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事管理制度(补充版)

销售人事管理制度(补充版)
销售人事管理制度(补充版)

销售人事管理制度(2012补充版)

本制度依照公司2009年制定并执行的《人事制度汇编》内容,结合实际工作流程,做出归纳、整理、修正、补充。如此制度中涉及的内容与《人事制度汇编》中的内容有冲突,补充之处请以此制度为准,此制度中未尽事宜,请参照《人事制度汇编》执行。

一、招聘面试

1、各区域如有用人需求应先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销售类)(表单标号:MKGT-XSHR-001-01)或者《导购员设立申请表(表 5.0)》(导购版)(表单标号:MKGT-XSHR-001-02),经区域老板或销售区域最高负责人签字,报总部营销中心各区域销售助理,请销售管理委员会各组组长签批后报人力资源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招聘,未经核准擅自招聘,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入职手续,不予发放工资。

2、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时需要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表单标号:MKGT-XSHR-002);

(1)各区域面试考官对应聘人员面试后要在《应聘人员登记表》相应位置签署应聘意见,做出是否需要复试、试用、储备、不考虑的明确说明,如果试用需详细填写面谈结果,经用人区域老板或销售区域最高负责人签字确认;

(2)面试合格者,经总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核实后报销售管理委员会各组组长签字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3)特殊或重要岗位,需经总经理面试。

二、人员异动

1、入职

面试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需提供相关的入职资料交到驻外行政处,原件经审核无误并留存复印件后归还。

业务及以上员工入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特殊情况会有所增加):

A.应聘登记表1份(逐级签字);

B.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C.学历证复印件1份;

D.户口本复印件1份(户主及本人当页);

E.1寸照片1张(贴在应聘表上);

F.保密协议2份(必须由本人签字);

G.劳动合同2份(蓝皮,必须由本人签字);

H.离职证明原件(前一任工作单位开据);

I.试工协议1份(有本人、区域老板或区域最高负责人签字)。

导购类员工入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特殊情况会有所增加):

专职和流动导购:

A.应聘登记表1份(逐级签字);

B.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C.学历证复印件1份;

D.户口本复印件1份(户主及本人当页);

E.1寸照片1张(贴在应聘表上);

F.导购上岗责任书2份(必须由本人签字);

G.劳动合同2份(白皮,必须由本人签字);

H.离职证明(有奶粉行业经验且入职薪资高于同岗标准需提供)。

兼职导购或临促(根据特殊情况会有所增加):

A.应聘登记表1份(逐级签字);

B.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入职资料待收集齐全后上报总部营销中心各区域销售助理,请销售管理委员会各组组长签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手续不全将影响首月工资发放,待手续齐全后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补发。

2、转正

新入职的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应填写《员工转正考核表》(表单标号:MKGT-XSHR-004)。

经直接上级对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定后,经驻外行政对《员工转正考核表》内数字信息核实并签字确认后,报区域老板或销售区域最高负责人签批,批件交由总部营销中心各区域销售助理,请销售管理委员会各组组长签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转正后需要签署岗位责任书(业务级别及以上人员),将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业务及以上人员转正标准:根据试工协议考核要求达成或者连续两个月完成销量考核指标90%以上即可申请转正。

导购类员工转正标准:入职满三个月以上且连续三个月100%完成考核指标即可申请转正。

3、调动

(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如需对员工进行岗位调动,则需要填写《岗位调动表》(表单标号:MKGT-XSHR-005),由原部门经理、调动后部门经理、区域老板或销售区域最高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调动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应在调动表规定的时间内办完交接手续,前往新岗位报到。如无故不到岗,按旷工处理,连续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旷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调动交接期限:经理级别应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其他人员应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

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如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或缩短交接时间,则在调动表上注明);

(3)调动岗位的员工,应根据调整后的岗位进行薪金调整,填写《员工调薪申请表》(表单标号:MKGT-XSHR-009)。

4、离职

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递交《辞职信》(表单标号:MKGT-XSHR-007)并应填写《离职审批表》(表单标号:MKGT-XSHR-008),按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手续齐全方可正常发放工资,工资和提成按照公司薪资发放程序执行。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不足10天的,当月保险全额由自己承担,离职手续自正式交接日起经理级别应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其他人员应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由部门提出申请,如无申请,则自动到日结薪。

(1)业务级别及以上离职人员需办理以下手续:

A.辞职信;

B.离职审批表(逐级签字);

C.本区域的工作交接(有交接人、接收人、监交人签字);

D.本人入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E.本人与经销商无遗留问题的证明(经销商盖章);

F.退还物品(办公用品、各种文件资料等)、(有交接人、接收人、监交人签字);

G.财务清算(与公司有无借款等);

H.人事关系调转手续(离职手续齐全后,在7个工作日后,总部人力资源部可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特殊情况另议)。

备注:

Ⅰ、工作总结(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填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在职期间销售回款(出货)情况;

B.在职期间经销商开发情况;

C.在职期间终端门店开发情况;

D.在职期间终端门店销量提升情况;

E.在职期间团队人员组建情况;

F.在职期间解决处理的遗留问题等;

G.在职期间的工作感受,以及给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H.其它。

Ⅱ、工作交接内容(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填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经销商联络表;

B.终端门店明细;

C.导购员基础信息表;

D.未完成的市场活动交接;

E.经销商与公司之间的未尽事宜。

F.其他纸质交接文件及电子交接文件

(2)导购类离职人员需办理以下手续(不含临促):

A.导购人员自动申请离职,递交《辞职信》(手签版);

B.填写《导购人员离职审批表》(逐级签字)。

三、薪资福利

1、保险

(1)业务及以上员工转正后方可申请投缴保险(在转正考核表中同时体现)。

(2)导购类员工转正后连续三个月完成公司制定目标方可申请投缴保险(在转正考核表中同时体现)。

(3)每月月底区域统计本月保险增减人员情况,上报《美可高特xx年x月保险增减明细表》到人力资源部。

(4)如果本人不愿意投缴保险需办理自愿放弃保险个人声明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A.个人递交自愿放弃保险申请,其中需具体说明自身因何种原因要放弃公司为其投缴保险。标准:A4白纸,申请内容由申请人本人全文手写并签字确认且加盖手印。

B.签署《自愿放弃保险个人声明》,标准:A4白纸,参照协议内容声明人本人全文手写并签字确认且加盖手印。

(5)通过第三方投缴保险人员,应积极配合第三方办理各项手续,联系过两次后仍不予配合办理的,公司认为员工本人自愿放弃投缴保险,并通知区域为其办理自愿放弃保险手续。2、薪资

(1)每月定期发放上月自然月工资。

(2)薪资发放形式为:银行划款。

(3)入职资料及离职资料不全者,暂缓发放工资,待资料补全后区域填写《补发人员工资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核准无误后,于5个工作日内补发。

(4)当月薪金中出现疑问,经查实无误,于下月工资中补足或扣除。

(5)公司统一办理工资卡,办卡需要提供的资料:

A.各区域填写《办卡明细表》;

B.提供办卡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的清晰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页)。

四、绩效考核

1、业务及以上人员考核

(1)按岗责签署的要求或上级领导设定的指标要求,达成每月出货(回款)任务。

(2)转正后,如连续两个月未达成指标80%,本岗位职务降一级,同时薪资也按照标准下调。(3)降级后如连续两个月80%完成销售指标,薪资总额和结构及考核方式恢复至上一次降级工资标准。

(4)连续两次降级,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按不符合岗位要求,自动离职处理。

(5)当月考核指标达成低于60%,将按达成比例核销当月发生的差旅费,下月补回考核指标至60%,可补回上月差旅差额。

2、导购类员工考核:

(1)专职导购每月按照销量及新客户数进行分别考核。其中销量考核占考核工资的80%,新客考核占考核工资的20%。销量达成80%以上(含80%)按照完成比例发放销量考核工资,80%以下不予支付,考核依据以终端销售水单为准;新客户数达成考核标准发放新客考核工资,数量未达成不予支付,新客资料核实以促销主管(驻外行政)核实为准,公司营销中心抽查为辅,如公司抽查发现有资料虚假行为,则扣罚(促销主管)驻外行政,200元/次。例如:A.销量考核:某专职导购每月底薪800元,考核工资为500元,其中销量考核工资为400元,新客考核工资为100元,如果销量达成90%则销量考核工资为400元*90%=360元,如果销量考核达成110%则销量考核工资为400元*110%=440元,如果销量考核达成79%则销量考核工资为0元;

B.新客考核:如果数量达成100%发放,如果数量未达成不予发放。

(2)专职导购销量制定原则:

A.上月销量未完成,则本月计划销量仍维持上月计划销量数额。

B.上月销量100%完成,则本月计划量按增长7%-10%比例制定。试行3个月后,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增长率。如因上月有促销活动,提高了当月销量(提高比例较大),则本月计划量可适当调整,但在上报导购计划销量时需予以批注说明,否则不予认可,仍按原标准执行。(3)流动导购每月按照销量及活动场次数进行分别考核。

A.销量达成80%以上(含80%)按照完成比例发放销量考核工资,80%以下不予支付,考核依据以终端销售水单为准;新客户数达成考核标准发放新客考核工资,数量未达成不予支付,新客资料核实以促销主管(驻外行政)核实为准,公司人力资源部抽查为辅,如公司抽查发现有资料虚假行为,则扣罚(促销主管)驻外行政,200元/次。

B.活动场次数达成考核标准支付活动激励薪金,考核依据以直属上级签署的工作表为准。

备注:各地区对导购的考核方案如有调整,需销售管理委员会各组组长签批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备案执行。

(4)兼职、临促考核根据各地情况,在设立前申报,考核标准及原则,签批后执行。

3、以上考核标准,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可调整,经各地区老板签批,组长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可执行。

特别说明:

1、异动表中的入离职日期应与应聘登记表上的入职日期、离职审批表中的区域负责人确认可离职日期并与工资表中的入、离职日期相一致(离职日期为上班的最后一天)。

2、以上报表接收人如有调整,按新调整人员为准。

3、本制度签批权限流程适合现行的销售管理委员会管理模式,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4、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美可高特(中国)羊乳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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