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税务专项审计

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税务专项审计
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税务专项审计

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税务专项审计方案

为了对公司固定资产调拨环节实施控制,保证资产在内部调拨环节的合法性、规范性,尽可能地防范和规避税务风险,特制订本方案。

一、审计目标

1、检查涉及固定资产调拨会计税务处理的规范性、合法性,消除已存在的税务风险。

2、完善固定资产内部调拨流程,明确责任,规范日常会计处理,预防资产内部调拨的税务风险。

3、针对固定资产调拨,汇编所涉及的税法法规并及时更新,建立专门的税务法规数据库,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初步建立税务法规收集和更新机制,确保企业财务会计系统的设置、更改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步,保证会计信息的输出能够反映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

二、审计依据

审计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有关会计政策、税收法规、公司内部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主要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三、审计范围

2013年1月至6月所有调拨的固定资产。

四、审计程序与方法

(一)、检查准备:

1、门店固定资产调拨明细表,根据调拨资产类别、数量、金额等因素确定检查对象;

2、涉及资产调拨的岗位及人员(现场取得);

3、了解检查范围内资产调拨的处置流程及入账方法(现场取得);

4、确定检查标准。可以将调拨分为A、B、C、D四类调拨,具体如下:

A:总分机构之间实行统一核算,且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

B:总分机构之间且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但并不实行统一核算;

C:总分机构之间,且相关机构设在不同县市的;

D:两个法人主体之间,(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

针对不同的调拨类型,会计税法上核算要求不同,具体差别体现在:

A类调拨,只需遵从公司资产调拨流程,填写《资产调拨单》;不涉及

到纳税义务,无需开发票,不计税;

B类调拨,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涉及到所得税。

C类调拨,参照B类情形处理。

D类调拨,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参照B类情形缴纳增值税。同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5、根据调拨资产购置时间,并结合相关资产最初始会计处理,确定资产调拨适用哪种增值税征收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1)简易征收政策: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下列公式确定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4%)×4%/2

适用该政策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时间条件:购置时间在2009年1月1日以前;

实质条件: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适用税率政策: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二)、检查实施:

1、检查方法:

询问、观察、检查、计算、分析

2、询问管理层(门店经理、财务人员、其他相关管理人员等)

当年固定资产的调入或调出情况及处置方式,初步了解调动资产的基本信息;

3、检查本年度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查阅审核

a、查阅检查交接记录、台账;

b、查看相关会计处理记录,翻看相关凭证;

(2)分析统计

统计相关错报金额,并进行汇总,得出差异数据

4、主审人员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将错报情况与检查对象进行沟通

(三)、检查报告:

对检查结果、检查意见与建议进行汇总,形成检查报告。

五、审计人员及时间安排

1、人员安排:分两支检查队伍,每队2-3名,由资产管理部与审计部人员组成,其中组长1人、组员1-2人。(具体安排由审计部提供);

2、时间安排:

根据审计范围确定;

六、检查参考制度及法规

资产管理制度(4.2.1调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税【2008】170号

国税函【2009】90号

国税函【2008】828号

固定资产折旧完后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完后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应以月初可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依据。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因此,企业各月计算提取折旧时,可以在上月计提折旧的基础上,对上月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进行调整后计算当月应计提的折旧额。当月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固定资产计提的的折旧额+上月增加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减少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完毕,就会产生疑问,这些有正在使用或已报废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理呢。 首先,确定固定资产是否还在使用,如果还在使用并没有发生转让,报废,损毁,盘亏则不用马上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当这些业务实际发生时,同步做帐。 第二,如果发生转让,报废,损毁,盘亏则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固定资产需要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经鉴定”,批准后进行清理。 第三步,清理固定资产报废时一般要做如下会计分录: 1.将报废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如果你以提完折旧,这里的计算结果应是净残值)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报废的固定资产残料出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支付的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4.如果结转报废固定资产发生的是净损失(意思是残料收入<清理费用的差额)借:营业外支出—处之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如果结转报废固定资产发生的是净损失(意思是残料收入>清理费用的差额)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之固定资产净收益 备注:如果是出售不动产,需要计提交纳营业税(税率5%)应纳营业税=实际成交价×5% 税率请以当地税务部门实际通知为准。 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固定资产管理的流程图及说明

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图说明 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流程图主要分三部分:一是原始数据的导入及新增资产业务,二是已经形成资产账户的部分资产的变动及处置业务,三是资产账务及有关账表。 下面分别予以说明: 一、原始数据导入及新增资产业务

(一)原始数据的导入业务 1.原始数据录入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录入。通过主菜单“资产管理”下的“原始数据录入”完成。资产信息项填写完毕后,通过系统提交给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提交之后的资产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如确需修改,先撤销提交,再修改,然后再提交。一旦资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该资产的资料在本地机录入窗口中便不能再看到,因此,也不能再被修改。 2.为了保证本系统资料的可靠性与严肃性,“原始数据录入”工作只允许进行一次,之后不能再使用这一功能。 (二)新增资产业务 1.新增资产验收单数据录入:由学校使用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录入新增加的固定资产资料。具体操作为:“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增加”→“资产管理单位”→“资产类别”→“添加”→“完成”。 2.新增固定资产验收单的信息项包括:资产分类号(分类名称)、资产名称、现状、国别、单价、数量、计量单位、资产来源、资金来源、申购单位、采购(经手)人、购置日期、货到日期、验收日期。 (三)生成固定资产卡片 1.新增资产资料录入(录入验收单资料)完毕,确认无误后可通过菜单栏的“建卡”按钮生成卡片信息;已经导入的数据自动生成卡片,没有验收单。对生成的卡片分别填写使用单位、使用人、使用方向、存放地点等信息项;如果有图片可以在此时把资产的图片插入到卡片信息项中。当信息项填写不完整时不能生成卡片信息。

固定资产管理细则及相关流程--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细则 固定资产的分类 为方便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公司固定资产根据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可以分为: 一、房屋类:是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 生产经营用房(物流配送中心)。 二、一般设备类:是指办公和日常使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电脑设 备、办公家具等。 三、运输设备类:是指轿车、货车、电瓶车等 四、通讯类:是指电话、手机、卫星地面接收装置等设备; 五、办公类:空调、复印机、电脑设备、传真机、打印机、点钞机、 考勤机、保险箱等设备; 六、其他设备类:是指不包括上述各项的设施、设备。

固定资产新增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新增流程如下: 一、申请报批: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增置固定资产的申报流程为: 需求部门经领导批准由部门资产管理员上报至资产分管部门(核定资产类别、配置及是否有闲置利用),分管资产部门确认需购买后发起系统采购流程,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二、购置:对于确定需购买的固定资产,交采购部门根据申购信息的 要求统一购置。 三、入库:物品到货之后由申请部门、采购部门共同验收,对不需要 安装的设备、工器具随即交付使用,并完成系统入库验收流程; 对需要安装的设备经安装后,由购置部门会同使用部门、组织安装调试,并由资产分管部门现场监督,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系统入库流程。同时须将验收单及有关物品保修卡、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妥善保管。未经验收任何部门不得擅自使用。 四、固定资产编码建立:对于新购的固定资产,资产分管部门根据相 关实物登记台帐,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并根据资产编码原则进行编码,所编号码应贴在实物上(不宜贴的应作相应记录),资产分管部门对其进行统一管理。 五、出库及领用:部门资管员于资产分管部门处验收物品无误之后 登记备案并签字确认,基于“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部门资管员分发至领用人时应登记备案由实际使用人签字后方可发放,同时进行部门台账及系统更新,自发放之日起一周内汇总

购进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法

购进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法 发布时间:2012-5-19 16:47:1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为保证政策调整平稳过渡,财税176号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2009年6月30日以前购进的国产设备,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可选择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增值税退税政策,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国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5年。 在监管期内,如果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或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让情形,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情形的,应当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应补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应补税款=国产设备净值×适用税率。 企业购入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等动产作为固定资产的,按照专用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上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专用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若购进固定资产涉及支付运输费用时,运输费用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增值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等科目。企业购入的以上固定资产若专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企业购入房屋建筑等不动产作为固定资产的,专用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

固定资产处置业务中的涉税处理

固定资产处置业务中的涉税处理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企业的固定资产退出现有正常工作状态。固定资产退出企业的原因常见的有出售、报废和毁损;从广义角度来看,固定资产的对外投资、出租、债务重组、捐赠等也应属于固定资产处置业务。 税法和会计制度在界定固定资产的含义时均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一经购建,一般不作轻易处置。近年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围绕固定资产处置业务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加上94税改的原有条例,基本规范了其中的涉税处理问题,现简单小结如下。 一、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2年3月13日下发的财税[2002]29号《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1、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

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二、营业税 1、销售不动产。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和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其中规定:①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②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共同承受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③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④执行5%的营业税税率。 2、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及境外外汇借款利息支出等。营业税税率为5%.三、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固定资产转移调拨对外处置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为了合理调配资源,确保固定资产利用的经济性和有效性,做好公司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各部门间的调拨和对外处置的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转移、调拨与对外处置的管理。 2 定义 2.1 固定资产转移是指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调动或安装位置的移动。 2.2 固定资产调拨是指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门及单位间的划拨。 2.3 固定资产对外处置是指固定资产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所有权或使用权,并收取相应收益的处置。 3职责 3.1 固定资产转移管理职责 3.1.1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相应平台部门间的固定资产转移。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转移单据的传递、台账更新。 3.2 固定资产调拨管理职责 3.2.1固定资产移出部门上报闲置固定资产信息,填写《闲置固定资产申请单》,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3.2.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并发布公司闲置固定资产信息,固定资产移入部门向闲置资产部门提出固定资产需求申请报告。 3.2.3固定资产移出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调拨通知单》开出、会签及单据的传递。 3.3 固定资产对外处置管理职责 3.3.1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闲置和报废固定资产的对外处置,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对外处置资产。 3.3.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所属待处置闲置资产组织评审,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工艺技术部、财务部对所申请处置的闲置资产进行可3.3.3. 行性复审,并负责公司大型闲置资产处置前的调研和逐级申报。 3.3.4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财务部及相关单位,对待处置固定资产进行评估,负责办理闲置、报废固定资产对外处置审批手续及相关处置工作。 4 工作流程

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法

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财税[2009]113号进一步明确,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一.购进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为保证政策调整平稳过渡,财税[2008]176号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2009年6月30日以前购进的国产设备,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可选择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增值税退税政策,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国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5年。 在监管期内,如果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或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让情形,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情形的,应当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应补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应补税款=国产设备净值*适用税率。 企业购入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等动产作为固定资产的,按照专用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上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专用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若购进固定资产涉及支付运输费用时,运输费用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增值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等科目。企业购入的以上固定资产若专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企业购入房屋建筑等不动产作为固定资产的,专用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应计人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 二.购进需安装固定资产 会计上对于外购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按应计入外购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外购固定资产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据以计算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与准予抵扣的增值税之和,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安装领用生产用原材料,则按原材料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领用的原材料购进时的增值税不再转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将工程成本(不含增值税)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图及说明

固 定资产管理流程图说明 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流程图主要分三部分:一是原始数据的导入及新增资产业务,二是已经形成资产账户的部分资产的变动及处置业务,三是资产账务及有关账表。 下面分别予以说明: 一、原始数据导入及新增资产业务 (一)原始数据的导入业务

1.原始数据录入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录入。通过主菜单“资产管理”下的“原始数据录入”完成。资产信息项填写完毕后,通过系统提交给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提交之后的资产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如确需修改,先撤销提交,再修改,然后再提交。一旦资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该资产的资料在本地机录入窗口中便不能再看到,因此,也不能再被修改。 2.为了保证本系统资料的可靠性与严肃性,“原始数据录入”工作只允许进行一次,之后不能再使用这一功能。 (二)新增资产业务 1.新增资产验收单数据录入:由学校使用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录入新增加的固定资产资料。具体操作为:“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增加”→“资产管理单位”→“资产类别”→“添加”→“完成”。 2.新增固定资产验收单的信息项包括:资产分类号(分类名称)、资产名称、现状、国别、单价、数量、计量单位、资产来源、资金来源、申购单位、采购(经手)人、购置日期、货到日期、验收日期。 (三)生成固定资产卡片 1.新增资产资料录入(录入验收单资料)完毕,确认无误后可通过菜单栏的“建卡”按钮生成卡片信息;已经导入的数据自动生成卡片,没有验收单。对生成的卡片分别填写使用单位、使用人、使用方向、存放地点等信息项;如果有图片可以在此时把资产的图片插入到卡片信息项中。当信息项填写不完整时不能生成卡片信息。 2.对于使用人、使用方向、使用单位、存放地点等信息只能用菜单选择,不能汉字输入。

出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及账务处理的问题

我司出售一台没有提完折旧的设备.原值170万已提折旧50万卖出的价格是100万价款已经收到并且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对方4%的税率票而上注明的销项税金是3.85 万按当地政策这3.85万的税金减半征收也就是说实际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的数字是1.93万.分录是这么做的: 出售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120万 累计折旧50万 贷:固定资产170万 开票收款: 借:银行存款100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96.16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3.84万(增值税票上销项的金额) 但申报表上减半 结转: 借:营业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23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23万 请问:我开票时是3.84万的销项税,实际减半征收是1.92万那么另一半的税金应该怎么做分录?怎么处理? 按4%减半征收有应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93贷: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93 (如果在当月有较多业务,连同其他业务一并结转) 上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93 贷:银行存款1.93 结转“补贴收入”: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93 贷:补贴收入1.93 资料 1、变卖固定资产的付款书面证明,或变卖合同、协议 2、购买时固定资产发票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出示; 追问 只能开普通发票吗?

回答 2008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固定资产,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按照买价÷(1+3%)×2%计算缴纳增值税;2009年1月1 日以后购买的,既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普 通发票。增值税税率17%。 是变卖不动产还是除不动产外的其他固定资产? 变卖不动产,交纳营业税,直接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申报营业税。 变卖不动产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按适应税率计算应交增值税,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按17%计算,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按4%减半计算。申报表附表一中第5、6列“未开具发票”列,填列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出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及账务处理的问题资料讲解

出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及账务处理的问题

我司出售一台没有提完折旧的设备.原值170万已提折旧50万卖出的价格是100万价款已经收到并且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对方 4%的税率票而上注明的销项税金是3.85 万按当地政策这3.85万的税金减半征收也就是说实际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的数字是1.93万.分录是这么做的: 出售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120万 累计折旧 50万 贷:固定资产 170万 开票收款: 借:银行存款 100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 96.16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3.84万 (增值税票上销项的金额) 但申报表上减半 结转: 借:营业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23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 23万 请问:我开票时是3.84万的销项税 ,实际减半征收是1.92万那么另一半的税金应该怎么做分录?怎么处理? 按4%减半征收有应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93贷: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93 (如果在当月有较多业务,连同其他业务一并结转) 上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93 贷:银行存款1.93 结转“补贴收入”: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93 贷:补贴收入 1.93

资料 1、变卖固定资产的付款书面证明,或变卖合同、协议 2、购买时固定资产发票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出示; 追问 只能开普通发票吗? 回答 2008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固定资产,只能开具普通发 票,按照买价÷(1+3%)×2%计算缴纳增值税;2009年1 月1日以后购买的,既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 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17%。 是变卖不动产还是除不动产外的其他固定资产? 变卖不动产,交纳营业税,直接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申报营业税。 变卖不动产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按适应税率计算应交增值税,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按17%计算,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按4%减半计算。申报表附表一中第5、6列“未开具发票”列,填列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总分公司转移5页

【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总分公司间划拨涉税资产要按规定 纳税 作者:佚名来源:中顾法律网点击数: 3984 更新时间:2010-09-07 15:56:29 免费法律咨询 我来说两句(0)复制链接大中小 [提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和总分公司间划拨涉税资产要按规定纳税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并提供中顾法律网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解答。 推荐阅读: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总分公司间划拨涉税资产要按规定纳税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总分公司间划拨资产是常见的现象。那么,作为一种公司内部的资产转移行为,这期间是否需要纳税,如何纳税?很多企业并不十分清楚,本文仅做简要分析。 这里,纳税人首先要了解哪些划拨资产是涉税的,主要包括:涉及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中,固定资产区分动产和不动产,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属于动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等属于不动产,而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则属于无形资产。

增值税的处理 存货与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机器设备等,涉及增值税问题的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上述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对上述第(三)款中所称的“用于销售”进行了明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对于存货及机器设备,从增值税的角度看都属于货物,如果发生上述规定的移送行为,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一、在总分公司统一核算(不独立计算盈亏和会计决算)的情况下(不考虑同一县(市)的情况),对于货物,如果受货分公司用于销售,即发生了向购货方收款或开票的情形的,总公司的移送(拨付)行为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对于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机器设备等动产,通常情况下分公司并不会用于销售,而是自己作为固定资产使用,那么就不会发生用于销售的情形,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所谓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所谓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如何进行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如何进行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如何进行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可长期使用并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为了反应取得、计提、处置等方面,需设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等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具体的账务处理过程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取得 (1)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时借: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①如果取得固定资产全款发票,应当同时按照构成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其他应付款[扣留期在1年以内(含1年)] 或:长期应付款(扣留期超过1年) 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②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同时按照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以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融资租入时: 借: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 贷:长期应付款(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 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差额)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定期支付租金时: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借:长期应付款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程图、、模板、表单)

**集团有限公司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制 度

文件履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与之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的有形资产。包括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设备等3大项(不含房屋、建筑和生产机器设备)。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运输工具:公司的轿车、商务车及其他运输车辆; (二)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相机、镜头、移动硬盘、电话、移动光驱、相关办公设备; (三)办公资产: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钟表等; (四)其它资产:一切与公司生产、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第四条公司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三方共管”的管理方法,即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监督部门、资产保管(使用)部门共同负责,资产保管部门使用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定期检查。 第五条资产监督部门是公司的财务部,其职责是: (一)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记录和折旧、摊销等的业务核算工作,并填报规定的报表。 (二)办理相应的固定资产增添、调置、处置等财务手续,建立和健全全公司固定资产的账簿,对有关资产手续是否合规、完善进行监督。 (三)拟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定期与管理部门、保管部门对资产进行盘存检查。 (五)配合资产管理、保管部门做好财产保险等事宜。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是办公室,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公用车辆及办公资产、IT设备、家用电器等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是: (一)审核各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二)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三)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四)对固定的变更进行记录; (五)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六)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造册,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七)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奖惩管理。 第七条资产保管部门一般是指各资产的使用部门或个人,其职责是:

新条例下纳税人处置已使用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新条例下纳税人处置已使用固定资产的账务处 理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新条例下纳税人处置已使用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增值税转型后购置的固定资产 所有地区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不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也不包括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等),及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例1]A企业于2009年8月2日转让5月购入的一台设备,该设备原价为200000元,累计已提取折旧80000元,取得变价收入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已经收到全部款项。该设备购进时所含增值税34000元已全部计人进项税额。假定A企业未计提减值准备,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A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120000 累计折旧80000 贷:固定资产200000 (2)收取价款和增值税额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2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0000 (二)增值税转型前试点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及其他地区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均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例2]B企业于2009年3月转让2002年购入的生产设备,原价为1000000元,累计已提取折旧800000元,取得变价收入208000元,款项已收到。假定B企业未计提减值准备,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B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200000 累计折旧800000 贷:固定资产1000000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附全套流程图及表格)

XXX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019-9-20)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的职责,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非生产经营性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物质设备,则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盘点、处置、转移等活动有关的部门及个人。 二、固定资产分类与编码 第四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建筑物,是指公司拥有的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如厂房、办公用房、仓库、食堂、宿舍等。 2、机器机械设备,是指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3、交通运输工具,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交通及运输工具,如汽车、叉车等。 4、电子设备,本项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计算机、空调、复印机、投影仪、打印机等,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5、办公家具,是指用于办公及生活用的桌椅、沙发、家具、书橱等。

第五条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管理。 1、固定资产后取得后,由人事行政部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对于成套设备,各组成部分如单独领用,应分别编号,如购置一套计算机,主机、显示器应分别编号,键盘、鼠标易损可以不单独编号。 2、固定资产的编码方法 固定资产编码采用4层8位数字代码表示: 第1位表示固定资产的类别; 第2、3位表示固定资产取得年份的后两位数; 第4、5位表示固定资产取得月份; 第6、7、8位表示流水号。其分类结构如图所示。 3、固定资产类别及代码 4、固定资产编码示例 例如人事行政部2019年10月5日购置显示器一台,则编号为4 19 10 001 三、固定资产计价与折旧 第六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应按其不同来源渠道分别确定。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流程(2)完整篇.doc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流程1 长春梅陇购物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分类 1、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和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 2、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二)固定资产的核算和使用管理 1、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由财务部负责。 2、实物管理由物业处负责。 3、日常管理按照哪个部门使用,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的原则进行。 4、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人要对资产的使用安全负责。如因工作失职,造成资产丢失或损坏,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如因人为因素,造成资产丢失或损坏,公司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物业处应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登记,并与财务部分别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购进日期、使用年限等。 6、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根据使用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如车辆由每位驾驶员各负其责管理,如果共同使用的资产由物业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要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防止损坏与遗失。 7、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与大修理由各使用部门负责。物业处根据公司的修理制度,编制本年度修理计划(计划要说明修理时间、施工单位、费用预算等情况),并将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三)固定资产增加 1、物业处正确核定各部门固定资产需要量。购建固定资产时,必须坚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做到花钱少,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并能适应公司的现状和发展需要。 2、各部门购建固定资产,应写出书面报告,物业处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物业处负责购建。 3、建设房屋及建筑物,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编报工程决算,由负责建设的部门,填写《房屋建筑物交付使用单》,报送物业处一份,由物业处进行验收、登记。 4、政府奖励或其它关系单位馈赠的固定资产,由物业处办理审核和交接验收手续,并建立资产卡片。 5、负责将相关帐务转交财务部一份。

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程序

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购入 1 、购入固定资产等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 、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4、计算自建工程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5、完工验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1、购入固定资产等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支付安装费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3、完工验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三)不需安装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二、正常使用

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累计折旧 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大、中、小修理) 借: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 银行存款 1 、先将固定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安装新的部件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原材料 3、计算相应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4、完工验收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四、固定资产退出 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退出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1、若固定资产清理为借方余额,即发生固定清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2、若固定资产清理为贷方余额,即发生固定清理利得。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五、固定资产清查 1、盘盈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结转为留在收益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盘亏固定资产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报经批准转销时 借: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六、固定资产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固定资产使用、处理的税务问题

一、固定资产取得方式的筹划 技改国产设备的税收筹划我国目前除东北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外均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部份进口的设备还需缴纳关税和增值税,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出发,企业如果能做到自建不外购、国内购置不进口就可以节省这笔税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9年12月8日颁布实施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的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但企业购买设备前一年为亏损或处于税法规定免税年度的,其设备购买前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额以零为基数。 1、在设备投资时间上筹划。企业如能在亏损年度或减免税年度的次年进行国产设备投资,其节税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2、在新增税款上等划。企业要增大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必须使设备购置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增大,而设备购置前一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小。 3、在设备投资总额上筹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0年1月17日颁布实施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的规定: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分年度购置没备的投资,均以每一年度设备投资总额计算应抵免的投资额,以设备购置前一年抵免企业所得税前实现的应缴企业所得税为基数,计算每一纳税年度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在规定的期限内抵免。企业如果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较大的,可按年度有计划性的进行投资,尽量与当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相匹配。这样既可以节税,又可以延迟交纳税款,以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 要充分运用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需先向省市经贸委或科委申报技改国产设备项目,在得到批准后的两个月内,报地税部门备案;在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将技改国产没备抵减所得税申报表报送地税部门审批。 二、固定资产使用处理的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过程,其目的在于将固定资产的所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内进行摊销。而不同折旧方法使每期摊销额不同,从而影响企业的应税所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确需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原采用的直线折旧法(或工作量法)不变,而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则可以申请加速折旧,其折旧差额部分直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三、固定资产销售的筹划

固定资产调拨流程

固定资产调拨流程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固定资产调拨流程 ( ( (3)行政审批项目标志:非行政审批项目 (4)承诺天数: (5)办事者类别:其他 (6)办事内容类别:财税金融 (7)部门:临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8)是否收费:不收费 (9)办理依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冀国税发[2001]135号)

(10)办理流程: 固定资产竞卖(出售)流程 1、成立竞卖组织监督机构。区局成立竞卖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共同组织实施,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派代表进行监督。 2、进行资产评估。由区局竞卖领导小组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竞卖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参考底价竞卖。 3、上级审批。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由资产管理部门填制《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连同《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发布公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区局竞卖领导小组发布公告。对竞卖资产的基本情况、竞卖范围,竞卖的时间、地点,竞卖的组织与监督,竞卖的程序、要求等事宜进行公告。公告一般采取网上发布和张贴两种形式发布。 5、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由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共同组织实施,实施前要制订出详细的操作办法。 6、公示竞卖结果。由区局竞卖领导小组对竞卖的固定资产中标情况进行公示。对未卖出的固定资产进行重新评估,降低底价后进行第二次竞卖。 7、进行帐务处理。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出售的固定资产要及时记帐。 固定资产调拨流程 1、使用单位提出申请。

2、上级审批。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由资产管理部门填制《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未获得批准调拨固定资产的单位,退回其申请。 3、公示。将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进行公示。 4、办理调拨手续。由资产管理部门开据《固定资产调拨单》,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财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签字盖章后,一式七份,分别交有关部门留存。 5、资产交接。调入、调出单位在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交接。 6、进行帐务处理。调入、调出单位对调拨的固定资产要及时记帐。(11)备注: (12)是否是行政许可事项:否 (13)收款人: (14)收款人帐号: (15)项目类别:重要事项决策 (16)承办处室:综合业务科 (17)审批对象:系统内部 (18)审批条件: (19)咨询电话: (20)工作时间:单位正常工作时间 (21)工作地点:综合业务科

超过500万元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联合下发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通知》的政策规定,税务总局制定本公告,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具体执行口径和征管要求,保证政策有效贯彻实施。 公告主要内容: 一、明确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二、明确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时点; 三、明确固定资产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 四、明确企业可自主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但未选择的不得变更; 五、明确企业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管理要求; 六、明确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现就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一)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二)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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