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乡土中国》赏析 详细

费孝通《乡土中国》赏析 详细
费孝通《乡土中国》赏析 详细

费孝通《乡土中国》赏析

费老离开尘世已有经年。华文出版社出版的“东方赤子·大家丛书”中曾有《费孝通卷》,卷中有《乡土中国》。书的封面印有费老的头像,雍容富态,宛若活佛。记得第一次从图书馆借来此书时,塑封的书皮已是纸膜两开,鼓皱纵横,足见阅者甚众。

依然记得初次的阅读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根本就没有我预想中读名著的那种惬意。《乡土中国》中的第一篇《乡土本色》,让我找不着感觉。文章一开始就是: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的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乡土本色》)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开门见山,突兀其来,已让我猝不及防。接着的叙述我感到了一种不畅:“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一句中用了两个“上”字不说,而且“社会”用了“长出”来表述,且加了“曾”来限定。这段让我头疼的文字后,正想看这“很特殊的社会”特殊在哪儿,不料文章按下不表,笔锋一转,“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并说“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然后娓娓叙述乡下人的土气、泥土、种地和“向土里讨生活的传统”。由种地而农业,“农业和游牧业或工业不同”,由于“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侯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读到这里,我的感觉是在看一篇散文或者随笔,这与我几乎成型的对学术论文的看法相去甚远。该文随后论及并提出一个在学界影响很大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又以社会学为据将社会两分为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后,进而指出,“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

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因此说,“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不但是一个“熟人社会”(日子久了可以用脚步声来辨别来者是谁),“他们对物也是‘熟悉’的。一个老农看见蚂蚁在搬家了,会忙着去田里开沟,他熟悉蚂蚁搬家的意义。”

接上读《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虽然文中有一段吸引了我: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能或缺的生活基础。”(《再论文字下乡》)

但,这段文字并没有改变我是在看一篇娓娓道来的散文或者随笔的印象。说实话,读到这里,我心里有了不小的失望。

再读《差序格局》和《系维着私人的道德》,竟在不知不觉中读完。我有一种被什么东西缓慢而深沉击中的感觉,又恰似步入王维诗句的境地: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百感交集。我像是被一位平和的长者引领,途经田园平淡的景致:杨树一两株,农舍三五间。其间的泥土、乡下人和“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以及新垦地,无不构成乡土本色。渐行渐远。不知不觉步入佳境。恍如隔世。“忽如一夜东风来,千树万树

梨花开”。我欣喜不已。仰望引领者,一如仰望星空。他目光充满慈祥,久远、澹定然而犀利如电:

“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差序格局》)

我一度人云亦云,认同世界上所有的比喻都是蹩脚的断语,见到费老此处的比喻,方觉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费老将“差序格局”这么抽象的大理通过妙喻阐发得如此明晰,虽是对中国传统文化深刻洞察的神力,但也有妙用比喻之功。而这里的“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喻指西洋社会的“团体格局”中的个人。“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每一根柴也可以找到同把、同扎、同捆的柴”。又说,“我用柴来比拟,有一点不太合,就是一个人可以参加好几个团体,而好几扎柴里都有某一根柴当然是不可能的,这是人和柴不同的地方。”既是一个叙述者,又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用喻而不为喻所限。对中西差序格局总揽比较后,依然用比喻进一步阐释传统中国的差序:

“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差序格局》)

接着淡淡地说:“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了。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波纹的差序。”然后总结一语:“伦是有差等的次序”。力透纸背。既然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那么,作为圣人的孔子又是如何论述的呢?

“孔子最注重的就是水纹波浪向外扩张的推字。他先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本立而道生’。‘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从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是一条通路。中庸里把五伦作为天下之达道。因为在这种社会结构里,从己到天下是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所以孟子说他‘善推而已矣’。”(《差序格局》)

儒家人伦的一切价值原来是以“己”为中心的。这一似乎神圣而庞大的体系,被费老冷眼轻轻觑破。到此还不够,进一步,要给这种人伦打上新的标记:“这并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再进一步:“自我主义并不限于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的杨朱,连儒家都该包括在内。杨朱和孔子不同的是杨朱忽略了自我主义的相对性和伸缩性。他太死心眼儿一口咬了一个自己不放;孔子是会推己及人的,可是尽管放之于四海,中心还是在自己。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是所,而众星拱之。’这是很好一个差序格局的譬喻,自己总是中心,像四季不移的北斗星,所有其他的人,随着他转动。孔子并不是耶酥,耶酥是有超于个人的团体的,他有他的天国,所以他可以牺牲自己去成全天国。孔子呢?不然。”这种精到,非大家无以至。接上,一言以蔽之:“孔子的道德体系里绝不肯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层层推进,在让我们感受到作者深厚的文化底蕴的同时,信服文中新立的“差序格局”这一核心论点。心平气和的叙述间,没有一丝半点卖弄。就像鲁迅说的“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

由于“差序格局”形成的推浪形式模糊了群己的界限,所以在这个富于伸缩、能放能伸的社会网络里,又有内向和外向的路线。正因如此,“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是公的。”而群己界限的模糊,一方面与西洋把权利与义务分得清清楚楚大异其趣,另一方面,铸就了国人只能“克己”而

无法“克群”,也就不能“使群不致侵略个人的权利”。这就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个体的权利和地位剖析得入木三分:以己为中心的结果是“群”侵害“己”致使“己”的迷失。由源头而根本,实为高论。此时此境,只有借用诗人袁可嘉写“母亲”的诗句才能表达我的感受:

面对你我觉得下坠的空虚/像狂士在佛像前失去自信/书名人名如残叶掠空而去/见了你才恍然于根本的根本。(袁可嘉:《半个世纪的脚印》)

由不懂到诚服,我从未有过如此的阅读经历。往下看,继续我的奇妙之旅:

既然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机构是一种“差序格局”,那么,其背后是什么呢?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而“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之,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所以,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实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我资质鲁钝,这切脉如此之准,不知是否就是到现在还挂在普通民众口头、实质已经浸透到骨子里并形成一种法律意识的“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病根?费老接上说:“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由是观之,综观当下诸多现象,进入21世纪依法治国的中国,从骨子里似乎还是一个乡土社会。

掩卷思量,觉得应回头重读。再读,唏嘘不已。第一篇《乡土本色》,娓娓叙来,聊家常似的。但个中的内敛、节制、火候、分

寸以及从常见的泥土、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到种地而农业,到熟人社会以及陌生人社会的延展、演绎与中心观点的确立,是那么不动声色!这大致就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境界吧?不。费老的文章是泥土的,因而是厚重的。清水芙蓉,太轻飘。我之所以第一遍阅读时找不着感觉,大概是看惯了眼下被称之为论文的东西与费老的论文相距甚远的缘故吧。

我不禁感慨,我们眼下看到的被称为学术论文的东西,究竟有多少个人独到的见解,又有多少是从深层次作了思考的,或者是从中国国情开掘出来的?卷帙浩繁中,真正不是文字垃圾的又有多少?很多浮泛或者伪装得“深刻”的论文,假如拆去了包装,没有一点货真价实的东西。更有甚者,最多也就是一种译介,却非要改装成自己的学术成果,还要把自己打扮成学术大师的样子,说着似是而非、言不由衷甚至连自己也不大明白的“学术语言”,故弄玄虚,欺世盗名。明知自己没有点石成金的指头,只好把业已公认的大师的东西打造成金牙,戴在嘴头,聊以自眩,借以唬人,欺名盗利,顺便还考校一下人们的智力,可谓一石多鸟。至于这些东东究竟谁看,是否看得懂,会不会“水土不服”,引进的价值何在,是已被人家丢弃的洋垃圾还是洋古董,于我何益,等等。在所不问。不仅如此,倘若有人竟敢冒被人斥为“弱智”的险以及不怕被贴上目光如豆的“实用主义”标签的话,这类让人啼笑皆非的东东还会长期存在,甚至大行其道。这,才叫学术的悲哀。想想看,假如把费老的《乡土中国》也如此包装一番,那不就成了留着长辫、叼着水烟袋又西装革履的怪物了吗?《乡土本色》内中充盈的不但是地道的中国味儿,就连语言也是本乡本色的。再琢磨我一开始读着不大顺畅的表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这两个“上”字,才把文意给说清了。基层和基层上不大一样,而“比较上”才有近百年东西方的不同。至于“长

出”一词就更绝了,有如庄稼从泥土里长出一般妥帖的感觉。而这种感觉的背后蕴藏了一种无与伦比的力量。

我在续读中寻找,这种力量,究竟是什么?

针对中国乡土社会里有没有团体的质疑,费老通过《家族》作了甄别:“家族在中国的乡土社会里是一个事业社群”而非西洋“团体格局”中的团体。“凡是做事业的社群,纪律是必须维持的,纪律排斥了私情。”在乡土社会,“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而了解就是由于熟习所引起的亲密感觉。亲密感“它是契洽,发生持续的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歌哭哀号是激动时不缺的配合。”由于乡土社会是男女有别的社会,“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因此,“也是个安稳的社会”(《男女有别》P.149)

谈到秩序,不能不谈《礼制秩序》。在这篇文章里,费老在1948年对“人治”与“法治”的见地,与时下的讨论相比,让人折服:

“普通常有以‘人治’和‘法治’相对称,而且认为西洋是法治的社会,我们是‘人治’的社会。其实这个对称的说法并不是很清楚的。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礼制秩序》)

时下法治和人治之论正热,但法治之“法律至上”似乎就是法律本身的统治,生怕一沾着“人味”就不是法治了。老实说,这样的论者除了按图索骥完成论文或者所谓的著作外,其实压根儿就不懂法治与人治的要义。让人惊叹的是,费老举重若轻不仅界分了人

治和法治这样重大的命题,而且注意到了法治也“还得靠人来执行”,注意到“法官的解释的对象虽则是法律条文,但是决定解释内容的却包含很多因素,法官个人的偏见,甚至是否有胃病,以及社会的舆论都是极重要的。”

想想,能有比这更简练如金,明白如话,却又洞明犀利,激发我们思绪川奔的论说吗?当下发生的业经媒体报道出来的许多案例,就极其生动地印证了费老洞见的穿透力:法官面对的是同一事实,执行的是同一部法律,却因法官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裁判结果;还有,近年很多案件的一波三折,也印证了费老的洞见。其实,即使是依法而治,如果忽略了人的要素,往往会舍本逐末。当下大规模的立法过程中,就忽视了所立之法在实际运行中的人的因素。严肃执法的重要成为一个人人似乎都明白但又熟视无睹的顽症:“由于立法时代中执法的不到位,一方面消解了立法带来的积极成果,另一方面让人们从心理上怀疑法律本身的权威,失却了对法律的信任。”而人们“对法律失望造成的心理‘塌陷’,如要对其进行修复,那将是另一条看不见的万里长城。”尤其是,忽略了人的因素的所谓法治,即使所立之法是良法,也会造成恶性循环。因此:

“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礼制秩序》)

此论可谓深中鹄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但“礼治社会并不是指文质彬彬,像镜花缘里所描写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礼并不带有‘文明’或者‘慈善’或是‘见了人点个头’、不穷凶极恶的意思。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费老举例说,印度有些地方,丈夫死了,妻子得在葬礼里被别人用火烧死,这是礼。在缅甸有些地方,一个人成年时,一定要去杀几个人头回来,才能完成为成年礼而举行的仪式。再如,杀人祭旗,那是军礼。

那么,礼和法又有什么不同呢?“礼和法不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而“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由于经验后人可以通过学习习得,所以,“文化本来就是传统”。久而久之,有效的经验会形成一种传统。

“像这一类传统,不必知之,只要照办,生活就能得到保障的办法,自然会随之发生一套价值。我们说‘灵验’,就是说含有一种不可知的魔力在后面。依照着做就有福,不依照了就会出毛病。于是人们对于传统有了敬畏之感了。如果我们在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加推究,只按着规定的方法做,而且对于规定的方法带着不这样做就会有不幸的信念时,这套行为也就成了我们普通所谓‘仪式’了。礼是按照仪式做的意思。礼字是从丰从示。丰是一种祭器。示是指一种仪式。”(《礼制秩序》)

原谅我照录这么多的原文,文中的精到,不照录就无法传其神髓。进一步,费老甄别了法律和道德与礼三者的不同:“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而“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那么,礼呢?“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因此,“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否则,就得用法治。因之,法治和礼治是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情态中。礼治与人治的主要不同是,前者以个人好恶来统治,而“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我读到这里,已无法用自己的语言表达我的惊叹。法律、道德和礼三者的关系,“中士”用一本专著阐释,恐怕也未必说得如此透辟。石破天惊。是啊,那是唐代李贺的《李凭箜篌引》中的诗境:

女娲炼石补天处,石破天惊逗秋雨。

由于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因此,“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在旧小说上,我们常见的听讼,亦称折狱的程序是:把‘犯人’拖上堂,先各打屁股若干板,然后一方面大呼冤枉。父母官用了他‘看相’式的眼光,分出那个‘獐头鼠目’,必非好人,重加呵责,逼出供状,结果好恶分辨,冤也伸了,大呼青天。——这种程序在现代眼光中,会感到没有道理;但是在乡土社会中,这却是公认正当的。”(《无讼》)

而“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这种洞察,非吃透中国传统者不能道,非大家不能道。试举一例:苏力是我尊敬的法学教授,《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爷的悲剧》是他比较有名的一篇论文。姑且不说文中诸如“我将依据我的知识从我的传统来作出判断”这样的调子中传出的张扬,也不说“不把自己的观点视为一种永恒的最终的真理,因此总是希望为他人立法”的自负,就是文中的用词,也很“隔”。如“秋菊的困惑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制度供给的问题:制度供给的不适用,‘产品’的不对路。……”就看“产品”一词,虽是管中窥豹,亦可见一斑,与费老的乡土中国中整个浑朴天成的文句有很远的距离。

费老以例举的方式体会了孔子说“无讼”时的神气后认为,“中国正处在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原有的诉讼观念还是很坚固的存留在广大的民间,也因之使现代的司法不能彻底推行。”对这一现状,费老再次以实例剖析:有个人因妻子偷了汉子打伤了奸夫。在乡间这是理直气壮的,但是和奸没有罪,何况又没有证据,殴伤却有罪。有位兼司法官的县长问费老,他怎么判呢?因为这位县长更明白,如果是善良的乡下人,自己知道做了坏事决不会到衙门里来的。这些凭借一点法律知识的败类,却会在乡间为非作恶起来,法律却要保护他。费老剖析到:

“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端却已先发生了。”(《无讼》)

妙哉,至论!

行文至此,我该打住了。不仅在于篇幅的限制,主要是因为我的学术准备在法学领域(还是其中的一部分),无力解读费老余下的华章。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如《无为政治》中基于社会冲突和社会合作分出的横暴权力与同意权力及其分析,接着在《长老统治》中,阐述了社会继替过程里发生的教化性的权力(也称“长老权力”);在《名实的分离》中阐发了第四种权力即“时势的权力”。在《血缘和地缘》中指出:“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世界上最用不上意志,同时在生活上又是影响最大的决定,就是谁是你的父母。”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是从商业社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另外,其间对“人情”的分析,精彩绝伦:

“亲密社群的团结性就依赖于各分子间都相互的拖欠着未了的人情。在我们社会里看得最清楚,朋友之间抢着回账,意思是要对方欠自己一笔人情,像是投一笔资。欠了别人的人情就得找一个机会加重一些回个礼,加重一些就在使对方反欠了自己一笔人情。来来往往,维持着人和人之间的互助合作。亲密社群中既无法不互欠人情,也最怕‘算帐’。‘算帐’‘清算’等于绝交之谓,因为如果相互不欠人情,也就无需往来了。”(《血缘和地缘》)

在《长老统治》中,对人寄寓于世界是“逆旅”的趣谈,都让人叹服。而下面的议论,如同白话:

“用筷子夹豆腐,穿了高跟鞋跳舞不践别人的脚,真是难为人的规律;不学,不习,固然不成,学习时还得不怕困,不惮烦,又非天性;于是不能不加以一些强制。强制发生了权力。”(《长老统治》)

看,在浅近的、近似闲聊的过程中,突然一转:“强制发生了权力”。这样的精彩在费老的文章中俯拾皆是:例如,“面子就是表面的无违”(《名实的分离》);“自觉的欲望是文化的命令”(《从欲望到需要》)。

大匠不凿。我豁然醒悟了费老文章的力量,这是一种浅近的力量!这种力量简直就是“一雨普滋”般平常,但却使“千山秀色”!我的心中充满了顿悟的感恩与喜悦。

这种喜悦是一种纯然的喜悦,醍醐灌顶,流布周身。这种力量是一种浅近的力量,信手拈来,皆成至理。惟其文浅近,炉火纯青,才能毫不矫饰,历久弥真;惟其人洞悉古今,学贯中西,体察备至,达于化境,方能如道家常。

与其说我很晚才读费老文章是一种惭愧,不如说是一种幸运。因为大家的文章,尤其是这种深邃得浅近的文章,在没有足够的生活历练和一定的知识准备时阅读,很可能会大不以为然,甚至大笑而置之。用老子的话说:“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老子:《道德经·大器晚成》)。是啊,没有历练时读费老,不大笑就不是他的《乡土中国》。

解读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姓名:杨瞻菲 学号:S2*******

《乡土中国》解读 内容摘要:《乡土中国》是费孝通的代表作之一,通过对《乡土中国》的写作背景目的,特点,内容,意义的解读,让我们更能加深的对它的理解 关键词:乡土社会格局 报告主线:通过《乡土中国》的内容,了解自己社会本身的特殊性,本民族文化传统,本国国情。 正文结构: 引言:大家都读过费孝通的这部著作了,通过阅读让我们了解了乡土社会,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作者本人。 一、写作背景和主要目的: 1、写作背景: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内容整理结集而成的,全书主体共十四篇文章站在上个世纪四年年代,了解了那时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中国。一个以农业这种生产方式为基础而产生的聚居,由于聚居,便会有群体间“熟习”的关系;这种“熟习”再联结血缘与地缘等因素,乡土社会的结构才会是“差序格局”;因为“熟习”和“差序格局”,所以维持乡土社会结构的就必然是“礼治秩序”;乡土社会的本色——经验性社会有决定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缓慢的。。

2、主要目的 《乡土中国》成书缘由正如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中所说,他是想借“乡村社会学”这个讲台来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 二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乡土社会 乡土社会是在自然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自然而然形成的以家族为基本生产和生活单位的社会大结构。(结合特定的领域,特定的社会,特定的文化或特定的民族)从基层上看,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而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手段。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珍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人,无疑是土地。 作者首先是从中国社会的基层入手,一语道破中国乡土社会的乡土性,所谓乡土就是指进行小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村,那里居住着中国绝大多数农民,他们黏着土地,与土地相依为命,在辛勤劳作的耕耘下,靠大自然的风调雨顺来获得生存的基本手段,古谚语“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典型的描述了乡土社会对大自然和客观环境的依赖。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有几点,无论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 (二)乡土社会的特点 1、等级性:差序格局 作者通过比较中国社会和西洋社会,认为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就好像捆柴一样,而中国的社会格局犹如石头丢进水面泛起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是一个差序格局。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个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即每个人的网络,都有个自己在作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一样,网络的范围,依中心势力的大小而定,具有伸缩性。 2、血缘性:乡土社会以血缘为基础构造 在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力。

《乡土中国》费孝通——读书笔记摘抄

《乡土中国》 《乡土本色》 1.从土里长出过光辉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2.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 3.耕种活动既不向分工专业方向发展,农业本身也就没有聚集许多人在一起的需要了 4.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5.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 6.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原则 《文字下乡》 1.教授们的孩子并不见得一定是遗传上有什么特别善于识字的能力,显而易见的却是有着易于识字的环境 2.文字本身比较易于走样,所以需要文法和艺术来否定和限制词,字之间的意思 3.因此在每个特殊团体的中,必有他们的特殊语言,有许多别种语言所无法翻译的字句 4.人的学习是向一套已有的方式的学习,唯有学会了这套方式才能在人群中生活下去——社会共同的经验积累,也就是文化 5.无论如何记忆并非无所为的,而是实用的,是为了生活 6.只有在轶出于生活常轨的事,当我怕忘记时,方在指头上打一个结 7.乡土社会用不上常态曲线,而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套 《差序格局》 1.这里所谓的“私”的问题却是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样划分的问题

2.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真是天下可成一家 3.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 4.西洋社会不是人情冷暖的问题,而是权利的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 5.在差序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 6.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额,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7.西洋社会,在私有的父亲外必须有一个更重要的与人相共的“天父”,就是团体 8.仁这个观念只是逻辑上的总合,一切私人关系中道德要素的共相 9.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 10.在差序格局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11.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 12.家必须是延续的,不因个人的长成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男女有别》 1.感情通常发生在新反应的尝试和旧反应的受阻情形中 2.从社会关系上说感情是具有破坏和创造作用的,感情的激动改变了原有的关系,这也就是说,如果要维持固定的社会关系,就得避免感情的激动

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所讲的是关于“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整本书并不是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具体描写,而是通过举例和论述提取了一些简短精炼的概念。 整本书我觉得可以分为4个部分:(1)——(3)为第一部分,(4)——(6)为第二部分,(7)——(11)为第三部分,(12)——(14)为第四部分。 第一部分:“熟悉”的社会,“熟悉”的社会不那么需要文字。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全篇从“土气”一次开始,在最开始就说明了乡下人离不开土地,而正因为世世代代与土地相伴,乡下人也沾染到了属于“土气”中的朴实踏实的特性,就像文章中说:“‘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 因为土是乡下人的命根,离不开不变动的土地,当然就会有“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在一个不流动的空间中,造成了乡村一定程度的孤立和隔膜,因此中国的聚村而居的情况普遍存在,文章页指出了聚村而居的原因,每家所耕田面积小,需要水利,为了安全保卫,土地平等继承等原因都促成了聚村而居的现象。当然,这种聚村而居的,也形成了乡村内部社会的相熟,“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面对熟悉的人当然会有一定程度上的信任,而一个拥有土地般质朴特性的人又常年与自己熟悉的人在一起,当然会格外的信任和心安。 而文字对于乡下人的意义,可能并不像城里人那样重要,因为在乡下,每个人每天见到重复的信任的人,做着一些与文字无关的事情,当然就不需要文字来传递本用声音或者动作便可以传递的信息,更不需要文字来保障些什么。但是,这样一些城里人便说农民“愚”,愚是不能只以学习识字为标准的,“乡下的孩子在教室里认字认不过教授们的孩子,和教授们的孩子在田野里捉蚱蜢捉不过乡下的孩子,在意义上是相同的。”确实是这样的,识字对于城市的我们,确实是一项重要的技能,但对于农民,或许这并不重要,我们生活在不同的社会

乡土中国1-14章学习笔记

《乡土中国》 1-4章读书笔记 费孝通 乡村是中国最基本的行政单位,现代中国也是从乡村中生长出来的,因此不管是什么人的身上都会多少带有一些乡村文化的底色。乡村文化没有所谓的优劣之分,它只是非常适合于这片土地,在读了前几章之后,再也不敢以一种自视甚高的文化优越感去看待乡村。通过费老高屋建瓴的剖析,更是深刻感到乡村文化对我们每个人的影响,即便你早已远离农村生活在城市,但围绕在你周围的人际关系、社会观念,仍然是从乡土环境中生长出来的社会意识。 序言 作为中国最基层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是吸引费老和读者一起去探寻的问题。这本小书并不是费老对一个具体基层社会的纪实描写,他是从这些具体的基层社会中提炼出一些概念,来组成一个乡土文化,而正是这种文化在支配着乡土社会的各个方面。 第一章乡土本色 如果说中国有5000年的历史,那么中国有99.9%的时期都处在农业社会,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我们都是受到土地的束缚,我们自然会惯性的受到土地的影响。比如说我们喜欢定居在一地,不爱迁徙。 从农业本身来看,农业活动可以由一个人来完成,许多人居群在一处是无须的,耕种活动如果不向分工专业的方向发展,农业也就没有了把很多人聚集在一起的需要。反观美国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有屋檐相接的邻舍。因此当我们看到有大小不同的聚居社群,我们可以猜想这可能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 为什么中国农民有聚村而居的习惯?除了人多容易保卫安全、合作兴修水利的需要之外,最大的原因是由于在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的积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村都是同姓的原因。 乡土社会的人口流动小,不同村之间的往来也必然疏少,每个村子比较隔离,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极其具有地方性特色,是一个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乡土社会不像现代社会一样,人与人凭借着契约关系、共同任务相互结合在一起,乡土社会是一种自发性的,仅仅因为大家在一起生长而结合在一起的。现代社会是法律社会,乡土社会是礼俗社会,生活上被土地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5篇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5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

《乡土中国》概念整理

《乡土中国》概念整理 序言 主题:中国社会学/ 乡村社会学 目的: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 性质:从具体社会中提炼出来的概念;“乡土中国”是指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不具有排他性 方法:直接来源是作者的“乡村社会学”的讲课内容,是边探索边讲的,观点完全是讨论性的;根本来源是通过认识形成的概念 乡土本色 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 原因:谋生方式、文化风俗、世代定居 后果:终老是乡,人人相识、礼俗社会 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 原因:小农经营、水利合作、安全保障、遗业继承 礼俗社会: “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并不需要抽象的普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从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与现代社会的矛盾-文字下乡) 文字下乡 1.(空间格局)在乡土社会中,文字是多余的,语言也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乡土社会的特性:face to face group 以长相、声音、气味辨人 文字的局限:文不达意; 语言的完善:用表情和肢体语言来辅助表达 语言的局限:原因:社会性(群体越复杂,共同基础越有限) 后果:“特殊语言”“‘特殊语言’常是特别有效,因为它可以摆脱字句的固定意义。语言像是个社会定下的筛子,如果我们有一种情意和这筛子的格子不同也就漏不过去。……我们永远在削足适履,是感觉敏锐的人怨恨语言的束缚。“ (例子)眉目传情、指石相证 2.(时间格局)“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的’过去’的投影,而且还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 发展记忆是为了生活需要,而在一个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代都市的人是不同的。“当一个人碰到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到解决这问题的有效办法,因为大家都在同一环境里,走同一道路。” 差序格局 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与别人形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费孝通 乡土中国》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机构是一种我所谓“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种格局和现代西洋的“团体格局”是不同的。在团体格局里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了这架子,每个人结上这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公民”的观念不能不先有个“国家”。这种结构很可能是从初民民族的“部落”形态中传下来的。部落形态在游牧经济中很显著的是“团体格局”的。生活相倚赖的一群人不能单独地、零散的在山林里求生。在他们,“团体”是生活的前提。可是在一个安居的乡土社会,每个人可以在土地上自食其力的生活时,只在偶然的和临时的非常状态下才感觉到伙伴的需要。在他们,和别人发生关系是后起和次要的,而且他们在不同的场合下需要着不同程度的结合,并不显著的需要一个经常的和广被的团体。因之他们的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它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观点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绵续。 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我们不能具体的拿出一个有形体的东西来说这是团体。它是一束人和人的关系,是一个控制各个人行为的力量,是一种组成分子生活所倚赖的对象,是先于任何个人而又不能脱离个人的共同意志……这种“实在”只能用有形的东西去象征它、表示它。在“团体格局”的社会中才发生笼罩万有的神的观念。团体对个人的关系就象征在神对于信徒的关系中,是个有赏罚的裁判者,是个公正的维持者,是个全能的保护者。 我们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宗教的虔诚和信赖不但是他们道德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着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个人在神前的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 耶稣称神是父亲,是个和每一个人共同的父亲,他甚至当着众人的面否认了生育他的父母。为了要贯彻这“平等”,基督教的神话中,耶稣是童贞女所生的。亲子间个别的和私人的联系在这里被否定了。其实这并不是“无稽之谈”,而是有力的象征,象征着“公有”的团体,团体的代表——神,必须是无私的。每个“人子”,耶稣所象征的“团体构成分子”,在私有的父亲外必须有一个更重要的与人相共的是“天父,就是团体。——这样每个个人人格上的平等才能确立,每个团体分子和团体的关系是相等的。团体不能为任何个人所私有。在这基础上才发生美国独立宣言中开宗明义的话:“全人类生来都平等,他们都有天赋不可夺的权利。” 可是上帝是在冥冥之中,正象征团体无形的实在;但是在执行团体的意志时,还得有人来代理。“代理者”Minister是团体格局的社会中一个基本的概念。执行上帝意志的牧师是Minister,执行团体权力的官吏也是Minister,都是“代理者”,而不是神或团体的本身。这上帝和牧师、国家和政府的分别是不容混淆的。在基督教历史里,人们一度再度的要求直接和上帝交通,反抗“代理者”不能真正代理上帝的意旨。同样的,实际上是相通的,也可以说是一贯的,美国独立宣言可以接下去说:“人类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组织政府,政府的适当力量,需由受治者的同意中产生出来;假如任何种政体有害于这些目标,人民即有改革或废除任何政体之权。这些真理,我们认为是不证自明的。”

费孝通《乡土中国》阅读练习及答案及答案(二)

费孝通《乡土中国》阅读练习及答案及答案(二)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生,也就是血,决定了他的地。世代间人口的繁殖,像一个根上长出的树苗,在地域上靠近在一伙。地域上的靠近可以说是血缘上亲疏的一种反映,区位是社会化了的空间。我们在方向上分出尊卑:左尊于右,南尊于北,这是血缘的坐标。空间本身是浑然的,但是我们却用了血缘的坐标把空间划分了方向和位置。当我们用“地位”两字来描写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占的据点时,这个原是指“空间”的名词却有了社会价值的意义。这也告诉我们“地”的关联派生于社会关系。 在人口不流动的社会中,自足自给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不需要流动的,家族这社群包含着地域的涵义。村落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多余的,儿谣里“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的意义。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但是人究竟不是植物,还是要流动的。乡土社会中无法避免的是“细胞分裂”的过程,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繁殖到一定程度,他们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居了,那是因为这社群所需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的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社群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 这还是以土地可以无限扩张时说的。事实上,每个家族可以向外开垦的机会很有限,人口繁殖所引起的常是向内的精耕,精耕受着土地报酬递减律的限制,逼着这社群分裂,分出来的部分到别的地方去找耕地。 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这种例子在移民社会中很多。在美国旅行的人,如果只看地名,会发生这是个“揉乱了的欧洲”的幻觉。新英伦、纽约(新约克)是著名的;伦敦、莫斯科等地名在美国地图上都找得到,而且不止一个。以我们自己来说罢,血缘性的地缘更是显著。我十岁离开了家乡—— 吴江,在苏州城里住了九年,但是我一直在各种文件的籍贯项下填着“江苏吴江”。抗战时期在云南住了八年,籍贯毫无改变,甚至生在云南的我的孩子,也继承着我的籍贯。她的一生大概也得老是填“江苏吴江”了。我们的祖宗在吴江已有二十多代,但是在我们的灯笼上却贴着“江夏费”的大红字。江夏是在湖北,从地缘上说我有什么理由和江夏攀关系?真和我的孩子一般,凭什么可以和她从来没有到过的吴江发生地缘呢?在这里很显然在我们乡土社会里地缘还没有独立成为一种构成团结力的关系。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根据解放前夕中国社会现实状况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所完成的着作。书中详细阐述了费老在深入中国乡村社会后,于基层中洞悉的彼时中国的社会特点。费老在书中从政治,如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经济,如乡土本色、血缘和地缘;文化,如文字下乡、家庭、男女有别等方面进行说明。虽然很多写实的描述早已时过境迁,不适用于如今高速发展的社会,但它对当今学者对那个时候的社会状况的研究仍然有着巨大值,也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费老首先在第一篇的乡土本色中引出他对于“乡土”的概念——社会基层的乡土性,土是指泥土、是乡里人谋生的工具。“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费老写得好,这是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囿在土地上、耕种活动的分工程度也浅得很,可以自己自足的人们自然是流动性小、社会变迁速率小。我认为,从全书来看,费老的乡土社会从某种程度上说应该就是我们的传统社会。上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一直是我们的经济形态,生产力的发展是缓慢的,传统是一种不易被打破的东西,所以我们有着农业的本性。在这种慢节奏的生活中,我们周围都是熟悉的人,完全不需要去耗费时间精力来适应陌生的“新面孔”。生活上的固定性使得我们产生了活动范围的限制性,形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熟人相见就打声招呼,法律、合同什么的是面对陌生人时才会有的,所以乡土中国才不是个法制社会,我们“生于斯,长于斯”。而对于现在,许多原本世代以务农为生的家庭里的年轻人甚至父辈母辈放弃家乡里的土地,涌进城市务工。这不得不说是社会发展而形成的结果,表面上似乎他们应该会得到与城里人平等的待遇。但也正是由于上千年沿承下来的传统,他们是基层社会里的人们,与城里人似乎显得“格格不入”。所以在今天,他们与城里人还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维护,他们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我们的社会并未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在文字下乡中,费老则是选择了现身说法。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自己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自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包谷、不会下河摸鱼、不会猴子上树一样,没有什么值得取笑的。()之前也说到,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各家各户独立自己、见面也只用打招呼而已,语言是足以解决他们的一切问题的。这样想来,文字对他们来说就并不是必要的了。推行“文字下乡”于费老看来,似乎有些“削足适履”了。但在这推行过程中,我们要找对方式,文字是文明的象征,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因此,费老并非反对推

《乡土中国》带给我的一些思考

《乡土中国》带给我的一些思考 费孝通写的这本《乡土中国》确实是一本值得我们去阅读的好书,自觉从小生活在乡土社会中,对“乡土”有或多或少的了解,阅读本书时有一种很深的亲切感。为了对中国乡土文化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更好地理解中国的乡土文化,这本书成了我的不二之选。 刚开始看这本书时感觉书里面描述的内容通俗易懂,稍加查阅即能抓住文章主线,通晓全书大意,特别是前面几章,由乡土本色到文字下乡,再到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差序”,谈到人们的“私”,再到维持私人关系的道德与家族,层层推进,相互联系。从第七章开始的最后几章主要讲述了乡土社会中的约束力即世俗意见对男女的约束、传统力量对社会秩序的约束力、故土情结及血浓于水对人的约束力。阅读第一遍时感觉有些吃力,很多很多不懂的地方,不过多阅读了几遍之后感觉好了很多,下面谈一谈我对这本书的理解。 作者在这本书的开篇<乡土本色>中论述了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性这一特点,而乡下人正是这个社会的基层。乡土社会中的农民土气、人口流动性弱、人民喜欢群居。因为乡下人依靠土地谋生,生产生活离不开泥土,土在人民的心中占有很高的地位,人和土“粘”在一起,乡土人民“土气”由此而来。正是因为人民的这种“土气”促成了不流动的乡土人民,再加上他们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习俗和生活方式,很难被外来的新事物扰乱。因为对世代生存的土地的依赖性,他们很难会选择迁移,即便是战争及自然灾难的发生,乡土人民依旧很难离开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子孙继承祖上的家业,村里的人户累计得越来越多,由于中国传统农业小农经营的特点,因为合作和保卫家庭的需要,人民开始聚村而居,逐渐形成一个个村落,由此形成乡土社区的基本单位。 接着谈到乡土社会具有地方性的这一特点,生活在这里的人民因为流动性小弱,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社会学中描述的一种礼俗社会,人民平时接触的都是一些与生俱来的人,人民无需选择便拥有与周围人的各方面关系,人民生活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 而我们现在生活的社会是个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它与这种乡土社会具有很

我看费孝通及其《乡土中国》(一)

我看费孝通及其《乡土中国》(一) 引言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这些学界前辈毕路蓝缕,在曲折艰难中将社会学研究推向了发展的繁荣时期,不仅使其在中国扎下深厚的学术根基,而且形成了世界所瞩目的中国社会学派。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费孝通与“乡土中国”情结 读过无论哪一种费孝通传记的人,心中总是会有这么一种感觉:其实费孝通和传统社会下的乡土中国不是完全契合的。虽然出生在名家辈出,传统文化根基深厚的苏杭之地,但是费孝通所受的教育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私塾之学,而是接受了一部分西方思想的新式学校。从启蒙院开始,一直到燕京大学,清华研究院,虽然也讲求传统文化的继承,但是所有的教育也无一例外的带有西方的色彩。 能有如此的学习经历大概还是和他的家庭有关,因为他的父亲费璞安当年曾作为政府所派的公费留学生东渡日本,专门攻读教育专业,学成回国后即开办了新学。他的母亲杨纫兰毕业于上海务本女学,也是

当时为数不多的接受了西式教育的知识女性之一。正是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使费孝通接受了严格而又规范的系统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之后负笈英伦的求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使他可以毫不费力的接受西方的思想,但是同时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使得他与农村社会在生活上是脱离的。这种脱离,并不是不常见的特殊现象,而是近代中国一种带有时代意义的演变过程,或者说是一种城市化的文化改造过程——从农村到城市,通过接受西方的思想脱离传统的农村社会。⑴但是与其他留学国外的学生不同,费孝通内心中并没有因为接受了西方的思想就完全排斥中国的文化。在很多留学生认为中国文化落后,因而不愿意回国,或者是对中国的情况不加了解就否定,甚至不讲中文的时候,费孝通仍然是对中国文化保有一种乡土情结,这似乎也是得益于他所受的新式教育。正如美国教授阿古什(A.D.Arkush)在《费孝通传》里面写的那样: 费孝通与二十世纪初期的大多数知识分子不同,他从感情上并不否定中国文化。他是在不背弃他小时所受的传统教育的情况下,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就获得西方知识的。他的父亲留学日本意味着,是父亲而不是他的儿子们代表了从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转变的一代,费孝通不像其他人那样,与旧脑筋的父辈们在感情上格格不入。他不属于参加“五四”运动的一代,但他继承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传统,他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反封建思想。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孝通先生更是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

最新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体会

从《乡土中国》到现代中国 看完了《乡土中国》,回想一下《乡土中国》的内容,看似平淡无奇的一本书,却被书中的内容所打动,所折服。 书中介绍了孝费通老先生一生的经历,谈了写《乡土中国》原因,人们对《乡土中国》的理解以及《乡土中国》给后人的影响。 孝费通老先生大胆尝试,《乡土中国》这本小册子,自称不是“中国的素描”,却成了后人研究的“蓝本”,给现代的人“解放思想”,大胆创新鼓了劲,加了油。 《乡土中国》的成因,是“朋友的催稿”,看到这儿,想起书中的一句话:“人都是有惰性的”,有压力才有动力。这更让我的思绪打开,想起来鲁迅先生写《阿Q正传》也是老朋友“笑嘻嘻催稿”,一遍一遍的“先生,阿Q正传”,才成正果。 看来“真正的明友”,对事业的帮助是挺大的,所以写成《乡土中国》这本小册子,不但写成,而且“重印”了,可见,对后世的影响之大。 书中打动我的地方,太多太多,无论孝费通老先生传奇的一生,我所谓的传奇,就是勇于探索,勤奋,还是在大起大落面前,仍然能以研究者的身份,走完“曲折”人生历程,岂能不令我感动? 对于“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乡土中国人来说,鸡犬可以相闻,但老死不相往来,这里的“不相往来”,指的就在故乡这个地方不远走,与现在的“开放的中国”形成鲜明的对比。 写到这想起我在白岩松的《白说》中写的一段评论来,也与乡土的中国熟人关系与现代的中国陌生人的关系有关。 [cp]白岩松谈论中国人的道德面孔时,在“自己的读后感”中,列举了面对熟人时和面对陌生人时的反差。 是的,对熟人的礼貌和对陌生人的不敬,的确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存在。怎样做到对待陌生人也像对待熟人那样可亲,这的确需要一段时间。 我们长期生活在已知的一亩三分地的小范围内,受着熟人监视,把不好意思的一面收紧了。而一旦融入到广阔的陌生人队伍中,那种无拘无束的行为就会暴露出来。

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一部分:按照惯例,应该做个整体介绍。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内容整理结集而成的,全书主体共十四篇文章站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了解了那时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中国。一个以农业这种生产方式为基础而产生的聚居,由于聚居,便会有群体间“熟习”的关系;这种“熟习”再联结血缘与地缘等因素,乡土社会的结构才会是“差序格局”;因为“熟习”和“差序格局”,所以维持乡土社会结构的就必然是“礼治秩序”;乡土社会的本色——经验性社会有决定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缓慢的。通过《乡土中国》简介中国农村的另一面,讲解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 第二部分:不出意外,应该简要介绍下这本书的具体内容。 1、乡土本色 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 2、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 3、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和新奇的词。字面上意味着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社会格局,而且这种差别的变化体现是循序的。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这个词的意思,作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作者解释道,这种所谓的格局的差序正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悲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联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 4、家族本位 作者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第一次让我思考了中国现在社会结构,社会现象的成因。以前从没有想到要追根溯源过,也从没想过这些问题的背后,竟有如此深层次的或简单或复杂的原因。 在费孝通先生的笔下,中国人的特性是和土地分不开的。是的,中国作为千年的农业大国,无论如今城市化发展如何汹涌,中国人的基因里永远有一句话被传承着“面朝黄土背朝天”。可见,那时的中国,对土地对上天,有着我们无法想象的崇拜。我认为,从一点就能体现出来,就是人们见面时的打招呼的方式。西方国家尤其沿海,需要看上天的脸色,决定是否出海,于是他们搭讪的方式就形成了“今天天气怎么样”,而中国,同样是要看上天的脸色,却总结出了“今天吃了么”这样的句子。“吃”字一出,就让人联想到食物,而食物是从哪里来的呢?是土地。所以,在中国人心中,土地是衣食父母,相比于上天,土地在人们心中更为重要,再加上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也让中国人留下了些许潜意识,向上天祈求只能是心灵上的慰藉,真的想要生存下去,要靠自己的双手,上天可以决定这年收成好不好,而土地和双手可以决定今年是不是有收成。在中国,一片土地就像是一位母亲,一大家子人生活在一起,一个乡村,一个镇,年代久了,每个围绕在土地上的人,多少沾些亲带些故。每个人彼此熟悉,每个人守一小片土地,没有外力的情况下,人们就安于这样的现状,不愿意改变,于是家族式的社会就产生了。 家族,以血统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包括同一血统的几辈人,亦可称为家属。如陈氏家族、王氏家族等。提到家族,我不由得想到了一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句话充分反映了所谓的.中国人的丑陋一面,费先生在书中说,“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就是‘私’”所谓政府的“贪污无能”;所谓企业的“经营不善”都是这“私”的毛病在作祟。当家族的一个人“发迹了”,那么以这个人为中心的恨不得祖宗八代有关系的都成了亲戚;倘若他落魄了,这个家,可能也就缩小成了三口之家。私心、崇尚权力、为自己能得到的那些好处不遗余力的争取,中国人的劣根性就此体现出来。而让这种劣根持续生长的正是中国人世世代代从传承下来的中国式社会结构——家。不过,中国除了私,还有一点特色,就是值得称赞的孝。所谓百善孝为先,虽然乡土中国的私心很重,但是并不能掩盖中华传统美德,从土地发展起来,一家族为基本结构的社会,并不存在过多的法制。虽然历朝历代都有门有公堂,但乡土中国的人们通常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而除了法律还有什么能约束人们的行为呢,就是那“传统美德”了。中国人信奉宗教的不多,大多信仰儒家,“三纲五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就是古老中国的礼治。 如今,随着中国越来越快的发展,追求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国际上的法制社会看上去的完全公平,深深影响了中国人,中国终于由孔儒教诲的礼治社会渐渐转型为时的法治社会,礼治与法治的冲突也就此开始出现。中国人讲究仁、义、礼、智、信,礼治与法治的冲突就可从这其中的一个字体现出来——信。在传统中国人脑海里,信,不仅是美德,还是一个人做人的根本。我们可以轻轻“言而无信”这四个字说出口时的感觉,透露的是何种失望、厌恶与气愤,这就是中国人对信得感觉。乡土的中国人合作一件事的事后凭的就是相互

费孝通《乡土中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我们所要传达的情意是和当时当地的外局相配 合的。你用文字把当时当地的情意记了下来,如果在异时异地的圈局中去看,所会引起的 反应很难平合于当时当地的圆局中可能引起的反应。文字之成为传情达意的工具常有这个 无可补救的缺陷。于是在利用文字时,我们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文法和艺术就在减少 文字的“走样”。 在说话时,我们可以不注意文法,并不是说话时没有文法,而是因为我们有着很多辅 助表情来补充传达情意的作用。我们可以用手指指着自己而在话里吃去一个“我”字。在 写作时却不能如此。于是我们得尽量的依着文法去写成完整的句子了。不合文法的字词难 免引起人家的误会,所以不好。说话时我们如果用了完整的句子,不但显得迁阔,而且可 笑。这是从书本上学外国语的人常会感到的痛苦。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 的工具。当我们有了电话,广播的时候,书信文告的地位已经大受影响,等到传真的技术 发达之后,是否还用得到文字,是很成问题的。 这样说来,在乡土社会里不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的表现了。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此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取文字呢? 我还想在这里推进一步说,在面对面社群里,连语言本身都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工具。 语言本是用声音来表达的象征体系。象征是附着意义的事物或动作。我说“附着”是因为 “意义”是靠联想作用加上去的,并不是事物或动作本身具有的性质。这是社会的产物, 因为只有在人和人需要配合行为的时候,个人才需要有所表达;而且表达的结果必须使对方明白所要表达的意义。所以象征是包括多数人共认的意义,也就是这一事物或动作会在多 数人中引起相同的反应。因之,我们绝不能有个人的语言,只能有社会的语言。要使多数 人能对同一象征具有同一意义,他们必须有着相同的经历,就是说在相似的环境中接触和 使用同一象征,因而在象征上附着了同一意义。因此在每个特殊的生活团体中,必有他们 特殊的语言,有许多别种语言所无法翻译的字句. 语言像是个社会定下的筛子,如果我们有一种情意和这筛子的格子不同也就漏不过 去。我想大家必然有过“无言胜似有言”的经验,其实这个筛子虽则帮助了人和人间的了

费孝通《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经典摘要 序:《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一部贯穿古今中外的经典之作,这部著作流露出作者渊博的知识与高尚的人格魅力。 10页: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 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18页:所谓学就是在出生后以一套人为的行为方式做模型,把本能的那一套方式加以改造的过程。学的方法是“习”。习是指反 复地做,靠时间中的磨练,使一个人惯于一种新的做法。27页: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结构具有这种伸缩能力。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 小国。中国人也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 性的社会圈子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 30页: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关系所构成的网 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 中发生意义。 42页: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不肯像西洋人一般在表面上流露,也是在这种社会局中养成的性格。44页:稳定的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 46页: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探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

求。。。。。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 是不断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 结果。 54页: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 58页:法治秩序的建立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是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 结构和思想观念还得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 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 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生了。 74页: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立契约时,个人有选择的自 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 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 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却 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 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中国社会所缺的。 77页:在新旧交替之际,不免有一个惶恐、无所适从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心理上充满着紧张、犹豫和不安。 84页:决定行为的是从试验与错误的公式中累计出来的经验,思想只有保留这些这些经验多的作用,自觉的欲望是文化的命 运。

费孝通乡土中国摘记

费孝通:《乡土中国》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8月出版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一生行行重行行,实地调查和考察总结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模式,写下了诸多不朽篇章。《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著名的“差序格局”等中国风格的社会学理论,就是在这本书中提出和论证的。 [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11-2005.4),江苏吴江人,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先后任教云南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曾担任中央民族学院副院长、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主席等职。曾获美国马林诺夫斯基纪念奖、英国皇家人类学会的赫胥黎奖章、美国大英百科全书奖、日本福冈市亚洲文化大奖、菲律宾“麦格赛”社会领袖奖等奖项。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民族与社会》、《边区开发与社会调查》、《行行重行行》等。 [内容摘要] 乡土本色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我们中国很少类似的情形。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用Durkheim的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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