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诚信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三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二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第五条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

A级和B级表示。

第六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

(一)企业管理指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驾驶员权益保障、信息化建设、服务质量信誉档案、保险、企业文化、职工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安全运营指标:安全责任落实、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等情况;

(三)经营行为指标: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违法行为等情况;

(四)运营服务指标:车容车貌、服务评价、乘客投诉及处理、媒体曝光等情况;

(五)社会责任指标:维护行业稳定、节能减排与环保

等情况;

(六)加分项目:正负及部门表彰奖励、社会公益、新能源出租汽车使用等情况。

第七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1000

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0分。考核周期为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八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等级按照下面标准行评定:(一)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850分以上,且其出租汽

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等级为AA级以上的比例不少于90% 的,为AAA级;

(二)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700分

至849分之间的,

或者综合得分在850分以上,但其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

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以及以上的比例低于90%勺,为AA级;

(三)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600分至699分之间的,

为A级;

(四)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B级:

1.综合得分在600分以下的;

2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20%以上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考核等级为B 级的;

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

的;

4.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

5.违反法律法规,组织或引发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的停运事件的;

6.损害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或引起

重大信访事件发生的;

7 .不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

出租汽车企业在考核周期内经营少于6个月的,其服务

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最高为AA级。

第九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

(一)遵守法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

(二)安全生产:参加教育培训和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等情况;

(三)经营行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违法行为等情况;

(四)运营服务:文明优质服务、维护乘客权益、乘客投诉等情况。

第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

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计分周期为12

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试周期内未注册在岗的,不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为止。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

第十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

(一)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20分及以上的,考核等级为AAA级;

(二)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11?

19分的,考核等级为

AA级;

(三)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

1?10分的,考核等级为

A级;

(四)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0分的,考核等级为B级。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注册在岗时间少于6个月

的,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最高为AA级。

第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

等先进事迹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给予相应加分奖励。

第十三条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出租汽车服务

质量信誉公共信息平台,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本机构网站上及时公布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以及下一次

签注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时间等信息,方便社会各界查询。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本机构网站或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上一年度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并在网站上建立查询系统。

第十四条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建立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信息收集制度。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及时记录和更新企业、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信息,并建立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第三章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十五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每年进行

一次,并在考核周期次年的3月31日前完成。

第十六条出租汽车企业应在每年的1月10日前,向所在地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并如实报送出租汽车

企业服务质量信誉档案等材料。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经营者基本情况,包括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从业人员数量、出租汽车数量、车辆运营证件等情况;

(二)企业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电召服务系统及车载终端设备、企业文化与职工教育培训等情况。

(三)安全运营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等情况。含每次交通责任事故、违章时间、地点、肇事车辆、肇事原因、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数及后果等;

(四)经营行为情况,包括对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者和驾驶员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等情况;

(五)运营服务情况,包括乘客投诉、媒体曝光、核查处理和整改等情况;

(六)社会责任情况,包括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车辆能耗和使用节能减排技术等情况;

(七)稳定情况,包括影响社会稳定时间的时间、主要原

因、事件经过、参加人数、社会影响和处理等情况;

(八)加分项目情况,包括获得政府和部门表彰、社会公益、新能源出租汽车使用等情况。

第十七条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出租汽车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实。发现有不一致的,应当组织核查,要求出租汽车企

业进行说明。

第十八条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出租汽车企

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1)组织对出租汽

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进行初评。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本机构网站上对初评结果进行为期10日的公示。对公式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诉或者举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第十九条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公式结束后,对申诉和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各项指标的考核结果对出租汽车企业的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进行评定并逐级上报。

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及以下的,

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并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考核等级为AAA级的,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并与3月31日前报交通运输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条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汽车企业应当分别建立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档案,并加强对服务质量信誉档案的管理,及时将相关内容和材料记入服务质量信誉档案。

第四章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二十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30

日内,持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到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第二十二条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计分,根

据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情况评定服务质量信誉考

核等级,并提供查询服务。

第二十三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扣分与加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第二十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

0分的,应当在计至0分之日起15日内,到从业资格管理档案所在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出租汽车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等培训,并凭培训证明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清除计分手续。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核并收存培训证明,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上标注培训起止时间,并录入出租汽车驾驶员数据库,清除培训前的扣分和加分。在本次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

第二十五条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举报。经核实举报属实的,应对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信息予以变更。

第二十六条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汽车企业应当分别

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姓名、性别、身份

证号、住址、联系电话、服务单位、初领驾驶证日期、准驾车型、从业资格证号、从业资格证件领取和变更记录等情况,以及培训教育等情况。

(二)遵守法规情况,包括查处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行为等

情况;

(三)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交通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死

伤人数、经济损失等情况,以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等情况;

(四)经营服务情况,包括乘客投诉,媒体曝光的服务

质量事件等情况。

第五章奖惩措施

第二十七条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出租汽车企业跟服

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配置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的重要依据,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对近三

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AA

级的出租汽车企业在申请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是,可优先考虑,或在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时予以加分;

(二)对近三

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A级

及以上的出租汽车企业,在申请出租汽车经营权延续经营

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优先予以批准;

(三)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的

出租汽车企业,应当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

(四)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被评为B级的出租汽车

企业,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不能参加出租汽车经营权服

务质量招投标。

第二十八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三

年为AAA级的,交通运输部择优评为出租汽车行业优秀企业。

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A 级、AA级的出租汽车企业,颁发证书,视情颂发标

牌。AA级以上出租汽车企业在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导

下,可在出租汽车顶灯或者门外侧等显著位置表示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第二十九条出租汽车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责任分工,视不同情形,将其已评定考核等级降级:

(一)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或者要

责任的;

(二)发生一次重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

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办事指南

计生服务窗口办证须知 一、《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所需材料: 1、村(居)委会出具须外出人员的婚育情况证明(加盖公章) 2、壹张须外出人员的一寸免冠照 3、须外出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生育服务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方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和加盖公章 注:不同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生办意见并盖章3、三张女方一寸免冠照 4、未孕的提供夫妻双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报告单 三、《再生一胎生育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 2、《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方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及乡、镇(街道)并加盖公章注:不同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生办意见并盖章 3、三张女方一寸免冠照 4、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孕检报告单 5、夫妻双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报告单

四、《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 1、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表,并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 2、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意办理 3、携一张小孩一寸免冠照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 五、单独《再生一胎生育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方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及乡、镇(街道)并加盖公章注:不同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生办意见并盖章 3、二张女方一寸免冠照 4、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孕检报告单 5、夫妻双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报告单 6、张榜公示报告(一方独生子女父母单位或村、镇两级计生办公示报告) 7、一方独生子女父母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9、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计生办办证 六、环孕检所需材料: 身份证、《生殖保健服务手册》

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拓展行政服务领域,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大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便民中心隶属所在乡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县行政服务中心指导。便民中心主要承担本级政府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委托受理各类申请、项目全程代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应具有以下功能: 1、便民办事功能。各站所通过在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办证、办事和咨询等服务。 2、帮民致富功能。各站所积极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农技指导等服务,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3、促进和谐功能。通过群众诉求中心平台,实行开门接访,及时了解和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乡政府将以下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项目:财经所、民政办、计生办、国土所、城建办、农机服务中心、林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我镇便民服务工作以“XXXX”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便民、利民”为目标,以提高办事效率和阳光便民服务为宗旨,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代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到11月,中心共接待3840人,受理各类项目3840件,办结3840件,其中受理即办件3108件,代办件732件,办结率达100%。20XX年被市政务服务中心评为市级示范点。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办事。 高石镇便民服务中心总面积141平方米,共设置党政事务类、民政残联类、计生服务类、经济和劳动保障类、国土林业农业类等五大类窗口,现有窗口工作人员8人,各服务岗位都设有A、B岗。中心主任由镇党政办副主任兼任,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从各相关部门抽调并实行挂牌上岗,在大厅张贴所有干部身份职务公示栏,干部工作去向告知栏,解决了群众到乡镇办事进哪个门、找哪个人的问题,减少了因为程序不懂、办理人员不在而造成的误事、误时、误工的现象,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积极向上级报送政务服务工作信息,并圆满完成了信息报送任务。 (二)拓展工作思路,突出服务重点。 针对在中心运转过程中,群众反映普遍的一些问题,镇党委、政府顺应民心、顺势而为,及时组建了农技、法律、医疗卫生等专业便民服务队,定期深入村组或在赶集日到场镇上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同时,为更加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将服务延伸到了村组,按照“九个一”要求全面完成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村文书为代办员,各村民小组长为各小组代办员,建成了一个覆盖镇村组三级的便民服务网,真正做到群众动口干部动手、服务上门的目标。20XX 年,各村级代办点共接待群众4720余人次,受理各类项目3420件,办结3420件。广大干部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不仅增强了工作能力,更增进了与广大群众之间的感情。 (三)规范办事程序,实行阳光操作。 我镇便民服务中心把各项办事程序,办事须知,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公布于众,把各项事务的办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杜绝了暗箱操作,增强了干部依法行政、勤政为民、廉洁自律意识,有效遏制“吃拿卡要”的现象,营造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中心对外设立的窗口,主要负责办理各村无法办理的事项,根据群众需要,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办理,办结后从窗口返回。通过规范服务,缩减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办事程序一气呵成,服务功能大大提高。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软件系统联网建设,20XX年7月,顺利开通了便民服务电子监察系统。系统的开通及时将群众对我们的意见建议反馈,有力的促进了我们办事效率的提升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严格管理体制,提升服务质量。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自评报告(完整版)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自评报告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自评报告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自评报告 根据市运管处《关于对出租汽车公司进行201X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在201X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了不断完善和改造,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各项考核指标。现就我公司201X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1、营运车辆265辆,已按照规定全部达到"五统一"标准;办公场所: 150平方,配备: 电脑2台,固定电话2部,传真机1部,办公车辆2辆;工作人员8名,其中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5人;从业人员达387人,全部持证上岗。 2、建立健全了公司组织机构,明确了岗位职责,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3、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规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了矛盾和纠纷的产生,从而为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奠定基础。 4、车辆商业险、承运人责任险投保率达到100%,70%车辆商业三者险保额达30万,大大增强了抗风险能力。

5、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安排并参与各项活动,今年27人被评为"爱心送考先进个人",在册的好人好事共计50余件。 6、定期召开例会,传达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培训、业务知识培训及安全生产培训,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修养和安全意识。 二、安全运营 1、我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安全小组,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定时的进行上路巡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彻底根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2、201X年度我公司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零。 三、经营行为 为规范驾驶员的经营行为,减少违章率的产生,通过例会等手段对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与从业人员签订服务承诺书,增强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提高整体服务质量。 四、运营服务 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对乘客投诉做出核实、处理及回复,对于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和车辆不仅进行通报批评,而且根据《条例》规定作出处罚。 五、社会责任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消除不稳定因素,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法律法规,耐心教育,多沟通,多宣传,做好思想工作,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年未发生群体上访等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简介

××镇便民服务中心简介【镇情概况】××镇地处县城,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个行政村××个社区,××个村(居)民小组,××万人。近年来,城关镇党委以“在孟津科学务实发展进程中挑大梁、走前头”为目标,开拓进取,务实重干,顺应新常态,奋力新作为,保持了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态势。镇域经济综合实力在全市133个乡镇中位居11位、省百强乡镇××位。先后荣获市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文明乡镇、先进乡镇党委、征迁改建工作先进乡镇、农业农村工作先进乡镇等荣誉称号。 【中心历程】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为民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改善投资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社会,根据上级部署,2010年11月,我镇建立城关镇便民服务中心。2012年6月,依托原有场所对中心进行了提升改造,设置6个服务窗口,增添了办公、便民设施。2015年1月,中心迁新址,位于镇政府西侧100米。目前,中心设党群服务、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民政救助、三资管理、国土城建、惠农补贴、企业服务等8个窗口办理39项审批服务事项,现有工作人员××名,是集信息与咨询、管理与服务、投诉与监督为一体的镇级综合行政服务平台。 【主要措施】“中心”成立以来,以“群众满意”为根本准则,秉承“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不断在改革创新中求证自身价值和生命力,沿着强化协调联合和管理

监督的路径探索创新,通过优化功能配置、重组业务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延伸服务平台等途径不断增强整体行政服务功能。“中心”实行服务事项(办理事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所需资料、收费标准、人员职责、联系电话)的“七公开”操作,并对进入“中心”的部门、窗口、服务事项进行了6次调整,不断深化和完善“中心”服务功能;对内推出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十不准”行为规范、中心工作制度、AB岗工作制度、群众评议等制度,实现审批服务的提速提质;加强宣传,印发镇便民服务手册、各窗口办事指南、村便民服联系卡、一封公开信等,让群众清楚有事到哪里办,找谁办,怎么办,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注重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社会监督和文化凝聚,共创“情满中心”的服务品牌,以文化力增强服务力,以凝聚力催生竞争力。 【镇村联动】为解决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成立村级便民服务站,覆盖全镇××个村(社区),采取“当场办理+全程代办”的服务模式,在镇现有39项业务中有19 项业务村可以全程免费代办,涉及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民政救助等33种表册全部下放到村。村民可以自主选择委托村干部代办或到镇直接办理。村(社区)实行AB岗值班制度,每天有2名村(社区)干部值班,秘书、民调员、计生专干为村代办员,镇包村干部为村协办员。镇村联合开展民政、计生、劳保等业务的流动巡回服务、以党团员志愿者为依托的志愿者服务、以突出问题、特殊领域、特定对象等为

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为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势的需要,着力构建透明、高效、廉洁、便民的服务型政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行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方便群众为目的,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将与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到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与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村级代理点共同构成覆盖全市的互联互动的便民服务网络。 二、工作原则 1、便民利民原则。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方便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2、公开透明原则。通过印发服务指南、办事须知等多种形式,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3、便捷高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4、依法行政原则。所有服务事项,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除按政策规定收取有关费用外,严禁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和以权谋私。 三、机构设置镇行政服务中心是集中办理本镇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提供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的机构。镇

行政服务中心设咨询代理部和办理部。咨询代理部配备2-4名工作人员,负责咨询代理不能在办理部直接办理的事项;办理部由进驻镇行政服务中心若干窗口组成。未进驻中心的镇直单位要设立办理室(统一挂镇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室牌子),承办镇中心咨询代理部的转办件,并接受中心的监督与管理,对其直接受理的申请,负责回复送达。村(居)委会设立便民代理点,村(居)委会干部兼任代理员。镇行政服务中心为镇政府派出机构,镇长兼任中心主任,一名副镇长或党委委员任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镇行政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指导、业务协调和检查考核。四、机构职责镇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1、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核发辖区内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所需的各种证照,为需经上级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核发的各类证照提供初步审查; 2、负责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及生产技术资料,为申请人提供查询服务和法律服务; 3、根据职责权限为辖区内特殊群体提供各类免费服务;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创业意向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的咨询和代办帮办服务; 5、对必须交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按规定统一集中收取。村代理点的主要职责: 1、滤布厂负责接收本村群众提出的申请,按照一事、一袋、一卡的规范要求登记、备案并及时转送镇中心咨询代理部; 2、按照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对所代理事项的送达和回复;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作好登记表,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诚信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三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二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第五条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 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六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 (一)企业管理指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驾驶员权益保障、信息化建设、服务质量信誉档案、保险、企业文化、职工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安全运营指标:安全责任落实、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等情况; (三)经营行为指标: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违法行为等情况; (四)运营服务指标:车容车貌、服务评价、乘客投诉及处理、媒体曝光等情况; (五)社会责任指标:维护行业稳定、节能减排与环保等情况; (六)加分项目:正负及部门表彰奖励、社会公益、新能源出租汽车使用等情况。 第七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100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0分。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ICS03.160 A 00 备案号:28935-201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 51/T 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2010-10-13发布2010-10-20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1/T 1173—2010 目次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管理要求 (2) 4 服务事项要求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管理职能职责 (7) 附录C(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0) 附录D(资料性附录)一次性告知书 (14) 附录E(资料性附录)不予受理通知书 (16) I

DB51/T 1173—2010 II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建平、张应杰、陈建平、熊兰、罗光辉、杨玲、魏兴亮、肖平、张凯峰、岳立、舒新华、杨路、李文平、朱利民、李从坤。

DB51/T 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服务事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政务服务中心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center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面向社会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实施监督管理,并根据有关部门委托直接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行政机构。 2.2 政务服务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 2.3 服务事项 service items 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 2.4 两集中两到位 two concentration two in place 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 2.5 首席代表 chief representative 部门派驻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第一负责人,由行政审批处(科、股)负责人担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首席代表宜由部门副职担任。 1

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岗位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岗位服务明星”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岗位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文明窗口建设,争创惠州市青年文明号,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服务窗口人员工作积极性,展示街道办良好服务形象,经研究决定,在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岗位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xx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的名额。“岗位服务明星”每季度评选一次,每次评选2名。 (二)评选内容。对参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综合评比,满分为100分。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本职岗位,恪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努力提升街道办形象。 2.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主动服务意识强,沟通技能良好,接待服务对象耐心细心、热情周到、有问必答,具有

良好的示范效应。刻苦钻研业务,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服务技能,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仪容仪表整洁,举止、用语文明,着装规范、挂牌上岗、精神饱满。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规范。 4.具有突出的服务业绩。模范执行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在工作中业绩突出,能够发挥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受到服务对象及群众的信任与好评。 5.具有较好的廉洁自律形象。工作规范标准,严格按有关程序和权限办事,不收人情礼、不办人情事,树立廉洁自律良好形象。 (三)评选加分项目。在评选内容的基础上,有以下情况的,可以在民主得分(百分计)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加分项目仅当季有效。 1.个人受到办事群众书面表扬的,每次2分,最多加4分。 2.个人受到街道办及以上表扬、表彰的,每次加3分,最多加6分。 3.获得各种培训、职业证书加分。其中:获区级培训结(毕)业证书加2分;获市级培训结(毕)业证书或初级职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为维护我办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办公秩序,维护政府形象,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就进入中心工作的各科室工作人员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办事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按程序报批。中心实行考勤日统计、月通报制度。 第二条严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从事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等各种休闲娱乐活动。 第三条严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脱岗、串岗和从事聊天、吸烟、吃零食、做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中心工作人员晚上在中心留宿,严禁中心工作人员在服务大厅内值班。 一个月内对违反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一次的,办事处负责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在台帐式网络化管理台帐上扣除相应分值,同时取消所在窗口当月“五星窗口”的评选资格;一季度累计二次的,向办事处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评定资格;一年累计三次以上的,中心负责领导上报书记办公室研究,并按研究意见进行处理。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高服务质量,争创

优质服务窗口。言行文明,举止大方,态度和蔼,耐心细致。认真使用文明用语三十句,严禁使用工作忌语二十句。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态度生硬、大声喧哗、争吵和不理不睬、不耐烦等现象。 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移交效能办、监察局等处理。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严禁告知不清、办事拖拉、故意刁难、超限办理等现象发生。 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心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窃取各窗口计算机及服务对象的密码、数据、个人隐私等资料。未经允许或未经法定手续,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单位和个人的信息资料。泄密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要不断及时采取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中心公共数据和各窗口数据资料的安全。违犯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制度。非工作时间内,如需加班工作的,提前1-4小时提请负责领导审批。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爱护中心的办公设施及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计算机等办公机具,严禁安装使用与本窗口业务无关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交通部)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 交通运输部文件 交运发[2011]463号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诚信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三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二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第五条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 (一)企业管理指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驾驶员权益保障、信息化建设、服务质量信誉档案、保险、企业文化、职工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安全运营指标:安全责任落实、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等情况; (三)经营行为指标: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违法行为等情况; (四)运营服务指标:车容车貌、服务评价、乘客投诉及处理、媒体曝光等情况; (五)社会责任指标:维护行业稳定、节能减排与环保等情况; (六)加分项目:正负及部门表彰奖励、社会公益、新能源出租汽车使用等情况。 第七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100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0分。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八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等级按照下面标准行评定: (一)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850分以上,且其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等级为AA级以上的比例不少于90%的,为AAA 级; (二)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700分至849分之间的,或者综合得分在50分以上,但其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以及以上的比例低于90%的,为AA级; (三)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600分至699分之间的,为A级;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昝村镇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树立“为民服务零距离”新理念,大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五中全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为我镇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机构设臵 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田向阳为组长,纪委书记温军锋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岗位监督台,由副镇长高社武为组长,刘双奇、史胜平为监督员,其他分管领导和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 三、职责范围 昝村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其工

作职责是:按照政府授权,面向全镇农民朋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同时也承担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工作,是一个集行政审批、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三农”服务为一体,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便民服务中心具有以下功能: 1、便民办事功能。各站所通过在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办证、办事和咨询等服务。 2、帮民致富功能。各站所积极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农技指导等服务,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3、促进和谐功能。通过群众诉求中心平台,实行开门接访,及时了解和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四、窗口设臵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镇政府将以下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项目:党政综合办、农业办、合疗办、民政办、计生办、企业办、经管办、社保办、文化站等站办所。 五、工作原则 (一)便民利民原则。坚持群众利益至上,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群众满意为目的,合理设臵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努力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工作人员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2、必须以礼相待,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的业务实行全面跟踪、协调和办理,直至办件完成,切实负起责任。 3、受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避免要群众补件的情况出现。 4、如发现所接业务不符合条件,要耐心作出解释,并指导其如何补足材料及手续,怎样创造条件办成。如发现业务不属本窗口办理的,应耐心指引服务对象到对口的窗口(部门)办理,并告知详细地点。 5、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请示中心领导,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6、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7、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履行首问责任制。 (二)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2、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3、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指南》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4、对于办事人手续、资料不全的,承办人要在补办件通知单

上一次性列清需补办的事项。 5、对于退回件,承办人应填写退回件通知单,并说明退回理由。对于把握不准的办件,可先按承诺件受理,经请示领导研究后确认为退回件的,再以退回件通知单退回。 (三)项目申报登记制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应进行申报收件登记,录入便民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单。 2、工作人员对首先受理该事项的窗口承担第一责任人,承办件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窗口内完成其应办事项直至办结,不得在大厅外进行流转。 3、服务对象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申报事项,应详细告之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四)办事限时制 1、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2、凡对办结时限进行承诺的,必须认真履行承诺。 3、对因政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政策解释。 4、工作人员对所受理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保证质量,严禁推诿拖拉,如因失职、失误、效率低下等原因,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而未办结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超时默认制 工作人员受理的申报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即启动超时默认制,视为该单位已同意办理,由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督促有关窗口立即办理和核发证照。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 核办法试行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诚信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三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二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第五条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 级、A级和B级表示。 第六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

(一)企业管理指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驾驶员权益保障、信息化建设、服务质量信誉档案、保险、企业文化、职工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安全运营指标:安全责任落实、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等情况; (三)经营行为指标: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违法行为等情况; (四)运营服务指标:车容车貌、服务评价、乘客投诉及处理、媒体曝光等情况; (五)社会责任指标:维护行业稳定、节能减排与环保等情况; (六)加分项目:正负及部门表彰奖励、社会公益、新能源出租汽车使用等情况。 第七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100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0分。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八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等级按照下面标准行评定: (一)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850分以上,且其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等级为AA级以上的比例不少于90%的,为AAA级;

板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方案

板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方案 2011年6月20日 建立和规范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镇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益探索。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政府服务平台、加快我镇重点镇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板桥镇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便民、公开、合法、高效”为宗旨,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府工作全面提速,落实为民服务精神,建设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便民政府,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职责范围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审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审批事项,协助服务对象办理相关前置手续,帮助准备专业性较强的前置申报材料;代理商企投资企业办

理各种审批手续,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社会组织、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按照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要求,提供政策法规、科技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积极联系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协会组织发布各种科技信息,促进各种形式的送科技下乡活动,把精力集中在为民谋福利、为民办实事上来。 三、机构设置 (一)便民服务中心是镇内设机构,名称为“板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一名,具体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心工作人员从镇各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人员,从内部调节使用。 (二)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党政服务窗口、计划生育、民政、林业、家电下乡、劳动保障、合作医疗、招投标、有线电视服务及市民卡申领与发放等服务窗口,同时提供办事指南和有关政策咨询。具体设置方案见附件1 四、职能要求 (一)管理模式 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办公场所,集中统一办理审批(转报)服务项目,实行开放式对外办公。 (二)审批权限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实施方案.doc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 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社区建设步伐,提升社区为民服务的效能,打造便民、利民、快捷、高效的社区服务管理创新模式,提高居民满意度,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龙发[2016]2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推进我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公共服务场所最大化、办公场所最小化、社会效益最大化”要求,通过统一平台名称、统一服务项目、统一硬件标准、统一人员配备等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建设,开展社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提升社区为民服务的效能,打造便民、利民、快捷、高效的社区服务管理模式。 二、预期目标 将社区服务大厅打造成硬件设施标准、服务功能多样、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统一,实行“一门式”受理和“一站式”服务的工作窗口。社区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大厅集中办公。 三、建设步骤 9月份之前在红旗社区进行试点,打造样板,在9月份社区“两委”换届之后全面推开,原则上要求在2016年底

各社区均要建成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 四、建设标准 1、统一大厅名称 “一站式”社区服务大厅名称统一规定为:龙狮桥乡XX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篆刻喷绘在大厅醒目位置。 2、统一服务项目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分成若干类:民政、社会保障、计生卫生、党建服务、综治调解、综合服务等。 将所列服务项目集中公示在服务大厅内,实行“一门式”受理、办理。 3、统一硬件标准 服务大厅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设立6+3个对外服务窗口:民政服务、社会保障服务、计生卫生服务、党建服务、综治调解服务、综合服务,另外预留3个服务窗口。 每个窗口配备一台电脑,每个服务中心配备一台打印机、一台复印机、一部电话机;统一设立服务项目标牌;统一设立长条形服务柜台(高100cm左右),分段划分服务窗口区域;统一配置办公桌椅,服务大厅内墙重新粉刷,等待区安排5-8人座椅,配置必要的照明、通风、消防等器材,同时配置若干台柜式空调。 4、统一人员配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 1、主持中心工作,负责工作安排、督查; 2、落实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好工作人员; 3、负责现场处理疑难问题; 4、积极做好中心与镇属单位的衔接协调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问题。 (二)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窗口政策和业务的咨询、受理、代理等具体工作; 2、负责窗口计算机的操作、管理、维护; 3、负责窗口卫生、安全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内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镇政府统一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2、工作人员考勤实行镇党政办统一电子面部识别系统签到; 3、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镇长审批,三天以上由党委书记审批,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病历卡核实,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2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款100元。 (二)值班制度☆☆☆ 1、中心实行值班制度☆☆☆,由工作人员按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

班记录; 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日常出勤、挂牌上岗、服务态度和安全防范等窗口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咨询服务、政务投诉和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保证中心高效运行; (三)清洁卫生制度☆☆☆ 1、中心卫生实行轮流清扫制度☆☆☆,由值班人员负责; 2、负责大厅及周边卫生保洁,确保中心干净整洁,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本窗口的日常保洁。 三、工作管理制度☆☆☆☆☆☆ (一)“三代办”制度☆☆☆ 1、中心实行村干部上镇代办、镇干部下村代办、工作人员进城代办的“三代办”制度☆☆☆; 2、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由各村副主任兼任便民服务代理员,代理员要做好代办事项记录; 3、代办实行主动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确保“群众常办事项天天办,特殊事项定期办”。代办事项另文规定。 (二)便民联系卡制度☆☆☆ 1、为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实行“便民联系卡”制度☆☆☆; 2、便民联系卡标明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服务事项、联系电话等内容; 3、便民联系卡实行窗口发放。 (三)协调例会制度☆☆☆ 1、按照“小事不出窗口,一般事不出镇”的要求,加强各窗口及镇属各单位的协调,一般事项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协调,疑难事项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决定,重大事项报镇党委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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