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职业卫生档案与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模板)

5、职业卫生档案与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模板)
5、职业卫生档案与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模板)

XXXX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一章、单位基本资料4

一、单位基本情况 (4)

单位基本情况一览 (4)

单位基本情况 (5)

二、生产工艺流程图 (6)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动性 (7)

四、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及其防护设施目录 (8)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档案 (9)

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9)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2)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14)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6)

职业病防治法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19)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 (22)

一、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 (22)

职业卫生突发事件汇总表 (22)

各类伤亡事故统计台帐 (23)

二、煤矿防护设施台账 (24)

防尘设施 (24)

防毒设施 (25)

监测设备台账 (26)

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台帐 (27)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 (28)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第四章、健康监护档案 .....................

职工基本信息 ...........................................

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

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汇总 ...................................

职业禁忌症患者处理及职业病病人管理登记.................. 第五章、职业卫生承诺书

(29)

(30)

(30)

(31)

(32)

(33)

(34)

第一章、单位基本资料、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一览

单位基本情况表二

、生产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注:用方框标明工艺、装置和设施的名称;用线条标明生产工艺全流程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动性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动性:

采掘工作面(粉尘、有害气体、噪声、振动等)——井下其他工作场所(粉尘、噪声、振动等)——主扇房(噪声)——压风机房(噪声)——抽放泵房(噪声)—尘、噪音、高温)——煤仓(粉尘、噪声)

注:文字注明主要职业危害因素的名称及生产或存在部位有害气体、—锅炉房(粉

另附图: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平面图

四、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及其防护设施目录

注:()有害因素名称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填写。()作业方式指生产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或工序的密闭化自动化程度。可按全密闭、半密闭、敞开式、手动化手工操作、隔离操作等情况填写。(3)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数量以年为单位计算。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厂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2016年经4月28日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厂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矿安监科。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安全矿长

组员:总工掘进矿长机电矿长

二、职业卫生工作管理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

组员:(安全副矿长)、(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通风工区区长)、(测尘工)、(测风工)、

(供应科)、(财务科)

三、各队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各对负责人:队长

组员:各班组长

四、后勤部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其内设专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五、后勤部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

1、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4、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XXXX开发有限公司

2018 年4 月28 日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劳动车间在矿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

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卫生部第23 号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抓好我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的健康监护管理工作,

规范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禁忌管理

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安排孕期、哺乳期妇女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职工从事所禁忌的作业;职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按正常出勤处理。

(二)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体检

招收新职工时必须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体检,根据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体检结果进行新职工的安置,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三)在岗期间的职业性健康体检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周期和体检项目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发现疑似和确诊职业

病立即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并妥善处置疑似和确诊职业病病人。

(四)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体检

职工退休或者是其他原因和矿解除合同时,必须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

并将职工本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交给本人,其健康监护档案原件按档案管理规定的保存年限进行保存。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因素粉尘、有害气体、噪声、放射性污染、高温等是我矿生产中的主要污染源,也是生产过程中难以避免和排除的主要危害因素,为了降低煤粉尘、噪声和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措施

1、合理布局矿区域和办公区域,绿化环境,种树、种草、种花净化空气,以达到对粉尘、噪声吸收和阻隔作用。

2、对粉尘浓度、噪声超标的各工作场所,尽可能地利用现有条件,通过技术改进,以达到吸尘、吸音目的,尽可能地减少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

3、对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采用湿式打眼作业或安装吸尘装置,以达到除尘的目的。

4、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职业病防护措施

1、要求噪声超标的各工作场所作业人员必须佩戴护耳器,以防止噪声对听力的损伤。要求粉尘浓度超标各工作

场所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以减少粉尘的吸入,有效的防治尘肺病。

2、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好防护用具用品(如防护面具、自救器、工作服、手套、胶靴等),保护好接触者健康不受职业危害因素的损害。

3、后勤部门对所购进的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护标准,严把采

购验收关。

4、连队、车间或部门发放防护用品时实行签领制,保证防护用品发放到职工手里。

5、职工(包括农民工、合同工)在岗期间,每年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检查。职工(包括农民合同工)在上岗前和离岗时,均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禁止上岗,不按规定进行离岗时职业性健康体检,不办理离岗手续。

6、职业病防治部门必须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

7、发现有职业危害隐患存在时,当事人必须立即向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或分管领导报告。当事人

不报告的、或接报告人不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置的,按造成事故责任人论处

8、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工本人健康监护档案(一人一档)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