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和税费申报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和税费申报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和税费申报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和税费申报

(1)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市的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2010年浏阳市一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38家,总数达到839家,占湖南总数的12.3%,拥有量位居全省县级市第一。这就是浏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速度。2010年浏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42.58亿元,占全市农业生产总值的5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带动了整个浏阳农林畜牧业等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形势下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新生事物,随着国家重农扶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目前,浏阳西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况是:从数量来看,葛家乡、普迹镇、镇头镇和枨冲镇等七镇在地税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就达180家之多,而且有越来越盛的趋势;从销售额来看,单是柏加镇,在国地税注册登记的六家较大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2009年度销售额达5亿元之多,2010年的销售收入达7亿元。而且每到年底之际,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地税局申请代开的往来结算收据中,仅浏阳和长沙各部门的各项拨款以及扶持基金,达千万之多。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

1.销售特定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资料免税范围,主要包括:农膜,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

的复混肥,生产销售的阿维菌素、胺菊酯、百菌清等,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对饲料产品: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免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个人销售农产品月销售额未达5000元的,免征增值税。

2.购进农产品可抵扣进项税。

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是“有机肥料”;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是“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是“生物有机肥”。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论是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买的还是从经营者手中购买的,也不论是自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收购凭证还是取得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为节约水资源,促进农业节水灌溉,发展农业生产,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包括:1.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

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2.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营业税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营业税。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其他税种

印花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土地使用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按照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

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车船税: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车辆购置税: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契税:,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纳税义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尽管享受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它依然有纳税义务。

一、印花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但若将社内成员的农产品收集起来,再卖给社外企业,则与社外企业签订的合同就得按章纳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购销双方都应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因此,社内交易与社外交易要分别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也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的交易、与利用其提供服务的非成员的交易,应当分别核算。

二、营业税

如果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了运输服务,则要按交通运输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如果提供了贮藏服务,则要按服务业的仓储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提供了技术信息等服务,则要按服务业的其他服务业缴纳营业税,税率也为5%。不管服务对象是社内农民还是社外农民,都要缴纳营业税。

三、企业所得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虽不是企业,但因其有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同样负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虽然涉农项目如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初加工、农机维修等属于免税项目,但以上提到的运输、贮藏、技术信息等服务,并不在免税之列,其收入应当按章缴纳所得税。

四、防洪保安资金

防洪保安资金是水利建设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政府性基金。其主要用于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建设,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和其他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为我省治理湘江流域和各地水库堤防达标等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提供重要的资金保证。防洪保安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属性。防洪保安资金是专门用于防洪减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是水利建设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销售收入,地税部门按照万分之六的税率征收防洪保安资金。

五、残疾人保障基金和工会经费

对于一般的企业,应征收残疾人保障基金和工会经费,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惠农扶农政策,本身又解决了部分农民的就业问

题,其主要劳动力是其合作社的社员,很少存在雇工情况(如果存在雇工等情况的话按照国家规定应该缴纳这两费)。在广东、浙江等许多省市明文规定暂不征收残疾人保障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不存在雇工现象的话暂不征收工会经费。如果存在应付工资等现象,应该按照规定计提工资的2%或者0.8%(未成立工会组织的按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是针对雇佣员工与安排残疾人比例而代征的。

六、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长和壮大,在浏阳范围内,已经有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头人物年收入超过12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个人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所有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都要到税务部门自行办理申报。也许很多人都疑惑,我一个农民,也还要到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吗?的确,所有年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的公民,都有义务在每年元月1日至3月31日前来地税部门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只不过你们和企业及其他纳税人不同,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里领军人物的你们,确实有义务向地税部门申报收入,但是却不一定就必须要补交税款。我们会根据你们的申报情况核实,如果你们的收入都是来自自己的种植、养殖、捕捞等,符合免税收入的情况,你们只要来地税部门申报收入,应纳税款都填写在免税收入这一块,补交税款为零。

如果你们的收入不仅仅是种植、养殖等这一块,还有其他应税劳务等,比如花卉苗木种植合作社的,你们除了卖自己种植的苗木,同时还从其他苗圃场调拨苗木出售,赚取了一定的利润,对于这一块,你们应该将这一块在应税收入中申报,并缴纳税款。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时向国地税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缴税款待遇的,在减税、免缴税款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规定,加强专业合作社申报行为的管理,要求其按时申报、按照实际谋划销售收入如实申报、准确划分应税与免缴税款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应按照国地税的要求,按时报送纳税申报表、资金负债表和利润表等相关资料。符合零申报的,纳税申报表可以进行零申报。超过规定时间进行纳税申报的,地税部门可以按照征管法对合作社进行处罚(不管合作社是否应申报税款)。

(4)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地税的征管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费征管对于地税部门来说,这确实是个全新

的领域。它税收管理上既具有农产品加工行业的普遍特性,又具有自己独有的特质,涉及到税收减免、税收优惠、税费抵扣等,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其税收管理的异常复杂和困难。然而纵观全局的征收现状,如此之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在地税部门缴纳税费以及代开发票的却屈指可数,税额也微乎其微。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加上税收政策不完善和征管制度办法滞后等因素的影响,在地税部门的税收征管上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因此我们的征管工作亟待规范和完善。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不规范、构成呈现多样性

目前在我分局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多样性。其组建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农民中的一个或者几个能人在某一个农业领域内带领其他农民创办合作社:二是部分乡镇基层干部利用手中资源整合创办合作社;三是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涉农企业通过发展产业链领办合作社。这里面就覆盖了部分本质并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而是打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旗子,利用手中的资金和关系,出于规避政策的目的,以虚假资料、虚构成员的办法设立合作社,来骗取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部分真正的弱者联合组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却由于资金等各种困难,他们却难以享受到真正的实惠。

2、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规范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乃新生事物,其组建成员主要为农民,其经营管理机制不完善,由此造成财务核算的不健全和不规范。绝大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财务核算缺少认识,出于对经营成本的考虑,设置账本和聘用会计会增加其成本支出,大多不会主动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还有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目的不纯,它主要是以追求政策支持或银行信贷支持,套取上级政府部门的专项下拨资金和扶持资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目的,因此其账本的真实性也很低。综合以上原因,这就使得惠农扶农政策难以真正落实,农民的切身利益难以得到真正的保障,税收优惠政策也大打折扣。

3、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具往来结算收据及发票管理松懈

由于这几年政府加大对农民的惠农扶农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的各项政府拨款和扶持资金与日增多。每年年底之际,我分局就有几十家之多来分局申请代开往来结算收据领取专项资金和政府拨款,分局对其代开收据的资金流向管理松懈,下拨资金到位使用后,本应再来我分局代开税务发票的后续工作难以落实。在发票领购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有购销又有加工,是提供商业销售发票还是提供工业

销售发票也没有予以界定等,这些征管配套规定和办法都亟待完善。

4、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力度不够、管理措施不力

由于税务机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政策宣传不普及,税源监控不到位,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都处于比较低的层次。税务人员政策执行能力不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不够,不能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税收管理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监管不到位,没有进行认真的实地核查,缺乏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的措施和办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征管长效机制。

(5)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税收优惠,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业务和税种都优惠,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了运输服务,则要按交通运输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如果提供了贮藏服务,则要按服务业的仓储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提供了技术信息等服务,则要按服务业的其他服务业缴纳营业税,税率也为5%。不管服务对象是社内农民还是社外农民,都要缴纳营业税。而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但若将社内成员的农产品收集起来,再卖给社外企业,则与社外企业签订的合同就得按章纳税。

因此,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不是无税可收,相比税收征管现状有很大的改善空间。税务机关应根据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的规定,在政策宣传、纳税辅导、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源监控等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要求和制度,细化完善政策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规范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行为,强化发票管理和纳税评估,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诚信纳税、规范快速发展,提高他们的纳税遵从度,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1、加强税法宣传,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税法意识

地税机关的税收管理员应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纳税辅导,做好税种认定工作,帮助提高会计核算水平,规范会计核算,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依法纳税意识,严格遵照税收政策规定处理涉税相关事宜,以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如实进行帐务核算,对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分别核算,使其会计核算规范、准确。

2、加强账簿管理,把握印花税政策

严格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规定设置账簿和库存商品帐,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优惠政策颇多,但是在地税这一块,合作社的销售收入必须征收印花税。针对

柏加镇的几大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仅仅按照万分之三的印花税征收标准,7亿多销售收入应征收印花税二十几万元之多,这一块就能占到该乡镇全年任务的7%以上。全局范围内上百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销售收入四十几个亿,如果征管到位,仅印花税这一块,就能入库税款百多万。

3、加强发票管理,征管力度到位

每到年底,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分局代开的往来结算收据中,大到几十万一笔的政府扶持资金,少到数万元的拨款,其实均为扶持这些合作社的专项资金,大部分为修路修桥种植扶助等,部分为其合作社发展支付的劳务工资等。由于对合作社的征管力度不大,对于上级政府给予的专项扶持资金,税收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既没有对其资金的流向过问,也没对其下拨的资金使用过程中应代开相关的税务发票做帐进行监管。这样无形中也造成了大量的零散税源的流失。

4、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税源监控

在日常税源巡查中,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征管,防止部分生产加工农产品型企业及涉农企业混杂在农民合作社中,达到其逃税避税的效果。对于新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要对其进行详细的巡查,防止部分涉农企业将农民、合作社作为争取项目扶持、信用优惠等政策的“幌子”,农民难获实际好处,国家惠民投入效果打了折扣。

5、加强费金的征管征收

农民专业合作社尽管在国家税法中给予极大的优惠政策,但对于其应当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和工会经费等,税收管理员应该应征尽征。防洪保安资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规模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年下来的费金也有数万元之多,这对于税源匮乏的乡镇也是一个增收的渠道来源。广大合作社也有义务按时足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费金。

总之,税收政策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有效手段。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大背景下,应全面梳理国家对农业的税收政策,在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以税收政策和制度的创新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实现城乡统一、协调、可持续发展,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市的新农村建设。最后祝所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越高越好,规模越高越大,在充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不要忘记自身应尽的纳税义务哦。

开展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

关于对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调研报告 ⅩⅩ市政府金融办 (ⅩⅩ年5月4日)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兴起,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农村市场主体,对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探索研究金融机构推动合作社发展的有效途径,按照廊坊市政府金融办通知要求,我办就金融机构支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情况 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近年来,ⅩⅩ市始终把农业产业化经营列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作为破解“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我们紧紧围绕调整农业结构,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拓宽内外市场,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几个关键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构筑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市种植养殖基地已初具规模,形成了蔬菜和玉米两大主导产业,2011年我市蔬菜种植面积达19万亩,其中设施菜达到6万亩,培植了堂二里镇胡萝卜、南孟镇早春黄瓜、扬芬港韭菜、豆角和东扬庄大白菜五个万亩蔬菜种植基地。林果

基地发展到8.3万亩,其中经济林年产果品达3.2万吨,主要有康仙庄的葡萄种植基地、南孟镇的桃、葡萄基地、ⅩⅩ镇的早酥梨基地。形成了生猪、牛羊和肉鸡蛋鸡三个畜牧养殖基地,生猪养殖基地以信安镇张庄、扬芬港镇许家堡、岔河集欧亚畜牧食品有限公司为中心,存栏总量超过1.5万头;牛羊养殖基地以煎茶铺、东段、扬芬港三个乡镇为中心,存栏总量达1.2头(只);肉鸡蛋鸡以康仙庄、ⅩⅩ镇、东段三个乡镇为中心,存栏总量超过60万羽。有力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2011年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了65.5%,农业产业化经营收入达到55亿元,带动农户9万户,农民参与程度超过60%,农产品商品率达到了85%。 二、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连接农户与市场的重要桥梁,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河北省、廊坊市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政策,切实有效地促进其量的增加和质的提高。 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106家。含种植业72家、养殖业26家、服务业8家,总注册资金1.4亿元,成员5462户,带动农户2万余户。并从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中新培植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8家,廊坊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8家,有效提高了这些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和示范带动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流程详解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登记的办事程序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其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需要有具体人牵头组织、办理和落实,通常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全体设立人(社员)推举的代表(发起人)或者共同委托的代表人(以下简称发起人)牵头组织、办理和落实。 一、到工商进行注册登记事项咨询,领取工商注册登记表格 1、咨询。发起人首先要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注册登记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具体登记办法等事宜进行咨询,掌握要办事项。 2、领表。领取工商注册登记规定必须填报的各种表格,具体要领取哪些表格,以国务院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所规定的为准。 二、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报批申请名称登记 表格领回后,办理工商登记需作的第一步工作首先是要确定专业合作社的具体名称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然后才能进行其它方面的登记筹备工作。 发起人要根据予设立的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的生产经营内容,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全体设立人共同研究确定本社的具体名称。由于名称中的字号(商号)在登记部门辖区不能重叠,因此要多确定几个名称的字号(商号),以便在工商登记检索中如果发现重叠,有备用的字号(商号)确定名称。名称确定后,即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登记核准。 名称的申报需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第一,组织全体设立人共同研究确定本社的具体名称。 第二,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填写《登记申请书》。 第三,办理设立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或证明。 第四,全体设立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或《登记申请书》上签字。 第五,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检索核准。 三、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登记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武威市凉州区福顺 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5000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5000元-10000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10000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

(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2018年8月28日起执行。

合作社贷款申请书.doc

合作社贷款申请书(精选多篇)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第一篇:关于贷款合作社第二篇:合作社申请书第三篇:创办养殖合作社申请书第四篇:贷款申请书第五篇:贷款申请书范文更多相关范文正文 第一篇:关于贷款合作社 根据办事处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联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和贷款利率调查的通知》要求,我社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社贷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 一、信用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做法及成效 为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不足的难题,我社为其量身定做信贷产品,开辟贷款绿色通道,全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 一是贷款方式多样。其一,择优扶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定贷款最高限额,被授信的合作社所有贷款手续一次性办理到位,方便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其二,对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民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按照信用等级的不同核定贷款金额,发放贷款证,随时解决其生产经营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其三,大力开展联保贷款业务。对合作社社员实行“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分期还款”的信贷管理。 二是利率政策优惠。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入社农民,各基层信用社均给予了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政策,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是服务不断改进。联社组织与专业合作社联系密切的客户经理认真学习农业科技知识,及时了解各类农产品市场变化情况。同时,利用信息来源多、联系面广

等优势,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科技服务和理财服务。 到目前,已向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入社农户发放了贷款。资金的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主要表现在: 一是提高了农户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通过信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效解决了家庭小规模分散经营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的产品,通过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销售到市民手中,形成了完整的生产-加工-销售链,为小规模经营的农户进入国内外大市场开辟了道路。调查显示,全县兴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为农民供应的生产资料占农民需求总量的38%以上,为农民销售的农产品占农民销售总量的40%以上。 二是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产供销一体化经营,为社员提供信息、技术等服务,更好地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和产品特色,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挖掘了农业内部增收潜力;通过集体购销等交易环节上的联合,极大地节省了各环节周转费用,降低单位购销成本,扩大产品市场份额,让社员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 三是推动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农民专(转载需注明来源)业合作社围绕区域主导产业的培育、发展和壮大,把触角伸向加工业、流通业,通过拉长产业链,把城乡产业、市场对接起来,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实现了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良性互动,增强了工农联盟,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是加快了现代农业建设进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基层组织“统”不了,政府“包”不了的一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更加有效地应用现代经营方式,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 五是降低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入户提供管理和担保

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条件 发表单位:发表日期:2013-04-11 [字体显示:大中小] [收藏] [打印] [关闭] 一、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本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满1年以上,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成员人数100人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到80%以上。 2.运行机制合理。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管理等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建立了成员账户;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的比例达到60%以上。 3.所从事的产业应当符合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 布局规划,已经带动形成了当地主导产业,成员年纯收入比当地非成员农民年纯收入高出30%以上。 4.服务能力较强。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实现了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等“四统一”服务。 5.主产品具有自主注册商标和产品认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获得中国农业名牌、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证书、著名商标证书或博览会奖项等以及产品出口获得外汇收入的,予以优先考虑。 二、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本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农经发[2010]8号)的要求,是当地示范社,所从事的产业属于粮食、棉花、油料、蔬菜、水果、茶叶、畜牧、淡水养殖、农机等产业。 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 (一)民主管理好 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满2年。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银行账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 2.根据本社实际情况并参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制订章程,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社务公开制度、议事决策记录制度等内部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手续

申请类1.1(共2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注:经办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申请类1.1(第2页)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见申请类1.10)。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名称中不得含有“协会”、“促进会”、“联合会”等具有社会团体性质的字样。 3.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设立人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 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成员类型:分为农民成员、非农民成员、单位成员(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三类。 7.证照类别:农民成员为农业人口户口薄;非农民成员为居民身份证;单位成员为其登记机关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情况调查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情况调查报告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随着农村产业化经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得到了快速发展,这将对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了解**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和金融服务情况,我们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结果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但存在盲目发展、运行机制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稳定性差、作用不突出、金融服务满足率低下等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特点 1、起点较晚,发展较快。**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自XX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XX年成立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XX年成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1个,较207年增加9个,增长450%;XX年公前65天就注册成立各类专业合作社16个,较上年增加7个增长77.8%,截止XX年3月5日全县共计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9个,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341人,注册资金总额达1,783.5万元。 2、结构多元化。截止目前,全县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

合作社29个,其中,种植业4个,占13.8 %,养殖业16个,占55 %;农机类1个,占3.4%;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类5个,占17.4 %;经营农产品类3个,占10.4 %。 3、经营分散型。据对种养业专业合作社调查情况表明,采购生生资料环节是统一的。其它经营管理,产品出售等环节为社员各自经营,分散管理,如:明实蓖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5人,只是由合作社统一采购化肥、种籽,其余的播种,管理,收割,出售等环节,全部为分散经营。还比如海华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5个社员,各自分别经营,只是形式上的合作。 4、能人搭台,农民唱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民间自发的群众性经营性组织,并且是由其有多种专业特长的能人领办,这样就分成了能人搭台,农民唱戏的专业合作模式。如黑渔泡镇大河村农民杜宝忠,其有多年养殖黄牛和羊专业技能,而且牛和羊分别发展71头和68只的规模,因此,在他的引领下,成立了**县大河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5人,发展养牛234头,羊265只,注册资金达55万元。 5、多种形式并存。据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形式为以下几种:一是公司+农户。如**县蓖麻种植专业合作社。公司经营化肥、良种。农民种地;二是能人引领型。由具有专业技能的人为法人代表;三是高人搭台型,如凯宇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为郝志刚,主要

农业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 1.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3.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6.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8. 以上需设立人或出资成员签署的,设立人或出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

农业专业合作社财务报表

**农业专业合作社 财务报表附注 20**年度 编制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合作社概况 **农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本合作社)系**出资组建的合作社,并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的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合作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法定代表人:**;合作社注册地址为:******。经营范围:葡萄种植、加工销售,蔬菜、花卉种植销售,水产养殖销售、农业观光休闲及餐饮服务。 二、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本合作社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本合作社采用公历年制。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帐本位币 本合作社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合作社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采用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作为现金等价物。 6、坏帐核算方法 (1)本合作社坏帐损失按直接转销法核算。 (2)坏帐确认原则 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仍不足全部清偿时,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不能收回时,确认坏帐损失发生。 7、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采用个别计价法,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8、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以货币资金投资的,按实际支付金额计入成本;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以所放弃非现金的账面价值和所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2)股权投资差额 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若长期投资取得时的成本与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所中所占的份额的差额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设置“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核算。年末时,对借方差额按10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3)收益确认法 本合作社长期股权投资均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在各会计期末按应分享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确认投资收

农民专业合作社账务处理实务操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账务处理实务 一、合作社使用账簿、单据 合作社统一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账簿”,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账簿,一般设立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产品物资账、固定资产账、经营收支账、股金账、应收应付(成员往来)账及成员账户。 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类使用“数量金额式”账簿;收入支出类使用“多栏式”账簿;现金、银行存款类使用“日记账”;总账等其他类使用“三栏式”账簿。 合作社收支单据除外部取得外,日常收款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收款收据”,支出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付款票据”,购入产品物资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物资入库单”,出售产品物资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物资出库单”。 二、记账凭证编制 合作社每发生一项经济业务,都要取得原始凭证,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月末,将已经登记过账簿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的账务处理 合作社的资金来源有:成员入社股金(包括: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借款、成员往来、合作社积累等。 (一)股金的核算 成员入社投入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和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合作社与成员确认的股金额,贷记“股金”科目,实际出资与确认的股金额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 【例1】合作社收到成员入社投入现金20万元,存款10万元,农业机械5台评估确认价为3万元,协议确认股金额32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200000 银行存款100000 固定资产30000 贷:股金320000 资本公积10000 (二)财政直接补助资金的核算 合作社收到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合作社按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用途,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时,按实际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用于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项目支出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合作社需要的资金支持

合作社资金缺乏及需资金支持缺口 当前我国合作社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资金饥渴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共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行以来,我国合作社发展迅速,截至2010年3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已超过27万家。①在这种快速发展中,合作社如何更加健康地发展、壮大,越来越多地引起学术界和具体工作者的关注,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合作社发展中资金的匮乏及其解决途径。 一、资金匮乏及原因分析 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血液,也是衡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对新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讲尤其如此。 目前正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关键时期,但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资金规模较小,发展的原动力不足,资金缺乏已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的发挥和自身的壮大,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在绝大多数地方普遍存在。主要是因为目前的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扶持力度不够大。比如财政扶持资金规模小,形不成合力,不适应合作社发展的需要。金融支持政策尚未出台等。另外,法律规定国家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的项目,可以委托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的具体政策尚未落实到位。一些环节的收费过高、标准不一。各地普遍反映,合作社办理税务两证(国税和地税)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比

较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信贷支持的需求很大,而已获得金融支持的数量却很少,缺口很大。究其原因,是该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信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时信贷辐射范围小,贷款投放比例少,贷款形式单一等原因造成。据了解,目前多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只对合作社社员办理小额信贷业务。 二、合作社哪些方面需要资金支持(根据合作社的不同,所需资金支持的范围和重点也不同)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在合作社的发展中,所需资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如设备、农田基本建设等)的投资和经营中的流动资金两大部分。表1即为合作社所需固定资产投入在总需求资金中所占比例的分布.

农村合作社申报条件申报流程

农村合作社申报条件、申报流程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申报条件: 1、有5名以上的发起成员,其中:农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以上; 2、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并形成有全体发起人签名的会议记录。 申报流程: 一、召开成立大会,确定合作社成员 二、制定专业合作社章程,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名称和住所; 2、业务范围; 3、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4、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5、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6、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7、财务盈余分配、亏损处理; 8、章程修改程序; 9、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0、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公安局制定刻章,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质监局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作社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合作社公章。 六、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 6、财务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会计证复印件)。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七、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3、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 八、主管部门(所在地农经管理部门)备案,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是反映合作社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书面报告。合作社应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会计报表,向登记机关、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并按时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 (二)合作社应编制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科目余额表和收支明细表、财务状况说明书等。 合作社应按登记机关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及时报送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对所辖地区报送的合作社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进行审查,然后逐级汇总上报,同时附送财务状况说明书,按规定时间报农业部。 (三)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格式及编制说明如下,科目余额表和收支明细表的格式及编制说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进行规定。 资产负债表格式 资产负债表 年月日 会农社01表 编制单位:单位:元 资产行 次 年初数年末数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行 次 年初数年末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 存货 流动资产合计长期资产: 1 5 6 10 11 1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款项 应付工资 应付盈余返还 应付剩余盈余 30 31 32 33 35 36

对外投资 农业资产: 牲畜(禽)资产 林木资产 农业资产合计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合计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资产合计13 15 16 17 20 21 22 25 27 28 29 流动负债合计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专项应付款 长期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 股金 专项基金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盈余 所有者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50 51 54 补充资料: 项目金额 无法收回、尚未批准核销的应收款项 盘亏、毁损和报废、尚未批准核销的存货 无法收回、尚未批准核销的对外投资 死亡毁损、尚未批准核销的农业资产 盘亏、毁损和报废、尚未批准核销的固定资产 毁损和报废、尚未批准核销的在建工程 注销和无效、尚未批准核销的无形资产 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合作社一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 2.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年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并加以书面说明。 3.本表“年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合作社库存现金、银行结算账户存款等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合计填列。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报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报税 合作社登记内容涉及工商、税务、质监、银行等诸多环节,一些读者对成立合作社需要哪些程序,办理哪些手续尚不清楚。为此,记者咨询了有关业务部门,并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后,整理出设立一个合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走完的五个程序。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合作社在工商局完成注册登记仅仅是“万里长征走完的第一步”,接下来的四个环节是成为一个完全合法的经济组织必不可少的步骤。 第一步:申领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办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据:《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提交材料:1、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 收费内容:不收任何费用。 注意事项: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为:行政区划+字号或商号+产业类别+专业合作社; 2、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 第二步:办理合作社公章 办理部门:公安局 依据:《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内容:刻章费,根据材料不同,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注意事项:目前专业合作社需要的公章有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共四枚。 第三步:申领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办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 依据:《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收费内容:148元/证,工本费: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90元;IC 卡工本费每卡40元。 注意事项:1、合作社自工商局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组织代码证。2、代码证有效期限为四年,到期须要换证;代码证实行年检制度;年审费25元/次。 第四步:申领税务登记证 办理部门:国家、地方税务局 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 收费内容: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注意事项:1、合作社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者,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税务登记证定期验证、换证和年检,一年验证一次,三年更换一次。 第五步: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 办理部门:任意一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 依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农村专业合作社申请全套材料及填表说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名称 备选名称 (请选用不同字号)1. 2.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成员出资总额(元)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成员总数:(名) 其中: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姓名联系电话 现住所邮政编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份数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 4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 5 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见申请类1.8)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见申请类1.9) 6 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 住所使用证明 8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见申请类1.10) 9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10 登记前置许可文件(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申请报告

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贷款500万元申请报告 农村信用社: 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于,以坑塘养殖河虾为主,养殖大闸蟹和鱼,我养殖专业合作社处在库区上游,具有得天独厚的养殖河虾条件。 一、企业概况 合作社名称: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地址:高庄村。本社由五人组成,法定代表理事长(户籍:),本社注册资金150万元;企业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销售河虾水产品,养殖河虾、大闸蟹,向社员提供专业养殖技术和信心服务。我社租赁土地面积400亩,挖坑塘20个,办公场所及办公楼600平方米,从江苏聘请专业技术人员3名,从业人员12名。 本社设备:30装载机一台,鲜活充氧车2辆,捕捞船只2只,捕捞河虾设备一套(土笼、网箱、充氧水箱、增氧机等)。大型水泵10个,100吨冷库一座,主要用冷冻虾和小鱼作为饲料。总投资800万元左右(其中自筹资金500万,民生银行借款200万元,社会融资100万元)。 二、市场前景及销售渠道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沿海城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了健康发展生活习惯也大大改善,为此海鲜和水产品成为人民生活主要产品之一,据考察市场后了解到上海市每天需求河虾为200吨、江苏100吨、无锡250吨,并且都是供不应求,河虾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三、利润空间 河虾的售价是根据季节上下浮动,我社对河虾的市场已有三年的考察时间,每年的2-5月份河虾的价格在70-85元/斤(此价为批发价,零售价格在100元左右),6-9月份批发价为180元/斤,10-12月份60-80元/斤(批发价),由此可见利润空间相当可观。 四、营运模式 我社处在库区边缘,充分利用库区资源优势,库区河虾资源十分丰富,特别是以上地带土地肥沃,水稳地平,具有很多水生物,适应河虾生长。我社利用船只、地笼、网箱八捕捞上来的河虾筛选后把达不到规格的小虾放进坑塘养殖育肥,大的直接用鲜活氧气车运到沿海一带批发销售。 我们有专业的养殖河虾技术人员,用饲料投饵养殖二个月后就可以上市,养殖周期短,每年最低可以养三茬,每亩地一茬产量在1000-1500斤,每年每亩产值达25万元,400亩每年产值1000万元,利润大约600万元。 五、贷款用途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沧县*********专业合作社 备用名称1 备用名称2 名称预先核准文 号/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沧县)登记农名预核字2015 ****号 住所 河北省(市/自治区)沧州市(地区/盟/自治州)沧县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 **** 号 生产经营地 河北省(市/自治区)沧州市(地区/盟/自治州)沧县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联系电话139******88 邮政编码061000 □设立 法定代表人姓名*** 成员出资总额 (万元) *** 成员总数:**(名) 其中: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100 %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 注:(当成员全部是农民是按以上填,其余按实际情况填写) (一)为会员提供农业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会员种植的农产品; (三)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服务。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成员变更宋广秀、宋广升、宋广成、宋玉财、宋红 中、宋振刚、宋清涛、宋振森、宋进财、 宋振千、宋振祥、宋天桥、宋玉府、宋海 河、宋振坤、宋天彦、宋天飞、宋玉来、 宋玉大、宋金升、宋广顺、宋玉向、宋天 平、宋天芝、宋天武、宋广进、宋天稳、 宋淑珍、宋天震、刘春华、宋广忠、宋振 海。 宋广秀、宋广杰、林强、宋珊珊、宋振坤 □备案 分支机构□增设□注销 名称 注册号/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章程□初次备案□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章程其他□成员名册□联络员□财务负责人 □注销 注销原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成员大会决定解散 □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__________________ 分支机构办理 注销登记情况 清算公告情况 公告报纸名称 公告日期 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社依法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为本社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清算组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专业合作社 审计报告 范文

会师审字〔〕号 审计报告 某某专业合作社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某某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贵合作社)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以及收支明细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准则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合作社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除本报告“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所述事项外,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

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1)、该合作社尚未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2)林木资产的价值未经中介机构评估而是以永顺县农业局经管站高级农技师计算出具的书面证明及某某县农业局签章后确认。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除前段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贵合作社财务报表已经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准则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编制,在其他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合作社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权益变动情况。 附:已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某某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湖南·某地 二O一O年十月十四日中国注册会计师: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办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事项执行情况和经营运行状态,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稳步发展,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的报送、公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报告时间】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向其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设立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下一年起报送。 第四条【管理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工商局分别负责全国、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的管理工作,并对下级登记机关开展年度报告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级登记机关负责实施其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相关工作。上级登记机关负责对下级登记机关实施年度报告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报告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六条【报送方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第七条【报告内容】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登记注册事项变动情况; (二)获得的资格资质许可情况; (三)生产经营情况; (四)资产状况信息; (五)联系方式信息; (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监督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信息进行随机抽查。 抽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单和抽查结果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第九条【举报】社会公众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的信息存在隐瞒、弄虚作假情形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举报材料后进行核查,并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应及时告知举报人。 第十条【法律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元的罚款,将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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