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1.1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推进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有效地保管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企业两个文明建设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文书、电子、科技、声像等档案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文书、电子、科技、声像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归档、整理立卷、保管、利用和借阅、鉴定销毁等。本制度所指的档案是指公司在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电力工程、科研等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2. 引用标准

本制度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管理职责

3.1 人事行政部职责

3.1.1人事行政部是公司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定期修订,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3.1.2 人事行政部配有专职档案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3.1.3 人事行政部的档案主管部门需坚持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管理档案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坚持

以法治档~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定期组织专兼职档案人员的档案专业培训~掌握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档案的水平~积极开展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为企业创效益服务。

3.1.4档案主管部门需接受领导的工作指导~接受上级档案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3.1.5 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各管理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3.1.6 档案主管部门负责本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3.1.7 档案主管部门需积极参加上级档案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活动~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规章和有关的业务标准~技术规范~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3.2 分管副总经理职责

3.2.1 在公司负责组织学习、贯彻国家《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档案工作的文件~将档案管理工作同其它管理工作一样~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做到组织、定员上的落实。

3.2.2督促制订本公司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采取有效措施~较好地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3.2.3 对公司档案工作做到有布臵、有检查、有总结、有奖励。

3.2.4督促、指导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3.2.5负责审阅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对各类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并报上级审查备案。

3.2.6 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全面完成公司各项档案管理工作。

3.3 各部门职责

3.3.1各部门配备兼职档案人员~收集和保管本部门的档案。公司档案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制度。

3.3.2 档案专兼职人员需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经过档案专业培训~获得档案管理资格上岗证书~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4 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3.4.1学习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关心本部门档案~指导本部门的档案工作的开展~督促做好本部门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3.4.2 顾全大局~带头向档案室移交和捐献反映本公司工作有价值的文件材料~不留作私用。

3.4.3 支持本部门兼职档案员的工作~协调好本职工作与档案工作的关系~解决实际问题~创造条件做好本部门档案整理工作~随时督促按规定做好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3.4.4 发现档案工作存在问题~与兼职档案员联系~并及时向档案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搞好部门档案工作。

4. 总则

4.1 档案是国家和企业的宝贵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抵制和处理。

4.2 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是反映企业各项活动的重要史料~是企业的一种资源~各级领导应重视档案管理工作。

4.3 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应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列入本公司的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

4.4 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专业管理水平~使档案管理做到完整、齐全、真实、准确~做到案卷质量高、编目清楚、书写工整~帐、物、卡一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5 档案管理应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规和制度~档案的分类编号办法应遵循国家档案局和电力行业档案分类编号方法规定的原则~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4.6 各类档案应按总目录、全引目录、分类目录及底图目录~并满足现代化管理的需要~逐步利用计算机进行编目和检索。档案著录、案卷格式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 文书档案的归档

5.1 归档范围

5.1.1 公司自身形成的~反映本公司主要工作活动的文件材料~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5.1.2 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统计报表及简报等。

5.1.3 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5.1.4上级单位颁发、转发的针对本公司工作或本公司须遵循、贯彻的文件材料。

5.1.5 下属单位或部门报送的需办理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5.1.6 同级机关和非隶属单位颁发的本公司需执行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公司联系、协商工作的重要来往文件。

5.1.7公司下属单位或各部门反映其基本面貌和经营状况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5.1.8 本公司职工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5.1.9 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1.10. 信访工作材料。

5.2 归档要求

5.2.1 凡在工作中形成的~或上级单位颁发需要贯彻执行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收集齐全~并分类整理~按规定时间移交本单位档案室归档。

5.2.2 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并办理完毕~且对今后工作等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收集~分类整理~按规定时间移交档案室归档。

5.2.3 各级领导或其它人员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与公司有关且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应提交档案室负责整理、归档。

5.2.4公文归档应根据办文的规定时限及时收集办结文件~如对工作人员尚

未办理完毕、或办理完毕尚未及时退回的~公文管理人员应予催办或催退~促使文件尽快办理完毕并退回。

5.2.5 归档时间:一般的文件材料应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向档案室移交,各种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会议结束后由主办部门整理齐全归档。

5.3 整理立卷

5.3.1 整理原则: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分类立卷~使之能正确地反映本单位各部门的各项工作活动情况。

5.3.2 案卷标题:归档的文件材料的案卷标题要简明~依据归档文件的内容而定~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要有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

5.3.3 整理方式:

,1,文书档案按照《******公司档案分类与编号实施细则》编制档号~并且按

年度——大类排列案卷。

,2,各职能部门要做好文书档案平时立卷工作~将应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份

数及每份文件的底稿、附件和与文件有关的批示等附属材料~收集齐全、完整。

,3,在次年的三月份~按照归档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保管期限~组成相应

的案卷~向档案室移交~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材料应分开立卷。

,4,公司内部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文件~由主办部门立卷。

,5,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可放在复

文年立卷,未作批复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规划期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总结期最后一年立卷。

,6,卷内文件应按下述要求排列: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审定稿在后,其他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合理组织立卷。

,7,案卷内文件材料均以有书写内容的页面~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单

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其右上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在其右上角~背面在其左上角编写页号。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页号。

,8,归档的每一案卷均应填写《卷内目录》~每一案卷的卷尾均应放臵《卷内

备考表》~用以填写本卷需要说明的有关情况及立卷人、检查人姓名、完成时间等。

,9,案卷封面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清楚。案卷题名要简明、概括、准确地提示卷

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10,卷内文件要去除金属物~对尺寸较小,按A4型纸为标准,、破损的应进行

托裱~宽大的张页应折叠整齐~装订线外有字迹的张页应加宽边。案卷采用三点一线的装订方法~并保持右边、底边整齐。

5.4 文书档案的借阅和利用

5.4.1 借阅档案,包括文件、资料,必须在档案借阅登记簿进行登记~秘密级以上的档案文件须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借阅。

5.4.2 案卷不许借出~只能在档案室查阅~未归档的文件及资料可借出~但必须登记~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两星期~到期必须归还~如需再借~须办理续借手续。

5.4.3 孤张、孤本的图纸、资料、文件、图片、胶片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在阅览室内查阅。归还时由借阅人员和档案人员当面验收。

5.4.4 借阅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否则~按违反保密制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5.4.5 借阅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无误后再办理归还手续~以防丢失如发现遗失或损坏时~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5.4.6 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借阅~但不能将档案带出档案室~属有偿使用的资料按规定收费。

5.4.7 外单位摘抄卷内档案~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对摘抄的材料要进行审查、盖章。

5.4.8 员工退休、调离时~应将所借档案资料一并归还。员工离职单上无档案室人员查验签字的~人事行政部将不予办理调离(退休)手续。

5.4.9 外单位实习人员借阅图纸、资料等~需经有关领导同意~持介绍信和工作证办理借阅手续~并收取适当数量的押金~实习结束离开前~必须如数归还所借阅的技术资料方可退回押金。

5.4.10 档案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开发与利用档案~进行档案信息的加工与整理~除编制必要的档案目录外~还应根据利用者借阅的规律和特点~编制重要文件目录~专题目录、电脑检索等档案检索工具等~为读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6. 电子文件的归档

6.1 归档范围

6.1.1包括项目管理和工程设计等活动中形成的电子文件以及一切可采用光盘存储的电子文件、图像文件、图刊文件、数据文件、文本文件及计算机程序等。

6.1.2 为生成CAD电子文件而使用的软件产品或软件说明~以保证电子档案的完整性。

6.2 归档要求

6.2.1 归档的电子文件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整理、编辑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的归档工作。设计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整理、编辑工程设计电子文件的归档工作~各专业主设人负责本专业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与移交工作。

6.2.2 工程设计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应以工程项目为单元。同一工程的同一专业的电子文件在归档时应集中在同一个文件夹内~并应附本文件夹所含卷册文件夹的清单~专业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工程检索号,含设计阶段号,,专业代字,工程名称,同一卷册的电子文件应集中在同一个文件夹内~卷册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卷册检索号,卷册名称,卷册文件夹中文件命名须与图纸检索号一致。如一份电子文件含多张图纸时~应在文件名中作出标示。如下所示:

,,,,,,施工总J,,,,,,,,,,,,,,,,,,宝应秸杆说明及卷册目录 ,,,,

专业文件夹名称卷册文件夹名称文件名称

6.2.3 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招投标、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等方面的电子文件~应以项目为单元。同一项目的电子文件归档时应集中在一个文件夹内~并应附本文件夹所含文件的清单。

6.2.4 归档的电子文件应为项目管理和设计产品的最终版本~并应与其配套的纸质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6.2.5 归档时间与手续:项目管理的电子文件应在各实施阶段结束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工程设计的电子文件应在各设计阶段结束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电

子文件归档~应填写《电子文件移交清单》,见附表1,~移交的电子文件经档案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并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后方为移交完毕。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备查。

6.3 电子档案的标签制作

6.3.1电子档案标签内容应包括:编号、套别、名称、密级、保管期限和软硬平台等。

6.3.1.1 编号:归档项目电子文件的光盘编号~由档案类目号、项目代号、电子文件类别代码、光盘序号组成。其形式及填写方法如下:

X ?XXXXX ? X ? X

光盘序号

电子文件类别代码

工程项目代号,含设计阶段代号,

档案类目号

,1,档案类目号按档案分类方案执行。

,2,工程项目代号指设计工程检索号~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 ,3,电子文件类别代码用字母表示。其中:

G—图形文件 I—图像文件 D—数据文件 T—文本文件 P—计算机程

如遇到一个光盘存储一种以上类别的电子文件时~应将所包含的类别都分别填写上。

,4,光盘序号是光盘排列的顺序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

6.3.1.2 套别:归档电子文件套号~用大写英文字母A或B表示。A表示封存保管,B表示查阅利用。

6.3.1.3 名称:归档项目名称~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

6.3.1.4 密级:盘内存储的电子文件的最高密级。

6.3.1.5 保管期限:盘内存储的电子文件的最长保存时间。

6.3.1.6 软硬平台:识别或运行光盘内电子文件的软、硬件环境。

6.3.2 电子文件经整理写入光盘后~档案管理部门应按工程项目填写《电子档案登记表》,见附表2,。

6.4 电子文档的检测与维护保管

6.4.1 电子档案应两年进行一次有效性、安全性检查~检查载体有无划伤~是否可用~是否清洁~检测在指定的环境平台上能否正确读出电子文件。

6.4.2如发现光盘损坏或出现问题~应及时拷贝。如软、硬件平台发生改变~则应及时转换。

6.4.3归档后的电子档案光盘不得擦洗、划刻、触摸盘片裸露处~不得弯曲、挤压、摔打盘片~防止盘片沾染灰尘和污垢~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6.4.4归档后的电子档案光盘应远离热源、酸碱等有害气体和强磁场。环境温度为14?~16?~相对湿度为45%~60%。

6.5 电子档案管理要求

6.5.1档案管理部门要执行电子档案归口管理的职责~按照电子档案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6.5.2档案管理部门对已经结束的工程设计项目的电子文件应及时刻入光盘~并制作电子档案光盘标签。

6.5.3 .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放入盒中保存。

6.5.4 存储电子档案的光盘至少一式两套~一套封存保管,A,~一套供查阅利用,B,。A、B两套电子档案应分开保管。

6.6 电子档案的利用与统计

6.6.1 归档后的光盘不外借~只能以拷贝或网上传输的形式提供利用~利用者应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填写《电子文件利用审批表》利用者不得私自复制、拷贝、修改或转借他人。

6.6.2对已归档的电子文件如需进行更改~更改人员应填写《电子文件更改审批表》档案管理人员应将更改情况及时填写《电子文件更改记录表》~并应随时保持A、B两盘内容一致。

6.6.3 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按年度对电子文件归档情况、电子档案的更改、管理、保护、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纳入档案统计项目。

7. 科技档案的归档

7.1归档范围

7.1.1 基建、扩建工程中可行性研究~有关厂地地质勘测、气象、水文~招标、投标文件~初步设计~工程费用、工程管理等技术文件。

7.1.2 国内、国外设计图纸、资料以及设备图纸、设备说明书、所有开箱技术资料。

7.1.3 基建施工整个过程中的全部技术档案~包括图纸、技术文件资料、安装记录、事故处理报告、工程验收书及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转总结等。

7.1.4 各类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以及现场运行、检修、试验等规程和运行系统图。

7.1.5 全厂性试验、运行日志、重要的运行分析报告、运行技术措施等技术资料。

7.1.6 较大的技术革新或技术改造方案、科研成果、专题总结、试验报告等技术性资料。

7.1.7 大修技术措施、总结、技术监督报告、经济技术指标年报等资料。

7.1.8 来往的电传(如工地日志、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及重要文件的原稿。

7.1.9 所订阅的科技杂志~应按年度装订成册~作为科技资料保存。

7.2 归档要求

7.2.1 工程管理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督导基本建设工程~在基建投产移交时~对上述归档范围的基建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由基建单位向生产单位移交并办理相关手续~并由生产单位归档。

7.2.2 生产单位各种设备(系统)如有变更~技术人员要按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修改、补充有关资料和图纸~并按时归档。

7.2.3 凡是列入计划的更改科技项目~在验收和上报成果时要通知档案室人员参加验收和审核。档案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能上报竣工和科研成果。

7.2.4 归档卷内要有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备考表要注明档案的价值、份数和存在的问题。

7.2.5 档案人员在接收档案时~应认真验收~按移交清单、卷内目录逐卷检查清点~并及时登记编号、填写目录、入库保存。

7.2.6 归档时间:各相关部门应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对上述各种科技资料进行收集并归档,各种会议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应在会议结束后由主办部门整理齐全移交本单位档案室进行归档。

7.3 整理立卷

7.3.1为了便于科技档案的查找和利用~对于国外图纸、外文资料和国内科技档案均按国家有关行业档案管理标准进行分类编号~检索工具应有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分类卡片等。

7.3.2 对破损的外文资料、技术文件、图纸等科技档案要及时修补~防止损坏和丢失。

7.3.3 在生产、基建、技术改造与更新中形成的图纸(包括底图、修改)~应统一归口编号和存档。归档的底图与蓝图必须分开保管~并分别登记造册。归档的图

纸(包括底图)幅面大小~必须符合国家制图规定的尺寸标准。图纸必须有制图、校核、审定和批准者签名。

8. 声像档案的归档

8.1 归档范围

8.1.1 反映公司重大工程项目、科研技术和生产建设成就的声像材料。

8.1.2 反映公司重要历史活动~建设工程奠基基地原貌~地上、地下建筑基础~重大设施、设备安装施工阶段概貌、工程竣工落成的声像材料。

8.1.3 国家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以及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本公司或参加集团有关公务活动所形成的声像材料。

8.1.4 公司主要领导人员参加有关重要公务活动和重要外事活动所形成的声像材料。

8.1.5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其它各种重要会议所形成的声像材料~出席上级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参加其它重要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声像材料。

8.1.6 公司荣获国家、省、市级机关授予的奖状、奖旗、奖杯、牌匾及荣誉证件等由此形成的声像材料。

8.1.7 公司或集团重要表彰、庆祝及其它具有纪念意义的集会活动形成的声像材料。

8.1.8 公司重大事件、事故、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声像材料。

8.1.9 在市级以上新闻单位发表或播放的声像材料。

8.1.10 其它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工作成果的声像材料。

8.1.11 其他单位形成的与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8.2 归档要求

8.2.1 声像档案一般由照片(含底片)和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数码光碟等声像制品以及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8.2.2 文字说明的部分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制者等六个要素~由相关的归档部门按以下要求编写:

,1,综合运用六个要素~概括地揭示影像材料所反映的全部信息。

,2,文字简洁、语言通顺~一般不超过200字。

,3,摄像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月、日用“.”隔开。

,4, 总说明和分说明: 一般应以照片的自然张为单元编写说明~一组(若干张)联系密切的照片应加总说明。

8.2.3 声像资料应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也可接收复制件~但内容要真实~底片与照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规格力求一致~照片应无污迹、水斑等污染现象。

8.2.4 声像制品包装盒外要贴上标签~写明内容、讲话人、录音(像)的日期、盘数和编号、带长、时间等。

8.2.5 归档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档案室其他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部门的照片、底片半年移交一次~录音带、录像带、光碟一年移交一次。

8.3 整理立卷

8.3.1 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并遵循有利于保持其档案的有机联系~有利于保管~便于利用为原则。

8.3.2 照片整理

,1,照片的分类一般应在卷宗内按年代—问题进行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分类保持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动。

,2,照片和说明一同整理和存放~将照片与说明一起固定在芯页上并组成案卷。

(3)照片档案代号为“Z”~按“声像代号—照片代号—总顺序号”编制档号, 录音档案代号为“Y”~按“声像代号—录音代号—总顺序号”编制档号,录像,光盘,档案代号为“X”~按“声像代号—录像代号—总顺序号”编制档号。

,4,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文字说明要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反映内容~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5,照片的底片应单独整理和存放~底片应放入底片袋内保管~底片袋的右上

方要标明底片号~并按底片号顺序将底片插入底片册。

8.3.3 声像资料制品要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集中编排序号。

8.3.4 声像档案归档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8.4 声像档案的利用

8.4.1 借用声像档案需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由借用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借阅~并如期归还。

8.4.2 照片,底片,和声像档案的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外~如有特殊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

综合管理档案管理办法

沈阳广久企业集团综合管理类 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集团经营管理中所涉及的各种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防范和避免由于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资料不全、保管责任人不明确等潜在隐患,防止文件档案的缺失,使集团经营管理有序、规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资料归口管理范围 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重要的文件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过去、现在和将来公司、各部门、厂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购销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并且应纳入档案管理的文件资料。 1、经营、行政管理类: ①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安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合格证、质量认证合格证、印章、章程、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原件、房屋产权凭证、土地使用权凭证等代表公司行为所产生的所有文件档案资料。 ②公司获得的各种奖状、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光荣册 ③经营管理中需要保管的相关权利凭证、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下发的裁决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人力资源招聘/辞退/工伤/职业病等资料 ④采购销售合同/订单/送收退货单/往来传真/样品/变更修改解除合同补充协议等交易资料 ⑤工程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结算书/开竣工报告/设计变更/安全目标责任书等工程资料 ⑥财务对银行/税务往来业务中发生的财务管理文件 ⑦经营管理当中所形成的其他需要纳入经营、行政管理的其他文件档案资料等。 2、党群管理类:

党群档案归档主要内容包括党务、组织、宣传、统战、工会五方面的内容材料 1 党务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党务工作的文件材料。 ⑵本企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汇报。 ⑶本企业党支部决定、决议、办法、通知、通报等。 ⑷本企业党支部(扩大)会、常委会、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纪 要。 ⑸本企业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⑹本企业党支部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⑺本企业党支部调查研究材料、专题总结报告等。 ⑻本企业党组织评先创优文件材料。 ⑼机要、保密、信访工作文件材料。 ⑽本企业党务工作大事记。 ⑾本企业党支部其他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 ②组织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组织工作的指示、规定、通知等。 ⑵本企业关于组织工作的计划、总结、规章制度、请示汇报及上级的批复。 ⑶对本企业党员、党员干部的考察、任免、政审的决议、决定、通知。 ⑷本企业党员入党、转正、延期、退党、取消预备期资格的决议决定、通知及党员名册。 ⑸本企业党群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决议、决定、通知。 ⑹本企业党员教育、学习与整党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⑺党费收据与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③宣传工作:

(新)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部《房屋建筑工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及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第78号令切实加强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字[2001]10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需办理备案的建设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工档案预验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档案认可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五条工程档案预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完毕; (二)全部工程档案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已收集齐全、整理完毕; 第六条工程档案预验收的主要包括: 1.工程档案是否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是否整理立卷,立卷是否符合城建档案有关规定; 3.工程档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的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4.工程档案签字、盖章手续是否完备,竣工图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第七条工程档案预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工程档案预验收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行验收,报建设单位审查。 (二)建设单位汇总各监理、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档案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各单位报送的和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自行验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填报《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附件1,以下称《申请表》)。 (三)市城建档案和理部门接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进行核查,申请符合规定的,应自收《申请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预验收。

档案管理制度(完整版).doc

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我公司档案资料归档的及时性、完整性及档案管理的规范性,特制定本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招标代理、投标文件资料、造价咨询资料、监理咨询资料以及人事档案管理资料。 三、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3.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有关业务档案的归集、整理,提交行政人事部档案管理人员。 3.3 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所从事业务的档案的归集、整理,并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和缺失,及时归档。 3.4 总工办总工程师领全面负责全线的档案管理工作,行政人事是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并设专职档案员,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对全线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组织集中整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 4.1 档案管理要求及原则 4.1.1 档案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各项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做到依法照章办事,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尽职尽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4.1.2 管理应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档案管理员应积极收取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存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4.1.3 装订成册的档案必须按规定立卷,填好案卷目录,然后按不同业务成果类别、载体分别上架保管,并写明载体名称,以便查找利用。 4.1.4 随时保持卷面清洁、整齐、保证档案的完整齐全。 4.1.5 档案管理员必须保证档案安全。档案管理员离开档案室时,必须关停电器,拨掉电源插头,上好门锁,管好钥匙,节假日离开前必须严格检查,必要时可打封条。 4.1.6 档案管理员对所保管档案每半年要全面、仔细地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做到账物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归档 第一节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第二节归档时间及程序 第三章档案整理 第四章保管利用 第一节保管 第二节利用 第五章销毁 第六章其他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保障企业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集团公司和下属单位在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 第三条档案载体形式分为纸质和特殊载体形式。特殊载体形式包括磁带、磁盘、光盘、照片、实物等。 第四条公司档案根据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分为生产经营类、技术类、产品类、行政管理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员工档案类、党群类、特殊载体类等。 第五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一)秘书处为档案工作管理部门,内设文印档案管理科,负责管理集团公司和下属单位档案(员工档案除外),并对部门、单位档案工作实施督导。 (二)人力资源处负责管理员工档案。 (三)财务处负责对会计年度终了后形成的会计档案保管2年,2年后移交秘书处文印档案管理科管理;下属单位(包括视同单位管理的部门,下同)负责保管本单位设备仪器类档案及其他常用档案。 第六条秘书处文印档案管理科须配备专职文印档案管理员,其他部门、单位须配备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财务会计处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不得由出纳人员担任)。

(一)专职文印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归档、整理、保管利用、及销毁统计等工作。 (二)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单位档案归档、整理、保管利用及移交工作。 (三)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接受所在部门、单位和秘书处双重管理,部门、单位负责行政管理,秘书处负责业务培训与工作督导等。 第七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为公司和本部门、单位档案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安排督促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员工为档案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按规定及时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收集整理后移交有关人员集中管理。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单位。 第二章归档 第一节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第十条下列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须进行归档: (一)公司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公司引进或参与的项目、外购设备等带来的文件材料; (三)需要公司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四)其他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投资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投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投资业务档案管理,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促进投资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项目资产的安全性,根据《投资管理基本制度》、《投资业务操作流程》等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业务档案是指在办理投资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投资业务全过程及与客户关系的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资料。主要由融资人的基本资料、投资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投资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投资业务档案管理是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各公司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人员,对投资业务档案按照“集中统一”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市场部门负责投资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人员负责投资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投资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第四条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投资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确保投资业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投资业务档案涉及国家、本公司和客户的秘密,档

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投资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 第六条投资业务档案按照法人客户建立,一户一档,自然人客户也可按区域建档。 第七条投资业务档案分为五类: 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投资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要件; 要件类:办理投资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投资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 管理类:融资人的基本资料; 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 综合类:本公司内部管理资料等。 每个客户档案分为三个区域即: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1、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2、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3、权证区(立卷区和归档区的权证类主要是指抵(质)押物的清册和移交清单等)抵押物、质物享受所有权处置权的相关要件不在项目档案中管理,其中有价单据必须存放于保险库,其他权证类档案存放于档案库内的保险柜中,但必须双人、双锁保管。

安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安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第59号 《安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2月28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朱读稳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安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安徽省档案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9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 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建档案的报送、接收、收集、保管、利用和管理。 第四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保障城市建设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适应城 市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维护城建档案完整与安全的基础上,便于社会各方面对城建档案的利用。 第六条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城建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城建档案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 城建档案馆(室)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城建档案的形成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做好城建档案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等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城建档案。 城建档案馆(室)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接收、收集、保管城建档案,做好城建档 案的开发、利用工作。 第二章城建档案的范围 第九条城建档案是指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业务管理与业务技术档案、城市基础资料以及建设部、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

《档案管理办法》word版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是指在党群、行政、工程监理、商务、财务审计、干部人事、科学研究、试验仪器、基本建设等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公司工作的组成部分,是衡量公司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是维护公司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任何人都有维护公司档案完整和安全的义务。各部门应把档案工作纳入公司规划和管理制度,配合档案工作,保证档案工作的积极开展。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档案工作由公司一名领导分管,各分公司、部室应有一名负责人分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档案室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公司档案的部门,各分公司、部室应配合档案室工作,按规定定期移交档案,任何人不得将档案材料据为己有或无故拖延归档。 第六条公司档案室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公司档案工作; 二、制定公司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技术、文书、商务等档案资料; 四、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五、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六、利用档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文化教育活动; 第七条各分公司、部室档案工作的职责是: 一、学习和执行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和公司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做好分公司、部室档案的形成、积累、立卷和移交工作; 第八条档案人员要努力提高政治与业务素质,忠于职守,严守机密,钻研业务,踏实细致,热心服务,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第九条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是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基础。各部门应按工作程序进行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工作结束时,按归档要求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合格后归档。 第十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 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 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 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活动档案管理细则

活动档案管理细则 活动档案管理细则一 第一条为规范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齐全、完整与安全,为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辽宁省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档案,是指全市重大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标志性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活动: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本市的公务活动; (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在本市的重要公务活动; (三)著名外国友人、国内知名人士(包括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各领域杰出人士、宗教界知名人士等)、华侨领袖、有名望的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在本市的访问、考察、参观等活动; (四)本市副市级以上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 (五)本市重大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体育、外事活动或

者公益性活动; (六)本市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性卫生和社会安全等事件的处置活动; (七)本市具有重大影响或者较大规模的其它活动。 第四条重大活动档案管理遵循统一协调、加强督导、各负其责、完整收集、集中管理、有效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纳入重大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与重大活动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切实保障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所需经费。 第六条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市本级重大活动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移交工作;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第七条组织、承办重大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组织承办单位)负责重大活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 组织承办单位在制订重大活动方案或计划时,应当同时制订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方案或计划,明确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制订并落实相应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19修正)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令第61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 修正建设部令第90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内(包括城市各类开发区)的城建档案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国家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城建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建档案馆的建设资金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城建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实现管理现代化。 第五条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关于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新版}

关于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19年第一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完加强全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的效率与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1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使用档案,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及员工从事作业、经营、管理、宣传及行政类文件、人事类文件、各类合同、财务管理等,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图表、帐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子文件、声像、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1.3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4档案管理工作采用“双部门管控,共同管理”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1.5档案管理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登记、归档、装订、封存、销档等活动。 1.6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系统的原则。 二、归档范围 2.1公司资料:公司章程、注册资料、验资报告、资质证书(原件、申办资料、变更记录、年检记录)、机构变革记录、公司大事记、公司年报/推文、各类固定资产资料(包括车辆)、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视频、照片、录音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2.2行政类档案:流程制度类文件、行政法规性文件、会议记录、各类公文、公司重大事件记录、政府职能部门颁发需要公司执行的各种行业标准、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函件、物资采购(物资采购、库存、保管、调派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3人事档案:员工履历、学历及技能证书、考评、晋升、薪酬调降记录、奖惩

2021年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所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本所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所的各种档案是本所开展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历史记录,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损毁、篡改、私存或据为己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本所档案管理采用档案室、立卷部门、档案管理员三级管理体制。 档案室隶属所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对全所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本所各部门均为档案立卷部门,其中所办公室、机关党委、科技与产业发展处、计划基建财务处为基本立卷部门。 档案管理员由专、兼职档案员组成。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1名,各部门设兼职档案员1名。 第六条档案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由行政副所长分管。 第七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所形成的全部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声像档案、照片档案、书稿档案(含出版物)等。 第八条专职档案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化,受过档案专业培训,并获得助理馆员及其相应职务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全所档案管理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并接受档案管理培训。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九条各部门应遵守本所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本所档案管理办法、保管期限表和分类方案开展档案立卷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各部门及职工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文书处理部门、业务部门和课题组立卷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必须收集齐全和立卷,并移交本所档案室集中管理,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更不得伪造或者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立卷工作应列入各部门职责范围和职工岗位职责,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按下列标准组卷,保证案卷质量。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二)按照本所档案分类要求,对立卷归档材料进行分类。 (三)组卷合理,排列有序,保持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和利用,确保管理期限准确。备考表应有立卷人、签字人签字。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有效地收集、保管和利用城建档案,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根据载体的种类主要可分为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将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发展规划,保障城建档案事业与城乡发展相适应,所需经费由相关部门分年度列入本部门预算,并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安排。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花都区、南沙区、广州开发区、从化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本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草拟城建档案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二)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列入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档案进行进馆验收; (三)接收和保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包括地下管线档案; (四)征集和保护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的珍贵历史档案; (五)参与重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六)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做好档案的编纂研究、信息公开、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花都区、南沙区、广州开发区、从化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依据相应规定承担本辖区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职责。 第六条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标准、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为统筹管理单位,各级建设系统专业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及各建设单位档案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城建档案管理体系,确保城建档案工作全面开展。 第二章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和质量要求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带表格)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带表格)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 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 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 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 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 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 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

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 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 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 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 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第八条公司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 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 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2、财务管理方面:有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 件等。 3、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 纸等。

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善和齐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立卷归档 第二条归档范围 凡记述反映本公司各种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已办理完毕的文件均属归档范围,确定归档与不归档应遵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具体归档范围按《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执行。 第三条归档时间 1、办理完毕的文件和应归档的文件,在次年六月底前整理立卷,移交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接收手续。 2、随机设备、仪器、技术文件材料,在设备、仪器开箱时及时归档,待档案室登记后,再办理借用手续,进行安装调试。 3、基建文件材料待工程竣工收后及时归档。 4、会计档案隔年归档。 5、会议文件、照(底)片、奖状、锦旗、录音(像)带等,采取平时归档方法进行,即随时产生随时归档。 第四条收集整理要求 1、按照归档范围及时、完整、准确收集本公司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归档的文件其制作程序符合规范要求,制成材料具有耐久性。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有序,反映问题集中,保持文件间的有机联系。 4、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能充分提示卷内文件的主要内容。 5、卷内页号、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各项内容填写清楚、正确、完整。 6、卷内文件无金属物,破损的文件必须修复,案卷装订结实美观。 7、档案分类、组卷科学,便于保管和利用。 8、应编制好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无积存、零散材料。 第三章档案库房管理

第五条档案库房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配备灭火器、温湿度计、空调等保护设施,四周无危及库房安全的隐患。 第六条定期搞好库房卫生,检查档案破损、褪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档案库房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第四章档案统计 第八条要定期对档案工作的规模、水平、普遍程度、结构及档案的形成规律进行分析,为制定档案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教训提供依据。 第九条要保证数字的准确性,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认真对待每一个文字,如实反映情况,使统计数字准确,符合客观事实。 第十条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统计,并按规定向档案业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 第十一条对本公司档案及档案工作情况要定期调查,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档案统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统计工作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使统计工作科学化。 第五章档案保管 第十三条对接收进综合档案室的档案,应按规定严格分类、组卷、编目,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进行必要的补充、加工整理。 第十四条加强档案管理,编制科学、实用的档案检索工具,方便对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积极做好档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 第十六条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维护档案实体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七条对保管期满后没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经过鉴定小组和领导批准,造具清册后进行销毁。 第十八条对档案保管情况要定期检查,发现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补、复制或其他处理。 第六章档案保密 第十九条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第二十条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217号 《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编辑本段] 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有效地收集、保管和利用档案,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 第五条建立健全以各级城市建设档案馆(室)为基础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网络,保证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城市建设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城市建设档案馆(室)应当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网络,将城市建设信息资料纳入收集范围,及时采集、接收、存储、整理。 城市建设档案馆(室)所必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预算予以安排。 第六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视本系统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建立健全本系统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 (二)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接收和管理下列档案: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新编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4126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新编版)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新编版) 第一条设立目的 为规范管理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有效地促进公司经营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原则 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_____部门均应配备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集中统一管理本部门内部的所有档案。 第三条档案范围 1.含义:档案是指在各种管理活动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等不同载体形成的材料; 2.具体范围:本办法所指档案包括各单位章程、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议事记录;决策层各种会议记录、纪要;重要规章制度;重要的契约书、协议书、登记注册档案;重要的诉讼档案;政府颁布的各种许可证书;各种工程及技术资料、招投标文件;财务会计资料;重要劳动人事资料;其它有关各单位历史的档案等。第四条档案管理人员 本公司档案管理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性、综合性的文件资料由

_____部整理,人事方面的档案由_____部整理,各业务部门的合同、资料由各部门整理,会计档案由_____部整理并自行归档管理。 第五条具体管理措施 一、归档工作 1.归档原则_____原始、真实、合符规定。 (1)归档资料必须是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2)资料应按归档范围进行积累,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反映企业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资料应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2.归档时间 (1)科学技术档案(科研类、产品类、工程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归档时间可视项目周期长短而定,周期短的项目可在科技文件材料全部形成后一次归档。周期较长的项目可以按阶段分批归档。 (2)文书档案(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应按年度归档,一般应在第二年上半年内归档。 (3)会计档案应按年度归档,一般应在第二年二季度内归档。 3.具体内容 (1)立卷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组卷。卷内文件要把正文和底稿、文件和附件、请求和批复放在一起卷内页号一律在右角,案卷目录找印_____份,卷内目录打印_____份。 (2)案卷厚度一般在_____厘米至____厘米为宜。装订前要拆除金属物,做好文件材料的检查,如有破损或褪色的材料,应当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位过窄及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1.目的 为加强集团档案管理,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立卷、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文书档案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档案系集团在实际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备查考的各类(种)文字、报表、图纸、帐簿、照片、录音、录像等不同载体的原始历史纪录。 鉴定档案管理中所指的鉴定,是对工作活动中所产生的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进行评定。 立卷亦称“组卷”。将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形成规律和内在联系分门别类组成基本保管单位。 归档总裁办公室、职能部门将工作活动中处理完毕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规定制度整理组卷后,定期向档案室移交集中的过程。 4.职责 总裁办公室 4.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或修正公司的档案规章制度。 4.1.2负责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安全、保密等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 4.1.3配合各职能部门制订部门立卷类目,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 4.1.4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延长档案的寿命。

4.1.5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下属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各职能部门 负责做好本部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的整理、立卷及归档移交工作。 5.工作要求 档案的接受 集团实行档案预立卷制。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兼职立卷员,会同档案管理主管部门实施文 件材料的归档。立卷员应认真负责地做好本部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 的文件、材料的整理、立卷及归档移交工作。 5.1.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 5.1.2热敏纸传真件和字迹易(或已严重)褪化的文件材料(用圆珠笔、铅笔书写)应 附上复印件。 5.1.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有机联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 要简明、确切;案卷要做到整齐、美观,便于保管和利用。 5.1.4案卷卷皮及卷内目录表采用档案专用的统一规范样式。 5.1.5财务管理中心每年向总裁办公室移交前一年度的财务档案。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 交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总裁办公室,一份本部门留存。 档案查阅、利用 5.2.1查阅利用档案必须在总裁办公室办理借阅登记,填制《查阅涉密档案和借用档案 审批表》;查阅涉密档案必须经部门领导和集团领导签字批准,并经总裁办公室负责人 确认。 5.2.1查阅利用档案必须在公司内查阅,并于当日归还。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所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本所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本所的各种档案是本所开展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历史记录,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损毁、篡改、私存或据为己有。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本所档案管理采用档案室、立卷部门、档案管理员三级管理体制。档案室隶属所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对全所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所各部门均为档案立卷部门,其中所办公室、机关党委、科技与产业发展处、计划基建财务处为基本立卷部门。档案管理员由专、兼职档案员组成。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1名,各部门设兼职档案员1名。第六条档案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由行政副所长分管。第七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所形成的全部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声像档案、照片档案、书稿档案含出版物等。第八条专职档案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化,受过档案专业培训,并获得助理馆员及其相应职务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全所档案管理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并接受档案管理培训。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九条各部门应遵

守本所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本所档案管理办法、保管期限表和分类方案开展档案立卷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安全。第十条各部门及职工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文书处理部门、业务部门和课题组立卷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必须收集齐全和立卷,并移交本所档案室集中管理,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更不得伪造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第十一条档案立卷工作应列入各部门职责范围和职工岗位职责,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按下列标准组卷,保证案卷质量。一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二按照本所档案分类要求,对立卷归档材料进行分类。三组卷合理,排列有序,保持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和利用,确保管理期限准确。备考表应有立卷人、签字人签字。四案卷标题简明扼要,准确概括和揭示出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和成份,并具备责任者、内容、文件名称三要素。案卷封面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五卷内文件排列有序,按文件形成的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卷内目录填写正确,编写页号无误。六案卷装订牢固,整齐美观,案卷中无金属物,装订线不压盖字迹。七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并交档案室统一编制目录。第十三条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将档案编录入库。一各部门应在每年六月底前完成档案归档、编目和入库工作。二保证归档手续完备。档案移交前各立卷部门应将各类档案收集齐全,并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经检查无误后,一次性向档案室移交,并认真填写移交清册。第四章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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