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房成品保护措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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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房成品保护措施标准

精装修房成品保护措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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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房成品保护措施标准

V1.0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2016/11/28

批准日期2016/11/30

修订记录

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

1.目的

1.1为精装修工程建立完善的产品保护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产品保护引起的工程质

量问题,提升产品的交付质量,提供客户满意的精装修产品。

1.2本标准规定各承办单位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2.使用范围

2.1适用于康桥公司所有项目精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

3.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成品保护是每家现场施工单位的责任,总包及各分包单位均有保护自己和其他单位的产

品。

4.2工程管理部是本标准的修订和解释部门,对本标准进行修订和解释;

4.3工程管理部负责具体将本标准落实至每家现场施工单位的合同文件中进行约定;

4.4成品房工程技术部负责具体落实各项目成品保护措施标准的落实执行;

5.工作程序

5.1成品保护原则

5.1.1成品保护应遵循合理流程的原则。合理规划工序,装修总包应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含专

业分包单位进场计划和甲供材料进场计划),经工程技术部批准后实施,各施工单位按合理施工工序组织项目实施,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内交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

5.1.2成品保护应遵循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装饰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续检查

和维护工作,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做好二次保护工作。专业分包安装完成,成品保护措施到位后被破坏的,如没有找到对应责任主体,则有专业分包单位进行负责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的70%,土建或精装总包单位承担费用的30%。

5.1.3成品保护应遵循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所有工序必须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收、项目

部专业工程师抽检合格,并做好产品清洁后方可进行保护。

5.1.4成品保护应遵循持续保护原则。施工中及物业细部检查阶段,装饰总包有责任做好产

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对于产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的,必须在恢复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1.5成品保护措施应在移交物业前切实可靠。

5.2.成品保护方案的审核:

各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必须根据招标要求和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专项方案。从进场前的半成品自身防护、运输及堆放、完工后的防护措施、后续施工对成品的保护等几个方面编制。施工单位编制完成成品保护专项方案后,提交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5.2.1. 工序合理安排:

各成品生产方、后续施工方及总包方应依据总的进度计划,积极从工序的合理组织上促进成品保护。

5.2.2 全面贯彻工完场清:

各分包单位、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5.2.3 成品保护交验:

成品生产方完成现场的成品和半成品的防护措施后,向总包、监理及甲方申请进行成品保护验收和移交。见附表1

5.2.4各负其责的原则:

成品生产方对己方产品的保护负有最终责任,包括对成品采取防护措施的责任、看管和巡查的责任、与后续施工方的协调和交底的责任等。成品生产方必须保证在验收时,其产品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的要求。

5.2.5 样板及交底制度:

5.2.5.1施工方完成成品保护措施后,应对参与施工作业的全部工人进行交底,需向监理方及甲方提供书面交底记录。

5.2.5.2施工方必须根据经审核同意的成品保护措施制作样板,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验收后大面积实施。

5.3成品保护要求

5.3.1成品保护方案审核:

成品保护专项方案未按要求提交及审核通过的单位,不得进场施工,不得申报进场材料付款,甲方管理部门、监理公司不得在《材料进场验收单》上签字。

5.3.2 可靠的必要防护:

成品生产方必须对成品进行包裹、覆盖等可靠的必要防护。成品生产方在保护实施中存在不符合要求现象的,发现一处罚款50元。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将逐次加倍处罚。

5.3.3 防护措施的检查与修补:

成品生产方负有对成品防护措施进行巡视检查的责任,同时负有对已破坏的部分及时进行修补的责任。如现场成品保护措施被破坏而成品生产方未及时修补恢复,发现一处对成品生产方罚款50元。

5.3.4成品保护的防护措施:

后续施工方不得随意破坏防护措施,如属工程必须或意外破坏,应及时恢复或通知成品生产方恢复。违反此条者,罚款500元。

5.3.5 防护不到位情况下的成品破坏:

如果成品生产方未按要求完成成品保护工作,或未做到位而造成的成品破坏,无论是否有明确责任单位,所有损失由成品生产方承担。

5.3.6防护措施完备情况下的成品破坏:

如果成品生产方已按要求完成成品保护工作,其产品仍被破坏,如成品生产方有明确证据指证责任单位的,由责任单位赔付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等额罚款。如不能明确责任单位,则由在损坏期间所有施工单位按其合同比例承担。

5.3.7偷盗和破坏: 严厉打击偷盗和破坏活动,施工人员进行偷盗或破坏活动的,对其所属单位处以十倍至五十倍于损失或可能损失的金额的罚款,且最少罚款不低于500元。6.成品保护细则:

6.1铝合金门窗、栏杆

序号

项目

成品保护措施

参考图例

责任单位 1

玻璃防护

采用不污染玻璃的静

电吸附膜纸双面保护,

薄膜离玻璃边缘距离为10~20mm ,便于玻璃安装,中空玻璃四周应粘贴泡沫薄膜,保护封口胶,防止搬运及堆放过程中损伤封口胶,防止砂浆污染表面、玻璃划伤。与墙面接口部位铝合金或塑钢保护膜在最后一遍涂料施工前拆除;其他保护措施在细部整改后拆除。

门窗公司

2

门底框

铝合金或塑钢门底框

用细木工板或铁皮做

成“U ”型槽保护。

3

五金

执手

门窗五金执手安装完

毕后用泡沫薄膜缠绕

覆盖(或护套),并用胶

带纸粘贴牢固,验收之

前不能拆掉:墙面批腻

子及涂刷涂料、粘砖

前,用美纹纸粘住胶条

及窗框,防止污染胶条

及窗框:门窗移交业主

前,必须对门窗进行清

洁:

门窗

公司

4栏杆

扶手

栏杆、扶手成品应用泡

沫薄膜缠裹,防止污染,

栏杆的主横档和立杆

要进行单根包裹:防止

表面污染:

栏杆

公司

6.2 石材、墙地砖(含公区)、窗台板、电梯

序号 项目 成品保护措施 参考图例

责任单位

1

地面砖/石材(公

共区域及室内

铺贴后施工阶

段) 施工后及时清除地砖表

面泥浆及垃圾,待表面干爽后用填缝剂将拼缝填

满、擦顺。清洁完毕,用

带薄膜无纺布满铺,再用适宜尺寸 的石膏板

满铺防护,在石膏板交

界处及转角处,需用胶带固定:

装饰单位

户内门槛石

过门石粘贴完成、验收合格后,采用双面胶+瓦楞纸或无纺布+石膏板对门槛石进行保护:

3

木地板

地板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由地板施工单位将地板表面打扫干净、满铺瓦楞纸(厚度≥3m m)保护。在交接处及转角处,需用胶带进行固定:

墙面砖(室内)

墙砖粘贴完成、验收合格后,用“L”型纸板(板条)防止施工过程中碰撞阳角:

公共区域墙砖/

石材阳

角(施工)

公共区域阳角保护:采用L 型9厘夹板对阳角保护,高度不低于120

0mm;

6

电梯门

套及电

梯呼叫开关(施

工阶段) 验收合格后,采用木工板、多层板加工成门套

和开关形状,用胶带固定

在外侧瓷砖上,防止材

料进出电梯时损坏石

材:

7

公共区域精装标准层保护标准做法(交付)

成品保护所用材质:浅米色强化复合木地板(规格200*1200 *8mm,颜色样板见图3)。

电梯门套线保护做法: 1、电梯门套侧边用透明玻璃胶粘贴浅米色强化复合木地板。

2、墙面保护高度1200mm。

成品保护间:集中交房期结束后三天内完成成品防护。

装饰单位

(

颜色样板3)

8 公共区

域大堂精装保护标准做法(交房后)(此做法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修订,以最新修订版为准)

墙面、电梯门套线保护做法:1、大堂墙面、电梯门套部位用透明玻璃胶(透明胶涂抹在板背面上中下三条)将浅米色强化复合木地板粘贴在墙砖上,块材铺扣严密。2、墙面保护板阳角和上部边缘部位粘贴同地板色PVC 收边条收边。3、墙面保护高度1200mm 。 地面保护做法:1、浅米色强化复合木地板按顺光方向铺扣严密。2、与门口交接处地板边缘用P VC收边条收口。 成品保护时间:集中交房期结束后三天内完成成品防护。

(颜色样板)

窗台板

验收合格后,用适宜尺寸的成品瓦楞纸折成L 型或石膏板,覆盖在大理石窗台表面,覆盖时必须确保大理石完全被覆盖。在纸板交界处及转角处,需用胶带固定。

台面安装单位

10

窗台板

对于较小的石材窗台板

防护:可采彩布条、石膏板防护,接缝处用胶带粘结牢固。

台面安装单位

11

电梯轿

厢(施工)

电梯经专业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移交给装饰总包。精装单位负责保护,

要求电梯门原厂家保护

膜完好,不得有破损、划伤:轿厢墙面、顶面再用厚度不低于15厚大芯板(密度板、9厘多层板)固定牢固。

精装总包

12电梯(交

付阶段)电梯门内外两面粘贴塑

料保护膜、地面铺贴红

色地毯、墙面装饰饰品

保护

牌部

6.3橱柜、淋浴屏等部品防护

序号项目成品保护措施图例责任

单位1橱柜安装过程中注意保留

原橱柜表面保护膜,

橱柜安装完成、将台

面污染清除,及时用

防潮塑料膜满铺保

护:施工中不得直接

踩踏台面板、窗台板、

橱柜台面。柜门用瓦

楞纸(厚度不低于2

mm)保护。

橱柜

安装

公司2

卫生

间镜

在泡沫保护膜满贴保

护的基础上,用塑料

护角套装在锐角部位

保护以减少损坏:

分包

单位

3淋浴

房钢化玻璃、五金、拉

手必须全部粘贴保护

膜及塑料包装袋。清

洁过程中不得使用刀

片、铲刀、钢丝球等

锐利物体擦拭,防止

表面划伤。

淋浴

房安

装单

6.4 入户门和防火门

序号项目成品保护措施图例责任

部门

1入户

门和

防火

门门

框应在室内地坪施工完

成后安装,安装好的

门框离地面 1.5m高

和门槛均须设有效保

护措施(镀锌铁皮),防

止推车撞坏门框:墙

面批腻子及涂刷涂料

前,用美纹纸将门框

裸露部分粘贴覆盖,

防止腻子或涂料施工

污染:(镀锌铁皮厚度

≥1.2mm)

入户

门安

装公

司或

精装

总包

2 门锁

门锁应与门扇同时安装,门把手安装完毕后用泡沫薄膜缠绕覆盖(护套),并用胶带纸粘贴牢(原出厂保护不撤除);猫眼仅在交付前安装,在室内施工时,应将进户门反锁,电工要保证门后配电箱盖关闭,防止推门时撞坏门扇;(建议把手后期安装)

入户门公司

3

门扇表面

保留出厂保护膜,现场安装后,用瓦楞纸满贴保护,预留五金位置,方便安装。(保护分出厂保护膜、保护瓦楞纸、运输保护、安装后保留防护措施)

4

防火门

每套门独立包装,门套及门页采用防护膜做好包装,门页的包装应在房屋验收前拆除。(出厂保护膜)

防火门安装单位

6.5 室内门

序号 项目 成品保护措施

图例

责任单位

1 安装时间

应在给水管打压试水全部结束后安装,室内木门的门套及门扇的安装时间应在室内涂料第一遍面漆完成,并要求油漆施工人员注意门贴脸与墙体接触处的缝隙的封堵,防止粉刷等湿作业污损:

分包单位

2

门扇 保留出厂保护膜,现场安装后,用瓦楞纸满贴保护,预留五金位置,方便安装。

分包单位

3 把手

所有把手及不锈钢的锁盖用保护膜贴牢靠,防止磨损撞伤:包装应在房屋验收时前拆除。

分包单位

4门框在工地安装好的门框

离地面 1.5m高范围

内均须采用瓦楞纸或

成品护角做好有效门

角保护措施,防止门

框被撞伤:

分包

单位

5

室内

工程

施工

墙面涂料施工前,门

贴脸周边贴美纹纸,

防止涂料污染门框,

美纹纸不宜长时间贴

在木贴脸上,美纹纸

上的胶老化后不易清

理。

分包

单位6.6 电气、给排水安装

序号项目成品保护措施图例责任

单位

1、线盒安装后应用泡沫块或纸

板填充,必须用胶带封

口,防止砂浆或杂物混入

线盒及线管;精装单位

2、

电箱在墙面刮腻子前,用塑料

纸或薄膜覆盖,再用胶带

粘贴牢固,防止污染。

精装

单位

3

开关

插座

面板开关插座面板均在墙面

第一遍涂料完成后安装,

面板表面采用原包装盒

密封保护或保护膜保护,

防止涂料污染开关面板;

开关面板周边的压板分

开安装,待涂料刷完和开

荒完成后交付才进行安

装;

安装

单位

4

下水

管道

施工安装过程中避免下

水管中进入杂物,保证封

堵密实,采用成品PVC配

套封口进行封堵;

精装

单位6.7卫浴洁具、五金配件

序号项目成品保护措施图例责任

单位

1卫浴

洁具

安装

卫浴洁具安装应在所有瓷砖

及吊顶龙骨完成后进行,原

包装纸箱包裹(或保护膜包

裹),采用透明胶带粘贴固

定,防止安装吊顶时砸伤;

安装

单位

2

水龙头 安装中要用厚棉布垫在工具与龙头之间,避免受力不均导致龙头表面压伤、表面起毛刺等损伤。安装完成后,用原包装袋套在龙头上,并用绳子固定。每套房间只能以洗衣机龙头为取水点,其余龙头禁止取水使用,防止

因取水而造成的对洗涤盆、台面等污染;

安装单位

3

洗菜盆洗手盆 用防潮膜满铺保护,周边用美纹纸和墙面瓷砖与橱柜粘贴牢固,禁止将涂料、

勾缝剂残渣倒入洗菜盆,防止表面污损、划伤。

安装单位

4

五金件 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用原包装包裹保护,厕纸架、毛巾杆、浴巾架、挂衣钩等五金必须在全部室内装修工

作完成后进行安装,必须事先预钻孔,防偷盗。

安装单位

精装修房施工技术交底

精装修房施工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2011-05-01 20:38:00| 分类:地产精髓|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全装修房施工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一、大面积全装修施工图纸交底 1、大面积装修施工图出图依据 大面积装修施工图为按样板房现状绘制竣工图而成,装修施工前要仔细熟悉施工图纸,并与样板房实物现场进行认真核对。 2、装修施工要求 装修施工中墙地砖排版、平顶标高、平顶造型、门洞及开间尺寸等均要求与样板房一致,以便各种成品柜体、木门等工厂化集中加工,做到同一房型的统一性和标准化。如经与样板房对比有疑义或认为样板房有不尽合理的地方以及与图纸不一致的地方,精装修总包需书面上报甲方项目经理部审核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二、全装修施工流程交底 1、材料“工厂化”集中加工 全装修房施工过程中,木龙骨、门框基层、墙地砖的切割等的施工操作均集中在指定施工区域内加工好后运至现场拼装,不得在现场加工,以促进施工单位对同一户型做到统一化、标准化,从而提高产品品质和施工工艺。积极推广“工厂化”集中加工,同时也提高了现场文明施工的程度。 2、强化成品保护的交底 全装修房成品保护至关重要。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全装修成品保护标准做法》要求执行指导施工。 三、全装修管理作业指引交底 各施工单位要明确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熟知主要节点的技术要求,熟练掌握各成品保护方案,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装修房工程管理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贯彻落实指导施工。 四、全装修施工质量控制交底 1、工程质量目标 全装修房质量目标为:集中交付时户均缺陷率低于0.8条。 2、细部节点的技术要求 1)施工单位施工前对开关插座位置、墙地砖排版、木地板排版、平顶造型等细部节点处理方案对照图纸与同房型样板房一一比较,如有不符及时书面提出,以确保同一房型各项指标的统一性和标准化。 2)浴缸周边,淋浴房周边完成面1800高墙体做防水; 3)厨房、阳台管道洞口、卫生间地面需做防水处理及盛水实验; 4)管道井及浴缸需按要求留置检修口; 5)关注燃气主管及支管的安装高度; 6)关注热水器给水点的标高及位置; 7)关注抽油烟机洞口与插座的位置关系;热水器洞口与插座的位置关系;空调洞口与插座的位置关系等; 8)关注吊顶标高与铝合金窗上沿标高的关系;关注卫生间各预留洞口与吊顶标高的关系; 9)瓷砖墙面的节点处理要按样板房要求; 10)木门套及基层下部100应做防腐处理;且成品门套需压在石材门槛上方;

万科精装标准

第一节地面装修类 一、地面铺石材 A、施工准备 1、材料 1)石材(现场放样,放样图纸确认后,由石材厂加工的成品)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2)水泥: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并准备适量擦缝用专用填缝剂(颜色和石材对照)。如果铺设的为浅色石材,须准备白水泥白色珍珠岩。 3)砂:中砂或粗砂(砂以金黄色为最佳,忌用含泥量大的黑砂)含泥量<3%。过8mm 孔径的筛子。 4)石材表面防护剂(建议采用进口产品)。 2、作业条件 1)石材板块进场后应堆放在室内,侧立堆放,底下应加垫木方。并详细核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裂纹、缺棱掉角的不得使用。需要切割钻孔的板材,在安装前加工好。石材加工安排在场外加工。室内抹灰、水电设备管线等均已完成。房内四周墙上弹好+50cm 水平线。施工前应放出铺设石材地面的施工大样图。 2)石材进场后,要铲去石材背后的网格布,然后采用石材防护剂对石材进行六面防护处理,晾干后再进行铺贴了。 B、操作工艺 1、熟悉图纸:以施工图和加工单为依据,熟悉了解各部位尺寸和作法,弄清洞口、边角等部位之间关系。 2、试拼:在正式铺设前,对每一房间的石材(或花岗石)板块;应按图案、颜色、纹理试拼。试拼后按两个方向编号排列,然后按编号放整齐。 3、弹线:在房间的主要部位弹出互相垂直的控制十字线,用以检查和控制石材板块的位置,十字线可以弹在混凝土垫层上,并引至墙面底部。 4、试排:在房内的两个相互垂直的方向,铺两条干砂,其宽度大于板块,厚度不小于3cm。根据图纸要求把石材板块排好,以便检查板块之间的缝隙,核对板块与墙面、柱、洞口等

精装修房成品保护措施规范标准

1.目的 1.1为精装修工程建立完善的产品保护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产品保护引起的工程 质量问题,提升产品的交付质量,提供客户满意的精装修产品。 1.2本标准规定各承办单位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2.使用范围 2.1适用于康桥公司所有项目精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成品保护是每家现场施工单位的责任,总包及各分包单位均有保护自己和其他单位 的产品。 4.2工程管理部是本标准的修订和解释部门,对本标准进行修订和解释; 4.3工程管理部负责具体将本标准落实至每家现场施工单位的合同文件中进行约定; 4.4成品房工程技术部负责具体落实各项目成品保护措施标准的落实执行; 5.工作程序 5.1成品保护原则 5.1.1成品保护应遵循合理流程的原则。合理规划工序,装修总包应提供施工进度计 划(含专业分包单位进场计划和甲供材料进场计划),经工程技术部批准后实施, 各施工单位按合理施工工序组织项目实施,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内交 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 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 5.1.2成品保护应遵循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装饰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 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做好二次保护工作。专业分包安装完 成,成品保护措施到位后被破坏的,如没有找到对应责任主体,则有专业分包 单位进行负责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的70%,土建或精装总包单位承担费用的 30%。 5.1.3成品保护应遵循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所有工序必须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收、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抽检合格,并做好产品清洁后方可进行保护。 5.1.4成品保护应遵循持续保护原则。施工中及物业细部检查阶段,装饰总包有责任 做好产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对于产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的,必 须在恢复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1.5成品保护措施应在移交物业前切实可靠。 5.2. 成品保护方案的审核: 各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必须根据招标要求和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专项方案。从进场前的半成品自身防护、运输及堆放、完工后的防护措施、后续施工对成品的保护等几个方面编制。施工单位编制完成成品保护专项方案后,提交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5.2.1. 工序合理安排:

万科精装修成品保护标准做法

万科精装修成品保护标准做法 现在越来越多房地产项目的交楼标准为精装修房,精装修房的质量尤其是感观质量的好坏,不仅与施工所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工人技术、环境有关,而且受到成品保护的影响。 可以说,在精装工程施工中,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对产品的质量尤其是观感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成品保护成了施工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与任务。 一、精装修成品保护12个技巧 1.精装修成品或半成品保护的措施包括:铺、包、贴、盖、垫、警示、隔离、封闭、夹板、原包装保留,禁止通行和触摸、架桥等。 2.在施工前提出保护要求,包括受保护的产品、部位,所采用的保护措施、方法、工具、材料等,所要达到的环境标准。 3.在施工中检查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保护了没有,保护得是否得当,保护是否达到了要求。 4.保护效果检查与验收。有必要和有条件时,要做好保护的样板工程,以确定保护的方法、措施、保护所用的材料,达到的保护效果等。 5.成品或半成品保护的维护,一是保留保护物件直至规定的节点时间或工程阶段,二是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保护品的损坏。 6.保护也应作为一个施工环节或者分项工程来进行,因此要制定成品保护施工方案。事先计划要保护的内容、保护的时间、保护的措施、所使用的保护用品(如保护膜、木夹板、铁皮等)。在施工前要进行保护交底,保护交底一是要在各项施工交底的内容中要有成品保护的内容,二是要有一些专项保护方案的施工方案的交底。保护方案要经相关负责人审批。保护也要进行隐蔽验收、中间环节验收和竣工验收。

7.保护有临时保护和永久保护之分,临时保护只是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害进行防护,永久性的保护是施工完成后仍要保留下去的保护,其是产品(工程)的组成部分之一。 8.成品保护措施不仅包括一些硬性的措施,还包括一些软性的措施:如成品保护教育与培训、成品保护奖罚、成品保护警示标识等。 9.成品保护还包括在施工过程中减少施工错误,包括打乱工序、施工措施不当等。 10.成品保护不仅要针对成品,还要针对施工工具与作业人员,如施工时要戴手套、穿鞋套、给工具器具装套和穿绳、凳梯杆包脚缠头。 11.成品保护包括:防撞、防擦、防污、防尘、防刺、防砸、防踩踏、防火、防晒、防冷、防高温、防泡、防腐蚀、防挤、防压、防盗、防故意破坏等。 12.成品保护涉及施工前、施工过程中、施工完成后。施工前包括材料、构件的保护与机具的保护与护套。施工过程中包括作业人员、其他项目作业人员,即交叉作业的保护。施工完成后要即时包、裹、套、封、盖、围等,并即时作好警示和标识,提防误用误撞等。 二、万科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标准做法 1.楼梯栏杆扶手及阳台栏杆 标准做法:将楼梯栏杆扶手转角部位用3㎜厚珍珠棉包裹3层,防止运输装修材料时碰伤。用塑料布或珍珠棉满包栏杆。 保洁要求:严禁使用油漆稀释剂、脱漆松香水、二甲苯、草酸等溶液擦拭金属表面;严禁上述易腐蚀溶液接触金属表面。不得用金属工具铲擦喷塑表面,防止表面产生划痕。不得使用腐蚀质溶液,用干净不褪色的抹布或毛巾擦拭干净即可。 2.户门、户内木门 标准做法:门扇安装过程中应避免损伤保护膜,确保保护膜完整、无裸露。门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装饰样板及成品保护措施(10.24)

第章精装修样板引路制度及成品保护措施 第一节精装修样板引路制度 一、目的: 1、为加强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力度,有效防止质量通病及质量瑕疵,规施工质量控制流程,全面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降低客户投诉率,提升公司产品品牌声誉。 2、验证产品是否满足设计效果。 3、展示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工序和质量效果。 4、就精装修样板施工中出现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提前解决,避免返工损失,保证项目整体的施工质量及进度。 5、通过实施精装修样板引路的管理办法,对工程质量作到事前控制、统一标准,为大规模施工提供验收依据。 二、依据 本办法依据施工合同、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现场管理办法、国家相关的施工技术规程、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规定制定的。 三、精装修样板分类 1、精装修材料样板:所有可见的工程材料 2、精装修施工样板:主要控制精装修样板包括但不仅限于: (1)地面工程 (2)门窗安装(包括外打胶) (3)屋面、卫生间防水 (4)饰面镶贴工程 (5)水、电安装工程 (6)涂料工程等 四、工作职责 1、公司总工 1)负责审核项目部编制的精装修样板引路的具体要求和实施; 2)参加涉及外观效果的材料的首批进场和施工精装修样板的确认、验收。 2、组团项目经理部 1)编制精装修样板引路的具体要求,对精装修样板引路工作进行全面控制; 2)组织精装修样板工程验收工作,按照合同及交付标准对精装修样板工程进行验收; 3)监督、督查项目部、劳务公司认真执行施工精装修样板引路制度,在大规模施工时执行精装修样板工程标准情况; 五、工作程序 1、组团项目经理部组织相关部门(下属分部)结合项目特点编制精装修样板引路的具体要求,由技术总工审定下发。 2、工程招标期间,由工程部、预算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关于精装修样板引路制度和具体要求,并且公司在合同签订时将其作为合同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时作为合同附件纳入合同围。 3、工程开工后,组团项目经理部进一步向下属项目分部明确精装修样板引路制度,对劳务班组进行管理交底并形成记录,明确组团项目经理部精装修样板的要求及围,推动精装修样板引路工程的全面开展。 4、在施工过程中,组团项目经理部对精装修样板工程进行质量及进度控制,

精装交房成品保护标准

目标:聚焦客户关心的精装产品观感质量,规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管理。 原则:成品生产方对已方产品的保护负有最终的责任,包括对成品采取防护措施的责任、看管和巡查的责任、与后续施工方的协调和交底的责任等。成品生产方必须保证在交接或验收时,其产品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的要求。 户门安装上锁后,室成品保护进入专人看护、集中管理阶段。后续工序进出室需要办理移交手续。项目每周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后续每个工种以流水方式进入具体房间的时间表,看护人员根据此表组织场地移交,提供开门、检查、关门、再检查的工作。 合理规划工序,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交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入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对于容易拆卸丢失的小件物资,如五金、水龙、灯具等,安排在精装办理移交前安装。 定义:成品保护,即在面层做好之后对面层的防护,及在安装成品、半成品后进行的保护措施。 等级: 精装造价为中档和低档标准的产品,参考造价低于2000元/平米的执行简易成品保护(A级保护)。 精装造价为高档标准的产品,参考造价高于2000元/平米的执行封闭成品保护(B级保护)。 简易成品保护(A级保护)标准

原则: 对于重要及易损部位进行局部封闭保护,其他部位进行及时清洁和动态保护管理措施。以达到对交付前产品的保护的目的,并控制相应的实施成本。 实施容: 1.清洁标准: 顶面:不得有污渍、浮灰、明显划痕。 墙面:不得有污渍、浮灰、明显划痕。 地面:不得有垃圾、碎屑、污渍、浮灰、染色、胶粒等,不得堆放非交付产品容的物资材料,木质地面不可使用溶剂型清洁剂。 软配、家具、配饰:不得有浮灰、污损、开裂等。 室绿植:不得枯萎、死亡,盛载器具干净无污渍。 2.封闭部位的保护标准: 部品名称户门和户木门参考图片 成品保护标准做法门扇安装过程中应避免损伤保护膜,确保保护膜完整、无裸露。门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及时用成品瓦楞纸板满贴在进户门表面,用胶带固定,确保整体平整,无破损、翘角现象。锁、猫眼和防盗链在入伙前才安装,防止防盗链碰伤木门。木门门套的阳角用成品纸板用胶粘贴做好护角保护,高度2m。 责任单位 实施时间 拆除时间细部整改后拆除。 保洁要求 严禁使用油漆稀释剂、脱漆松香 水、二甲苯等溶液擦拭油漆表面。 不得用金属工具铲擦门扇表面,防 止表面产生划痕,用干布擦拭灰尘 即可。 部品名称五金件参考图片成品保护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用用原包

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处罚规定

中粮万科长阳半岛工程项目经理部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处罚规定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粮万科长阳半岛工程项目经理部

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处罚规定 各施工单位: 现场装修工作已全面展开,各专业施工单位多,施工人员结构复杂,各种 施工工序繁多,交叉作业现象非常突出,各水、电、通风、空调、消防等其它 大量设施设备也相继安装到位,为了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 的损坏、破坏、丢失、被盗和污染,以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保证合约正常有 效实施和工程质量、进度的顺利实现,提高成品一次性合格率,现就成品保护 管理工作做以下规定,请各施工单位共同严格执行: 一、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原则 1、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原则:“谁施工、谁负责,谁安装、谁保护”; 2、各施工单位加强对所属施工人员的严格管理和教育,提高成品保护意识,尊重和珍惜他人劳动成果,对本单位施工人员发生破坏成品的,必须采取严厉 处罚措施,共同防范和打击破坏成品现象; 3、现场成品保护工作由各施工单位全面自行负责,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施工情况,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对成品实施24小时看管和保护; 4、现场重要设施、设备,重点部位、区域除指派专人看管保护外必须进行封闭,否则发生成品丢失、被盗或损坏的由原施工单位全部负责。 二、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处罚规定 1、对未按现场成品保护管理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如:手推车、各种梯子、施工用架等),发现一次处罚施工单位现金500元,造成成品损坏的按项 目商务部报价进行赔偿; 2、对施工人员在楼内小便,造成环境、成品污染的,处罚当事人50元—100元,处罚当事人单位200元—300元; 3、对施工人员在楼内大便,造成环境、成品污染的,处罚当事人200元,处罚当事人单位300元—500元; 4、对施工人员故意损坏、破坏成品的,除按项目商务部报价赔偿损失外,处罚当事人现金300元—500元,处罚当事人单位800元—1000元; 5、由于施工造成他人成品损坏、破坏或造成污染的,除按项目商务部报价赔偿损失外,处罚当事人现金100元—300元,处罚当事人单位1000元—1500元; 6、对交叉施工作业未采取有效防护、保护措施造成他人成品损坏、破坏的除按项目商务部报价赔偿损失外,处罚当事人现金300元—500元,处罚当事 人单位800元—1000元;

精装修成品保护方案及措施

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1.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1.1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培训、教育,在主观上建立成品保护意识。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建立确实有效的奖罚制度。 1.2各专业工种分别做好本专业施工的专业性保护措施,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应与有关单位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1.3项目部应严格规范使用现场的水、电,避免漏水漏电造成成品破坏。 1.4项目部必须建立运输通道、建立材料堆场和仓库,杜绝材料现场运输和堆放对成品造成的破坏。 1.5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现其他专业没有进行成品保护或者成品保护受到破坏时,应及时协调,并通知工程管理人员、监理、发包人及相关单位。 1.6严禁在成品、半成品上乱涂乱画,如有必要应在不影响成品完成界面的情况下有组织的标记。 1.7建立垃圾运输通道,有条件的话对垃圾通道进行封闭,禁止乱丢垃圾及高空抛物。 1.8根据现场情况,应搭建临时卫生间,或在阳台、露台部位放置小便桶等临时卫生设施。坚决禁止现场随地大小便。

2.精装修施工对前道施工成品的保护措施 2.1土建成品保护 2.1.1项目部施工中如须在土建墙体、楼板、结构梁及柱等开洞、开凿,应事先同监理和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设计单位进行联系,并取得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未经许可严禁在土建结构上随意开洞、开槽、擅自切割结构钢筋等。取得书面认可后在土建结构上或其它材质的墙体开洞、开槽应按图纸要求,先划线后再进行施工,施工中应采用必要的专用工具。 2.1.2水泥砂浆找平层完成后,24 小时内不得在上面走动或踩踏。在已经完成的地面找平层上推小车运输时,应先铺脚手板车道,防止破坏找平层。严禁在已完成地面上拌合砂浆。 2.1.3现场设置施工设备时,应用脚手板垫离,防止油污污染墙地面。如有污染应及时清理。在进行电、气焊、切割等施工作业时,应采用隔离措施,防止损坏已做好的墙地面。 2.1.4在现场建立临时库房或堆放材料时,应采用隔离措施,并特别保护土建完成的墙、柱、楼梯踏步等阳角部位。 2.3对水、电、暖等其他配套产品保护 2.3.1项目部施工时,如遇到水、电、暖等其他专业施工已经完成部位影响装修施工时,应书面通知监理、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得到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某住宅精装修项目成品保护方案

项目成品保护方案 产品保护标准做法 编制部门:工程管理部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 1编制目的 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产品保护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提升产品质量,提供客户满意的全装修产品。 2使用范围 适用于上海**所有PC项目在VSI体系全装修施工过程中的产品保护工作。 3产品保护原则 (1)合理的施工流程是产品保护的前提,同时也是非常重要保护措施。

(2)产品保护应遵循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 所有工序必须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收、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抽检合格,并做好产品清洁后方可进行保护。 (3)产品保护应遵循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 装饰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做好二次保护工作。 (4)产品保护应遵循持续保护原则。 在施工过程中及物业细部检查时,装饰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对于产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的,必须在恢复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产品保护措施应在移交物业前拆除。 产品保护材料的重复利用。(6). 4产品保护措施划分 按照VSI体系全装修系统构成,产品保护措施划分如下: (1)基础构造:卫生间防水保护、石膏板干墙保护; (2)水电工程:强电管线保护; (3)设备工程:开关插座成品保护、马桶成品保护、浴缸成品保护、卫浴龙头成品保护、卫浴五金件成品保护; (4)装饰工程:玄关大理石成品保护、厨卫墙砖阳角成品保护、厨卫地砖成品保护、地板成品保护; (5)室内门窗工程:进户门框成品保护、进户门扇成品保护,窗台板成品保护;

(6)收纳家具:厨柜成品保护、卫生间镜子成品保护; (7)公共部位:公共走道墙砖成品保护、公共部位面砖/石材阳角保护、 电梯轿箱内部保护、电梯召唤按钮成品保护。.5产品保护标准做法 5.1 基层构造 5.1.1 卫生间防水保护 (1)保护方式 通过合理的施工流程来保护防水层不受破坏。 热水分水花砖地板装饰层(石冷水分水洗脸橡胶氨甲酸泡沫塑清扫给水主管)型连接部件附带50(LMU存水弯换气扇同层排水系统图5.1 保护实施时间(2) 防水层涂刷三天后。实施责任单位(3) 装饰总包 单位。 (4)产品保护卫生间降板须做两层防水。即:在采用日本式 的同层排水系统时,降板混凝土结构层上表面;1) 降板填充后钢筋网片找平层上表面。2) 水泥砂浆保护层。:并且防水层上面还必须做5-10mm 12 (5)注意事 项降板填为保护施工过程中,卫生间地面面砖仍采用湿贴做法,1). 水泥砂浆1的:2充面找平层的防水层不受破坏,需要5-10mm 找平 层。也是同层排水管道的支脚采用塑料线盒,并用聚氨酯胶连接, 2) 为了保护降板防水层不受破坏。 5.1.2 石膏板干墙保护 (1)保护 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流程,不要过早粘贴石膏板(包括外墙内保温1) 板)。对于刚贴好的石膏板,可粘贴上提示的小纸条,避免碰撞。 2)建议对有条件实施封闭的房间,在所有墙面石膏板粘贴好后,3) 封闭房门,禁止出入。保护实施时间(2) 粘贴后及时保护。保护

精装修房成品保护措施标准

精装修房成品保护措施 标准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1.目的 1.1为精装修工程建立完善的产品保护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产品保护引起的工 程质量问题,提升产品的交付质量,提供客户满意的精装修产品。 1.2本标准规定各承办单位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2.使用范围 适用于康桥公司所有项目精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成品保护是每家现场施工单位的责任,总包及各分包单位均有保护自己和其他单位 的产品。 4.2工程管理部是本标准的修订和解释部门,对本标准进行修订和解释; 4.3工程管理部负责具体将本标准落实至每家现场施工单位的合同文件中进行约定; 4.4成品房工程技术部负责具体落实各项目成品保护措施标准的落实执行; 5.工作程序 5.1成品保护原则

5.1.1成品保护应遵循合理流程的原则。合理规划工序,装修总包应提供施工进度计 划(含专业分包单位进场计划和甲供材料进场计划),经工程技术部批准后实 施,各施工单位按合理施工工序组织项目实施,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 内交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 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 5.1.2成品保护应遵循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装饰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 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做好二次保护工作。专业分包安装完 成,成品保护措施到位后被破坏的,如没有找到对应责任主体,则有专业分 包单位进行负责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的70%,土建或精装总包单位承担费用 的30%。 5.1.3成品保护应遵循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所有工序必须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 收、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抽检合格,并做好产品清洁后方可进行保护。 5.1.4成品保护应遵循持续保护原则。施工中及物业细部检查阶段,装饰总包有责任 做好产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对于产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的,必 须在恢复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1.5成品保护措施应在移交物业前切实可靠。 . 成品保护方案的审核: 各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必须根据招标要求和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专项方案。从进场前的半成品自身防护、运输及堆放、完工后的防护措施、后续施工对成品的保护等几个方面编制。施工单位编制完成成品保护专项方案后,提交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万科某项目装修房成品保护标准pdf

装修房成品保护标准 1.目的 (2) 2.范围 (2) 3.术语 (2) 4.标准使用说明 (2) 5.成品保护基本原则 (2) 5.1.责任明确原则 (2) 5.2.工序合理化原则 (2) 5.3.防护措施的持续维护原则 (2) 6.成品保护标准做法 (3) 6.1.楼梯栏杆扶手及阳台栏杆 (3) 6.2.户门、户内木门 (3) 6.3.铝合金 (4) 6.4.电梯轿厢(使用时) (5) 6.5.电梯招唤开关 (5) 6.6.客厅、卫生间、厨卫、阳台地砖 (6) 6.7.凸窗窗台石 (7) 6.8.瓷砖阳角(公共部位和厨卫) (7) 6.9.住户电箱 (8) 6.10.开关插座 (8) 6.11.橱柜 (9) 6.12.浴缸 (9) 6.13.马桶 (10) 6.14.洗手台盆 (10) 6.15.浴室镜子 (11) 6.16.木地板 (11) 6.17.洁具五金件、毛巾杆、厕纸盒等五金件 (12) 7.支持文件 (12)

1.目的 聚焦客户关心之观感质量,规范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管理。 2.范围 适用于集团范围内装修房项目,并特指装修施工与交付阶段。 3.术语 成品保护:即在面层做好之后对面层的防护,在本细则中还包含对部分半成品的防护。 4.标准使用说明 本标准用于项目操作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合同附件、技术交底、验收标准等。 5.成品保护基本原则 5.1.责任明确原则 成品生产方对已方产品的保护负有最终的责任,包括对成品采取防护措施的责任、看管和巡查的责任、与后续施工方的协调和交底的责任等。成品生产方必须保证在交接或验收时,其产品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的要求。 户门安装上锁后,室内成品保护进入专人看护集中管理阶段。后续工序进出室内需要办理移交手续。项目每周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后续每个工种以流水方式进入具体房间的时间表,看护人员根据此表组织场地移交,提供开门、检查、关门、再检查的工作。 5.2.工序合理化原则 合理规划工序,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内交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具体参照《万科集团装修房工序管理指引》。 5.3.防护措施的持续维护原则 成品生产方负有对成品防护措施进行巡视检查的责任,同时负有对已破坏的部分及时进行修补的责任。

精装修项目成品保护方案

目录 成品保护技术措施 (2) 一、编制目的 (2) 二、使用范围 (2) 三、产品保护原则 (2) 四、产品保护措施划分 (3) 五、产品保护标准做法 (4) 5.1基层构造 (4) 5.1.1卫生间防水保护 (4) 5.1.2石膏板干墙保护 (5) 5.2.1强电管线保护 (5) 5.3设备工程 (7) 5.3.1开关插座成品保护(只适用于涂料墙面) (7) 5.3.3浴缸成品保护 (9) 5.3.4卫浴龙头成品保护 (10) 5.3.5卫浴五金件成品保护 (11) 5.4装饰工程 (12) 5.4.1玄关大理石成品保护 (12) 5.4.2厨卫墙砖阳角成品保护 (14) 5.4.3厨卫地砖成品保护 (15) 5.4.4地板成品保护 (17) 5.5进户门扇成品保护(目前做法) (19) 5.6窗台板成品保护 (20) 5.7抹灰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21) 5.8木饰门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21) 5.7收纳家具 (23) 5.7.1厨柜成品保护 (23) 5.7.2卫生间镜子成品保护 (24) 5.10公共部位 (26) 5.10.1公共走道砖墙成品保护 (26) 5.8.2公共部位面砖/石材阳角保护 (27) 电梯召唤按钮成品保护 (28)

成品保护技术措施 一、编制目的 在VSI体系全装修工程建立标准的施工流程和完善的产品保护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产品保护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提升产品质量,提供客户满意的全装修产品。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赵巷项目一期7#楼与9#楼精装修全装修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 三、产品保护原则 (1)合理的施工流程是产品保护的前提,同时也是非常重要保护措施。 (2)产品保护应遵循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 所有工序必须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收、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抽检合格,并做好产品清洁后方可进行保护。 (3)产品保护应遵循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 装饰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做好二次保护工作。 (4)产品保护应遵循持续保护原则。 在施工过程中及物业细部检查时,装饰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对于产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的,必须在恢复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产品保护措施应在移交物业前拆除。 (6)产品保护材料的重复利用。

万科集团装修房成品保护标准(精)

万科集团装修房成品保护标准 A/0 第1 页共12 页 编制宋建立更改审核王卫锋罗勇批准陈东彪生效期2007 年10 月8 日第1 页共12 页 阅读范围:工程系统 装修房成品保护标准 1. 目的 (2 2. 范围 (2 3. 术语 (2 4. 标准使用说明 (2 5. 成品保护基本原则 (2 5.1. 责任明确原则 (2 5.2. 工序合理化原则 (2 5.3. 防护措施的持续维护原则 (2

6. 成品保护标准做法 (3 6.1. 楼梯栏杆扶手及阳台栏杆 (3 6.2. 户门、户内木门 (3 6.3. 铝合金 (4 6.4. 电梯轿厢(使用时 (5 6.5. 电梯招唤开关 (5 6.6. 客厅、卫生间、厨卫、阳台地砖 (6 6.7. 凸窗窗台石 (7 6.8. 瓷砖阳角(公共部位和厨卫 (7 6.9. 住户电箱 (8 6.10. 开关插座 (8 6.11. 橱柜 (9 6.12. 浴缸 (9 6.13. 马桶 (10 6.14. 洗手台盆 (10 6.15. 浴室镜子 (11 6.16. 木地板 (11 6.1 7. 洁具五金件、毛巾杆、厕纸盒等五金件 (12 7. 支持文件 (1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号VK-GC/T-21 密级内部公开 名称万科集团装修房成品保护标准版式A/0 第2 页共12 页 编制宋建立更改审核王卫锋罗勇批准陈东彪生效期2007 年10 月8 日 第2 页共12 页 阅读范围:工程系统 1. 目的 聚焦客户关心之观感质量,规范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管理。 2. 范围 适用于集团范围内装修房项目,并特指装修施工与交付阶段。 3. 术语 成品保护:即在面层做好之后对面层的防护,在本细则中还包含对部分半成品的防护。 4. 标准使用说明 本标准用于项目操作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合同附件、技术交底、验收标准等。 5. 成品保护基本原则 5.1. 责任明确原则 成品生产方对已方产品的保护负有最终的责任,包括对成品采取防护措施的责任、看

装修成品保护方案

装修阶段成品保护方案 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现有的施工成果尽可能的不被破坏,明确各个工种施工时的注意事项,制定成品保护方案,并将制定的成品保护实施细则报告业主及监理审批后严格实施。 1.建立成品保护小组 为了各项制度的建立,并能够很好的贯彻执行,加强管理力度,所以特在项目部内部成立成品保护监督机构,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部执行经理及技术总工负责组织,栋号主管及各专业工长、质检员执行巡检,材料、劳资部门协助的活动小组。组成人员如下图:

2、主要部位的成品保护及保护措施 2.1二次结构砌筑工程 2.1.1墙体拉结筋、抗震构造柱钢筋、各种预埋件、门口处防腐木砖等均应保护,不得随意拆改。 2.1.2各种暖卫、电气管线,各种专业工种应固定牢靠,不得拆改和损坏,局部凹槽处由土建人员以C20豆石砼补填、补平。 2.1.3砂浆稠度应适宜,砌墙时应防止砂浆溅脏墙面。 2.1.4严格按施工图纸要求下拉墙筋,不得随意减少数量及用废旧钢筋,焊接要符合规范要求。 2.2装饰工程 2.2.1楼地面、隔墙板及GRC工程: 2.2.1.1地面操作过程中要对其它专业设备进行保护,如电工埋入地面的管线、水暖留洞、地漏等。 2.2.1.2水泥面层做完后24小时内应满铺锯末浇水养护,养护期不少于7天,以保证水泥面层有足够的刚度。 2.2.1.3铺砌地砖地面过程中,要做到随铺随用干布擦净地砖表面的水泥浆痕迹,以保证其表面的洁净,颜色统一。 2.2.1.4在地砖地面完工后,房间要封闭养护,找平层水泥砂浆强度≤1.2MPa之前不得上人,防止面板活动、起翘、空鼓。完工的水泥地面,在其它工种施工时,(如油工、电工、水暖工)防止污染物污染其表面。地砖地面还要防止硬物撞击。 2.2.1.5隔墙板施工时,严格控制平整度,并按照原结构施工时大钢

万科全套技术标准

万科全套技术标准

万科全套技术标准 (2010-12-11 23:17:10) 转载原文 标签: 转载 原文地址:万科全套技术标准作者:地产专家 万科集团全套技术标准(1012页,最新最全) 万科统一技术标准-土建-全套 万科统一技术标准-保温-全套 万科统一技术标准-装饰-全套 万科统一技术标准-电气安装部分 万科统一技术标准-门窗-全套 万科统一技术标准-防水-全套 铝合金门窗质量控制标准WKTYJSBZ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标准WKTYJSBZ 铝合金标准化设计-万科房地产WKTYJSBZ 聚苯板外墙外保温饰面砖施工工艺标准WKTYJSBZ.电梯采购技术标准WKTYJSBZ 电梯评标标准WKTYJSBZ 燃气智能抄表系统统一技术标准WKTYJSBZ 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技术标准WKTYJSBZ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外保温复合夹心墙体WKTYJSBZ 水泵设备房减振降噪工程技术标准WKTYJSBZ 标准化入户门锁统一技术标准WKTYJSBZ

建筑防雷接地统一技术标准WKTYJSBZ 室外灯具采购统一标准WKTYJSBZ 室外灯具安装工程统一技术标准WKTYJSBZ 室内外电缆敷设统一技术标准WKTYJSBZ 安防系统统一技术标准WKTYJSBZ 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标准WKTYJSBZ 多层住宅防水构造统一标准WKTYJSBZ 外墙夹心保温墙体技术标准WKTYJSBZ 外墙外保温面砖粘接剂及勾缝剂质量标准WKTYJSBZ 外墙外保温技术统一标准WKTYJSBZ 外墙外保温供货施工工程技术标准WKTYJSBZ 外保温复合夹心墙体施工技术标准WKTYJSBZ 地下室外墙防水后保护性措施的设计施工标准WKTYJSBZ 发电机房降噪安装工程统一技术标准WKTYJSBZ 别墅中央空调的配置技术标准WKTYJSBZ 保温材料-挤塑聚苯板技术标准WKTYJSBZ 万科高层项目防水统一构造做法WKTYJSBZ 万科集团住宅卫生间降板式同层排水技术标准WKTYJSBZ 万科阳台露台地面砖-瓷砖技术标准WKTYJSBZ 万科锚杆及土钉支护WKTYJSBZ 万科铝型材工程技术统一标准WKTYJSBZ 万科钢质防火门工程技术统一标准WKTYJSBZ 万科边坡支护技术标准WKTYJSBZ 万科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技术统一标准WKTYJSBZ

精装修成品保护方案及措施样本

海湾豪庭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1.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1.1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培训、教育, 在主观上建立成品保护意识。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建立确实有效的奖罚制度。 1.2各专业工种分别做好本专业施工的专业性保护措施, 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应与有关单位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1.3项目部应严格规范使用现场的水、电, 避免漏水漏电造成成品破坏。 1.4项目部必须建立运输通道、建立材料堆场和仓库, 杜绝材料现场运输和堆放对成品造成的破坏。 1.5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现其它专业没有进行成品保护或者成品保护受到破坏时, 应及时协调, 并通知工程管理人员、监理、发包人及相关单位。 1.6严禁在成品、半成品上乱涂乱画, 如有必要应在不影响成品完成界面的情况下有组织的标记。 1.7建立垃圾运输通道, 有条件的话对垃圾通道进行封闭, 禁止乱丢垃圾及高空抛物。 1.8根据现场情况, 应搭建临时卫生间, 或在阳台、露台部位放置小便桶等临时卫生设施。坚决禁止现场随地大小便。

2.精装修施工对前道施工成品的保护措施 2.1土建成品保护 2.1.1项目部施工中如须在土建墙体、楼板、结构梁及柱等开洞、开凿, 应事先同监理和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设计单位进行联系, 并取得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未经许可严禁在土建结构上随意开洞、开槽、擅自切割结构钢筋等。取得书面认可后在土建结构上或其它材质的墙体开洞、开槽应按图纸要求, 先划线后再进行施工, 施工中应采用必要的专用工具。 2.1.2水泥砂浆找平层完成后, 24 小时内不得在上面走动或踩踏。在已经完成的地面找平层上推小车运输时,应先铺脚手板车道,防止破坏找平层。严禁在已完成地面上拌合砂浆。 2.1.3现场设置施工设备时, 应用脚手板垫离, 防止油污污染墙地面。如有污染应及时清理。在进行电、气焊、切割等施工作业时, 应采用隔离措施, 防止损坏已做好的墙地面。 2.1.4在现场建立临时库房或堆放材料时, 应采用隔离措施, 并特别保护土建完成的墙、柱、楼梯踏步等阳角部位。 2.3对水、电、暖等其它配套产品保护 2.3.1项目部施工时, 如遇到水、电、暖等其它专业施工已经完成部位影响装修施工时, 应书面通知监理、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 得到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2.3.2精装修施工与各专业交叉施工时, 相互配合, 相互保护, 不得推拉、踏踩己安装好的产品, 特别是已保温完的管道和风管。

成品保护标准(图文)

成品保护标准(图文) (1)测量用的定位桩采取桩周围浇筑砼固定,并采取搭设保护架、悬挂明显标志以提示。 (2)水准引测点尽量引测到周围永久建筑物上或围墙上,标识明显。 (3)测量点位不准堆放材料遮挡。

(2)预制桩打桩后需用木模板盖住打桩的桩孔,以防止人员脚下安全和防止泥土、垃圾掉落堵住桩头。(1)对临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种管线要事先勘察清楚,进行观测并制定保护措施。 (2)土方开挖至底部时,需预留200mm左右的土方采用人工挖土或小挖机挖土,以免挖机挖铲碰坏桩头。

(1)楼板模板完成后,严禁在模板上堆放集中施工荷载,并及时将多余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 (2)预留、预埋件在支模时配合进行安装,不得任意拆除模板及重锤敲打模板、支撑,以免影响质量。 (3)混凝土浇筑时,不得使用振动棒等撬动模板、预埋件等。 (1)钢筋按图绑扎成型完工后,将多余的钢筋,扎丝及

意踩踏或堆置重物,以免钢筋弯曲变形。在楼板混凝土浇筑前需采用包裹、遮挡等方法保护竖向钢筋以免污染。(4)木工支模及安装预埋、混凝土浇筑时,不得随意弯曲、拆除钢筋。模板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如发现污染应及时清洗干净。 (5)浇筑混凝土时,泵管用钢筋蹬架起并放置在跳板上,不允许直接铺放在绑好的钢筋上,以免泵管振动将钢筋移位。浇筑混凝土时,设专人看钢筋,以防钢筋移位。(6)后浇带位置要做好保护,以防钢筋锈蚀、污染。 (1)浇筑混凝土前,预埋线管塞口保护并固定牢固,以防踩踏碰撞。 (2)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未达到1.2MPa严禁上人采踏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在没有达到设计强度之前严禁在楼板处集中堆放模板、木方、门架等集中荷载。 (4)柱脚、楼梯踏步、墙角等棱角部位用保护条保护,保护条可用模板角料制成。

精装交房成品保护标准

目标:聚焦客户关心的精装产品观感质量,规范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管理。 原则:成品生产方对已方产品的保护负有最终的责任,包括对成品采取防护措施的责任、看管和巡查的责任、与后续施工方的协调和交底的责任等。成品生产方必须保证在交接或验收时,其产品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的要求。 户门安装上锁后,室内成品保护进入专人看护、集中管理阶段。后续工序进出室内需要办理移交手续。项目每周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后续每个工种以流水方式进入具体房间的时间表,看护人员根据此表组织场地移交,提供开门、检查、关门、再检查的工作。 合理规划工序,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内交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入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对于容易拆卸丢失的小件物资,如五金、水龙、灯具等,安排在精装办理移交前安装。 定义:成品保护,即在面层做好之后对面层的防护,及在安装成品、半成品后进行的保护措施。 等级: 精装造价为中档和低档标准的产品,参考造价低于2000元/平米的执行简易成品保护(A级保护)。 精装造价为高档标准的产品,参考造价高于2000元/平米的执行封闭成品保护(B级保护)。 简易成品保护(A级保护)标准

原则: 对于重要及易损部位进行局部封闭保护,其他部位进行及时清洁和动态保护管理措施。以达到对交付前产品的保护的目的,并控制相应的实施成本。 实施内容: 1.清洁标准: 顶面:不得有污渍、浮灰、明显划痕。 墙面:不得有污渍、浮灰、明显划痕。 地面:不得有垃圾、碎屑、污渍、浮灰、染色、胶粒等,不得堆放非交付产品内容的物资材料,木质地面不可使用溶剂型清洁剂。 软配、家具、配饰:不得有浮灰、污损、开裂等。 室内绿植:不得枯萎、死亡,盛载器具干净无污渍。 2.封闭部位的保护标准:

(完整版)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1、目的: 为了有效防止过程产品因保护失控而造成的质量缺陷,避免返工和修补损失,从而最终向业主单位提供符合《规范》和《验标》要求的满意工程,并实现对业主单位的投标承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质量标准,严格质量控制,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措施文件的要求,结合换流站的工程项目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工程在施工中的产品和成品的形成直至交付使用。 3、制定依据 3.1 公司措施文件中过程控制措施。 3.2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成品、半成品保护的职责 4.1项目经理:组织对完工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2项目总工程师和项目技术员: 4.2.1制定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或方案; 4.3项目质量员:

4.3.1对保护不当的方法制定纠正措施; 4.3.2督促有关人员落实保护措施。 4.4材料员: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制成品进行保护。 4.5班组负责人: 4.5.1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保护; 4.5.2每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 5成品、半成品保护的分工 5.1原材料的堆放、场内搬运的保护由材料员负责; 5.2加工产品在进场之前由加工车间保护,进场后由材料员负责保护; 5.3工序产品在验收之前,由该工序的班组负责人负责保护,验收后交下道工序班组负责人负责保护; 5.4最终的工程产品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护,直至产品交付为止。 6、技术措施 在建筑、安装过程中,有些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完工,其他工程正在施工,或者某些部位已经完成其他部位正在施工,以及由于设计变更、工序安排等多种原因,对已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如果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对成品或半成品的内在质量、表面工艺造成损坏。这不仅会增加修复工程量、浪费工料、拖延工期,更严重的是有的修复难以达到原设计的要求,造成永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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