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合并称为.doc

在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合并称为.doc
在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合并称为.doc

在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合并称为

“五险一金”.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

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保费。由于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与政策性保险,五险是依据法律定的,至于“一金”则不是法定的。

有关保费分担说明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承担8% (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各地不同(例如北京:单位承担10%,个人2%+2;重庆:单位承担9%,个人2%+2)

3、失业保险:各地不同(例如北京:单位承担1.5%,个人0.5%;重庆:单位承担2%,个人1%)

4、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比例分0.5%、1%、2%三个档次,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行业性质确定。服务业0.5%,制造业1%;采掘冶炼2%。

5、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北京比例0.8%;重庆比例为0.7%)

以北京22岁担任教师的张小姐为例,她每月收入4000元,社保缴费基数也为4000元,从22岁开始缴,预期到60岁退休。试算如下:

个人缴纳部分:

1、养老保险金:4,000 X 8%=320元

2、医疗保险金:4,000 X 2%+2=82元

3、失业保险金:4,000 X 0.5%=20元

4、住房公积金:4,000 X 12%=480元

个人缴纳部分每月共计:902元。

企业交纳部分:

1、养老保险金:4,000 X 20%=800元

2、医疗保险金:4,000 X 10%=400元

3、失业保险金:4,000 X 1.5%=60元

4、住房公积金:4,000 X 12%=480元

5、工伤保险金:4,000 X 0.5%=20元

6、生育保险金:4000 X 0.8%=32元

企业缴纳部分每月共计:1,792元。

可享有之养老保障:

1、养老保险金: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每个交费年限发1%)+个人账户本息和÷139。

假设不考虑工资调整,到张小姐60岁退休时,个人帐户大约有119,040元,假设社会平均工资仍然为4,000元,则张小姐每月可领取养老金=4,000 X 38%+ 119,040/139=2,376元。

2、医疗保险金: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3、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发放: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4、工伤保险金: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1)、被保险人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则享有以下保障:

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其中: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8至24个月工资。其中: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享有以下保障:

按伤残等级分别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至16个月工资。其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被保险人工伤评残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费依照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发给。

因工死亡待遇:

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发给其供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金。

5、生育保险金:

1)、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期间每个月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资每月4000元。

2)、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检查费最多1400元,难产2100元,顺产1900元,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个人负担。

关于《关于推进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推进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推进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22号)和省级有关部门关于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我市高度统一、科学合理的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提升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本着精简文风的要求,制定了涵盖我市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完善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相关政策、全市大病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等工作内容的意见。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 (浙政办发〔2014〕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122号)。 3.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浙医保联发〔2019〕19号)。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35号)。 5.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浙医保联发〔2019〕15号)。 6.市政府《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绍政发〔2018〕17号)。 7.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2019年全市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55号)。 8.市政府《关于建立全市统一生育保险制度的通知》(绍政发〔2017〕30号)。 9.省人力社保厅等三部门《浙江省大病保险招投标管理指引(暂行)》(浙人社函〔2015〕30号)。 三、主要内容

社会医疗保险控费方案设计

社会医疗保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方案 一、医疗控费的必须性 (一)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是城乡居民医保保障的主要形式 城乡居民医保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具体形式,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工作。自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各级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投入逐年增加,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运行持续平稳。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涉及政府、参保对象、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质优、价廉、高效、可及的医疗服务,以及充分利用有限的医保基金,努力为群众提供较高水平的保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成为医保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给医保基金安全带来巨大威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保障的需要,国家先后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综合改革及公立医院改革,“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为改革的主要目标。主要方法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行药品零差价,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总体不增加群众负担。

从目前运行的情况看,药品价格是价了,药品费用在医疗总费用中的比例大幅下降,但医疗总费用并没有象当初制度设想的那样保持总体平衡不增长,而是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且医疗服务成为医疗机构唯一的利润来源,大量购买医疗仪器设备,增大医疗服务供给,成为医疗机构普遍现象。医疗总费用快速增长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为断增长,医保基金支出压力不断加大,基层面临出险的风险。现阶段,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与医保基金的有限性成为管理中的主要矛盾,如何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成为医保管理的重要课题。 二、医疗控制的主要措施 承办机构将与医保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经办机构采取多种举措,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一)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为统领 与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采取总额控制下的多种支付方式相结合混合支付方式。年度医保基金总额、医疗费用增幅、次均费用控制等指标均在协议中予以明确,对切实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基金安全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二)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等为重点,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努力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1.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 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把三险一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3:190了,那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费到底是怎么确定的呢? 大家可能没注意过,各个省市每年都会在7月初发布一个“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这个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福利+各种补贴等杂七杂八的费用经过统计和计算以后确定的,南京今年7月公布的最低基数是1189元,这是个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说南京只要是正规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每个月为每个职工交的钱最少为1189×41.3%=491元,而职工每个月最少要交1189×19%+10=236元,这样你和单位每个月应该交的社保费就出来了。 但是现在又出来了新问题,南京市职工工资差别很大呀,有人一个月拿1000,有人一个月能拿10000,难道叫拿1000和拿10000的都交同样的社保费? 请注意,这1189是最低基数,在1189之上还有最高基数, 南京今年的最高基数好象是8000多,具体我也忘记了,反正如果你的工资每个月在1189元以下,单位也必须按照1189元为你交1189×41.3%= 491元,而你自己每个月最少也要交1189×19%+10=236元,这个就是1189作为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意义之所在了:哪怕你一个月拿1000或者800块,你每个月最低也必须要按照这1189交钱! 但是如果你工资比1189要高,比如你一个月拿3000块,那单位去劳动局给你交保险的时候(你单位和你缴纳的社保费用都是劳动局扣的喔~)就应该对劳动局说:”呀呀,我们这边有位同志一个月拿3000,请按照3000块钱的标准来扣社保费”.那么劳动局就会以3000块为缴纳基数来扣你单位和你的钱然后打到你的社保帐户上,你单位这时候每个月就应该为你交3000×41.3%= 1239元,而你个人每个月就该交3000×19%+10=580元 就是说如果你的工资在1189元以下,那么每个月你就按照1189交;如果你的工资在1189元以上,那么每个月你就按照你的实际工资交,除非你的工资比最高基数还要高,如果你一个月拿10000而最高基数是8000的话,你和你单位就都按照8000交

社会医疗保险(简答和计算)

一、简答题 1. 疾病风险具有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性和发展性等风险的共性。也有区别于其他风险的特性:①疾病风险影响因素的复杂性;②疾病风险补偿方式的不确定性;③ 疾病风险的群体性的社会性; 2.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①保险的性质不同;②保险对象不同;③保险关系不同;④保险费的负担程度不同;⑤保险金的给付及其标准不同; 3. 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福利性、强制性、经济性和公益性。 4. 社会医疗保险的特征: 1) 社会医疗保险对象的普遍性; 2) 社会医疗保险涉及面的广泛性和复杂性; 3) 社会医疗保险赔付的短期性和经常性; 4) 社会医疗保险补偿形式的多元性; 5) 社会医疗保险费测算的复杂性; 5. 社会医疗保险的作用: (一)基本功能:①稳定社会生活;②再分配功能;③扩大有效需求;④保障社会生产; (二)特殊功能:①保障居民健康;②规范卫生服务供方和需方的行为;③促进医疗 卫生服务社会化; 6.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系统的基本构成:①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③医疗机构和药店;④政府; 7. 医疗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①逆向选择;②“道德损害”;③风险选择;④三角交换关系; 8. 社会医疗保险评价的原则:①全局性原则;②客观性原则;③发展性原则;④可操作性原则;⑤公平性原则;⑥效率性原则; 9. 政策评价的基本方法:P261 1)简单“前-后”对比分析; 2)“投射-实施后”对比分析; 3)“有-无”政策对比分析; 4)“对照组-实验组”对比分析; 10.补充医疗保险的作用: 1)减轻国家或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 2)减轻个人医疗负担: 3)调节社会及个人收入分配: 4)满足更大范围不同人群的需要; 11.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一)区别:①性质不同;②作用不同;③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④待遇水平不同;⑤立法范畴不同; (二)联系:①两者目标相同,都是旨在保护人群的健康,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解除参保者的后顾之忧;②两者都是运用大数法则原理来分散疾病风险所造成 的经济损失;③两者费用的支付都遵循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订的“两个定 点机构”和“三项基本目录”的要求来支付医疗服务费用;④筹资原则相同, 都采用单位和个人共同付费原则;12.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原则:①相对自愿性原则;②补充性原则;③客观性原则;④针对 性原则;⑤动态性原则;⑥多样性原则;⑦多方筹资的原则;

浅析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关系及衔接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88650742.html, 浅析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关系及衔接 作者:马赛 来源:《时代金融》2012年第12期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居民对于医疗服务及保障制度的要求也日益增加,因而对于各国政府来说如何解决居民医疗保障问题就成为了公共卫生政策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如何在现行的保障制度之下,逐步完成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衔接与融合,也成为了未来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探索的方向。 二、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各自的特点 (一)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特点 (1)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与我国当前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即处于“低水平”下。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比例已经大幅降低,因此只能提供最为基本的医疗保障。 (2)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很广,也就是要尽可能的使所有的单位及企业加入。而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就包括中央、省属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等。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筹集,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 (4)社会医疗保险具有“统账结合”的特点,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二)商业医疗保险的主要特点 (1)通过资源整合、风险集中的方法,来达到共同分担由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目的。 (2)通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合同、缔结契约关系的方式,来达到双方履行权利及义务的目的。 (3)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的医疗保险,可以根据社会不同需求产生的不同险种来开展业务,市场可以调节其供求关系,其特点是灵活自由,可以适应社会的多层次需求。

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区别

综合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综合医疗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一种全面的医疗费用保险,其费用范围包括医疗和住院、手术等的一切费用。这种保单的保险费较高。一般都确定一个较低的免赔额连同适当的分担比例。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可以享受什么待遇?1、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 2、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在其医疗保险年度内超过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以上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支付30%. 3、经核准的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其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4、参保人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在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介入治疗或核素治疗,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其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 5、在职人员,住院期间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退休人员,住院期间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自付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可享受个人帐户资金和统筹基金及大病医疗救助基金。1、个人帐户资金用于支付门诊费用或购药费用(超过部分的费用个人自付)。2、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费用和特殊门诊的医疗补助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住院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为600元,二级医院为850元,三级医院为950元)以上的费用在职职工个人自付。3、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4万元至15万元之间费用的90%。 医疗保险 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120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

5 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的建议及措施

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的建议及措施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目前独立运行的两个社会保险险种,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本文提出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的建议,是基于下面几个论点: 一是全民医保的趋势。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是现阶段医疗改革的重点。预计到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分别覆盖90%的全国人口。而目前现行的生育保险政策却仅仅适用于企业女职工,大量的社会行政、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及城镇居民却排除在生育保险大门之外,虽然针对这一问题各地出台了相关的实施办法和规定,但无论如何都是些地方法律法规,生育保险立法的滞后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很大差距,同时也造成社会公共卫生资源享受上的不公平性。 二是险种合并、精简的要求。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对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保障,同时对享受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生育保险的享受者在享受期内,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可能同时享受两种待遇。可见两个险种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如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共享等,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体系有很大的可操作性,既可资源共享,方便操作,也可依托医疗保险健全的筹资、管理体系达到全面提升生育保险水平的目标。 三是可操作性原则。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目前,生育保险基金与医疗保险基金都由各地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医疗保险局负责两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与审计,两个险种在经办机构设置、基金征收模式、基金支出管理上有很紧密的联系,合并两大险种,不会在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上引起较大变化,相反对于精简基金管理机构,监督基金正确使用还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现行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发展不平衡,缺乏统筹管理。生育保险在五大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中无论从资金规模上还是从受益对象上都属于“小”险种,在相当一些地方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因此客观上造成了企业实际上参保率不高;再加上生育保险金缴纳缺乏强制性,一些企业能不缴就不缴。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缴纳不积极,参加生育保险的极少;一些原有的参保企业改制后也未再参加生育保险;有些企业因效益不好,无力参加生育保险或退出保险,导致一些地区还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的趋势;经济发展较快的东部地区,生育保险社会统筹覆盖面较大、参保人数多,而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生育保险覆盖率就较低。另外属地管理原则较难落实,不少中央驻各地企业参加属地生育保险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二)覆盖范围较小,参保人数少。《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1994)规定:生育保险的对象为城镇企业已婚女职工。不包括乡镇企业的女职工、女性自主创业者、非正规就业的妇女等。2002年底,我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平均覆盖率仅为38%;截至2007年底,全国参加生育保险人数7775万人,比2006年末增加1316万人。但这离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确定的到2010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 以上”的目标相距甚远。从各地开展的情况来看,实际上仅限于国有企业单位、部分大集体单位,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被排斥在外,特别是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校办企业、私营个体企业、自由职业者、城镇居民以及广大农村人口,约有80%以上生育妇女未享受到这一权益保障。

“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的区别

“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有何区别?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今年开始实施,哪些人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以及已生育的女职工,不需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是否可以不参加生育保险?据了解,无论男职工还是女职工,无论已生育的职工还是未生育的职工,都应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以此体现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险特性;男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其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哪些人参加生育保险? 按照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原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本市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费由谁来缴纳?据了解,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每月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职工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这是缴费基数的“上线”;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缴费基数的“下线”。 “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有何区别? 不少参保人发现,有“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两个概念,而且在政策过渡期内,曾经参加过“生育医疗保险”的“生育保险”参保人与未参加过“生育医疗保险”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待遇的处理方式上有所不同,“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有何区别? 据了解,在今年建立单独的生育保险之前,我市在医疗保险办法中规定,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三档三种形式,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参保人按规定同时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在职人员的生育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交,其他人员的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分别按其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执行。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医疗保险政策没有生育津贴待遇的规定。 今年生育保险政策实施后,我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生育保险”,这意味着以前未纳入“生育医疗保险”的基本医保三档参保人也新纳入“生育保险”群体,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和生育津贴。此外,还有一部分群体,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适用范围未被纳入的人员,但属于《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应当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继续按其规定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并享受各项生育医疗保险待遇。这意味着不在职但参加一档和二

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有哪些

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有哪些 常听身边一些朋友说自己办理了社保卡,但后来才知道那并不是什么社保卡,而是传统的医保卡。看起来,还是有很多朋友不清楚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其实,社保卡和医保卡并不是一东西,二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那么,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究竟有哪些呢?接下来就从发展历史、实物外观、功能大小三个方面来介绍一下二者的区别。 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一:发展历史 医保卡是我国社会保险中医疗保险早期的一个凭证,是依附于各地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一种医疗保障卡,互不联网,异地使用医保卡时,持卡人需在两地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后,才可以进行现金结算,非常不便。而近年来,政府开始致力于去除的医保卡难结算、难报销的弊端,将医保卡进行全面升级,取而代之的

就是功能更多的社会保障卡。也就是说,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在于:医保卡是早期使用的,社保卡是近期才开始使用。 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二:实物外观 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还在于卡的实物外观上,医保卡为磁条卡,参保人在使用时,需在医疗机构的专用设备上刷磁条,而且医保卡仅用于医保机构就医;而社保卡是一张采用8K字节的CPU集成电路卡,更像是一种IC卡和银联卡,卡面上有"银联"标志,以及参保人照片、基本信息和发卡日期等,能在各银联取款机上查询卡内余额。 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三:功能大小 1、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首先体现在联网业务上:有些人觉得社保卡的功能和医保卡功能没什么差别,无非都是用于就医或买药时的结算。但是,如果您到异地就医时,就会发现,社保卡要比医保卡方便很多,因为社保卡是全国联网的,不管是省内还是省外,都可以轻松实现实时结算; 2、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还体现在报销上:医保卡并不是一种银联卡,无法实时结算,只能通过医疗费用报销的方式先自行垫付。随及而来的是医疗报销标准的问题,哪些可以报销、哪些不可以报销、报销比例多少等等,都给参保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但是,社保卡却要方便很多,采用实时结算的方式,实现了"零垫付",从而也就避免了报销的难题。 3、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最后还体现在业务范围上:新的社保卡虽然暂时只是应用于医疗领域,但其强大的功能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越来越明显。除了与医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药品目录 一、凡例 二、西药部分 三、中成药部分 四、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五、中药饮片部分

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范围参照本目录执行。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 (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中成药部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和中药饮片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其中西药部分1279个,中成药1316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48个(含西药43个、中成药5个),共计2643个。 (二)西药、中成药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分甲乙类管理,西药甲类药品398个,中成药甲类药品24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按照乙类支付。 (三)中药饮片部分除列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品种892个外,同时列出了不得纳

入基金支付的饮片范围。 (四)《药品目录》包括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6个;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 (五)药品分类上西药品种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中药饮片按中文笔画数排序。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六)西药、中成药、谈判品种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药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三、名称与剂型 (七)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备注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八)西药剂型以《中国药典》“制剂通则”为基础进行合并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

社会保险知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知识题库

社会保险知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知识题库 医疗保险 一、填空题 1、《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_______________ 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 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 双方共同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______ 和_______ 相结合。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用人单位;职工;社会统筹;个人帐户) 2、《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_______ 的方式_____ 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相对集中;异地) 3、《湖南省电力公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共有____ 个配套办法。 (17) 4、湖南省电力公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启动时间为

____________ 。 (2002年1月1日) 5、基本医疗保险费主要来源于参保单位缴费和参保个人缴费两个部分,其中: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____ ,参保在职职工缴费比例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____ 。 (7%;2%) 6、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工资总额,职工年工资总额超过上年度省公司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_____ 以上部分不作缴费基数,低于____ 的,按_____ 的基数缴纳。 (300%;60%;60%) 7、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入___ 、____ 、以及___ 等构成。 (铺底资金;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资金) 8、参保单位逾期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每迟一日加征____ 的滞纳金,滞纳金由企业_____ 支付。 (0.2%;自有资金) 9、一个医保结算年度是指从当年____________ 至次年。 (4月1日3月31日) 10、大病医疗互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大病医疗救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____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实施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是保障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优化保险管理资源、实现两项保险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主要政策 (一)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实施过程中要完善参保范围,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摸清底数,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二)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探索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基金运行情况公开,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统一医疗服务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医疗服务协议时,要将生育医疗服务有关要求和指标增加到协议内容中,并充分利用协议管理,强化对生育医疗服务的监控。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推动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等方式付费。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强化监控和审核,控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四)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要统一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原有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平台可暂时保留,待条件成熟后并入医疗保险结算平台。完善统计信息系统,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反映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待遇享受人员、待遇支付等方面情况。 (五)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六)确保制度可持续。各地要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增强基金统筹共济能力;研判当前和今后人口形势对生育保险支出的影响,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保障能力;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

社会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推荐劳动法律师: 社会医疗保险要接连缴15年(我是女性)15年后退休了也可以享受医保,而它的缴费基数是按地方的人均收入%多少来缴.而城镇居民医保每年只用缴120元,性质是缴一年享受一年,不缴就没有,它不分退休不退休. 五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五险是指社会基本保险,具有强制性(政府规定必须为职工投保)、福利性(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普遍性(职工均能享受)。 商业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推行的各类保险,具有自愿性(不是强行要求投保)、盈利性(商业保险机构以盈利为目的)、个体差异性(不是每个职工都能享受)。 五险均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承办,按职工当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解缴,具体是: 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3、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承担1%; 4、工伤及女职工生育保险:单位承担1% 另外,无单位的,也可参照城镇居民条件参保。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有什么区别啊?养老保险方面的 简单地说,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最主要的就是它们的性质不同. 商业保险有客户自行决定是否购买,以及购买什么,购买多少.完全是出于客户的自愿.费用也由客户自行承担. 社会保险是社会福利的一种,他的费用由国家\政府以及员工个人共同承担,内容固定,通常为五险一金,养老险在五险之中. 市场上各家商业保险公司都有提供商业养老保险的产品.具体额度由投保人自己决定,领取方式也自由决定.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中的养老险的区别是什么? 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依法获得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生活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养老保险就其保险范围、保险水平、保险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也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极其重要的内容。 现在统筹帐户由企业缴纳个人帐户完全由个人缴纳构成 商业养老保险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即从年轻时开始定期缴纳保险费,从合同约定年龄开始持续、定期地领取养老金的人寿保险。完全是个人商业行为.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的险额有多大差别?

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

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可以被整合的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更多文章请浏览首页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是指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依托采用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平台和较完善的生育保险运行机制在对参保职工的生育状况、生育医疗费用水平以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运行结余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整合原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为统一的生育医疗保险统一经办业务机构和操作流程实现参加一个保险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双重待遇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益处 1有利于解决两险之间的竞合问题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明文规定:“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行为引起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产生的医疗费则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某市一参保女职工因“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入院因病情危重急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子宫切除术”该产妇同时参加了医疗和生育保险医保相关部门认为其系妊娠36周的孕妇诱发其疾病发生与妊娠有关故其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无法由医保基金支付;而生育保险相关部门则认为该参保职工患病在前生育在后按照规定只能支付其因病情危重急行剖腹产产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承担其他医疗费用出现医疗费用支付争议如果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整合出现了生育与医疗交叉的情况无需再行甄别只需正常结算报销既缓解医、保、患三方的矛盾又提高经办效率 2有利于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预防避免选择性参保的问题生育行为是可预期的一些企业选择了替已婚未生育女职工投保而对男职工或者未婚以及已婚已育的女职工则选择不投保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在制度设计上基本实现全覆盖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可以在短期内将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就业人员的所有人群大幅度提高参保人数让所有参保者只要参加一个险种就可以享受到医疗和生育保险两种待遇有效解决生育保险存在的选择性参保问题 3有利于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筹措 目前我国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用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缴费国家不给予补贴没有体现出社会保险基金应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共担的原则这种做法不仅保障能力较弱而且使女职工只能依赖企业单位将女职工置于不利地位与此同时职工作为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完全不用缴纳任何费用违背了权利义务均等的原则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后医疗保险“统账结合”的筹资模式既可以减轻企业负担也可以减轻女职工对其单位的依赖程度 4有利于整合社保经办资源增强社保服务效能 医疗保险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合理精准的运行机制拥有较为完善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后生育保险可以共享医疗保险的网络信息平台避免重复投资也可实现刷卡就医、联网结算的一站式服务结算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的利与弊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的利与弊 提起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我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但如果说有足够深入的了解,我同样相信没有多少人敢打这个包票。所以在此我想聊一聊目前我所了解到的社保中的医疗保险的利与弊。 社保的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很广,刚出生的婴儿都可以入保,我闺女的就是我亲手办理的,而且相对来讲保费比较低。有很多的社区医院和医保挂钩,我们买药的时候自己只需要支付很少一部分钱,非常划算。生病住院后,还能报销一笔不少的钱,着实减轻了我们不少的负担。而且女性缴满25年,男性缴满30年,可以保终身。这些都是医保好的方面。当然,凡事有阳就有阴,接下来聊聊医保的不足之处。 首先,医保的报销有一个起付线,即该金额之下的部分医保是不予报销的。一般来说是800元左右,医院的级别越高,起付线越高。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仅是你花费的金额不到起付线不予报销,即使超过了起付线,在该线以下的金额也是不予报销的。就是说,你花费了3000元,能报销的也只是(3000-起付线)这部分的金额。 其次,有些自费项目,如器械的使用费、消毒费还有一些人工费都是不能报销的,完全需要个人承担。 再次,治疗时候用的药也有区别,分别是甲类、乙类和丙类。其中甲类药由医保100%报销,一共有1800多种;乙类药是由医保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大概是10%~35%,大约有800多种;丙类药需要个人全部承担,多为进口药和特效药,大概有19万多种。

也就是说医保能报销的药品种类占比只有1.35%左右。相信有不少人在就医的时候,会听医生问到:有没有医保?用国产药还是进口药?这个药不在医保范围内,需要自己承担,你能接受吗?这就是根源所在了。 还有,医保报销是有最高限额的,比如青岛,目前最高限额是20万,也就是说在此之上的费用也要由自己承担。也就是说,医保的可报销部分就是下图中方框中的部分,其他部分是覆盖不到的。 表1 医保可报销部分示意图 最后,要记得医保不要轻易断保,超过60天的话,续缴后需要再观察180天后才能正常享受医保的待遇。 综上所述,医保百分百是个好东西,它能帮助我们绝大部分人解决很多问题。遇到个小病小灾的,医保报销后,个人几乎花不了多少钱。但毕竟只是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如果遇到更大的问题,可能就有心无力了。所以国家也在倡导,在社保之外,进行商保的有益补充,连宣传口号都是:社保加商保,生活更美好。

2012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变更情况

2012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变更情况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2012年变动情况一、医疗保险 根据唐山市丰南区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医疗保险缴费公司缴纳部分由5.5%,上调到6.5%,大病险由6元/月,上调到11元/月;个人缴纳2%费用不变。 大病险(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 1、糖尿病合并高血压三级; 2、糖尿病肾病; 3、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 4、糖尿病足; 5、高血压三级; 6、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纹痛、心律失常型、心功能障碍、心肌梗死); 7、脑血管后遗症(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 8、恶性肿瘤; 9、慢性肝炎活动期; 10、肝硬化代偿期; 11、肺气肿; 12、肺心病; 13、慢性周围血管病(血栓闭塞性脉管炎、肢端动脉闭塞症); 14、类风湿性关节炎伴功能障碍; 15、系统性红斑狼疮; 16、尿毒症; 17、肾移植术后; 18、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9、白血病; 20、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和脑、躯体器质性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

21、帕金森氏病; 22、胃溃疡; 23、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活动期; 24、慢性萎缩性胃炎; 25、溃疡性结肠炎活动期; 26、运动神经元疾病; 27、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 28、重症肌无力。 待遇支付。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 5万元,大保险年最高支付额为 20. 5万元。 二、生育保险 根据唐山市丰南区通知,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公司为缴纳医疗保险的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公司按照医疗保险缴费基数0.8%的比例,按月为其缴纳;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相同。 生育保险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女职工孕产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后,其职工从缴费当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本办法出台前已将职工医保费缴至2011年12月31日的,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费从2012年1月1日起缴纳。本办法出台后新参加医广、生育保险的,等待期与职工医疗保险一致,等待期满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中断缴费期间职工不享受生育险待遇,后续补缴的,中断期间发生的各项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

“五险一金”是每个职场人享有的基本保障待遇,也是企业HR在员工管理上绕不开的必备知识点。 随着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开始陆续在全国12个城市启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政策,并于2019年两会后,要求各统筹地区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对于“五险一金”的认知,可能就需要及时更新一下。 生育和医疗保险合并,是不是意味着“五险一金”变“四险”? 第一批12个启动医疗和生育保险合并试点的城市有哪些? 人力资源专家为大家整理了一份贴心的政策解读。 根据《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国办发〔2017〕6号)的规定,2017年6月底前,在全国12个城市启动医疗和生育保险合并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在试点的一年里,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市这12个城市陆续完成了两项保险的合并。 试点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主要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一来,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医疗服务项目上有共通之处,特别是在医疗待遇支付 上有很大共性 ●二来,两险的管理服务基本一致,执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统一的药品、诊 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使用同一信息系统平台,具备合并实施的条件 2019年两会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要求各统筹地区2019年底前实现医疗和生育

保险合并实施。之后,天津市率先完成这两项保险的合并,截止2019年12月9日,大部分省市已经公布了年底前合并实施办法,其中上海市、江西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在政策文件里明确从2020年1月起实施合并。 此次社会保险政策的调整,将对企业或者员工产生哪些影响? 对企业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对于单位而言总费率不变,个人和单位的缴费负担不会增加。 试点城市的实践经验也表明,目前的合并实施不仅未削弱生育保险的保障功能,反而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其经办效率,同时也减轻了用人单位的事务负担。 对员工 生育保险没有取消,也不是“社保五险”变成“社保四险”,这是管理层面上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对于员工而言,这一合并首先是要保障待遇,就是原有的关于保险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只是改变了基金的渠道,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上海最新的“两险合并”实施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工作要求,上海自2020年1月1日起,将正式按照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涉及生育妇女生育保险待遇的调整,即生育妇女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和标准均不变,个人待遇不受任何影响。原有两项保险缴费费率不调整,不增加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并实施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10.5%(含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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