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2010-08-20 20:16【大中小】【我要纠错】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大型医用设备,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大型医用设备是指列入卫生部管理品目的医用设备,以及尚未列入管理品目、本市区域内首次配置的整套单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用设备。

第三条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分为甲、乙两类,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证制度。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分类见附件1.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卫生部管理,并颁发配置许可证。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市卫生局管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颁发配置许可证。

第四条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应适合本市实际、符合设备配置规划

原则,充分兼顾技术的先进性、适宜性和可及性,实现区域卫生资源共享,提高设备使用率。

第五条设立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各级各类性质的医疗机构。

二、配置规划及管理机构

第七条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由卫生部制定。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由管委会制定。

第八条管委会由卫生、发展改革、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质量技术监督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市卫生局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专委会负责设备配置的技术评估(专家评审办法另行制定)。专委会由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大型医用设备专业的专家组成。

三、配置审批

第十条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审批必须遵循依法、规范、透明的原则。配置数量严格按照卫生部批准的我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总量进行控制。配置申请经过专家论证后,报市卫生局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须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可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第十二条市卫生局每年向卫生部报告,并通过北京市卫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年度审批情况。

第十三条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新增、更新、报废按卫生部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新增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设的相应诊疗项目。

2、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医师、技师、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颁发的《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

3、申请配置CT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常规X线检查设备和相应人员、技术等条件;原则上平均年门急诊量>150000人次或年住院手术量>900人次可提出配置申请;原有同类设备每台年检查人次数≥13800人次,临床病人(除体检)的检查阳性率专科医院≥70%,综合医院≥50%,可申请新增设备。

4、申请配置MRI的医疗机构,原则上应配置和使用CT两年以上;平均年门急诊量>300000人次或年住院手术量>3000人次可提出配置申请;原有同类设备每台年检查人次数≥7800人次,临床病人(除体检)的检查阳性率专科医院≥70%,综合医院≥50%,可申请新增设备。

5、DSA、SPECT、LA新增、更新的配置条件另行制定。

6、新增设备的配置,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满足远郊区县、新建大型居民区的新建医疗机构中门、急诊量、住院手术量最高机构的申请。

7、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新建国际性医疗合作项目等新增、更新设备的配置条件另行制定。

8、三级医疗机构配置CT、MRI,可选装临床研究型、临床实用型、临床应用型三种机型;二级医疗机构选择临床实用型或临床应用型。

9、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具备适宜的房屋、水电、防护、环保等相应的基础设施。

10、一级医疗机构不再新增、更新任何五种乙类设备。对已有的乙类设备如果连续两年检查阳性率<50%,将强制停止使用。

第十五条更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已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的设备接近或超过使用寿命,或性能指标明显下降。

2、原则上原有设备每台年检查人次数在专家建议合理使用量范围,CT:1840-13800之间;MRI:1040-7800之间,并且临床病人(除体检)的检查阳性率专科医院≥70%,综合医院≥50%,可更新设备。

具有《大型医用设备临时配置许可证》的设备到期报废,不得更新。

第十六条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程序:

一、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审批

医疗机构直接向北京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经市卫生局审核后报卫生部审批。从正式申请受理之日起,市卫生局审核时限为30个工作日;卫生部审批时限为60个工作日。

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审批

1、三级医疗机构直接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报市卫生局审批。

2、二级医疗机构直接向辖区(县)卫生局提出申请,区县卫生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一并交市卫生局审批。审查时限为30个工作日。

3、市卫生局根据《北京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年度配置计划,经专家论证,对申请人条件进行横向综合比较、评价后做出配置许可决定。

市卫生局审批时限为60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大型

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印制);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报废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需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主管部门发布淘汰的仪器设备品目及种类;

2、未达到国家计量标准,又无法校正修复者;

3、严重污染环境,不能安全运转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人体健康,又无法维修或无改造价值者;

4、超过使用寿命,性能指标明显下降又无法修复者。

第十八条报废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报市卫生局。

第十九条拟报废的乙类设备尚未达到报废程度的处理:

1、在本院降级使用(用于科研或其他)至报废;

2、经协商由厂家作价收回;

3、调拨转让给其他医疗机构,必须报市卫生局备案;接收该设备的医疗机构须根据本规定办理配置审批许可后,方可接受。

四、使用管理

第二十条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须设置仪器设备管理职能部门,建立由主管院长、设备科(处)长、技术人员组成的三级管理结构。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医师、技师、工程技术人员等)必须参加卫生部认可的岗位培训,取得相应的上岗资质。

第二十二条所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或进口注册证;政府拨款资助的设备采购必须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二十三条新购置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经由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有资质单位对其使用质量、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验收,达到计(剂)量准确,安全防护、性能指标合格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取得了许可配置资格的批复文件后,应在设备到货安装后30日内,将所购置的甲、乙类设备名称、型号等信

息报至市卫生局。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要加强大型医用设备日常使用管理,保证设备的良好维护,进行定期检测和自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应用事件要及时向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和市卫生局报告。

第二十六条严禁医疗机构购置进口二手大型医用设备。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购置其他医疗机构更新替换下来的大型医用设备,必须按本细则规定办理配置审批。

第二十七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收费项目,须按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检查治疗收费标准执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五、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由市卫生、发展改革、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质量技术监督、税务等政府相关部门监管。

第二十九条市卫生局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上岗人员取得资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大型医用设备操作规范情况、应用质

量的安全、有效、防护进行监督和评审。

区(县)卫生局负责辖区内二级医疗机构申请配置、更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

第三十条卫生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以下情况进行监督执法:

1、擅自购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责令其停止使用、封存设备。价格主管部门有权没收其所获取的相应检查治疗收入,并处以相应收入5倍以下的罚款。处理情况通过媒体公布。

2、使用淘汰机型和不合格的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封存该设备,吊销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价格主管部门有权没收其获取的相应检查治疗收入,并处以5倍以下的罚款。

3、聘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操作、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责令其停止使用、封存其大型医用设备,并吊销《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时的收费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拨款资助的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的资金、投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配置的大型医用设备,不得安排资金。

第三十三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北京市卫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年度审批结果,对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临时配置许可证》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治疗费用不予报销。

第三十四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计量检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检定而使用的依法查处。

第三十五条具有《大型医用设备临时配置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其相应设备的诊疗收入按营利性机构纳税,税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收缴。

六、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辖区内中国人民解放军、及武警部队所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和使用实行归口管理。

第三十七条《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临时配置许可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印制。乙类设备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临时配置许可证》由市卫生局统一填制。

第三十八条审批受理地点:市卫生局中环广场办事大厅(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由北京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细则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2002年4月27日年北京市卫生局下发的《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程序相关规定》(京卫药械字【2002】1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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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第七条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并进行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的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移交国防专利机构进行审查。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其受理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以外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作出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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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专利法知识100条 专利法知识100条 1、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与录音制品和广播(包括电视)有关的权利通常称为邻接权。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与录音制品和广播(包括电视)有关的权利属于知识产权中的工业产权部分 3、工业财产、工业产权指人们在经济活动中,为了与同业展开竞争面作出的一些智力成果。 4、专利一般就是指发明专利。 5、知识产权的最大特点是无形的。 6、我们今天所了解的专利制度,一般认为起源于西欧的一些国家。 7、发明专利作为一种正规的制度,最先采用的国家是威尼斯。 8、正式的、全面的专利法直到18世纪末年才出现。 9、智力创造成果的特点是经济智力体力。 10、第一个将西方专利制度思想介绍到我国来的是太平天国天王洪秀全的堂弟洪仁歼。 11、光绪帝批准赐予xxxx机器织布局10年专利。 12、我国近代史上第—个有关专利的法规是xxxx8年清朝光绪帝颁发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 13、我国历史上第——部正式的专利法是1944年由当时的国民党政府颁布的。 14、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但没有采用当时存在的绝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所采用的发明人证书和专利证书的双轨制。 15、在专利权归属问题上把所有权和管理权分开.

16、下列关于技术的描述:技术是由知识组成的。知识必须利用自然规律。技术必须是系统的知识。 17、发明的专利保护:并非所有发明都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18、各国专利所授予的保护期限过去多在15年至20年之间,现在根据知识产权协定规定为20年。 19、传送技术秘密的方式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20、产品发明是指以有形形式出现的一切发明,例如机器、仪器、设备、装置、用具和各种物质等。 21、实用新型只适用于产品,不适用于方法。而且所谓产品,必须是具有一定形状、构造的产品。 22、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并不增添产品的实用性,它主要是为了使产品对消费者产生吸引力。 23、不授予专利保护的客体动物和植物品种。 24、专利法的核心问题是专利权。 25、就发明创造获得专利的权利是一种财产权。 26、单位指大学本身,而不是指大学内部设立的院、系等小单位。 27、职务发明创造是指由于工作人员执行研究、设计、开发的职务而产生的发明创造。在西方国家称为“雇员发明”。 28、在我国境内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在专利方面,享有与我国国民同样的待遇。不需要有条约或者互惠原则的根据。 29、我国专利法采用先申请原则。 30、专利法实施细则采用由他们自行协商确定的 31、专利法采用第三种即混合新颖性的标准。

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实施细则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安装专业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XX省XX建设监理公司 XX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监理部 2009年2月8日

目录 1、编制依据 (4) 2、工程概况 (4) 3、质量控制 (4) 4、设备基础预留洞、预埋件的监理重点及措施 (6) 5、设备进厂检查验收 (8) 6、设备本体安装的监理控制重点及措施 (8) 6.1、格栅除污机的安装控制重点及措施 (8) 6.2、水泵的安装控制重点及措施 (8) 6.3、除砂设备的安装控制重点及措施 (9) 6.4、鼓风装置的安装控制重点及措施 (9) 6.5、搅拌系统装置的安装控制重点及措施 (9) 6.6、爆气设备的安装控制重点及措施 (10) 6.7、吸、刮泥机的安装控制重点及措施 (10) 6.8、污泥浓缩脱水机的安装控制重点及措施 (11) 6.9、滗水器的安装控制重点及措施 (11) 6.10、热交换器系统的安装控制重点及措施 (11) 6.11、启闭机及闸门的安装控制重点及措施 (11) 6.12、紫外线消毒设备的安装控制重点及措施 (12) 7、设备的调试 (12) 8、设备的验收 (13) 9、设备安装工程监理资料 (13)

XX省XX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 设备安装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1.编制依据 1.1.XX监理公司与XX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监理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合同确定的权利 和职责,按照合同要求全面负责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协调现场各承包单位及有关单位间的关系,负责对合同文件的解释和说明,处理有关问题,以确保合同的圆满执行; 1.2.XX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规划; 1.3.XX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施工图 1.4.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行规及“XX省建筑工程地方法规汇编” 1.5.工程使用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文件等: 1.5.1.搅拌机电机采用规范《旋转电机质量验收规范》GB 50170; 1.5. 2.滗水器电器控制系统安装质量验收采用《电器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 规范》GB 50254; 1.5.3.备有设备专业的各种设计或施工用的工具书、安装机械和焊接施工验收规范 GB50231-98、GB50236-98。 1.5.4.其他国家规定的施工验收规范等。 2.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XX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XX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Ⅰ标) XX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市政设计院(Ⅱ标) 施工单位:XX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Ⅰ标) XX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Ⅱ标) 勘察单位:XX省九一五工程勘察院 建设地点:XX城中学农场东南处(Ⅰ标) 孙渡联社区(Ⅱ标) 工程规模:6万吨/日污水处理量(其中Ⅰ标4万吨/日,Ⅱ标2万吨/日) 主要设备:格栅除污机、转碟爆气机、旋流除沙设备、鼓风装置、搅拌系统、吸刮泥机、污泥浓缩脱水机,紫外线消毒设备、各类型水泵等。 3.质量控制 通过建立和完善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工程质量的形成实施事前、事中、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新政讲解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业务讲解 协 作cooperation 创 新innovation 专业profession 2020.2.27

目 录 CONTENTS 1 什么是2019年度汇算? 6 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年度汇算? 2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7 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保存多久? 3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8 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4 应在什么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9 如何计算年度汇算退补税额? 5 可自主选择哪些办理方式? 10 如何办理年度汇算退税、补税?

Part 01 什么是2019 年度汇算? 4

01 汇总收入额 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额收入。个人所得税改革 综合税制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 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提高“起 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 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 得税制。这样,有利于平衡不 同所得税负,更好地体现量能 负但原则,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综合税制,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这与我国原先一直实行的分类税制相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即将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 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02 减除费用和扣除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03 计算年度应纳税额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 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04 减去已预缴税额 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 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者应 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 办理退税或补税。

整理最新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资料

个税法规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 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 (8)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10) 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发文单位:国务院 发文日期:2018-12-18 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8年12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 布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8年 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 三次修订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四次修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三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风机安装施工实施细则

风机安装工程 安装施工实施细则

风机安装施工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1、工程名称:华能镇赉马力风电厂二期工程风机安装 2、工程项目内容简况 (1)、33台套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卸车; (2)、33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安装; (3)、33台套风力发电机组配合调试。 3、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监理单位:吉林省吉能电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长春风润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工期:5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06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06月20日 4、工程规模 华能镇赉马力风电厂二期工程风机安装工程总装机容量49.5MW,安装华锐SL1700KW风力发电机组33台。其中我方承建33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安装。 5、工程地质及地貌状况 华能镇赉马力风电厂二期工程位于白城市镇赉县新立村内,海拔高度约为140~145m,场地开阔,地势平坦。 工程所处地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寒暑剧变,风多雨少。冬季长而寒冷,夏

季短而温热,春秋风大天气多变,风能资源丰富。根据收集的资料来看,该地区地势平坦,风能资源分布较为均匀。 二、风力发电机组安装 1、风机安装主要依据: (1)、《华能镇赉马力风电厂二期工程风机安装工程招标文件》及答疑资料。(2)、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条款及要求。(3)、华能集团公司风电筹建处对工程管理的相关要求。 (4)、华锐SL/1700KW型风机技术规范。 (5)、我公司的“质量保证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 (6)、本工程的现场调查所收集的资料。 (7)、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2、保证施工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国家标准、公司《程序文件》、《管理手册》中规定的内容,认真做好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和其他技术保障工作,完成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方案、备料计划的编制,完成材料的采购、施工机械和人力资源配置及施工临建等工作,满足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施工准备要求。 (2)、按照《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评标准(2000年版)》和《输变电工程“创一流”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及依据 a、《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篇(SDJ69—87)》

电气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个人收集整理文档勿用做商业用途 烟台银和怡海·天越湾一期工程电气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总监理工程师: 编写人: 烟台田园牧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天越湾一期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00九年四月一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及控制依据 二、监理工作地流程 三、监理工作地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四、监理工作地方法及措施 1 / 14 勿用做商业用途个人收集整理文档 则工程监理实施细气电安装工程概况及控制依据一、 1、工程概况弱电智本工程电气部分主要由基础接地及屋面防雷、电气照明、能化、电梯四部分组成,包括基础接地、电线配管、导管敷线、灯具建筑照明通电运行、安装、插座及开关安装、配电箱安装、

弱电安装、.屋面防雷、电梯安装十个分项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控制依据2、设计图纸文件A、 施工组织设计、 B 监理规划、C GB50300-2001)A、《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A、《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二、监理工作流程熟悉设计文件及相关地强制性标准、规范(专业监理工程师组 熟悉、细研施工组织设计(专业监理工程师)织监理人员实施)审核施工单位提报地施工组织设计(专业监理工程师)原材料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各分项工程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筑电气分部工程验收(总监) .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三、监理工作地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控制要点 1、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提报地施工组织设计. 2 / 14 个人收集整理文档勿用做商业用途 2、检查进场材料及技术保证资料,不合格地材料拒绝进场,严把材料进场关. 3、严格检查各检验批、分项施工质量. 4、按照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二)、目标值:质量等级:合格 四、监理工作地方法及措施: 1、工期控制: 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工期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项目监

专利可以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吗

可以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吗对于一项发明创造是否可以同时获得两项专利授权及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的问题,我们来做详细解读。先来看看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根本区别在于发明专利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而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是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是专利法保护的专利的三种类型之一,而且法律状态最为稳定技术价值最高。 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

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发明可以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是一项以物质形式出现的发明,如机器、仪表、新材料、新物质等。 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是一项以程序的过程形式出现的发明,如产品的制造加工工艺、产品的使用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等。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

常用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

常用法条 1、《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的规定。 2、《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3、《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关于权利要求书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的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4、《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点。《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内容。 5、《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 6、《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7、《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 8、《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9、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51条第3款(以下简称细则51.3)规定,“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如果没有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则这样的修改文本审查员一般不予接受。(然而,对此,审查指南做出了例外的规定。根据审查指南第八章实质审查程序的5.2.1.3节的规定,对于该规定进行归纳概括可知,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可以被视为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第一,该修改方式不符合细则51.3的规定;第二,其内容和范围满足专利法第33条(以下简称法33)的规定;第三,该修改消除了原申请文件具有的缺陷;第四,该申请具有授权前景。 由此可知,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如果能够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则该修改被视为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因而该种修改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针对上述“被视为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审查指南也规定了五种修改方式,该五种修改方式虽然能够满足法33条的规定,但是也不能被视为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该种五种修改方式为:第一,主动删除独权中的技术特征,扩大了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比如,原独权:一种工程机械,包括A、B和C; 修改后:一种工程机械,包括A和B; 虽然,修改后的技术方案,亦即包括A和B的工程机械,在原说明书中有记载,但是该种修改扩大了独权的保护范围,因而不被接受。同理,主动删除一个相关的技术术语,主动删除限定具体应用范围的技术特征,也是不被允许的。总之,一句话,如果主动删除独权中的任何表述、任何一个字或几个字,只要导致扩大了该独权的保护范围,就是不被允许的。当然前提是主动删除,而不是针对通知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及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铁路运输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会[2004]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4-7-1 实施时间:2004-7-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会计处理规定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全国 阅读人次:924 评论人次:0 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 发文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铁道部: 为了规范铁路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铁路运输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铁路运输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现予印发,于2004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铁路运输企业执行。铁路运输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本办法时,不再执行1993年颁布的《交通(铁路)运输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附件:铁路运输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铁路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铁路运输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铁路运输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铁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铁路运输服务的企业(城市轨道交通除外)。 三、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根据铁路运输生产和经营管理的特点和国家对交通运输重要基础设施运营监管的要求,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制度》及本办法的前提下制定铁路运输企业内部核算办法。 四、由于铁路线路中的部分资产具有通过大修实现局部更新的特点,为避免成本重复列支,对线路中的钢轨(包括道岔)、轨枕和道碴不计提折旧,其后续支出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除上述三类资产以外的固定资产的下列后续支出分别按其性质划分为费用性和资本性支出:为消除病害对桥梁、隧道进行的局部修理支出,路基病害整治支出,机、客、货车和大型养路机械入厂修理、段做厂修、大部件大修支出,灾害复旧支出,以及各项设备的大修

机电设备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本细则依据设计技术要求及图纸、业主与承建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文件、制造厂提供的技术资料及产品说明书、有关机电规程、规范及标准等要求编制。 (2)本细则适用于××××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二、机电设备 三、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1)机电设备应在土建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进场安装。电气设备应在土建及装修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才允许进场安装。 (2)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在开工前28d,根据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规范及施工条件等情况,编制设备安装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审批。措施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述;安装技术说明及进度;安装器具、试验装置、仪表、装置性材料及设备配置;安装人员配置情况;质量控制及安全措施;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报告或应说明的情况。 (3)上述机电设备安装措施及计划连同审签意见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报送监理部,监理部将在14~28d内批复,原件不退还。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和“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4)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审批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到承建单位申请后24h内签发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5)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因而造成承建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若承建单位在审阅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批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通过审议。 四、安装过程监理 (1)安装过程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已报批的安装措施计划进行安装,并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和整理。当发现问题时,应及时与现场监理工程师联系,找出原因,研究措施解决。若一时难以解决,应调整施工计划并报监理部批准。 (2)机电设备必须依照有关机电安装规程和厂家说明书的要求及顺序进行安装。对重要工序监理工程师应旁站检查。 (3)电气试验是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的重要工序,调试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编制调试大纲,按大纲有序进行。对于合同中规定应由厂方进行或在厂方指导下进行的调试工作,应在厂方到场后进行。电气调试时应注意检查:试验方法及接线是否正确;采用的仪器仪表精度是否达到要求;注意防止强电窜人弱电控制回路;耐压试验前应首先进行绝缘检查,在满足绝缘要求的条件下进行,凡无特殊说明者,耐压时间均为1分钟。检查、调试、试验的记录内容应能满足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要求。 五、安装质量控制 (1)运到工地的所有机电设备应与设计要求及合同文件相符,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厂家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及图纸等资料(注意保存好这些资料)。设备的到货、开箱、清点、检查、保管和领用,详见《厂坝项目机电设备验收、保管及领用文件》。 (2)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业主或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质量进行验收,并在通过验收之

2021年关于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说明

编号:JY-HT-06913 2021年关于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说明 Any parties with a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can sign a contract to protect legal righ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MZYUNBO设计

2021年关于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说 明 (2001年6月26日) 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为了配合修改后的专利法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并征求专利代理机构、专利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案(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为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案(送审稿)》,又多次召开了科技部、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国务院法制办综合各有关方面意见送国务院审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已于2001年6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通过,将于2001年7月1日与修改后的专利法同日施行。我国专

利法实施细则在修订过程遵循了以下原则:一、与专利法的修改相一致;二、简化程序,与加快审查的目标一致,与方便申请人的目标一致;三、与国际趋势相协调,履行我国应尽的国际义务。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颁布是健全完善我国专利制度的又一里程碑。现将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一、与专利法的修改相一致的修改 1.删除关于撤销程序的规定修改后的专利法取消了撤销程序,新细则也作了相应修改,删除了撤销程序的相关规定(删除了现行细则第55条、56条、57条,修改了现行细则中有关申请、审查、复审和无效中的相关条款)。 2.提高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金数额和报酬比例新细则根据修改后的专利法的精神,参照《科技进步法》、《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提高了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金的数额和报酬的比例(参见新细则第六毡ǜ媛细则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新细则第14条)

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课后习题答案

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一.单选题 1. 在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时,应由()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地方政府 财政部 国务院财政部门 2. 我国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采用的税率是()。 比例税率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3.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范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四 五 4.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划分为()类。 九 十一 十二 十 5. 对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采用的费用扣除标准是()元。 2000 4800 1600 3500 6.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税制模式。分类税制模式 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其他税制模式 综合税制模式 7. 税法规定,对于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预缴 按季度计算,分月预缴 按年计算,分季度预缴 按月计算并预缴 8. 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o 60% 30% 15% 9.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 3 4 5 10.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 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每月允许再附加减除费用为()元。1300 1600 3500 4800 11. 中国公民张某2015 年12 月取得年终奖奖金14400 元,当月工资为3600 元。则张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3 432 3495 442 12. 某人2015年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两次,一次收入为3000 元,另一次收入为4500 元。 则该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160 1180 1200 1340 13. 某人将其取得的80000 元劳务报酬所得中的30000 元通过教育机构捐赠给某希望小学,则该人的这部分劳务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8200 10000 11440 18600 14.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级超额累进税率。 四 五 七 15. 某人商场购物抽奖获得价值5800 元的电冰箱一台,则该部分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25 928 1160 16. 建筑设计院某工程师为一工程项目制图, 3 个月完工交付了图纸。对方第1 个月支付劳 务费8000 元,第 2 个月支付劳务费12000 元,第3 个月支付劳务费25000 元。该工程师应纳的个 人所得税为()。 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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