剂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当地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 1.“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2.“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经抗感染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3.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

疗原则”,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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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888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Model antibacterial drug classifica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合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原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和《重庆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xx年版)》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本院目录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二、本院目录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最低要求。各科室可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将“非限制使用级”品种提升为“限制使用级”,或将“限制使用级”品种提升为“特殊使用级”以加强管理,但不得下调抗菌药物管理级别。 三、各科室应加强医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分级管理,建

立培训、考核和权限授予机制,有效控制限制级和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 (一)我院按以下原则授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各级医师均具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主治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具有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无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 (二)医务科要定期组织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和调配权限。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住院病人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抗生素) 分类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三级抗菌药物 青霉素类青霉素、青霉素V 钾、苯唑西林、氯唑 西林、氨苄青霉素、 卞星青霉素、呋布西 林、阿莫西林、美洛 西林、奈夫西林 美罗培南 头孢菌素类头孢氨苄、头孢替 安、头孢羟氨苄、头 孢西丁、头孢唑啉、 头孢拉定、头孢克 洛、头孢呋辛、头孢 匹胺、头孢硫脒 头孢丙烯、头孢曲 松、头孢克肟、头孢 米诺、头孢他啶、头 孢地尼、头孢拉氧、 头孢替唑、头孢美 唑、头孢噻肟、头孢 哌酮、头孢孟多 头孢匹罗、头孢吡 肟、头孢唑南 其他B-内酰胺类酶抑制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钾、阿莫西林舒巴坦 头孢哌酮舒巴坦、派 拉西林舒巴坦、头孢 哌酮他唑巴坦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帕尼培南倍他 米隆 氨基糖苷类丁胺卡那、庆大霉 素、阿米卡星、链霉 素 奈替米星、妥布霉 素、依替米星、大观 霉素、异帕米星 酰胺类氯霉素 糖肽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吉他霉素、乙酰吉他霉素、罗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 四环素四环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 磺胺类磺胺甲恶唑、甲氧苄啶 喹诺酮类环丙沙星、氧氟沙 星、诺氟沙星、左氧 氟沙星 氟罗沙星、依诺沙 星、洛美沙星、加替 沙星、司帕沙星、莫 西沙星 帕珠沙星 呋喃类呋喃妥因、呋喃唑酮 抗真菌药制霉菌素、克霉唑、 联苯苄唑、特比奈 酚、酮康唑、氟胞嘧 啶 氟康唑、咪康唑 伊曲康唑、两性霉素 B 硝咪唑类 甲硝唑、苯酰甲硝 唑、替硝唑 奥硝唑 青医附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有效控制感染,减少药

物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达到安全、有效、经济地应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包括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抗菌药物临床选用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对轻度及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二)限制使用:对中、重度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应严格控制。对危重、紧急情况或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四)氟喹诺酮类药物:应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加

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及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9〕38号)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09〕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479-100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合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原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 号)和《重庆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2015 年版)》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本院目录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二、本院目录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最低要求。各科室可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将“非限制使用级”品种提升为“限制使用级”,或将“限制使用级”品种提升为“特殊使用级”以加强管理,但不得下调抗菌药物管理级别。

三、各科室应加强医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分级管理,建立培训、考核和权限授予机制,有效控制限制级和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 (一)我院按以下原则授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各级医师均具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主治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具有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无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 (二)医务科要定期组织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和调配权限。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住院病人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

常用化疗药分类

细胞处于对应时相才有效,故应慢滴。(文生氏公式)化疗药物给药剂量按体表面积计算2.21529 -0、128×体重(kg)cm=0、0061×身高()+0m体表面积(、)2,做m1、660工作中计算体表面积:以身高1、6m,体重公斤,体表面积为调整5年,算治愈3.肿瘤病人治疗后,无复发,生存率≥联合化疗方案药物成原则4. 得药物组成a、两种以上作用机制不同药物配合非特异性药物与不同时相得周期特异性b、周期毒性不相重复c、各药得个药合用一般用于复发42-3个药合用,个药物最好,临床上一般4d、一般3~得肿瘤患者或者难治性得血液病患者,5、化疗药物得器官毒性(多柔比星,阿霉素):心脏毒性ADR (博来霉素):肺纤维化BLM 肾毒性DDP(顺铂): 神经毒性PTX(紫杉醇):L-OHP(奥沙利铂)、VCR(长春新碱)、 (卡莫司汀):肝毒性BCNU 化疗分为6.又称新辅助化疗,实施局部治疗方法(如手术或放疗)前所做得:a、诱导化疗以利于后续得手目得就是使肿块缩小、及早杀灭瞧不见得转移细胞,全身化疗,术、放疗等治疗。对于早期与晚期肿瘤患者不采用新辅助化疗得方法。减少复发,杀灭手术无法清除得微小病灶,手术治疗与放疗得后,辅助化疗b、:提高生存率。. c、姑息化疗:对于手术后复发、转移或就诊时不能切除得肿瘤病人,目得并不就是彻底地消灭肿瘤,而在于能够平稳地控制肿瘤得进展,缓解患者得痛苦,延长其生命。这时得化疗称作“姑息化疗”。 7、常用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 S期特异性药物:

抗叶酸类:甲氨蝶呤(MTX,胸腺嘧啶、嘌呤)、培美曲塞(PEM,胸腺 (嘧啶)雷替曲塞(胸腺嘧啶)、六甲蜜胺嘧啶、嘌呤,)、、前体药)希罗达,5-FU、卡培她滨(CAPE,5-FU抗嘧啶类:氟尿嘧啶()吉美嘧啶+替吉奥(替加氟(FT207,5-FU衍生物)、替加氟抗代谢类,HCFU+尿嘧啶)、卡莫氟(+奥替拉西钾)、优福定(替加氟衍生物)、5-FU Ara-c)、)、吉西她滨(GEM,作用机制同阿糖胞苷(Ara-c Ara-c衍生物)安西她滨(巯嘌呤起作用)、(体内转化6-6-MP)、硫唑嘌呤6-抗嘌呤类:巯嘌呤(苷类似物,抗病毒类)、硫鸟嘌呤,阿糖腺氟达拉滨(Ara-A,新得抗代谢药,本品就是从链霉DCF)、6-TG 喷她司丁((素菌中分离得得抗生素)(HU) :羟基脲干扰嘌呤与嘧啶合成 、)(CPT-11(HCPT),伊立替康羟喜树碱拓扑异构酶I:喜树碱类,拓扑异构酶抑制剂拓扑替康 VM-26)依托泊苷(VP-16)、替尼泊苷(:拓扑异构酶II、)长春瑞滨(NVB长春新碱)、(VCR)、(M期特异性药物:长春碱类:长春碱VLB )长春地辛(VDS DOC))、紫杉类:紫杉醇(PTX多西她赛(门冬酰胺酶),肾上腺皮质类固醇L-ASP(L-期特异性药物:G1成BLM(PYM,国内,与 BLM期特异性药物:G博来霉素(,国外)、平阳霉素2分相近)影响蛋白质功能与合成得药门冬酰胺酶、培门冬酶、高三尖杉酯碱. 8、细胞周期非特异性 DNA结构与功能)烷化剂(DNA交联剂,

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根据《指导原则》将抗生素分三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处方医师开具。 2、限制使用——主治以上医师开具 3、特殊使用——主任医师开具 二、分级管理办法 1、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指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氯霉素、先锋5号等; 2、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相对于非限制抗菌药物来说的。在疗效、安全、对细菌耐药性影响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药品价格也相对较高,这类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如三代的头孢类抗生素。 3、特殊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指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价格昂贵的药品。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以下为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 (1)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 (2)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安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

使用误区

虽然滥用抗生素并非消费者的本意,但由于对抗生素相关知识的不了解,很多消费者都或多或少地陷入了一些使用抗生素的误区,这就是很多抗生素被滥用的源头所在。针对这种现状,两位专家一一剖析了消费者在使用抗生素中的9大误区。 误区1:抗生素=消炎药抗生素不直接针对炎症发挥作用,而是针对引起炎症的微生物起到杀灭的作用。消炎药是针对炎症的,比如常用的阿司匹林等消炎镇痛药。 多数人误以为抗生素可以治疗一切炎症。实际上抗生素仅适用于由细菌引起的炎症,而对由病毒引起的炎症无效。人体内存在大量正常有益的菌群,如果用抗生素治疗无菌性炎症,这些药物进入人体内后将会压抑和杀灭人体内有益的菌群,引起菌群失调,造成抵抗力下降。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局部软组织的淤血、红肿、疼痛、过敏反应引起的接触性皮炎、药物性皮炎以及病毒引起的炎症等,都不宜使用抗生素来进行治疗。 误区2:抗生素可预防感染抗生素仅适用于由细菌和部分其他微生物引起的炎症,对病毒性感冒、麻疹、腮腺炎、伤风、流感等患者给予抗生素治疗有害无益。抗生素是针对引起炎症的微生物,是杀灭微生物的。没有预防感染的作用,相反,长期使用抗生素会引起细菌耐药。 误区3:广谱抗生素优于窄谱抗生素抗生素使用的原则是能用窄谱的不用广谱,能用低级的不用高级的,用一种能解决问题的就不用两种,轻度或中度感染一般不联合使用抗生素。在没有明确病原微生物时可以使用广谱抗生素,如果明确了致病的微生物最好使用窄谱抗生素。否则容易增强细菌对抗生素的耐药性。 误区4:新的抗生素比老的好,贵的抗生素比便宜的好 其实每种抗生素都有自身的特性,优势劣势各不相同。一般要因病、因人选择,坚持个体化给药。例如,红霉素是老牌抗生素,价格很便宜,它对于军团菌和支原体感染的肺炎具有相当好的疗效,而价格非常高的碳青霉烯类的抗生素和三代头孢菌素对付这些病就不如红霉素。而且,有的老药药效比较稳定,价格便宜,不良反应较明确。 另一方面,新的抗生素的诞生往往是因为老的抗生素发生了耐药,如果老的抗生素有疗效,应当使用老的抗生素。 误区5:使用抗生素的种类越多,越能有效地控制感染 现在一般来说不提倡联合使用抗生素。因为联合用药可以增加一些不合理的用药因素,这样不仅不能增加疗效,反而降低疗效,而且容易产生一些毒副作用、或者细菌对药物的耐药性。所以合并用药的种类越多,由此引起的毒副作用、不良反应发生率就越高。一般来说,为避免耐药和毒副作用的产生,能用一种抗生素解决的问题绝不应使用两种。 误区6:感冒就用抗生素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38号)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能够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勃利中医院2014年度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补充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有效控制感染,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达到安全、有效、经济地应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1)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对轻度及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3)临床执业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我院现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青霉素类(青霉素,磺苄西林钠阿莫西林 克拉维酸钾、阿莫西林舒巴坦),头孢菌素类 (头孢氨苄、头孢曲松头孢替唑、头孢唑 啉、头孢拉定、头孢克洛、头孢呋辛)氨基糖 苷类(庆大霉素)大环内酯类(罗红霉素,克

拉霉素、阿奇霉素)克林霉素喹诺酮类(左 氧氟沙星)抗真菌药(制霉菌素,克霉唑、氟 康唑、特比奈酚、酮康唑、氟胞嘧啶)(甲硝 唑、替硝唑、奥硝唑)磷霉素。 (二)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1)是相对于非限制抗菌药物来说的,药品价格也相对较高,对中、重度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2)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患者具体病情需要,开具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并在病历中予以详细记录。 3)我院现有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美洛西林、头孢哌酮舒巴坦、派拉西林舒巴坦)、 氨曲南(头孢硫脒头孢克肟、头孢西丁,头孢 拉氧头孢美唑)依替米星。 (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1)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 2)对危重、紧急情况或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3)具有高级(科室主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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