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

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
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

XX研究院

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了客观反映研究院员工实际工作绩效,促进员工改善工作和发挥潜能,有效保证个人工作目标和团队工作目标的实现。同时使被考核者及时找出差距,改善差距,为员工的能力提升与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研究院所有人员。

2.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与管理工作。

3.研究院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

4.办公室负责将每月各部门员工考核结果收集汇总,并将结果

报财务部作为核算绩效工资之依据。

三、考核原则

1.绩效考核应该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客观实事为依据,对于同

一岗位的员工应使用相同的标准。

2.要反映员工的工作实绩,尽量减少光环效应,个人偏见等带

来的误差。

3.以量化指标进行,每一考核时段只考核本时段的工作业绩,

不受其他时段工作优劣的影响。

四、绩效考核方式

所有员工按月考核,办公室发放《员工绩效考核表》、《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员工的考核由所在部门主任负责考核。中层管

理人员的考核由副院长负责考核。

五、薪酬制定与管理

1.办公室根据员工的职务、岗位、资历、技能、工作的适合度

和不可替代性等综合因素,结合研究院经营状况及行业薪酬

水平,确定员工薪酬标准,经部门及研究院负责人审批后由

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2.办公室每月底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员工考勤及绩效考核数据

汇总。

3.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工资发放。

六、工资计算

1.工资以月度为计算周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2天,每天工作

时间为8小时,月工作时间合计为176小时。

日工资= 当月应发工资总额÷22;

2.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补贴+考核后应发绩效工资+企龄工资

实发工资= 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3.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代扣个人所得税,缺勤、社保公积金

个人部分、扣款(借、贷、罚等)等项目。

七、工资的发放

1.工资以银行卡形式发放。

2.每月10日为发薪日,如恰逢节假日,则于节假日前一天发

放。

3.员工因工作岗位变动,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员工岗位

薪酬调整审批单》从生效之日起按新岗位的薪酬标准发放。

4.试用期员工转正,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员工转正定

级审批表》,从转正之日起,按转正后薪酬标准发放。

5.离职人员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

《员工离职审批单》及考勤、考核结果,于次月发薪日发放

工资。

6.研究院组织或同意的培训及外事活动,研究院按规定发放工

资。

八、年度工资调整

1.根据研究院当年经营业绩,社会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及物价

指数,结合员工年终考核成绩,对员工薪酬进行重新定级。

2.企龄工资为100元/年,按员工入职时间为准。

九、附则

本制度由研究院理事会批准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月度考核表员工姓名:职位:

考评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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