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三维空间论证技术服务合同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新

市人民政府有关印发《十堰市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旳告知十政发(2016)16号市人民政府有关印发《十堰市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旳告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十堰市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循执行。
2016年4月25日十堰市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旳及根据)为加强都市规划管理,保证都市规划实施旳原则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增进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等法律、法规以及《十堰市都市总体规划》(2011-2030),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畴)在我市城区(含乡镇,下同)内,进行都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应按照本规定执行。
我市其他地区旳都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在我市进行都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一律采用85国家高程基准及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第四条本规定未涉及旳内容,应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和原则。
第五条本规定旳解释权属十堰市规划局。
第六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都市规划编制管理第七条(资质管理)承担城乡规划编制旳单位,应具有相应旳资质级别,并在资质级别许可旳范畴内从事都市规划编制工作。
第八条(规划审批)在都市规划区内编制各阶段旳都市规划须按下列程序报经批准后方可生效:(一)都市总体规划:都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专家评审会评审、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后,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采用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旳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市人民政府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近期建设规划:都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毕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5年,原则上与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筹划旳年限一致。
技术合同登记表填写说明

技术合同登记表填写说明技术合同登记表下载1、合同登记编号:由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统一填写十六位数字的合同登记编号。
2、项目名称:填写合同的项目全称。
3、合同有效期限:指当事人双方在订立技术合同时,根据所签订的合同的标的或约定,确定的合同有效期限。
4、合同签订日期:指合同签订的具体时间。
5、买、卖方名称:填写买方的全称。
6、买方、卖方国别代码:按国家海关总署公布的《2003国别(地区)统计代码》标准填写,须填满三位。
7、买方、卖方行政区划代码: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5) 填写,须填满六位。
8、买、卖方性质:按机构所属法人类型,企业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按下列分类填写3位代码。
010机关法人011国家级行政机关0111机关法人0112机关分支机构012省级行政机关0121机关法人0122机关分支机构013市级行政机关0131机关法人0132机关分支机构014县级及一下行政机关 0141机关法人0142机关分支机构 020事业法人021科研机构0211事业法人0212事业分支机构022高等院校0221事业法人0222事业分支机构023医疗、卫生0231事业法人0232事业分支机构024其它030.社团法人040企业法人100内资企业110国有企业120集体企业130股份合作企业140联营企业150有限责任公司160股份有限公司170私营企业180其他企业2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10合资经营企业220合作经营230独资经营企业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00外商投资企业3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2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330外资企业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00个体经营410个体工商户420个人合伙500境外企业510港澳台企业520外国企业050自然人051中国籍0511大陆同胞0512港澳台同胞052外国籍0521华人、华侨0522外国人060其他组织061单位分支机构062其他国内组织063其他外国组织口是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9、合同成交金额:指签订成立的技术合同中,经当事人协商议定的合同总价款。
技术合同买方信息登记表

技术合同买方信息登记表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主要指标解释一、机构名称:按年末机构公章的详细名称填写。
二、行政区划代码: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2011年10月31日)填写,须填满六位。
三、国别代码:按国家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69号《2003国别(地区)统计代码》标准填写,须填满三位。
四、注册地址:按在相关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地址填写。
五、国民经济行业:按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
六、买方、卖方性质:按机构所属法人类型填写,企业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按以下分类填写:(1)机关法人:国家级行政机关,省级行政机关,县级及以下行政机关。
(2)事业法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卫生,其它。
(3)社团法人:国家民政机关批准,省市民政机关批准,区县民政机关批准。
(4)企业法人: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其它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经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
境外企业:港澳台企业,外国企业。
(5)自然人:中国籍,外国籍。
(6)其它组织:单位分支机构,其他国内组织、其他外国组织。
七、研发机构:指在自然科学相关领域内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和试验工作的机构。
八、转制科研院所:指政府部门属研发机构按有关部门文件实行企业化,或实行公益类机构分类改革,已不再是政府部门属研发机构。
政府部门属研发机构是指政府编办批准的以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为主的研究机构。
九、技术转移机构: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宁波市智慧城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宁波市智慧城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6•【字号】甬政发[2011]68号•【施行日期】2011.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宁波市智慧城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11〕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关于推进宁波市智慧城管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关于推进宁波市智慧城管建设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着力完善现代化新型城市管理体系,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工作氛围,现根据市委“六个加快”战略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关于推进我市智慧城管建设的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如下:一、推进我市智慧城管建设的重要意义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是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和完善新型城市管理体系的重要工作内容。
我市于2007年筹建“数字城管”,2008年9月完成市、区两级系统平台并成功对接投入运行。
自投入运行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形成了信息采集、受理处置和监督评价的多层面回路系统,但同时也暴露出部门职责不清、综合效能不高、信息不对称、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等深层次问题,一定程度削弱了数字城管的应有作用,影响了“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目标的落实。
为此,亟需深化城市管理数字化,推进智慧技术应用体系建设,构建智慧城管系统,进一步量化城市管理对象和细化管理行为,完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全方位支撑。
二、我市智慧城管建设的工作目标智慧城管是在我市智慧城市的框架下,运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智慧技术,通过资源整合、手段创新、功能拓展,深化数字城管建设,建立健全智慧城管应用体系,构建以基础服务、数据交换、GIS共享服务、统一GPS监管、统一视频监控为应用支撑,以数字城管、应急指挥、队伍管理、网上办案、决策辅助、行业监管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而弥补城市管理中信息盲区与管理盲点,实现全区域的信息共享、工作互动、无缝对接,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由被动向主动、静态向动态、粗放向精细、无序向规范转变。
项目规划建议书大全(16篇)

项目规划建议书大全(16篇)在提出意见建议时,我们应遵循客观、具体、可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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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建议书范文甲方:乙方:(一)拟建项目名称:项目。
(二)项目地址:洪山区青菱乡(张家湾玻璃厂北侧延伸部分)。
(三)项目占地:甲方同意乙方在青菱乡投资建设服装产业项目,项目总占地30亩,分二期建设,第一期约12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第二期为18亩。
(四)土地价格:15万元/亩(报批费用及其他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第一期12亩(张家湾玻璃厂北面),经双方协商甲方确保乙方以合法形式取得该宗地使用权属证(商业用地)。
(五)出让土地达到的条件。
1、甲方保证该宗地满足乙方项目(一期)建设需求,达到"七通一平"条件,水、电、路、讯等配套设施将通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处。
2、土地挂拍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甲方拆借,利息由乙方承担。
(时间定一个月)。
(六)项目建设期限。
1、本项目第一期自甲乙双方在项目手续办理完毕后,在1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期限1年。
第二期建设用地,甲方须于20某某年前作出安排。
2、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在5日内向甲方支付押金10万元。
(七)对项目的优惠支持:按中共青菱乡委发[20某某]1号兑现给乙方。
(八)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确保乙方项目土地手续及权属证以合法形式在3个月内取得。
2、乙方须在二郎镇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独立纳税,在本乡内发生的所有经营事项均纳入到所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中并确保在经营期限内,年纳税不低于100万元。
3、乙方应保证项目合理规划,节约用地,充分发挥土地效益。
4、乙方须按照协议约定的动工期限开工建设,若乙方逾期半年未开工建设或未经批准中止开工建设连续满一年的,须向甲方缴付土地闲置费;乙方无正当理由在正式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未开工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乙方在动工新建时如遇土地纠纷引起停工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并由甲方出面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工业与专业设计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用地规划咨询》论证会专家评审意见

《天龙壹号用地规划咨询》论证会专家评审意见
2008年4月11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在管委会八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天龙壹号用地规划咨询》论证会,来自省建设厅、市规划局、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建筑设计院、元创国际建筑设计事务所、深圳中外建建筑有限公司专家及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在听取方案汇报、审阅规划文件的基础上对该规划进行了认真的评审。
该咨询报告前期调查较为充分,数据采集较为翔实,论证方法和相关结论基本可行。
经专家组商议,原则同意咨询报告,同时建议咨询单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
1.该规划咨询报告针对性较强,对用地性质、经济指标具有较
合理的分析。
但开发强度应进一步论证,适当降低容积率。
2.宜采用较为规整的建筑布局,与周边区域的自然资源和建筑
肌理相协调。
适当提高建筑高度,降低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分布宜南高北低,西高东低。
增强北侧界面空间的开敞度,
不宜有三单元过长的建筑拼接。
3.补充托幼配套,可适当拓展小学用地,从更大区域范围内来
分析教育设施的配套问题。
4.充分考虑东侧道路拓宽的可能性,建筑后退宜预留适当的空
间。
照顾关山二路作为城市形象大道的沿街景观,从不同的
视角进行分析。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管理局
二00八年四月十一日
《天龙壹号用地规划咨询》论证会专家名单专家组组长:
蔡汝元
专家组成员:
刘德川
刘进军
周捷
李春舫
侯进
吴志宏。
机械员继续教育练习题(1-212)Word版

1、(判断题)佩戴安全带是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有效方式。
安全带应低挂高用。
(错)2、(判断题)绿色建筑由于其绿色、温和的外观,加上所采用的节能、环保等技术,具有较强的经济性和宜居性。
(错)3、(判断题)防护栏杆应清楚、醒目,具体颜色没有特殊要求。
(错)4、(判断题)施工现场应建立劳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
(对)。
5、(判断题)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对)6、(判断题)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的着眼点不同,但都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
(对)7、(判断题)当前我国建筑业正面临从”粗放型发展“向”精细化发展“的转型。
(对)8、(判断题)BIM技术以三维数字技术为基础,可辅助设计和施工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等。
(对)9、(判断题)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错)10、(判断题)乙炔瓶应横卧码放齐整,确保不会滚落伤人。
(错)11、(判断题)高处坠落事故多由于施工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引起,与施工现场环境无关。
(错)12、(判断题)施工工艺简单、危险性不大的工程项目,可不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错)13、(判断题)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即使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也无效。
(错)14、(判断题)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对)15、(判断题)政府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理应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管。
(对)16、(判断题)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仓储管理人员,负责仓储管理工作。
(对)17、(判断题)我国的工程款拖欠问题,反映了我国工程建设投资主体整体的实力还比较弱,资金还比较紧缺。
(错)18、(判断题)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发包人承担保护责任。
(错)19、(判断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为强制性使用文本。
(错)20、(判断题)三级安全教育应有所侧重,其中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应重点培训安全教育法规政策、管理制度等。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6.27•【字号】晋政发〔2016〕32号•【施行日期】2016.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6〕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2016年6月27日山西省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促进全省服务业发展,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服务业发展环境,特制定如下措施:一、放宽市场准入1.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确定的前置审批目录和后置审批目录执行市场准入。
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设置服务业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将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清零”。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民政厅)2.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各类投资者均可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
国家对部分外商投资服务行业明确规定限于合资、合作或有股比限制的,按其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3.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贯通服务业内部、二三产业之间抵扣链条,切实消除重复征税,最大限度减轻服务业企业税负。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5.省级年度部门预算对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支持服务业相关补助奖励等政策,可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整合现有部门专项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服务业相关补助奖励。
2023年注册测绘师之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

2023年注册测绘师之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单选题(共40题)1、(2016年)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下列部门中,可作出暂扣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是()。
A.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B.颁发测绘资质证书的部门C.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违法行为发生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答案】 B2、根据《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下列数据中,不属于三维建筑模型数据组成部分的是()。
A.空间几何数据B.影像纹理数据C.相关属性数据D.地名地址数据【答案】 D3、下列关于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8 年B.申请延续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应当在有效期满30 日前提出C.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延续的,应向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D.符合条件的,经批准,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5 年【答案】 D4、关于订立国家订货任务合同的说法中,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
A.甲乙双方自主确定合同内容B.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C.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下达订货任务D.以国家订货任务的组织方式的要求确定合同内容【答案】 B5、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使用许可协议是()A.有偿的、专用的B.共享的、可转让的C.独有的、唯一的D.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答案】 D6、根据《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下列材料中,申请一次性测绘活动时不必提交的材料是()。
A.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B.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和有关资质证明C.测绘活动住宿地、车辆牌照和有关随从人员情况D.使用测绘仪器、软件和设备的清单和情况说明【答案】 C7、根据《测量标志保护条例》,下列关于测量标志迁建费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基础性测量标志迁建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依法向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支付B.部门专用的测量标志迁建费用,由工程建筑单位依法向设置测量标志的部门支付C.工程建设单位拒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迁建费用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D.设置部门专用的测量标志的部门查找不到的,工程建设部门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支付迁建费用【答案】 D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规范》规定,在戈壁、沙漠和高原等人员稀少、条件恶劣的地区应采用下列哪种方式作业?()A.单车B.双车C.三车D.四车【答案】 B9、下列单位中,负责测绘技术设计文件审核的是()。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平台介绍

处罚权、155种违法行为,包括: 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工程、绿化、 水务、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
西安:集中12个部门,7大类,
共204种违法行为,包括:户外广 告、机动车管理、城市绿化、市容 环卫、环境保护等。
综合执法的主体和对象
机构名称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海)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北京)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天津) 4、城市管理执法局(武汉) 5、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重庆) 6、城市管理局(西安) 7、市容管理局(桂林)
首先厘清一个概念
综合执法
• 广义 • 治未病 • 多个部门共同参与 • 典型模式
• 多网融合 • 大联动 • 全模式 • 吹哨报到
P1
城管综合执法
• 狭义 • 执法托底 • 城市管理部门行使相对
集中行政处罚权 • 主要目标
• 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解决的主要问题
多头执法
职责交叉
执法扰民
影响政府形象
P21
空间数据库
矢量地图
影像地图
地名地址
城市事部件
网格划分
物联网感知
新型测绘数据
P22
六大业务数据库
根据权利清单,将涉及综合执法相关 的违法行为进行整理和划分,及时调 整最新的法律适用,从办案流程、表 述、审核、法律适用等各方面增强执 法定案准确度。
违法行为数 据库
对执法人员实行“一人一档”制度,
理、源头治理,把社会治理的重心
落到城乡社区.
源头治理
深改组18次会议
• 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 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 理体制。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 向市县下移.
基于三维仿真技术的工商经济户口管理系统建设

方便使用 。为工商行政管理单 位的各级领 导提供 空 间统计 分析 功能 , 辅 助其 进行 宏观 决策 。
2 . 2 技 术路 线
同时, 为了很好地解决前面提及 的由于企业地 址不 明确导致的问题 , 除 了提高住所登记信息 的准 确度外 , 更应加强巡查 , 特别是新开企业 回访 , 将企
2 . 1 系统 目 标 系统应该建 立在涵 盖奉 化市行 政 区划 的多尺
度空间数据体系之上 , 包括 1: 5 0 0 ,l: 2 0 0 0等不
同尺度的空间基 础地理数 据。系统 应具备安 全完 备 的用户管理功能模块 , 对不 同的用户访问数据库
3 4
现
代
测
绘
第3 6 卷
所示
享。因此我们 以三维仿真技术为核心 , 综合应用地
理 信 息 系统 ( GI S ) 、 遥感 ( RS ) 和互 联 网等 新 技 术 建 立 先 进 的工 商 经 济 户 口管 理 系统 , 实 现定位化 、 可
视化的监管 , 使各类市场主体的综合信息三维立体 地反映在系统 中, 实现信息的快 速传递和管理 的上 下联动 , 提 高经 济主体 管理 的科 技含 量 和现代 化
景 的统计 分 析 功 能 , 包 括 三 维 分 级 设 色 图、 三 维 柱
能 为工 商 经 济 户 口管 理 提 供 全 面 的 三 维 地 理 空 间 服务。 三 维基 础 框 架 数 据 库 主要 采 用 多 分 辨 率 分 级 模 型对 DE M和 D OM 进 行 组 织 , 这 种 技 术 在 不 改
实现多业务 、 多部门协同信息处理和信息共享 。
业实 际 位 置 信 息 记 录下 来 , 并 可 通 过 一 个 平 台 共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政府•【公布日期】2010.01.05•【字号】巴政办发[2010]2号•【施行日期】2010.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巴政办发〔2010〕2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各部门:经市政府二00九年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巴彦淖尔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一月五日巴彦淖尔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增强巴彦淖尔市城乡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巴彦淖尔市国省干道、铁路、渠系两侧规划管理规定》和本办法。
第三条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
规划局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乡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行政执法局是城乡规划执法部门,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第四条各旗县应成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旗县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应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规划审批实行专家论证和委员会审批制度。
成立规划建设专家论证委员会、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对城乡规划重要事项进行论证把关和科学决策。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乡规划,服从城乡规划管理的义务,有权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执法部门对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武汉市2015年本)的通知-武政〔2015〕37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武汉市2015年本)的通知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武汉市2015年本)的通知武政〔2015〕3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加强政府部门宏观调控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5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5〕20号)精神,经研究,现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武汉市2015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核准机关仅对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核准。
对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
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省、市制订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通知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17•【字号】武城建〔2021〕22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通知各区(功能区)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鄂政发〔2018〕14号),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提高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现就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改善民生相关精神,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咨询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工程咨询市场供需矛盾,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咨询服务组织实施方式,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构建适应我市工程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建立与我市建筑市场相适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体系。
逐步建立健全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适应的项目审批和监管制度,在项目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阶段,着力破除制度性障碍,重点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10•【字号】沪府发[2012]65号•【施行日期】2012.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2〕6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1〕17号),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继续推广上海世博会、第14届世游赛消防安保工作经验,完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行动,综合治理源头性、动态性火灾隐患顽症,城乡结合、软硬并举、远近兼顾,推进消防安全建设,不断提升特大型城市消防安全综合实力,确保火灾形势平稳受控,为本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着力提升消防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坚持依法治火、群防群治,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坚持问题管理、创新驱动,强力攻坚消防安全瓶颈难题;坚持源头治理、管建并举,共建共享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增强市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消防工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城市防御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综合实力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使上海成为最安全的大都市之一。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2024年度设计审核服务合同

设计审核服务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与术语1.1定义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委托方"指甲方,即提出设计审核服务需求的单位或个人。
"服务方"指乙方,即提供设计审核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关于设计审核服务的法律文件。
"合同期限"指甲乙双方约定的设计审核服务期限。
"服务费用"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包括基本服务费用和额外服务费用。
1.2术语说明除非特别说明,本合同中的术语应遵循相关行业通用解释和法律规定。
第二章合同范围2.1服务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设计审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协助甲方完善设计方案;提供与设计审核相关的咨询服务。
2.2服务范围乙方提供的设计审核服务仅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范围,不包括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服务。
第三章合同期限与终止3.1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
3.2合同终止在合同期限内,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章服务费用与支付4.1服务费用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执行。
4.2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4.3额外费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需提供额外服务,甲方应支付额外服务费用。
第五章保密与知识产权5.1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5.2知识产权归属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5.3使用许可甲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设计审核服务成果。
第六章交付与验收6.1交付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设计审核服务成果提交给甲方。
6.2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设计审核服务成果后,及时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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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F-2017-M7482-12
合同编号:
城市设计三维空间论证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监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
以
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
委托乙方承担项目的城市设计三维空间论证服务
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位于,用地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乙
方对甲方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三维空间论证。
第二条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乙方审核下述材料后应当在甲方出具的材料清单上盖章确认:
1、用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的1 : 2000或1 : 500地形图(电子文件,cad格式,附规划红线黄线资料);
2、规划总平面图(电子文件,cad和jpg格式,jpg文件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3、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电子文件,cad格式);
4、项目整体效果图和建筑单体立面图(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5000*5000,500dpi,包括鸟瞰、人视等,以日景为主);
5、三维模型(max或skp格式);
6、建筑色彩参数按照《武汉市主城区建筑色彩推荐98色》要求标注其对
应材质及色彩。
第三条工作时限
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生效,且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城市设计三维空间论证工作成果。
第四条工作内容及成果要求
1、根据项目的设计意图对规划方案进行立体设计与空间表达;
2、提供三维空间环境下规划方案实施效果分析与论证;
3、可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规划方案成果进行调整及重新制作;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最终审批通过方案的三维场景视频文件一套。
第五条技术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技术服务费用。
经友好协商,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合计人民
币整(Y .00元)。
2、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选择如下第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技术服务费用,届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专用增值税发票。
(2 )分期付款方式:
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技术
服务总费用的款项;
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且经甲方确认之日起日内,甲方
应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总费用元。
第六条保密
本项目的基础资料及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对基础资料及成果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其用于其它场合。
除法律法规或经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要求外,甲乙双方共同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保密,不得将约定的工作内容、成果及费用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一旦外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其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及时效性负责。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逾期超过3天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的上级或审批部门对论证结果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甲方均
应支付应付的技术服务费用。
3)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完成工作,并对乙方的工作进度进行监督。
4)如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发生较大变化或需增加多个比选方案,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技术要求在规定的工作周期内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
2)乙方在按照要求进行该项目城市设计三维空间论证的同时,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的相关演示工作。
第九条违约
1、甲方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甲方每
逾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总额0.1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论证费超过3天的,乙方有中止本项目论证或留置本项目成果的权利。
甲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行号:
联系电话:
2、乙方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工作,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总额0.1 %的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盖章时成立并生效,自乙方将最终成果正式提交甲方后终止。
第^一条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修改
本合同一经签署或确认,非经甲、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不得变更。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如有任何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以完善。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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