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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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设财务部,集中核算全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财务管理实行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的集中管理体制。

第三条公司对各职能部门实行经济指标考核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采用借、贷记账法,采用公历年为会计年度,按本公司制订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和成本核算与管理制度正确处理经济业务。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在总经理领导下,具体制订财务会计规章制度,检查落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公司所有者权益,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会计核算办法

第六条会计核算体制。根据十堰市咸兴玻璃钢有限公司管理体制特点,其会计核算体制实行一级核算,公司实行财务集中,透明管理,负责计划及预算的统一管理,负责采购及销售的对外财务收支结算以及其他各项经济业务的核算。

第七条财会机构设置与定员分工。公司设立财务部,定员编制可定3-4人,其中:财务部长一人,全面负责财务部的各项工作;出纳一人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结算中心存款等业务;会计核算人员1-2人,负责各项会计核算。

第八条会计核算形式与方法。会计核算形式与方法,总的原则是: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精神,实行统一规定的“复式借贷记账法”,采用“科目汇总表”记账形式。

第九条会计制度的选用。公司选用《企业会计制度》,具体会计科目使用,可根据公司业务需要选择确定。具体业务的会计分录,按制度规定贯彻执行。

第十条账簿组织体系。公司财务核算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日记账。总分类账和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应选用订本式账簿;其他各类明细账,可选用活页式的账页。

第十一条凭证编制依据与循转程序。一切会计业务的记账凭证,都必须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原始凭证分外来的发票、收据、运单等;自制的有工资计算表,各项补助发放表,材料收发汇总表和销售明细表及成本计算表等内容组成。所有原始凭证,都必须具备书写齐全的发生日期,明细项目内容摘要,数量单价与金额,并有单位公章和经办人员签章。

凭证循转的业务程序如下:

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凭证编号单登记→出纳收付款→返回综合核算并组织记明细账

→综合会计进行作凭证(科目)汇总表→据以记总账→编制月计表(试算平衡表)→总账与明细账核对余额→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记账规则。记账规则内容和重点,主要有下列几项:

一根据规范编制的会计凭证包括收入、支出、转账三种凭证,登记明细账;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根据总账编制科目试算平衡表,以试算平衡表编制会计报表。

二登记账簿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的碳素墨水,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记账,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记账。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时,应使用规范化的软件,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电脑核算的质量。

三各科目明细账,应逐笔序时分账户登记或输入电脑,不得合并加总记账。注意写明记账日期、凭证编制号和摘要内容的真实性。

四现金与银行存款明细账,规定当天发生的业务应在当天记账完毕,并逐日结出余额,现金要当天核对库存。银行存款要在月终后,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发生差额,应查找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十二条会计报表种类与编制,公司财会部门应按月、按季、按年度编制对外会计报表和对内的各种明细报表。

对外会计月报、季度只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年报加编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对内编制的报表,公司财务部门加编企业内部管理用的“产品销售明细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明细表”。

第十三条财务决算年终审计与报表报送。公司的财务决算在年终后,应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审计提出的调账事项,应按会计法规,在报表编制对外报送前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会计报表连同审计报告书,分别报送合资公司各方股东和当地税务机关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第三章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的体制和原则。根据公司体制特点,财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筹资、投资活动的审批决策权由公司董事会讨论批准。具体实施由公司经理或主管财务的经理及财务部长把关执行。

第十五条资金筹集活动的审批。公司因生产经营活动或扩大规模建设引发资金短缺需要向银行贷款时,由公司财会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呈总经理审阅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财会部门按贷款数额和还款期限,办理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手续。

第十六条企业对外投资活动的审批。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发生企业参股投资、联营合资、兼并企业、设立下属企业投资活动等项目,均需进行调查研究,作出可行性投资分析报告,经公司董事会讨论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企业对外作信用担保的限制。本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替其他企业作贷款担保,企

业资产也不得外借他人作担保抵押物,特殊情况需经公司董事会决定批准。

第十八条出纳账、钱与印章管理。公司财会部门的出纳工作,应贯彻“账、钱分管,支票与印章分管”的原则。即出纳员只管钱和现金、银行明细账,不管费用明细账和其他清算科目明细账。出纳员只管支票购入与使用,不管银行支票的印鉴各印章。银行印鉴应备留公司财务专用章,经理章和财会部主管章为有效。支票印章应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掌握审核使用。

第十九条物资采购的资金管理。一切物资采购业务由公司集中统一办理,属于长期固定的供应货物,应订立经济合同,经财会部门审核呈报主管经理批准盖章后执行。

第二十条基建技改工程的资金管理。经公司批准进行的基建工程、维修工程、装修工程及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实行预决算审计制,先审查预算并作为预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图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质证书的社会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按审计报告确定的审计金额,进行工程财务结算。工程预付款要控制最高限额比例,防止超付而发生扯皮、并难于收回资金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一条现金收、付的管理。公司销售货款等现金收入,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内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使用。除差旅费、工资、奖金、各项职工福利补贴等可以发放现金外,其余不得随意使用现金支付。

一切现金收入,必须由财会部门制票入账。不得用公款以个人名义私存,不得设账外现金“小金库”。不得在公司金库内办理或存放私人款项,不得将公款借给个人使用。

第二十二条资金使用的考核检查与分析。公司财会部门对各项资金使用,按经济指标考核办法分解安排,并按期考核检查分析。按年总结经验与教训,揭露矛盾,改进工作,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安全可靠运行,避免造成资金使用中的风险损失。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而非用于出售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也可作为固定资产。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界定。

第二十四条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购建、折旧、出售、清理、报废等事项的核算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或责任单位负责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管理和正常发挥作用。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核算,按原始价值记账,折旧可按“使用年限法”以分类折旧率进行。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需要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及大修理时,由资产管理及使用单位填制申请报告,经归口部门审核报公司财务部办理有关手续。需要签订合同的,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采取复式卡片、台账管理方式:由财务部印制统一的固定资产卡片,每项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须填制一式两份卡片,一份存财务部、一份存资产使用部

门或责任单位。卡片的项目应包括:序号、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折旧年限、年折旧率、月折旧率、购进日期、摘要、制造厂家、原值、净值、存放地方、使用部门、责任单位等内容。财务部和分厂财会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固定资产台账”的内容应与卡片保持一致。

第二十八条需出售、转让或对外投资的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评估净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调账处理。

第二十九条通过建筑、安装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工程竣工后,由公司基建及财会部门,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并委托有工程造价资质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造价进行决算审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手续,填制固定资产移交表,据以处理会计账务。

第三十条用于工程建设的物资,应建立严格的物资管理制度,规范验收入库、出库和领用手续。

第三十一条公司各部门使用或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应建立安全防盗、维修、保养制度并责任到人。

第三十二条每年十一月,由财务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卡片是否齐全,卡片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健全了安全防火、维修、保养制度。执行情况如何,固定资产有无丢失、损坏、闲置等,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对购建的固定资产,因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使用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研究办理追索赔偿的法律手续。因管理不善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报废,有关负责人员要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章存货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存货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及维修而储存的各类物资。包括:库存商品、配套件及辅助材料、包装物、工具、修理用备件等。公司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或已发出未开发票的商品视为公司的存货。

第三十五条各类存货都应严格收、发、存管理,完善入库、领用手续。各个仓库均应建立保管制度和实物明细账卡。

第三十六条存货购入以买价作为实际成本进行核算,进货费用计入商品流通费用或管理费用。

第三十七条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各类存货明细账,如实反映收、发、存的数量,正确核算存货成本。存货发出按先进先出法核算。

第三十八条仓库保管部门应建立明细账,逐日逐笔登记各种存货的收发存余额。每月终了,编制“存货收发结存汇总表”报送财会部门。

第三十九条每年十二月,由公司财务部牵头,安排对各类存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短缺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低值易耗品是指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生产使用的工卡具、量刃具、管理用具、小型检测仪器等。

第四十一条低值易耗品管理实行“按实际需要申报计划,按审批的计划采购,责任到人管理,人为丢失、损坏照价赔偿”的原则。

第四十二条低值易耗品采购和报销程序:

一公司使用部门申报采购计划;

二公司财务部,对需要量和价格进行审核并签署采购意见;

三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分管经理)审批;

四购回后,使用部门按实际采购数量,填写一式两份“低值易耗品活页明细账”,一份交财务部,一份自存;

五公司财务部查验核对后给予报销。

第四十三条“低值易耗品活页明细账”的内容应包括:序号、购买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使用部门、责任人、移交记录等。

第四十四条公司财务部负责低值易耗品明细账监管;公司使用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进行明细账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责任人调离公司或调换工作岗位时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清单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四十五条低值易耗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提供一式两份清单,报有关领导审批,经财务部门核实后,根据清单在原“明细账”上作出记录,使用部门根据财务部门盖章后的清单在“明细账”上记录。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一律交财务部门冲减费用。

第四十六条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的工具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十七条集中购买多次发放的消耗性办公用品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发放部门应建立收、发、存明细账,发放时并由领用人签字。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部,每年十二月对账内低值易耗品组织清点,对账实不符和对丢失、人为损失而短缺的低值易耗品,应由有关责任人赔偿。

第七章合同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凡涉及购买各类存货、销售商品产品、筹资贷款、租赁、委托、建设工程、运输、对外投资等经济活动业务,除即时可结清的以外,都应签订书面合同。所有合同条款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十条公司财务部是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设兼职合同管理员1人。

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

二参与重大经济活动的签约谈判;

三保管合同专用章;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

五建立合同台账并作好发生业务记录,负责档案管理;

六其他与经济合同有关的管理事宜。

第五十一条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般为:在合同双方共同协商或谈判意见一致的基础上,有关业务部门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书——合同管理员对合法性、规范性、价格合理性进行审核——报经理批准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二条签订对外投资合同,须经公司董事会讨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订其他经济合同,须由公司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复代理人签字。

第五十三条有关业务部门的经办人员,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调查对方的资信、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价格及工商登记和签约人的资格、权限等情况。在签订合同时,要向对方单位索要法人代表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十四条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一刻制合同专用章应当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二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员专人保管。

三合同专用章在使用时,必须按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办理,凡是合同盖章的前期手续未履行的,一律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

四每次使用合同专用章都应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十五条合同管理员应建立合同管理总台账,并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有关业务部门应建立分台账,详细登记合同的签订、履行等情况。

第五十六条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合同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文本及与其有关的电报、传真、信函、协议、洽谈协商记录、审批单、实物样品及图象等。

二对方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

三合同专用章使用登记。

四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合同的有关资料。

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将有关资料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存。

第五十七条合同管理员在审核合同时,若认为有必要,可向会计师事务所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咨询。

第五十八条应签订合同而未签订合同的,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第五十九条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超越授权范围对外签订合同。

第六十条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或越权对外签订合同以及草率签订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利影响的,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发票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发票包括: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各类普通发票;

三外购或自制的各类收款收据。(视同发票管理)。

第六十二条公司使用的各类发票,由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日常管理工作(下称发票管理员)。发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一向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并建立登记台账,分类登记发票种类及起止号码和领用人等;

二按规定开具发票;

三按规定发放发票;

四妥善保管发票;

五检查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发票使用情况;

六协调、监督与发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六十三条各类发票由公司财务部发票管理员统一保管、开具。

第六十四条公司各部门所有收费业务,均应向交款人开具发票或收据,所收款项应全额上交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集中统一核算。

第六十五条发票的书写必须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发票上必须列明客户名称、税务登记号码、填发日期、销售商品名称、数量和单价及价税分开的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具体的填写要求以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六十六条发票在填写过程中如有错误,应即行作废。作废的发票必须各联齐备,已撕下的发票联应及时用胶水粘回原处,每联须加盖作废章,并在发票封面上注明作废发票的号码。

第六十七条发票使用人,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使用发票。若发生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谁违反、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第六十八条发票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对发票管理方面的审查验证。第九章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六十九条职工因工出差往返车船、飞机及市内的交通费、住宿费,按附表规定的标准据实报销。

第七十条职工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按实际出差自然天数(包括在途天数和住宿天数)以附表中规定的相应标准给予补助。

第七十一条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可购同席卧铺。

第七十二条如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通舱)超过六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生活补助费15元。

第七十三条凡乘坐火车、轮船,在车船上过夜超过六小时以上的,即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如未乘坐卧铺,可凭车、船票,每人每夜发给15元生活补助费。

第七十四条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而不买卧铺票的出差人员,所节省的卧铺票费,按下列比例补助发给个人:

一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60%发给。

二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票价的60%发给。

三乘坐新型全列空调特快列车,凡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而未买卧铺票的,按此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50%发给。出差住宿、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包干的十堰市以外的每人每天300元,十堰市内的每人每天50元,部门以上负责人每人每天60元。

第七十五条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凡不符合出差乘坐飞机的人员,因故如须乘坐飞机,必须事先经执行董事审批,报销时凭审批单给予报销。未经批准的,超出标准部分自理。

第七十六条职工出差回单位后,五天之内到财会部门报销所借差旅费,同时交回多余借款,否则,财会部门将从本人工资中扣回。

第七十七条职工出差不经公司主管经理同意,无特别紧急任务一般不得乘坐出租汽车,未经公司经理同意,绕道他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第七十八条职工因外出市内办事,不能返回单位或家庭就餐的(指中、晚餐),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经理批准,可按规定标准补助误餐费。

第七十九条因公出国人员的补助标准,按国家财政部92年第十七号(关于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执行。

第十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八十条财务会计档案主要由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组成。此外公司各部门的经济合同、发票、收据,以及与财务有关的制度、规定等,也列入了财务会计档案管理。

第八十一条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及各分厂财会部门负责,财会部门设“财务会计档案室”进行集中管理。并指定专人为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归档、保管和

借阅等工作。

第八十二条会计档案和经济合同,应于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会计档案室的管理员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需按要求填写一式二分的“档案管理移交清单”,管理员对照清单内容验收无误后,在接收人栏内签名,并退回一份交对方存查。

第八十三条档案管理员接收移交的档案资料后,应进行归案、入柜、上架,并编号登记。

第八十四条公司所属单位拟定有关文件、制度和规定,凡与财务会计有关的文件正式发布后一星期内送一份给会计档案室存档。

第八十五条发票与收据的管理,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在会计档案室设专柜保管。

第八十六条已用完的发票、收据存根,使用单位自行整理后交会计档案室,经管理员验收后,装入箱内上封,并双方一起在封条上签字盖章。

第八十七条公司财会人员需查阅以前年度会计档案时,必须先向管理员提出申请,在管理员在场的情况下,在档案室内进行查阅。

第八十八条财会人员需借出会计档案,须经财会部门领导同意,并在”查阅登记薄”上详细填写借出时间、事由、档案资料的名称、册数、归还时间并由借用人签名,管理员核对后借出。借出档案资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特殊情况另行审批。

第八十九条公司非财会人员需查阅会计档案时,须经财会部门领导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在管理员在场的情况下方可查阅。

第九十条公司以外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须持正式介绍信,经财会部门领导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专人协助查阅。

第九十一条查(借)阅者不得对档案资料进行任何改动(包括勾划、涂改),不得拆散原卷册,不得抽撤和销毁档案资料及单据。违者将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查(借)阅者如需对会计档案资料进行复印,必须先征得管理员同意,然后向财会部门领导提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由管理员协助复印。

第九十三条会计档案资料在国家规定的15年保管期内不得销毁。对长期永久保存的档案要单独存放不得销毁。

第九十四条在保存期满时,由档案管理员提出销毁意见,编造档案资料销毁清册,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经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经监督人员在场方可销毁。

第九十五条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和损坏会计档案,违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

第九十六条本办法与国家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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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 1 2 第一章总则 3 一、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4 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司章程和总公司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5 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6 二、本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7 计工作。 8 三、财务部门要依法合理筹措资金,并有效使用资金。既要做到广泛筹集资 金和组织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办公需要,又要降低筹资成本,9 10 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1 四、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明、实行岗位责任制。 12 五、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 13 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14 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 15 16 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17 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18 19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开支,财会人员必须坚持原则, 20 有权抵制并向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汇报。 七、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和主管 21 22 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3 八、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为加快实行全面预算 24 管理办法打下基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25 先进性”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26 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 27 九、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28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 29 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30 (二) 健全计量验收交接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 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31 32 (三) 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处理各种财产 33 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4 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35 十一、收益和成本费用的计算应当互相配比。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和成本36 费用,应在同一个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项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37 38 十三、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变,如有39 改变,应经总经理室、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批或备案。 十四、财务经理以外的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财务经理派 40 41 人员监交,财务经理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派人员监交,42 在移交过程中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十五、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加 43 44 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未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意,其他部门人员和外来人员

企业会计制度

珠海市飞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参考Word)

]《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 4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比较《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有利于掌握这两个会计制度的异同,更好地在小企业落实《小企业会计制度》。 相同方面 (一)制定依据相同 《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要求相同 《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都要求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相同 《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都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四)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相同 《企业会计制度》总则第11条和《小企业会计制度》总说明第11条都要求企业遵循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 (五)会计核算方法基本相同 1. 会计科目设置基本相同。《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了85个一级科目,《小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了60个一级科目,其中有58个一级科目与《企业会计制度》的不仅名称相同,而且核算内容也基本相同。 2. 会计核算方法基本相同。如资产计价方法都以取得时发生的货币支出,或以形成前所发生的料工费支出,或以换出非货币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或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都要计提减值准备,并且估计资产损失的方法也相同。资产增减,负债增减,所有者权益增减,收入的分类及其确认,费用的分类归集,利润形成等的账务处理基本相同。 3. 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基本相同。如都要求定期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同时提供会计报表附注,但《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内容相对更为简化。 不同方面

企业会计制度2001

《企业会计制度2001》中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同时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根据上述规定,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时,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将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特别是“可变现净值”是本次会计制度修订过程中首次出现的概念,它是一个很缺乏可操作性的概念,它对于财务人员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同时《企业会计制度》制定了众多的存货项目,在期末时对单个的存货项目计算其可变现净值,将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以原材料为例,“估计售价”可以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考虑原材料的可使用程度合理确定,这个确定的过程不可避免地要带有很大的主观性,而“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则很难进行合理的确定。同时由于一些大中型企业对存货一般按计划成本进行核算,因而在分项确定其历史成本时还要对材料成本差异进行合理的分配。“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都与此相类似。在工业企业中,这几类存货种类繁多管理也最复杂。因而笔者认为,“可变现净值”在会计工作实务中缺乏可操作性,也极大地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根据几年来H股上市公司及境内上市公司的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在我国现阶段可参照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先将存货按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再按不同类别对个别存货计算账龄,根据不同的账龄考虑存货的残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某些特殊的存货(如由于技术进步或由于更改工艺路线不再使用的存货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计提不同种类的特殊准备。 譬如:对于一般性的存货,可按如下账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月至6月计提1%,6月至12月计提2%,1年至2年计提5%,2年至3年计提10%,3年至4年计提30%,4年至5年计提50%,5年以上计提80%。对于一般性存货并不计提100%的存货跌价准备,

新企业会计制度

[标签:标题] 篇一:新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对比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会计科目适用范围说明顺序号编号名称 一、资产类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1 1001 现金不变 2 1002 银行存款 2 1002 银行存款不变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新增 4 1011 存放同业银行专用新增 5 1015 其他货币资金 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不变 4 1101 短期投资分拆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更名 6 1021 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新增 7 1031 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新增 8 1051 拆出资金金融共用新增 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 10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共用新增 11 1121 应收票据 6 1111 应收票据不变 12 1122 应收账款9 1131 应收账款不变 13 1123 预付账款12 1151 预付账款不变 14 1131 应收股利7 1121 应收股利不变 15 1132 应收利息8 1122 应收利息不变 16 1211 应收保户储金保险专用新增 17 1221 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新增 18 1222 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新增 19 1223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新增 20 1224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新增 21 1231 其他应收款10 1133 其他应收款不变 22 1241 坏账准备11 1141 坏账准备不变 13 1161 应收补贴款取消 23 1251 贴现资产银行专用新增 24 1301 贷款银行和保险共用新增 25 1302 贷款损失准备银行和保险共用新增 26 1311 代理兑付证券银行和证券共用新增 27 1321 代理业务资产新增 28 1401 材料采购14 1201 物资采购更名 29 1402 在途物资新增 30 1403 原材料15 1211 原材料不变 31 1404 材料成本差异18 1232 材料成本差异不变 32 1406 库存商品20 1243 库存商品不变 33 1407 发出商品新增

新的企业会计制度

新的企业会计制度 国资委要求国有企业在XX年1月开始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上市公司实行该制度后引起的减值风暴.因此有专家预计,“新制度将会使一大批国企失去存续经营能力,退出市场.”本文就实施新《企业会计制度》后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作了深入的分析. 财政部制定并颁布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旨在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该制度特点:一是打破行业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界限,建立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并在此基础上对特殊业务的核算办法进行规范(如工交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商品购销存核算办法、进出口业务核算办法、房地产商品开发核算办法等);二是兼顾小规模企业不对外直接筹资的特点,制定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三是考虑到金融性企业经营的特殊性,制定金融性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该制度实施后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新《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企业必须计提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即: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又称“八项准备”).这些准备的提取,首先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企业的利润将大幅下降;其次是由于目前除上市公司外,大部分企业仅计提了坏账准备和商品削价准备,其它各项准备均未提取,企业存在大量的减值资产,八项准备的计提将使企业资产减少,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很大影响,在实施新制度初期,表现特别明显. (二)待处理财产损失不许跨年挂账,开办费、递延资产等费用性资产项目的取消,也将直接冲减企业利润,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细则 发票管理制度 1.建立发票领用登记薄,领,用,存做好登记。 2.对购入发票在使用前要编号记册,经常检查库存发票,做到账票相符,妥善保管。3.对已使用的发票,套逐项检查,是否有漏填的,已作废的是否盖有作废章及短页的情况,月末并装订成册,归档。 4.填开发票,按照税务局有关规定逐项填写。 5.丢失发票要承担罚款等规定责任。 6.及时上传,读入无误后,保证票和帐表相符。 7.每月按相关规定购入发票,发票填开按标准流程进行,月末在税务软件上打出详单,并逐一检查。整套税务资料归集整理,保管完好。 印章管理 1.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 2. 公章,法人章,有关个人印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保管,发票专用章由购票人保管。 3. 公章:领用公章必须经过总经理的同意后方可办理,同时做好登记手续,确保安全使用。 现金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做到日清月结,现今账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库存限额掌握在 不超过限额标准。 2. 一切支付现金,原始凭证均须有经办人签章,负责领导批准签字方可支付报销。 3. 差旅费及暂借款费用必须在返回三天内报销,手续结清,不得拖欠。 支票、银行结算管理制度 1. 领取支票必须经负责人同意,领取人签字,写单位、时间、用途等。 2. 银行转帐支票是付款单位通知银行支付款项的凭证,开具支票要正确书写,字迹清楚, 盖有专用章后生效。 3. 杜绝空头支票,违者重罚。 存货管理制度

1. 存货范围: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商品 2. 各种材料商品每月盘点一次。 3. 月度遇到盘盈盘亏由负责管理的人员查询,由领导签字审批核实后按财务规定调整账目。 4. 各项盘点工作要认真准确,不得弄虚作假,要实事求是。 企业资产增值保值制度 1.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 2. 加强财务管理,做好财务收支计划,进行会计核算,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财产,努力提高 效益。 3. 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定期或不定期调查实物,做到账物相符。 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员随所管理的材料,产品,物品,必须妥善保管,材料,产品入库必须做到手 续齐全,认真点验。 2.材料产品入库后要根据凭证按照品名规格等项目及时记账,账簿管理的类别要与会计账 簿口径一致。 3.实物要加强管理,摆放整齐,保证安全。 4.仓管人员做到:一知,知道各种材料产品的储备数。 二懂,懂得商品的管理要求和用途。 三一致,账账,账物,要一致。 四清,商品所放地点要清楚,做到心中有数。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固定资产是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根据有关规定我公司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 值为2000元人民币以上同时具备这两条的为固定资产。 2. 固定资产按类分别设立账簿,包括固定资产的名称,编号,原值,折旧额等,并进行核 算。 3. 按规定计提折旧。 4. 折旧方法:直线法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 规定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 12。 月折旧额=(年折旧率/ 12)* 固定资产原值。

财务会计制度(新公司税务报到用)

财务会计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会计制度,规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二条公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第三条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四条公司适用权责发生制,采用借贷记账法,使用记账凭证,记账文字为中文。 第二章 资产 第五条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六条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七条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八条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 (二)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三)出售短期投资,出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第九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发生额入账。 第十条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公司会计制度

公司会计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适应发展的需要,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核算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三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会计人员签名并盖章。 第四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二、财务机构设置及会计岗位责任制 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置财务科,配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合格的会计人员2名,出纳1名,会计1名。其中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兼管公司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培训会计人员。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钱帐分开。 2、出纳人员逐日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严格现金收付范围,不坐支、不白条或借据抵充,不挪用现金。 (二)银行结算制度 1、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办法》规定。不出租、出借帐户;不签发空白、空头支票。 2、出纳人员逐日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并按月调整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支票管理

①支票领用需本人填写支票审批表,并由上级主管及经理签字。 ②支票签发时要登记支票领用簿,注明签发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限额,谁领用谁签字。 ③印鉴、支票分开保管。 4、作废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妥善保管。 四、费用开支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费用开支计划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必须在年底根据下年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费用开支计划,由财务部汇总、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即为公司下年的费用开支计划,并下达各部门费用开支指标。 第二条公司同时授予部门经理对计划内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 第三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留有弹性,并根据实施情况调整或变更授权。 第二章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一条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内审批程序为: 1.费用由当事人申请; 2.部门经理审查确认; 3.财务部门审核; 4.授权分管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凡公司计划外开支,一律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行政费用管理 第一条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报销手续: 1.行政部根据计划统一采购、验收、入库,根据发票、入库单报销。 2.各部门急需或特殊的办公用品,经批准,可自行购买: (1)单价在50元以下,或总价在200元以下,部门经理批准; (2)单价在50元以上,或总价在200元以上,总经理批准。 购买后,提交发票、实物,经行政部查验入库单及入账报销。 第二条交通费报销: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和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 反映、监督、分析财务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对公司内部领导和社会中介机构(财政、税务、银行、工商等)部门了解,检查 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总监、会计和出纳三人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务有关事项,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总监负责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 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 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制定合理的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五)合理使用公司的有效资产,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保障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 完整; (四)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税收及各种管理费用; (六) 充分协调公司内外部的关系; (七)

六)承办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 确,帐目清楚,按期结帐;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 况,挖 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财务总监提出合理化建议,当 好公司的参谋; 监督产品销售价格的执行; 严格审核报销的原始凭证,控制不合理的费用支出;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 按期完成记帐、登帐过程,及时核对总帐与明细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 符;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 得以白条抵押现金;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一切付款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 生效;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及公司内部员工报帐工作,配合其他会计做好各种 帐务处理; 认真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做到日清月结,银行存款余额每月 同银行对帐单核对,编制好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按期编制工资表及支付员工的工资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会计核算年度自公历 1月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四) 五) 七)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交付的其他工作。 四) 五)

企业会计制度2020

企业会计制度2020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会计制度,为大家搜集了一篇“企业会计制度2020”,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六)企业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应按短期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拟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待处置时按处置长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最新一般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一般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司章程和总公司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财务部门要依法合理筹措资金,并有效使用资金。既要做到广泛筹集资金和组织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办公需要,又要降低筹资成本,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明、实行岗位责任制。 五、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开支,财会人员

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抵制并向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汇报。 七、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八、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为加快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打下基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先进性”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 九、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二) 健全计量验收交接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三) 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处理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费用的计算应当互相配比。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个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项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十三、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

最新企业会计制度

最新企业会计制度 最新企业会计制度 2015新企业会计制度 2015新企业会计制度时间:2015-03-06 08:10 阅读:2027次 第1篇: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企业会计标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规范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会计应当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等。年度和中期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货币计量为基础,以综合反映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的财务结果与影响。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www.)。本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和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 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条会计如实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满足有关各方的信息需要,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并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第十一条企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可靠。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一、总说明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当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三)对于会计科目名称,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在不违背会计科目使用原则的基础上,确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科目名称。 (四)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当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五)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六)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需要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企业,还应当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中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反映两个年度或者相关两个期间的比较数据。 (七)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做到内容真实完整,说明清晰,便于理解。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以及不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和运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 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等,除特别重

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司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岗位设置为:部长、主管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 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新企业会计制度科目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附:科目解 会计表注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 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 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 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 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1131 应收股利企业应该收取的现金股利或者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 金股利或者利润。 1132 应收利息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等应该收取的利息。企业购 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1221 其他应收款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等以外的其 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1231 坏账准备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1321 代理业务资产企业因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而形成的资产,包括受托理财业务进行的证券投资和受托 1401 材料采购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的材料的采购成本。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者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但尚未验收入库 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

我国现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详细讲解

第一章总论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提高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的呼声日见强烈。为此,财政部总结了1993年以来会计改革的经验,在企业会计准则、行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为建立健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2004年6月正式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执行。该制度中的小企业是指“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中“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情况;“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于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 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本制度规定条件的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有条件的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节《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及制定原则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一)不对外筹集资金 “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企业,但不包括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情况。对于对外筹集资金的企业,由于公众对其会计信息的需求程度远高于不对外筹集资金的企业,所以对外筹资的企业不能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而应该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经营组织可分为非企业法人和企业法人组织,《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小企业主要是指企业法人组织。 (二)经营规模较小 “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于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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