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家庭成员信息维护手册)

学籍管理(家庭成员信息维护手册)
学籍管理(家庭成员信息维护手册)

附件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家庭成员维护)

V1.0

二〇一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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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学籍管理

第1章日常管理

1.1学籍数据维护

操作菜单:学校学籍管理员选择【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数据维护】,进入学籍数据维护页面,如下图:

图1学籍数据维护

学籍管理员可在左侧的年级班级树型结构上选择年级班级,右侧列表中显示的是对应年级或班级中的在校学生。

选择要维护的学生,点击【维护】按钮,进入学籍信息维护页面,如下图:

图2学籍数据维护维护单个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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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维护的学籍信息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成员、学习简历、奖励信息、惩罚信息、居住证信息等。学籍管理员可点击相应的页签进入相应的信息维护页面。

学籍管理员完成信息维护后,点击上方【保存】按钮,完成学籍信息的保存。

家庭成员页签可以增加、修改和删除家庭成员信息,系统对学生家庭成员信息限定如下:

家庭成员信息中,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与学生关系和是否监护人必须填写。

家庭成员与学生关系,是父亲的只能有1人,是母亲的只能有1人。

学生的监护人不能超过2人。

除身份证件类型是其他的家庭成员外,其他家庭成员不允许存在2个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都相同的情况。

图 3家庭成员页签

增加、修改家庭成员时,系统对填写的家庭成员信息进行检查,如果填写信息不符合要求,系统给出提示,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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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家庭成员信息检查

删除家庭成员时,需要至少保留一名家庭成员记录,如下图:

图 5必须至少保留一名家庭成员记录

1.2家庭成员批量维护

操作菜单:学校学籍管理员选择【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家庭成员批量维护】,进入家庭成员批量维护页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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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家庭成员批量维护

学籍管理员可在左侧的年级班级树型结构上选择年级班级,右侧列表中显示的是对应年级或班级中的在校学生。

1.2.1导出家庭成员信息

学籍管理员在左侧年级班级树形结构上选择要维护的年级或班级,或者在右侧列表选择要维护的记录,点击【导出】按钮进行导出操作,如果不选择年级、班级或者学生,直接点击【导出】按钮,会提示“请选择年级或班级”,如下图:

图 7请选择年级或班级

若选择的年级、班级或学生中存在不符合导出要求(父亲超过1人、母亲超过1人、监护人超过2人、至少2人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相同、家庭成员超过4人)的学生,则系统提示无法导出,如下图:

图 8不符合导出要求的不允许导出

点击学生姓名超链接,可以打开学籍数据维护页面,并且默认切换到家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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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页签,可以直接维护家庭成员信息,如下图:

图 9学籍数维护维护家庭成员

若选择的年级、班级或学生全部都符合导出要求,系统给出请到导出列表进行下载的提示,如下图:

图10请到导出列表下载

1.2.2家庭成员导出列表

学籍管理员在家庭成员批量维护页面,点击【导出列表】按钮,弹出导出列表窗口,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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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1家庭成员导出列表

点击模板生成错误信息超链接,弹出错误信息窗口,可以查看具体的错误信息,如下图:

图 12生成文件错误信息

点击文件名超链接,可以下载家庭成员Excel模板,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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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3下载家庭成员Excel模板

导出的模板的前6列是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学生姓名、全国学籍号、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年级名称、班级名称,这6列不允许修改,否则会导致校验失败。之后是4个家庭成员的信息,每个家庭成员信息包括:姓名、关系、是否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最后是信息校验列,也不允许修改,否则会导入校验失败。

图 14家庭成员Excel模板

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导出的模板中维护家庭成员信息,模板最多支持4个家庭成员,若需要维护更多,可在家庭成员信息维护功能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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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导入家庭成员信息

学籍管理员在家庭成员批量维护页面,点击【导入】按钮,进入家庭成员信息导入页面,上传导入模板,导入后批量更新家庭成员信息,如下图:

图 15导入家庭成员Excel模板

对于数据校验失败的模板,可以点击文件名超链接,查看详细的错误信息,如下图:

图16查看问题说明

第2章综合查询

2.1 家庭成员问题查询

选择【学籍管理->综合查询->家庭成员问题查询】,进入家庭成员问题查询页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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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家庭成员问题查询

查询条件包括:全国学籍号、学生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家庭成员问题类型,点击左侧的年级班级树形,可以查询相应年级或班级的记录。查询结果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全国学籍号、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年级名称、班级名称和存在问题描述。列表中每个学生只有一条数据,其所有存在的问题都显示在“存在问题描述”列中。

家庭成员问题类型包括:父亲超过1人、母亲超过1人、监护人超过2人、至少2人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相同、家庭成员超过4人。一个学生的家庭成员问题可以多于一种,例如“父亲超过1人,至少2人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相同”,如下图:

图 18存在问题描述

点击学生姓名超链接,可以打开学籍数据维护页面,并且默认切换到家庭成员页签,可以直接维护家庭成员信息,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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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9学籍数据维护维护家庭成员

学校学籍管理员可导出存在问题的学生信息和其存在的问题信息,系统支持按照年级、班级批量导出,如下图:

图 20家庭成员问题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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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高校用户手册doc-学籍学历高校

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高校用户使用手册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承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目录

序言 为贯彻落实《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的“建立全国大学生招生远程录取、计算机学籍学历管理、毕业生就业服务一体化的信息系统”的要求,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继续完善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制度,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于2005年6月份启动了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开发工作,并于2006年1月5日开通平台。平台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主办,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承办。该平台在以往网络办公系统的基础上,加强了省级学籍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功能,提高了高校对数据操作管理的灵活性,对不同学历类别的数据管理权限进行了分割。平台模块主要包括学籍注册、在校生、图像校对、学历注册、公文收发、工作论坛等。 由于教育网与公网之间存在一些瓶颈,如果用户的网络环境是教育科研网,建议通过或登录,如果用户使用的是公网的网络环境,建议通过或登录,访问速度可能会有明显差异。 各级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在使用本系统时,请事先认真阅读本文档。如果您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02 Email 此外,您也可以通过平台的工作论坛与我们或同行进行交流。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07年11月

1.账号管理 账号主要分为两种类型:查询账号和业务账号。 查询账号就是各高校原本持有的学信政务卡账号(院校代码+“XL”+01),该账号只有查询业务账号的功能,没有业务处理功能。高校用户用这个账号登录平台之后,可以在【账号管理】模块中查询4个业务账号的初始密码。查询到业务账号以后,这个查询账号就没有什么实质性使用价值了。 平台为每个高校都提供类似的4个业务账号,账号由院校代码+“XL”+学历类别代码,共9个字符组成,其中学历类别代码“10”代表普通本专科,“20”代表研究生,“50”代表成人本专科,“70”代表网络教育。其中“XL”必须大写;如果某高校没有研究生或网络教育的学生,那其对应的账户虽然可以使用,但没有实际意义,没有可管理的数据。以北京大学为例,查询结果如下表所示: 用户名初始密码管理的学籍学历数据类别 10001XL10*********普通本专科 10001XL20*********研究生 10001XL50*********成人本专科 10001XL70*********网络教育 用户初次登录平台,都需要进行“实名注册”,否则不能进行任何操作,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便于工作联系。同时,建议及时修改密码。如果您忘记了密码,请及时联系相应的省级学籍管理部门重新进行密码初始化,您可以用初始化后的密码再次登录平台,并随即对密码进行个性化修改。 部分高校存在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在同一个部门管理的情况,则可以将某类别的数据授权给另一个账号管理,这样操作更为方便。以北京大学为例,若北京大学学生处同时管理所有类别的数据,可以分别以10001XL20、10001XL50、10001XL70三个账号进入平台,在【账号管理】模块使用“给同级用户赋权”功能把管理权限全部授给10001XL10,那么此后10001XL10账号就可以同时对四类数据进行管理,当然

XX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万冲镇三柏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 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 (1)审核入学资格。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由校领导把关,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户口本及户口复印件和接种证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新学期开始,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注册。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延期注册。 2、新生入学后,一年级班主任在一个月内填写“学籍卡片”,并编制花名册,报送万冲镇中心学校建立学籍档案。 3、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转学、借读 1、凡从外地随家长迁入我辖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校长批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非本辖区来我校就读,经学校领导审核转学手续,合格可插入合适年级。 3、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万冲镇中心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4、转进、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装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后,

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休学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按学生实际程度编班。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4、学生休学期间申请提前复学者,经校领导批准,按其具体情况编班。 四、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包括的内容 1、学生花名册; 2、转学登记册; 3、转入、转出学生花名册; (二)、档案管理的规定 1、除健康卡由卫生老师负责管理外,其它有关材料一律由教导处管理。 2、档案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应严肃对待,不得草率马虎,凡有关学生档案登记的各种表格一律按统一规定填写,做到整齐准确,统一规范。 3、凡转入学生必须向学校索取转学证;凡转出学生要开出转学证,并分别登记归档.

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主要流程:1、学校派发学生信息采集表→2、班主任指导学生、家长填写信息表→3、班主任收集、核对、纠错→4、学籍管理员将信息录入EXCEL模板→5、打印模板,再次发给学生,由家长、学生确认无误后签字(此表要上交县局存档备查),同步在EXCEL表中修改→6、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7、登录“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学校信息;→8、完成年级设置;→9、完成班级设置;→10、将修正后的EXCEL表导入系统→11、学校审核上报上报县局。至此学校端本阶段任务完成。 具体步骤: 一、学生信息采集表:将下发样表填入本校校名后打印并派发,其他不做任何修 改。说明:1、有身份证的学生(一般指高中生)必须正确填写身份证号,身 份证有效期为非必填项目,如若填写,须按指定格式,如20131011-20331011, 不能直接填20年;2、照片暂缓;3、对“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项, 只有外县、外省进入者才算,本县乡村进入本县县城务工的,不在此列;4、 日期在EXCEL文档中必须按“年月日”格式填写,即8位数字;5、上下学 距离单位默认为公里;6、带星号项为必填项,非必填项如若填写,必须正确, 否则导入系统时要纠错。 二、学生、家长填写信息表:建议由班主任指导学生填写,不知道的项目询问家 长,完成后带回家给家长确认。 三、班主任收集、核对、纠错。 四、录入EXCEL模板:1、下载系统提供的模板。模板内含VBA代码,除按要 求填写信息外,请不要对模板作任何修改,包括删除字段、调整顺序等,否 则信息将不能导入,切记;2、建议一班单存为一个文件,以班级命名,以防 混淆;而且后面将学生信息导入时也只能一班一班地导入,如将多班学生放 在一个文档内,会将档内学生全部导入至一个班级中。3、录入完成时,请点 击文档内“开始检查”按钮,检查数据正确性,如有错误,及时修改。 五、打印模板,再次发给学生,由家长、学生确认后签字上交。点击文档内“打 印”按钮,可自动按页打印单人信息。 六、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

2020年度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计划

2020年度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计划导读:本文是关于2020年度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计划,希望能帮助到您! 20xx年度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学籍工作在进一步落实学校工作计划的同时,紧紧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这一中心,继续巩固双高普九成果。认真按照教育局普教股工作部署的要求,做好本校的学籍管理工作,使学籍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迈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稳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抓好学籍管理工作,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保证学校协调、稳定、均衡发展。 2、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籍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做好转出、转入、休学、复学等有关登记工作。 3、做好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的登记等有关工作。 4、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登记等有关工作。 5、做好学籍档案管理,使其达到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6、加大学籍管理工作力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千方百计帮助保护适龄儿童受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为零的目标。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学籍管理是义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全面提高素质教育,使全体学生主动发展,保证学校协调、稳定、均衡发展的前提。为了使这项工作抓实抓深,本学期初学校领导就召开由

班主任参加的学籍会议,反复学习省、市、区下发有关文件精神和学籍管理细则,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学籍管理措施。成立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籍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管理目标,层层落实责任,要求班主任和家长建立包保责任制,为保证学校协调、稳定、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规范管理,落实到位。全体教师必须按照《南芬区中小学籍管理工作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深入理解、领会落实其精神实质。严格遵守本校制定的学籍管理工作制度,做好转出、转入、休学、复学等相关工作。我校加强了转出、转入学生的学籍规范管理,做到转出、转入各项相关手续齐全,做到转出有接收证明,转入有转学证明。同时把工作的重点落实在学生转出的工作上,严把学生的转出关,认真审查转出学生的相关手续。凡是要求转出的学生,先由家长提出申请,并提供前往就读学校的接收证明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盖章。学籍管理员先进行审查转出学生相关手续,再到校长处审批、签字,方可办理相关转学手续。由于我校学籍管理工作做到有条不紊地开展,才使我校的办学秩序稳定,办学效益均衡的向前发展。学籍工作的规范管理,为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3、密切关注,流动人口。由于本地区的流动人口日趋增多,转入的适龄儿童入学就成了我们不可忽视的问题,为了不让流动的适龄儿童失学,我校克服困难把工作做细,密切关注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的变动,摸清他们的自然情况,让他们依法入学,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接收率100%。 4、档案管理,做到三化。我校十分重视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三化管理,即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学籍档案为了保存完好查找方便,把学籍相关资料输入微机,进行信息电子化管理。 5、严防流失,杜绝辍学。我校为了防止学生流失,杜绝辍学现象发生,

学籍系统相关操作说明(学校版)

陕西省中小学学籍系统相关操作说明 一、如何新增学校部门 二、如何新增学校职工 三、如何提交教师审核 四、如何新增学校的角色名称 五、如何将角色授权给相应教师 六、年级班级设置 七、如何查瞧毕业学生与在校学生学籍号及其它信息 八、如何打印与上传学生确认表 九、如何增加权限(如需要增加关键数据变更模块) 十、如何修改学生信息 十一、学籍管理系统照片规格要求与上传方法 十二、学籍管理系统网址如果打不开 一、如何新增学校部门 点击【部门管理】菜单添加学校相关部门 点击【新增】按钮添加学校部门

【备注】新增部门时由于学校职工尚未加入所以负责人、分管领导无法选择,可暂不选择,待职工加入后可以去选择。 学校录入教师范围:本校所有在职的正式、临聘、包括借调兼职人员全部按照部门录入 二、如何新增学校职工 点击【教职工维护申请】 可点击【新增】单个新增学校职工,也可点击【导入】

单个新增页面 批量新增页面 【注意】学校职工导入时注意编号不能重复,导入时部门必须为系统在“部门管理”中已经增加的部门。 导入教师模版

三、如何提交教师审核 凡就是单个新增或者批量导入的教师都会出现在未提交按钮下如上图 单选或者全选教师点击【提交】按钮,既可将教师信息提交教育局审核,在“待审核”中可以瞧到已经提交的尚未审核的教师,在“审核未通过”的地方可以瞧到审核未通过的教师及原因。 四、如何新增学校的角色名称 点击【角色管理】菜单按钮 首先可以点击各个系统默认的内置角色,检查默认就是否正确,以本次学籍涉及的学校1个默认角色为例,现介绍如下: 1、中小学学籍学生数据上报审核(下级学校录入学生数据后提交审核时教育局学生数据提交角色) 点击后正确的设置如图所示,如不正确没有勾选框,请请点击勾选框勾选且保存。

XX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农村XX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参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编班 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编班。 (1)审核入学资格。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由校领导把关,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户口本和接种证严格审查入学资格。(2)新学期开始,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注册。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延期注册。 2、新生入学后,教导处在一个月内填写“学籍卡片”“学号”,并编制花名册,报送教育局教育股,建立学籍档案。 3、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转学、借读 1、凡从外地随家长迁入我辖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校长批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非本辖区来我校就读,经教导处考核合格,可插入合适年级并办理外地借读手续。 3、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后将学生“学籍卡片”学号到教育局教育股消除。 4、转进、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装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后,

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休学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按学生实际程度编班。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4、学生休学期间申请提前复学者,经校领导批准,按其具体情况编班。 四、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包括的内容 1、学生花名册; 2、体检表; 3、体育达标成绩; 4、学生成绩册; 5、毕业生登记册; 6、转学登记册; 7、优秀学生证明材料; 8、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 9、适龄学生花名册; 10、学龄前儿童花名册; 11、转入、转出学生花名册; (二)、档案管理的规定 1、除健康卡由卫生老师负责管理外,其它有关材料一律由教导处管理。 2、档案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应严肃对待,不得草率马虎,凡有关学生档案登记的各种表格一律按统一规定填写,做到整齐准确,统一规范。 3、凡转入学生必须向学校索取转学证;凡转出学生要开出转学

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查询系统【官网在线查询】

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查询系统【官网在线查询】 现在,家长们都非常注重对孩子学籍的管理,并且都提早的了解了关于孩子学籍的信息。根据全国统一规定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来看,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也将参考此办法对学生的学籍进行管理。 ?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登录入口 ?;>;>; ?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网址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7f12599681.html,/ ?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普通中小学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类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符合招生入学政策在校就读 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第三条: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 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省教育厅统筹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工作。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学校负责学生学籍的建立、变更、报备等工作。第二章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建立第四条:新入学学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前向学校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高中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doc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小学管理规程》、《福建省全日制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泉州市全日制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学籍由学校审核、编制、管理,并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导处指定专人负责,与班科任建立责任制,设立学籍档案,严格管理,妥善保存。

二、入学 第三条严格按照市《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招收适龄儿童入学,一般情况下,学校不招收不及龄儿童入学。残疾适龄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同步实施义务教育,完成规定的年限教育。 第四条新生注册后便取得学籍,编列学号。学生学号由九位数字编制组成。按从左到右的顺序:前两个数字代表入学年度,第三、四两个数字代表乡镇,第五、六个数字代表学校,最后三个数字代表学生号码。学生学号长期不变。留级生和复读生一律使用原编学号。

第五条非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应办理借读手续后方准就读,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并建立正式的学籍。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新生花名册,并由中心汇总上报教育局初教科。 第七条学校必须为每个学生建立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片,不得出现生、籍分离或不符的现象。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由班主任负责填写完整,填写应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每学期末由班主任交教导处保管。 三、转学

第八条学生因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负责审查。乡镇内转学的,由中心审批;跨镇或跨县级以上转学的,需经教育局初教科审批备案后,由所在学校发给转学证明书,并同接受务义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一起转出。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十五天内办理。 第九条接收学校根据转出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籍卡和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经审核完整,即可编入相衔接的班级学习,并在学籍卡中注明。

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 某某矿务集团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 为强化依法治教,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管理,根据《某某省义务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生入学 1、小学实行6周岁入学,一般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2、小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进行测试和选拔。初中新生凭《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修业证书》报名入学。 3、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一律建在户口所在地。对于长期居住在矿区而户籍在非施教区的矿工子女,新生入学时可以建立学籍,并在学生电子档案生源中注明“流动人口”。 4、新生(含转入学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核对该生户籍姓名。在小学、初中段,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必须使用同一姓名,中途不得更改,确需更名的,应在新生入学一月内依法办理更名手续。在确认各项内容无误, 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编制全省统一规定的学籍号,学籍号即为学生身份证号码。本省内转学、借读等均不改变学籍号。

二、转学 1、转学条件:(1)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2)在本市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跨区迁移。(3)集团公司职工因工作、生活变动等原因其子女需转学的。(4)集团公司或办学单位招聘的职工子女以及在矿区经商、务工人员的子女。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学。 2、转学手续:监护人持户籍、住址迁移证明、监护人工作调动证明或经商、务工证明,到迁入学校和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同意接收证明。(2)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同时需附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户籍、住址、迁移或工作调动证明及复印件,学校审核签章,出具转学证明及学生电子档案,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3)报教育中心审批。(4)学生持转学证明及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 3、转学时间:每学期初、末前后一周内由学校统一办理,无特殊情况,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4、转学材料自开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过期作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三、借读 1、借读条件:(1)监护人出国、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支边、现役军人,其子女需投靠亲属的。(2)学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借读的。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汇编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实行学籍管理分级责任制 小学学籍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既教育局依据省市文件规定相关政策,教育科通过中心校间接管理全市农村小学学籍;各镇乡中心校安排专职人员(小学教研员)负责所辖小学学籍的验章、管理。 学校由教导处负责学籍的管理工作。 二、严格学籍管理权限和手续 省、市教育部门有关学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是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校一定要严格执行。 (一)入学 依据省市文件,学校接收新生入学时应首先认定该生是否属于学校服务范围,坚持“两个统一”的原则:既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统一,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地户口薄、房产证明到就近小学报名登记入学。教育局和各小学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学生身份,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接受,一经查出违反规定入学者,一律清退。 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原居住地户口薄及以上证件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登记借读。 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学生入学后,由教育局按上级规定统一为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借读生建临时借读学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乡镇学生学籍号由中心校统一编排。

1、转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者。学生转学必须提供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和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有效票据)。 2、转学手续办理程序 A、由乡镇小学转往城区小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B、乡镇之间相互转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转入校所在地中心校审批。 C、外地转入我市的需持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住房证明到教育科审批。 D、由我市转往外地的,需持转学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对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经中心校或教育科审批的学生,接收学校核实无误后应在三日内安排学生入学。 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原学校和所在地中心校不得开具转学证明。未按规定审批,各中小学不得私自接收学生转学。 转学在每学期初开学两周内办理,除工作调动或住址迁移等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不予办理。 学生转学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无特殊情况,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学。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学前学籍系统操作常见问题汇总(学前学籍管理员参考)

学前学籍系统操作常见问题汇总 (幼儿园参考) 1、新建幼儿学籍并审核步骤 2、审核过的幼儿信息删除步骤 3、幼儿信息重复或省内查重通过等问题学籍处理方法 4、无身份证录入方法 5、系统对超龄儿童限制提示操作 6、幼儿信息变更操作 7、转入转出操作: 8、幼儿信息恢复申请

1、新建幼儿学籍并审核步骤 步骤1:普通账号登陆-幼儿管理-新建幼儿学籍-①或②方 法。 ①新建幼儿学籍-填幼儿基本信息-保存-确定-选勾需要审 核的幼儿-提交-确定 ②点击导入—点击下载导入模板-打开模板填写信息-保 存-回到新建幼儿学籍页—导入-选择填好的模板—点击 导入—确定—选勾下面幼儿学籍信息框里需要审核的幼 儿-提交-确定 步骤2 :幼儿园审核账号登陆-幼儿管理-幼儿学籍审核- ①或②方法。 ①选勾一个幼儿-审核-审核通过 ②选勾几个幼儿-批量审核-审核通过-确定 步骤3:普通账号登陆-幼儿管理-幼儿日常管理-幼儿信息查询-查看幼儿状态如幼儿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幼儿会自动生成学籍号。新建幼儿学籍工作就完成了。 2、审核过的幼儿信息需要删除 机构审核过的幼儿信息无法直接删除,可通过修改关键信息后,再进行驳回操作,之后在被驳回的幼儿页面将其删除。当其成为问题学籍时也可进行删除操作。 3、幼儿信息重复或省内查重通过等问题学籍处理方法 在普通账号登陆-幼儿管理-幼儿日常管理-幼儿信息查询-查

看幼儿状态出现(①②③④种)异常。处理方法如下: 异常类型①如幼儿状态显示-省内查重通过,幼儿不会生成学籍号,需要做一下步骤: 步骤1:普通账号登陆-幼儿管理-问题学籍处理-修改-提交 步骤2:审核帐户登陆-幼儿管理-幼儿学籍管理-幼儿学籍审核-选勾幼儿-审核-审核通过-确定-完成. 步骤3:普通账号登陆-幼儿管理-幼儿日常管理-幼儿信息查询-查看幼儿状态。如审核通过就完成了。学籍自动会生成。 异常类型②在一个幼儿园内录了两次孩子信息情况下出现的身份证重复问题。幼儿园普通账号在“问题学籍处理”中保留一条正确条目,其他做删除操作即可。步骤如下: 步骤1:普通帐户登陆-幼儿管理-问题学籍处理-删除---确定. 步骤2:审核帐户登陆-幼儿管理-幼儿学籍管理-幼儿学籍审核-选勾幼儿-审核-审核通过-确定-完成. 步骤3:普通帐号登陆-幼儿管理-幼儿日常管理-幼儿信息查询-查看幼儿状态是否审核通过.通过了就可以生成学籍号. 如状态出现省内查重通过异常类型①的步骤再操作一遍。 异常类型③:如不同幼儿园出现重复问题学籍(异常类型-身份证号重复): 步骤1:幼儿不在园的操作:普通用户帐号登陆--幼儿管理-问题学籍处理-删除-确定.

曲靖学籍管理操作手册(教育局版)

理德e先锋教育信息管理 系统 教育局版使用手册

目录 第一部分系统简介........................................................ - 3 - 1 系统概述............................................................... - 3 - 2 系统结构............................................................... - 3 - 3 功能结构............................................................... - 3 - 3.1 教育局版本....................................................... - 3 - 3.2 学校版本......................................................... - 4 - 4 系统特点............................................................... - 4 -5教育局版本操作说明..................................................... - 6 - 5.1 用户登陆......................................................... - 6 - 5.2学生学籍管理..................................................... - 8 - 5.2.1学生综合信息查询........................................... - 8 - 5.2.2 学生多条件查询............................................ - 10 - 5.2.3 学生花名册................................................ - 11 - 5.2.4 学籍卡查询................................................ - 12 - 5.2.5 毕结业统计查询............................................ - 13 - 5.2.6学生状态查询.............................................. - 14 - 5.2.6学校人数统计.............................................. - 14 - 5.3 教育局管理...................................................... - 15 - 5.3.1 日常管理.................................................. - 15 - 5.3.2 学生信息统计.............................................. - 18 - 5.4系统管理........................................................ - 26 - 5.4.1 基础信息.................................................. - 26 - 5.4.2 用户管理.................................................. - 28 - 5.4.3 部门管理.................................................. - 32 - 5.4.4 个人用户信息.............................................. - 34 - 5.4.5 新闻管理.................................................. - 34 - 5.4.6 数据维护.................................................. - 36 -

最新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相关问题处理办法

细化学籍号相关规定 1.建立正式学籍号定期下发机制 将未分配正式学籍号的学生数据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通过后分配“G”字头正式学籍号,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通过学籍系统下发。对于没有提供身份证号但查重没有问题的学生,分配“J”字头正式学籍号。探索允许“J”字头学籍号,在学生补充身份证相关信息并通过查重认证之后,变更为“G”字头学籍号,但保存历史信息。 2.维护“G”字头正式学籍号的 “G”字头正式学籍号通过了全国查重、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等一系列程序的严格检验,是学生身份的标识。原则上不允许删除“G”字头正式学籍号,如涉及问题学籍确需删除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佐证材料报教育部处理。身份证号发生变化的,在通过全国查重和身份比对后,将按照规则变更学籍号,并保存历史信息。 3.“G”字头正式学籍号关键信息修改 “姓名”和“身份证号”是两项关键信息,若需修改,应由学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县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后,重新进行全国查重和身份比对。 4.保障临时学籍号学生的权益 临时学籍号以“L”开头,是每个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之前的必经阶段,是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各地各校在办理有关业务时要对持有临时学籍号的学生一视同仁,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关于非小学一年级新生建籍 全国中小学生原则上应通过与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对接或在小学一年级入学时建立学籍。少数因故没有建立学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每月月末将学生名单按规定的格式提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进行全国学籍查重。查重通过的才能新建学籍,查重不通过的,应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关于转学和毕业后跨省就学业务办理 1.简化转学证明材料 在转学等业务流程中,学籍系统在学校和区县学籍管理员处理环节的基础上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核办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因此,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

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告形式,并将开学通告张贴到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学生分班花名册,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并由学校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转学回执”, 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一并转出,并报区教育部门备案。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插班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 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 3每个学年度开学后要做好学籍变动表、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学校存档、一份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三、休学、复学、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三级甲等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由政府、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其他实施义务教育的办学机构(以下简称为学校)。 第三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学籍管理办法和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技术标准,组织推进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其数据库建设,指导、协调、监督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国家要求建设学籍数据中心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指导二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第五条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要求,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 一1一

检查。 第六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学生学籍 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学籍建立审核、转接批准、数据汇总和上报,指导 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是学生学籍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学籍和学籍档案的建立、日常维护和转接,及时向上一级学籍主管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籍管理情况(对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中小学,上一级学籍主管部门即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于设区的市和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高等学校和其它行政部门及社会团体主管的中小学,上一级学籍主管部门指现在实际对其学生学籍进行直接管理的部门)。 学生学籍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学籍工作的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承担组织和监管责任;学校学籍管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加快推进学籍电子化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建设全国统一的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制订电子学籍管理办法。各省(区、市)应采取措施,确保全国统一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实施。 第二章学籍建立 第九条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应为其建立学籍,申请学籍号。 学籍号具有唯一性,终身不变。学籍号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 一2一

陕西省教育厅学籍系统用户手册

陕西省教育厅学籍系统(学籍管理-学校) 用 户 手 册 2012年3月

目录 第一章学校信息设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学校基本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学年学期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学号学籍号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班级设置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学生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新生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学生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学生数据导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困难补助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 学籍权限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日常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报到注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异动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调班分班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 毕业结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时以通告形式将开学通告张贴到街上及学校附近的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入班学生都无条件地要定案,定案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接任的班主任老师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该班学生花名册,上交学校教务处。 4、学生的学籍卡内容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卡中的填写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一并转出。 2、转入学生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医疗单位的证明),由学 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 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 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 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 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 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注意:期中考试后不再办理休学证明。 四、留级 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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