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职责范围

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职责范围
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职责范围

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职责范围

公司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1、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2、负责公司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党内监督。

3、领导和指导各子公司、分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4、负责公司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5、检查处理公司各单位党、政组织和党员、管理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按职权范围决定或改变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管理人员的处分。

6、受理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群众在党纪、政纪、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检举、控告及申诉;受理司法、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办理上级机关批转的信访案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7、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开展效能监察,加强企业管理,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提出监察建议和改进措施。 8、抓好党员教育,着重负责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员监督工作。

9、保护党员和各级管理人员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支持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做斗争。

10、负责纪检监察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

11、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与公司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公司监事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各子公司监事会办事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12、负责检察院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处的工作。

13、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方针和管理体系在本部门运行的具体实施。

1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15、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落实相关的纠正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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