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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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培训内容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

煤与瓦斯突出实验演示装置

CY-307煤与瓦斯突出演示装置CY-307煤与瓦斯突出演示装置CY-307煤与瓦斯突出演示装置CY-307煤与瓦斯突出演示装置

CY-307煤与瓦斯突出演示装置

该装置能反映煤与瓦斯突出瞬间状况及突出场景(喷出距离、突出洞穴轮廓线),能显示瓦斯压力。规格:1.5×0.4×1.0

CY-304普采生产系统及安全演示装置

该装置内容包括滚筒采煤机、刮板输送机、单体液压支柱、推溜千斤顶、桥式转载机、皮带输送机、泵站等。采煤机、刮板输送机与转载机、皮带机输送机电动演示,并演示普采的采煤过程。规格:1.5×1.0×0.8

CY-306综采工作面仿真系统模型CY-306综采工作面仿真系统模型CY-306综采工作面仿真系统模型CY-306综采工作面仿真系统模型

煤矿开采、矿山机电安全培训内容:

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二、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三、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试行)

本大纲规定了煤矿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1.培训对象

煤矿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事煤矿生产作业的人员(以下简称煤矿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

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

3.1煤矿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两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3.2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应按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两类分别进行。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应自己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考核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3.3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教学,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文化层次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

4.1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

——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4.2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煤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煤矿作业特点,矿井概况,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工伤保险知识。

4.3露天煤矿开采安全

——生产概况,包括露天煤矿开采工艺概况,露天煤矿开采的基本安全要求;

——露天煤矿开采作业安全要求,包括凿岩、爆破、采装、运输排卸及辅助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操作安全要求;

——边坡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及事故防范措施;

——露天煤矿对防尘防毒、防排水与防灭火的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露天煤矿常见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4井工煤矿开采安全

——矿井生产概况,包括本矿井的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和采煤方法;

——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

——机电运输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提升、运输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及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矿内运输常见事故的防范措施;

——其他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爆破安全基本知识及本矿井常见爆破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本矿井常见水害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5职业病防治

——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

——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4.6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创伤急救

——事故报告及现场紧急处置;

——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法;

——创伤急救知识;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7现场参观与基本技能训练

——熟悉本矿作业环境;

——本矿常见危险因素的辨识;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

——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急救疏散训练;

——自救器的使用与创伤急救训练。

5.再培训内容

煤矿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再培训。其内容包括:

——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

——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6.学时安排

6.1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时间,露天煤矿应不少于40学时;井工煤矿应不少于72学时,具体培训学时应符合表1的规定。

6.2露天煤矿、井工煤矿从业人员的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学时。

煤矿矿长资格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煤矿矿长资格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征求意见稿)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申请取得煤矿矿长资格的基本条件、培训大纲和考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申请取得煤矿矿长资格的培训和考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煤矿矿长superintendentincoalmine

对煤矿生产经营和安全负全面责任的人员。

4申请取得煤矿矿长资格的基本条件

4.1申请取得国有重点煤矿矿长资格的基本条件

4.1.1应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4.1.2应具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以及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2申请取得国有重点煤矿以外的煤矿矿长资格的基本条件

4.2.1应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

4.2.2应具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以及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5培训大纲

5.1培训要求

5.1.1 培训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煤矿矿长进行培训和再培训。

5.1.2 培训应按露天煤矿和地下煤矿分别进行。

5.1.3 通过培训,煤矿矿长应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理论以及煤矿重大事故防范和抢险救灾的专业知识;了解煤炭工业环境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具备较强的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组织、经营管理能力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能力;能依靠科技进步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本标准的考核要求。

5.2培训内容

5.2.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

b)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c)煤矿企业管理法律法规(包括:煤矿开采准入制度,煤矿企业生产经营许可及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规定,煤矿安全监察及事故处罚规定,矿产资源开发、矿山环境保护、煤矿开采用地管理、煤炭市场与价格管理等规定)。

5.2.2煤矿企业管理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煤矿企业组织机构与矿长职责;

b)煤矿企业生产管理知识(包括:生产能力的规划、生产组织与调度、生产现场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等);

c)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知识(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制度、责任考核体系,安全技术管理,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等);

d)煤矿企业设备管理知识(包括: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设备、维修保养、更新与改造等);

e)煤矿企业营销管理知识;

f)煤矿企业财税管理知识;

g)煤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包括:煤矿从业人员的准入、安全生产培训等)。

5.2.3露天煤矿开采技术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露天煤矿开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b)露天煤矿开采境界及剥采比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

c)露天煤矿的开采方式、开采程序和剥采工艺;

d)露天煤矿采场、台阶、边坡的安全管理技术;

e)露天煤矿边坡的破坏类型、破坏机理及防治措施;

f)露天煤矿防尘毒、防排水和防灭火的技术措施;

g)排土场的选择、布置、堆置的安全要求,排土场常见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h)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5.2.3地下煤矿开采技术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煤矿地质学基础知识;

b)矿井开拓方式;

c)矿井开采技术;

d)矿井通风技术(包括:矿井通风系统,采煤、掘进通风,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不合理通风方式及危害等);

e)爆破技术(包括:炸药爆炸的基础理论、煤矿许用炸药与炸药爆炸引爆瓦斯的机理、安全起爆技术、煤矿井下爆破事故防治、爆破安全管理);

f)煤矿巷道支护与顶板管理技术(包括:巷道围岩压力与巷道支护、采煤工作面顶板活动规律与顶板管理、矿井冲击地压规律等);

g)煤矿电气(包括:煤矿安全供电系统、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与管理、井下电气三大保护、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

h)煤矿机械(包括:煤矿运输技术与设备、煤矿提升技术与设备、煤矿排水技术与设备、煤矿通风技术与设备)。

5.2.4煤矿灾害防治技术措施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矿井瓦斯防治技术措施(包括:瓦斯赋存、瓦斯涌出、瓦斯涌出量预测、瓦斯爆炸及其预防、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瓦斯抽放);

b)矿井火灾防治技术措施(包括:内外因火灾及其预防、火灾预测与预报、防灭火技术措施、火灾时期通风技术、矿井火灾处理与控制);

c)矿尘防治技术措施(包括:煤尘爆炸及预防、煤矿综合防尘);

d)矿井水害防治技术措施(包括:矿井充水条件、矿井突水及预测、矿井防治水技术);

e)煤矿顶板事故及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措施;

f)矿井热害防治技术措施;

g)煤矿机电、运输、提升事故防治技术措施;

h)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包括:矿尘、不良环境气候条件、噪声、振动等对人体健康的损害及防治,煤矿职业卫生健康监护);

i)露天煤矿常见事故的致因及防治技术措施;

j)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2.5煤矿事故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与实施程序;

b)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监控;

c)煤矿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

d)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e)煤矿事故抢险救灾,包括瓦斯与煤尘爆炸、矿井火灾、矿井水害、顶板冒落、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露天煤矿滑坡等事故的抢险救灾决策要点;

f)现场急救基本知识。

5.2.6煤矿安全生产经管管理能力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方法和要求;

b)组织、指导编制和审查煤矿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方面的计划、预案、措施等的程序和要点;

c)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的程序和要点;

d)组织制定并实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程序和要求;

e)组织制定煤矿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的程序和要点;

f)制定煤矿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点;

g)组织、指挥煤矿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h)煤矿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i)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的管理及使用要求。

5.3再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

b)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c)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d)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4培训学时安排

5.4.1 煤矿矿长的培训时间,露天煤矿宜不少于60学时,地下煤矿宜不少于90学时。具体培训学时宜符合表1的规定。培训学时可视地下煤矿的类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以及培训对象的不同酌情调整,但应不少于48学时。

5.4.2 再培训时间,露天煤矿应不少于16学时,地下煤矿应不少于24学时。具体培训学时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煤矿矿长培训学时安排表

训培训内容学时

地下煤矿露天煤矿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1410

煤矿企业管理1610

露天煤矿开采技术

地下煤矿开采技术2012

煤矿灾害防治技术措施106

煤矿事故应急管理86

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能力1812

复习22

考试22

合计9060

训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

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012

复习22

考试22

合计2416

6 考核要求

6.1考核办法

6.1.1考核的分类和范围

煤矿矿长考核按露天煤矿和地下煤矿两类分别进行。考核分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及经营管理理论知识和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能力考核两部分。

煤矿矿长的考核范围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6.1.2考核方式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及经营管理理论知识的考核方式可为笔试、计算机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120分钟。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能力考核可通过实际处理现场问题的能力考核以及撰写论文、面试答辩等方法进行。考核成绩评定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及经营管理理论知识、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能力两部分考核均合格者为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

6.1.3考核内容的层次和比重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及经营管理理论知识考核内容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个层次,按20%、30%、50%的比重进行考核。

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分为熟悉和掌握两个层次,按30%、70%的比重进行考核。

6.2考核要点

6.2.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

b)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d)熟悉煤矿开采准入制度,煤炭企业生产经营许可及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规定,煤矿安全监察及事故处罚规定,矿产资源开发、矿山环境保护、煤矿开采用地管理、煤炭市场与价格管理等规定。

6.2.2煤矿企业管理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熟悉煤矿企业组织机构与矿长职责;

b)熟悉煤矿企业生产管理的程序和要点(包括:生产能力的规划、生产组织与调度、生产现场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等);

c)掌握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程序和要点(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制度、责任考核体系,安全技术管理,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等);

d)熟悉煤矿企业设备管理的程序和要点(包括: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设备的维修保养、更新与改造等);

e)了解煤矿企业营销管理的程序和要点;

f)熟悉煤矿企业财税管理的程序和要点;

g)熟悉煤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程序和要点(包括煤矿从业人员的准入、安全生产培训等)。

6.2.3露天煤矿开采技术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熟悉露天煤矿开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b)熟悉露天煤矿开采境界及剥采比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

c)熟悉露天煤矿的开采方式、开采程序和剥采工艺;

d)熟悉露天煤矿采场、台阶、边坡的安全管理技术;

e)熟悉露天煤矿边坡的破坏类型、破坏机理及防治措施;

f)掌握露天煤矿防尘毒、防排水和防灭火的技术措施;

g)掌握排土场的选择、布置、堆置的安全要求,排土场常见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h)熟悉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熟悉煤矿地质学基础知识;

b)熟悉矿井开拓方式;

c)熟悉矿井开采技术;

d)掌握矿井通风技术(包括:矿井通风系统,采煤、掘进通风,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不合理通风方式及危害等);

e)熟悉爆破技术(包括:炸药爆炸的基础理论、煤矿许用炸药与炸药爆炸引爆瓦斯的机理、安全起爆技术、煤矿井下爆破事故防治、爆破安全管理);

f)熟悉煤矿巷道支护与顶板管理技术(包括:巷道围岩压力与巷道支护、采煤工作面顶板活动规律与顶板管理、矿井冲击地压规律等);

g)熟悉煤矿电气安全技术(包括:煤矿安全供电系统、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与管理、井下电气三大保护、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

h)熟悉煤矿机械安全技术(包括:煤矿运输技术与设备、煤矿提升技术与设备、煤矿排水技术与设备、煤矿通风技术与设备)。

6.2.5煤矿灾害防治技术措施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掌握矿井瓦斯防治技术措施(包括:瓦斯赋存、瓦斯涌出、瓦斯涌出量预测、瓦斯爆炸及其预防、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瓦斯抽放);

b)掌握矿井火灾防治技术措施(包括:内外因火灾及其预防、火灾预测与预报、防灭火技术措施、火灾时期通风、矿井火灾处理与控制);

c)掌握矿尘防治技术措施(包括:煤尘爆炸及预防、煤矿综合防尘措施);

d)掌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措施(包括:矿井充水条件、矿井突水及预测、矿井防治水技术);

e)掌握煤矿顶板事故及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措施;

f)熟悉矿井热害防治技术措施;

g)熟悉煤矿机电、运输、提升事故防治技术措施;

h)熟悉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包括:矿尘、不良环境气候条件、噪声、振动等对人体健康的损害及防治,煤矿职业卫生健康监护);

i)掌握露天煤矿常见事故的致因及防治技术措施。

6.2.6煤矿事故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熟悉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与实施程序;

b)熟悉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与监控的程序和要点;

c)熟悉煤矿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的程序和要点;

d)熟悉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与实施的程序和要点;

e)掌握煤矿事故抢险救灾,包括瓦斯与煤尘爆炸、矿井火灾、矿井水害、顶板冒落、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露天煤矿滑坡等事故的抢险救灾决策要点;

f)了解现场急救基本知识。

6.2.7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能力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熟悉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方法和要求;

b)熟悉组织、指导编制和审查煤矿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方面的计划、预案、措施等的程序和要点;

c)熟悉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的程序和要点;

d)熟悉组织制定并实施煤矿安生产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程序和要点;

e)熟悉组织制定煤矿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的程序和要点;

f)熟悉制定煤矿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点;

g)掌握组织、指挥煤矿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h)熟悉煤矿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i)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的管理及使用要求。

6.3再培训考核要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及其运用中的经验;

b)了解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c)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d)了解煤矿各种典型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掌握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的对策和防范措施。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大纲本大纲规定了煤矿(含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矿山,以下统称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培训内容。 1.培训对象煤矿主要负责人。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掌握煤矿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以“一通三防”为主)以及煤矿重大灾害事故防范、抢险救灾的专业知识;了解煤炭工业环境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治的知识;具备较强的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组织、管理能力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能力,能依靠科技进步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的要求。 3.培训要求 3.1安全培训工作应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学时等实施。 3.2采用省级以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部门推荐的培训教材。 3.3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采用多种有效的培训方式,注重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管理能力的综合培养。 3.4培训内容、学时可视煤矿类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以及培训对象的不同等酌情调整。 3.5有条件时可按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两类分别进行;无法分类实施时,应在培训内容、方式及课时等方面区别对待。 4.培训内容 4.1安全管理 4.1.1煤矿安全生产总论煤矿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安全生产形势及对策;国外主要产煤国家安全生产状况及经验。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刑法》、《行政处罚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煤矿安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包括《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等。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原理和方法、系统安全分析和评价方法、危险源辨识、安全计划和决策以及安全信息管理等。 4.2煤矿安全技术理论露天煤矿开采安全的基本条件;露天开采境界及剥采比对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开拓方式、开采程序和采剥工艺与煤矿安全生产的关系;露天煤矿对防治水和防灭火的安全管理要求;露天煤矿边坡管理技术,边坡破坏的类型、滑坡机理以及滑坡防治措施;露天煤矿常见事故的致因及预防措施;排土场选择、布置、堆置的安全要求,排土场常见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治理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煤矿开采安全及主要灾害综述;煤系地层、地质构造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矿井开拓方式、开采顺序和常用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的安全管理要求;

矿井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及防治;矿井内、外因火灾的致因及防治;顶板灾害致因及防治;冲击地压防治;矿井水灾致因及防治;矿井通风管理;“一通三防”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爆炸材料及起爆技术;爆破安全与管理;露天煤矿与矿井井巷掘进、回采工作面的爆破施工及安全;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煤矿电气安

全基础,包括供电、触电、电气防爆、矿井监控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煤矿运输、提升事故及安全管理;机电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4.3煤矿重大灾害的应急预案和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决策与实施 4.4煤矿职业危害管理、监测及预防 4.5煤矿安全管理技能 5.再培训内容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涉及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案例。 5.1有关安全生产的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或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在运用中的经验 5.2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5.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4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6.学时安排 6.1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时间,露天煤矿不少于48学时,井工煤矿不少于72学时。鉴于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时间较长,视培训对象的不同需求,可分别采用一段或二段式培训方式,具体培训内容和学时安排见参考表。 6.2现阶段乡镇煤矿数量仍较多,而其主要负责人文化水平较低,在编制培训计划(包括要求、内容、学时等)时可作适当调整,并采用与其文化水平相适应的教材。 6.3再培训时间,露天煤矿不少于16学时,井工煤矿不少于24学时。附表煤矿主要负责人培训课时安排参考表

项目培训内容学时井工露天一、煤矿安全管理部分(14/12)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86 煤矿安全管理理论与技术64 案例分析与讨论22 二、安全生产技术部分(38/24)煤矿开采安全2410 煤矿爆破安全22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48 案例分析与讨论64 三、应急预案、抢险救灾与职业病预防(16/8)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42 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及抢险救灾决策82 煤矿职业危害及其预防22 案例分析与讨论22 复习22 考试22 合计7248 再培训部分

(24/16)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等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2416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标准 1.范围本考核标准规定了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方法、内容,以及再培训考核的内容。本考核标准适用于煤矿(含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矿山,以下统称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3.定义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指对煤矿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所属煤矿和其他独立生产经营煤矿的经理、矿长等。 4.考核办法 4.1考核按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两类分别进行。 4.2考核分为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和安全生产管理技能考核两部分。 4.3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的命题范围应按本标准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要点”,根据煤矿类型确定。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 4.4经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及格后,方可进行安全管理技能考核。 4.5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应按本标准的“安全管理技能考核要点”确定,可通过现场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考核以及撰写论文、面试答辩等方法进行。考核成绩评定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 4.6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和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均达到及格或合格者为合格。 5.安全生产基础知

识考试要点 5.1煤矿安全管理了解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形势及对策;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了解采煤行业准入制度与煤矿建设管理的规定;熟悉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务和基本内容;熟悉煤矿主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了解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与义务;了解煤矿安全评估与安全评价方法;了解伤亡事故管理和工伤保险知识;了解现代安全管理的理论和技术(含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5.2露天煤矿开采安全熟悉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了解露天开采境界及剥采比对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掌握露天煤矿开拓方式、开采程序和采剥工艺与煤矿安全生产的关系;掌握露天煤矿开采工艺的安全管理要求;熟悉露天煤矿尘、毒的危害及防护措施;熟悉露天煤矿防治水和防灭火管理要求;掌握露天煤矿边坡管理技术,了解边坡破坏的类型,破坏机理以及滑坡防治措施;掌握露天煤矿常见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掌握排土场选择、布置、堆置的安全要求及排土场常见事故的原因和预防措施;了解露天煤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应采取的有关措施。 5.3井工煤矿开采安全熟悉矿井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熟悉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等地质因素对煤矿灾害的影响;掌握矿井开拓方式、开采顺序和常用采煤方法的安全管理要求;掌握常用的井巷工程施工、支护技术的安全管理要求;熟练掌握以下煤矿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包括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矿井火灾事故、重大顶板冒落事故;掌握以下煤矿动力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包括矿井水灾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冲击地压事故;熟悉回采和顶板控制作业过程,熟练掌握其安全管理要求;熟悉矿井通风系统以及矿井安全生产对通风的要求。 5.4煤矿爆破安全了解煤矿常用爆炸材料和常用起爆方法的安全要求;掌握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掌握煤矿常见爆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防治措施;了解爆炸材料使用、储存、运输和销毁的安全管理要求。 5.5煤矿机电安全管理了解煤矿供电安全要求;

了解触电、电网漏电、电网过流与电气火灾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了解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熟悉各型矿用电气防爆设备的适用条件与使用要求;了解矿井监控系统的组成、功能及安全要求;了解煤矿常用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要求;熟悉煤矿运输、提升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5.6煤矿灾害的应急预案和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决策

熟悉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和预案要点;熟悉煤矿重大灾害事故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原则和要点;掌握煤矿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决策要点;了解矿工自救和现场急救的基本知识;了解煤矿救护队的组织、任务与作用;熟悉煤矿事故的上报程序与事故调查组织及调查程序。

5.7煤矿职业危害及其预防了解煤矿职业危害的管理、监测及防治;

了解各种粉尘的浓度标准及监测制度;了解煤矿职工健康监护的基本内容。 6.安全管理技能考核要点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能组织编制和审查煤矿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和相关图纸;能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正确组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能主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切实组织实施;能组织编制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防、处理计划;能有效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

改;能正确组织、指挥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能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和协助调查事故。7.再培训考核内容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新法律、法规、标准或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运用中的经验;了解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了解煤矿各种典型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掌握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的对策和防范措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本大纲规定了煤矿(含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矿山,以下统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培训内容。 1.培训对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掌握煤矿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安全检查方法以及煤矿重大灾害事故防范、抢险救灾的专业知识;了解煤炭工业环境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治的相关知识;具备较强的煤矿安全生产具体组织、落实和检查能力,以及现场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能力,达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标准》的要求。 3.培训要求 3.1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应严格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学时等实施。 3.2采用省级以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部门推荐的培训教材。 3.3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采用多种有效的培训方式,注重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管理能力的综合培养。 3.4培训内容、学时可视煤矿类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以及培训对象的不同等酌情调整。 3.5有条件时可按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两类分别进行;无法分类实施时,应在培训内容、方式及课时等方面区别对待。 4.培训内容 4.1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安全生产形势及对策;国外主要产煤国家安全生产状况及经验。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刑法》、《行政处罚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煤矿安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考评奖惩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评估与安全评价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与使用制度;安全教育培训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管理原理和方法、系统安全分析和评价方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危险源辨识、安全计划和决策以及安全信息管理等。 4.2煤矿安全技术理论露天煤矿开采安全的基本条件;露天煤矿开采工艺安全,包括穿孔、采装、运输排卸及辅助作业的安全技术与管理要求;露天煤矿对防治水和防灭火的安全管理要求;露天煤矿与排土场边坡滑坡机理以及滑坡防治措施;露天煤矿防尘防毒,包括尘毒的来源、危害及其预防措施;露天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煤矿开采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井巷工程掘进施工、常用采煤方法以及其回采工艺的安全管理要求;煤矿瓦斯、煤尘爆炸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煤矿内、外因火灾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顶板灾害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煤矿水害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矿井通风的安全检查重点;矿井粉尘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一通三防”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煤矿炸药、常用爆破器材、起爆方法的安全管理要求;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爆破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钻眼(孔)、装药、警戒、起爆、爆后检查、残盲

炮处理等的安全要求;爆破有害效应及爆破安全范围的圈定;爆破器材储存、运输、使用、销毁的安全要求;爆破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与讨论。煤矿电气安全技术,包括供电安全、触电事故预防、漏电保护、电气火灾防治及电气设备防爆;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煤矿机械安全,包括矿井提升设备、输送机、矿用机车、采掘设备和通风设备等的运行安全;机电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3煤矿重大灾害的应急预案和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包括瓦斯与煤尘爆炸、矿井火灾、顶板冒落、瓦斯突出、露天煤矿滑坡等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创伤、触电、中毒窒息、溺水、烧伤急救和伤员的运送等技术。 4.4煤矿职业危害的管理、监测与预防 4.5煤矿安全管理技能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的程序和方法;煤矿新、改、扩建工程设计会审、竣工验收工作安全要点;煤矿生产计划会审的安全要点;

煤矿事故抢险救灾要点;制定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方法;组织煤矿安全检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的程序、内容和方法;组织煤矿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安全技措经费的管理及使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和方法。 5.再培训内容 5.1有关安全生产的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或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运用中的经验 5.2煤矿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装备的安全技术要求 5.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4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6.学时安排 6.1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52学时,井工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具体培训内容和学时安排见参考表。 6.2现阶段乡镇煤矿数量仍较多,而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在编制培训计划(包括要求、内容、学时等)时可作适当调整,并采用与其文化水平相适应的教材。 6.3再培训时间,露天煤矿不少于16学时,井工煤矿不少于24学时。附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课时安排参考表项目培训内容学时井工露天一、煤矿安全管理部分(18/14)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86 煤矿安全管理理论与技术106 案例分析与讨论22

二、安全生产技术部分(50/24)煤矿开采安全2810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88 煤矿爆破安全42 案例分析与讨论84 三、应急预案、抢险救灾与职业病预防(16/8)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42 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及抢险救灾82 现场急救技术22 煤矿职业危害及其预防22 案例分析与讨论22 复习22 考试22 合计9052 再培训部分

(24/16)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等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2416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标准 1.范围本考核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方法、内容,以及再培训考核的内容。

本考核标准适用于煤矿(含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矿山,以下统称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3.定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煤矿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4.考核方法 4.1考核按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两类分别进行。 4.2考核分为安全生产基础知

识考试和安全管理技能考核两部分。 4.3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命题范围应按本标准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核要点”,根据煤矿类型确定。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核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 4.4经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及格后,方可进行安全管理技能考核。 4.5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应按本标准的“安全管理技能考核要点”确定,可通过现场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考核以及撰写论文、面试答辩等方法进行。考核成绩评定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 4.6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和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均达到及格或合格者为合格。 5.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核要点5.1煤矿安全管理了解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形势及对策;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熟悉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务和基本内容;熟悉煤矿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熟悉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与义务;掌握煤矿伤亡事故管理和工伤保险知识;掌握现代安全管理的理论和技术,包括安全目标管理、系统安全评估与评价、危险源辨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 5.2露天煤矿开采安全熟悉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掌握露天煤矿开采工艺安全,包括穿孔、采装、运输、排卸及辅助作业的安全技术与管理要求;了解露天煤矿防治水和防灭火的安全管理要求;熟悉露天煤矿与排土场滑坡机理以及滑坡防治主要措施;掌握露天煤矿防尘防毒,包括尘毒的来源、危害及其预防措施;掌握露天煤矿常见事故的种类、原因及预防措施。 5.3井工煤矿开采安全熟悉矿井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熟悉井下工程质量标准,掌握井巷工程掘进施工、常用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对安全管理的要求;熟悉矿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掌握矿井瓦斯、煤尘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熟悉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等地质因素对煤矿灾害的影响;掌握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掌握矿井内、外因火灾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掌握顶板灾害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掌握矿井水害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了解矿井通风系统,掌握通风设施及局部通风的安全检查重点;掌握矿井粉尘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5.4煤矿爆破安全了解煤矿炸药、常用爆破器材、起爆方法的安全管理要求;掌握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爆破的作业安全要求;了解爆破有害效应及爆破安全范围的圈定;了解爆破器材储存、运输、使用、销毁的安全要求;掌握煤矿常见爆破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5.5煤矿机电安全管理了解煤矿电气安全技术、包括供电安全、触电事故预防、漏电保护、电气火灾防治等;熟悉电气设备防爆的安全技术要求;熟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熟悉矿井提升及矿井运输的安全检查重点;熟悉露天煤矿采掘、运输及排卸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了解煤矿常见机电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5.6煤矿灾害的应急预案和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熟悉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和预案要点;熟悉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掌握煤矿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技术;熟悉煤矿事故报告、统计和上报程序;掌握各种现场急救技术,包括创伤、触电、中毒窒毒、溺水、烧伤急救和伤员的运送等技术,熟练掌握使用自救器。 5.7掌握煤矿职业危害的管理、监测与煤矿职业危害的预防措施 6.安全管理技能考核要点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能参与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组织实施。熟悉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的程序和方法;能制定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切实组织实施;能参与编制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防处理计划,参与煤矿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能参与新、改、扩建工程设计会审、竣工验收工作;能参与煤矿生产计划会审工作;能组织煤矿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组织工人避灾自救;能组织煤矿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能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能按国家规定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7.再培训考核内容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新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或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运用中的经验;熟悉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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