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8:历年水环境情况统计(2000-2017)(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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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1年原环境保护部对统计制度中的指标体系.调查方法及相关技术规定等进行了修订.统计范围扩展为工业源.农 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个部分.
2.生态环境补水仅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
摘编自《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8》
计范围扩展为工业源.农 2018》
0-2017)(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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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1年原环境保护部对统计制度中的指标体系.调查方法及相关技术规定等进行了修订.统计范围扩展为工业源.农 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个部分.
2.生态环境补水仅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
摘编自《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8》
计范围扩展为工业源.农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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