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福利制度

中国的社会福利制度

浅析我国社会福利制度未来发展 专业:09 社会工作班级:(2)班学号:1311209047 姓名:陈开富文章摘要 人民网北京9月26日电9月24日至25日,由中国社会保障30人论坛和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办的“国家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战略”首次研讨会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隆重举行。 此次会议的召开是对我国过去发展社会福利的一种肯定和认可,也为继续、加强社会福利在中国的发展确立了方向、指明了道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本篇论文简略的概述了社会福利在传统中国以及现代的发展,并从过去和现在发现一些社会福利发展的弊端、不足之处,同时找出相对应解决措施。从社会福利的前世今生分析,更好、更全面的为社会福利制度在中国未来的发展出谋划策。 关键词:社会福利中国社会福利制度传统福利现状分析未来发展 正文 一、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英文写作“Social Welfare”,是国家或社会为其成员提供某些物质或服务,以期提高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保证其生活质量的代名词。其目标是“抵消市场出于种种原因给那些难以满足基本需要的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一种处理人们在一生中遇到的如生病、残疾、失业以及年老等危机的方法。 国际上,社会福利的体系分成两大部分; 1、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安全体系),它包括 a:社会救助体系 b:社会保险体系 2、其他的社会福利体系; a:公共福利(国家提供给公民的福利如教育、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的设施和服务)b:地方公共福利和社区服务(公益性和便民性) c;职业福利(劳动安全及保证劳动力的持续使用)

d:公司的集体福利(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忠诚度) e: 国际社会的捐助(教育、医疗、环保、救灾等) 在中国,与国际化社会福利制度相比,中国的社会福利覆盖面有限,社会福利制度尚不成熟。 研究中国这样一个转型过程中国家的福利问题是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的,它可以从一个缩微的角度来看待世界福利社会的发展和变更,对于一国制定和改善的福利制度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二、中国社会福利发展进程的分析: 第一阶段为计划经济时期,从1956年到1978年。这一阶段我们建立起的是低水平的全民福利制度。 第二阶段为包产到户与生产扶贫时期,从1978年到1992年。在农村,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行,人民公社制度被废除,原有公社体制中包含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被废除了;公积金、公益金也逐步减少;五保户费用的承担变得日益困难;合作医疗制度日益荒废;农村公共养老制度基本回归到家庭赡养为主的历史传统。在城市,效率主导型的国企改革砸烂了工人的铁饭碗,城市就业制度逐步放开,无保险体系的农民工制度开始兴起。 第三阶段为全面进入市场经济时期,从1992年到2001年。市场经济全面推开后,我们国家的各个领域都以市场为导向来开展改革。但当时所有救济制度的试验都由地方承担费用,覆盖人口相当少。 第四阶段为普及城乡最低保障时期,从2001年到2008年。从2001年9月开始的全面普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行动,要求社会救济要变阳光雨露型为社会责任型,全面普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第五阶段为普惠型教育福利和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时期,从2008年至今。这一阶段,义务教育开始免费,大学教育开始增加对贫困生的资助。同时也完善了医疗、劳动者权益、农村养老保险和最低保障等方面。 社会福利的发展在传统中国经历从不完善到相对完善的一个过程,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的社会福利制度还没完整,还未成型: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有限、各项制度安排的融资机制远未合理定型。 三、中国社会福利现状的分析: 一般而言,不同的社会福利发展模式是在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上重要日程的背景下,中国社会福利发展的经济社会条件

中国与美国社会福利制度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简介 普遍福利的崇高目标 “普遍福利”是一个“大福利”概念,它是面向所有社会成员的多方面福利需求的,其中包括:就业保障、生活保障、安全保障、养老福利、健康福利、教育福利、住房福利等。我们现在熟悉的是“小福利”,即特殊群体享有的福利: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妇女福利、贫困救助、优抚安置等。 老年社会福利 在城镇,我国养老保险主要覆盖城镇全民所有制单位以及一部分集体单位,覆盖面正在积极扩大。在农村,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它采用自愿参加的原则,缴费可多可少,采取个人账户基金累积制度,养老保险缴费由有关部门管理和运营,受保人达到规定年龄后就可以按照其缴费的年数和数额领取养老金等。传统的家庭养老与家庭福利: 家庭养老,是指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来完成的一种养老方式。在一般情况下,这种养老的费用与大部分服务都由其家庭成员了提供,它是我国传统的养老形式。 儿童社会福利 (一)儿童与儿童社会福利 1、儿童的界定——我国法律将儿童期规定为0~14周岁。 2、儿童社会福利的含义 ※我国是从狭义的角度来定义儿童社会福利的。具体来说,儿童社会福利是指由社会福利机构向特殊儿童群体——孤儿与弃婴提供的一种福利服务。 ※在我国,儿童社会福利的享受对象主要是处于不幸境地的儿童,这类儿童包括残疾儿童、孤儿、弃婴和流浪儿童等。 ※儿童社会福利的功能主要倾向于救助、矫治、扶助等恢复性功能。 残疾人社会福利 残疾人生活收入性福利 1.供养与救济 国家和社会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残疾人进行供养、救济。2.伤残抚恤 伤残抚恤是国家队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负伤致残,根据其丧失劳动能力及影响生活能力的程度,以现金津贴形式给予的抚慰保障。国家队革命残疾军人实行终身抚恤。 3.残疾人劳动就业 残疾人就业的方式 (1)集中安置(2)分散安置(3)自谋职业 社会福利事业 1.社会福利企业: 靠社会力量,得以迅速发展,它在解决残疾人就业,改善残疾人生活,提高残疾人社会地位、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为国家创造财富。 2.公办社会福利机构 绝大多数孤残儿童或流落社会或由家庭抚养。公办社会福利机构是社会福利发展的终极目标,在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国家担保发展社区服务,填补社会福利机构之不足。因此,要发展社会福利机构最根本的是增强国力,这是一个长期任务。 3.社会福利有奖募捐:

社会福利服务事业

儿童津贴 对抚养学龄前的儿童的养育者来说,如果上一年的年收未达到一定水平的话,可以申请领取“儿童津贴”。但,如果是外国人的话,除了必须提前办好外国人的登录手续以外,还要根据居留资格的种类及居留期间来定是否能领取该津贴。如希望领取该儿童津贴的话,请务必去办理外国人登录的所属市町村的担当课(系)办理申请。另外,儿童津贴是从办理申请的次月至孩子就学前之间支付的津贴。详细情况,可向下列所示的有关部门咨询。 ☆儿童津贴的咨询电话☆ 斐川町役场 健康福祉课 福祉系 (0853)73-9111 受理时间:星期一~五 8:30~17:00(除节日及年末年始休息日以外) 儿童抚养津贴 对由于父亲的死亡或双亲的离婚而又不与父亲生活在一起未满18岁的孩子的养育者来说,如果上一年的年收未达到一定水平的话,可以申请领取“儿童抚养津贴”。但,如果是外国人的话,除了必须提前办好外国人的登录手续以外,还要根据居留资格的种类及居留期间来决定是否能领取该津贴。至于领取儿童抚养津贴额的多少,也将根据抚养人数来决定。如希望领取该儿童抚养津贴的话,请务必去办理外国人登录的所属市町村的担当课(系)办理申请。儿童抚养津贴的支付,是到孩子年满18岁以后初次的3月31日为止。但,如符合可以领取儿童抚养津贴的条件,而过了5年却还没有办理该申请的话,就不能再领取该津贴。 ☆儿童抚养津贴的咨询电话☆ 斐川町役场 健康福祉课 福祉系 (0853)73-9111 受理时间:星期一~五 8:30~17:00(除节日及年末年始休息日以外) 儿童相谈所 在育儿的最初,也许有许多有关孩子的问题想要进行相谈。那么,在如下所示的场所,也许能满足你的要求。在这些相谈所孩子的双亲、家属、保育所、学校的老师、邻居、以及孩子本人,都可以去相谈。费用是免费的。另外,关于相谈内容也有严格的保密规定,请放心地去相谈。相谈的方法有电话、面谈、访问等。 儿童教育相谈处的名称 所在地 电话/传真号码 管辖地区 中央儿童相谈所 〒690-0823 松江市西川津町309-1 TEL (0852)21-3168 FAX (0852)21-3163 松江市、安来市、八束郡、 能义郡、隐歧郡 出云儿童相谈所 〒693-0051 出云市小山町70 TEL (0853)21-0007 FAX (0853)21-0047 出云市、平田市、簸川郡、 大原郡、仁多郡、饭石郡 浜田儿童相谈所 〒697-0023 浜田市长泽町1428-6 TEL (0855)22-0178 FAX (0855)22-2319 浜田市、大田市、江津市、 迩摩郡、邑智郡、那贺郡 益田儿童相谈所 〒698-0041 益田市高津町イ2561-2 TEL (0856)22-0083 FAX (0856)22-0075 益田市、美浓郡、鹿足郡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1.民政福利事业的改革 (1)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①社会福利改革的指导思想 我国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指导思想是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供养方式上坚持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方向,探索出一条国家倡导资助、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新路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②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总体目标 a.投资主体多元化 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方式,形成社会福利机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 b.服务对象公众化 社会福利机构除确保国家供养的特困群体的需求外,还要面向全社会老年人、残疾人,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和覆盖面,并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偿、减免或无偿等多种服务。 c.服务方式多样化 社会福利机构和社区除集中养老、助残外,应发挥多种服务功能,为家庭和个人提供支持。 d.服务队伍专业化。 (2)社会福利机构改革 ①社会福利机构改革的要求 a.国家将社会福利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基本建设计划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 b.各地在制定城市居住区规划时,无论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改造,都应按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将社会福利设施特别是老年人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 c.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处理好社会福利工作中政府职能和社会化的关系,抓紧制定社会福利事业的有关法规,研究制定社会福利机构分类管理的政策措施,使社会福利事业的建设与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d.要按照产业化的发展方向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 ②国家的扶持和优惠政策 a.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要划拨供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在地价上要适当给予优惠;属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应适当降低。 b.对社会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务和兴办的第三产业,安置残疾人的福利企业,以及单位和个人捐赠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国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现行国家税法规定

关于积极探索社会福利服务供给的市场化机制

关于积极探索社会福利服务供给的市场化机制 在我国,社会福利务的供给、管理与促机制也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会的变迁而发生着刻的变革,其基本趋势是由原的政府包办+不干预模式逐步新的社会福利服务式转换。在迈向市经济的过程中,政府面临着强化基本公共服务能,建立健全社会福利障体系,以有效克服市场失灵的课,又面临着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中,探索和建构新型的会福利服务供给模式的挑。 一、培育多元化的会福利服务供给主体 般说来,政府部门、公立社会服务构、民间社会服务组织社会福利服务的主要力量。性质上,他们三者有着明确界定,政府部门侧于根据社会福利的需求确定福利投入,分配福利资源制定相关的福利政策;而社福利组织,无论是公的,还是志愿的,更多的是直接向公众的服务。在承的社会福利服务的职责,前者的相当一部分职不断向后者转化,这不仅是更面满足社会福利需求的一种客观要,也是福利服务社会化发的进步趋势。社会福利社会化虽然意味着政可以在服务具体递送方面发挥间组织的积极作用,但这做并不是没有条件的,一是会上已经有相应的组织或构可以承接政府退后的社会功能,不至于政府退出了却没有相应的组织或机构可以承起政府原有的职责与功,导致社会不必要混乱与无序;二是政府对这些接政府功能的组织与机能够进行有效地监管和评估。 根据美著名社会学家詹姆斯·米基利对社会福主要制度安排的描述,民间组织与社会福利服务提供的路径选主要有:

第一,非正式的社福利服务提供。非正式的社福利制度,包括个人、庭、邻里和社区为增进社会福,履行文化和道德责任所担的各种活动,例如个帮助和照料家庭成员的活动,助周围需要帮助的人的活动,社区这个方面的集体努力等等。它是一由家人、亲戚、朋友邻居、社区内志愿者社区领袖、社区积极分子等组成的正式网络提供。非正式的或者非专业的、民间的自我服务,旨在社区内有需要的人供福利服务的非正式制度,也称为“由社区照顾”的社区福利服务度。在非正式的社福利制度中,民间组织主要是起辅助和补充作用,如向社区参与自我服务的人员提供专业服务指导和培训,为非正社会福利服务提供部分资金物质帮助,鼓励生活在社区内本机构成员业余参与非正式社会利服务等。 第二,式的社会福利服务提供。在界各国,各种社会福利服务通常以社区为单元来组织,并最终落到生活在社区中有需要的人。因此,正式的社会利服务也就是正式的区福利服务。具体地,间组织介入正式的社福利服务提供的方式通过“区内照顾”来进行的。所谓“社区内照”,就是指为了避免去大型照顾机构那种冷漠、没有人味和与世隔绝的、程式化的机构化的专业照顾带来的负面应,由政府及非政府的服务机构在区里建立小型的、业的服务机构,发展以社区基础的治疗与服务设施、技术和计,使所提供的福利务更贴近人们的正生活和真实需求,如建立社区活动心、老人之家、青少年之家、日照顾中心等,为老、残疾人、不需住院治的精神病、慢性病患者、越轨行为的青少年及父母无照顾的儿童提供照顾、治疗和教等方面的服务。这是民间

社会福利政策-教学大纲

《社会福利政策》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050972B 课程类型:专业课 总学时:32 讲课学时:24 实验(上机)学时:8 学分:2 适用对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先修课程:社会学、经济学 一、课程的教学目标 在培养计划中,本课程是社会保障核心专业课之一。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当实现如下两个层次的目标: 专业知识目标:使学生能够了解我国社会福利体系及其沿革历史、思想源流;能够比较几个典型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并理解其成因;能够分析福利相关的社会问题;能够解读我国的社会福利政策,能够掌握主要社会福利项目的设计与评估。 综合素质目标:了解中国的社会现实;理解现实形成的历史根源;理解政策背后的哲学假设;具备初步的政策分析能力;拥有理性的头脑,慈悲的情怀。 二、教学基本要求 (一)教学内容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从逻辑来看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制度层面。这一层面体现社会福利政策与政治的关联,包括福利国家与福利社会,国家权力与政治过程,意识形态与福利理念,财政与收入分配。第二,政策与操作层面。这一层面主要讲授作为行动指导的社会福利政策,以及在政策指导下的福利行动。主要包含政策分析方法,社会福利政策的起源与发展,社会福利项目及其改革,社会及专业同行对相关重要社会问题的历史看法与现实观点。其中,社会福利项目包括收入转移项目,也包括社会服务项目。

(二)教学方法和手段 教学方法和手段包括授课、经典阅读、案例分析、小组讨论。上述方法依据课程内容穿插结合,理论化的部分更多地涉及课堂讲授和阅读分享,政策实践部分更多涉及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尤其是通过政策议题相关的案例分析,训练学生做出决策或评估。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采取开卷考试与课堂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开卷考试成绩占60%,课堂参与占40%。 (四)学习要求 要求学生学习过《社会学》、《经济学》等先修课程,事先掌握一定的知识及方法论基础。要求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了解我国社会福利体系及其沿革历史、思想源流;了解典型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并理解其成因;理解政策背后的哲学假设;掌握初步的政策分析方法。 课后作业主要是相关文献阅读及重要议题的案例分析。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

浅谈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

浅谈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摘要】从20 世纪50 年代起,中国逐渐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社会福利体系,对 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生活可谓至关重要。建立普惠型基本福利,注重社会公正与公平,促进社会利益的合理分配;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增长,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制度,是中国社会福利制度改革需要着眼改变的几个方面。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还处于摸索和探索阶段,转型任务尚未完成,需要长时间的不懈努力。 关键词:福利制度以人为本普惠型福利合理分配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为了消除计划经济下福利主体单一、平均主义和低效率等种种弊端,主张福利与服务的主体多元和民间运作,政府和企业纷纷将福利保障职责推向市场,忽略了社会公正。反思我国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正确认识改革中的存在的问题,确定未来福利制度发展的方向和内容,将是我国社会福利制度创新与发展的关键环节。 二、社会福利的概念 社会福利是一个与福利有着紧密联系的社会学名词,可以将它看成是“社会”与“福利”的合成词。至于什么是社会福利?对此有多种回答,可以说在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不同场合,有不同答案。从现有的资料看,各方面对“社会福利”一词的理解主要有五种不同的看法: 一是“社会政策”研究中的社会福利概念,大致与社会资源同义,它包括一切有形无形的收入、财产、安全、地位、权利等等。而所谓社会政策是“将我们在社会福利的生产、分配与消费中的社会的、政治思想的和制度的内容,放入到一个我们所期望达到的具有活力的道德与政治结合的标准框架中进行的探索。”这种对社会福利的界定是各种看法中意义最为宽泛的一种。 二是针对市场经济带来的不公正采取的一切维护社会公平的制度和措施,大致与我们目前使用的“社会保障”一词同义。按照这种理解“社会保障”是社会福利的一部分而不是相反。“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福利”的一种手段,它的资金来源于专门的社会保障税的收入,而社会福利的资金则来自一般的国家的财政。 三是一切形式的由政府、社会、单位和他人提供的高于基本生活水平的经济、政策和服务保障,在词义上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相对应,指享受型而非生存型的社会利益。我国理论界所谓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在含义上正是指这个意义上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三大部分或三大支柱。 四是由政府和社会提供的一切低于或高于基本生活水平的经济收入、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等。以我国目前的政策为例,除了指通过民政部门提供的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优抚对象的收入保障、政策优惠、福利服务以外,也包括建设、教育、卫生、司法部门提供的住房、教育、医疗、司法方面的救助,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采取的保护弱势群体的各种措施和服务等。 五是民政部门代表国家提供的针对弱势老人、残疾人、孤儿和优抚对象提供的收入和服务保障,保障标准主要是基本生活,近年来随着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推

社会福利服务政策概述 xiaowugui

第一节社会福利服务政策概述 一、社会福利服务政策的基本概念 1、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国家和社会为改善和提高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和提供的福利设施及相关服务。(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全民福利三个领域的政策、制度和各种社会服务的措施与项目) 狭义的社会福利:国家和社会针对少数的穷人和在身体与精神方面需要给予特殊照顾的人提供的物质帮助和服务。(社会救助) 2、社会福利服务政策的定义(课本P324) 所谓社会福利服务,是指直接面向社会成员,尤其是社会中的具有特殊需求的个人、家庭或群体而提供的福利性服务。 社会福利服务的内容? 3、社会福利服务的重要性 A、当代各国的福利性服务政策行动主要是基于商业化服务的不足而设立的,而商业化服务可能会使一些困难家庭难以获得最基本的服务。 B、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些为人们共同需要的服务项目也不宜通过使用者个人付费的商业化方式来提供。 C、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服务活动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和促进社会整合,这些服务不宜采用商业化服务。 综上所述: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维持社会生活的有序和促进社会整合、保障所有社会成员(尤其是低收入者)满足最基本的服务需求,就需要政府和其他

公共组织来为社会成员提供各种福利性服务。 二、社会福利服务政策的特征 1、社会福利服务的首要特征是其福利性 所谓“福利性”,是指按照非商业性的原则和方式来提供的服务,与“商业化”相对。 2、社会福利服务一般是指针对个人的社会服务 3、社会服务与社会救济是既相关又不同的服务 针对以上各点应作解释 三、社会福利服务政策的基本内容 1、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求的服务体系 在当代各国,政府、企业和各类民间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为居民或员工提供一些日常生活方面的服务,以满足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这方面的服务主要包括衣食住行方面的便民利民服务。 2、满足社会共同生活需要的服务体系 在人们的生活中有许多共同的服务需求,这些共同的服务需求可以以“公共产品”的方式来满足。 3、针对特殊困难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在各个社会中政府或其他组织都有一些针对特殊困难者(主要包括贫困者、老年人、残疾人、残疾儿童以及其他一些在生活中具有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的个人和家庭)的福利性服务。 四、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的异同(应该分析社会福利服务与社会救济的异

中国的老年人福利制度

中国的老年人福利制度 正如我们所知晓的,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发展问题,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不可避免。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拥有着数量庞大的老年人群体,无可厚非我国老龄化问题不容乐观,目前,我国老龄化的基本特点是老龄人口多,发展数度快,地区间老龄化程度和比重不一,疾病谱发生改变,患病人数增多。老龄化问题带来的不仅仅是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和比重的提高,也意味着一系列的老年人问题的出现,更关乎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为了解决老年人问题,缓和老龄化带来的矛盾,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老年人福利制度的出台是极为必要的。 在党和政府的积极支持以及各级民政部门的努力探索下,我国形成了以政府、集体兴办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以社会组织与团体兴办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集资兴办的老年社会福利服务,并且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对缓和和解决老年人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物质保障大幅提高,老年福利水平获得根本改善。一系列关于老年人问题的惠民制度与工程大大改善了老年人的生存状况,总体上实现了“老有所住、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对于政府所给予的优惠、补贴政策,大多数老年人基本满意,体现了惠民政策,深得民心。2、精神保障始受重视,老年福利制度建设内容趋向全面化。2011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第十八条新增内容“赡养人与老人分居的,应该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将老年人的赡养问题提升到法律层面上,这在中国的社会保障史上是一次历史性的突破。3、服务保障的社会化进程加快,老年福利制度可持续性增强。各地针对老年人口日益突出的问题,除了大力发展机构养老外,还纷纷为老年人开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是社会福利从单纯的院内走向社会大众,拓宽了社会化的路子,也保证了老年福利制度的可持续性。总体来说,国家的老年福利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所有的事物都有两面性,有利有弊,我国的老年福利制度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1、老年福利社会化程度有待提升,一方面投资主体上,政府仍扮演着重要角色,由于过度依赖政府的资助,既有可能导致有限的福利公共支出与日益增长的老年福利需求之间的矛盾,从而制约老年福

英国的社会福利服务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社区照顾服务对我国养老服务模式的启示 班级:09级劳动与社会保障姓名:卫欣然学号:0907111070 一、英国的社区照顾服务模式 英国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发达的福利国家,同时也是人口高度老龄化的国家。而英国家庭的养老功能已明显衰退,法律不再规定子女必须赡养父母,而老年人也普遍认为子女有自己的生活,在英国将近80%的老年人没有与子女同住。在这种情况下,英国解决老年人问题只能走社会养老的道路。 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英国政府就推行“住院式照顾”模式,即政府兴办大型福利院舍,同时花钱雇用大批工作人员对无依无靠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实施住院式集中照顾。这种照顾方式虽然较好地解决了被照顾者的日常生活需要,但由于使他们脱离了长期生活的社区,精神生活难以得到满足,引起了某些人权主义者的批评。同时,政府的财政负担也越来越重。因此英国政府从50年代后期开始逐渐改变这种住院式照顾的方式,推行社区照顾的养老模式。 所谓社区照顾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社区内照顾,也就是不让被照顾者离开他(她)所熟悉的社区,而是在本社区内对其提供生活服务。二是由社区来照顾,也就是动员本社区的人力资源,运用社区支持体系开展对老年人的照顾服务。社区照顾的目标是在他们自己的家或“像家似的”环境中受到帮助。 社区照顾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生活照料(饮食起居的照顾,打扫卫生,代为购物等)。生活照料又分为:居家服务、家庭照顾、老年人公寓、托老所4种形式。 居家服务,是对居住在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能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提供的一种服务。具体包括上门送饭、做饭、打扫居室衣物、洗澡、理发、购物、陪同上医院等项目。从事居家服务的工作人员有志愿服务者,也有政府雇员,这些服务或免费,或收费低廉,一般收费由地方政府决定,在老年人能够承担的范围之内,不足部分由政府开支。 家庭照顾,是对生活不能自理、卧病在床的老年人,在家接受亲属全方位照顾的形式。政府发给老年人与住院同样的津贴,这样使家庭在照顾老年人时有了一定的经济保证。 老年人公寓,是对社区内有生活自理能力但身边无人照顾的老年夫妇或单身老年人提供的一种照顾方式。老年人公寓由二居室组成,生活设施齐全。公寓内还设有“生命线”,一旦老年人感到不适,只要拉动生命线就可获得救助。老年人公寓收费低廉,但数量有限。 托老所,包括暂托所和老年人院。因家人临时外出或度假,无人照料的老年人便可送到暂托所,由工作人员代为照顾,时间可以是几小时或几天,最长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而对那些生活不能自理,又无人照顾的老年人则送入老年人院,即分散在各个社区中的小型院舍。 第二,物质支援(提供食物、安装设施、减免税收等)。如,地方政府或志愿者组织用专车供应热饭。为帮助老年人能在家独立生活,地方政府负责为他们安装楼梯、浴室、厕所等处的扶手,设置无台阶通道和电器、暖气设备等设施,改建厨房和房门等。政府对超过65岁以上的纳税人给予适当的纳税补贴,住房税也相应减少。 第三,心理支持(治病、护理、传授养生之道等)。如,保健医生上门为老年人看病,免处方费;保健访问者上门为老年人传授养生之道,如保暖、防止瘫痪、营养及帮助老年人预防疾病等。还有家庭护士上门为老年人护理、换药、洗澡等。另外政府还规定了为老年人提供视力、听力、牙齿、精神等方面的特殊服务。 第四,整体关怀(改善生活环境、发动周围资源予以支持等)。如,由英国政府出资兴办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社区活动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娱乐、社交的场所。行动不便的老年人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方向(1)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方向(1) 摘要首先提出对社会福利涵义及特征的界定,然后总结了我国传统的社会福利制度的特点及其改革进程,最后根据上海、香港和其它国家的经验,提出笔者对我国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目标模式的构想。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呈现出制度化再分配与补缺型并存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格局。 关键词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发展方向 1社会福利的涵义及本质特征 社会福利的内涵及外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演变。从发达国家的历史来看,社会福利的重心经历了从社会救助到社会保险再到普遍性的社会服务的过程。时至今日,在发达国家,各种名目繁多的社会补贴和社会服务项目成为最受关注的社会福利项目。在我国,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福利已逐渐脱离了社会救济的范畴;另一方面,由于受到发达国家社会福利观念的影响,对于社会福利的看法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并且同时出现了多种多样的观点和主张。笔者把它界定为,社会福利是国家和社会为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的生存需求之上的需求,运用社会互助的机制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的活动。在现实中,社会福利通常包括满足人们在生活照顾、护理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的活动,此外在广义上亦包括住房、教育、医疗等内容。社会福利有

三个本质特征: 脆弱群体优先。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中都存在着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脆弱群体,他们存在一些特殊的需求,由于自身能力的不足,需要来自社会的保护和满足,其中主要是生活照顾服务,也包括身体康复、教育、就业、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需求。国家和社会应该首先满足这个群体的需求,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地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福利性。对受益者个人来说,社会福利具有福利性。面向脆弱群体提供的社会福利服务,因为他们的经济收入和支付能力有限,常常是免费或者是象征性的收费,这无疑具有福利性。即使收取的费用比较高,但只要未达到该项服务的市场价格,则仍然存在着福利性,属于社会福利的范畴。“市场价格是判断是否存在社会福利的标尺。”如果按照市场价格收费,就超出了社会福利领域而属于经济领域。 服务性。“社会福利侧重于满足社会成员较高水平或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这些需求大多是以服务的形式提供的,因此社会化的服务是社会福利主要的实现方式和表现形式。社会福利的特点是为个人提供服务,以满足他们各方面的需求。因此,福利服务的主体和资源是社会化的,但服务的对象和方式却是个体化的,必须针对每个服务对象具体的特点和情况,灵活多样、因地制宜地开展福利服务。 2我国传统的社会福利制度及其改革

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在社会保障学界,人们往往把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两个概念混同使用。在这里,我们将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之下五个项目中的一个项目来使用。 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中,社会保险旨在为人们的例如生老病死这些一般生活风险提供保护;社会补偿旨在为人们在遭遇例如战争、暴力行为这些特殊的生活风险而受到损害时提供保护;社会救济旨为那些不能从社会保险或者社会补偿中获得待遇或者从社会保险或社会补偿中获得的待遇不能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人们提供的保护。而社会福利旨在为提高和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以及人们的全面发展而提供的物质帮助和服务设施,例如住房津贴、教育津贴、青少年津贴、老年公寓、博物馆等。 (一)我国传统福利制度的建立和内容 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1951年8月发布了《关于城市救济福利工作报告》,报告由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障对象主要是无依无靠的城镇孤寡老人、孤儿或弃婴、残疾人等。民政部门通过设立福利机构为这些孤老残幼人员提供保障。福利机构分为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福利企业两类。福利事业机构包括各种收养性的福利院、精神病院等;福利企业主要是通过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解决残疾人的生活保障问题。民政部主管的这些福利只覆盖了城镇极少数特殊人群(占总人口1%不到)。1950年6月颁布的《工会法》、1953年劳动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对企业职工的生活困难补贴、探亲补贴、取暖补贴作了规定,还规定企业应设立食堂、托儿所,所需费用由企业行政或资方负责。1953年5月财政部、人事部发布《关于统一掌管多子女补助与家属福利等问题的联合通知》、1954年3月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办法的通知》、195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1956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的通知》、1957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职工生活方面若干问题的指示》,这些法规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冬季取暖、生活困难补助、职工住宅、上下班交通、职工家属医疗补助、生活必需品供应等问题作了全面的规定。由此,绝大多数企业职工以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需求按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提供,并且是我国社会福利的主体(占城市居民的95%以上,占总人口的25%以上)。企业职工的福利由劳动部负责和管理,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由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可以看出,我国的社会福利是由民政福利、企业职工福利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三部分组成。 从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社会福利制度至90年代末期的整个计划经济时期,城镇居民能够享受到的福利待遇在不断增加,从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探亲补贴、交通补贴、休假疗养,到为职工建立托儿所、幼儿园、食堂、洗澡堂、医务室、阅览室、体育场,再到为所有城镇居民提供粮油以及副食品价格补贴,一个企业或者一个单位就是一个无所不管、无所不包的小社会。此外,教育和住房分配也是福利待遇。在教育方面,从小学到高中教育是免费的,高等教育不仅免交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而且学生还可以享受到能够解决吃饭问题的助学金;在福利分房方面,企业或者单位按照职工的工龄和年龄等条件以及家庭人口数目,为职工分配住房。总之,计划经济时代的50年,我国的社会福利是以职业为依托、以城镇职工为主体、关怀职工生活方方面面、所需经费几乎全部由国家财政提供的福利制度。我国的福利制度自建立以来,尤其是在建国后的十来年,在解决城乡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社会成员的生存问题上,作出了有益的贡献。据民政部门的统计,1959年民政部门管理的福利院收养了64454位孤老、27964位孤儿和14627位“三无”精神病患者。[1]在农村,按照1960年4月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1956-1976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第30条确立的对农村中的孤老残幼实行“五保”的制度,许多地区建立了养老院,收养农村中的孤寡老人。到1994年,全国已有33584个乡镇统筹供养了273万“五保”人口,农村敬老院约4万所,收养56万老人。[2]民政福利制度的实施就使得那些社会上最脆弱群体的生存有了保障,由此极大地显示出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保障了社会稳定。

社会福利政策汇总

社会福利政策 1. 站在人的发展的立场上,认为通过一定的方法可以使残疾人在一定程度上回复他失去的机体的、社会的功能,并有助于他们进入一般的、正常的社会生活,这是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哪一种理念() A. A. 供养理论 B. B. .回归社会论 C. C. 增能理论 D. D. 活动理论 正确答案:C 2. 1952年联合国发表了(),这是世界范围内授予并保护妇女政治权利的第一个国际性法律文件,规定了妇女在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担任公职权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资格。 A. A. 《产妇幼儿福利法》 B. B. 《妇女政治权利公约》 C. C. 《经济机会法》 D. D.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正确答案:B 3.二战后,英国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社会福利法案,不包括下面哪一项()。 A. A. 《社会保险法》 B. B. 《国民保险法》 C. C. 《家庭补助法》 D. D. 《失业工人法》 正确答案:D 4.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属于我国农村老人社会福利中的哪一项()。 A. A. 农村老年社会救济 B. B. 农村养老保险 C. C. 社会补充养老 D. D. 物质生活福利保障 正确答案:C 5.强调“兼爱”思想的是哪一位福利思想家()。 A. A. 孟子 B. B. 孔子

C. C. 墨子 D. D. 老子 正确答案:C 6.()是社会福利制度产生的经济根源。 A. A. 启蒙运动 B. B. 工业化 C. C. 经济危机 D. D. 阶级运动 正确答案:B 7. 职业福利的特点不包括下面哪一项()。 A. A. 以业缘关系为标志 B. B. 普遍性与差异性相结合为原则 C. C. 具有功利性 D. D. 受到单一因素的影响 正确答案:D 8.社会福利制度强调“适者生存”,以保存现存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实际”国家代表是()。 A. A. 瑞典 B. B. 美国 C. C. 日本 D. D. 中国 正确答案:B 9. (鼓励独立完成作业,严惩抄袭) 最先实行比较全面的国家社会保障的国家是() A. A. 英国 B. B. 美国 C. C. 德国 D. D. 中国 正确答案:C

社会福利制度对我国未来发展的影响(精)

社会福利制度对我国未来发展的影响 09经济班黄鹤萍 0903005 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在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一点,早在二战结束后,世界上的各主要发达国家就意识到了。在欧洲,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的思想与实践有着有悠久历史和深厚的社会经济根源。战后,为了实现稳定国内人心和同社会主义国家争夺世界民心的目的,西欧国家比较广泛地实行了“福利国家”政策,它不仅涉及到“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社会保障,几条街夫人与穷人之间关系的问题,还涉及到调节雇主与雇员之间关系的问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坚持改善民生和扩大内需内在统一,更加注重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来谋划发展,通过保障和改善民商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力。现阶段我国社会福利政策包括:各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包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同时,要加快保护劳动者的各种立法,包括最低工资发、最高工时法以及环境保护法、食品和医疗卫生法等。除此之外,要加快各种福利设施和公共工程的建设,包括住房建设、教育与文化等各种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住房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民生支出安排达7284.63亿元,增长29.4%。在已经下达的4批中央投资中,用于民生工程的投资占比超过50%。 社会福利政策的建立健全对于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生活质量改善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扩大消费品的需求,转变以投资和出口为导向的单一经济增长模式;而且可以改善收入差距过大的现状,尤其是为中下层人民提供了基本生活的保障;最根本的是可以减轻社会各阶级和各阶层之间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紧张关系,为经济发展创造和确保稳定的社会条件。 扩大消费需求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和展望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和借鉴 ————福利社会学文献综述社会学系2011300110058 孙瑞 前言:在中国,社会福利是一个处于社会保障这个一级层次概念之下的次级层次概念。社会福利是指提高素质,为社会弱势群体实施补以国家或通过单位为主体,为帮助全体社会成员改善生活条件、采取的措施和举办的各项公益性事业的统称。它是在劳动报酬之外的资助和服务。贴而实行的制度、在新中国60 年的发展进程中,尽管它在工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曲折发展、逐渐转型。但一直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生制度安排。而在进入十一五计划后,我国福利制度的发展越来越重要,为了促进其进一步发展,我们非常有必要对于福利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历史进行考究,然后作为未来发展的借鉴。而目前的研究通过不同的研究方向来分析中国福利制度的发展,而多方面的对于未来的发展提供经验。 主题:在这一主题部分将展示我所查阅的文献内容,对其进行一个整理和对比 首先根据时间发展及其福利制度根据时间经济发展的过程进行划分和归纳 第一阶段是传统福利制度创建时期(1949—1956年)。这一阶段在改造旧中国社会福利机构和设施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家负责、官方包办的民政福利和单位包办的职工福利等组成的传统福利制度,其最大的特征是与社会救济紧密结合,统称“救济福利事业”。第二阶段是传统福利制度巩固和发展时期(1957—1983年)。这一阶段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背景下,中国形成了以职工福利为核心,包括民政福利、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以及其他福利在内的比较完整的福利制度框架,板块分割的封闭体系、“国家—单位”运行模式、补救性保障制度是其明显的特征。第三阶段是传统福利制度向新型福利制度变革与转型时期(1984年以后)。这一阶段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社会背景下,其改革步伐虽较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要滞后一些,但正在进行制度重塑并逐渐向社会化、现代化福利发展。表现在:职工福利逐步向其原本的性质、地位和功能回归,民政福利逐步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社区服务成为重要的具有社会福利性的服务行业。 这是对于福利制度在时间上的发展情况一个鸟瞰式的了解,但是对于其在历史发展阶段中精神的内涵表现并不明确,而且无法理解其组成的划分。福利的内容包括许多对于不同对象的政策和内容,所以在时间划分之后需要首先需要对于机构的发展有所了解。 建国初期,社会福利制度主要包括民政福利和职工福利两大板块。民政福利的初步形成。府包办的民政福利是社会福利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要面向无依无靠的城镇孤寡老人、精神病或弃婴和残疾人等。它分为社会福利事业与社会福利企业两大类,前者主要包括各种福利院、院等收养性机构。后者过建立福利企业吸收残疾人就业的方式来解决他们的生活保障问题。由于内务部,民政部前身以及各级民政部门一直是这项工作的主要指导和管理部门。项事业后来便被称为民政福利. 职工福利的基本确立在民政福利只覆盖极少数特殊人群的情况下,城镇绝大多数居民的福利保障则主要是通过各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职工福利的方式来获得。职工福利由职工所在单位举办。它以职业为依托、以城镇职工为主体只要凭本单位的正式职工的身份即可享受是消费基金分配的一种形式。职工福利作为新中国社会福利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大体可分为三类: 1 为职工生活提供方便、减轻家务劳动而举办的集体福利设施如宿舍、浴室、食堂、理发室、托儿所、幼儿园等。2.减轻职工生活费用开支而建立的福利补贴如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补贴,冬季宿舍取暖补贴等。3.为丰富职工生活建立的文化福利设施和组织的活动如文化宫、俱乐部以及开展各种文娱体育活动等。(1957~1983计划经济下的社会福利制度。国家通过二十多年的摸索,在曲折中发展不断扩充,形成了国家负责板块分

社会福利政策全解析

社会福利政策解答 孤儿的认定: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或者査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孤儿认定的程序:1、申请。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以下材料: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同时提供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由村(居)委会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的,须提供2-3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 2、审核。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初步核实。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填写《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 3、审批。县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査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发给《儿童福利证》。 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我县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20元,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孤儿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 困境儿童的认定:1.父母同时具有重残、重病、服刑、被强制戒毒或被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等任一情形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2.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有上款情形之一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 3.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 4.身体重残、经诊断患有大病或罕见病需长期治疗的儿童。 困境儿童认定的程序:

(一)申请。由困境儿童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写《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或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2.父母属身体重度残疾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发放的残疾(军)人证件复印件;3.父母服刑、被强制戒毒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司法文书复印件;4.父母死亡或失踪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证明及复印件; 5.因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应提供贫困家庭证明; 6.重残、患大病或罕见病的贫困家庭儿童,应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发放的残疾人证件复印件或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例等复印件以及贫困家庭证明。其中,患罕见病的儿童还需提供三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 (二)初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困境儿童有关材料审核,并深入困境儿童所在社区和家庭走访,核实有关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 (三)审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审批。县级民政部门要在认真审查乡镇(街道)初核情况和困境儿童有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对申请人是否享受基本生活费待遇作出决定。对拟享受困境儿童待遇的儿童,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其所在社区(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自批准后的下个月起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待遇。困境儿童监护人发生变化的,街道办事处、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