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

17.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
17.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

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政府,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公安消防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国资委、规划局、城管委、统计局、物价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广州供电局:

《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业经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附件: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0月9日

附件

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加快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能新…2014?37号)精神和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在广州市辖区内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以及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或外立面建设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电网公司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电网规划,进行电力电量平衡,并据此考虑电网的调节能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方式有全部上网、全部自用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由项目业主自行选择。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中涉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备案、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并网接入及电量计量、电费收取、补贴支付、运行管理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规模管理、项目信息汇总、制定并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市本级财政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补助计划等;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备案、项目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工作。

第五条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补助资金预算管理,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核拨资金,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实施项目审核,下达资金安排计划,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六条供电部门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电量统计、补贴支付等相关工作。广州供电局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电费结算和补贴转付等、汇总和报送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材料、汇总和报送光伏项目相关信息等;区供电局负责接收并网申请,按权限提供并网接入服务、提供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站式管理服务、统计区内光伏项目相关信息。

第三章规模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省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年度指导规模分解并下达各地级以上市年度指导规模。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本市实际,将省下达的年度指导规模分解并下达各区。

第八条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建成投产时间先后顺序制定纳入我市年度指导规模内项目计划,并对纳入我市年度指导规模内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项目实际建成投产时间对计划进行微调,同时根据我市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时向省能源主管部门提出规模调整建议。

第九条按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建成投产的居民家庭光伏发电项目,自动纳入我市年度指导规模,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第四章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条项目备案。在我市辖区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在项目所在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备案时需明确是否申请纳入年度指导规模。其中,居民家庭光伏发电项目,由所属各区供电部门营业窗口直接接收备案相关材料,经广州供电局汇总后,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居民家庭光伏发电项目汇总信息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备案并申请纳入市年度指导规模。

第十一条已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业主应切实按照备案文件组织实施。对确需要变更项目业主、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筑物权属人等,应向原备案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权益和责任须一并移交。对擅自变更、未按要求实施项目的,不予并网接入。

第十二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需填写《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条件、工程技术方案、运营模式、实施计划、经济评估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居民家庭项目提供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总投资20%以上的银行账户存款证明;

(四)项目所依托建筑物产权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筑物屋顶或外立面使用合同或协议(利用自有建筑建设的不需提供);

(六)供电部门同意并网意向文件;

(七)按规定需核准招标方案的,提交招标基本情况表;

(八)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第十三条其他行政审批手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办理备案后,其他行政审批手续可简化,免除项目发电业务许可、建设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减震防灾、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等手续。

第十四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涉及的建筑物,应不影响其原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相关的设计、施工和运维须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第十五条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检测和运维企业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十六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

认证机构认证的光伏产品。产品选型应符合国家安全认证、节能、环保等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项目验收。需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项目业主应委托有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交直流配电装置、变压器、安全规范以及电能质量等方面的检测。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供电部门统一组织验收。

第五章并网接入、电量计量、电费和补贴结算第十八条由供电部门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电量计量、电费和补贴结算等事宜,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南方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指南(暂行)》执行。

第六章信息管理

第十九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全市光伏项目信息管理,负责汇总项目备案、建设和运行信息,按季度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新能源产业处)。

第二十条各区发展改革局汇总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信息和申请纳入市年度指导规模项目信息,于每月5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定期收集和汇总项目建设和运行信息,填报本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运行信息表,按季度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第二十一条各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运行信息管理工作,填报本单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行信息表,按季度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并抄送各项目所在区发展改革局。

第二十二条广州供电局根据居民家庭光伏项目申报和建设情况,填报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运行信息表,按季度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第二十三条广州供电局负责汇总我市区域内光伏发电接网、发电量等相关信息和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填写并网服务和补贴资金信息表,按季度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第二十四条各区发展改革局和各有关单位应加强项目信息

管理,指定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信息,并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信息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 2014至2020年期间,广州市在市本级财政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市太阳能光伏发电推广应用。项目并网或运行满一年后,原则上每年11月底前,资金申请单位或个人可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补助申请,次年第一季度前下达资金计划。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广州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在年度指导规模指标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未建成投产的,在年度指导规模中取消,并同时取消享受国家资金补贴的资格。

第二十七条对于在现有建筑屋顶或外立面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签署屋顶或外立面使用协议之日起半年内未开工以及未按要求报送运行信息的项目,取消享受市相关政策支持资格。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分布式光伏项目验收规范方案标准

分布式光伏项目验收规范标准 1、范围 为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验收,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安装于建(构)筑物屋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和电网公司并网接入验收均完成后,对项目进行整体的验收。本规范适用于提供家庭生活起居用的居住建筑屋顶之上建设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应用项目,以及除户用光伏应用以外,包括工业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屋顶之上建设的非户用分布式光伏应用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794《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50797《光伏电站设计规范》 GB50026《工程测量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601《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与设计规范》 GB/T9535《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

GB/T18911《地面用薄膜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 GB/T19964《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50796《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B33/T2004《既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评估导则》 DL/T5434《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CECS31:2006《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接入电网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下,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在建(构)筑物的屋顶上建设,且在本台区内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项目。 3.2光伏连接器 用在光伏发电系统直流侧,提供连接和分离功能的连接装置。 4、验收组织及流程 4.1项目验收由业主方组织安排,项目总承包单位配合,验收小组负责执行。 4.1.1项目单位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非户用项目,项目投资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运维方和屋顶业主单位应派代表共同参加。 2)对于户用项目,项目投资方、实施方、运维方和屋顶业主应派代表共同参加。 4.1.2验收小组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至少包含三名成员

陕西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扶持政策

陕西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扶持政策 西安博威新能源劳志军整理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37号2014年12月发),陕西省光伏分布式推广项目扶持政策:(一)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和预留光伏发电空间设计。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新建、改扩建建筑中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按不同承载类型进行建筑设计。鼓励新建工商业和公共建筑先行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物,无偿提供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结合新农村建设、城镇化、移民搬迁等工作,开展城乡居民住宅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应用。积极试点光伏玻璃幕墙应用。 (二)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模式。对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选择“全额上网”模式。对用电负荷显著减少、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备案项目,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原备案文件、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补贴目录须向原批准单位申请变更。对利用地面或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进行建设,且接入电压等级、建设容量、消纳范围等符合要求的光伏电站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在示范区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区域电力交易试点,允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同一变电台区的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售电,电价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电网企业负责输电和电费结算。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在落实好国家现有电价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资金按照1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鼓励市、县政府安排资金对光伏发电项目给予补助。各地不得以征收资源使用费等名义向光伏发电企业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费用。 (四)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与示范区合作,通过建立统借统还融资平台等方式为示范项目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基金,积极探索采用项目收益和项目资产作质押的融资模式。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综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19242100.html,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综述 作者:任惠赵杰 来源:《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年第09期 摘要:介绍了国内对分布式光伏并网的一般性规范要求;分析了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分类 以及系统结构;总结了现有分布式光伏电站存在的系统方式、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并网方式,为以后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设计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光伏发电;逆变器;光伏并网;太阳能电池板 引言 近年来,受化石能源短缺、人类生态环境压力的影响,大力发展绿色无污染的、可再生能源已显得尤为重要[1]。太阳能光伏发电是一种新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式,是一种绿色发电 方式,不需要煤等燃料,对环境友好,没有转动式组件,维护简单,模块化设计,决定了其规模可大可小,可根据场地的要求调整系统容量等突出优点。 随着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已有许多研究着对太阳能发电系统进行了研究。文献[2-3]介绍了太阳能发电的工作原理、构成以及分类。逆变器是太阳能发电的核心部件,文献[2-6]对逆变器的结构、工作原理以及市售产品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文献[7-8]介绍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趋势以及在国内的应用,但未能提供对该分布式系统实现的支撑。文献[9-10]中介绍了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方法。文献[11]提出了一种家用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结构设计。文献[12-18]介绍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应用实例。文献[19]对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光电建筑项目总结了经验教训,并分析了随着光伏产业发展,我国出台的一系列补助政策。 我国近三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迅速,自从2009年开始了实施“金太阳”工程和光电建筑示范项目,截至到2011年年底,国家已公布的光电建筑示范项目规模约为30万千瓦,“金太阳”工程已公布的规模约为117万千瓦。国家公布的相关规划提出,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要达到1000万千瓦。同时,明确提出鼓励在中东部地区建设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因此,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在此背景下,文章先后介绍了光伏发电系统的分类、系统方案、主要组件结构以及并网方式。 1 系统分类 分布式发电系统主要是自产自用,必须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一起为附近的负荷供电。如果没有公共电网支撑,分布式系统就无法保证用户的可靠性和质量。根据接入公共电网的电压等级可将光伏发电系统分为可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发电系统一般建在负荷侧,是中小型光伏发电系统。根据是否配备储能环节,可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分为不可调度发电系统和可调度发电系统。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近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3】433号文,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全文如下: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三条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

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 第五条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第二章规模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不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第七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模申请。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各地项目资源、实际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地区年度指导规模,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地区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k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设计方案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方案 审核: 校核: 编制: 湖北美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3月 目录

一、概述 项目概况 ............................... . (4) 编制依据 (4) 地理位置 .... (4) 环境对设备影响.... .. (4) 投资主体 (5) 国家政策及发展规划 (5) 二、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 光伏发电组件选择 (5) 光伏发电站的运行方式选择 (7) 倾角度选择.. ........... (7) 光伏系统方阵设计........... (7) 光伏子方阵设计 .. (8) 年发电量计算. (8) 防雷设计. ........... . (8) 三、成本及效益分析 成本 . ........... . (9) 效益 . ........... . (10) 四、施工方案设计 组织施工方案...... ........... (10) 五、家庭分布式发电运行问题汇总 运行中问题........ ........... (11)

附件1 总体设计平面图 附件2 具体电气设计图 一、概述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官窑镇,屋顶面积为84㎡,计划装机容量为7kW,

太阳能电池组件47块,由广州敏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电站的设计及施工安装。 本工程按照“就近并网、本地消耗、低损高效”的原则,以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方式进行建设。每个发电单元光伏组件通三相并网逆变器直接并入三相低压交流电网(AC380V,50Hz),通过交流配电线路给当地负荷供电,最后以 10kV电压等级就近接入,实现并网。由于分布式电源容量不超过上一级变压器供电区域内最大负荷的25%,所有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以保障安全、优化结构、节能减排、促进和谐为重点,努力构建安全、绿色、和谐的现代电力工业体系。 编制依据 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规程和规范。 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官窑镇,地处东经113°06',北纬22°02'之间。全年总辐照小时多年平均约1666—2120h,日平均日照小时— 环境对设备影响 区域气象条件对本项目及主要设备的影响 1)气温的影响: 本工程选用逆变器的工作温度范围为-10~70℃,选用电池组件的工作温度范围为-40~85℃。正常情况下,太阳电池组件的工作温度可保持在环境温度加30℃的水平。本工程场区的多年平均气温~℃,多年平均最高温度℃,多年平均最低温度-3℃。因此,按本工程场区极端气温数据校核,本项目太阳电池组件及逆变器的工作温度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地区气象温度条件对太阳电池组件及逆变器的安全性没有影响。 2)冰雹的影响: 根据GB/T 18911-2002 《地面用薄膜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与ICE 61646标准等效)进行核算,达到国家标准的太阳电池组件可经受直径25mm、速度23m/s的冰雹打击。光伏电池组件生产厂家还可生产满足直径35mm、速度s 的冰雹打击条件的产品。本项目区无冰雹日、冰雹大小的监测数据,不能对冰雹影响的程度做出直接评价。一般而言,太阳电池组件的鉴定和定型标准保证了太阳电池组件在世界范围内的工程运用,可以认为对本项目也是适用的。 3)风荷载的影响: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2、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3、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 5、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第二章规模管理 6、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发电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部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7、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划申请。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各地项目资源、实际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地区年度指导规模,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地区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8、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在该年度内未使用的规模指标自动失效,当年规模指标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可适时提出调整申请。 9、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优先支持申请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第三章项目备案 10、省级以下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指导规模指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11、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包规定合同

公司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总发包方: 总承包方:

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署地点: 公司MW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公司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经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充分协商一致,以综合单价¥元/Wp,总价¥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贰拾万元整)的价格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合同总价以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的装机容量为准,总价=装机容量×综合单价)。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本项目的乙方是由负责在厂房屋顶上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包含项目备案、电力批复、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等有关事项。 1.4.光伏电站装机面积:公司厂屋顶总面积约为㎡,实际使用面积根据光伏装机容量确定。 1.5.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MWp(具体装机容量以系统设计施工图容量为准) 1.6.乙方承包范围: 1.6.1.根据发包方提供的相关手续、资料及相应参数,对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工程深化设计; 1.6.2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完成该项目的申报备案、并网接入等必要项目手续。 1.6.3.提供本工程建设所需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改造等工程建设,包含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的采购及安装、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及支架(含基础)的安装、光伏逆变器的采购及安装、汇流箱(根据系统设计确定)、配电箱(柜)的改造、采购并安装、电缆安装、各小区块内的避雷、接地等; 1.6.4乙方须负责保证本项目中厂房荷载符合铺设光伏组件的承重要求;负责停车场棚和发电设施的整体施工,并对此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1.6.5.负责本工程的调试,试运行,和协助各相关单位完成项目的并网验收,取得并网验收的各项文件,确保项目正式商业化运营; 1.6.6.光伏并网发电系统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及光伏电站的移交。 二、承包方式 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安全、确保通过竣工验收及售后服务。 三、合同及施工期限

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汇总

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文件汇总 及 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光伏电站 案例投资分析 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目 录 一、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 二、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 (6) 三、能源局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 (23) 四、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 (25) 五、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征求意见稿 .. 28 六、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方案(草案) (30) 七、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 (32) 八、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35) 九、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 (45) 十、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52 十一、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 知 ........................................................................................................... 56 附: ........................................................................ 错误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 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现有电站案例投资分析错误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大海新能源—锌锰数控3MWp 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错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 二)、广饶农村居民户用5K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错误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书签。。

浅谈国内外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现状

浅谈国内外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现状 【摘要】太阳能是重要的绿色能源之一,依托政府鼓励政策,开发利用太阳能,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可促进企业和个人参与绿色能源建设。政府倡导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国外起步较早,因此了解国内外现状,借鉴国外经验有助于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 【关键词】分布式光伏发电;现状;问题与对策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国对能源的消耗不断增加。在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的权衡与取舍中,清洁能源技术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鼓励和推广。而在各种清洁能源中,光伏发电正由于其技术不断成熟、上下游产业链不断完善、政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等因素,逐渐在非化石能源中占据一席之地。地表只要能接收到太阳照射的区域,就具备光伏发电的前提。因此,各国除了建设大型光伏发电站之外,积极推出各种政府优惠和补贴政策,以提升企业及全民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积极性。本文主要调研和探讨了目前国内外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推广现状,并进行比较,总结出我国在该领域发展的目前遇到的问题,及可以借鉴外国经验之处。 1.分布式光伏发电技术及其特点 光伏发电是指利用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把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方式[1]。而分布式光伏发电通常是指装机规模较小的、分散分布在用户附近的光伏发电系统。一般接入公共电网,以保证供电的可靠性和质量。 分布式发电有如下特点: (1)输出功率较小。传统发电站一般在数十万瓦以上,而分布式光伏发电,由于具有模块化设计,可根据实际需求、场地面积、投资额度等状况,灵活规划发电规模。 (2)建设地点灵活。光伏发电系统可安装在太阳光辐射较佳的闲置空地、与建筑建筑一体化建设,或外加在建筑顶部。比起水能、风能等发电形式,地点要求相对自由,更容易实现全民参与。 (3)无污染问题。光伏发电的原理是通过光伏效应产生电能,发电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气和废水等污染,亦不会产生噪音或者辐射。 2.国外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现状 1997年6月美国总统克林顿提出一项由政府倡导的“百万屋顶”计划,到2010年在100万个屋顶或建筑物其他可能的部位安装太阳能系统。 2010年,美国通过的“千万太阳能屋顶计划”。从2013年至2021年,每年

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新编版) 第一条提高项目全员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经培训考试后,持证上岗。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全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目标 不发生人身死亡及群伤事故; 不发生特大、重大设备、机械设备事故; 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不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创建良好文明施工水平。实现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 第四条安全管理职责

业主单位职责: 1)负责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和提供安全管理要求,并监督执行; 2)组织召开项目安全周例会等安全管理会议; 3)组织开展项目安全大检查,并对违规的单位进行处罚; 4)进行安全巡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跟进; 加强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措施、用具、用品的管理。所用安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必须为生产许可企业的合格产品。 作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加强对民工的安全管理. 严格班组安全管理,建立班组交底、签证制度。 进场电动工器具及起重用工器具必须进行检测、检查确认可靠,进场的施工机械须经过检验无损伤缺陷 对施工现场危险源进行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要求施工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制定紧急预案。

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现状研究

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现状研究 发表时间:2018-08-22T10:17:37.473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14期作者:许强 [导读] 摘要:光伏发电主要是基于太阳能基础之上,其优势在于可以有效解决能源不足的问题,改善环境,运用清洁能源,提高发电效率。由于能源的问题非常显著,需要人们高度重视,这就需要改善现状,通过利用可持续能源,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利用光伏发电是很好的解决途径,也是促进国家能源提升和经济发展的有效保障。 (国网大同供电公司山西大同 037008) 摘要:光伏发电主要是基于太阳能基础之上,其优势在于可以有效解决能源不足的问题,改善环境,运用清洁能源,提高发电效率。由于能源的问题非常显著,需要人们高度重视,这就需要改善现状,通过利用可持续能源,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利用光伏发电是很好的解决途径,也是促进国家能源提升和经济发展的有效保障。 关键词:分布式光伏发电;现状问题;促进方案;发展趋势 引言 近年来,太阳能开发利用规模快速扩大,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加快,成本显著降低,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领域。“十二五”时期,我国光伏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技术进步显著,光伏制造和应用规模均居世界前列。国务院于 2013年发布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价格、补贴、税收、并网等多个层面明确了光伏发电的政策框架,地方政府相继制定了支持光伏发电应用的政策措施,光伏发电行业在政府的鼓励之下迎来飞速发展的好时期。 1 我国发展光伏发电的现状 现如今我国发展光伏发电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没有制定完善的光伏发电制度,现有的制度没有具体的内容,过于形式化,忽视依据用电需求估算太阳能辐射范围,不注重发展光伏发电,政府没有考虑到当地的经济现状,一味地建设电网,致使到后期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发展光伏发电中,造成光伏发电产业链断裂,主要原因在于光伏发电制度不完善不具体,没有明确的规划方案,导致光伏发电工作存在不合理和不科学的现象,不利于发展光伏发电行业,既影响发展当地的电能产业,又加剧了供电紧张的局势。同时,忽视培养光伏发电人才,致使缺少电能专业人才,没有专业的光伏发电人员开发和研究半导硅体,无法推动光伏发电可持续发展,究其主要原因在于对发展光伏发电的团队没有进行培训,没有设立专门的电力培训机构,因此,没有专业人员支撑光伏发电行业,进而阻碍了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 2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方案措施 2.1拓宽融资范围,减小投资者的利益风险 作为一种国家的可再生资源发展规划,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一定需要国家财政投入资金,同时对比于各种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来说,光伏发电属于投入高、范围广的发展项目。因此,在建设当中单纯的依赖国家投入资金或是单纯的由企业及个人出资都不切实际,目前上网电价虽然可以获取经济补贴,但这种做法在减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的风险方面效果甚微,这就导致了相关公司及个人对于这个项目的投资是望而不动。为排除这个阻碍条件,本人建议国家能够同企业或相关个人结成利益联盟,而且还要给予企业或是个人更多的融资方案,如此就可以减小初次投资限制。也就是说,政府要重点解决好降低个人短期成本投入的问题,政府要尽可能确保企业可以得到其长期利润回报。 2.2有效引导行业发展,抓好责任落实工作 中国要促进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就一定要有效的引导行业发展方向,对于社会各方责任要切实加以落实。尤其是对于投资人、地方行政部门,国家机关的责任要加以明确。本人觉得国家机关任务重点是对光伏行业整体发展方向的掌控,同时还要对光伏产业在各地发展所遇到的共同性问题,比如光伏发电入网难的问题等,这类问题必须由国家负责协调安排解决。地方的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对当地的光伏发电项目予以重点扶持。比如在东部沿海发达区域,因为所在地的居民经济条件比较好,可以降低补助标准,而在激励政策方面可以多增加一些,可以对使用光伏屋顶的居民个人或是单位采取降低个人所得税或是减免房产税等手段来提升百姓的投资热情。政府部门要有效的引导光伏产业的发展。政府可以组织个人及有关单位进行针对性培训,一方面要明确国家发展光伏发电项目的目地,即确保国家能源的安全性,另一方面需要向个人或是企业讲明有关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周期及效益回报情况,还有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等,使投资者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前景有所了解,使其充满信心。 2.3提升行政部门的办事效率,部门间相互配合工作 由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投资方面极为分散,项目的发展需要广大人民的支持和参与,政府在发展光伏发电项目中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必须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投资条件。尤其是对于个人投资者,假如项目需要复杂的层层审查,很多投资者一定会心生畏惧。因此,政府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要做到精工简政,去掉繁文缛节的程序,各政府机构间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使行政办事效率大大提高。再者,国内已经进行了光伏发电项目的试点推行,政府对各方面的经验及教训要进行充分总结,各地发生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统一处理。要加大当前政策的落实及执行力度,对投资人重点关心的赋税缴纳、政府补贴、电量收购并网等问题要精细化、规范化处理,消除投资者的内心疑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配合工作,对于政策规定要真正的落实到实处。 2.4合理规划发展光伏发电工作,完善发展光伏发电的政策和法规 要想解决光伏发电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结合当下的社会经济现状,合理规划光伏发电工作,从长远的角度设计光伏发电的方案,并依据供电需求量建设太阳能发电设备,全面掌握太阳能的应用情况,明确光伏发电的可行性,合理布局光伏发电网和太阳能设备,以免出现布局不合理的现象,进而造成资金浪费,为了预防发生这一情况,当地政府要详细调研太阳能资源的使用情况和电网的分布特点,重点在电能短缺的地方,积极开展光伏发电工作,并完善发展光伏发电的政策和法规,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合理依据光伏发电原理,提供可再生的电能,进而缓解电能供需紧张的局势,推动光伏发电工作合理、科学进行,杜绝出现光伏发电网布局不合理的情况。政府实施相应的激励措施,大力支持发展光伏发电行业,并结合法律法规优化光伏发电工作流程,进而快速完善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逐渐完成太阳能电网的建设工作,顺利开发光伏发电项目。科学规划光伏发电工作,与此同时,电力监管部门要依据法规制度发展光伏发电的方案,并严格管理和监督光伏发电行业,在政府和电力部门共同努力下,促使光伏发电行业按照法规要求,合理进行光伏发电工作,科学安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近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3】433号文,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全文如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三条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

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第五条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第二章规模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不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第七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模申请。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各地项目资源、实际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地区年度指导规模,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地区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第八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在该年度内未使用的规模指标自动失效。当年规模指标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可适时提出调整申请。 第九条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降低分布式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一、分布式光伏的定义 最初的定义 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在此基础上,国家电网公司补充了2个条件: 1)10kV以下接入 2)单点规模低于6MW ——国网《关于印发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管理规则的通知》扩展后的定义 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 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 ——《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4]406号)二、分布式光伏的特征 特征一:位于用户附近 特征二:10kV及以下接入 渔光互补/农光互补为35kV(66kV)及以下接入 特征三:接入配电网并在当地消纳 特征四:单点容量不超过6MW(多点接入以最大为准) 渔光互补/农光互补单点接入容量不超过20MW

三、分布式光伏系统的分类 光伏发电系统的分类: 因此,并网型的分布式光伏系统,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目前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一般是指并网型系统,不包括离网系统。分布式发电并网方式可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也可“统购统销”(全额出售给电网)。

一、屋顶电站 1、工业厂房屋顶 优点 1)面积大,可建设规模大 2)用电负荷大、稳定,且用电负荷曲线与光伏出力特点相匹配,可实现自发自用为主3)用电价格高,项目预期收益高 缺点 1)企业所有者的积极性不同、租金太高; 2)企业的25年的支付能力、信誉; 3)企业节假日、检修会造成一定比例的上网 2、商业建筑屋顶 优点

电力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管理方案规定

江苏省电力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 并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支持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发展,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管理,提高并网服务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相关技术规定》,结合江苏电网实际,按照一口对外、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效率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 第三条以10(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或以10(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但需升压送出的光伏发电项目、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6兆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发电性质(公用电厂或企业自备电厂),按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常规电源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省公司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涉及的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由省公司投资建设的部分,相应项目在年度10(20)千伏及以下配网项目中安排。工程涉及物资按现有的配网物资采购模式纳入公司统一的物资招标平台采购,优先考虑采用协议库存采购方式。

第五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工程设计和施工应满足《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和《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 第六条建于用户内部场所(即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企业提供。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政府相关政策。分布式光伏电站自发自用电量部分的基金、附加,按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第七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供电公司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八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管理工作必须全面践行“四个服务”宗旨,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有关供电监管要求。 第九条各供电公司应积极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为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建立有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制订光伏发电突发服务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服务质量监管和舆情监控,妥善、及时处置项目业主投诉事件。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一节省公司职责 第十条发展策划部负责汇总并上报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信息,并网信息包括接入前期、接入工程建设、合同及协议签署、验收、并网运行等

2017年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政策解读和建议

2017年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政策解读和建议 日期:2017-01-0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appl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已发布的政策文件: 1、《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规定:除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外,光伏电站、大型风力发电、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资金继续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以下简称《办法》)管理。 2、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国能新能[2014]406号)结合发展实际情况,开始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模式,提出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 3、《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施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能源(2016)1163号):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受年度规模限制,各地区可随时受理项目备案,项目投产后即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范围。 4、《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受年度规模限制,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 5、《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鄂发改能源【2016】667号)规定:不受年度规模指标限制的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不受年度规模指标限制,项目投产后即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范围。 6、财税[2016]81号: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7、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网站2016年12月26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适当降低光伏电站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和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不作调整。 8、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网站2016年12月28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明确:光伏发电、陆上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

中国分布式光伏发电100问答下

第六篇运行维护篇 56.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常见故障有哪些?系统各部件可能出现哪些典型问题? 答:由于电压未达到启动设定值造成逆变器无法工作、无法启动,由于组件或逆变器原因造成发电量低等;系统部件可能出现的典型问题有接线盒烧毁、组件局部烧毁。 57.如何处理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常见故障? 答:系统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时,可先电话联系安装商或运营维护商将系统问题说明,安装商或运营维护商会根据用户叙述内容进行解答,如无法将故障排除会派出专人到现场进行检修。 58.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寿命有多长? 答:不带蓄电池的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寿命一般为25年。 59.如何降低光电系统的维护成本? 答:建议选择的系统各部件和材料市面上口碑好、售后服务好的产品。 合格的产品能降低故障率的发生,用户应严格遵守系统产品的使用手册,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测和清洁维护。 60.系统后期维护怎么处理,多久维护一次?怎样维护? 答:根据产品供应商的使用说明书对需要定期检查的部件进行维护,系统主要的维护工作是擦拭组件,雨水较大的地区一般不需要人工擦拭,非雨季节大概1个月清洁一次。降尘量较大地区可以酌情增加擦拭次数,降雪量大的地区应将厚重积雪去除,避免影响发电量和雪融化后产生的不均匀遮挡,清理遮挡组件的树木或杂物等。 61.清洁光伏组件时用清水冲洗和简单的擦拭就行么?用水擦拭的时候会不会有触电的危险? 答:为了避免在高温和强烈光照下擦拭组件对人身的电击伤害以及可能对组件的破坏,建议在早晨或者下午较晚的时候进行组件清洁工作。建议清洁光伏组件玻璃表面时用柔软的刷子、干净温和的水,清洁时使用的力度要小以避免损坏玻璃表面。 62.如何正确利用停机维护时间? 答:优先选择清晨或傍晚光线弱系统未运行的时间对系统进行维护,维护时做好防护措施佩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63.如何发现光伏阵列中某一块光伏组件是否出现故障? 答:当用户发现在相同时节系统的发电量有所降低,或与邻近安装量相同的发电系统相比有所降低。则系统可能存在异常。用户可以通过汇流箱中监测数据的异常波动,及时发现光伏阵列中某一串组件是否出现故障,然后联系专业人员用钳形表、热像仪等专业设备对系统进行诊断,最终确定系统中出现问题的组件。 64.光电组件上的房屋阴影、树叶甚至鸟粪的遮挡会对发电系统造成用影响吗? 答:每个组件所用太阳能电池的电特性基本一致,否则将在电性能不好或被遮挡的电池(问题电池)上产生所谓热斑效应。一串联支路中被遮蔽的太阳电池组件,将被当作负载消耗其他有光照的太阳电池组件所产生的能量,被遮蔽的太阳电池组件此时会发热,这就是热斑现象,这种现象能严重的破坏太阳电池。有光照的太阳电池所产生的部分能量,都可能被遮蔽的电池所消耗。为了避免串联支路的热斑,需要在光伏组件上加装旁路二极管,为了防止并联回路的热斑,则需要在每一路光伏组串上安装直流保险。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本市太阳能开发利用,增加可再生能源用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3]1381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一)重点推进在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区、高端功能产业园区、商业设施及工业园区等建筑和构筑物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二)积极支持在学校、医院等大型公共机构和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三)对于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的工业企业,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的商业企业,有屋顶安装条件的鼓励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四)积极结合农村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屋顶系统。 第四条简化项目备案程序。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区(县)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区域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规模指标实行备案管理,并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其中: (一)法人单位申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区(县)发展改革

委备案,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流程和所需文件见附件1); (二)自然人利用自有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区(县)电网企业代为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区(县)电网企业按月统一报区县发展改革委进行备案(登记流程和所需文件见附件2); 第五条项目业主在备案或登记完成后可向属地电网企业提出并网申请。其中: (一)对于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项目,电网企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方案制定和审查,并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或项目接入电网意见函告知项目业主;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体工程建成后,向所在区域电网企业提出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验收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用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验收与调试工作。 第六条北京市电力公司按月(或双方约定)与完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结算电费和转付相关财政补贴资金,并按要求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相关信息。 第七条鼓励区(县)政府在国家电量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的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鼓励电网企业和光伏项目业主开展代收电费等多种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在同一并网点变压台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本区域的电力用户提供能源服务的模式和机制,发挥市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第八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按要求接入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监测系统。具体接入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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