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读后感心得体会1500字

《我不》读后感心得体会1500字
《我不》读后感心得体会1500字

《我不》读后感心得体会1500字

导读:读书笔记《我不》读后感心得体会1500字,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我不》读后感心得体会1500字:

刚刚沿着河边散步完回来,依然全身是汗,或许这就是夏天,让你挥汗如落雨,也体验体验龙王的待遇。河流不够蜿蜒,径直穿过,两岸蝉鸣,灯光璀璨。倒映在水面的波光,偶尔摇曳。喜欢南方的穿过每个城镇的河流,仿佛将一切链接起来。河的此岸和彼岸,看着很近,却又很远。没有摆渡的船只,要绕一圈才能够达到彼岸。也仿佛像极了人生,没有捷径。也之于你我,彼岸莲花,刹那盛绽,而我只可远观。

回到住的地方后,想起来读后感还没写。所幸写完了再去洗澡吧。大冰。说起这个名字,暂不论小时候好像看过其节目。知道其写书的时候,时光应该倒回几年前了,忘记那是大一还是大二了。当时陈莹拿了一本书,《他们最幸福》。然后我借来看了。

到现在依然记得那句话,愿你有梦为马,随处可栖。还有书里很多的故事。也记得书里说的,你要相信,始终有人过着你想过的生活。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特别是热爱诗歌的我来说,读了很多诗,也知晓了很多诗人的故事,一直幻想浪迹天涯。就完全被这本书吸引了,特别是书里的那些人事。羡慕于他们的生活,那不就是我一直想要的生活方式么。有马有人,有歌有诗,有酒有剑,有江湖,只身打马,

就是浪迹天涯。

然后,开始关注了他的微博,有一天看到他在南京先锋书店有签售会。立马就去了。依然清楚的记得,那是十一月的一个周末,因为我刚考完三级心里咨询师,赶着周六下午的火车就去了南京。我也记得那次去南京住的是南师老师的宿舍。然后和苗哥一起去了他在先锋书店的签售会。

那天,虽然也是早早的去了。可是到的时候,书店里早已经排满了很多人。为了怕离得太远,我们早早的就站在那里占地方了。后来,等来了他。第一次见真人的印象,留个辫子,有点小胡子。看起来有点痞痞的,但也掺杂着随意。很汉子的感觉。内容现在想来大多都忘了。结束时排队,给书签了字。到现在这本书我不知道放到哪里了,还是被谁借走了。关于这本签名的书,其实也还是陈莹的。当时因为时间太赶,就拿了她的签了。除了签名,还近距离的握了手,拍了照片。记得他当时说了谢谢。(详见那一年的微博,由此看来,发微博发朋友圈还是有用的,可以比我们的记忆更加明确的记住那天的人事。)出来时,一旁兴奋的苗哥,一直在说,大冰握了我的手。看她兴奋的样子,活脱脱的就是个花痴少女。

再后来,大冰又出了《乖,摸摸头》。也赶快的买了看了。还不断的向身边的朋友推荐。再后来,不知道生活里发生了什么,或者是怎么了。读后感好像对他也从一开始的那么喜欢变得很平淡了。知道他,看过他的书,新发的书也看了。但是心态却不一样了。也开始明确的知道了那些书里的人事。但是却并不如当初那样羡慕了。

直到这本《我不》。没有买实体书,在微信读书上电子书看完了。书里依然是他遇见的那些人事。那些和我们一样的每个人,发生的故事。他用笔写了出来。不说太矫情的话。再次读起来那些故事,依然有很多感动。这是必然的。而也恍惚觉得,世界在变,人也在变,包括我自己,包括书里的人事,也包括大冰。我是这种感觉。而一下子想要看这本书的时候。不是因为他是我曾见过的那个叫大冰的人。而是书的封面上的那几句话。

“随缘惜缘莫攀缘。”因为曾有一个姑娘也这样对我说过。

下句是,“若有缘,两人一马,明日天涯。”

和很多故事一样,结局都不会如我们期望的那般美好。所以,最后我的那个姑娘离开了。

在大冰的书里,还是那些人事,倔强而又美丽的人儿。有爱情,亲情,友情。这可能就是这个世间的美好,支撑着我们在任何时候,我不。勇于选择自己的生活。大冰用他的笔写下那些人事,同时也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的样子。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的,这本书对于我们也是如此。感觉现在的大冰也更成熟了些。或许是我自己成熟了些,所以读起来那些文字和故事,心态也就不一样了。除了那些言之确确的道理,我们也应该更加了解和懂得他为什么这样去说。

感谢这本书,感谢遇见的人事,感谢这个世界。我们都在生活着。为了自己,为了奋不顾身的一切。我不。

虽说是读后感却追忆了一些往事。所以,生活就是过去加上当下,

然后有了未来。作者:七荷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

1500字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

1500字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 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在此分享1500字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1500字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1500字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篇 1 正式来读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看下去鲁迅的文笔亲切朴实、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童年已经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在《朝花夕拾》这本书里,鲁迅先生用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啦鲁迅先生儿时在家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充分描述啦在百草园充满无限乐趣,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

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拍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和塑雪罗汉需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但所得的是麻雀居多,也有白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 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家里把他送到啦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家的书房,进了散文书屋,鲁迅先生开始啦无味的学术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经常在后院去

外国名著读后感1500字6篇

外国名著读后感1500 字 6 篇 12 月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 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 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的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 吗?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

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一本散发着油墨香的《呼啸山庄》很快就读完了。看着它静静地躺在我面前,竟欲罢不能。再重读,却又是满怀遗憾地合上了书本,不论我再读多少遍,却都是同样遗憾地合上书本,恨不得自己为主人公铺设一条完美的幸福之路。 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爱情是起于平淡之中,又在疯狂中谢幕。可

关于外国名著读后感1500字

关于外国名著读后感1500字 范文一 初中时代曾读过一些文学名著,其中有一篇就是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高尔基出生在俄国尼日尼诺夫戈罗德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社会,饱尝了人生的辛酸。而《童年》正是根据他童年的生活而写成的,可以说是自传体小说,正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吗?!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

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的种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种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祖母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

我与地坛1500字读后感

我与地坛1500字读后感 我与地坛1500字读后感(一) 所以,她一方面有心忡忡,一方面深明大义。她需要反复说服自己才能看着儿子隐入地坛。母亲作对了选择,使儿子得以在地坛治愈了灵魂,然而母亲却为此押上了她最大的赌注:“如果他真的要在园子里出了什么事,这苦难也只好我来承担。”作者在《秋天的怀念》中也说到,当作者暴躁砸东西时,“母亲这时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地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她隐藏着内心的痛苦,鼓励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母亲完全是在这种苦难中度完了自己的余生。母亲的爱是一种艰难、坚韧而毫不张扬的爱,也正是这种沉默和深厚的爱使作者读懂了母亲,使作者有了活下去的精神支柱和经验储备。 在最纷繁嘈杂的都市之中,史铁生觅得了地坛,从此便有了份宁静; 在最轻薄浮躁的当今社会,我邂逅了《我与地坛》,自此便多了份思考。 思考一:生存还是毁灭? 这是史铁生最初的思考,更是困扰人类千年已久的问题!幸好,他用残缺的身体给出了最完美的回答。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惨痛的灾难使他“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在经历了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决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下了第一把种子。然后,是一对老夫妇、一个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弱智的女孩……无数次给作者鼓励和感动的人无心地创造了一片生命的森林,作者在这里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坚强地走了过来。 思考二:如何更好地活? 孔子曾言“未知生,焉知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可他们并没有告诉后人应当如何去好好地活。史铁生也知道其问之难,“活多久就要想它多久”,于是他仍然到地坛中去,希望这位静邃渊沉的老人能够指点一二,使其最终醍醐灌顶。然而在这一点上,地坛没有明确回答,只是在以处变不惊的态度暗喻着一切,她安排了众多的人出现在史铁生那时的生命之中,虽然都是过客,却隐含着问题的答案。一对十五年后步入老年的中年情侣,他们相濡以沫共度一生;一个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不知是否在后来交上了好运;一位喝酒的老人,姿态随意放浪不羁;一位捕鸟的汉子,痴等着一种可能再也捉不到的飞鸟;还有素朴优雅的女工程师,被埋没了的长跑健将,以及弱智姑娘和她的哥哥。 这些人的生活或喜或悲,或平静或跌宕,或有激动的际遇,或有遗憾的叹息,但他们都坦然地应对,过去的一笑了之,只在地坛里享受一时半刻的宁静清幽,最后就像雪泥鸿雁一般杳无踪影,只为史铁生增添了一份记忆的盛筵。他们虽然消失在无涯的时间荒野之中,但终究还活在这个世上,每个人都有他们活的方式,他们活出了他们的滋味,更引

外国名著的读后感1500字

外国名著的读后感1500字 《平凡的世界》是最近我刚读的一本书,爱它是绝对的纯粹。我爱看书,尤其爱读史书,其实之前就有很多朋友给我推荐过这本书,由于我对历史类书籍的偏爱,并没有将平凡的世界纳入我的书库,但现在,我也许更能去诠释平凡的定义。 其实人的一生就像这本书一样,不在于结局如何而在于过程是否精彩,人生就该象主人公孙少平那样不低头,不断地去探索和追求在命运的道路上走出一种让所有人都为之叹服的人生之路。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从小处着眼,路遥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路遥赋予

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比如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路遥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在这个物质文明喧嚣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我与地坛读后感(共8篇)

我与地坛读后感(共8篇) 本文目录 我与地坛读后感《我与地坛》读后感我与地坛1000字读后感小学生读后感作文:读我与地坛有感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读后感高中生读《我与地坛》有感读《我与地坛》赏析与感想我与地坛读后感6 00字 上天让他失去了双腿,让他有了这样一个母亲。上天虽然让他失去了双腿,他一样有自己的才华,不是吗?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作者觉得自己来不及孝敬母亲,没有让她安享晚年,他一定很后悔吧。 这十五年来,作者的经历是我们无法体会的,也是无法想象的。 《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读后感(2) 《我与地坛》共有5篇读后感范文 抓住幸福——《我与地坛》读后感 高一(9)班汤思琦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谢信,他试图通过这次写作来回顾自己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己,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可以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可以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可以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动,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己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现在,作者有了自己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做最好的自己》的读后感(大学篇)1500字

《做最好的自己》的读后感(大学篇)1500字 以前也读过一些励志的书,看过后总觉得书中说的都是一些空话,只是泛泛的进行了一些要如何做,如何计划等等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但是这次看了李开复《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后,感觉很不同,他不仅提出了易于理解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释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们走向成功之路。 首先,李开复老师阐述了“成功”一词的真正含义,成功是多元化的,衡量成功的标准有很多种,但最根本的标准应该是:该行为是否对社会、对他人或对自己有益,是否能让一个人在自主选择的过程中,不断超越自己,并由此获得最大的快乐。我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说后,体会很深,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

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其次,讲述了该如何做才能获得成功:首先要摆正心态,拥有正确的价值观,这是成功的基础。用正确的价值观指引,端正自己的人生态度,再将二者用到追寻理想、发现兴趣、有效执行、努力学习、人际交流、合作沟通等行为方式中,才有可能取得成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断引导我们追寻自己的理想。在生活、工作中要诚信待人,不辜负别人对自己的期待和信任,努力做到言行如一、言出必行。每个人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尊重和信赖,而他人对我们的期待,正是对个人道德修养的一种良性约束,是养成“诚信”习惯的重要力量。人生态度包括勇气,自信,同理心,胸怀,自省,积极。态度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是决定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人的一生中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境域,这就要求每个人适时调整自己的心态,永保积极向上的态度。在顺境中,要善于自省,客观的评估自己,避免因盲目乐

经典名著的读后感1500字

经典名著的读后感1500字 《》读后感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

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羊,救下那个落魄的,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1500字左右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1500字左右 每个人都有生身父母,大都体会过父母的慈爱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不是老师的教导,不是长者的叮嘱,而是父母对儿女的关切,是不同于我的父母的关爱,却不失被细心呵护的感觉,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爱,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爱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父亲傅雷是一个睿智,博学,正直的学者,年轻时甚至有些暴燥,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端庄贤淑,又温厚善良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而所谓“人”在傅雷心中又是具体而微的,这不只是一个愿望,一个口号。它大到对世界对人类对祖国的忠诚与献身精神,小到对自己事业的严谨,对父母的孝敬,对妻子的理解,对友人的宽容,甚至具体到了一个乐段的处理,一位友人的交往,以至于儿子的言谈举止也都一一告诫“手要垂直,人要立直”都使读者印象深刻,颇有感言。 母亲在那个险恶的年代,在个人安危毫无保障的日子里,她心系远方的儿子和孙子,她克制着内心的恐惧和痛苦,把坚强、安详、无微不至的关怀传送给漂泊异国他乡的亲人。一件为孙儿一针又一针织出来的毛衣,情重如山,她却为“礼薄”而不安,为了让儿子在异国感受到家庭的温馨,她一丝不苟地写下菜肴的制作程序,惟恐疏漏一个细节。她爱夫爱子,一生为这个家奉献,然而,她同样为了不能再忍受的人格尊严的践踏和侮辱,夫妻二人一同将生命融合,迈向永恒,或许更多的是徇情,也算是个结束。然而这个结束却从没让人把他们夫妇俩分开过。 夫妇二人作为中国人的典范,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两个儿子成材,大儿子傅聪成为著名的钢琴大师,小儿子傅敏成为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教儿子先做“人”,后成“家”,在他们的人生的句号中,就用“人”字结束了,一切美好的的回忆不愿让自己屈辱,不愿再让生活中有如此多的自己不能忍受的不愉快。他们宁肯抛弃自己而获一个解脱,

《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与地坛》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与地坛》读后感1 我是先了解史铁生,然后才去读《我与地坛》的。人都说地坛是他的精神源泉,我怀着一种探究的心理捧起了《我与地坛》。《我与地坛》这本书详细讲述了史铁生病后经历与心路历程。一个经历了生活种种残酷的打击和磨难的人,是怎样在地坛重新找到前行的力量,做回自信乐观的自己,成长为我们熟知的著名作家的,我读《我与地坛》,找到我内心追寻的答案。地坛真是一个神秘的所在,作者在瘫痪后的几年里,总是独自到地坛去,一坐就是一整天。地坛的每一片土地,每一片落叶,每一阵风,每一棵树,都有是他心灵的朋友。正如他所说:“满园子都是草木竞相生长弄出的响动,窸窸窸窣窣片刻不息。”他读懂了自然,也读懂了生命,看清了以后要走的路。他摇着轮椅沮丧痛苦地走进地坛,满怀希望和信心坦然走向了以后的人生。我想,如果说地坛引领作者体悟自然真理,彻悟生命意义,那么母亲的爱是文中感动天地,支撑他走下去的伟力。什么样的母亲是这个世界最苦,是史铁生的母亲。当他在地坛枯坐了一天又一天时,母亲的心在承受怎样的凌迟之痛呢?在他痛苦颓废的日子里,假装看到到母亲的爱,其实每分每秒母亲的爱都是在感召着他受伤的心,在抚慰他脆弱的灵魂。为了爱,他才决定走出悲痛,坚强勇敢地闯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来,所以《秋天的怀念》一文里,当母亲离开人世时,巨大的悲痛中,作者反而沉静了下来,那一刻,我想,他是真正的生活的勇者了,爱和责任使他勇敢、坚强而沉着。《我与地坛》是一本真正的好文章,文章中有自然,有人生,有血有泪有爱有力量。我认识到拥有的幸福,也更意识到人生的无常,无论遭遇多少不幸,仍然乐观积极面对生活的人,才是生活真正的主人,我要如史铁生说的:“当它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

大学《小王子》读后感1500字_作文

大学《小王子》读后感1500字曾经的你是否想过现在的自己过着怎样的生活,想过现在的你是否合你心意;而你是否还记得当初的记忆,记得你内心最纯真的自己。有时想起来还真有点像许巍的《曾经的你》中的歌词:“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间的繁华,年少的我们总有些轻狂,如今你四海为家。”对于《小王子》而言,小时候读的是小王子游遍各个星球的奇遇和对他那单纯世界的美好与向往,长大后读的是小王子摄人心魂的忧伤和他那执着而又复杂的爱。 《小王子》是一本献给所有大人的童话故事,书中用清新单纯的文笔表达了作者对最纯真最美好的心灵的向往。书中讲的是来自B—612星球的小王子和因为飞机发生故障的飞行员相遇在撒哈拉沙漠随后发生的一系列平凡简单又忧伤的故事。小王子生活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每天除了拿起铲子铲走猴面包树的种子在就是看日落,然而一颗玫瑰种子的到来打破的小王子无聊的生活。他与玫瑰相依相偎却又爱的沉痛。于是他开启了一场漫长的旅行。当飞行员与小王子第一次相遇时,飞行员就大吃了一惊,因为他是唯一没有说飞行员画的蟒蛇吃大象是“帽子”,这也是小王子和那些“大人”的区别吧。大人们总是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东西,几乎失去了想象力,在呆板麻木的生活中被金钱和权力蒙蔽了双眼。正如狐狸告诉小王子的那样“只有用心才可以看得清楚的事物,本质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当你介绍给大人们你的朋友时,他们也许不会问:“他说话声音怎么样?喜欢哪些游戏?是不是也收集蝴蝶标本?”。他们也许想象不出一栋漂亮的房子,

红砖瓦,窗前种养着天竺葵,屋顶上停着鸽子休息的漂亮,只知道150万法朗的房子的漂亮。他们不相信会有一个可爱的小王子,咯咯的笑着,在找一只绵羊,但他们会相信一个来自B—612号小行星的小王子,他们以钱衡量美丑,以知识为证据,以那些代号作为是否了解的依据。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专制的国王,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墨守成规的点灯人。小王子好奇他们的生活,……但大人们似乎忘却了自己曾经也是生活在地球里的小王子…… 《小王子》的作者安东尼·德·圣艾修伯里曾应征入伍,参加空军侦察行动,目睹法国空军大溃败。维希政府与希特勒签订停战协定后,他复员沉没彷徨了一段时间,辗转北非、葡萄牙来到了美国。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大人们总是死气沉沉的,虚荣肤浅,只追求金钱和权力的欲望,使他们的精神空洞无力。他以为童年时代是盼望奇迹、追求温情、充满梦想的时代,与当下的时代对比,他认为“大人应该以孩子为榜样,小孩要对大人宽宏大量”。于是作者选取了一个孩子看世界的角度,用孩子的童真、好奇心和想像更多了解这个世界的欲望来给大人讲故事,尤其是给那些“童心未泯”的大人讲,让他们借小王子的想象力暂时忘记属于大人世界的欲望,飞回童年,并反思现实生活,发现人生的真谛。 故事中的小王子有属于自己的玫瑰花,那是一朵自己浇灌,自己保护,付出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去爱的玫瑰在他的心里它比玫瑰花园里所有花都美丽的花,他有了自己的狐狸朋友告诉他爱与

经典名著的读后感1500字

经典名著的读后感1500字 人类的历史首先是一部发展史。也就是,人类的历史是一部社会生产力在不断提高、人们永无止境地追求物质财富以满足其欲壑难填的欲望的发展史。人类的这种跟动物并无二致的自然属性或者说天性,也就决定了生产力会决定生产关系。 范文一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正是他们严格的家教陶冶出一个世界级的艺术大师。正如好友楼适夷面对傅雷对儿子傅聪的家教的过严过细却“不以为然”。然而就是这样严格的家教,才造就了他不俗的一生,并给千千万万的父母留下了一面宝镜,照一照我们给了孩子一些什么吧?为了孩子我们自己怎样做事做人?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老舍不断强调祥子和其他车夫一样,突出了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一个例子,也更说明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常

关于经典名著的读后感1500字

关于经典名著的读后感1500字 《骆驼祥子》这本书,我去年暑假读过,至今未忘其中的故事情节,这主要是老舍先生精灿的文笔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先介绍一下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以平民出身儿跻身文坛的人之一,而始终保持平民风格,在文学创作中表现城市平民生活大获成功者,唯老舍先生一人。我们常见的老舍先生的作品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二马》等,可惜我只读过《骆驼祥子》,且对老舍先生了解甚少,看来我得补习一下空缺了。那今天我就来谈一谈《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我想大家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这个车夫叫祥子,之所以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所以因此得名,可见起名也有个技巧呀!如果此书定名《祥子的生活》则显得过于直白,毫无生趣了。 老舍先生写文章——平易近人,使人感到亲切,自然,不像有的作家写车夫是以知识分子来面对车夫,而他是平民对平民,架子放下了,去描写人物的形象就写得真,也容易感动人。 我喜欢这一段文字:他确乎有点像一棵树,健壮,沉默,而又生气。他有自己的打算,有些新颜,但不好向别人讲论。在洋车夫里,个人的委屈与困难是公众的话料,"车口儿"上,

小茶馆中,大杂院里,每人报告着形容着或吵嚷着自己的事,而后这些事成为大家的财产,向民歌似的由一处传到一处……。这一段文字便把祥子( 的性格与生活的环境介绍的清清楚楚,语言平实,但又不似白描手法干燥无味,正是文章的精妙所在。 拜读了老舍的《骆驼祥子》后,给我的感触很深,老舍先生的作品一向都是很真实的,为了打造一个祥子这样的车夫,可见他一定深入地了解过,才塑造了祥子这样一个典型的车夫。 文章一开始写明了祥子是一个高等车夫,他要强,朴实,有自信,剩吃俭用,早出晚归,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又被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终于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的一点希望,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 祥子最爱的是车,从没离开过车,而文末祥子竟然连车都不想拉了,便可以清楚地见到他的理想已经没有了,不再追求,对生活已经开始厌倦,祥子的收场是他不要强了,没了干劲,没了理想,对生活的热忠也没有了。

《我与地坛》读后感1500字

《我与地坛》读后感1500字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下面是由出guo为大家带来的“《我与地坛》读后感1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个故事,一个有关一个残疾人的故事。他年纪轻轻就落得残疾,他不能和常人一样在操场在欢笑的跑来跑去,陪他只是他不得不带着的轮椅。他丧失了很多常人的快乐,但他还是很坚强。母亲的激励,自我的感慨,虽说也有惆怅的时候,但一次次的停过。他叫史铁生。 《我与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和沧桑。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缩命的味道。史铁生身处荒芜的古园,即地坛。思索的是人世和人生。然而,有许多思索似乎是多余的,因为“一个人出生了,从他开始泣哭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将会死去。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目”.但人总归要活着,而且是一如既往的活着,无论上天注定了什么样的结果,无论上天给予了什么样的归宿,既然已给予了生存,就必须思索如何生存,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人世的情,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总染着无奈的色彩,有人老别世的,有相遇陌生的,有聚散匆匆的等等。这或许是老天的安排,也或许人世本如是,不可言说。 母亲对他来说真的很重要。面对她那个被命运吓怕的儿子,她不曾放弃过。每天的鼓励与支持。她无时不期待她的儿子可以幸福,即使她自己承担着如此多的痛苦。她把她的痛苦埋在了心理,她用她

无私的母爱,一点点打动自己那心已冰凉的儿子。一天又一天,一次又一次,终于她的儿子明白了,她的儿子懂事了。但,造化弄人,她自己已经不在了。留下了,她的儿子一个人的苦思。他的儿子一次次的希望时间可以重来,但逝去的不在回头,看着地坛从开花到落叶,从抽芽到朽去。没有了母亲的陪伴,只有自己孤单的一个人。 看着大雪覆盖着熟悉的地坛,也许只能感到那种无能为力。时光匆匆,多少人不在后悔,今天做的明天后悔,明天做的后天后悔。无奈的摇摇头,只能但看这白雪皑皑的地坛。 熟悉的人不在了,空有这不变的风景,人生好像一场梦。快醒的时候才发现,原己一直在错下去。每个人如同过客,指不准哪一天自己就到头了,也许你会感叹自己还有好多事没有做,也许你还会不舍这尘世。但有谁可以去改变,超脱轮回。 行文匆匆,人世也匆匆,在时光的流逝中,有些随意,如老人家喝酒的闲适;有些消散,如鸟儿不知何去何从。总之,事事匆匆,物是人非。在光阴如飞的日子里,给自己留些幻想,留些平静的安逸。或许更好。 人生总逃不过无奈,岁月飞逝,孩提时代的无忧无虑一去不复返,面临的是人世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无谓的哀号,永不如无言给人以巨大的震撼,因为无言的背后,有一个人世的无常,默默地忍受一切。没有人把这个世界想个明白。 铁生早老了,身体的病痛一次次打击着他,但,在他眼前,落日的黄昏,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爱情更无常了些。夕阳下携手同行

最新大学生读书笔记1500字

大学生读书笔记1500字 第一篇:简爱读书笔记1500字 简爱读书笔记1500字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简爱》读后感1000字。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读后感《《简爱》读后感1000字》。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

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 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

名著读后感1500字左右

名著读后感1500字左右 走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

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XX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

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大全

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大全 篇 《红与黑》读后感1000字 外国文学,作为大学期间一门必修课,起初令我很是头疼,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可能除了文学背景之外,作品中长长的人名也是非常之头疼。开课了,在我见了雷小青老师(同时也是我的论文指导老师),直至听了她的课之后,我竟也渐渐的喜欢上了它。闲余时间,去图书馆借过几套文学书籍,其中的《红与黑》是印象比较深刻的。 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书中最主要的三个角色: 1。于连:一个木匠的儿子,长得清秀英俊,一心想进入上流社会。 2。雷纳尔夫人:市长夫人,长得端庄美貌。当她看到了年轻英俊的于连后,被他所吸引,不自觉地爱上了他。后来事情被人察觉,两人不得不分开,但她仍然一心想着于连。后来教士逼迫她写了一封诽谤于连的信,破坏了于连的婚姻。

3。玛蒂尔德小姐:巴黎一个很有势力的侯爵的女儿,长得天姿国色,但生性古怪。她后来也爱上了于连,并且不顾父亲反对,坚持要嫁给他。 十八岁的于连外表英俊,尽管出身贫寒却心高气傲。他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却又"对上流社会,只怀着仇恨和厌恶,事实上,上流社会只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这也许是他产生仇恨和厌恶的原因。"在当时的法国,家庭教师在上流社会的眼中是与仆人一样的级别,甚至连吃饭也不能与主人同桌。胸怀大志的于连尽管非常渴望挤入上流社会,非常珍视去市长家做家庭教师的机会,但他宁愿继续做木匠甚至逃离家乡也无法忍受与仆人一起吃饭的侮辱,经过抗争才被破格允许与主人同桌吃饭。他的坚强,他的高傲,他的虚荣,自尊心之强,在某种程度上是令人钦佩的。 雷纳尔夫人对于连有好感,不仅因为他年龄小,聪明,干净,对她视为生命一样重要的三个孩子很友好,还因为于连的贫寒和可怜。于连没有了母亲,父亲视他为家庭的负担,两个哥哥甚至当着雷纳尔夫人的面把于连打得"满脸是血,昏倒在地"。想到于连的不幸遭遇,她常常伤感地流下泪来。当她发现于连由于贫穷而没有足够的内衣时,终于决定瞒着丈夫送点钱给于连,没有想到却遭到了于连愤怒的拒绝,于连将此看成是对他的羞辱。这不但没有使雷纳尔夫人产生恶感,反而更加敬佩起于连来。终于日久生情,不知不觉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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